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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內部控制范文1
一、企業應加強內部控制的建設
從近幾年的審計實踐看,有相當多的企業在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方面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從而出現了信息失真、漏交稅金、私設“小金庫”、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筆者認為,企業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已迫在眉睫。
(一)企業內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環節
——控制環境建設薄弱??刂骗h境是內部控制的基礎,控制環境的好壞直接到企業內部控制的貫徹執行和企業經營目標及整體戰略目標能否實現。企業負責人往往比較重視某些基本的內部控制操作,但是疏于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重視產供銷環節的程序控制,忽視內部控制結構的整體協調;重視對實物的控制,忽視對行為者的控制。另外,組織機構設置不合理。當前大多數企業除了法人治理結構形備而實不至外,普遍存在機構臃腫、管理層次多、工作效率低的問題。而且在機構設置中,比較重視縱向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對橫向間的協調缺乏足夠重視,導致同級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溝通不靈敏,協調性差。
——企業經營行為失控。政府以國家管理者的身份,通過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對國有企業選派董事長、總經理的形式,行使資產所有者權利,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企業經營者作為企業管理當局的主體,在接受政府委托管理企業中,缺乏有效的監督。這種情形的管理模式,勢必會弱化內部控制。
——對會計工作重視不夠,會計崗位職責不明。有的領導不重視會計工作,認為會計工作不能創造效益,因而會計人員配備不強,有的甚至配不齊,責權關系不明確,不能相互制約。
(二)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應抓好的幾個環節
從以上的可以看出,建立健全內部控制,不僅必要而且非常緊迫。健全內部控制,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從大的原則來說,主要應加大企業改革力度,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倡和營造內控文化。從審計實際工作的角度說,筆者認為,應主要抓好以下三個環節:一是抓企業領導。企業領導既是內部控制的制訂者又是執行者,只有企業領導重視,才能選用合適的內部控制管理人員,注重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健全內部控制,從而使內部控制落實到位。二是抓監督檢查。從國內外的實際看,內部控制的建立,多是外部力量推動的結果,因此現階段,應全力推進內部控制的國家化,這就要求在強化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的基礎上,加大外部監督力度。因此,審計等職能部門在對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必須改變各自為政、各管一攤的老做法,努力使監督形成合力,使檢查具有權威性,并幫助企業不斷完善內部控制,防止企業內部控制形同虛設現象的發生。三是抓審計指導。內部審計是對企業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再監督,搞好內部審計,不僅可以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并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欺詐舞弊行為,保護企業財產完整,而且可以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確保國家有關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企業應探索內部控制創新的框架
首先,對企業內部控制的目標定位要有創新思路??刂颇繕耸莾炔靠刂瓶蚣芙⒁约氨O督、考核、評價內部控制的方向性參照物。在內部控制目標明確的前提下,內部控制的范圍才能界定,從而為內部控制的設計和評價體系的構建確定基本依據。內部控制的目標體系要符合國情,這個體系既要體現出主導目標(資產保全與會計信息真實),也要涉及其他多元化目標(包括企業的經營活動、對經營效果的考核和對經營效率的評價等方面)。內部控制目標體系應當超越制度基礎審計的狹隘視野,將目標定位于公司治理結構層面,把內部控制理解為治理結構制度環境中的一種措施和手段,制定出既保持連續性又具有前瞻性的目標。同時,為了使目標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評價性,將目標分為執行結果可計量和不可計量兩類。對可計量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計量通常由會計核算、結算和統計等途徑取得,如應收賬款周轉率、凈資產收益率、現金流量等;對不可計量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計量通常由測試表來取得,如公司印鑒使用、出差費用審批制度等。
其次,在公司治理結構制度創新的基礎上,構建內部控制創新的框架。治理結構是保證內部控制功能發揮的前提和基礎,內部控制在治理結構中處于內部管理監控的位置。只有建立起公司各參與者(股東、債權人、經營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責任、權利和利益的合理配置和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才能相應地確定內部控制的措施和程序。內部控制創新有賴于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結構的不斷完善。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是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與經營者之間分權和制衡的最佳交匯點,實現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由集中對稱分布不斷走向分散對稱分布。以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為例,由于國有股一股獨大和終極所有者缺位,目前的治理結構表現出“行政干預——經營者控制”的基本特征。為了實現治理結構的效率改進,國有企業改革必須由行政干預下的股東主權模式轉變為企業主權模式,公司的目標是為了追求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整體收益最大化,而不僅僅是服務于股東利益最大化。為此,相應地引入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結構,以轉讓部分國有股權的方式使公司的股權結構多元化、合理化,公眾或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國有資本所有者缺位的問題,從而實現治理結構的效率改進,為內部控制有效運行營造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股東大會對企業內部控制的目標定位、程序設計與效果評價等基本問題起最終控制作用;董事會在內部控制中居于核心位置,為企業管理層制訂游戲規則,以保證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經營者在激勵約束機制的框架內直接影響企業的行為,并進而影響內部控制的實際效果。
再次,以推進企業信息化管理進程為契機,構筑內部控制創新的控制平臺。保證內部控制有效運轉的前提,是要求信息傳導和反饋的快捷準確,通過信息化手段整合企業資源,以便提高內部控制效率和優化內部控制流程。因此,企業應當關注并實施企業資源計劃(ERP,即Enterprise Resources Planning),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ERP軟件系統,利用ERP系統進行有效的判斷、決策和控制。ERP的基本功能在于把企業全部業務涉及到的資源整合起來,企業內每一個員工都被明確地賦予在內部控制中所應承擔的職責,并且通過信息和溝通系統,使每一個人都能順暢、快捷地獲取他們在執行、控制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信息,并交換這些信息。ERP的這種整合功能使資源的利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在整合的過程中,企業運作層面的供應、生產、銷售交易資料,只要是與財務有關的,都會在財務系統中自動生成,變革了財務資料的處理和存儲方式,無須再由手工開立相應的會計憑證,徹底改變了財務信息滯后于業務運作信息的問題,實現財務分析和業務運作的同步進行。通過財務系統對企業各業務流程的實時監控,如物料需求管理、存貨管理和銷售管理等,能夠提供一個連結賬戶余額與原始交易數據的完整的交易軌跡,及時指導各業務的運作,一旦有非正常情況發生,除了予以特別關注外,必須分析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采取適當的處理措施,使內部控制動態化。內部控制的過程就是一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發現新問題、解決新問題的循環往復的過程。
三、應把握內部控制的趨勢
1.知識帶來了內部控制基本原則的根本變革。未來的內部控制應著眼于增強企業的應變能力和能力。
2.知識經濟資訊與溝通在內部控制中的地位更加凸顯。建立一個統一、高效、開放的資訊與溝通系統,是其他一切控制運行的平臺,應當成為企業內部控制的重中之重。
3.非正式組織和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將得到足夠的重視。企業的非正式組織和非正式制度應當納入未來的內部控制體系。
4.對內部控制進行持續的監控不再有存在的必要。注重對工作績效進行評價成為可行的控制方式,定期檢查績效評估的標準是否仍然有效,也就成為對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的更好方式。
5.控制環境對內部控制的效果更大,并升華為企業文化。書面的政策文件的影響越來越微弱,企業應通過主動建立和加強良性的控制環境,引導、激勵人們正確地履行責任,實現企業的目標,將外來的壓力變成人們內在的動力。在這個過程中,控制環境逐漸與企業文化融合。
四、企業應探索內部控制審計的新路子
(一)明確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的關系
內部控制既是被審計單位對其經濟活動進行組織、制約、考核和調節的重要工具,也是審計人員用以確定審計程序的重要依據。反過來,內部審計還能為改進內部控制提供建設性意見。在審計的發展過程中,對內部控制的重視與信賴,加速了審計的變革,節約了審計時間和審計費用,同時也擴大了審計范圍, 完善了審計的職能。在確定內部控制與審計的關系時,應當明確以下三點:
1.在審計人員執行審計作業時,不論被審計單位規模大小,都應當對相關的內部控制進行充分的了解。
2.審計人員應根據其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了解,確定是否進行符合性測試以及將要執行的符合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3.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了解和符合性測試,并非審計作業的全部。內部控制良好的單位,審計人員可能評估其控制風險較低而減少實質性測試程序,但絕不能完全取消實質性測試程序。
(二)明確內部控制審計的必要性
開展內部控制審計是中油集團公司、石油股份公司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與國際先進內部審計接軌的必然要求。目的是要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按照預定的目標和方式,在有效的控制下規范運作。通過內部控制審計,監督、檢查、糾正和處理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和錯誤,使內部控制更趨于完善。
(三)明確內部控制審計的主要內容、程序、方法和技術
1.內部控制審計的主要內容。
(1)對內部控制符合有效性的測試。主要包括投資控制審計、成本費用控制審計、資金控制審計、物資采購控制審計、市場準入控制審計、合同管理控制審計、勞動人事控制審計。
(2)對內部控制進行綜合測試和評價。主要包括對內部控制與企業本期主要生產經營目標一致性、內部控制成本效益性進行測評;對內部控制健全性、合理性進行評價。
2.內部控制審計的程序。
內部控制審計應執行檢查控制的程序,直接參與重要的生產經營活動,如介入重大工程、物資采購項目等的招投標過程,介入公司預算的制定、執行和修改過程,介入市場準入的審批過程,介入重大合同的簽訂過程等。通過積極的參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及時發現、糾正偏差和錯誤,反饋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起到預防和規避經營風險的重要作用。
3.內部控制審計的方法和技術。
(1)和其他審計項目一并開展。即在開展其他項目審計前,先實施內部控制審計,確定其薄弱環節,以編制審計方案,明確審計重點,再開展其他審計項目。如此,可達到一箭雙雕的目的。中油集團公司、中國石油股份公司審計部2003年已明確提出:在開展其他審計項目時,必須同時開展內部控制審計。
(2)開展專項審計。內部控制審計要針對一些主要的控制程序,重要的、易產生的環節,如合同管理、市場準入、物資采購、外付資金等進行專項審計。檢查有關制度、程序的貫徹執行情況,對其健全性、科學性、有效性做出綜合評價。
審計內部控制范文2
論文摘要:首先探討了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監督的關系,指出內部審計是內控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然后提出了健全內部審計的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勵制度和加強內控信息披露來實現企業的內部控制的策略。
內部控制是隨著企業對內加強管理和對外滿足社會需要而逐漸產生并發展起來的自我檢查、自我調整和自我制約的系統,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內部控制可以合理保證單位有效進行經營管理,提供可靠的財務報告和其他信息,保護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實現企業整體目標。目前我國內部控制的主要問題是由于內部控制環境不完善而導致的企業監督執行不力,內部審計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內部控制對外信息披露不足。
一、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監督的關系
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組成部分及前提,是企業內部影響控制制度正常運作的環境因素,也是內部控制的宏觀因素[1]。會計系統和控制程序則是內部控制系統中的微觀因素,他們同時受制于宏觀因素的影響。一個企業即使有好的會計制度,科學的控制程序,但若沒有先進的企業管理文化理念作引導、缺乏健全的管理體制和組織結構鋪墊、或者沒有運用或實施科學的人力資源政策都會造成內部控制的執行系統失效,也就是說在內部控制這個體系中如果宏觀環境失效,那么將直接影響微觀因素的發揮,進而影響企業的整體效率。單位內部控制監督作為內部控制的執行元素,主要是通過各單位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并保證發揮有效作用來實現,單位控制監督應當突出內部控制和內部約束機制的健全,強化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會計人員在對單位負責人負責的同時,受職業道德和財經法規約束。財政部門通過指導各單位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培養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綜合素質和必要的檢查驗收來督促各單位加強內部控制監督,規范會計行為。而這些措施實際上是通過優化內部控制環境中的組織結構設置這一環節來實現的。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發展,各國企業對會計系統及控制程序的設計也日趨完善,會計程序中的漏洞越來越少。但我們也發現如安然、世通、銀廣廈這樣的因內部控制監督失效而造成的經濟案件仍層出不窮。究其深層原因,是企業領導者及其管理者的決策性失誤,而這種決策性失誤則是在一種錯誤的企業價值觀,偏激的企業管理理念及高層管理者本身素質等原因造成的。由此可見,內部審計的各要素都影響著內部控制監督目標及方法的實現。
二、健全內部審計的制度安排
目前企業中關于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情況不一,有些上市公司同時設立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大部分只設立審計部。只設立審計部的企業審計部的定位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由監事會領導;第二,由董事會領導;第二,接受總會計師或主管財務副總經理領導。
這樣,有關內部審計的制度問題目前需解決以下兩點: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與內部審計機構的定位。關于前者,單是設置審計部還是同時設立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如果只設置審計部并將其置于總經理的領導之下,董事會對總經理的領導就缺乏監控措施,產生的問題是加劇內部人控制。至于內部審計機構的定位問題,對于上市公司,由于其規模一般較大,業務也較復雜,所以應同時設置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從機構隸屬上來看,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計部分別對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同時二者存在著業務指導關系。
之所以選擇這種制度安排,原因在于:內部審計的一個重要目標是實現所有者對受托經營的經理層的監督。因此,審計委員會只有直接對代表所有者利益又由參與企業主要經營決策的董事會負責,才能保證這種監督的效果。同時,內部審計又要滿足經理層的各種需要,若內部審計的一切活動都需直接由審計委員會決定,既無必要也影響效率,這就需要在董事會和經理層間就內部審計范圍進行權限的劃分。其中,以經理層為監督對象的內部審計活動,如對經理層執行董事會決議的監督、對經營業績的鑒證和評價、經理離任審計等,均應由審計專門委員會組織開展;而以分權單位為監督對象的內部審計活動,如對公司其他職能部門、下屬分支機構的監督、考評,以管理咨詢為目的的專題審計活動,都可由經理層組織實施,但審計結果應報審計委員會備案,且審計委員會有權對審計情況進行檢查。另外,對于監事會而言,它代表的是全體股東,其機構隸屬自然是股東大會,因而其定位應是內部監督評價體系的最高領導者,在必要時可檢查審計專門委員會組織的內部審計事宜,并對內部監督評價中發生的爭議作最終裁決。
三、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無論是內部控制還是公司治理都非常重視激勵與約束機制,二者在實施的方式手段上可以相互借鑒。具體來說:約束方面,一是合理的授權控制,內部控制實質上是對企業經營過程中員工行為的控制,要把崗位的責權利嚴格確定下來,使員工的工作在制度的約束中進行。二是要建立適時的監控系統,讓不稱職的員工離開其崗位。二是嚴格的責任追究和懲罰制度,這是企業內控制度貫徹執行的根本保證。激勵方面,應借鑒公司治理中的激勵機制,引入相應的激勵措施進入業務執行層,提高基層人員參與內部控制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具體來說:一是科學的目標管理。要組織員工參加有關工作目標的制定,并將企業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員工,這樣有利十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并使其主動維護企業的各項制度。二是制定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業績考評機制由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人力資源部門對普通員工的業績和履職情況進行考評,并據考評結果決定下一年度的薪酬、崗位安排等事宜。業績考評機制應具備以下特點。第一,激勵性。以報酬作為激勵是公司治理中不可缺少的管理手段,設計考核制度時,必須保證業績考核制度對員工的激勵性。第二,客觀性。在評價業績時,可借助十定量評分方法或中介機構,以客觀的立場和判斷加以評估,使業績評價工作盡量不受主觀、片面等人為因素影響。第二,責任性。在業績考核前必須先明確考核項目的責任歸屬,明確員工的權責范圍,排除外在因索影響,使業績考核工作更公平合理。第四,絕對指標和相對指標相結合。因為有時候企業業績的好壞受很多外部因素的影響,比如行業的影響,相對指標與絕對指標相結合的方法使得評價更加客觀。第五,長期性。引入公司治理中用來激勵經營者的股票期權,希一望員工通過一定形式的股票持有或是將收入與股票價值變化掛鉤使自己的利益盡可能地與股東的利益相一致。
四、加強對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
《薩班斯一奧克斯利法案》規定公司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或類似職務人士必須書面聲明對內部控制的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負責,并且要求隨定期報告一同對外披露管理當局對有關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價報告,內部報告還必須經過負責公司定期報告審計的注冊會計師的審核。美國安然、我國的中航油巨額虧損等案例充分暴露了公司關鍵人物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缺乏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問題[4]。內部抓控制信息披露能夠有效減少高管人員串通舞弊的機會,有效遏制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的行為。鑒于我國上市公司及許多國有企業存在的諸多問題,我國政府應該加強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制訂有關規章制度,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進行強制性規定。具體措施如下:
1、確定信息披露的內容
因為內部控制設計范圍非常廣泛,如果要求上市公司對所有內容進行披露,從目前情況看不太現實。我國最新公布的審計準則將內部控制目標劃分為財務報告可靠性、經營效率效果、經營合規合法性,如果將所有目標全部要求進行披露,管理當局及公司等會大大地增加成本,而且目前許多制度尚不完備,即使全部披露不一定會收到很好成效,處于內部控制效益成本原則考慮,可以參考美國的做法只實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即管理當局只要求公司就財務報告可靠性的內部控制出具評價報告。
2、確定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
要保證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準確性,保證內部控制責任落到實處,必須確定信息披露責任主體,即內部控制由誰負責。薩班斯法案的302條款被認為是對上市公司最有實際影響的條款,條款要求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必須承諾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公允性,并在對外提供經審核的內部控制財務報告上簽字認可。我國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內部控制的責任主體,所有相關文件都僅僅強調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公司內部控制的監督\審查責任,沒有直接明確內部控制的制定和執行由誰負責的問題。我國上市公司多數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董事會受到管理層和大股東控制控制現象較嚴重,在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情況下,內部控制環境薄弱,關鍵人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監管部門對于屢見不鮮的公司管理層舞弊作案感到束手無策。針對我國公司內部控制環境的特點,應該把內部控制的責任主體確定為掌有實權的關鍵人物和實際負責公司資產安全和財務可靠性的高級管理人員。
3、統一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和審核的標準。
為提高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報告的可操作性和可比性,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價應當遵循比較統一的標準。建議審計準則委員會研究有關指導意見,在我國公司治理環境下,對管理當局內部控制報告的驗證提供指導。
五、結論
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都是當前比較熱門的話題,將兩者結合起來更是有其特殊的意義。本文從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關系入手,從內部審計的角度得出完善內部控制的對策。內部控制框架與內部審計的關系是內部管理監控系統與制度環境的關系。完善的內部審計有利于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健全的內部控制機制也將促進內部審計的完善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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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田良富、歐陽清東.中外公司監督機制比較研究與啟示[J],湘潭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3.11
審計內部控制范文3
一、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內容
在《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中就有提出,企業的內部控制審計是由會計師事務所按照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實施企業內部控制的一種審計。與此同時,在《中國內部控制準則第2201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內部控制審計》中也給出了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定義,也就是企業內部審計的機構在內部控制運行和設計上的有效評價與審查。當然,兩個企業內部控制的審計是有差異的,前一個本質上屬于企業內部控制中的一種外部評價審計,后者本質上屬于企業自身在內部控制上的一種內部評價審計,即企業內部控制外部審計與企業內部控制內部審計。此外,企業家總是不能理清內部控制的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評價兩者間的關系與實施方法,事實上企業內部控制的內部審計與企業內部的控制關系,也就是內部審計跟內部控制的關系。雖然是兩個部分,但是由于都是企業的在內部控制時的評價方式,所以兩者在方法、對象、主體等基本上相差不多,許多方面可以互相學習借鑒。
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分析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是企業高管實施企業的內部控制時的一個重要過程,與企業的管理緊密相連。其中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包含著風險管理與評估等;而企業的內部控制評價也同樣涵蓋著風險管理,所以企業的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存在許多的相似性。此外,企業內部控制相關規范普遍認為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就是企業的內部控制評價主體,即在進行實務工作時,企業的內部控制評價要由企業內部的審計機構來完成。由于企業內部控制審計跟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在定義上的相似度較高,且兩者進行實物工作時也有著緊密聯系。即便二者真的合二為一也同樣有許多的問題無法解決,相關準則規定,企業內部控制審計人員和機構對本單位的內部控制沒有執行與決策的權利,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是獨立在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外的一種評價審查活動。企業內部控制審計也就自然而然的在內部控制評價系統之中獨立出來,兩者不是同一個概念,更不可能互相代替。企業內部控制評價與審計都是企業管理的一部分,對于如何展開工作,都由企業自己做決定。
三、企業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組織實施
對于企業的內部審計跟內部控制的實施來說,也就是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內部審計、內部控制的評價與內部監督等多項工作共同實施的結果,且當今企業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企業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處理。同時對于企業內部審計跟內部控制的看法也存在差異,其中一種觀點認為,企業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是相輔相成,二者缺一不可的一個共存體系,誰不束縛誰,誰也不是誰的概括。第二種看法則認為,內部審計屬于內部控制,內部審計不可能離開內部控制獨立存在。而第三種認為,內部審計其中的部分對象與內容就是內部控制,即內部審計涵蓋了內部控制。最后一種觀點認為,企業內部控制跟內部審計有著緊密聯系,但是卻又各自獨立,兩者之間相互作用的同時還存在區別。以上四種觀點并沒有對錯,在企業實際工作的時候,四種觀點都有可能出現。但是企業必須注意內部審計跟內部控制兩者都是開放的、發展的、動態的,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在企業長久的發展證明,兩者不管是在實踐中還是理論中,形式上還是內容上,都是從單一發展到完善,簡單發展到復雜的一個歷程。也就是企業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都將會幫助企業實現發展的目標,這也是企業目前首要的問題。
在工作實踐中,許多企業都可以在開展了內部審計、控制或是其他有關控制的活動前提下,按照自身需要或是其他方面的需求對企業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進行完善,進而更好的對企業進行內部審計或是內部控制。在企業可以承受組建的成本下,企業同時組建內部控制跟內部審計這樣的兩套系統是有必要的,還可以建立兩個互相獨立且可以分別對企業實施內部控制和內部審計的機構。換句話說,如果這樣的辦法有效,內部審計跟內部控制兩者不需要互換身份就可以做到自身以前做不到的事。
審計內部控制范文4
【關鍵詞】內部控制 審計質量 內部控制
一、內部控制審計概述
為了保證企業健康發展,股東、政府和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內部控制越來越關心,內部控制審計作為對內部控制的鑒證,直接影響利益相關者對企業內部控制的評價。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極其重視企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建設。2008年,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五部門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對內部控制做了如下的定義:“本規范所稱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币幏吨羞€指出,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督為內部控制的五要素。
內部控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內部控制的作用的真正發揮離不開內部控制審計。安然事件之后,美國為了實現對企業的監管,要求企業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也要求,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公司聘請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本文采用《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中的定義:“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被審計單位委托,對被審計單位在特定基準日的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并出具審計意見?!眱炔靠刂茖徲嫷姆秶袕V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范圍包括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制審計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狹義內部控制審計指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制審計。本文中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為狹義的。內部控制審計主要圍繞內部控制五要素進行,采用談話詢問、審查書面資料、實地觀察和檢查、重做驗證等方法進行審計。
二、審計質量
廣義的審計質量包括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報告質量兩方面的含義。審計質量與一般產品的不同之處在于,它不僅影響客戶而且影響利益相關者。審計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對利益相關者的保護程度。國內外學者已經對審計質量影響因素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筆者對之前學者們提高的影響因素總結出來,如圖1。
(一)主體因素
主體因素是審計質量最主要的決定因素,決定著具體項目的審計質量。通常情況下,事務所的規模越大,聲譽越好,審計質量就越高,而無限責任形式的會計師事務所一般比有限責任制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要高。注冊會計師是審計行為最后的執行者,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工作經驗、風險意識、職業道德和在項目上花的審計時間都會對審計質量產生影響。一般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越強、工作經驗越豐富、風險意識越高、職業道德素養越高、在項目的審計上花費時間越多審計質量就越高。
(二)客體因素
客體因素即為被審計單位自身的因素。被審計單位的規模越大,相應的收費越高,出具審計報告時,受到被審計單位施壓的可能性就越大,可能對審計質量造成一定影響。被審計公司治理結構越合理,審計質量越高。
(三)環境因素
環境因素對審計質量的影響是整體層面的,決定著這個環境內的審計質量。法律風險、審計準則、內在需求、市場結構和審計收費都在一定上影響著整個審計行業的審計質量。
三、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存在的不足
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剛開始實施,而內部控制審計相關規定更多的是參照國外經驗制定,內部控制審計處于初建階段必定會存在很多不足,這些不足歸根結底是由審計質量影響因素決定的。結合審計質量影響因素,將不足總結目前我國內部控制中的不足總結如下:
(一)事務所在安排內部審計流程、標準和流程的不完整,審計人員的經驗不足
我們本土的會計師事務所在2008年出臺的規范中提出上市公司,大眾型非上市公司需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內部控制審計后,才陸續開始接手內部控制審計,內部控制審計作為一種新的鑒證業務,事務所和審計人員并沒能立即設計出針對內部控制的流程、標準等,相關的事務所和審計人員在經驗積累方面也不足的。為了提高內部審計的質量,會計師事務所需要根據相關規定和已有經驗的合理設計高效的內部控制審計流程。審計人員的經驗直接影響著其可勝任能力,影響內部控制審計的質量。
(二)公司治理結構不足
公司治理結構作為內部控制中內部控制環境的重要組成部門,它的健全程度直接關系到整個公司內部控制的質量和內部控制審計質量。在我國的大中型大企業基本上的設置了三權制衡的治理機制,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缺一不可,但是這種治理結構整的發揮做了了嗎?很多時候,我國企業的監事會是虛設的,公司決策的控制權更多的是掌控在董事會手中。這必然會影響企業內部控制的建設,影響內部控制審計質量。
(三)社會對內部控制審計的需要較低,內部控制審計制度存在缺陷,缺乏法律監督
需要時產品質量的重要考核標準,很大程度上得到利益相關者的看法,而內部控制和內部控制審計的產生較少了公司自發的,而是國家有關政策的要求,行使相關政策才建成很審計的,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股民,在財務數據還沒弄清楚的情況下如何看懂內部控制、內部控制審計。大多數股民依舊只看關鍵財務數據,對內部控制的審計需要較低,只有那些需要長線投資的股民才會參考內部控制審計意見。此外,有些單位自身也不希望內部控制審計,覺得內有這個必要性,被審計人員的支持程度不足就會影響內部審計的質量。
我國近年來有關內部控制和內部控制審計都出臺了新的規定,但是就范圍而言,我國相關規定都只針對大中型企業,沒有針對小企業內部控制的指導,對建設整個企業界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控制審計質量的提高都是不利的。其次,我國目前內部控制涉及沒有出臺科學的、統一的可操作性內部控制審計準則,雖然《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做出了相關規定,但是此規定并不詳細,沒有對內部控制評價標準進行確定,而且指引并沒有詳細地支出各個環節的細節,需要制定更加具體可行的內部控制審計準則。
沒有一部法律是規定相關內部控制審計的責任,注冊會計師在內部控制審計中應該做什么,做錯了怎么辦,這些都是沒有規定,法律對于規范實施情況和自身的監督都存在嚴重不足。
四、提高內部控制審計質量的建議
上面對我國內部控制目前存在的不足進行了分析,針對這些不足,我們應該不斷改進。
(一)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職業水平
我國內部控制審計開始不久,內部控制審計還存于初級階段,為了保證內部控制審計的質量,必須不斷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提高整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執行水平。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和執業水平重要的手段就是學習,事務所可以組織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培訓,可以多學習國外的經驗,不斷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和準則會計師的職業水平。
(二)完善治理結構,完善內部控制
治理結構是內部控制的要重組成部分,治理結構的不完善,或些某些職能或缺,都會成為公司內部重要的隱患,而且由于事務所所審計的是與財務報表有關的,而常常被忽視。因此公司自身必須完善自己的治理結構。公司在實踐中就應該建立完整的內部控制制度,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能夠降低公司的風險,也可以節約內部控制審計的成本。
(三)制定內部控制審計準則,明確評價標準,明確法律責任
我國目前實施的是《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其里面的相關規定較為概況不利于實施,我們可以在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的同時,策劃內部控制審計準則,在準則中明確內部控制的評價標準,并增加法律責任的內容。此外為了增加內部控制審計的嚴肅性,可以將內部控制審計的相關內容加在《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中。
參考文獻
[1]宋.提高內部控制審計質量有效防范經營風險[J].經濟與管理科學.2009.11.
審計內部控制范文5
關鍵詞:企業;內部審計;內部控制;評審
近年來,國內相關機構和企事業單位順應企業管理的內在需要,逐步引入了內部控制及內部控制評審的理論,并組織開展了一系列理論研究和實務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果。本文以此為出發點從內部審計的角度對企業內部控制評審的內容、方法、評價標準等進行初步探討。
一、內部控制、內部控制評審的定義
1.內部控制的定義
內部控制一詞,最早出現在1936年美國會計師協會的《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的審查》文告中。隨著內部控制理論以及認識的不斷發展,內部控制理論由最初的“內部牽制理論”,發展為“內部會計控制與內部管理控制”。
1992年,美國反欺詐性財務報告委員會的主辦機構委員會(COSO委員會)了《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報告,即著名的COSO報告,報告對內部控制的定義為“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經理當局以及其他員工為達到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經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相關法律法規的遵循等三個目標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COSO報告同時認為內部控制包括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內部控制活動、監督評價與糾正、信息交流與反饋等五個相互聯系的要素,這五大要素服務于上述三大目標。這是目前比較成熟的內部控制理論,受到各國理論界和實務界的廣泛關注和普遍認可。
2.內部控制評審的定義
COSO報告認為,在內部控制系統中,所有部門、崗位都在其中充當著角色,內部審計也是如此。內部審計既是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監督與評價內部控制的主要部門和主要手段。2002年以來,國際內部審計重新介入內部控制這一領域,在原先以內審部門實施內部控制評價的基礎上,加強了與業務管理部門自我評估的結合,注重相關業務部門技術人員的參與,要求內部審計人員與業務管理人員、專家合作評價內控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從內部審計的角度看:內部控制評審是指由企業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組織開展的,以內部審計人員為主,吸收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參加的,對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建設、實施情況進行的調查、分析、評價等系統性活動,主要測評企業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健全、合理,以及執行是否有效。
二、內部控制評審的內容
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設計基本是圍繞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內部控制活動、監督評價與糾正、信息交流與反饋這五大要素進行的,因此內部控制評審的內容就是評審內部控制系統五大要素的內容是否健全、合理以及執行是否有效。
1.內部控制環境評審
內部控制環境是內部控制的基礎,它是影響和制約其他控制要素發揮作用的重要因素。內部控制環境評審就是指對企業內部控制系統所依存的軟硬環境的各項因素運作狀況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所進行的評審。評審的內容主要有:公司治理組織架構的建立、規范運作和分權制衡;內部控制系統中董事會的建立和完善責任,監事會的監督責任,高級管理層的執行和完善責任;人力資源政策和程序、人力資源日常管理情況等。
2.風險識別與評估評審
風險識別與評估是指識別和分析那些妨礙企業實現經營管理目標的各項因素的活動,它包括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評估兩部分。風險識別與評估的評審是指對來自企業內外部對生產經營、財務報告、經營管理目標有影響的各種風險的識別與評估情況所進行的評審。評審的內容是企業風險識別與評估機制及其運行是否健全、合理、有效,主要包括在經營管理活動中風險的識別和評估是否充分、合理;企業識別和獲取適用法律法規要求的程序建立和執行的情況;與風險識別和評估相對應的內部控制措施方案的內容及執行情況等。
3.內部控制活動評審
內部控制活動是指為了確保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指導員工實施管理指令,管理和化解風險而采取的政策和程序。內部控制活動的評審是指對企業為進行企業管理和化解風險而采取的控制活動情況所進行的評審。評審的內容是企業內部控制活動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主要包括企業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程序的健全、合理、有效程度;計算機系統環境下,為確保信息的完整、安全和可用性而采取措施的健全、合理和有效程度;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執行、應急設備和設施的定期檢查情況等。
4.監督評價與糾正評審
監督評價與糾正是指由企業特定人員對一定時期的內部控制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和實施糾正的情況, 可采取持續監督和個別評估分別進行或兩者結合進行的方式。監督評價與糾正的評審是指對企業內部控制監督評價與糾正機制及其運行情況是否健全、合理、有效所進行的評審,主要包括內部控制績效監測程序建立和執行;內部控制系統監督評價書面程序的建立和執行;企業對內部控制進行不斷完善的情況等內容。
5.信息交流與反饋評審
信息交流與反饋是指企業在其經營過程中,按某種形式辨識、取得確切的信息,并進行溝通,以便員工能夠履行其責任。信息交流與反饋的評審是指對企業辨識、取得、溝通合理信息的方式和過程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所進行的評審。主要包括企業信息交流和溝通程序的建立和執行;內部控制系統文件的建立和保持;形成記錄控制程序的建立和執行等內容。
三、 內部控制評審方法
內部控制評審方法主要包括評審的切入方法和評審的具體技術方法兩大方面。評審的切入方法是根據評審要求和為達到評審目的進行組織和實施評審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思路,是制定評審實施方案的前提;評審的具體技術方法則是在具體評審時根據被評審企業的實際情況,為達到評審目的和要求所采用的具體審計技術方法。
1.內部控制評審的切入方法
內部控制評審的切入方法基本可以歸納為要素法、流程法和制度法三類。
(1)要素法。要素法是直接從評審內部控制的五大要素內容入手,運用內部控制評審的技術方法獲取評審證據,從而評價內部控制要素各項內容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而對企業內部控制做出綜合評價。其適用范圍主要是生產經營方式相對簡單、業務流程比較單一、且已建立完整的內部控制系統的企業。
(2)流程法。流程法是建立在要素法的基礎上,從測試業務流程和具體業務入手,采用內部控制評審技術方法獲取評審證據,來評價內部控制各項要素內容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一種方法。其適用范圍是生產經營過程比較復雜,業務流程比較繁多,且已建立完整的內部控制系統的企業。
(3)制度法。制度法是指從被檢查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入手,采用內部控制評審技術方法獲取評審證據,來評價企業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其適用范圍是尚未建立完整的內部控制系統的企業,或者是還停留在靠內部規章制度進行控制的企業。
2.內部控制評審的技術方法
內部控制評審的技術方法經常采用的技術方法主要有:
(1)抽樣法。通過抽取一定數量且具有代表性的樣本進行調查和測試,根據樣本來推斷總體狀況的一種評審方法。這是審計工作普遍采用的方法,,應當采取科學抽樣的方法來完成對企業已經發生的所有經濟業務進行審計和評審,只要按照合理的允許的誤差科學地抽取了樣本,通過對樣本的評審是能夠滿足對企業整個經濟活動的評審需要的。
(2)穿行測試法。穿行測試也稱全程測試,通常用于對業務流程或具體業務的測試與評價。這是內部審計經常運用的一種簡便易行的技術方法,特別適用于對內部控制的評審中,通過對一筆或若干具體業務的穿行測試,可以比較直觀有效的反映一個或若干業務流程的內部控制情況。
(3)證據檢查法。證據檢查法是內控評審工作最重要的檢查方法之一。評審人員在運用抽樣、穿行測試等評審方法時,要求被評審企業在限定的時間內,提供被評審業務主要控制點對應的相關資料。通過對這些書面證據的檢查,驗證各項控制措施在實際業務操作中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貫徹執行。
(4)壓力測試法。即測試被評審企業關鍵業務處理程序和控制措施能夠承受的壓力程度以及在承受相應壓力時所發揮的作用。
(5)流程圖法。流程圖法主要用于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和合理性測試,流程圖法可以使評審人員清晰地看出被評審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如何運行,業務的風險控制點和控制措施,有助于發現各內部控制系統的缺陷和評審重點。
四、內部控制評價標準和綜合評價結果
現場評審結束后,應依據內部控制評價標準,對被評審企業進行綜合評價并出具評審報告。綜合評價應堅持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原則,做到量化合理、定性準確。
1.內部控制評價標準
在對各項評審內容嚴格審查、測試和初步評價的基礎上,應對企業整個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合理性以及執行的有效性做出全面評價。
(1)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內部控制的健全性是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管理的自身需要,應設置的內部控制系統的內容都比較完備,而且所設置的內部控制系統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全過程能進行自始自終的控制。健全性評價可依據評分分為優、良、基本健全、不健全四個級次。
審計內部控制范文6
內部控制作為現代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筆者愿就“內部控制及其內部審計”這一課題,與審計同仁展開探討,以資共勉。
一、企業應加強內部控制的建設
從近幾年的審計實踐看,有相當多的企業在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方面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從而出現了會計信息失真、漏交稅金、私設“小金庫”、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筆者認為,企業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已迫在眉睫。
(一)企業內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環節
——控制環境建設薄弱??刂骗h境是內部控制的基礎,控制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內部控制的貫徹執行和企業經營目標及整體戰略目標能否實現。企業負責人往往比較重視某些基本的內部控制操作,但是疏于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重視產供銷環節的程序控制,忽視內部控制結構的整體協調;重視對實物的控制,忽視對行為者的控制。另外,組織機構設置不合理。當前大多數企業除了法人結構形備而不實之外,普遍存在機構臃腫、管理層次多、工作效率低的問題。而且在機構設置中,比較重視縱向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對橫向間的協調缺乏足夠重視,導致同級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溝通不靈敏,協調性差。
——企業經營行為失控。政府以國家經濟管理者的身份,通過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對國有企業選派董事長、總經理的形式,行使資產所有者權利,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企業經營者作為企業管理當局的主體,在接受政府委托管理企業中,缺乏有效的監督。這種情形的管理模式,勢必會弱化內部控制。
——對會計工作重視不夠,會計崗位職責不明。有的領導不重視會計工作,認為會計工作不能創造效益,因而會計人員配備不強,有的甚至配不齊,責權關系不明確,不能相互制約。
(二)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應抓好的幾個環節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建立健全內部控制,不僅必要而且非常緊迫。健全內部控制,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從大的原則來說,主要應加大企業改革力度,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倡和營造內控文化。從審計實際工作的角度說,筆者認為,應主要抓好以下三個環節:一是抓企業領導。企業領導既是內部控制的制訂者又是執行者,只有企業領導重視,才能選用合適的內部控制管理人員,注重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健全內部控制,從而使內部控制落實到位。二是抓監督檢查。從國內外的實際看,內部控制的建立,多是外部力量推動的結果,因此現階段,應全力推進內部控制的國家化,這就要求在強化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的基礎上,加大外部監督力度。因此,審計等職能部門在對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必須改變各自為政、各管一攤的老做法,努力使監督形成合力,使檢查具有權威性,并幫助企業不斷完善內部控制,防止企業內部控制形同虛設現象的發生。三是抓審計指導。內部審計是對企業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再監督,搞好內部審計,不僅可以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并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欺詐舞弊行為,保護企業財產完整,而且可以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企業應探索內部控制創新的框架
首先,對企業內部控制的目標定位要有創新思路。控制目標是內部控制框架建立以及監督、考核、評價內部控制的方向性參照物。在內部控制目標明確的前提下,內部控制的范圍才能界定,從而為內部控制的內容設計和評價體系的構建確定基本依據。內部控制的目標體系要符合中國國情,這個體系既要體現出主導目標(資產保全與會計信息真實),也要涉及其他多元化目標(包括企業的經營活動、對經營效果的考核和對經營效率的評價等方面)。內部控制目標體系應當超越目前制度基礎審計的狹隘視野,將目標定位于公司治理結構層面,把內部控制理解為治理結構制度環境中的一種措施和手段,制定出既保持連續性又具有前瞻性的目標。同時,為了使目標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評價性,將目標分為執行結果可計量和不可計量兩類。對可計量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計量通常由會計核算、結算和統計等途徑取得,如應收賬款周轉率、凈資產收益率、現金流量等;對不可計量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計量通常由測試表來取得,如公司印鑒使用、出差費用審批制度等。
其次,在公司治理結構制度創新的基礎上,構建內部控制創新的框架。治理結構是保證內部控制功能發揮的前提和基礎,內部控制在治理結構中處于內部管理監控的位置。只有建立起公司各參與者(股東、債權人、經營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責任、權利和利益的合理配置和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才能相應地確定內部控制的措施和程序。內部控制創新有賴于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結構的不斷完善。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是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與經營者之間分權和制衡的最佳交匯點,實現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由集中對稱分布不斷走向分散對稱分布。以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為例,由于國有股一股獨大和終極所有者缺位,目前的治理結構表現出“行政干預——經營者控制”的基本特征。為了實現治理結構的效率改進,國有企業改革必須由行政干預下的股東模式轉變為企業模式,公司的目標是為了追求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整體收益最大化,而不僅僅是服務于股東利益最大化。為此,相應地引入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結構,以轉讓部分國有股權的方式使公司的股權結構多元化、合理化,公眾或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國有資本所有者缺位的問題,從而實現治理結構的效率改進,為內部控制有效運行營造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股東大會對企業內部控制的目標定位、程序設計與效果評價等基本問題起最終控制作用;董事會在內部控制中居于核心位置,為企業管理層制訂游戲規則,以保證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經營者在激勵約束機制的框架內直接影響企業的行為,并進而影響內部控制的實際效果。
再次,以推進企業信息化管理進程為契機,構筑內部控制創新的控制平臺。保證內部控制有效運轉的前提,是要求信息傳導和反饋的快捷準確,通過信息化手段整合企業資源,以便提高內部控制效率和優化內部控制流程。因此,企業應當關注并實施企業資源計劃(ERP,即EnterpriseResourcesPlanning),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ERP軟件系統,利用ERP系統進行有效的判斷、決策和控制。ERP的基本功能在于把企業全部業務涉及到的資源整合起來,企業內每一個員工都被明確地賦予在內部控制中所應承擔的職責,并且通過信息和溝通系統,使每一個人都能順暢、快捷地獲取他們在執行、控制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信息,并交換這些信息。ERP的這種整合功能使資源的利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在整合的過程中,企業運作層面的供應、生產、銷售交易資料,只要是與財務有關的,都會在財務系統中自動生成,變革了財務資料的處理和存儲方式,無須再由手工開立相應的會計憑證,徹底改變了財務信息滯后于業務運作信息的問題,實現財務分析和業務運作的同步進行。通過財務系統對企業各業務流程的實時監控,如物料需求管理、存貨管理和銷售管理等,能夠提供一個連結賬戶余額與原始交易數據的完整的交易軌跡,及時指導各業務的運作,一旦有非正常情況發生,除了予以特別關注外,必須分析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采取適當的處理措施,使內部控制動態化。內部控制的過程就是一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發現新問題、解決新問題的循環反復的過程。
三、企業應把握內部控制的發展趨勢
1.知識經濟帶來了內部控制理論基本原則的根本變革。未來的內部控制應著眼于增強企業的應變能力和學習能力。
2.知識經濟資訊與溝通在內部控制中的地位更加凸顯。建立一個統一、高效、開放的資訊與溝通系統,是其他一切控制運行的平臺,應當成為企業內部控制的重中之重。
3.非正式組織和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將得到足夠的重視。企業的非正式組織和非正式制度應當納入未來的內部控制體系。
4.對內部控制進行持續的監控不再有存在的必要。注重對工作績效進行評價成為可行的控制方式,定期檢查績效評估的標準是否仍然有效,也就成為對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的更好方式。
5.控制環境對內部控制的效果影響更大,并升華為企業文化。書面的政策文件的影響越來越微弱,企業應通過主動建立和加強良性的控制環境,引導、激勵人們正確地履行責任,實現企業的目標,將外來的壓力變成人們內在的動力。在這個過程中,控制環境逐漸與企業文化融合。
四、企業應探索內部控制審計的新路子
(一)明確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的關系
內部控制既是被審計單位對其經濟活動進行組織、制約、考核和調節的重要工具,也是審計人員用以確定審計程序的重要依據。反過來,內部審計還能為改進內部控制提供建設性意見。在審計的發展過程中,對內部控制的重視與信賴,加速了現代審計方法的變革,節約了審計時間和審計費用,同時也擴大了審計范圍,完善了審計的職能。在確定內部控制與審計的關系時,應當明確以下三點:
1.在審計人員執行審計作業時,不論被審計單位規模大小,都應當對相關的內部控制進行充分的了解。
2.審計人員應根據其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了解,確定是否進行符合性測試以及將要執行的符合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3.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了解和符合性測試,并非審計作業的全部內容。內部控制良好的單位,審計人員可能評估其控制風險較低而減少實質性測試程序,但絕不能完全取消實質性測試程序。
(二)明確內部控制審計的必要性
開展內部控制審計是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與國際先進內部審計接軌的必然要求。目的是要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按照預定的目標和方式,在有效的控制下規范運作。通過內部控制審計,監督、檢查、糾正和處理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和錯誤,使內部控制更趨于完善。
(三)明確內部控制審計的主要內容、程序、方法和技術
1.內部控制審計的主要內容。
(1)對內部控制符合有效性的測試。主要包括投資控制審計、成本費用控制審計、資金控制審計、物資采購控制審計、市場準入控制審計、合同管理控制審計、勞動人事控制審計。
(2)對內部控制進行綜合測試和評價。主要包括對內部控制與企業本期主要生產經營目標一致性、內部控制成本效益性進行測評;對內部控制健全性、科學合理性進行評價。
2.內部控制審計的程序。
內部控制審計應執行檢查控制的程序,直接參與重要的生產經營活動,如介入重大工程、物資采購項目等的招投標過程,介入公司預算的制定、執行和修改過程,介入市場準入的審批過程,介入重大合同的簽訂過程等。通過積極的參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及時發現、糾正偏差和錯誤,反饋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起到預防和規避經營風險的重要作用。
3.內部控制審計的方法和技術。
(1)和其他審計項目一并開展。即在開展其他項目審計前,先實施內部控制審計,確定其薄弱環節,以編制審計方案,明確審計重點,再開展其他審計項目。如此,可達到一箭雙雕的目的。
(2)開展專項審計。內部控制審計要針對一些主要的控制程序,重要的、易產生問題的環節,如合同管理、市場準入、物資采購、外付資金等進行專項審計。檢查有關制度、程序的貫徹執行情況,對其健全性、科學性、有效性做出綜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