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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論文的論據范文1
學生在寫作實踐當中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論點和論據都有了,卻不知道怎樣用語言去組織材料、敘述材料。有的學生為圖省力,三言兩語,一筆帶過。仔細一讀卻發現所寫論據不能證明論點,或者論據和論點之間的聯系不是很緊,甚至嚴重脫離。有的學生則是洋洋灑灑幾百字,從事情的起因一直到結束都“搬”了進去。讀其文,不禁會想,寫的是議論文還是記敘文?待稍加分析,便發現論據和論點之間關系已經模糊,作文已是嚴重跑題。
據統計顯示,在學生議論文的作文當中,存在上述現象的學生占40%―50%??梢?,不會正確敘述論據已成為制約學生議論文寫作的一大障礙,已成為學生寫作當中的“攔路虎”。分析一下學生出現上述現象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類:
一、過分地追求“簡潔明快”,忘記了還要“詳略得當”
在平時的學習當中,有一部分學生因沒有認真聽課,自己又不會分析課文當中的論據是如何行文的,只是籠統地牢記教師所說的議論文中的敘述要簡潔明快。于是,在自己寫作文時,便錯誤地認為只要字數少就行了,不管有沒有將論據交代明確。從而導致需要詳細敘述的因沒有表達出來,致使行文平淡如水,敘事不明。相應地,論據和論點之間的關系也不是很緊密,論據自然不能有力地證明所要論證的論點。
二、“眉毛胡子一把抓”,錯誤地認為寫得越細越好
在作文當中,一些學生分不清記敘文中的記敘和議論文中的記敘有怎樣實質性的區別,一味地追求敘事生動,寫人詳細。便將記敘文中的寫人敘事全盤吸收,把論據敘述得妙趣橫生、文采飛揚。雖然,讓讀者過了一把欣賞美文的癮??墒?,其做法卻已違背了議論文的寫作規律,使作文變的記敘文不像記敘文,議論文不像議論文。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就是因為在敘述論據時理不清哪些地方對論證論點有利還是無利,不懂得刪掉和論點無關的細節,自然也不會寫出高質量的議論文。
三、自身寫作功底不扎實,“詞不達意、語不通順”,導致行文模糊不清
在作文寫作當中,總有一小部分學生,畏懼作文、害怕作文,加上寫作水平不高,文字功底不扎實,連最基本的幾句話,不是言辭不清、句義不明,就是存在著嚴重的語法錯誤。因而,在運用論據論證論點的過程當中,就不懂得怎樣用基本的語言將論據表達清楚,致使論據敘述得模棱兩可,意思模糊,產生了嚴重的歧義現象。從而使作文讀起來不是顛三倒四,就是自相矛盾。因此,在論證論點時,就會錯誤百出,導致論點和論據嚴重脫離。
由此可見,切實加強學生正確敘述論據的能力,進一步理清論據和論點之間的關系也即事與理的關系,已是當務之急。那么如何去培養學生這方面的能力呢?筆者以為,應當從論事析理的角度入手,通過對事情簡潔明了的敘述,讓讀者了解借以立論的事物的面貌和來龍去脈,從而為立論提供論據?;诖?,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嘗試。
一是通過“記事”而“說理”。記,是指記載,事,是指客觀的事實。通過對論據當中人物的經歷,事跡的記敘和議論來講明一個道理。這里既可將敘事概括得簡單明了,又可將敘事描寫得生動、完整,但詳略要得當。如《司馬錯論伐蜀》這篇文章,作者記敘的是司馬錯與張儀針對秦惠王在伐蜀還是伐韓問題上的一場辯論。文章用一句話就概括了要記敘的事:“司馬錯與張儀爭論于秦惠王前。司馬錯欲伐蜀,張儀曰:‘不如伐韓?!本o接著,司馬錯與張儀就各陳其說,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文章的重點不是記事而是在論辯上,因此,對他們各自的辯論也就寫得很詳細。
再如張志光的文章――《功名難奪報國心》,作者分別敘述了我國近代科學史上三位科學先驅詹天佑、馮如、譚根的事跡,通過敘述事實歸納出一個共同的結論,那就是他們都是有“功名難奪報國心”的品格。文章先提出三位科學家的名字,未說先張其本。接下來,圍繞他們的才能以及獻身科學的精神而敘述其主要事跡。因而在敘述時,就比較生動、完整。如作者介紹詹天佑時寫道:“1903年,清政府決定修筑京張鐵路時,俄、英兩國工程師聲稱,如果沒有他們,這條鐵路就不可能建成。詹天佑挺身而出,勇挑重擔,當他決定京張鐵路要通過盡是懸崖峭壁的關溝地區時,洋工程師們驚奇得議論紛紛:‘中國工程師決不可能修筑這樣艱巨的工程?!袊苄拗P溝段鐵路的工程師還沒出生呢!’詹天佑聽了這些冷嘲熱諷后,毫不氣餒,他迎難而上,終于在我國鐵路發展史上立下了不朽的功勛,成為我國最早的杰出的鐵道工程師?!笨梢?,事實的敘述是提出問題的依托,又是論點必須的論據。
議論文的論據范文2
名言名句蘊含著深邃的哲理,閃耀著理性的光輝,在議論文中既可作為論點,又可作為論據,其作用之大,不可低估。
名言名句作為中心論點具有一矢中的的作用。在作文時經常遇到這樣的問題:一個論點若用自己的語言來表達,往往拖沓冗贅,詞不達意,但若能找到一句恰當的名言來替代,那就會進入柳暗花明、豁然開朗的境界,給人一種“千軍易得,一將難求”的感受。 若把名言名句作為文章的題目,往往能夠開宗明義,統攝全篇。 例如:章炳元的《畏懼錯誤就是毀滅進步》一文,題目就是懷特黑德的名言,它蘊含著豐富的哲理,使文章顯得觀點鮮明,針對性強。好的題目能為寫好下文打下良好的基礎,是作文的重要一環。
名言名句還可以作為分論點使用 。如去年的高考作文,有位考生擬定的題目是《移植記憶≠獲取能力》,在論述了“即使記憶真可移植,也只能是移植知識”之后,作者又靈活化用名句提出了“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這一分論點,論述移植記憶無法提高自己的能力,即便靠移植記憶得到了某些知識,也不可能提高素質。 能力只能在實踐中培養,不要妄想憑空“嫁接”!全文論述呈遞進關系,結構嚴謹,論點明確,說服力強,真正讓人領略到了名言名句的巨大作用。
在論述中引用名言名句作論據,效果顯著 。因為名言名句生動形象,言簡意賅,本身就具有很強的說服力和感染力。如“與善人居,如入蘭芷之室,久而不聞其香;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這一名句既可作為論點“近墨者黑”的有力論據,又能作為引子引出自己的議論、評價和感受,開拓思路,達到進一步論述的目的。如在論述“磨難,生活的饋贈”這一論點時,引用巴爾扎克的名言“不幸,是天才的進身之階,信徒的洗禮之水,強者的無價之寶,弱者的無底之淵”。這時,我們自然會從名言中汲取力量,悟出道理,自己對這一問題的見解便接踵而至了。 此外,名言名句還是行文中的點綴,能使文章平添幾分亮麗的色彩 。如的《談骨氣》一文在引用文天祥的英雄事跡論述我們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有骨氣的時候,引用了他的兩句詩:“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詩句有力表現了文天祥大義凜然,視死如歸,要把碧血丹心奉獻給抗元復國事業的英雄氣概。因詩句極富感染力,而增強了文章的感彩。
對于名言名句,我們要注意積累和運用 。關鍵是要理解,只有理解了它才能隨手拈來,為我所用。 把名言名句作為論點使用時,一定要以準確為前提,不可勉強為之,以免立意失誤。 把名言名句當做論據使用時,則要求我們平時在這方面的儲備非常豐富,并且對其內涵把握得十分準確。這樣才有可能運用得當,妙筆生花。
議論文的論據范文3
戲劇藝術是演員角色扮演的藝術。德國思想家萊辛告訴我們,一切藝術都是建立在想象的基礎之上。戲劇表演靠演員來傳達其中要表現的戲劇情境,由于燈光,布景等因素的制約,使得戲劇不如影視效果“逼真”。正因為戲劇舞臺有其局限性,反而更有利于促使戲劇表演者在表演過程中大膽運用“假定”。為了能更好的去理解劇情,了解人物,觀眾更熱衷于去聆聽人物的內心。《戀愛的犀?!穭≈邢o曫B員馬路愛上了明明,而明明卻一直沉溺在她對前男友的愛情中。無論是馬路還是明明,他們都愛上了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在他們各自的世界里,他們愛得死去活來,痛徹心扉又欲罷不能。馬路在愛的痛苦快絕望時,發出了“出聲的思考”。觀眾在聽完馬路的獨白之后就明白了,馬路其實是一個對愛情執著的瘋子,他固執,渴望的不是明明,而是不可缺少的愛情?!俺雎暤乃伎肌笔褂^眾主動的去揣測人物內心,跟隨人物情緒而波動,更好地改善了觀眾在觀影時被動的局面,充分調動了觀眾的積極性。戲劇表演者在表演的過程中,對戲劇內容的傳達不僅僅是要將其真實的展現,更重要的是通過假定將暗示的內容清楚的傳達給觀眾。觀眾在接受假定的過程中,按照個人的理解,將劇情中省略的部分加以想象,從而使劇情完整化。
二、戲劇空間與時間的假定
戲劇藝術是演員角色扮演的藝術,是在舞臺空間內展現的藝術,所以,假定性在舞臺空間中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莎士比亞戲劇,在文藝復興時期都是在一個固定的空間內展開的。當時的表現空間布景比較單一,觀眾可以將畫布隔開的空間看做是“特洛伊的廢墟”、“高加索的高山”等,觀眾的想象更豐富,思維更廣闊,參與到戲劇創作中的積極性就更強,所以在當時莎士比亞戲劇中,假定性表現出了巨大的作用。中國的戲劇舞臺一直都在強調夸張與虛擬化。在舞臺空間的假定性中,我們看到了最實際、最貼近生活的一面,空間的轉換,人物心理的轉換,這一切得以實現的依據就是假定性的存在。舞臺空間是可以看得到的,而舞臺時間卻是無形存在的。在舞臺上,對戲劇動作延續的時間把握,是靠假定性來完成的。比如我們用嫩芽新出代表春天,綠蔭茂密代表夏天,落葉枯黃代表秋天,白雪皚皚代表冬天……我們用“假定”就已經把一年四季表現得淋漓盡致了。
三、總結
議論文的論據范文4
關鍵詞:多媒體;語文閱讀教學;理論依據;策略
中圖分類號:G633.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2)12-0249-02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多媒體逐漸成為教學現代化的主要標志之一。多媒體集聲音、圖像、動畫、視頻于一體,以身臨其境的教學環境創設和具體形象的多感官的共鳴賦予語文教學以生活化、生動化的意義。
一、多媒體在語文教學中應用的理論依據
1.教學過程是學生主動建構的過程。建構主義是20世紀80年代興起的對當前世界范圍內的教學改革產生了深遠影響的教育心理學理論,也是指導我國新一輪基礎教育改革的主要指導理論。建構主義認為教學不是知識授受的過程,而是學生以原有的知識經驗為基礎,通過與教學環境、教學內容、教師、同伴等的相互作用主動建構知識經驗的過程。當學習者面對新的刺激和環境時,必須激活頭腦中原有的與此相關的知識經驗,通過有目的、有意識、連貫性地對新刺激進行分析、綜合、反思和評價以豐富、擴展原有知識經驗或者改變原有認知經驗,形成新的知識經驗的過程。???建構主義強調學生作為學習者的主體地位,強調學習者與外界環境的相互作用。喚起學生對新學習內容的興趣,以引起學習新知識的動機是學生主動建構自己認知經驗的前提條件。多媒體技術以具體生動形象,集視、聽等多種感官的感知為一體,把抽象的符號化的語言文字轉換成學生日常生活中可見、可聞的具體形象的生活知識,賦予抽象的知識以生活化的意義。調動了學生參與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并且喚起學生原有的知識經驗與新的學習內容進行互動,以建構新的知識經驗,達到學習的目標。
2.教學過程是一種情境創設的過程。情境性學習(situated learning)強調學習、知識的情境性。它重視日常認知、真實性任務和情境性學徒訓練在學習過程中的重要性。布朗(Brown)通過研究發現,傳統教學中的概念性知識由于從它們被學習和應用的情境中抽象出來,脫離了學生的真實生活情境和語言文字所傳達的真實情境,極大限度地限制了教學的有效性。通過研究,布朗提出了“情境通過活動來合成知識”的結論。也就是說知識是情境化的,一定意義上是知識所被應用的活動、情景和文化的產物。???情境性教學是情境學習的具體化。這種教學強調使教學在與現實情境相似的情境中發生。語文教學尤其是閱讀教學里,情境的創設是有效理解語言所傳達思想感情的前提條件。創設一種身臨其境的情境是有效理解語言文字中所傳達思想的必要條件。多媒體通過提供聲、光、圖、文等形象生動地虛擬現實,帶領學習者暢游語文學習中作者的真實情感經歷,達到同作者的共鳴,以更好地理解語言文字所傳達的思想感情,陶冶學習者的情感,并培養學習者的語言表達能力。
3.教學過程是一種活動過程。教學過程是一種活動過程的觀點起源于美國實用主義教育家杜威的“從做中學”,針對赫爾巴特的以“教師、課堂、教室”傳統教育的三中心,提出“兒童、經驗、活動”的新三中心。???強調活動對于兒童學習的重要意義,學習的過程不是一個被動接受知識的過程,而是學習者通過自己積極主動地參與到教學活動中,在活動中通過與教師、同伴、教學內容的相互作用,主動建構自己經驗的過程。因此,學習不是一個靜態的過程而是一個活動的過程。在活動的過程中體驗知識的內涵,賦予客觀的知識以主體的生命意義。多媒體以視頻、動畫等形式把語文教學中以靜態的語言文字所傳達的動態活動過程還原出來,賦予抽象的、靜態的語文知識以具體形象的、動態的意義。使得學生更好地理解語言所傳達的意義,喚起學習動機與興趣。
二、多媒體在語文教學中應用的策略
多媒體在語文教學中具有諸多優勢,但是如果使用不好這些優勢就會變成劣勢,在借助多媒體進行語文教學時主要有以下策略:
1.提高多媒體語文課件的制作質量。明確多媒體課件的角色與方向,正確選擇多媒體課件的內容。多媒體課件在整個語文教學中起著輔助的作用,其目的在于幫助教師更好地教學和學生更好地理解教學內容,以實現語文教學的目標。要根據教學的需要,結合多媒體的優勢確定哪部分教學內容需要制作課件,并不是教學的所有環節都需要課件,日常生活中經??梢姷?,學習者都耳熟能詳的部分就沒必要制作多媒體課件。在教學中為了真正實現多媒體的輔助優勢,在選擇課件制作內容時要選擇那些學生日常生活中不常見的、難以理解并很難以傳統授受方式實現傳遞的教學內容,充分發揮多媒體生動形象、具體可知的優勢,達到幫助學習者理解感知的目的。課件,使抽象變為具體,達到預期教學效果。在語文教學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充分運用多媒體的優勢,利用視頻、圖片、動畫等,突破語文教學環節中的難點和重點,在與學習者交流、溝通的基礎上不斷進行改進。圖文并茂地展現課件教學的優越性,切實提高語文教學的效果。???整合課件資料,豐富、優化多媒體資源。一個高質量的多媒體語文課件應該是圖文并茂,集文字、圖片、動畫、聲音于一體的,喚起學習者多種感官的共鳴,以引起學習者的學習興趣和動機,因此課件需要的材料來自多方面。這就需要根據教學目標的需要,對多方面的資料進行整合,精選課件資料。并且使得文字、圖像、動畫、聲音的不同效果有效銜接,最大程度發揮多媒體的生動形象的表達語言文字的輔助效果。在課件制作的過程中要根據教學的重點和難點,選擇精心制作的部分。
2.建立語文教學多媒體資源數據庫。在語文教學系統中教學資源是教學可利用的核心資源,多媒體資源又是整個教學資源中可利用的核心資源。為了方便獲取和共享多媒體語文教學資源,要建立專門的語文教學多媒體資源數據庫,通過在互聯網上獲取和共享資源,增加交流與合作,并不斷增加、更新數據庫資源,達到整個語文教學質量的提高。多媒體數據庫可以包括多媒體素材庫、多媒體課件庫、多媒體案例庫和多媒體習題庫等部分。多媒體資源數據庫的功能主要表現在:其一,整合聚集離散的語文多媒體資源,方面資源的獲取和共享,使得整個語文學科的發展融入現代化的元素;其二,滿足了不同層次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的需要。新入職教師可以在數據庫中學習多媒體課件的制作和使用,骨干教師可以共享交流自己的多媒體課件輔助語文教學以提高教學效果的經驗;其三,為建設教師學習的合作文化提供了平臺。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教育財富蘊藏其中》中指出21世紀教育的四大支柱:“學會認知、學會做事、學會合作、學會生存”。語文教師通過多媒體資源數據庫的合作可以形成一種合作文化,從而帶動整個教師團隊乃至整個社會合作文化的形成。
3.注重語文教師多媒體使用能力的培訓。多媒體資源發揮對語文教學的促進作用,是在使用過程中實現的,因此教師的多媒體在語文教學中的觀念以及教師使用多媒體的能力,直接影響著多媒體促進語文教學效果提升功能的發揮。多媒體使用觀念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教師觀念和教學方法現代化的一個標志。這就需要對教師進行多媒體資源利用的相關培訓。一方面,從觀念上樹立多媒體資源是語文教學資源的重要資源。重視多媒體資源在語文教學中的重要作用。觀念的樹立可以通過理論的學習,也可以通過觀摩使用做媒體資源的優質課,體驗多媒體資源對于增進語文教學效果感受,并嘗試親自使用多媒體資源進行教學;另一方面,切實提高語文教師的多媒體制作使用能力。通過聘請專門多媒體制作和使用的專家對需要提升多媒體制作使用技術的教師進行培訓,針對教師普遍存在的問題進行現場演示,并有針對性地一對一進行輔導。
參考文獻:
[1]陳琦,劉儒德.當代教育心理學[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188.
[2]陳琦,劉儒德.當代教育心理學[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197.
議論文的論據范文5
人總是在接近幸福時倍感幸福,在幸福進行時卻患得患失。
一個人失敗的最大原因,就是對于自己的能力永遠不敢充分的信任;甚至自己認為必將失敗無疑。
因為愛過,所以慈悲;因為懂得,所以寬容。
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
議論文的論據范文6
善意取得制度的源起之所以不能像諸多的民事法律制度那樣,追溯到羅馬法,而是以日耳曼法的法律原則為契機演繹發展起來,
在羅馬法上,尚不承認善意取得制度。而是奉行“任何人不得將大于其所有的權利讓與他人”的原則,側重對所有權人的保護,即使受讓人為善意,所有人也得對其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但應予注意的是,羅馬法并非完全無視受讓人的利益,而是規定善意受讓人得主張時效取得,而且其取得時效期間較短,僅為一年。日耳曼法與羅馬法有所不同,它基于“以手護手”觀念,采納“所有人任意讓他人占有其物的,只能請求該他人返還”的原則,側重對受讓人利益的保護。一旦權利人將自己的財產讓與給他人占有的,只能向占有人請求返還占有物,如占有人將財產移轉給第三人時,權利人不得向第三人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而只能向轉讓人請求賠償損失。一般認為,善意取得制度就是近代以來以日耳曼法的這一制度設計為基礎,又吸納了羅馬法上取得時效制度中的善意要件,從而得以產生發展起來的。
二、票據權利善意取得制度概說
票據權利的善意取得,又稱票據的善意取得,他是票據法中規定的票據權利原始取得的重要方式。所謂票據權利的善意取得,是指依票據法規定的轉讓方法,善意且無重大過失地從無票據處分權人處取得票據,即取得票據權利的制度。
在現代商品經濟社會中,票據以其獨特的支付、匯兌、信用等功能,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票據立法的宗旨,在于促進票據流通,保護交易安全。如果在其一交易環節中發生了票據轉讓是由無處分權人所為的情況,在票據上原真實權利人與受讓票據的善意持票人的利益對應上,票據法明確規定保護善意持票人的利益,而犧牲真實權利人的利益。日本學者長谷川雄一認為善意取得是對于取得者對轉讓人為權利人這樣一種信賴的保護的制度,從而治愈了其前手無權利的瑕疵。
有關善意取得,主要有以下幾種立法例:
1.確定權利說。《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第16條2款規定:“匯票持有者因任何原因失去匯票時,其已依前項規定對該匯票證明其權利之執票人,無放棄此項匯票之責任,但其取得匯票有而已或者重大過失者,不存在此限?!蓖ㄟ^分析發現,在此規定上并未出現“善意取得票據權利”的字樣,而是通過對持票人惡意及重大過失的判斷來認定票據喪失者的票據返換請求權的有無。
2.反面解釋說。我國大陸和臺灣地區的票據法上的“反面解釋”模式規定:以惡意或重大過失取得票據的,不享有票據權利(我國《票據法》見于第12條),反過來就是“善意且無重大過失取得票據的,即享有票據權利。
3.正當持票人說。英美票據法強調正當持票人制度,它也強調持票人的善意(goodfaith)。但是正當持票人制度的內涵和外延都比善意取得制度大得多,正當持票人的權利也不僅只是票據權利,還包括不受某些抗辯的權利(見于《美國統一商法典》第3—305條)。不過,票據的善意取得者只要支付了對價,他在英美票據法看來就是正當持票人。
一般來講,前兩種立法是比較典型的票據善意取得制度。實際上,二者在理論構成上也無重大差異,只不過在行文上強調不同的側重點。
三、票據權利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
票據權利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是指在判定票據權利是否為善意取得時必須具備的法定要件。
(一)須是從無票據處分權的人手中取得票據
所謂無票據處分權,筆者認為應該包括以下兩種情形:一為無票據權利亦無處分權;二為有票據權利但無處分權。第一中情形比較常見,但法律對此無處分權人,僅局限在持票人的前手,至于其間接前手則不問。第二種情形為讓與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的情形。例如A簽發一張票據于B,B將之背書于無行為能力人C,C將票據背書轉讓于D。有人認為,C因無行為能力并不能取得票據權利,所以C為無權利能力人,筆者認為,C雖然為無行為能力之人,但并非無權利能力之人,況且民法上亦不排除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接受贈予權利,所以C作為B之被背書人仍能取得票據權利。但是,當C再向D轉讓時,C作為無權利轉讓人,其轉讓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從而C得以票據行為之無效否認自己票據債務之存在,并進而否定D對自己的票據權利。
認為C為“無權利人”的說法,其意圖在于歸納出善意取得均發生于前手無票據權利這樣一個前提。但是這種歸納可能忽視了這樣一個問題,即存在著“前手無票據權利但有票據處分權”這樣一個情形,對于某些票據債務人來說,如出票人即屬這樣的情形。
綜上所述,筆者將票據善意取得的第一個條件,歸納為“前手無票據處分權”。
(二)、須依照票據法規定的轉讓方法而取得
我國票據法上規定的轉讓方法,僅指背書而言,未以背書取得票據的,不發生善意取得的效果。例如,通過稅收、繼承、贈與、公司合并、破產清償、普通債權轉讓等方法取得票據,即使取得者為善意,亦不能發生票據權利的善意取得。
此時取得者的票據權利,不發生對票據債務人的抗辯切斷,票據債務人可以以對其直接前手的抗辯事由對抗取得者。
若前手背書人在票據上作了“禁止轉讓”的記載,依我國票據法,票據仍可以背書轉讓,但此時的背書對原背書人不生背書轉讓的效力,所以不發生善意取得的效果,只能由其后的背書人承擔背書責任。因此,在其后的背書人和受讓人之間,則可能發生善意取得的效果。
在委托收款背書和設質背書的場合,由于票據上記載了“委托收款”和“質押”的字樣,所以從外觀上即可判明票據關系的實質內容,此時受托人和質權人并不成立對票據債務人的善意取得,但若受托人或質權人又為背書轉讓,則其后手可成立善意取得且其善意取得的權利不再有質權的負擔。
對于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匯票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僅對期限后的背書人善意取得票據權利。此時的權利內容,僅為追索權。對原債務人或原背書人則不得主張票據權利善意取得,因為期后背書對原債務人或原背書人僅生一般債權轉讓的效力。需注意的是,若期后的背書只有一次,又背書人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簽名為偽造,則也不發生善意取得的效力,期后背書中至少要有一次背書為有效背書,才可能發生善意取得,其原因見構成要件之五。
(三)、受讓人須善意且無重大過失
①善意的認定
善意的認定,在民法理論上有“積極觀念說”和“消極觀念說”兩種學說。積極觀念說主張受讓人必須具有將讓與人視為有權利人的認識。消極觀念說則主張善意是指行為人在從事民事行為時,不知道或無法知道或不應當知道其行為缺乏法律依據,而認為其行為合法或其行為的相對人有合法權利的一種主觀心理狀態。大多數學者在善意取得的場合傾向于消極觀念說,認為積極觀念說從正面對行為人的主觀狀態提出要求,不僅加重了行為人的注意義務,而且由于難為外人知曉而不具有可操作性。對于消極觀念的證明,受讓人只需證明自己為非惡意而無須證明自己的善意,或原權利人、債務人不能證明受讓人為惡意即可視為善意。
確定受讓人是否為善意,還應考慮當事人從事交易時的客觀情況。如有學者認為“關于善意之證明方法,今日一般被承認者,有下列事實:〔1〕以不當之低廉價格買受其物。(2)讓與人屬可疑身份之人。⑻接受行為,產生于近親屬之間。(4)善意取得人通常對由誰受讓及在如何情形下取得其物,應有記憶,如經原告之要求,被告拒絕為此作陳述時,則被告之取得,應推定為惡意”。筆者認為,上述事實對于票據善意取得也有一定的借鑒。除此之外,票據交易的慣例,亦可作為認定善意的標準。
②重大過失的認定
在民法理論中,一般將重大過失與輕過失(又稱一般過失)加以區分,有的理論還有重大過失、輕過失、輕微過失的分級之說。
重大過失與輕過失及輕微過失均不同,是指當法律對某種行為人在某種情況下,應當注意和能夠注意的程度有較高要求時,行為人不但沒有遵守法律對其較高的要求,甚至用連人們都應注意并能注意的一般標準衡量也未達到的過失狀態。因此,票據法上的重大過失是指“票據取得人未盡票據交易上之單純簡單之注意,只要稍加注意即可知悉票據權利和簽發轉讓權利瑕疵而仍受讓者”,例如違反對必要記載事項不得欠缺、背書應當連續的注意義務,即可認為有重大過失。
那么,注意到我國《票據法》第32條的規定:“以背書轉讓的匯票,后手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睂Υ藨骱我韵吕斫猓?/p>
有一種理解為票據取得者應對前手簽名作實質性審查,違反此義務即有重大過失。比如,對于A—B’(B)—C-D的票據關系來說,B’偽造B之簽名,將之轉讓于C,C若未對B之簽名作實質審查,即有重大過失而不得享有票據權利。
對此筆者認為,要求取得者對前手的簽名真實性負責,是法律對行為注意程度的較高要求,違反了此項要求,并不能認為是重大過失,更不能就此否定取得者的票據權利。
(四)、受讓人須以背書連續證明自己的形式性資格
任何依背書取得的票據,都需要具備形式性資格。票據權利的善意取得由于是發生在票據權利移轉中斷之時,依據票據權利外觀而發生的,所以背書連續作為票據權利外觀的重要內容,在此是不可或缺的。
(五)、在票據上必須有獨立有效的票據債務存在
票據債務,是發生票據權利善意取得的效果的保證。在票據關系中如果沒有獨立有效的票據債務存在,票據債權也就無法成立了,因為依據民法、債權具有相對性,缺少了債務人,當然沒有債權人的存在。另外根據外觀主義,善意取得的效果歸屬于以自己的行為“惹起外觀存在“的人,如果沒有可歸責之人,也就當然不發生善意取得的效果。
①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的場合
在A-B的場合,A為無行為能力人,則B縱屬善意且無重大過失,A亦不負票據責任。此處以A之票據行為無效而否定其票據債務之存在解釋。
在A-B-C的場合,A為無行為能力人,則B并未取得對A之票據權利,所以B亦為無權利人,當B將票據背書于C后,C卻取得票據權利。為什么呢?C是憑票據權利的外觀而成立的善意取得。但是,由于A作為無行為能力人并未惹起外觀之存在,所以C不得向A主張善意取得。而B由于其在票據上進行了有效的背書,所以B惹起了外觀存在,C可以向B主張善意取得,此處以票據行為的獨立性亦可解釋B票據債務存在的原因??傊诖似睋P系上正是由于B的獨立有效的票據債務的存在,才使得C的善意取得得以成立。
在A-B-C的場合,若B為無行為能力人,則C亦可成立善意取得,原因是A有外觀責任之存在,而需承擔票據債務。此時C再背書于后手D,則D為繼受取得。
②欠缺交付的場合
在A-B的場合,A雖已為簽名,但未將票據交付于B,則依據票據行為有效性理論,A并不對B承擔票據債務。
而在A-B-C的場合,A雖欠缺交付,但A對C的票據權利外觀給予了原因,所以C成立對A的善意取得。
在A-B-C的場合,若B對C欠缺交付,則在BC之間并未成立有效的票據債務,B可以以權利并未轉移為由對抗C,此時A亦可援引B之抗辯理由對C加以對抗,但若C再背書于D,則D成立A、B的善意取得。
③偽造的場合
在A(A’)-B的場合,A’冒充A簽名出票于B,由于A的出票行為不成立,所以A并不對B負擔票據債務,由于A’也不是以自的名義作的簽章,所以A’對B亦不負擔票據債務,因此B并不成立善意取得。此時B若有一后手C,則C成立善意取得,以B作為票據債務人。在A—B(B’)—C的場合,B’偽造B之簽名背書轉讓于C,依本文的觀點,C成立善意取得。但有學者認為此時并不成立善意取得,原因是其認為在偽造場合,對偽造背書的相對方直接適用善意取得,容易使相對方的惡意的后手,承繼善意取得的效果。例如A-B(B’)-C-D。B的背書盡管是偽造做成,C成立善意取得,則其惡意的后手D也享受到了善意取得的效果,由于B的票據權利再能得到實現,其結果B、D之間發生了顯著的利益的不均衡,這不均衡,又不能通過B自身的偽造的抗辯而得到糾正。
對上述觀點筆者認為,若認定C不成立善意取得,則對票據關系人D仍然要依善意取得來判定。倘若D再不具備善意,則D之后手又須依善意取得來判定權利,則票據權利人長期處于不確定的狀態,票據權利的實現都要通過訴訟解決,不利于票據的流通。;
關于B與D的利益不均衡問題,實際上就是B的利益損失的問題。對此,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匯票和國際本票公約草案中規定了相應的解決辦法。第23條1項規定:“如果背書是偽造的,其背書被偽造的人或在偽造前簽署票據的任何當事人,因此項偽造而遭受的損失向下列人員索取賠償:(a)偽造人(b)憑票據直接或經由一名或一名以上的托收被背書人向偽造背書人付款的當事人或受票人。”在我國票據法上,也有類似的規定,即第32條:“以背書轉讓的匯票后手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對此,筆者的理解為:⑴后手需對前手的背書的真實性進行實質審查;(2)發生了偽造背書,因此項背書而遭受損失的任何票據關系人可向偽造背書的被背書人請求賠償或要求分擔。也就是說,上文中的C雖可成立對A的善意取得,但可能受到B的基于票據關系的請求,則BD之間的利益不均衡在此得到解決。所以在A—B(B’)—C的場合,B’偽造B之簽名背書于C,由于A對C的票據權利外觀給予了原因而承擔票據債務,使得C成立對A的善意取得。
④欺詐、脅迫的場合
A之出票系因B之欺詐或脅迫而為,但對B之善意后手C,由于其享有票據權利外觀,所以A的票據債務因其惹起了外觀而存在,C成立對A的善意取得。
⑤無權的場合
即A—B(c)—D的情形,C為B的人,發生了無權,有人認為D對B或A成立善意取得。筆者認為,無權場合的善意取得問題,極為復雜,在此僅提出一個初步的思路。
依票據法規定,發生了無權人C應承擔票據責任,此規定的內涵,筆者認為是C將A移轉于B的權利進一步移轉給了D,從而產生了C代替B的地位的效果,因此,D屬于對C的繼受取得。至于本人B,則得以沒有票據上意思表示為由拒絕負擔票據債務,其抗辯可以針對任何一后手。就D與A的關系來說,由于D是從C處繼受取得,當然也就不發生善意取得的效果。
(六)、無對價或不以相當對價取得票據的不適用善意取得
我國在票據法中引入的對價的概念是在我國其他基本法上絕無僅有的。源于英美法系的對價(consideration)又稱約因,在英美法中占有相當重要又復雜的地位。一項合同是否有效必須有賴于“對價原則”是否支持,因為根據這一原則,除非存在法律規定的例外情況,沒有對價支持的合同是不可能被強制執行的。我國《票據法》規定:“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即應當給付票據雙方當事人認可的相對應的代價?!备冻鱿喈敶鷥r,是指取得票據時向讓與人支付了或提供了相當于票據金額的金錢、實物或勞務,也就是須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等價有償的原則。因此,對價,即為讓與票據時之代價。不相當對價,是指持票人取得票據的金額和為取得票據時所付出的代價差別較大,一般認為顯失公平。如果兩者差別不大,則不能認定沒有付出相當對價。如果無權利人將票據無償贈與受讓人或受讓人象征性地付出與票據金額相差懸殊的代價而取得票據,那么,該受讓人享受該票據的權利不得優于其前手。即票據債務人所能對前手行使的抗辯,也對抗該持票人。但是,持票人仍可持票據行使票據權利,只是其票據權利在量上已受到了限制。需指出的是,該受贈人取得票據,雖未付出對價,或不相當之對價,但當其將該票據轉讓給善意第三人時,該第三人仍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護。關于不得優于前手的權利,有兩種情況應區別對待:
第一、前手權利如有瑕疵,則受讓人應繼承其權利瑕疵,此為票據抗辯問題;
第二,前手無處分權時,則受讓人不能取得票據權利,此時,取得人即使具備善意取得要件,仍不能取得票據權利。
綜上所述,這六方面的法定條件組成了票據權利善意取得構成要件,它們之間的關系是相互聯系,缺一不可的。
參考文獻:
史尚寬:《物權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5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