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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學法范文1
美國案例教學法以“哈佛案例教學法”為代表,國內案例教學法則以《中外名記者》為課程載體。
哈佛管理案例教學不同于國內學科的案例講授方法,它不是為了給學員一個標準答案或者解決具體問題的辦法,而是側重于理論應用,需要學員積極參與討論,是一種以學習者為中心的學習方法,這與國內案例教學模式是一致的。
《中外名記者》的課堂采取案例式教學模式,打破了國內應試教育體制下的教學方法,將傳統的課程觀轉變為“實踐性課程觀”。這轉變了教師與學生的課堂角色,教師不再是單一地傳授知識,學生不用被動地接受知識。在教學過程中,案例以書面形式被展現,是學生剖析的對象。因此,教師和學生要共同直接參與對名記者案例的分析、討論、評價,進而總結不同記者的新聞理念與采訪技巧。
一、教師角色與學生角色的設置區別
現在,不論國內外,案例教學作為一種獨特的授課形式,相比較于傳統的“填鴨式”教學模式,它對教師的教學能力與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教師在備課時不僅要選擇、準備高質量的教學案例,自身還必須具備深入剖析案例、總結與回歸教學重點與要點的能力,將案例分析的能力提到一定的高度。因此,教師不僅是課堂的主導者,也是案例教學過程中的課堂導演, 不僅要“導”,而且要“導好”。教師甚至可以將講臺變為舞臺,對課堂投入全部的熱情,成為一個激情澎湃的演員。同時,教師還必須控制好自己的課堂,不僅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還要為學生在課堂上設置發言交流的平臺與時間,將學生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充分調動起來,使課堂靈活而有效率。
在哈佛案例教學中,學生在課堂上充當不同的社會角色。在轉變角色之前,就要求每位學生在課前閱讀大量的教學案例并從案例中總結出要點與分析思路,進而歸納出自己的發言要點。在國外的案例教學中,學生必須爭取發言的機會,因為其課堂參與度是學期末成績評定的主要依據。這就完全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充分培養了學生的創新能力。
相比較于國內的案例式教學,這里以黃河科技學院新聞傳播學院開設的《中外名記者》為課程載體?!吨型饷浾摺返陌咐浇虒W并無墨守成規,雖然尚處于初級階段,卻力求在保持課程特色的前提條件下,汲取“哈佛案例教學法”的優勢。但案例教學法在國內實施的過程中,在教師與學生角色設置方面卻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例如,教師在《中外名記者》的課堂上雖著力采取案例教學法,但并沒有完全打破傳統教育模式的陋習,在課堂上的部分有效時間段內,教師依然是課堂的主導力量,學生仍處于被動接受的狀態,教師與學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的互動交流比較少。此外,在《中外名記者》課堂上踐行案例教學法的過程中,學生會出現思維惰性與行為惰性的狀態。這就導致了課堂無法跳出傳統教學模式的怪圈,方式比較保守,形式比較呆板,所謂的案例教學實質上變成案例的羅列與講解,尤其是學生對案例的分析和總結不足。當然,《中外名記者》的案例教學只是國內案例教學模式的一個縮影,它在教師與學生的角色設置上存在一定的區別,這也反映出國內教育存在的一些弊端。
二、中美課堂教學組織的比較
與國內案例教學模式不同的是,哈佛商學院教給學生的不僅僅是管理知識、創新知識,更重要的是教會了學生如何去發現問題與思考問題。它要求學生必須以領導者的角色去考慮問題,強調的是學生的參與性與蘇格拉底式的學習方法。但在國內,案例教學模式存在無法實現的現象,或者說它并沒有完全擺脫傳統教學模式的怪圈。例如,在《中外名記者》的課堂教學組織中,案例教學仍是以教師講授為主,點名提問為輔;學生在課前對教師所講授的名記者知之甚少,他們在課下并沒有進行詳細的資料收集與查閱。但哈佛強迫學生參與課堂討論,因此學生成立課外學習小組來緩解自身的學習壓力。學生為了能夠順利畢業,他們必須發揮自身的學習積極性,主動在課堂上發表自己的要點與見解。相反,在國內卻出現了截然不同的教學現象,教師與學生之間的互動并不是很明顯,學生依舊處于被動接受的地位,缺乏思維能力與問題意識。由此可見,國內案例教學的課堂設置存在學生沉默的現象。但在《中外名記者》的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不斷進行著探索與實踐,引入經典案例,積極組織課堂討論,著力打破學生在課堂上的失聲現象。
三、中美案例教學效果的區別
哈佛的學生自信且有很強的自學能力。哈佛的課堂案例具有國際化視野,不僅具有美國本土案例,還有大量來自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的教學案例,@就培養了學生的全球化視野。此外,哈佛學生成績的評定是以學生的發言次數、參與程度以及對案例的破解能力為依據的,這就要求學生在課下要認真閱讀案例,否則會造成與教學進程脫軌的現象。因此,哈佛的學生具有很強的學習主動性。
國內的案例教學效果不如美國。在國內,案例本身存在局限性,大多以中國案例為主,這就導致學生形成了狹隘的視野。在期末成績評定過程中,平時成績只是起到一個參考的作用,這與哈佛的案例教學模式是相反的,這也是國內教育中存在的一個普遍現象。但《中外名記者》的案例教學則完全打破了這種局限性,至少在案例的選擇上更具有國際化視野,課堂教學主要是以國外記者為主,例如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愛德華?默羅、沃爾特?克朗凱特、丹?拉瑟等,意大利晚郵報的奧莉婭娜?法拉奇,美國廣播公司的芭芭拉?沃爾特斯等。因此,在《中外名記者》課堂上所提出的教學案例具有國際化視角。學生在掌握了大量的國外新聞記者的新聞理念、采訪技巧、新聞思想之后,可以將其與國內著名的新聞記者相比較,梳理出他們思考問題的方向與規律,進而總結出報道新聞事實的最佳新聞角度。
四、中美案例在課堂教學中各自所占比例的區別
在國外,在正式將案例引入課堂之前,都要經過反復的研討,以確保案例的多樣性和全面化。并且,國外的案例分析占教學內容的80%以上,學生甚至要在兩年的時間里分析800多個案例,一個案例通常要占據到兩到三節課的教學時間,而每節課為80分鐘。
但在國內,案例教學只占整個課堂的5%,教師甚至可以在一節課的時間內講述5~6個教學案例,案例講解的量多卻缺乏精辟。因此,從比例上來看,國內的案例教學并不注重學生的思考,只是簡單地為某一個理論知識點服務,對案例的分析過于膚淺,缺乏深度,也導致了學生的參與意識薄弱。但教師在《中外名記者》的課堂上試圖改變這種現象,引入了國內外大量的著名記者的案例,講述不同記者的生平資料、新聞理念、采訪方式等,旨在引導學生能夠在諸多的名記者案例中總結出新聞采訪的方式與技巧。
【參考文獻】
[1]王青梅,趙革.國內外案例教學法研究綜述[J].寧波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9,31(03):7-11.
案例教學法范文2
【關鍵詞】案例教學法;管理案例分析;模塊分析法
一、案例教學法的優點
1.激發靈感,調動學員的學習熱情。在學習《管理案例分析》課程的時候,學員在每一章的第一小節理論要點中對于管理學基礎知識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在第二小節示范案例中,通過對企業案例的研讀,能夠調動學員們的積極性,讓他們去感知案例本身存在的問題,展開討論,在討論過程中沒有固定的標準答案,沒有對錯,只要積極去思考,在課堂上創造一種愉快的學習氛圍,提高了學生的學習興趣。
2.在案例中尋找相應的管理原理。在學員對整個的案例進行了討論和分析后,會有所總結,也會提出一些問題,此時,教師可以借助學員對案例的理解,展開案例中所體現的管理學理論知識的講解,這種方法能夠得到學員的共鳴,會讓學員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讓學員覺得不是在學習理論,而是在分析現實中企業存在的管理問題,這樣能夠加深學員對理論知識的掌握。
3.提高學員的綜合素質。學員在閱讀案例的時候會進行思考,會對情節進行歸類,會結合自己的理解和認識去總結去提問,這種方式提高了學員主動思考的能力,同時還會進行相互的討論,在討論的過程中,能夠激發學員的潛能,鍛煉學員總結和表達能力,提高學員學習的主動性。
4.給學員提供直觀的管理認識。由于案例體現的是企業的整個的管理活動,差不多涉及到了所有的環節,因此學員會對管理學的研究對象、研究方法、研究內容等有一個直觀的認識,并在學員的腦海中形成一種全面的總體的概念,為以后的理論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案例教學法教學過程中教師的角色
1.教師的組織作用。在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走下講臺與學員進行互動討論,去提取學員中的信息,同時去把握學員的理解程度。尤其當發現學員比較沉悶的時候,要能夠善于調動課堂的學習、討論氣氛,讓大家呈現出一種積極向上的態度。
2.教師的引導作用。在進行案例分析的過程中,由于學員的基礎參差不齊,而且之前接觸案例比較少,他們面對如此龐大的案例會覺得無從下手,教師要引導學員如何處理這樣的一些案例,該從何處去進行分析,同時教師要引導學員去進行思考,避免將現成的分析結果強加于學員,這樣學員會得不到鍛煉和提高。
3.教師的案例把握作用。在進行案例分析之前,作為教師,首先需要對整個案例的具體內容有一個理解,這樣才能夠在學員進行討論的時候能夠有一定的導向作用。教師除了要把握案例的基本內容,同時還要把握案例的背景,案例公司的現狀等,這樣在進行講解的時候才能夠有前因后果。
三、教學中實施案例教學法的方法
1.模塊分割法。實施案例教學之前,必須讓學生具備相關的、基本的管理理論知識,只有掌握了必要的管理理論知識,才能形成正確的思維方式,具備基本的分析問題與判斷問題的能力,為此,教學在要進行模塊教學。
2.討論法。討論法是指學員在教師的指導下,為解決某個問題而進行探討,進而相互啟發、相互學習以獲取知識的一種教學互動方法。其優點在于能更好地發揮學員的主動性、積極性,有利于培養學員獨立的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促進學員靈活地運用知識。
3.角色扮演法。角色扮演法被應用到管理案例教學中來,有助于案例人格化,激發學生濃厚的興趣。在給定的管理情景下以多種形式各自扮演制定的角色,這種扮演既可以是預先正式策劃好的,也可以是即興的。
四、案例教學法實施困境
1.面授課時的制約。由于面授課時有限,而安排案例教學是一種需要耗費較多課時的教學方法,討論一個案例需要1-2個學時。在實際教學中,只能適當提高案例教學課時的比例,對于管理學的基礎理論基本上是在串講,因為這些理論知識在管理學基礎的課程中都已經學過。但要把八個板塊中的示范案例逐一討論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2.班級出勤人數影響案例教學效果。班級人數過多,進行案例教學的效果不好,同樣出勤率低得班級,案例教學的效果也不會好,尤其是出勤學員不固定,學習缺少連貫性。除了在課下常與學員在課程互動區和QQ上溝通外,還鼓勵學員出席面授課,并給予形考成績滿分的獎勵。但是教學效果還是不如人意。
3.教師案例教學經驗不夠豐富。案例教學對教師的教學水平要求很高,教師在管理學案例教學中要充當多種角色,既要充當案例教學設計者和組織者,還要充當引導者和激勵者,同時還要充當觀點提煉和課堂教學總結者。但由于條件的限制,教師無法長期深入企業,因此在組織案例教學過程中引導能力不夠,在帶領學生對案例做更深更進一步的探索時心有余而力不足。
參考文獻:
[1]李品媛.管理案例分析.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11,6.
案例教學法范文3
關鍵詞:法學教育 案例教學法 基本形式
法學案例教學法作為一種源自美國的法學教學方法,與我國傳統法學教學方式存在很大的差異。這種教學方法的引入,對我國傳統法學教學方式產生了強烈的沖擊和影響,并推動了我國法學教育模式的改革。但時至今日,在理論上對案例教學法仍然存在一些模糊的認識,甚至將判例教學法與案例教學法混為一談,影響了案例教學法的進一步運用和推廣。
一、案例教學法在我國法學教育中的定位
案例教學法雖然源于判例教學法,但與判例教學法卻有著很大差別。判例教學法是一種歸納式的法學教學體系,遵循從個別到一般的認知規律,要求學生通過對特定判例的研究來掌握具有普遍意義的法律規則。判例教學法由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教授首創,并于1871年全面引入該學院的法律課程,目前已成為美國法學教育中使用最廣泛的教學方法。美國的判例教學法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采用法院判例作為教材,即采用主要由上訴法院的判例匯編而成的案例教材;二是采用蘇格拉底討論法組織教學,即要求學生在預習案例教材的基礎上,不斷回答教師的提問和進行充分討論;三是采用判例分析式的考試檢驗方法,即要求學生對給出的假設性判例進行事實分析、推理及得出判決結果。
案例教學法則是在法學教育過程中,采用課堂案例分析、案例討論、案例實踐教學等多種方式,引導學生研究和分析案例,幫助學生掌握理論知識和提高法律職業素養的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與判例教學法主要有以下區別:
1.中、外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不同,案例教學法與判例教學法在法學教育中的地位也不同。美國法學教育是以法律職業教育為主,培養法律職業人才是其主要目標,而判例教學法則是培養法律綜合能力和從業技能的最佳方法;而我國的法學教育雖然在培養目標上始終不夠明晰,但至少法律職業教育不是唯一目標,因此,法學教育中不可能全面采取英美式的判例教學法。
2.案例教學法是演繹式的法學教學體系。我國法律屬于成文法體系,成文法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采納演繹式的推理方式,即認識符合由一般到個別的規律。因此我國法學教育必然采取演繹式的邏輯思維方式,當然與歸納式的判例教學法存在根本區別。
3.案例教學法的教學形式更加多樣。判例教學法是在課堂教學中對法律規則的分析歸納方法,比較單一;而案例教學法不僅包括課堂教學中的案例分析,還包括案例專題討論,課后研討以及案例實踐教學等,形式更為豐富多樣。
4.案例教學法是我國法學教學方式之一。由于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規則主要隱含在判例中,判例教學法在這些國家的法學教育中自然居于統治地位。我國作為一個制定法國家,案例教學法作為必要的法學教學方法之一,必須與講授教學法相結合才能完成法學教學任務。
因此,在我國的法學教育中應當把案例教學法作為講授式教學法的輔助方法,兩種教學方法相互配合,共同實現培養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的法學教育目標。在教學過程中,要分清主次,以講授式教學法為主來系統傳授基礎理論,而案例教學法主要用來解決教學重點和難點。要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必須注意合理安排講授和案例教學環節。
二、我國法學教育中案例教學法的適用原則
1.知行合一原則。這一原則要求教師教師在傳授知識的同時,還要培養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創造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使學生既具有科學的思維方式和扎實全面的法學專業知識,又具有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法恰好能夠使學生在理論與實際的結合中學習知識、認識社會,提高利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民主與互動原則。案例教學中,知識、思想、經驗在師生之間雙向流動,并在學生之間互相交流,互相啟發、共同提高、優勢互補、合作雙贏,并且能夠增強學生學習的獨立性、自主性。
3.啟發與引導原則。與傳統的教學法相比,案例教學法是一種引導、啟發式教學。法學教學實行案例教學法,改變了傳統教學中由教師唱主角,學生被動接受的狀況,把知識傳播和能力培養有機地結合起來。教師在講課過程中適時地提出與教學內容密切相關的案例供學生思考,使學生始終都能開動腦筋、積極思考,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
三、案例教學法的基本形式
1.案例列舉法。這是舉例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的運用,它是指教師在授課中通過列舉典型案例對法學理論、原則和規則進行說明、解釋的教學方法。案例列舉法的目的在于揭示現象、說明問題。
2.案例講評法。這是點評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的運用,它是指教師為了幫助學生理解教學內容而對案例進行深入剖析,從中挖掘較為深刻的內容,并通過講評案例使學生更加深入地掌握教學內容。
3.案例討論法。這是討論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的運用,案例討論法是對法學課程的某一部分內容進行全面講授后,為了加強學習印象,鞏固學習效果,檢驗學習水平而組織學生進行案例討論。這一方法要求教師必須精心準備好有一定針對性和難度、有不同意見和結論的綜合性案例。
4.案例觀摩法。這是觀摩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的運用,教師為配合講課內容,有針對性地選擇人民法院審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組織學生旁聽真實的法庭審判活動;或組織學生觀看法庭審判的視頻資料,使學生能夠直觀地了解審判程序和司法實踐,并及時進行總結與討論。
5.案例實踐法。這是實踐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的運用,它是借助模擬法庭、實驗室進行的模擬審判等模擬教學方式,具備條件的院校如能引進“法律診所式”教學方式,對鞏固學生的專業知識,提高學生專業綜合能力更是大有裨益。
以上案例教學的具體方法,必須結合法學學科不同課程的性質和特點靈活運用,經過精心設計和準備并經過一定周期的運行,方能取得滿意的教學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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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文才.法學案例教學的實踐與探索.集美大學學報,2002,(4).
案例教學法范文4
關鍵詞:高職;物流教學;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顧名思義就是將所講理論知識寄托于現實案例的教學方法。教師可根據自己的教學目標,選擇適當的案例,或者是某個實際的業務項目在課堂上帶領學生親身實踐,以此提升學生對物流專業的具體業務操作項目認知程度。案例教學法是鼓勵學生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教學過程中提升學生的參與度,使其親身感受該行業的操作流程以及行業特點,有別于傳統教學理念的以教師為主的知識灌輸的教育模式,案例教學法是將教學過程中的主體由教師轉向學生,教師可以根據所準備的案例組織學生通過學生自學、小組合作以及全班同學共同合作的方式完成教學目標。通過對具體案例的分析使學生更加深入的了解物流專業所學的理論知識。
一、利用實際案例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案例教學法逐漸成為當前教學過程中常見的教學模式,作為一種新興的教育方法已經被廣泛應用于多種專業的教學活動中,將此種教學模式引入物流教學的過程當中,是根據物流專業的實際需要做出的探索[1]。教師在進行案例教學過程中,應根據教學目標,選擇符合實際情況的案例。案例教學也不應只停留在對案例的分析上,教師應當引導學生對案例進行深入探討,將案例看作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教師通過適當引導,使學生對案例所涉及的問題進行深入討論,通過小組合作的方式研究出相應的解決辦法,在這一過程中,教師除了鼓勵學生發揮主觀能動性,還應使學生發揮創造性思維,探究解決問題的多種途徑。案例教學是將學生直接放到問題中去,使學生在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升自身的動手實踐能力。例如,教師可以根據美國安達爾公司的實例將其具體轉化為一位買家在收到貨品時,發現貨品出現人為破壞的痕跡,要求賣家予以相應賠付的實際例子,使學生分別充當買家、賣家、物流客服、物流運輸負責人、倉庫配貨員等角色,在課堂上使學生模擬整個賠付環節的操作流程,這種教學模式增加了學生的參與度,教學形式也更加新穎,學生的接受度也較高,很容易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進而提升了課堂教學的效果。
二、教師積極組織課堂討論
案例教學的課堂形式雖然更加強調學生自身的課堂參與度,也不能完全忽略教師在這一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在課堂上教師應當擔任整個教學過程的導向作用,引導學生開展小組討論,班級討論。在討論過程中,教師應當給予適時、適度的指導,教師還應根據學生的學習特點和學習能力幫助學生完成分組,使各個學習小組成員的學習能力基本保持在同一水平,在每個學習小組安排小組長,對小組討論的秩序和進度進行整體的把控[2]。小組討論的形式可以使每位學生都有親身實踐的機會,教師在課上巡查過程中,應對討論的方向和內容適當的給予指導,鼓勵學生大膽說出自己的觀點、看法,學生之間也應做好協調工作,避免性格內向和學習能力相對較弱的學生被忽視。在這一過程中,教師應把控小組討論的時間,提高小組討論的效率。教師在安排小組討論內容時,可以設置不同的探討方向供學生自行選擇,例如,在前文提到的“追償”案例中,可以對追償過程中應注意哪些問題進行整理,也可以就物流管理、配送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還可以就針對此類問題的解決方法進行討論,如此多角度的探究方式在發揮了學生主觀能動性的同時,大幅提升了物流課堂教育的教學質量。
三、強調對案例的學結
在案例教學過程中,當學生完成對案例的分析討論之后,教師一定要帶領學生將討論結果進行梳理,使討論結果規范化、系統化[3]。由于學生自己討論出的結果相對零散、雜亂,如果不進行系統的整理和歸納,不利于學生的理解、記憶。所以對案例學習的總結就顯得尤為重要,也可以將總結環節看作是將實踐教學與理論知識相結合的重要步驟。教師可以引導學生自己將討論結果使用規范化的語言進行總結,從而使學生增強對理論知識的理解和運用的能力。還以前文提到的例子來看,教師可以根據學生的討論結果,引導學生總結出在物流運輸管理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物流行業應當強化哪些方面的監管力度、在追責過程中能看出物流行業的運營過程中還存在哪些管理漏洞,并通過什么樣的方式進行解決。教師可以利用這一環節鍛煉學生舉一反三的能力,從而提升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
四、結語
綜上所述,案例教學的教學方法不同于傳統的教學模式,傳統的教學模式強調將教材作為教學活動開展的中心依據,教師圍繞教材理論知識進行相關知識點的講解,此種教學模式忽視了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環節,但是由于物流專業對于從業人員的實際操作的能力要求相對較高,學生即使掌握了豐富的理論知識,缺乏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很難滿足當前的物流行業的從業要求,案例教學模式強調學生的探究實踐能力,在這一過程中,教師應做好案例教學各個環節的把控,重點提升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與實際操作能力,滿足市場競爭對物流行業的實際要求。
作者:鄧攀 單位:湖南現代物流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童艷蓉.淺思物流教學中采用案例教學法引導學生自主學習[J].教師,2014(2):82-83.
案例教學法范文5
關鍵詞:案例;案例教學法;Photoshop教學
Photoshop是計算機專業的一門專業主干課程,具有實踐性強、藝術性高的特點。Photoshop軟件工具繁多、內容豐富、效果多彩,使得Photoshop教學“好上”,但“上好”困難。如何提高Photoshop課堂教學效果是亟待解決的問題。筆者嘗試運用案例教學法來提高Photoshop教學效果。
一、案例教學法簡述
案例教學法最早是由美國哈佛商學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的藍德爾(C.C.Langdell)提出的,主要是采用商業管理中比較獨特的案例進行教學,激發學生參與課堂討論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促進教學效果的提高。上世紀80年代初,“世界案例教學法應用與研究學會”(WACRA)成立,案例教學法才逐漸受到教育者的重視。1990年以后,我國教育界把案例教學法廣泛應用于法律、企業管理、醫學、政治等專業的教學中,取得了良好的教學效果。
案例教學法是指教師精心組織、周密設計教學過程,通過設置典型案例,引導學生分析、討論、交流,從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判斷問題的能力,加深對所學知識的理解、鞏固和提高的一種互動式教學模式。案例教學法與傳統的“滿堂灌”、“填鴨式”的教學方法相比,具有實踐性、啟發性、針對性的特點,更能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使學生真正成為課堂的主人,實現學生的自主式學習。
二、Photoshop教學實施案例教學法的可行性
1.課程內容的可行性。Photoshop是Adobe公司出品的出色的圖像處理軟件。它界面友好,功能強大,其各種功能組件和數百種的工具按鈕,涉及了圖像合成、平面設計、網頁設計、多媒體設計等諸多領域。如此繁雜的知識點,如果按照傳統教學方式逐個講解,很容易讓學生感到枯燥無味,影響教學效果。如果將所要講授的內容融匯到每一個具體的實例中,通過對實例的講解,讓學生按步驟模仿實例效果,循序漸進地掌握知識點,就能達到融會貫通的效果。這種教學方法不僅可以克服傳統教學方法的不足,同時也讓學生在對一個個精彩實例的制作中,豐富想象,拓展思維,為今后制作富有創意的作品打下堅實的基礎。從這一角度講,案例教學法在Photoshop教學中是適合的。
2.教學目標的可行性。Photoshop教學主要目標是培養學生靈活掌握圖像處理的方法,深刻領會Photoshop設計思想和理念,具有獨立從事圖像處理和創作的能力。而案例教學法一個明顯的特征就是通過創設一個典型案例,讓學生在分析解決案例的過程中,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能力、邏輯判斷能力、團隊協作能力、表達能力、創新能力和想象力等諸多綜合能力,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培養學生在新的環境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因此,Photoshop案例教學不僅可以讓學生在實踐教學中牢固掌握基礎理論和基礎知識,而且通過切身體驗領悟到Photoshop的設計思想和精神理念。因此,從實現教學目標來看,案例教學法在Photoshop教學中是可行的。
三、Photoshop案例教學法的實施方法
運用案例教學法進行Photoshop教學大致可分為案例準備、案例實施、檢查評價三個步驟。具體教學流程如下(圖1所示):
1.案例準備。案例準備是案例教學法成功與否的關鍵。通過精心設置案例,把所講授的理論和基礎知識隱含在一個或幾個案例中,使學生通過案例教學達到掌握所學知識的目的。根據案例教學的特點,應從以下兩個方面準備案例:
(1)案例的收集。一是從平面設計公司收集。如:宣傳畫冊、賀卡、展板、資料封套、售樓書、橫幅、影樓人像處理作品、企業形象設計(CIS)、廣告創意DV/文案、產品包裝設計、平面宣傳海報等。二是從互聯網收集。如:平面設計網站、論壇、免費圖庫、google圖片搜索、baidu圖片搜索、網站設計素材庫等。三是從圖像處理軟件中收集。如:Adobe Photoshop、Adobe Illustrator、Fireworks、MAYA等眾多的圖像處理軟件素材庫中集成了大量精美的圖片,特別收集大量的Photoshop動作集,這些是學生最好的學習、研究、進階Photoshop的助手。
(2)案例的選擇。根據Photoshop的教學內容和教學目標,針對學生的知識水平和接受能力,案例的選擇要突出針對性、把握典型性、重在實踐性、力求系統性。一般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案例,為了激發學生興趣,熟悉Photoshop運行環境以及相關的基礎知識;第二類案例,Photoshop功能組件、工具集、動作集的實際引用,讓學生在操作實踐中體會到成就感,增強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第三類案例,Photoshop創作綜合實例,使學生在模仿學習中加深對理論知識的理解,領悟Photoshop創作理念,形成自己獨特的創作風格,最終達到教學目的。
2.案例實施。實施Photoshop案例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案例分析。教師要組織學生對案例分析、討論,讓學生獨立思考,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另一種是案例講解。對于那些應用性、典型性特別強的案例,教師要改變傳統的邏輯授課方式,就案例進行深入講解,讓學生對案例進行模仿和拓展。例如:制作一個立體電子書。首先,教師要讓學生分析該圖片的特征和知識點,在教師的提示和指導下,學生能說出需要的工具組件及相關的應用。在此基礎上,讓學生分組提出實施方案,并對方案提出修改意見。同時,教師鼓勵學生突破方案的束縛,充分發揮自己的想象力和創造力。
3.檢查評價。檢查評價是反映學生學習情況的有效途徑。檢查評價除老師自我評價外,還包括學生之間相互評價。教師自我評價是指教師要對案例難點、重點、設計理念、運用工具組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設計思路等等作評價,總結出本次案例的成功之處和不足之處。學生之間相互評價可以比較他們完成任務的質量和優缺點,從而做到以評促學、以評促教。
四、應用Photoshop案例教學法的效果
案例教學法范文6
關鍵詞: 案例教學法 講授法 方法論
近年來,“案例式”教學作為一種具體的教學方法,受到我國法學教育工作者的關注。然而,這一教學方法在我國能否較好地實現倡導者的初衷,有效實現素質教育的目標,仍眾說紛紜,本文擬就這一問題展開探討。
一、法學“案例教學法”的由來與發展
目前,學界公認的“案例教學法”鼻祖為美國哈佛大學有著律師背景的前校長朗代爾,他在19世紀20年代將案例教學法引入課堂,并一直沿用至今,當然,這一模式發生發展的過程并非一帆風順,在應用之初,這一教學方法便受到了各方質疑。20世紀60年代,耶魯大學發展出一種新興的、經實踐證明有著旺盛生命力的“法律診所”教學模式。這兩者均從具體的案件事實出發,通過歸納的方法,讓學生在真實的案情中掌握“先例”中的法律原則和判決意見。后者更進一步將學習的場所由課堂搬到了解決具體糾紛的現場,讓學生如同醫科學生一般面對真實的“病況”。
20世紀80年代后期“案例教學法”引入我國的法學教育,并逐漸受到重視①,各大院校進行了不同方向的探索。目前較成規模的有如浙江大學法律診所、北京大學法律診所、中國政法大學法律診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診所、人民大學法律診所、西北政法大學法律診所、武漢大學法學院社區法律賦能診所等。另外,可見學者田士永關于“個案全過程教學法”的實踐探索②。
二、我國高校法學教育嘗試“案例教學法”的若干問題
(一)傳統的“講授法”在教學中主體地位與弊端同時呈現。
傳統習慣及經驗做法對于教學方法的選擇起著重要的作用。我國的法學教育,其基本的素材是一系列成文的法律規定與成部的學術理論著作,學生的第一要務就是要掌握其中的知識,然后通過各種考試。面對這樣系統性的知識體系,“集中講授法”可以說是最便捷的教學方式。教師將教材上的知識進一步體系化、口語化,然后通過口授的方式向學生講述,優點是觀點確定,系統性、條理性強,知識點全面,容易控制進度;其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如知識抽象,理解難度大,平鋪直敘,注重知識的灌輸而缺少方法的傳授,教師的一套講稿可以多年講解,授課過程缺乏學生的主動參與。對于學生來說,“講授法”有利于形成對學科的系統印象,迅速構建完整的知識體系;但同時可能會降低學習的積極性、學習興趣及探索精神,喪失法學方法的傳承。
(二)知識特點及方法論決定了“案例教學法”的邊緣地位。
我國承內地法系之傳統,“成文法”的基本特征及與之相匹配的“三段論”的邏輯工具,注定了對于法律及其運用的學習須首先從“大前提”,即法律的明文規定出發?!胺▽W”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就是從研究法律的明文規定開始,在大學講堂上也就自然形成了以闡釋法律為主要內容的實證主義的教學方法,亦即“講授法”。我國30余年的法學教育發展中,其一的目標便是構建法律人共同的話語體系,為實現這一目標,基本方法便是學的內容及方法。而案例教學法體現的是學生的主體地位、創新及個性,難以迎合這一趨勢。
反觀“案例教學法”,首先自美國的法學院展開,一大歷史背景是美國律師教育最初的“學徒制”的形式,其以能力的養成為基本目標,構建“法學”學科并不是其終極目的。通過“學徒制”的教育過程,“學徒”們未必能夠稱得上是“法學家”,但是在自己的領域內至少可以成為一名稱職的“法律人”。在方法上,美國的“判例法”傳統,導致其法律規范是雜亂的,依附于眾多的先例,法官及律師辦案的基本思路及方法是從“先例”中尋找依據,這與“成文法”可以系統地尋找“請求權基礎”的方法有著天壤之別。兩者相較,前者須優先尋找的是在先的具體事實,而后者須優先尋找的則是生效的明文規定。前者更關注法律“原則”,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較大,后者更關心“規則”,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很小。前者討論、妥協、平衡的可能性更大,后者討論、妥協的余地較小,更多的是關心結果的確定性,所謂“依法裁判”。這兩種法律思維及對應基本方法的差別,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何“案例式教學”在美國得到了長足發展,而在我國的發展目前僅處于“輔”地位。
(三)“案例教學法”受制于現行法學教育目標及體制。
目前,我國各高校法學教育自本科、??萍撮_設,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更多停留在“通識”教育的層面。這種教育層次和目標,注定了此階段的教學更多關注知識涵攝的廣度,同時限制著知識內容的深度。“案例式”教學的基本規律就是激發學生的積極性,自主探索達至對知識的深刻理解與思考,兩者在出發點就存在沖突。另外,根據眾多法學院人才培養方案來看,法學專業本科學分基數大多為140―180學分③不等,除用于準備升學及就業的時間,學生用于集中學習的時間多為7學期。按本校每門課程平均2.5學分,每取得1學分須16學時,每學期授課16周的標準計算,學生每學期須上8-10門課程,每周課時數平均20-25學時,每天4-5學時。按中國政法大學田士永副教授的調查,采取“個案全過程教學法”后,為完成一節課的內容,48%的學生用于課下準備的時間需2-4小時,26%要超過4個小時④。設每學期有5門課程采用案例教學法,則近半數學生僅僅用于準備的時間每周即須10-20小時,若以1學時45分鐘標準計算,得13-27學時,每天平均2.3-5學時,加上培養方案安排的學時數,平均每天6.3-10學時,總學時較長。同時,法科學生基本上以高中基礎進入大學,知識與經驗的儲備能否滿足案例教學法的需要尚存疑問。
三、“案例教學法”在我國本科法學專業教學中的具體實現
據嘗試過“案例教學法”的法學教育工作者的經驗,其效果在學習當時未必全面體現,而在之后的發展中,經過“案例式”教學法訓練的學生往往能夠取得更好的表現⑤?;谶@些成功經驗,針對目前法學教育中該方法運用的不足,筆者提出以下幾點解決方法:
(一)“案例教學法”應根據學科性質,有選擇開設。
學生法律基礎知識的積累與法律思維能力的養成是循序漸進的過程,本科法學課程開設的順序相應的也應有邏輯連貫性的考慮,一般遵循基礎理論到部門法學、實體法到程序法、國內法到國際法的開設順序?!鞍咐虒W法”是基于一定知識儲備的更高層次的能力培養教育,在學生不具備一定的知識儲備的情況下,強行開展難以實現預定教學目標。同時“案例教學法”與課程知識及方法論有關,強調在“模擬”的實踐中習得法律知識,因此,“案例教學法”應更多地運用于“應用法學”的領域,做到有選擇開設。
(二)在“案例教學法”實施前,先行開展法律查明、法律分析方法教學。
“案例教學法”的重心不在于傳授具體知識,而在于方法之習得。其一方面近于實戰,另一方面依屬學習過程。根據“案例教學法”的基本要求,學生應當自行閱讀案件材料,自行發現事實,自行查找法律依據,自行進行分析,自行形成可靠性判斷,自行報告案件分析結論。在這一過程中,學生能否在教師的設計與引導下,通過自身努力獲取知識,與學生是否掌握行之有效的基礎方法密切相關,如果學生不具備開展“案例教學法”的基本素質,即使教師的準備非常充分和優質,也無法實現預定的教學目標。因此,“案例教學法”的開展應當建立在學生已經掌握了法律科學中基本思維及實踐方法的基礎上。目前,我國法學教育基本上偏重于理論知識基礎的培養,而方法的訓練與傳授多停留在理念層面,在法學本科具體的課程設計上較少體現。這一點,可以通過專門開設法學方法類課程,或者部門法授課教師在課程中辟專門章節予以彌補,配合“案例教學法”實現既定教學目標。
(三)“案例教學法”的運用,須提升教師與學生素質。
與傳統的“講授法”相比,“案例教學法”對學生及教師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教師層面,首先,對基本理論應當了然于胸,具有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與經驗,同時要有從眾多同類案例中選取代表性案例的能力,在具體的課程實施中,教師須擺脫傳統的“滿堂灌”,而是在課前嚴格的提出各項要求與指標,明確問題,做教學進程的“導演”與設計者;課程實施過程中,教師要適時總結,引導學生解決疑難問題,適時制造不同情境中的新問題,引導學生從不同層面思考及解決問題。對于學生而言,首先,需具備基本的法律思維方法,其次,應花費必要的時間研讀案例并撰寫各類法律文書,再次,“案例教學法”對于學生的表達能力將是一個嚴格的考驗,須兼顧不同學生的特殊狀況。因此,“案例教學法”是一種實施過程更加復雜、更加困難的教學方法,教師看似輕松,實則在課下須進行更加大量的準備工作,對于教師的教學方法及效果的考核,應與傳統教學法不同,對于學生課下進行的準備工作,也應有相應的考核標準予以確認,對于學生學習效果的考核,應偏重能力方面。
(四)成功的“案例教學法”,最終應形成代表性教材。
“教材”是教學的媒介,是教育者之間交流的平臺,法學教育者之間應建立便于交流的話語體系?!鞍咐虒W法”的一個基本特征就是它的具體性與個別性,我國非“判例法”國家,較少有權威案例,這對教師提出了更大的挑戰,案例選取的得當與否可能會影響到方法的運用、問題的解決、知識體系的精確性。目前,關于法學“案例教學法”,國內權威性教材較少,經驗交流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該教學方法的廣泛實施。嘗試“案例教學法”并取得一定效果的教師,應當適時總結并推廣經驗,形成行業間具參考價值的代表性教材。
四、結語
目前,“案例教學法”在我國本科法學教育中尚未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法學教育本身應緊跟時代需要,自學生真實需求出發,實現自身的發展與變革。傳統“講授法”為主體的教學,遠不能滿足“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案例教學法”雖經多年發展,在我國法學教育中仍屬新生事物,并未廣泛開展。實踐證明,這一教學模式對法學教育具有明顯的促進作用,故法學教育者應盡力克服困難,發揚其優勢,使“案例教學法”能在我國高校法學教育中發揮最大效用。
注釋:
①劉燕.法學教學方法的問題與完善途徑.中國大學教學,2013年第7期。
②田士永.民法學案例研習的教學實踐與思考.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11年03期。
③如根據吉林大學法學院現行《法學專業本科培養方案》第七條“畢業合格標準”的要求,“通過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教學環節,達到本專業各環節所要求的總學分188學分。其中理論教學162學分,實踐教學環節26學分”。其他如中國人民大學為157學分,北京大學為140學分,清華大學為162學分。筆者所在學校為180.5學分。
④田士永.民法學案例研習的教學實踐與思考.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11年03期。
⑤楊楨.英美契約法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12月,第四版,第11頁。
參考文獻:
[1]田士永.民法學案例研習的教學實踐與思考.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11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