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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擴股協議范文1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
**國有資產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郵
編:
乙方:
中國**資產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郵
編:
本債權轉讓協議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云海市訂立:
鑒于:
1.甲方為***有限公司(增資前為國有獨資公司,簡稱“海洋公司”。增資后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公司)惟一出資者,其合法擁有海洋公司的所有股權;
2.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海洋公司擬實施債轉股;
3.根據甲方、乙方、海洋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股權協議》,海洋公司擬增資擴股,海洋公司經評估后的凈資產將在剝離相關非經營性資產及不良資產后核定為甲方對公司持有的股權,乙方對公司的債權將轉變為其對公司持有的股權;
故此,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各方之間的債權轉股權協議,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第一條
公司的名稱、住所及組織形式
(1)公司的中文名稱:云海海洋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的注冊地址:云海大道122號
(3)公司的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4)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股東
公司由以下各方作為股東出資設立:
云海國有資產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郵
編:
中國**資產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郵
編:
第三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范圍
3.1
公司的經營宗旨為搞活市場增加經濟效益,并確保公司債轉股股東之股權依照《債權轉股權協議》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從公司退出。
3.2
公司的經營范圍為:海洋開發;海洋資源再生與利用;海洋產品貿易與進出口。
第四條
股東出資
4.1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8千萬元。
4.2
公司股東的出資額和出資比例:
云海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出資額:4000萬元,出資比例50%;
中國**資產管理公司,出資額:4000萬元,出資比例50%。
4.3
股東的出資方式
(1)對海洋公司資產進行評估,將評估后的資產在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及不良資產后作為甲方對公司的出資,其出資額共計人民幣4000萬元;
(2)乙方享有的對海洋公司的債權轉變為其對公司的出資,其出資額共計人民幣4000萬元;
(3)各方同意,若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的確認值與上述評估值有差別,則各方的實際出資額及出資比例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確認值進行相應調整。
第五條
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5.1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1)按照其所持有的出資額享有股權;
(2)依法獲取股利/股息及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權;
(3)參加股東會議并行使表決的權利;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債權轉股權協議書》的規定轉讓、贈與、質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
(5)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權;
(6)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5.2
乙方除享有上述股東權利外,還有權要求公司依照《債權轉股權協議書》及本協議的規定按期回購其持有的公司股權,或向任何第三人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其他股東放棄就上述股權的優先購買權。
5.3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出資;
(3)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在公司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出資;
(5)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5.4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有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或有其他給公司造成損害的行為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未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公司股東有權要求公司經營管理機構執行;對于因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不執行前款規定而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5
在公司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全部回購完畢之前,乙方依然就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權(包括已回購的和尚未回購的)享有上述股東權益,但其享有的分紅權應于公司每次回購完成后相應遞減。
第六條
股權的轉讓和/或回購
6.1
公司將自成立之日起2年內分批回購乙方持有的公司股權,各年回購股權的比例及金額為:
(略)
6.2
公司回購上述股權的資金來源為:
(一)公司的全部稅費減免和/或與其等額的財政補貼;
(二)甲方應從公司獲取的全部紅利;
(三)公司每年提取的折舊費的××%。
上述回購資金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分兩期支付。
6.3
公司在全部回購乙方持有的公司股權后,應一次性注銷已被回購的股權。
6.4
若公司未能如期回購任何一期股權,乙方可在通知公司和甲方的前提下,向第三人轉讓公司未能回購的股權,甲方承諾放棄對該等股權的優先受讓權。
6.5
在回購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第七條
承諾和保證
7.1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債轉股完成日止的期間內,甲方保證:
(1)公司將按照正常及合理方式維持并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公司的所有資產處于良好狀態;
(2)公司的經營活動將不會對今后公司的業務及資產產生不利影響;
(3)除已向乙方披露的負債以外,公司不存在任何的其他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負債以及引起該等負債之威脅;
(4)公司的主營業務不違反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
(5)為保證公司的正常運營,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切合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并協助辦理必要的審批、登記手續;
(6)公司財務及經營不會發生重大變化。如有可能發生此類情況,甲方將在此做出聲明,或在事發后三日內書面通知資產管理公司;
(7)公司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將不會自行出售、出租、轉讓其任何資產,也不會將任何資產和權益進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或保證;
(8)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任何可能對公司資產和權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活動或事件,其中屬于公司擬實施的舉措將事先征得乙方的書面同意;公司的財務及經營若發生重大變化,或任何不利變化,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并提出解決或處理的方案或措施。
(9)及時處理除上述條款所述之外的公司的一切歷史遺留問題,并保證不會因這些問題對公司的設立和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7.2
為保證公司的有效運營及資源的合理配置,甲方應協助公司將公司的非經營性資產從公司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其對公司的出資。在債轉股完成日,如公司的經營性資產尚未完全剝離,則甲方應協助公司于債轉股完成日后2年內將未能剝離的非經營性資產從公司全部剝離出去。在上述期限屆滿時,如公司的非經營性資產未能全部剝離,則應相應核減甲方在公司的股權份額,核減的份額應等值于未剝離的非經營性資產的價值。
7.3
甲方應協助公司于債轉股完成日后3年內全額收回由公司持有并被計入甲方出資資產的應收賬款人民幣300萬元。如上述應收賬款屆時未能全部收回,則應相應核減甲方在公司的股權份額,核減的份額應等值于未收回的應收賬款的價值。
第八條
公司的組織機構
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依出資比例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分別由股東會及公司職工選舉產生。
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組成及其議事規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確定。
第九條
公司的財務與分配
9.1
公司執行國家工業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9.2
利潤分配
公司的稅后利潤在彌補虧損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盈余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按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果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該方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增資擴股協議范文2
【關鍵詞】增資擴股;控股合并;風險防控
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后,出于多元化經營或者快速擴張的需要,對沒有股權關系的企業進行收購合并,可以采取定向增資擴股的方式來實現。增資擴股的目的是為了擴大公司經營規模,優化股權結構和比例,主體是標的公司和增資擴股接收方,標的公司通過增資擴股增加了注冊資本引進了新股東,增資擴股接收方通過股權支付成為標的公司的子公司,兩者之間形成的是一種投資與被投資的關系。增資擴股不會引起原有股東所持股份數量的變化,但由于標的公司總股本增加,相應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增資擴股的比例越高,股份比例下降越大。
僅發生股權置換的增資擴股,是指僅發生股權的置換,不涉及現金、實物的增資。操作方式一般是:標的增發新股,目標公司的股東以其對公司的股權對標的公司投資,取得標的公司增發的新股;而標的公司取得目標公司相應的股權,實現控股合并。
一、存在的風險
1.增資擴股前的風險
第一,出資財產的價值或權屬存在瑕疵風險。公司法許可股東用一定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未明確規定非貨幣財產出資的相關標準及程序,所以,在對非貨幣財產進行評估值價的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如未評估作價的非貨幣財產其實際價值可能與章程所定價額并不相符、財產雖然交付但權屬未變更。同時,非貨幣出資中的知識產權、職務技術成果、軟件職務作品等的權屬爭議等等,將會影響出資的成立。
第二,股權受讓中的風險股權受讓中的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其一,標的公司存在未知的或有債務,如標的公司對外償債,將影響受讓股權的價值。其二,“零對價”股權存在風險。股權受讓中的風險點和問題比較多,如轉讓的股權是否具有完全、合法的處分權、是否已履行法定程序、獲得相關授權或者批準等。其中,容易被忽略的是標的公司的或有負債。“或有債務”不僅包括已經約定的條件或允諾的責任,待條件成就時,就可能發生的或有債務,如擔保債務,而且包括具有偶發性的,不可能在會計報表上有所記載的或有債務,如產品質量債務等。
2. 增資擴股中的風險
其一是流程風險。在增資擴股的程序流程中,《公司法》明確規定了增資擴股的程序,防范在增資擴股的過程中,存在有悖于《公司法》關于增資擴股的程序性規定。其二,董事、高管未盡勤勉義務的風險。公司法解釋三規定,增資過程中股東未盡出資義務的,違反勤勉義務的董事、高管人員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其三,惡意攤薄小股東利益的風險。增資擴股時應當尊重小股東的意見和利益,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在小股東反對的情況下,盡量通過借款等其他方式融資。
3.增資擴股后的風險
增資后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變更的法律風險提示。增資后,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化,原股東的股權被稀釋,對公司的控制權力有所減弱;公司股東的增加在日后公司內部管理和日常經營中,增加了協調、管理的難度和公司內部控制的風險。
二、風險防范與管控
1.增資擴股前的風險管控
第一,對于出資財產的價值或權屬存在瑕疵風險管控,(1)選擇一家信譽良好的資產評估公司,在一個尺度下對標的公司和目標公司進行資產評估。(2)在資產評估前,對評估公司的資產,進行必要的清理核實。(3)在簽訂協議前最好能做到:“各投資方保證,與之相關的各項財產權利是完全的、充分的并且沒有任何瑕疵”,并約定投資方違反承諾的賠償責任。
第二,對于股權受讓中的風險管控,股權受讓方可采取如下風險防范對策:一是,有目的、有針對性地對目標公司的或有債務進行詢問或調查。二是,受讓協議中列明出售方的保證清單。受讓方通過保證清單確保自己獲得預期的收購對象,確保所承擔的責任等不利因素限于合同明確約定之部分,即鎖定風險。三是,協議預留部分股權受讓款。在一定期間內,如承擔了或有債務,則用預留的款項承擔。四是,通過司法救濟請求損害賠償。受讓方可以出讓方違反締約過失責任或瑕疵擔保義務為由提訟,請求法院判令出讓方賠償其經濟損失。
第三,用于投資的實物為投資人所有,且未做擔?;虻盅海灰怨I產權、非專利技術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對其擁有所有權;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擁有土地使用權;注冊資本中以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的,其所占注冊資本的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實物出資金額不得高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70%;以實物或無形資產出資的須經評估,并提供評估報告;公司章程應當就上述出資的轉移事宜作出規定,并于投資后及時有關規定辦理轉移過戶手續,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2.增資擴股中的風險管控
增資擴股融資一般需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第一,取得同意進行增資擴股的批準文件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增加公司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的2/3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開展清產核資、審計和資產評估工作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應當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原有企業和作為增資的資產進行財產評估。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資產評估報告需要逐級報送審查,并辦理備案。評估報告經備案后,作為確定增資擴股時資產作價的參考依據。
第三,合作各方簽訂增資擴股協議。
第四,繳納資本并驗資有限責任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按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第五,變更公司章程,履行相應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概言之,務必注意有關增資擴股的法律規定,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增資擴股的操作。
3.增資擴股后的風險管控
第一,應通過積極行使知情權、異議股東請求公司回購權、股東代表訴訟等法定權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第二,對于控股的企業,其風險在于內部人控制。應行使好選人用人權、監督權等股東權利,完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和激勵獎懲機制。第三,對于公司僵局的風險管控。應通過《公司章程》的約定,采用“金股”制度(賦予某一方在僵局時的決定權但不影響利潤分配)、風險分類制度(參照分級基金中的一部分股權承擔固定收益;一部分承擔風險收益)。
作者簡介:
1.臺稷(1981―),女,回族,安徽金寨,國網安徽蚌埠供電公司審計部副主任。
增資擴股協議范文3
2002年12月13日到25日,中信證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40,00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確定為4.50元,募集資金18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4,002萬元后,實際可使用資金為175,998萬元。
收購萬通證券
作為募集資金使用的主要項目,中信證券收購青島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萬通證券”)的進程一波三折。
萬通證券是青島市惟一一家專營證券業務的專業證券經營機構。公司前身始建于1988年,由青島市人民銀行獨家出資1000萬元設立,命名為青島證券公司。1992年,包括人民銀行在內的9家金融機構對其增資,公司更名為青島萬通證券公司。1997年11月,根據國家“銀證分離”的有關規定,公司進行了股權置換,銀行的資本退出,公司股東主要是青島市財政局和青島弘誠信托投資公司,同時,公司更名為青島萬通證券公司。經過2000年的增資擴股,萬通證券的注冊資本也不過5.5198億元,還是小券商,2001年末總資產只有21.85億元。
該公司為了加快自身發展,計劃在2002年采取引進國內大型證券公司或企業集團出資的方式,進行第二輪增資擴股,使該公司的資本金達到15億元以上,成為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證券公司。
中信證券通過廣泛接觸,最終確定通過增資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方式,實現對該公司的控股,以達到公司規模迅速擴張的目的。
2002年2月8日,中信證券與萬通證券的股東簽署了《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增資協議》,根據該協議,中信證券擬向萬通證券增資86,802萬元,出資包括中信證券所屬山東管理總部、山東投資銀行部、濟南辦事處、鄭州辦事處以及青島保定路證券營業部、青島南京路證券營業部、煙臺證券營業部、淄博證券營業部約19,000萬元的資產(以評估確認值為最終標準)和現金約67,802萬元。萬通證券增資擴股后,注冊資本將達15億元,中信證券占其總股本的57.87%;雙方同時約定,萬通證券增資協議將在中國證監會批準后生效并予以實施。同日,中信證券與萬通證券簽訂了《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過渡期經營管理合作協議》,雙方約定自以上協議簽署之日起至增資完成后萬通證券新一屆董事會產生的期間內,萬通證券由協議雙方共同組成的經營管理小組實施經營管理。
不過,2003年11月17日,中信證券的臨時股東會通過了《關于收購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方式變更的議案》,該議案包括三項內容:
1.將原定于增資萬通證券的部分募集資金用途修改為用于收購青島市財政局及其他萬通股東持有的萬通證券存量股權。
2.公司與青島市財政局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后,授權董事會繼續與有轉讓意向的萬通證券其它股東談判并簽署股權轉讓相關文件。
3.原定的增資方案作相應調整,其中以資產出資部分包括青島南京路營業部、青島保定路營業部、山東煙臺營業部、山東淄博營業部、濟南辦事處、鄭州辦事處及山東投行總部、山東管理總部的資產出資不變,授權董事會審核確定其評估結果;現金出資金額調整為不超過原定現金出資總額人民幣67,802萬元減去收購萬通證券存量股權所需資金后的余額。
中信證券對萬通證券進行收購可擴大公司的經營規模和業務網絡覆蓋范圍,增強公司實力。今后中信證券在經濟發達地區的營業網點數量將有所增加,有利于公司業務布局的進一步合理化,為今后構造金融銷售平臺創造了基礎。
收購關鍵:中信證券和萬通證券在200年2月就簽訂了收購協議,當年底中信證券上市,但是收購萬通證券一事卻遲遲不見下文。
2003年3月,萬通證券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上拋出一份巨虧3.3億的年報(未經審計),這對于萬通證券5.5億的注冊資本金而言,無疑是個天文數字。據悉,3.3億的巨額虧損是由于公司將三年以上的賬目全部全額計提所致。
曾經有業界人士推測,可能是中信打壓萬通凈資產、降低收購成本。
收購廣發證券受挫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首批綜合類券商之一,注冊資本為20億元人民幣,有員工1776人,在全國各地擁有76家證券營業部、20家證券服務部,另托管了19家證券營業部。
廣發證券旗下有廣發基金管理公司、廣發期貨公司,并且收購了兩家證券公司,已經初具金融集團雛形,若中信證券能將其納入囊中,則可以大大節省其擴張的時間。
2004年9月1日,中信證券董事會通過決議,決定收購廣發證券部分股權。
不過此舉遭到廣發證券的強烈反對,最后中信證券無功而返。
收購失敗關鍵:中信證券此次收購失敗在意料之中。首先,廣發證券在1996年就提出員工持股計劃,雖然因外部環境不成熟而夭折,但是公司高層和員工一直期待做“主人翁”,此時中信證券提出收購,遇到廣發證券員工的反抗也是理所當然。
其次,廣發證券的第一大股東遼寧成大和第二大股東吉林敖東與廣發證券有多年的合作關系,且廣發證券工會是遼寧成大的第二大股東、廣發證券是吉林敖東的第一大流通股股東,因此遼寧成大、吉林敖東、深圳吉富構成了廣發股權的鐵三角,控制股權的比例高達66.68%。
收購華福證券和托管富友證券
2002年下半年,中信證券多次與福建省華福證券有限公司親密接觸,據悉,當時注冊資本為3億元人民幣的華福證券擬增資擴股至10億元,中信證券將作為戰略投資者被引入,占30-40%的股份。
然而,中信證券與華福終于無緣,也有一種說法是,當時中信證券恰逢上市關頭,收購華福證券會拉低其整體業績,最后決定由出任其主承銷商的廣發證券代為接盤。
增資擴股協議范文4
連帶責任借款擔保合同范本一
簽訂協議書各方: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乙方(擔保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
甲方向________申請借款,由乙方作為擔保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具體合作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對主債務人________與甲方間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____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 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 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 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 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 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 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連帶責任借款擔保合同范本二
出借方(甲方):______,住所地: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住所地: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擔保方(丙方):______,住所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借款合同(1)
1、借款金額、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元,(小寫) 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____%,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5)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6)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9)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2)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3)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4)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2)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連帶責任借款擔保合同范本三
簽訂協議書各方:
甲方(借款方):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 市縣路號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貸款方):省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市路號大廈樓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法定住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由丙方作為擔保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具體合作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經營發展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額: 萬元(大寫: 萬元;本協議中的貨幣單位元均指人民幣元)。
2、借款期限: 年,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果乙方在借貸關系存續期間沒有提出債轉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還清。
3、資金使用費:資金使用費每年按借款額的 %計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下將該項 萬元債權轉為在甲方的 萬元出資或股份(即本協議中所稱的債轉股):
1、甲方的年度財務報告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后的一個月內;
2、甲方擬進行增資擴股,變更注冊資本時;
3、借款到期時,但乙方須在借款到期前、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的一個月內提出債轉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債轉股時,在甲方付清應付資金使用費的前提下,轉股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1、甲方目前的注冊資本為 萬元,其有形凈資產經各方協商,確認為 萬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凈利潤不超過 萬元(包括 萬元),則債轉股時不考慮甲方的無形資產價值,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 萬元占甲方注冊資本的 %;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凈利潤在 萬元(包括 萬元)以上,甲方的無形資產確認為 萬元,則甲方的無形資產和凈資產按 萬元計算,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 萬元占甲方注冊資本的 %;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凈利潤介于 萬元與 萬元之間,各方確認的甲方的無形資產在 ~ 萬元之間,因此乙方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 萬元所占甲方注冊資本的比例按下式確定:占甲方注冊資本的比例=( -甲方的凈利潤/ ) %;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資擴股時,甲方的財務報表不滿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則以增資擴股時上一個月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的累計凈利潤換算為全年凈利潤為基準。
四、甲方進行增資擴股時如果乙方提出債轉股要求,甲方應按當年資金使用月份數占全年12個月的比例支付應付的資金使用費,并在乙方出具債轉股的書面通知后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須聘請注冊會計師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財務審計工作,并出具審計報告。
六、當甲方發生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資金。
七、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和財務活動情況,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報表、資料,并為乙方的相關工作提供方便。
八、如果甲方及其股東妨礙乙方順利行使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權利,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資金使用費,甲方須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九、乙方應于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日內將 萬元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應于本協議規定之日向乙方支付本金及資金使用費,逾期應按日支付 逾期息。
十、甲方承諾,乙方取得的資金使用費應附有稅務機關提供的完稅證明或相應的減免稅證明。如甲方對此不能予以確保的,則由甲方承擔相應稅賦。
十一、各方同意,在借貸關系存續期間,如果甲方進行增資擴股,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對甲方增加投資的權利。
十二、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對本協議中甲方的責任和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2、丙方有權利監督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償還借款及資金使用費。
3、借款到期,如甲方不按期清償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負責償還本息。
4、丙方在代甲方向乙方償還本金及資金使用費之后,有繼續向甲方追索的權利。
十三、借款到期時,即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果乙方仍未行使本協議第二條所述權利,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 萬元及資金使用費后,本協議即行終止。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履行地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
十六、本協議書壹式叁份(均為原件,復印無效),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字:
乙方:省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授權代表):
增資擴股協議范文5
根據市政府金融辦《關于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現場檢查的通知》(宜府金檢通〔〕1號)和省政府金融辦《關于開展全省融資性擔保公司全面現場檢查的通知》(川府金發〔〕271號)文件的要求,現將我公司1月—9月的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內部控制情況
1、公司治理機制。為響應監管部門及銀行對擔保公司的要求,進一步拓寬業務經營范圍,我公司按金融辦、銀監局有關文件要求,健全了公司組織架構及內部治理機制:一是,將原筠連縣聚能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更名為宜賓聚能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并遷址宜賓,該項工作已完成;二是,完善公司組織架構,內設:業務部、風控部、法律顧問部、財務部、綜合部及擔保業務審查委員會;三是,增資擴股,引進2位有實力的新股東,將注冊資本金由1000萬元擴大到3000萬元,目前正在向監管部門申請報批過程中;四是,按融資性擔保公司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引進有3年以上銀行、擔保公司工作經驗的管理人員4名、銀行從業人員3名、中級會計師1名,以提高員工整體素質,目前共有擔保從業人員12名。
2、內部控制制度。在公司治理機制完善的基礎上,強化內部風險控制,制定了擔保業務議事規則、擔保決策流程、擔保調查評估、擔保風險審查、貸后擔保管理及擔保追償和處置等管理制度。
3、財務制度執行。公司嚴格按照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等要求,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每年度會計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按照市、區二級金融辦要求,提供真實、準確的月報、季報、年報及年終總結分析報告。
二、合規經營情況
1、主體資格及重大變更事項報批情況。我公司注冊及更名、遷址均按規定報經省市政府金融辦批準備案,系獨立的企業法人機構,營業執照注冊號為:5115270000060.
2、資本金來源、托管及運用情況。原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及增資擴股的萬元均已足額到位,不存在以借貸資金或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等違規情況;不存在吸收存款和集資等違規組織資金情況;不存在抽逃注冊資本的行為。資本金托管協議內容符合監管政策要求,因歷史原因,以前的注冊資本金沒有全額托管,現托管資金692.03萬元、保證金77.82萬元,共計769.85萬元,注冊資本金差額列入應收賬款。
3、保證金的收取、托管和運用情況。客戶保證金按12.5%的比例收取,并全額入賬、全額托管,不存在被挪用等情況。
4、業務經營情況。公司目前只與筠連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簽訂了合作協議,截至9月末,公司融資在??蛻?0戶,在保余額497萬元,其中今年辦理擔保客戶4戶、擔保金額為200萬元。我公司嚴格按照省金融辦審批的業務范圍從事經營活動;嚴格按照監管要求,按期足額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擔保賠償準備金;未發生突破擔保放大倍數、單一客戶限制比例辦理業務的情況;未向母公司、子公司提供擔?;蚧ケ?;不存在從事不正當競爭、發放貸款、對外融資、受托投資、受托發放貸款等違規情況;也不存在除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外的對外投資超過凈資產20%的情況。
三、風險狀況
1、擔保業務的五級分類情況。公司融資在??蛻?0戶,按五級分類均為正常,與筠連縣農村信用合作社五級分類一致。
2、累計代償、累計損失情況。公司托管資金暫擔保代償一筆:,擔保代償本金49萬元,我公司已對提訟,法院裁定公司勝訴,目前正在執行過程中,損失尚不確定,因此暫未列入擔保損失。
3、重大風險事件報告制度執行情況。我公司暫未出現“現場檢查文件”所例的8種重大風險事件。
增資擴股協議范文6
【關鍵詞】企業合并;私募
一、IPO進程中企業合并應關注的問題
1.企業合并定義和方式。企業合并是現代公司開展資產重組,調整資產、股本、負債、組織結構,提高公司盈利的一種重要戰略措施。合并有兩種方式: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豆痉ā芬幎ǎ骸耙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2.IPO進程中不同的企業合并方式應關注的問題。如果要首次公開發行,那么應自發行人的股份公司設立以來,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三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另外還要求發行人在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由此可見,新設合并和吸收合并可能會構成不符合上述首次公開發行的條件。(1)新設合并對業績連續計算或導致主營業務變化的影響。新設合并是指參與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后法人資格均被注銷,重新注冊成立一家新的企業,由新注冊成立的企業持有參與合并各企業的資產、負債后,在新的基礎上經營。因此,不管是否屬于同一控制下或非同一控制下的新設合并,設立的新公司都是作為運營主體,其資產、組織架構及會計記賬的基礎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即參與合并各方的經營業績都不應連續計算,應按新設公司并在該新設公司運營三個會計年度后方能上市。(2)吸收合并對業績連續計算或導致主營業務變化的影響。從會計角度而言,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在企業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凈資產,并將有關資產、負債并入合并方自身的賬簿和報表進行核算。企業合并后,注銷被合并方的法人資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資產、負債,在新的基礎上繼續經營。對于采取吸收合并的合并方來說,被合并方是否屬于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至關重要。首先,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合并方在企業合并中取得的資產和負債,應當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賬面價值計量。因此,如果被合并方的會計政策和合并方一致,業績可以連續計算。判斷最近三年逐年業務是否發生變化時,按照證監會2008年的22號公告的規定,如果被合并方重組前一會計年度的資產總額或營業收入或利潤總額超過合并方相應項目的100%,運營一個會計年度后方可申請發行上市;若超過50%,不到100%,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應將被合并方納入盡職調查范圍并發表明確意見;若不超過50%,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亦應對被合并方進行盡職調查;若超過20%,申報財務報表至少須包含重組完成后的最近一期資產負債表。其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購買方在企業合并中取得的資產和負債,如果帶來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或者承擔的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的計量的,應當單獨予以確認。在判斷最近三年主營業務是否發生變化時,分成被收購方業務和購買方業務相關和不相關兩種情形:第一,業務相關:被購買方重組前一會計年度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或利潤總額超過購買方相應項目的100%的,重組完成后至少須運營36個月后方可申請發行上市;若超過50%,但不超過100%,運營24個月后方可申請發行上市;若超過20%,但不超過50%,重組完成后要運行一個會計年度方可申請發行上市,以上均需要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對被吸并方進行盡職調查。第二,業務不相關:被購買方重組前一會計年度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或利潤總額超過購買方相應項目的50%的,重組完成后至少須運營36個月后方可申請發行上市。
二、IPO進程中私募應關注的問題
1.企業私募的利弊分析。(1)企業私募對企業IPO的積極因素。一是如果通過增資的方式引入新的股東,公司可以迅速獲得用于擴張的資金,提升企業發展速度,做大規模,增強企業的實力,增高盈利水平,從而提高上市估值水平,為企業進一步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二是如果引入的股東為知名大型企業或知名投資基金,在資本市場上對公眾投資者具有明顯的號召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整體形象,提高上市時股票發行價格和融資效果。三是引入公司上下游的供應商、經銷商,可穩固公司與供應商和經銷商的合作關系,從而保證公司原材料的優先供應和銷售渠道的暢通。四是可以引入私募投資者帶來的先進管理經驗,改善公司的治理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生產經營管理水平。(2)企業私募對企業IPO的弊端。一是引入私募會減少原有股東對于公司的持股比例,如果引入私募股權比例過高,會影響原有控股股東對于企業的控制能力。二是各類投資公司或基金魚龍混雜,其中可能存在運作不規范的情況,不規范的私募投資者可能會影響企業上市進程。三是私募投資者大多為短期投資者,在發行人上市之后會擇機退出,對上市之后的股價造成一定的不確定性。四是部分私募投資者可能會根據上市進程或者業績標準等要求某種補償或退出機制,由于這些補償條款不適用于公開發行而新進入的股東,存在潛在不公平的情形,且使其股權結構、管理團隊、實際控制人等存在某種程度的“不確定性”,這將給上市審核帶來障礙。(3)企業進行私募融資時的幾點建議。企業進行私募融資必須權衡各方面利弊,以最終決定是否應該以及如何進行私募融資。有以下幾點建議:一是如果所引進的產業投資者是公司的上下游企業,且與公司有交易行為,則應控制其入股比例,一般應控制住5%以下,避免新增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二是為了防止私募股權投資者對于企業家股權的稀釋,企業可以考慮適當采取分階段融資的方式;三是如果引入私募投資者,企業應對自身有合理定位與估值,且避免簽署對賭協議,已經簽署對賭協議的要在上市前進行清理。四是對擬引進的外部股東要做合理審慎的調查。
2.企業引入私募時點不同給企業帶來的不同影響。企業引入私募投資者的時機也要慎重選擇,可以在改制前,也可以在改制后,其差異分析如下:(1)入股方式的差異。改制前引進私募:可以采用股權轉讓或者增資擴股的方式,如果采用股權轉讓,那么股東就可以收回一部分現金;如果是增資擴股,上市公司可以在近期及時獲得發展資金。改制后引進私募:由于發起人股權一年內不能轉讓,則只能采用增資擴股的方式。(2)入股價格的差異。改制前引進私募:由于此時股份公司尚未設立,公司上市預期并不明朗,業績尚未釋放完全,無法完全體現公司的實際價值,因此股權作價可能偏低。(3)鎖定期要求的不同。第一,主板中小板:若是刊登招股意向書之日前12個月內增資擴股引入的股東,該等增資部分的股份應鎖定36個月。應自完成增資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計算;若是刊登招股意向書之前12個月增資擴股引入的股東,不受前述36個月鎖定期限制。第二,創業板:申報材料前6個月增資擴股引入的,股份應鎖定36個月,自增資工商變更完成志氣其計算;若是申報材料前6個月引入的,則不受鎖定期限制。(4)影響企業的上市進程。第一,改制前引入:與私募投資者談判不確定性較大,且若涉及審批環節較多,可能會拖延股份公司成立時間,并相應推遲輔導申報時間。第二,改制后引入:不影響股份公司的設立和輔導備案工作的正常進行。(5)信息披露要求。第一,改制前引入:作為上市公司的發起人,需要披露的信息較多,對發起人的核查如資金來源和股東背景等較為嚴格。第二,改制后引入:如果是證監會受理前6個月入股的,披露要求更高。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