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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范文1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 管理 法律法規
1 引言
現有的化學品,尤其是危險化學品在生產、存儲、銷售、運輸、使用以及作為廢物處置的整個生命周期過程中,因為誤用、濫用、化學事故或處置不當,會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產生嚴重威脅。因此,加大對于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力度,完善有關危險化學品的法律法規,對于保障人類健康及生態環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1987年2月17日我國國務院了《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后經2002年和2011年兩次修訂?,F行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于2011年2月16日國務院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了危險化學品在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等各個環節的安全管理,修改完善了化學品登記制度,對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建立許可制度,并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還明確提出“危險化學品目錄”的概念,將其做為危險化學品的判斷標準?!段kU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布,并適時調整。3 相關配套文件介紹
為全面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國相關政府部門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的配套文件,以支撐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3.1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于2004年5月17日出臺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令第10號)。后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又組織對其進行了修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1號”,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第10號”同時廢止。
新修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明確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準入門檻,從申請條件、頒證程序、延期和變更手續、法律責任等各個環節規范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并且明確了各級安全監管部門、企業和安全評價機構等相關各方的責任。3.2 《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
2012年7月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3號),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該辦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令第35號)同時廢止。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整體負責。
此次修訂的主要體現在五方面:
(1)將危險化學品登記的主體調整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口企業。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使用單位不再進行登記。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范文2
今天我們召開這次由有關鄉鎮、縣直有關部門和70多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會議,一是要把國家、省、市有關會議精神和方針政策,傳達到最基層的廠長(經理),落實到生產經營一線的各個環節。二是要進一步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和信息溝通,促進全縣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為此,我講以下幾點意見:
一、提高對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的認識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屬于高危行業,為了有效地規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經營行為,國家近幾年來相繼制訂出臺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一系列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政策文件。把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列入為全國安全生產五項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之一。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涉及到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等六個環節,是一個復雜的、專業性較強的系統工程。
就我縣的現狀看,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的重點是生產、儲存、經營環節。我縣目前擁有小化工生產企業近百家,在經營方面的重點主要是加油站。全縣除屬于中石化、中石油系統管理的加油站外,還分布著一批小型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的現狀特點是規模小,設備、設施簡陋,生產工藝落后,產品檔次低,從業人員文化技術素質低,管理不規范,安全設施和消防器材不完善。
上述這些現狀,決定了我縣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的艱巨性和緊迫性。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站在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在我縣繼續深化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克服畏難情緒,力誡部門之間推諉扯皮,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切實承擔起專項治理的職責,做到底數清,措施得力,方法對路。部門之間要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共同打好全縣范圍內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這場硬仗。
二、明確職責,加強管理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縣安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具體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擴建的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包括用于運輸工具的槽罐)專業生產企業的審查和定點;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等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和協調,并做好以上事項的監督檢查。縣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的發放;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審查核發等項工作。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并負責以上事項的監督檢查。縣質監局負責發放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生產許可證,對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產品質量實施監督,并負責以上事項的監督檢查。同時要加強對暫未列入評估、評價范圍的?;穯挝唬ㄈ缫夯瘹夤嘌b站,氧氣站等)和未通過評估、評價的危化品從業單位的主要設備、設施及生產工藝按照有關標準進行規范,對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落后淘汰工藝的?;窂臉I單位實施關閉和取締。縣環保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做好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取證;有毒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和進口危險化學品登記等工作,并負責以上事項的監督檢查??h火車站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和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監督檢查??h交通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并對以上事項實施監督檢查??h衛生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h工商局依據有關部門的批準、許可文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的營業執照,并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市場經營活動??h郵政局負責郵寄危險化學品的監督檢查;
上述各項工作,是《條例》賦予各部門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職責,結合我縣實際和“屬地管理”原則,涉及到一些鄉鎮和部門,必須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切實履行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管職責。如鄉鎮企業局、商貿局、縣社等單位都要認真地開展工作。
現已印發了《*縣20*年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希望各監管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認真對照逐條落實,對整治的內容集中力量進行整治。在整治中,依法堅決取締各類非法從業單位,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嚴格審查,重點檢查。縣安監局于去年本著“方便需求、合理布局、總量控制、保證安全”的原則,初步擬定了全縣危險化學品的經營網點規劃,今年要在搞好危化單位安全評估、評價的基礎上,嚴把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關。對沒有通過安全評估、評價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責令其停業整頓;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堅決予以關閉;電力部門停止供電,直至拆除供電設施;土地部門收回土地使用權,清除地面建筑物;有關鄉鎮政府和部門要對所轄區域或監管范圍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登記造冊,摸清底數,并于4月5日前上報縣安監局。各企業一定要認真對照整治標準,深入開展自查自糾,積極進行整改,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本質安全程度。
三、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嚴把市場準入關
今年初,國務院頒布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這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強化政府市場監管職能的必然要求?!稐l例》的出臺實施,依法確立了企業市場安全準入的門檻,從而把安全生產監管的關口向前移了一大步。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是《條例》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各單位要認真學習《條例》,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熟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和程序。為把《條例》落實到實處,當前要重點抓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強力推進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生產、儲存、經營單位能否依法進行安全評估、評價是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重要依據,是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成果的重要標志。通過評估、評價、發證工作幫助生產經營單位查找不足和隱患,改進生產工藝和設備,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本質安全程度。目前尚未申請安全評估、評價的單位,務于4月5日前向縣安監局作出申請。二是要繼續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同時,要搞好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的安全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能力。
縣安監局要從抓好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的安全評估工作入手,認真把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的市場準入關,對逾期不進行安全評估,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一律不準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對無證仍繼續進行生產的企業,要依照《條例》規定嚴格處罰。3月18日,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印發了《*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要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必須交納安全生產保證金,這是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的一項重大舉措,希望各有關單位一定要向安監局積極交納安全生產保證金。
四、健全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范文3
關鍵詞:內河;危險貨物;污染強制責任保險
中圖分類號:D996.1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7973(2016)06-0020-02
與傳統公路運輸、鐵路運輸等運輸方式相比,內河航運具有運量大、成本低、能耗低、安全性能高等的比較優勢,尤其是在面對目前國際航運大環境低迷的嚴峻形勢及我國大力發展內需性經濟的迫切需求的情況下,內河航運既是我國流域經濟發展的戰略資源,也是航運業持續深入發展的重要保障,如今內河水運尤其是長江黃金水道建設已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在欣喜內河水運得以長足發展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的認識到,內河水路危險貨物運輸量增長勢頭迅猛,危險貨物種類也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安全隱患和環境污染問題也日益突出。
1.研究背景
對危險貨物的管理,是一項技術性非常強的工作,需要國家層面在法律法規給予保障。我國的危險貨物管理法律體系建設經歷了幾十年的發展過程,制定的法規標準也隨著時代的發展和國家越來越重視環保和安全工作而不斷建立完善,對減少事故的發生以及在事故發生時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起到了一定的宏觀調控作用。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體系中,有包括全國性法律、全國性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等,基本上形成了我國危險貨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框架,其中涉及內河危險品航運的主要法律法規如下:
上述法律法規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運輸列在《危險化學品名錄》中的危險化學品的內河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即需要進行強制保險;即將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防止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也規定,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投保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或者取得財務擔保。《防止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的出臺,給海事監管部門對內河船舶進行有效監管提供了有效支持;而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也給防治船舶污染內河環境及事故后及時有效開展清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危險化學品名錄》和《危險貨物品名表》的區別
《防止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中關于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投保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的要求是基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危險化學品名錄》的界定范圍。《防止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的出臺給海事部門加強日常監督管理,保護內河水域的環境及資源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但在實際操作中,尤其是交通行業系統內,監管部門為規范危險貨物運輸活動一般使用交通運輸部引發的《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12)?!段kU化學品名錄》和《危險貨物品名表》這兩個關于危險品的文件在法律定義上有所區別,因此也給海事部門的具體監管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擾。二者具體區別見表2。
2015版危險化學品名錄在2002版將化學品危害分為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腐蝕品等7大類的基礎上,為了與聯合國GHS的接軌,更加細化,并將化學品致癌、生殖毒性、危害水生環境等潛在健康和環境危害納入評估范疇,但總體范圍還是在原來的7大項范圍內。
分析二者的區別,就整體而言,可以看出危險貨物的范圍中包含了危險化學品,但不全是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品名表》中第7類、第9類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但屬于危險貨物,籠統的說,危險貨物品名表的范疇比危險化學品名錄的范疇更廣一些。
就海事監管工作而言,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使用更多的依據是《危險貨物品名表》。如根據規定,海事管理機構在受理載運危險貨物船舶進出港申請時,船方需要填寫“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申報單”、“危險貨物安全適運申報單”等;危險集裝箱船舶還需提供“集裝箱裝箱證明書”;包裝危險貨物還需提交經交通運輸部認可有資質的單位簽發的包裝檢驗合格證明書等。此外,船舶裝卸、過駁危險貨物或者載運危險貨物進出港口,應當將危險貨物的名稱、特性、包裝、裝卸或者過駁的時間、地點以及進出港時間等事項,事先報告海事管理機構并經其同意后,方可進行相應的作業。這些日常監管工作都是以《危險貨物品名表》為基礎的。
而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25號)中第十一條規定:“通過內河運輸散裝液體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應當取得船舶污染損害民事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保證證書”的規定是基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的規定以及《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版)》對危險化學品的定義的,《危險化學品名錄》與《危險貨物品名表》在物品范圍上雖然存在交叉重疊,但《危險貨物品名表》的涵蓋范圍比《危險化學品名錄》要廣。在海事日常監管過程中,如何加強對裝載不在《危險化學品名錄》中,但是在《危險貨物品名表》中的具有污染內河水域可能性的危險貨物的船舶,以及這類船舶一旦發生污染事故后的賠償問題還存在法律上的真空地帶。
眾所周知由于內河水域的獨特性,一旦發生危險品運輸污染事故,會給沿岸人民群眾、社會財產和環境帶來嚴重后果,因此,后續如果能在法律層面對此做出要求,可以提高船公司、船員等相關方的風險意識,降低事故發生概率,一旦發生污染事故,也可以積極有效的開展事故后續清償工作。
3.結論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范文4
眾所周知,劇毒化學品是極其危險的物品,若管理不善,極易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東莞市是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建設取得重大成就的不設縣的地級市,隨著科技進步、IT工業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裝飾品的要求越來越講究,既求質量又求美觀,所以東莞市電鍍等行業使用氰化鈉、氰化鉀、氰化金鉀、氰化銀鉀、氰化鋅、氰化亞銅等氰化物的企業多達160多家,氰化物市場很大,而且又比較分散。氰化物的自身特點和東莞市氰化物需用量大、使用單位分散這一情況,決定了東莞市劇毒化學品的管理任務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繁重。因此,我們公司對從事劇毒化學品的經營,一直給予高度重視,堅持依法經營,嚴格管理。
一、市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對劇毒化學品的經營管理
市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一直認真堅持嚴格依法對劇毒化學品的管理。1987年以前,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批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1987年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后,認真貫徹執行該《條例》和國家及省有關部門根據該《條例》制定的有關規定;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方針以來,東莞市經濟迅猛發展,劇毒化學品的需用量不斷增多,其經營管理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違規行為時有發生,針對這一情況,1997年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公安局物資總公司關于加強我市劇毒化學物品管理的報告的通知》(東府辦[1997]42號)中規定,從整頓劇毒化學品市場、堅決取締非法經營行為入手,規范了市場秩序?!锻ㄖ访鞔_規定,公安部門負責對劇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運輸、使用和儲存實施監督管理,并核發許可證;市物資總公司屬下的化建公司負責統一經營,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從而劇毒化學品市場得到凈化;2002年1月26日,國務院新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市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執行新的《條例》和配套規章,使市場經濟條件下劇毒化學品的管理逐步走上規范化軌道。
在嚴格貫徹執行危險化學品管理法規的同時,省公安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政府、公安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經常對我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進行檢查、指導,組織省、市一些重點經營公司交流經營管理、安全管理經驗。省公安廳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規定劇毒化學品實行屬地管理、供應,大大加強了市公安局、各分局、派出所的管理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做到嚴格管理,保證需要,確保安全。
二、我公司的經營、配送服務業務開展情況
我公司經營劇毒化學品的指導思想是,既考慮企業效益,更注重社會效益,既要保證生產建設需要,更要確保社會安全。我們的做法是:
(一)領導重視。我公司在市政府、公安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物資總公司的領導、指導、幫助、支持下,對劇毒化學品的經營一直給予高度重視,即使在七、八十年代經營其他化工建材物資效益可觀而經營劇毒化學品具有一定危險性、需要具備專用流通設施、經營成本較高的情況下,我們也從未放松對劇毒化學品的經營管理。
(二)遵紀守法。我們從事劇毒化學品的經營,一直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特別是在實行市場經濟以來,我市某些單位受利益驅使不按規定經營劇毒化學品的形勢下,我們除按正常渠道向有關方面反映非法經營行為的同時,并未單純為追求經濟效益所動,仍然按規定從事劇毒化學品的經營。
為了準確掌握、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們十分注重學習,不斷提高劇毒化學品經營管理人員素質。一是組織職工學習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特別是去年國務院以第344號令公布新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后,我們考慮到這是市場經濟體制下規范管理危險化學品的重要法規,所以我們對這部《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學習給予了特別的重視;二是學習省、市的有關規定;三是學習有關劇毒化學品運輸、儲存等知識,尤其是對具體業務人員,堅持進行崗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后方準上崗,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在具體經營活動中,堅持執行《條例》和省、市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我們自身進貨,堅持向公安部門申報,經批準后從合法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貨;我們銷售劇毒化學品,嚴格憑合法購買證銷售,凡沒有劇毒化學品購買證的,無論是誰、無論出什么價格,一律不銷售。
我們除自身遵紀守法外,對發現的違規行為,均按正常渠道向有關部門反映、匯報。
(三)建章立制。為了嚴格、準確執行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把工作落到實處,我們公司內設立了劇毒化學品營銷公司,專門從事劇毒化學品的經營;建立了健全的購買、銷售、儲存、保管、進出庫、運輸、押運等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四)完善設施。公司投資建設了規范的劇毒化學品倉庫二座,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可儲存劇毒化學品100噸;倉庫落實了“三防”(人防、技防、犬防)措施;配有通訊設備;購置配送民爆器材和劇毒化學品專用運輸車16臺;管理部門購置了微機,經營管理數據輸入微機,既建立起了用戶檔案、經營管理檔案,又可逐步實行現代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銳意改革,搞好服務。我們在嚴格依法經營的同時,積極推行現代營銷方式,大力開展配送制,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務。我們的做法是:
1、開展調查研究。凡經公安部門認可的合法使用劇毒化學品的企業,我們對其均進行了調查研究。通過調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市劇毒化學品需用企業及其所需品種、數量等基本情況,為合理組織資源、保證供應、開展配送服務業務提供依據。
2、建立用戶檔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建立用戶檔案。檔案中載明用戶名稱、地點、法人姓名、需用的品種、數量、用途、質量要求、供貨時間進度,以及用戶確定的聯系人和負責人等基本情況。
3、積極組織貨源。根據本市對劇毒化學品的需要,積極聯系確定供貨渠道,組織貨源。一是進貨前,先向公安局申領劇毒化學品購買證、運輸證,經批準后,憑證購買、憑證組織運輸。二是堅持向合法的且產品質量好、有信譽的供應商(生產或者經營企業)進貨,建立購銷關系。
4、按規定依法銷售劇毒化學品和開展配送服務業務。一是嚴格查驗購買者是否是我市合法用戶。二是嚴格查驗購買者是否持有公安局核發的購買證。非本市合法用戶或者未辦理購買證的,一律不向其銷售劇毒化學品。三是購買證查驗無誤后,按購買證所列品種、數量,辦理購銷手續。四是用戶辦妥購買手續后,我們公司用專用運輸車并配備押運員,將用戶購買的劇毒化學品送到用戶單位,并嚴格履行交接手續。只要用戶辦妥購買手續,他們什么時候需要,我們就什么時候送貨,做到不刁難、不拖延、不影響用戶使用。五是每次配送均記錄在案,詳細記載購買單位名稱、購買人姓名、購買的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用途等資料,并妥善保管。
5、搞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務。我們除了在售前進行調查研究,了解用戶基本情況和劇毒化學品使用特點,售中開展配送服務外,無論用戶售前、售中和售后提出什么問題,我們都隨時予以受理。凡我們能解決的,認真予以解決;我們不能解決的,向有關方面反映、匯報,求得解決。如用戶提出所購劇毒化學品有數量、質量問題,我們及時與其核對或者找供應商協商解決。同時,我們還根據用戶檔案所載資料,發現個別單位某種劇毒化學品用量減少,就進行認真調查了解,如有私自購買劇毒化學品行為,及時報告公安局嚴肅處理。
劇毒化學品實行配送制,即根據用戶需要,按時、按質、按品種、按數量將劇毒化學品配送到使用現場,不僅僅是營銷方式的改革,使流通走向現代化,而且對于劇毒化學品這一危險物品來講,還具有確保安全的重要意義,其好處主要有:一是方便用戶。用戶需要的劇毒化學品,由我公司配送到使用現場,可以免除用戶自行采購之辛勞。二是降低用戶使用成本。用戶自行采購所需的劇毒化學品,需配備采購員、押運員、購置專用運輸車輛、建設專用倉庫等等,而由我公司配送供應,用戶則可以節省這方面的開支。三是確保安全。主要體現在:第一,劇毒化學品統一保管、統一配送供應,大大減少劇毒化學品存放點和接觸劇毒化學品人員,可以有效防止流失;第二,我市有160多家劇毒化學品用戶,面廣、點多、分散,各家儲存劇毒化學品的條件不一定完全符合規范,而我公司的倉庫是按規范建設的,并按規范進行管理,可以保證儲存的劇毒化學品萬無一失;第三,我公司的業務人員經過專門培訓,了解和掌握劇毒化學品相關知識,可以保證管理、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完全到位。
(六)接受指導。我們在工作中,始終緊緊依靠市政府的領導和省、市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的指導、支持,經常向他們請示匯報,接受他們的監督、檢查,并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如崗位培訓、檢查工作、查處違規行為等等。
三、幾點體會
(一)國務院以第344號令公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國家經貿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布的一系列配套規章,是我們從事劇毒化學品經營的法律保證。雖然我公司長期以來從事劇毒化學品的經營,始終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但過去的一些法規都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制定的,不能完全規范市場經濟體制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F在公布的《條例》和配套規章,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法規,則從法律、法規上解決了這個問題,使我們從事的劇毒化學品經營業務,既可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又能做到嚴格管理,確保安全。
(二)市政府和省、市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領導、指導、支持,是我們從事劇毒化學品經營的組織保證。市政府和省、市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嚴格貫徹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十分重視,對我們的工作非常支持。他們除了按規定開具使用證、購買證、運輸證外,對我們的工作經常進行檢查、指導,組織用戶和我公司進行經驗交流,這不僅不斷提高危險化學品管理水平,而且也密切了危險化學品行政管理部門、執法部門和用戶、經驗企業的關系,加強了相互間的合作與配合。他們嚴格執法,對好的單位進行表揚,對違規者予以嚴肅處理,從而增強了我們依法經營的信心。
(三)危險化學品由屬地統一管理、供應,實行專營,并大力推行配送制,是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第一,本地需要的危險化學品,由本地企業經營,既可使管理部門準確掌握危險化學品的流向,又可堵塞外地和走私物品非法流入;第二,在屬地管理的基礎上,實行專營,而非多家經營,便于政府及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經營企業的指導、監督、檢查,也就是說管理部門只要把專營企業管好、管住,危險化學品的市場就可凈化,非法經營行為即可杜絕;第三,在專營的基礎上推行配送制這一現代營銷方式,既方便了用戶又確保了安全。
(四)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樹立安全意識、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水平,是經營企業生存、發展的必由之路。危險化學品是一種特殊商品,經營這種商品的企業,既要考慮本企業效益,更要考慮社會效益和安全,否則,一旦出了問題,不僅危害社會,而且企業本身也要受到損失。因此,經營企業在核算本企業效益的同時,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服務意識,在確保安全的同時,向用戶提供優質服務。這樣,才能得到領導部門的支持和用戶的信任。我們在經營劇毒化學品中,始終十分注重確保安全和提高服務水平。如我們開展的配送制,既可確保安全又可方便用戶,而我們向用戶提供配送服務,堅持合理收費、合理盈利,因此,深得領導部門的贊許和用戶的歡迎。
四、幾點建議
(一)國務院第344號令公布后,國家有關部門隨之公布和印發了一系列配套規章,使之市場經濟體制下規范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我們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有力法律武器,我們一定認真地、不折不扣地執行。但規定中涉及的管理部門很多,這些部門按各自的職權各管一段,在具體執行中難免出現職能交叉,甚至出現某些矛盾。我們希望國家盡快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并確定一協調機構(單位),一旦出現某些矛盾時,由該機構(單位)予以協調。
(二)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總結推廣危險化學品屬地管理、實行專營、大力推行配送制的經驗。我市實行民爆器材和劇毒化學品的專營、推行配送制的做法是成功的,其他地區也總結出這方面的成功經驗,對加強安全管理、方便用戶、提高企業效益和社會效益均為有利。我們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總結推廣這一經驗,以加強和明確管理部門、經營企業的責任,使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依法走上規范化軌道。
(三)我市公安部門多年來對民爆器材使用單位的涉爆人員進行培訓并核發上崗證的做法,效果很好。建議對劇毒化學品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也應進行培訓,對培訓合格者核發上崗證,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范文5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公司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
第三條本規則所稱危險化學品系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危險化學品。
第四條公司及所屬有關單位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負有安全管理責任,在安排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工作時,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條公司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第六條從事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實施監督管理的相關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一)安全管理部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綜合管理,負責組織從業人員進行相關培訓,辦理危險化學品管理臺帳;組織從業人員進行有關培訓。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并實施監督檢查。
(二)項目部負責在計劃新建、擴建、改建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的建設項目時,對項目的安全符合性進行審查,協助治理危險化學品重大隱患。
(三)保衛部門負責爆炸品、劇的儲存、運輸、使用的安全管理,協助相關部門辦理采購及公路運輸的合法證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危險化學品事故,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八條負有監督檢查責任的有關部門必須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并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進行現場檢查,調取有關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向危險化學品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
(二)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時,責令立即整改或者限期整改。
(三)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設施、設備、建材和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發現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
第九條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阻撓。
第二章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具備國家有關規定、標準所要求的相應條件。
第十一條新建、擴建、改建危險化學品項目時,應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和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并嚴格執行“三同時”的規定。
第十二條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管理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生產、經營許可證或實行資質認定。
第十四條儲存、使用劇的單位,每年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儲存、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每2至3年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中發現生產、儲存裝置存在隱患的,必須立即整改排除,在整改前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安全評價中發現存在危險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換或者修復,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條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規定和相關標準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第十六條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生產、儲存、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第十七條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定期檢查。
第十八條嚴禁在危險化學品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如必須動火時,危險化學品必須全部移到安全地點,同時對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或清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辦理好動火審批手續后方可作業。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和必要的安全裝置。倉庫內不準有人居住。
第二十條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危險品入庫、出庫登記規則及交接班清點盤庫、簽字確認規則。
第二十一條爆炸品、劇采購、儲存、使用單位必須對其數量、流向和用途如實記錄,嚴格執行審批規則和“五雙”(即雙人雙發、雙人記賬、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管理。當班沒用完的爆炸品、劇必須交送專用倉庫或者主管部門保管,不得存放在班組。發現爆炸品、劇被盜、丟失或誤領、誤用,必須向公安保衛部門報案。
第二十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必須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包裝的材質、形式、規格、方法和單位數量應當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并按規定在包裝內外裝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第二十三條遇水燃燒、易燃、易爆及液化氣體等危險品不得在露天地貯存。
第二十四條裝載和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是專用車,或經有關部門批準使用符合安全規定的運輸工具,禁止沒有安全設施或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裝運危險化學品。
第二十五條搬運、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應使用防爆工具、設備,庫內搬運一律采用防爆型電瓶車或防爆型電動叉車,輕拿輕放,不準拖、拉,防止撞擊和傾倒。凡需進入危險化學品倉庫內的機動車其排氣管必須裝阻火器。
第二十六條處置危險化學品單位應將處置方案報公安部門、安全部門、環保部門審查,在上述部門的監督下方可進行。
第二十七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的單位,必須制定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二十八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工程公司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司。
第二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單位在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危險化學品的生產或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不得留有隱患。處置方案應報市級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環保部門、公安部門備案。
第三章罰則
第三十條由于崗位人員不負責任、忽視安全、或者瀆職,違反本規則造成在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短缺、差錯、丟失、被盜和其他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由于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安全監查管理職責、忽視安全、或者瀆職,造成危險化學品管理混亂,發生危險化學品差錯、丟失、被盜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規則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范文6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風險分析檢驗監管
危險化學品作為重要的化工原料,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包裝作為危險化學品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嚴格的使用限定和應用標準,規格要符合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中所列的危險貨物的包裝形式。檢驗檢疫機構作為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的主管部門,在日常監管中時常發現進出口危險品的包裝出現不規范、標識不清晰的情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的情況也時常出現。每年因包裝破損和質量問題導致的腐蝕、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金額遠遠超出了貨物本身的價值。因此加強危險化學品品包裝的檢測,提高包裝質量,促進其與國際標準接軌,亟待重視。
1國內外危險化學品檢驗監管現狀
1.1發達國家危險化學品監管體系
2006年正式頒布《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與限制的法規》(REACH)是一個涉及化學品使用、貿易和生產安全法律,還是一個包括技術性、環境和社會壁壘在內的新型的貿易壁壘。2008年,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通過的《關于物質和混合物分類、標簽和包裝的法規》(CLP),是在GHS的基礎上,對REACH起到鞏固作用,為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維護的注冊物質的分類和標簽數據庫建立提供了相應的規范。從2015年6月1日起,所有在市場上投放化學配制品的應按新CLP法規進行分類標簽。日本化學物質控制法(CSCL)于1973年頒布,于2003年修訂,是對新化學物質實施事前危害性審查制度的法規。改法規以科學的風險評估為基礎,對所有使用、進口和生產的化學物質實施分級別、分層次的風險管理和評估。而2012年3月26日美國職業安全和健康管理局(OSHA)的危險公示標準,是基于GHS第三修訂版,并于同年生效。
1.2我國危險化學品的法律法規體系
我國于2006年《化學品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安全規范》等26個以GHS為基礎的國家分類標準。《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隨后國家質檢總局了《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2012年第30號),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列入國家《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檢驗監管。根據名錄實施登記制度,為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安全管理和事故預防做好前期的準備。
1.3其他方面的技術法規
《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和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是目前國際上最常用的危險化學品分類標準。1996年推出《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將危險化學品分為9大類,包括了聯合國危險貨物類別、編號和分類原則,也包括按健康、環境和物理危害等對危險品進行分類的統一標準和公示要素的要求,逐漸成為指導各國控制化學品危害、保護環境的標準性文件。
2檢驗監管發現常見的問題
2.1危險公示標簽與安全數據單編制質量不高
目前企業制作安全數據單和危險公示標簽有的依靠企業自行組織人員編制;或是企業在檢驗檢疫部門的指導下編制;還有的依賴企業付費委托有資質的實驗室編制。第一種途徑由于企業大多缺乏了解GHS及相關文件要求的人員,編制過程隨意,大多應付了事;第二種途徑受檢驗檢疫工作人員業務水平的局限,掌握的尺度不一致,各地制作的樣版也不盡相同;只有第三種途徑編制的危險公示標簽與安全數據單質量比較有保證,但由于費用較高,中小企業普遍不愿采用這種方法,這就導致企業在實際使用中的危險公示標簽與安全數據單可信度低,缺項目、篡改現象時有發生。例如我局在現場查驗中曾發一批進口聚氨酯膠黏劑,中文危險公示標簽和安全數據單與隨附的英文資料不完全一致,未列明所有危險性成分,不符合GB15258-2009《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要求,后經企業申請調回廠后在檢驗檢疫人員監督下進行了整改。
2.2 與《危險化學品名錄》申報不符
依照質檢總局2012年第30號公告要求,檢驗檢疫機構對列入名錄內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檢驗,但報檢企業或國內收貨人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比較熟悉,而對危險化學品名錄缺乏了解,導致未能按照名錄的品名進行申報,例如某企業申報“清洗劑”商品,通過監督抽查中發現,實際貨物中含有陽離子表面活性劑、硝酸等目錄內危險化學品。有些危險貨物HS編碼不在法檢目錄中,但在《危險化學品名錄》內,企業僅按照其商品名稱申報,未按照危險化學品品名申報。還有甚者,不少企業偷梁換柱逃避危險化學品監管,給進口危險化學品埋下安全隱患。例如:我局在對一批進口黑色油墨現場檢驗時曾發現,貨物名稱為Paint Related Material(涂料)、型號為RE007PJ(UN 編號1263),與申報的貨物名稱油墨、型號RED07/EPI(UN編號1210)以及提供的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不符,涉嫌虛假申報。我局還發現一批來自韓國的“丙烯酸電泳漆”(屬3 類危險品)現場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鋼桶包裝上無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規定的運輸包裝標記,不符合質檢總局30號公告第四條的規定,企業在檢驗檢疫人員監督下使用救助包裝等形式進行了整改。
2.3危險化學品的瞞報、誤報、漏報時有發生
危險化學品作為普通貨物出運既有監管機構自身檢驗能力不足的原因,也有危險品托運人和貨代公司瞞報、誤報的原因。檢驗檢疫工作人員由于專業知識不足可能未考慮到某些物質可能帶有的危險性憑經驗把危險貨物誤判為普通貨物,如鋼屑,本身是普通貨物,但因在加工過程中可能添加切屑油,而使鋼屑上沾有油類物質,從而成為易自燃固體而變成危險品。例如我局曾對來自臺灣的申報品名為“堿性顏料”的貨物實施查驗時發現,其外包裝和集裝箱均貼有易燃等危險警示標識,貨物標簽、提單等單證上貨物名稱均顯示為丙烯酸清烘漆和脫漆劑,這兩種物質均在《危險化學品名錄》內,對此進行了立案處罰。
3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3.1檢驗監管法律依據滯后
現行《出人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出入境商品目錄》內包含的危險化學品種類遠少于《危險化學品名錄》,導致許多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卻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出入境商品目錄》外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游離于正常監管范圍之外。
3.2部分企業存在安全問題
(1)宣傳不到位,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夠,存在麻痹大意的心態。(2)知識未培訓。人員流動大,沒有對員工進行及時安全培訓。(3)機制不完善。一些企業規模偏小,企業對于生產及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性保證能力有限,管理機制存在漏洞。(4)資源未儲備。一些中小企業的生產現場或者儲存環境不達標,安全隱患排查和設備檢修工作未定期地進行,提示不清晰,從而埋下安全隱患。
3.3包裝使用鑒定中存在的問題
(1)包裝使用的不適用。出現裝有危險品的包件實際重量超過了標記的毛重,或是實際所裝危險品的密度超過了包裝標記規定所能盛裝的物質密度;有的還出現實際所裝危險品需要的包裝類別高于包裝的實際類別等問題。(2)包裝使用的不當。出現包裝在裝入液體危險品時蓋子沒旋緊而發生的泄漏;包裝在裝入危險品時,腐蝕或損壞了包裝的外表面;甚至使用已過期的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
4加強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監管的對策
4.1提高責任意識,加強溝通協作
企業自身要不斷學習,自覺遵紀守法,并結合進出口產品的實際情況,落實各項檢驗監管要求。其次,檢驗監管人員要形成統一的思想認識,切實認識到危險化學品檢驗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再次,企業與檢驗檢疫部門要增加相互之間的溝通和配合,確保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符合標準,推動危險化學品檢驗監管工作的順利進行。
4.2強化部門協作,完善標準體系
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后,各部門如質檢、交通、海事等也制定了相應的規律法規,但這些法律法規并沒有覆蓋所有的產業和物流環節,環節之間存在監管盲區,這些問題為企業創造了違法的機會,也給某些企業的貫徹執行造成了困難。因而要各部門間要及時溝通,協調,修改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促使產業的發展更加健康。
4.3加大能力建設,提升檢測技術
重視化學品的分類鑒別和評估,督促企業或檢測機構依據TDG以及GHS的標準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的分類定級檢測,必要時進行理化監測。其次,開發新的檢測技術和方法,探索快速檢測的手段,保證檢測質量,縮短檢測周期,提高進出口危險化學品通關效率。最后,加強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技術指導,加強國際間的交流合作,確保出口危險化學品符合國際標準。
4.4完善標準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
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出臺后,質檢、環保、安監、公安、交通等監管部門也制定了一系列法規、標準,但目前這些法規、標準還不能做到產業鏈各環節間全覆蓋,存在著互相不協調甚至相互矛盾等問題,既給不法企業有空可鉆、有機可乘,也給守法企業造成執行上的困難,需要根據新情況及時進行修改和完善,以促進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郭永華.歐盟REACH法規中危險品分類與標簽[J].中國石油和化工標準與質量,2008(8):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