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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范文1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是農業大市,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利于全市農業資源和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有利于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有利于推進農業產業化、標準化進程。供銷社是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推進體制創新、完善組織體系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級供銷社要準確把握當前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堅持為農服務的方向,堅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則,堅持開放辦社的方針,積極推進組織創新、經營創新、服務創新,大力發展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努力使供銷社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干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
二、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途徑
(一)以基層社改造為契機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基層社體制轉型中,具有經濟能力的基層社可以成為出資成員,不具有經濟能力的基層社可以吸納職工個人出資,與農民共同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力爭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全市大多數基層社擁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基層社的改造找準產業發展的連接點、優勢資源的釋放點。
(二)以社有龍頭企業為支撐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充分發揮社有龍頭企業的優勢資源,以“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的模式,與農民共同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龍頭企業的帶動,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使農民專業合作社走企業化經營的路子。
(三)以村級綜合服務社為平臺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利用村級綜合服務社這個平臺,爭取地方政府支持,與農民共同組建農產品購銷、科技服務、信息交流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農民生產生活提供綜合服務。
(四)以農產品經紀人為骨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培育農產品經紀人和組建農產品經紀人協會中,要充分發揮他們在資金、信息、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引導他們發展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貯藏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農產品經營搭建市場橋梁。
(五)與社會經濟組織或經濟能人合作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推行開放辦社過程中,廣攬社會精英,聚集社會力量,吸納一切愿意加盟供銷社的社會經濟組織或經濟能人,共同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
三、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要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當前供銷社一項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制定發展規劃,落實工作措施,發揮供銷社應有的作用。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二)學習宣傳,營造氛圍。要深入學習貫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其配套政策,準確把握其根本宗旨和主要內容。通過召開現場會、組織專家講座、開辦專欄等形式,廣泛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基本知識、示范合作社的典型經驗及優秀帶頭人的先進事跡,為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掌握政策,規范運作。要嚴格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依法吸納農民社員,選擇出資形式,制定合作章程,完善工商登記,召開設立大會,承擔相應義務,享受合法權益。同時,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利潤分配制度,及時編制財務報告,制定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維護社員的合法權利。
農民專業范文2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存在問題;建議
中圖分類號: F321.42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6.01.019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我國農業經濟發展進程中形成的一種新的組織形式,是連接小農戶與大市場的組織平臺,近幾年發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規模偏小、資本集中化、負責人干部化、治理結構形式化、經營水平和自我發展能力不高等問題嚴重影響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
1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正式實行以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迅猛,以公主嶺市為例,截至到2015年9月末,已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農民專業社達到4833個。其中:種植業合作社2175個,占45%;農機服務合作社1450個,占30%;畜禽養殖合作社967個,占20%;其他類型合作社242個,占5%。平均注冊資金12萬元。入社成員達3.9萬人,帶動非成員2.5萬戶,入社成員人均增收4000元以上,助農增收效果明顯。近幾年,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壯大,提高了農民的合作意識,加快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了農業生產標準化、科技化,增加了農民收入,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
2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管理不規范
合作社成員雖然有一定的實踐經驗,但缺乏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重大事項決策往往由理事長一個人或幾個負責人說的算,不履行民主程序,缺乏健全的決策機制,財務管理混亂,有的甚至沒有專業人員記賬、管賬。同時存在利益分配不透明,分紅隨意,不少合作社根本沒有進行二次分配。
2.2規模較小
有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小,資金不足,固定資產少,抵御自然和市場風險的能力弱。同時,入社社員少,帶動農戶和輻射范圍小。有的合作社實際入會的人數不足10人,聯系帶動農戶不足50戶,擁有耕地不足10公頃。
2.3產業層次偏低
從產業覆蓋程度來看,農民專業合作社以玉米、水稻、苗木等生產領域為主,從事農產品深加工、儲存的合作社相對較少,更缺乏向流通環節業務和新興產業等方面拓展的能力,帶動效益不夠顯著。
2.4扶持政策少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政策和項目覆蓋面小,資金少,又存在管理比較混亂的問題,達不到有效扶持的目的。
3意見與建議
要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必須尊重農民意愿,依法辦社,依章辦事;想方設法創新舉措,促進農民增收;加強部門協作,切實形成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合力;引進高層次人才,加大本地人才的培養力度;加快推進管理規范化、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產品安全化建設。
3.1加強引導和幫扶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在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運作、依法推進規范化建設上下功夫。樹立一批可學可比的樣板合作社,讓示范社帶動所有合作社走上正軌。同時,加強技術指導、法律咨詢、營銷培訓等方面的服務,積極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參加高層次涉農展示會及展銷會,打造農民專業合作社產品品牌。
3.2加強內部管理
積極引導合作社建立健全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機構,建立規范性運行機制,并強化執行,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改進管理方式,引導合作社主動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全力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3.3加大扶持力度
擴大扶持資金覆蓋面,重點用于營銷拓展能力、人才培訓、信息渠道建設。提高各級黨委、政府重視程度,引導農業發展項目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家庭農場傾斜,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活力和競爭能力。加大督查力度,落實好已有的扶持政策,督促已出臺的政策兌現到位。
3.4加強培訓和人才引進
農民專業范文3
在這充滿收獲與希望的美好季節,*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現場會在這里隆重召開了,參加今天會議的有市農業局副局長*、副縣長*、縣有關部門領導、各鄉鎮分管領導,以及全縣各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等。籍此機會,我謹代表縣農業局對各位領導的光臨指導表示熱烈的歡迎;對多年來關心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縣有關部門、各鄉鎮領導表示衷心的感謝!
在今天的會議上,市、縣領導還將作重要講話,希望各合作社深刻領會,認真貫徹。下面,我講三方面內容。(一是回顧前階段工作;二是正視存在的問題;三是部署下階段工作)
一、回顧前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開展情況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步伐較快,質量逐步提高,形式趨向多樣,增收作用明顯。
(一)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概況。
一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快,勢頭猛。從2001年我縣首家農民專業合作社誕生以來,現已發展到85家(今年新增24家)。其中省級示范性合作社3家,市級示范性合作社4家,縣級規范化合作社17家,注冊商標8個,國家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證的4家(*鎮蔬菜合作社、*蔬菜專業合作社、*板栗專業合作社、*田魚專業合作社)。
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業類型多,涉及面廣。合作社組織涉及農業各個領域,其中種植業31家,林特業25家,畜牧業21家,漁業4家,其他4家。在種植業中以蔬菜、水果等經濟價值較高的產業居多,而糧食等比較效益不高的產業較少;在畜牧業中,以雞、豬和兔業為主;漁業中,以水產養殖為主。
三是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用明顯。目前,全縣共有合作社社員5386個,帶動周邊農戶14267戶,聯結基地5.2萬畝;全縣各類合作社共代銷農產品總量2.52萬噸,代購飼料、化肥、農藥等農用資料總量1.43萬噸,共培訓農民0.96萬人次,為推廣農業技術、增加農民收入發揮了積極作用,真正起到了“建一個合作社,興一個產業,活一地經濟,富一方百姓”的作用。
(二)加強培訓,提高合作社社員素質。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近幾年來發展起來的新興事物,農業主管部門主要是負責搞好輔導、培訓和咨詢工作。一是到鄉鎮實地指導農民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講解合作社的成立條件、登記注冊流程、組織優勢和發展趨勢,引導有關專業戶創建合作社。二是開展培訓。幾年來,我們共舉辦合作社培訓班10多次,培訓500多人次。組織合作社負責人學習《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等法律法規。同時,我們分發《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訓政策法規匯編》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優惠政策摘編》300多份,提供他們學習,提高骨干人員的政策水平。三是實行科技入戶,開展幫扶工作。每個合作社都確定專人掛鉤聯系,定期開展業務指導,及時幫助解決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各種問題,促進合作社健康發展。四是組織合作社負責外出參觀取經,學習外地合作社先進管理經驗,開闊工作思路。如今年2次組織重點合作社負責人到溫嶺、樂清等地參觀,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加強指導管理,提高農民合作社規范化程度。
我們根據實際情況,對合作社實行分類指導、分類管理。對于新成立的合作社,幫助和指導其建章立制,開展業務;對于不符合《條例》規范要求的合作社,引導其逐步走向規范;對于己規范的合作社,要重點引導其不斷拓展業務和提升實力,做大做強。為此,今年我們以規范完善合作社內部管理機制和財務管理制度為抓手,開展了“百社五化”創建和“5?10興農示范工程”的合作社規范化創建活動,實行定點掛鉤聯系幫扶制度,組織本局工作人員對掛鉤合作社進行業務指導,本著“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管理規范化、社員知識化、產品安全化”的要求,積極引導合作社規范化發展。通過規范和完善合作社發展,充分發揮了的合作社的民辦性、合作性和專業性優勢,在專業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社會化服務、標準化實施方面,豐富和完善了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有效地補充了集體統一服務的不足,成為推進我縣農業產業化經營、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載體。今年7月份,我縣成立了*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會,對今后我縣合作社加強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發揮重要作用,促使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業帶動能力不斷增強,農民合作社規范化程度不斷提高,經營實力不斷提升。
二、存在問題
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們也看到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從合作社內部環境來看。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總體上還處于起步和發展階段,合作社總體規模不大,帶動能力不強,服務領域不廣,品牌還不夠響亮,內部管理和運行機制也有待進一步完善。目前我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從發展規??矗蠖鄶党蓡T只有十多個、幾十個,超過一百個的較少,規模普遍較小;從區域布局看,大多數合作社社員的分布僅限于本鄉(鎮),跨區域發展的比較少。同時,大多數合作社自身實力弱,服務和業務主要停留在信息、技術咨詢以及初級產品銷售的層面上,合作意識不到位,產銷聯接不緊密。各社員單獨生產,自行營銷,合作社只起到技術指導、信息服務作用。很少能開展深加工、精加工業務;合作社普遍缺乏市場開拓能力,不能有效地參與市場競爭。另外,一些合作社沒有設立理事會、監事會等必要的機構,或流于形式;缺乏科學民主的管理與監督機制,日常運作主要由少數人控制,與成員的利益關系還不夠緊密,雖然服務收益在不同程度上得到體現,但合作社盈余受益在總體上仍然不足,大部分專業合作社對成員二次分配比例較小,有的甚至沒有二次分配。再如一些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沒有設立帳冊進行核算,同時在資金收支管理上也存在較大的問題。
(二)從外部發展環境開看。
雖然這幾年,我縣出臺了不少扶持專業合作社的政策與措施,有力地推動了合作社的發展。但從我縣合作社的發展環境來看,還不是很理想。主要表現在:
一是扶持不大。雖然各地的財政資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所扶持,但扶持的力度不夠大,扶持的方式也比較單一,扶持重點主要放在少數示范合作社上。在扶持過程中沒有很好地處理好發展與提高、發展與規范的關系。
二是負擔過重。一些合作社年審收費較多,負擔較重。此外,合作社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用電量比較大,在用電價格上,目前我縣普遍是按工業用電價格核算,不能享受農業用電的優惠價格,合作社在用電方面支出較大,負擔過重。
三是融資困難。目前大部分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尚處于發展初期,經濟實力薄弱,但合作社興辦收貯服務設施需要資金投入,特別是在農產品收購季節,需要大量的流動資金。但由于合作社缺乏可抵押資產,難以得到金融部門的信貸支持。造成目前不少合作社產品有銷路,手頭有訂單,但沒有能力組織生產。
四是用地困難。在合作社運營過程中,一般需要有加工或收購產品的場地以及辦公場所等。但目前許多合作社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主要是沒有辦法獲得用地,從而無法順利開展業務。
三、下階段工作安排
下階段,我們要繼續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促進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健康發展,不斷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影響力和競爭力,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中的作用,真正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一)在內部運作上,要規范合作社的制度和運行機制,做到“八個規范”。即規范章程和制度,健全自我發展機制;規范股金設置,壯大自身實力;規范組織和內部管理機構,完善治理機制;規范會員管理,健全退出機制;規范民主管理,推行民主決策;規范財務管理,實行財務公開;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形成比較緊密的利益共同體;規范盈余分配,完善分配機制。各合作社要結合自身實際,規范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崗位職責、生產管理、收購營銷、財務會計、檔案管理等切實可行的制度。加強合作社財務管理,獨立建帳,規范會計核算,定期報送財務和會計報表,定期向社員公布財務狀況。
(二)在服務水平上,要強化統一服務和銷售功能,做到“四個統一”。能否使農民增收,是合作社有沒有凝聚力、生命力的關鍵。各合作社要積極組織社員擴大生產和經營規模,通過創建品牌、質量安全、加工包裝、市場開拓等提升產業,提高經濟效益,不斷促進社員增收,帶動更多的農民共同致富。
一要統一農業投入品的采購和供應。引導合作社根據生產經營和社員的需要,統一組織采購、供應農業投入品,實行規模采購,努力減少社員的生產成本。合作社也可以統一開展運輸、儲藏等服務。
二要統一生產質量安全標準和技術、培訓服務。引導合作社按照質量安全要求,統一制訂、實施生產技術規程和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逐步建立產品質量追溯、檢測監督等制度。要積極向社員提供生產技術和經營信息等資料,統一技術輔導和培訓。
三要統一品牌、包裝和銷售。引導合作社注冊商標,統一品牌,統一包裝,統一銷售。合作社要積極開拓市場,努力提高統一銷售社員產品的程度。
四要統一產品和基地的認證認定。引導合作社統一認證認定無公害基地、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提升產品品牌和檔次。
(三)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會的橋梁作用。合作社聯合會要及時收集、農產品產銷方面的政策性、動態性、預測性、價格性及供求性信息,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組織參加農產品展示展銷、設立營銷窗口等形式,為會員提供銷售服務;及時傳達上級黨委、政府和部門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會員的合理要求和愿望,為政府部門決策提供依據。溝通合作社與政府、社會的聯系,增進會員與會員之間的交流和協作,建立一個上連政府,下連市場、基地,直接為“三農”服務的紐帶,從而有效彌補單個合作社生產規模小、服務領域窄、市場競爭弱的不足,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持續、快速發展。
農民專業范文4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功能;農村社會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研究和立法層面都將其定義為經濟組織。但在實際生活中,農民專業合作社發揮大量的社會功能。同時,對其的法律規制卻是缺失的?,F有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沒有規定社會職能;另一方面學術研究將其作為經濟組織,部分研究將其認為是一種企業形式。而農村社會現有的自治的無力和城鄉交流的日益增多都對農村社會公共物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有研究注意到了合作社的政治功能,但在實踐中可以看到農民專業合作社更多是社會功能的發揮。本文基于各研究機構的調研報告和新聞媒體的報道分析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社會功能。
一、農村社會的衰落與再造
在現代化的過程中,傳統農村社會逐步衰落,但宗族社會生活還是基本沒有發生變化。傳統的鄉村自治下,農村社會是封閉的。根據李銀河的研究總結出村落文化的以下特點:一是小群體中的一切信息都是共享的;二是村落的規模以一般人相互熟知的極限為其極限;三是村落成員的流動性不大;四是村落中的人有相互競爭的傾向;五是村落中的成員有在生活的各個方面趨同的壓力。農村社會生活基本是宗族社會生活,地緣和血緣的關系是主要的社會生活范圍。梁漱溟的研究認為:“中國社會秩序之維持,社會生活之進行,寧靠社會自身而不靠國家;地方自治和職業自治是相當有的?!?/p>
直到1949年建國,這種宗族社會基本瓦解。李銀河總結出三個原因:一是解放后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中,族權曾經被當作舊社會壓迫人民的勢力予以打擊;二是擔任宗族首領的人大多是地主、富農和鄉紳,在運動中遭到了沉重的打擊;三是解放以后實行高強度的中央集權體制。宗族社會的消失,繼而農村社會生活進入了下的集體生活中,私生活領域開始減少。值得一提的是,這時出現大量的合作社,并為后來合作社的重新興起提供了思想基礎。雖然這時的合作社在現在歷史評價中地位不高,但作為共同的記憶,也是農民解決問題的一種思路。
改革開放初期,隨著,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實行,農村社會得到了發展,農村的世俗生活逐步恢復,一些發達地區出現了宗族的復興。但二元結構下,農村的發展也慢慢陷入了停滯。
2003年農村進行了稅費改革,其后又取消了農業稅,這些政策在減輕了農民負擔的同時也使得基層組織減少了收入,形成了財政缺口。為了解決這個財政缺口問題,進行了鄉鎮機構改革,各地合并村、鄉等基層組織,使基層組織退出了農村社會,形成了真空。而農民對農村的公共品的需求卻在不斷地增長,這為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發展空間和大眾基礎。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社會職能
(一)科技推廣職能。合作社對農民在生產經營中進行生產技術教育是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的必然選擇。市場對食品安全要求越來越高,合作社也成為農業標準化的示范。在對浙江農民專業社的調查中發現,合作社推動當地農業科技應用。在農業部組織實施的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養殖小區和聯戶沼氣工程試點、測土配方施肥補貼、蘋果套袋關鍵技術示范補貼等項目中,逐步將農民專業合作社列入示范載體。在實現農業現代化過程中,農民的農業科學生產是重要因素,這客觀上將促進合作社對社員進行生產技術教育。
(二)文化職能。農村文化生活隨著城鄉流動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傳統的民俗文化生活逐步消失,而農民對文化的需求卻日益增加。合作社為滿足文化需求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浙江寧波慈溪市觀海衛鎮高背浦漁業合作社在村民大會上提議,通過文藝匯演等方式普及“和諧社會”理念,并以合作社名義出資幫助這項活動。每逢周末或者節日,村中心都上演文藝晚會,豐富了村民們的文化生活。
(三)農村衛生職能。農村衛生條件的改善一直都是一個難題。缺少資金的情況下,治理污染的基礎設施無法建設,但同時各種農業污染和生活垃圾卻越來越嚴重。合作社作為一個農民組織,對治理污染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浙江杭州市臨安縣,合作社為治理畜糞污染爭取到國家資金,治理了8個村的污染。
(四)社會保障職能。農村社會保障的建設是農村社會穩定的基礎,尤其是大量的農民工在城市結束其打工生涯時,對社會保障如何解決?在第二代農民工的問題上,這個問題更為嚴重。已經遠離土地的他們需要更多的就業機會,同時農村老齡化問題也急需解決。雖然合作社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其作用還是不容忽視。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著社員的互幫互助,尤其是在社員患病缺錢時,合作社可給予幫助。筆者曾經到吉林省梨樹縣的部分合作社參觀,發現資金合作中的用途并不僅僅限于農業生產和經營,在社員因患病出現急需用錢時,合作社也會借貸給社員。這與傳統農村社會中的宗族幫助很相似。
三、合作社社會功能性質分析
合作社積極發揮社會功能從歷史和現實兩個角度可以看到:一是合作社社會功能是農村社會文化和經濟所決定的。農村社會雖然經歷了現代化歷史巨變,宗族社會已經瓦解,但農村的家庭延續并沒有發生很大的人口流動,所以一個村里的大多數人都沾親帶故。這樣的社會環境下,相互幫助是情感的出發點。市場經濟的風險對農戶來說是巨大的,合作社一定程度上能抵御一定風險;二是合作社發揮社會功能并不是說合作社有很大的社會責任。當前大多數合作社仍然弱小,只能給予社員一定的社會幫助。在經濟發達地區的合作社的確可以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為地區帶來社會福利,但合作社本身仍是農業市場化的產物,發揮合作社在經濟上的作用是最主要的。在帶來農民收入上提高的同時,發揮其社會功能。合作社也只有在經濟上有了作用,才能在社會功能上有所發揮。
合作社是否是農民公民社會出現的體現?從公民社會的概念變遷可以看出當前的合作社應該是一種初級的公民社會的體現?!皝喞锸慷嗟抡J為公民社會是由平等自由的公民為追求更美好生活,通過平等締約方式建立的政治共同體、政治社會或政治國家,這種社會區別于人們締約前的野蠻的自然社會,是文明社會和道德社會。黑格爾和馬克思將其認為是基于私人利益的結合,屬于經濟領域,與國家和政治社會相分離。現代公民社會概念強調‘私域’的存在。”農村專業合作社承擔社會職能其實很大程度上是基層政府組織缺失所造成的。很多基礎政府組織不能承擔社會管理職能,從而出現了社會組織的真空,而農村社會的自發秩序的組織化恰恰以農村專業合作社這種經濟組織形式體現。
四、結論
建設新農村不僅僅意味著農民收入的提高,農村社會的建設更顯重要。農村社會的完善才能讓農民活得更幸福,更有尊嚴。農民專業合作社其本身作為一個經濟組織,卻承擔了大量的社會功能。對這種情況,一是讓農民專業合作社繼續承擔這種職能,在法律和政策上給予支持。這樣,可以無間斷地完善農村社會。二是要充分發揮農村民間組織和進一步改革農村自治。這樣做可以讓農民專業合作社集中于經濟事務。
(作者單位:四川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李銀河.生育與村落文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5.
農民專業范文5
一、充分認識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重要意義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由從事同類產品生產、經營的農民、企業、組織和其他人員自愿組織合作,并在技術、資金、信息、購銷、加工、儲運等環節實行自我管理和經營,提高產品競爭力,增加成員收入為目的的一種組織形式。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適應農村改革和發展需要的一次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要組織形式。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有效解決小生產和大市場的矛盾,使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有利于把分散經營的農戶有序地引導到農業產業化經營中,調節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的利益分配關系,實現產銷有機結合,推進產業化經營。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重要意義,把培育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為當前農村改革和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
二、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管理
(一)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業務指導部門??h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業務指導部門,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設立的有關政策咨詢、解釋和備案工作。各地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報當地業務指導部門備案。
(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登記注冊。對符合條件設立并具備企業法人條件、對外開展經營活動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給予登記注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對符合條件設立并具備社團法人條件、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可到當地民政部門登記注冊,取得社團法人資格。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必須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取得社團法人資格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納稅義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由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無發生納稅義務的社團法人資格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暫不用進行稅務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經營服務活動及財產收益受法律保護,并以注冊資本承擔全部民事責任。各有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登記及發證應盡量簡化手續并加快辦理。
(三)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內部制度建設。要積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逐步建立規范的運行機制。一是建立民主的管理機制。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制定章程、財務管理和內部監督制度,實行民主管理,民主決策。二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利益分配機制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運行的核心內容,要引導和幫助其在分配機制上處理好積累與分配的關系。三是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引導和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內部監督機制,對財產狀況、合作業務的整體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實行社務公開。
三、扶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措施
(一)財政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給予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市財政將從2004年起連續4年,每年安排適當資金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試點的建設。各區、縣級市也要在財政支農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扶持當地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財政扶持資金主要用于:1.對社員開展專業技術、管理培訓和提供信息服務;2.組織標準化生產;3.農產品粗加工、整理、儲存和保鮮以及為此而利用
銀行貸款的適當貼息;4.開展品牌培育和營銷、推介活動;5.雇請專家、技術人員提供管理和技術服務;6.引進新品種和推廣新技術等。對于上級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資金,各級財政必須及時、足額安排到位,不得截留,并加強監督管理。
(二)依法減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稅收。經工商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通過向農戶提前、產中、產后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根據國家規定暫免征收所得稅;銷售自產農產品及經其分級、整理、初級加工、包裝、加貼品牌商標等不改變產品形狀的農產品,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范圍,免征增值稅;其興辦的農產品加工企業,享受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三)賦予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參與涉農法規的制訂、綠色農產品認證工作、行業重大項目的評審等職能。
(四)納入農業龍頭企業管理。凡經組織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符合農業龍頭企業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參照省農業龍頭企業的有關制度管理,享受農業龍頭企業的各項扶持政策。涉及稅收優惠政策的,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所得稅征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4號)規定執行。
(五)任何機關或者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進行攤派和組織集資。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權拒絕除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收費。
四、加強組織引導,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健康發展
(一)辦好試點,示范帶動。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以全面推進我市農業農村現代化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粵府辦[2003]6號文件精神,制訂發展規劃,抓好試點,積極探索和實踐,研究制定有利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形式和運行機制;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與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和質量監測、檢驗體系相聯接的方式,研究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安全標準的有效方法等,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二)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各級政府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為農村改革與發展的重大任務,作為入世后加快我市農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加強領導,做好指導,落實扶持政策。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抓好綜合協調與服務工作,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加以推廣。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司其職,共同促進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健康發展。
轉發省農業廳關于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意見的通知
粵府辦[2003]6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農業廳《關于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意見》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關于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意見
省人民政府: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由從事同類產品生產、經營的農民、企業、組織和其他人員自愿組織合作,并在技術、資金、信息、購銷、加工、儲運等環節實行自我管理和經營,提高產品競爭力,增加成員收入為目的的一種組織形式。我省現有300多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由于種種原因,其發展主要存在規模小和運作不規范等問題。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促進和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的健康發展,提高我省農村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水平,增強廣東農業的競爭力,努力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建設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都在農村。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效益,是有效增加農民收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途徑。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要組織形式,它能把從事相同農產品生產的農民組織起來,形成“小生產、大群體”的經營格局,實現規?;a出,降低生產和交易成本,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增加農民收入。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科研單位及農技服務體系和農民之間起到橋梁紐帶作用,既有利于推廣科技成果,提高農產品科技含量和質量安全,創立名牌產品,又可以通過技術培訓,提高農民的科技知識水平和文化修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能夠把分散經營的農戶有序地引入到農業產業化經營中,調節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的利益分配關系,實現產銷結合,形成“公司+專業合作組織+農戶”和“專業合作組織+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模式,有利于實現產銷結合,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因此,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總書記視察廣東的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立足市場需求,突出當地主導產品,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政府政策引導,適當扶持,做好服務。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自愿合作的原則。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不能搞行政命令、“拉郎配”,不得動搖農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必須做到農民自主選擇、自愿加入、自由退出。農民可根據自身需要和意愿,參加一個或同時參加幾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加入專業合作組織后,不改變原土地承包關系,不影響生產經營自和家庭財產所有權,不影響現行的農村和農業政策。
(二)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在民辦上,要突出以農民為主體,按照農民的意愿,獨立自主地開展勞動合作、資本合作、技術合作、銷售合作;在民管上,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決定重大事項應按“一人一票”進行規范,由成員大會決定;在民受益上,要堅持正確引導,專業合作組織對內服務不得以盈利為目的,通過無償服務、保護價收購、利潤二次返還等辦法,給成員享受真正的經濟實惠,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農民增收的原則。各地在引導組建合作經濟組織時,應始終緊緊圍繞和抓住提高農民收入這一主線,突出解決農民需要迫切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在規定范圍內想辦法增加參加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者的經濟收入,以帶動廣大農民積極參與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三、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性質與設立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由從事同行業或同類產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自愿出資設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服務、自我管理。原則上在鄉鎮范圍內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統稱為“某某合作社”,縣以上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可稱為“某某生產者協會”。
(一)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設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1.凡發起人在7人以上(含7人),組織成員交納股金、會費。組織成員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有經組織成員共同討論制定的章程;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及與其開展業務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經營服務手段。
(二)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業務指導部門,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設立的有關政策咨詢、解釋和備案工作。
(三)對符合條件設立并具備企業法人條件、對外開展經營活動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給予登記注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對符合條件設立并具備社團法人條件、不對外開展經營活動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可到當地民政部門登記注冊,取得社團法人資格??h級以上設立的農產品生產、加工等行業協會,經民政部門登記,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并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條件的,可納入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范疇,享受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各項扶持政策。各有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登記應盡量簡化手續并加快辦理。
四、扶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省從2004年起連續4年,每年安排適當資金扶持農業部和省級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試點的建設。各市、縣(區)要在財政支農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扶持當地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
(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享受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三)金融部門要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信貸支持。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門要積極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供信貸支持,為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解決季節性、臨時性所需的資金。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聯合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信貸聯保中介機構,設立擔?;穑试S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自有資產作抵押或合作社員聯保形式辦理貸款手續。
(四)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從事花卉苗木業、漁業、畜牧業和從事農產品流通臨時性收購用地,以及進行農產品初加工用地,不涉及建成永久性建筑物的,均視作農業生產用地,可不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參照臨時用地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五)準許從事農業生產資料的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可以根據成員的直接生產需要,從事化肥、農藥、農膜等生產資料的購銷業務,實行零利潤經營。
(六)鼓勵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與國內外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農產品加工企業建立銷售網絡,通過訂單形式建立契約關系。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誠實守信,切實履行契約賦予的權利和義務,樹立自身的市場信譽。產品銷售過程中,省內各農貿市場應優先安排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自產自銷攤位。
(七)鼓勵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合作經濟組織可作為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食品的申報主體,并按規定享受有關優惠和獎勵政策。
(八)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要正確處理好與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關系。村級集體組織要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幫助解決合作經濟組織在經營中出現的困難。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堅持經濟合作的性質,在章程規定的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有悖于其宗旨的其它活動。
五、切實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和服務
為更好地發展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部和省農業廳在全省選定了20個部、省級農業專業化合作經濟組織作試點,擬通過試點工作,總結經驗,逐步完善和規范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各級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措施,明確工作任務,切實做好試點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各項工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具體的指導和服務工作。
(一)辦好試點,示范帶動。通過試點工作,探索合作經濟組織在不同經濟水平地區的適應性,制定扶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法規;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形式和運行機制;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與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和質量監測、檢驗體系相聯接的方式,研究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安全標準的有效方法。
(二)扶持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搞好服務設施建設。各級農業部門應重點扶持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興建農產品倉儲、包裝、運輸、質量檢驗、信息管理等生產經營服務設施建設,壯大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實力,增強帶動農戶的能力。
(三)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逐步建立規范的運行機制。一是建立民主的管理機制。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制定章程、財務管理和內部監督機制,實行民主管理,民主決策。二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利益分配機制是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運行的核心內容,要引導和幫助其在分配機制上處理好積累與分配的關系。三是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引導和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內部監督機制,對財產狀況、合作業務的整體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實行社務公開。
農民專業范文6
我國農產品現行的完全市場化制度安排,產業鏈各成員都是獨立的市場化組織,產業鏈各環節彼此分離,產加銷不能一體化運作。種植業與養殖業是分離的,養殖業與加工業也是分離的,加工業與銷售業還是分離的。由于產業鏈各成員都追求利益最大化,都追求高回報,在進行利益搏弈過程中,發生著極高的交易成本。
由于市場主體利益不一致,在產業鏈中地位不平等,必然產生不等價交換。農民是弱勢群體,位于產業鏈的最底層,地位低分量輕,不掌握關鍵資源,沒有話語權,經常被迫為過高的交易成本買單,或者被邊緣化。這是當前農民種糧養畜意愿不高的重要因素,也是農產品短缺漲價的重要原因。
加工業是農牧產業鏈的咽喉要道,流通業是農牧產業鏈的制高點,在農牧產業鏈中的戰略地位突出重要。如果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掌控加工廠這個咽喉要道,不占領銷售渠道這個制高點,在產業鏈中就不能居于主導地位,沒有話語權,就會成為空架子。政府應將農產品加工廠和銷售渠道作為公共品,廉價提供給農民專業合作社使用。
政府可以為買不起房的市民提供“廉租房”,政府也可以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了“廉租廠”。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這個平臺,實現了種養加一體化運作,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我國“三農”扶持政策中需要有提供市場資源的制度供給,為消除城市中大超市對農產品的渠道壟斷,比照商務部扶持農村“千村萬店工程”的做法,在大中城市為農民量身定做“千村萬店工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水中城市社區建設綠色農產品直銷店。通過稅費優惠等措施,將銷售渠道作為公共品,交給農民專業合作社使用。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我國“三農”問題的推手,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地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能發揮重要的作戶日。
第一,解決我國“三農”問題,需要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也需要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農民專業合作社以農民為主體,以政府為主導民辦管助,讓地方政府深度介入“三農”,充分發揮了政府與家庭兩大優勢組織資源的作用,使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越走越寬廣。
第二,加工業與銷售業是現代農業服務體系的兩大支柱,這樣的制度安排,成功地搭建了我國農業服務體系的主體框架??窟@個主體框架的支撐,可以進一步增磚添瓦補充提高,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現代農業服務體系。
第三,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平臺,將加工銷售環節利潤回報給農民,讓農民能夠較大幅度地持續地增收,提高種糧養畜務農的積極性。
第四,農民專業合作社仍以農戶為微觀經營主體,為解決農戶共性問題和維護共同利益,只是在加工與銷售等產業鏈關鍵環節搭建互助合作平臺。不破壞農民的家庭財產權與經營權,不是大一統,沒有歸大堆,合作社并不取代農戶。
第五,農民專業合作社以發展多功能農業為主攻方向,從事多產業形態的農業,是新型鄉鎮農業,實縣域經濟的新生長點。我國城市化創造了巨大商業空間,也使農民專業合作社這個新型鄉鎮企業有了用武之地,可以使鄉鎮企業再創輝煌重振雄風。
第六,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經營主體呈前而啟后,構建了微觀、中觀、宏觀三位一體的中國特色現代農業組織體系。前段的微觀經營主體是小型規?;r戶,中規經營主體是“小型規?;r戶+現代農業服務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后端的宏觀經營主體是產業聯盟或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是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發揮國家宏觀調控抓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