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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方案范文1
(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結合開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深入開展“八個嚴禁”之“ 嚴禁工作懈怠導致群眾上訪”專項整治工作。著力排查化解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糾紛,著力預防和減少新的矛盾和問題,堅持集中梳理、分級負責、分類化解,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多措并舉、綜合施治,確保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為全鎮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從5月1日至9月30日,通過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整合資源、形成合力,排查化解一批影響當前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糾紛,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充分運用專項工作成果,使行之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各類矛盾糾紛及時就地解決,推動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一)深入排查(5月1—5月31日)。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村(居)委會負責組織排查本行政區域內存在的突出矛盾糾紛;鎮綜治各成員單位負責組織排查本系統、本行業存在的突出矛盾糾紛。排查的范圍包括各種突出問題及可能引發的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重點是:因農村土地征用、城鎮房屋拆遷、企業改制破產、勞動社會保障等引發的突出問題;因礦村糾紛、環境污染、非法集資、食品藥品安全等引發的突出矛盾;房地產開發、棚戶區改造等利益群體的相關重大政策措施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軍隊退役人員、農口五站(所)解聘人員等重點群體的上訪活動及的動向等。
(二)明確責任(6月1日—6月20日)。各級各部門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一明確工作責任,落實牽頭承辦和參與單位及人員,落實工作要求和辦結時限。涉及地方之間、部門之間或地方與部門之間責任交叉的案件,由鎮領導小組牽頭,明確相關地方、部門的化解責任和要求。對跨地區、跨部門的重大矛盾糾紛,由縣聯辦牽頭協調、督促相關單位辦理。
(三)限時化解(6月21日—8月30日)。各級各部門要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研究制定解決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步驟。對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規定,而且能夠解決的,要通過法定途徑和程序,限期督辦解決;對暫時不具備解決條件、可以逐步變通解決的,要列出解決時間表,逐步予以解決;對無政策依據或人的不合理訴求,要明確告知并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和心理疏導工作。對涉及面廣、時間跨度長、化解難度大的矛盾糾紛,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帶頭研究解決方案,包案掛牌限時解決。對一般的矛盾糾紛,于60日內化解;對疑難復雜的矛盾糾紛,于90日內化解。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方案范文2
一、加強領導、健全維穩組織網絡
區委、區政府始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當作維護穩定的關鍵性措施來抓。一是進一步健全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維穩、組織協調,街道、社區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把經常性排查、集中排查和專項排查結合起來,基本上做到了對各種可能影響穩定的問題早發現、早控制和早解決。二是及時成立了基層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及領導機構。主任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閆向軍擔任,副主任由區委政法委副書劉鵬林擔任,成員由政法、、司法、公安、檢察、法院、民政、經委、勞動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三是在5個街、41個社區都成立了相應的基層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室),區上統一制作了基層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室)的牌子和制度、職責,配備了專兼職工作人員和維穩調解員。目前,全區5個街道,41個社區共有維穩信息聯絡員265名,初步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的“大調解、大聯動、大穩定”的工作格局。同時,我們通過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通報會議制度、報告制度、重大問題督查督辦等制度,認真落實市上“五排查”制度,強化責任追究和督促檢查,使這項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認真開展基層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全力化解各種不穩定因素
我們結合“兩排查”活動,加大了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力度,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并就我區開展此項活動進行周密安排部署。在工作中區綜治辦與各街道、村、社區調解中心、調解室緊密聯系,密切配合,通過上門入戶,走訪群眾,接待來訪,召開座談會,調查會,分析會等辦法,對各種矛盾進行排查和梳理。對排查出來的問題,統一造冊登記,建立工作臺帳,按照方案的附表及時上報。并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梳理分解,通過人民調解、司法調節、基層矛盾糾紛調解中心(調解室)等多種有效調節方式方法,爭取使絕大多數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我區社會、政治、經濟健康穩定協調發展。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方案范文3
為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各項工作,根據《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教育領域風險隱患防范化解工作的提示函》要求,結合黔西市教科局關于做好教育領域風險隱患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認真解讀《黔西市教育領域“十六類”風險隱患防范化解工作責任清單》,將清單內容分解到各處室,對照清單內容認真仔細開展排查化解工作,現將學校開展情防控和校園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校疫情防控。經排查,我校嚴格落實了市秋季學期開學校園疫情防控工作“十個到位”,嚴格遵循“校園防控嚴于社會防控”的要求,筑牢“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線。安排專人監控,認真落實9月10日貴州疫情防控6提示,關注福建莆田、哈爾濱巴彥等中高風險地區往返人員的監管。全面落實了疫苗接種,我校對符合接種要求的師生員工,已經按照時間節點全員接種。與此同時,利用校園廣播、滾動屏、主題班會等多角度加強傳染病防治宣傳教育,做到師生重視,以防止輿情發生。思源學校為全封閉式學校,學生只有周末或節假日才能回家。學校加強了返家時學生及家長的疫情防控排查。嚴格作好學生中途離校的請銷假制度,同時返校時作好疫情防控排查。
二、校園安全。經排查,學校積極落實“三個100”工作,配齊配足安保人員,視頻監控聯網和一鍵報警裝置聯網完成率已經達100%;重視學生宣傳教育與管理,充分利用班會、班刊、集會等落實防溺水、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工作;矛盾糾紛做到一周一排查,安全隱患排查、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和整治工作常抓不懈;尤其做到開學前后、重大節假日、放假前后開展全方位、無死角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確保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狠抓校園欺凌治理工作。制定切合學校實際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狠抓校園欺凌排查治理工作,以矛盾糾紛排查、管制刀具收繳、主題班會等方式宣傳,多形式開展校園欺凌暴力宣傳教育工作,對發現的矛盾和侵凌進行了及時的化解處置。
三、存在的不足:
(一)校園周邊整治仍然存在一定的難度,一方面是我校校門的特殊性,導致放學時段的交通安全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為學校周邊小賣鋪對學校對學生悄悄賣零食時有發生,造成一定的食品安全隱患。
(二)需繼續加強學生矛盾糾紛排查,少部分學生小的矛盾糾紛時有發生,此項工作需要再進一步細化和常抓不懈。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方案范文4
一、行動目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平安和諧穩定的沿海及海洋環境為目標,以深化“平安海區”建設為載體,通過開展“清港”專項行動,有效解決影響我鎮海區平安穩定,阻礙海洋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夯實海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切實提高海區社會管理能力水平,為加快推進我鎮海洋經濟發展,建設海洋經濟強鎮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行動重點
(一)排查化解涉海涉漁矛盾糾紛。深入排查海洋及沿海區域存在的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建立海上矛盾糾紛多元排查化解機制,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行動期間,各村各部門要組織精干力量,對當前我鎮海區存在的漁業資源爭奪、漁場錨地爭搶、商漁船碰撞,以及海砂禁采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開展專項排查行動,摸清問題底數,落實穩控措施,加強預測預警和應急措施建設,防止發生各類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及安全生產事故。
(二)整治社會管理突出問題。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整治社會管理突出問題,提高專項行動實際成效。切實整治違規生產作業,“越界”捕撈,砂石、危險品海上運輸、過駁,違法違規圍填海、侵占海岸線及沖灘作業,向灘涂、規劃水域傾倒建筑垃圾或廢料,非客船載運休閑旅游觀光者及船舶航路交叉等影響海域安全穩定和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努力提高社會管理水平。
(三)治理海事漁霸事安全隱患。結合區域實際,加強海上各類船舶及作業人員的管理,加強船舶出海作業和碼頭、橋梁、海上施工工地的管理,重點加強三無船舶、小型船舶檢查,切實消除海區存在的治安、安全隱患,堅決防止重大海損及傷亡事故的發生。
(四)嚴厲打擊犯罪。針對突出問題,組織嚴打整治,依法嚴厲打擊海上走私、盜竊、侵占等各類刑事治安案件,嚴肅查處非法成品油買賣,海上采砂,在主航道、碼頭作業區、錨地、避風港、橋梁等交通設施周圍布設網具等違法行為,以及其他破壞海上生產和公共設施,擾亂海洋開發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有效遏制違法犯罪案件多發勢頭,切實維護海區平安穩定。
三、行動時間步驟
“清港”集中行動總體上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下旬):成立領導小組,召集各成員單位研究制訂具體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治階段(4月下旬至多月底):深入排查沿海治安突出問題,掌握各類基礎資料的底數。通過對重點海域進行整治,做到打防并舉,標本兼治,力求工作取得實效。
(三)建章立制階段(5月底至6月中下旬):針對排查整治工作中暴露出來的問題,認真進行梳理分析,找準存在問題的源頭,強化源頭治理,重點在管理體制、工作機制等方面進行探索,形成創新工作舉措,固化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提高行動實效。
(四)總結驗收階段(6月下旬):對各項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形成總結材料,對好的做法及時總結提煉,形成長效機制。
四、行動組織和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扒甯邸毙袆邮巧罨捌桨埠^”建設、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給予高度重視,切實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協調,認真抓好落實。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標
廣泛深入開展法制宣傳,培養群眾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識,教育群眾掌握民間借貸中基本的法律常識,引導群眾自覺以合法方式維護其合法權益;通過對民間借貸糾紛的專項治理,排查化解一批影響我鎮穩定的突出問題,有效防止矛盾激化等不穩定事件的發生,進一步完善糾紛排查、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四大機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糾紛,增進和諧因素,全力維護全鎮社會和諧與穩定。
二、活動內容
(一)加大法制宣傳,拓展法律服務,提升和強化公民在民間借貸中法律意識,預防和減少民間借貸糾紛的發生。
1.將與民間借貸相關的法律法規納入“六五”普法規劃,開展常規性和專題性的的普法宣傳,進一步提高群眾的法律素養和法律知識水平。
司法所結合“六五”普法規化,大力宣傳《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中關于民間借貸方面的法律知識。采取印制民間借貸方面的法律宣傳小冊、開展普法課堂,教育公民掌握民間借貸的基本法律常識,注意在民間借貸中的相關法律問題,以規避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通過案例講解,以案析法的形式,達到辦理一案,教育一方的目的。
2.開展法律咨詢,拓展法律服務,為公民的民間借貸行為提供法律指導。
民間借貸行為多數以借條形式出現,鮮有正式的借款合同,司法所針對此,除了提供常規性的法律咨詢服務,宣傳講解相關的法律常識外,還可幫助當事人起草正式的借款合同,以規范雙方當事人行為,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同時制定樣式借款合同加以推廣,以規范和指導民間借貸行為,預防和減少民間借貸糾紛的發生。
(二)認真摸排著力化解民間借貸糾紛。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和全鎮各村(居)委會采取日常排查與集中排查相結合,專項排查與普遍排查相結合的辦法,深入群眾、縱向到底,切實摸清本村,本單位的民間借貸糾紛,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化解,抓早抓小抓苗頭,將大量的一般性矛盾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完善和落實長效矛盾化解工作機制。通過民間借貸糾紛的專項治理,有效整合資源,形成維穩工作合力,進一步完善建立和完善糾紛排查、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四頂工作機制,充公發揮司法為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讓群眾發生能糾紛有地方訴求,發生矛盾有人調處,建立規范的日常工作機制,對急大難矛盾糾紛進行經常性化解,從源頭上防范不穩定事件的發生。
三、實施步驟
這次活動從10月上旬開始到12月下旬結束。具體分四個階段。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宣傳發動階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司法所、各村(居)委會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步驟,并召開好專題會議進行布置。同時,廣泛開展宣傳發動,組織和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進來。
(二)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階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
司法所制定普法工作計劃,印制民間借貸方面的法律宣傳小冊,深入村居開展普法課堂,進行案例講解使公民掌握民間借貸的基本法律常識,注意在民間借貸中的相關法律問題,以規避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同時司法所為民間借貸雙方當事人起草正式的借款合同,以規范雙方當事人行為,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時機成熟時制定樣式借款合同在全鎮加以推廣,以規范和指導民間借貸行為,預防和減少民間借貸糾紛的發生。
(三)全面排查和集中調處整治階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
在11月下旬針對民間借貸糾紛開展一次集中排查活動,層層開展調查摸排,對排查出來的糾紛,采取強有力措施,集中開展調處、整治、化解。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5日至12月31日)。
綜治辦、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辦、各村(居)委會對開展“以法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維護全鎮社會和諧與穩定”為主題的民間借貸糾紛預排調專項活動,檢查驗收,總結推廣經驗,查找薄弱環節,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活動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鎮成立以紀委王昌榮書記為組長,綜治、公安、司法、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此次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司法所。各村(居)委會要迅速對這項活動作出具體部署并精心組織實施。各黨支部書記要親自動員部署,深入督導,靠前指揮,解決工作中的難題。要加強工作調度、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指導推動這項活動的全面開展。要轉變作風、真抓實干,對民間借貸糾紛要發現早,控制好,化解了,切實把這項活動組織落實好,確保取得實效。
(二)部門協調,形成合力。要充分發揮綜治、公安、司法、部門的職能作用,形成矛調工作合力,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框架內,盡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糾紛,有效防止因矛盾激化引發不穩定事件的發生。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方案范文6
政法委維穩情況匯報材料范文:
在學習實踐活動中,市政法委以工作機制創新為突破口,以筑牢基層穩定防線為著力點,進一步加強綜治維穩工作,有力促進了社會穩定和諧。
一、實行部門協調配合的聯動機制
市、鄉、村三級對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協調、統一督辦、統一歸檔,綜合運用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方法進行疏導化解。各地各部門建立例會制度,每月進行一次穩定形勢分析,提出針對性工作意見,及時發現、定期組織摸排、梳理本地本單位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確定影響社會穩定的重點地區、行業、部位,督促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及時化解矛盾,消除隱患。
二、健全源頭穩控的風險評估機制
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切實提升在作決策、搞改革、上項目中的科學決策水平,開展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和決策咨詢評估建設。報請市委同意,下發了《市實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化解機制工作實施方案》、《市重大事項、重大工程社會穩定風險預測評估化解制度》和《領導干部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失職瀆職的責任追究辦法》等一系列文件,對重大事項、重大工程穩定風險評估的范圍、主要內容、實施步驟及責任追究等相關事項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各鄉鎮處、市維穩成員單位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啟動風險評估機制建設,以有效預防重大群體性上訪及事件的發生,確保社會穩定。
三、堅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
堅持定期集中排查與不定期經常性排查相結合、自下而上逐級排查與邊排查邊調處相結合,實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上報”制度,重點時期實行“周排查周報告制”,敏感時期實行“日排查日報告制”,及時、準確地收集和掌握矛盾糾紛信息,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一個事項確定一名領導、建立一套班子、制定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責任制度,化解不留積案。上半年,全市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46個,全部按程序進行了交辦。
四、構建公共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機制
針對公共突發性事件、突發性、緊迫性、高度不確定性和高度破壞性等特點,建立健全了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處置的實際能力,明確了各部門在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及職權,一旦發生或突發事件,能做到快速反應,早介入、早決策、早平息、早疏導,講究實效,速戰速決,依法妥善處置,并兌現承諾,做好善后,防止反復反彈。
五、完善維穩過錯責任的追究機制
進一步完善了《維穩情況通報制度》、《維穩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對全市維穩工作情況、各地各部門維穩事項辦理情況、越級上訪情況,按效能建設考核辦法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方和單位實行責任追究。對年終維穩效能考核結果較差的單位,由市委市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滿意單位”和主要負責人考核評優資格。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基層和群眾上訪投訴,經查證屬實的,對責任領導和直接責任人進行效能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