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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管理制度范文1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從事房屋建筑(裝飾)、道路施工和公共基礎設施等工程項目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的建設單位(業主)和建筑業企業(含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工程項目在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根據“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在工程項目施工前,由建設單位從工程預算款總額中,按比例計算工資保證金,繳交到工程項目施工許可審批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審批主管部門”)設立的“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戶”;在建筑業企業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保證金提取條件時,由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審批主管部門核實后,將相應資金撥付給農民工,以支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
第四條繳交工資保證金的比例為:
(一)工程預算款總額在200萬元以下(含200萬元)的,按工程預算款總額的10%繳交;
(二)工程預算款總額在200萬元以上的,200萬元部分按10%、200萬元以上部分按5%合計繳交。
第五條工資保證金由建設單位從應當支付給建筑業企業的工程款中預先提取繳交,并由審批主管部門開具收取保證金憑證,待工程竣工后按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退回建筑業企業。繳交工資保證金時,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應與審批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共同簽訂《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資金存儲使用責任書》,明確各方責任。建筑業企業應將《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資金存儲使用責任書》各復印一份存放在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部備查。
禁止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將保證金支付責任轉嫁給農民工。
第六條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的資金必須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制度,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挪用。未經勞動保障部門和審批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核銷保證金專用賬戶。
第七條工資保證金的使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建設單位已及時按進度支付工程款,但建筑業企業發生非惡意資金周轉困難,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資金一時難以到位的;
(二)工程項目已部分或全部停工,建設單位和建筑業企業均無力支付所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三)勞動保障部門和審批主管部門認為應當使用保證金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建筑業企業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勞動保障部門應當及時核查被拖欠工資的具體人員、人數、金額等事實,發出《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建筑業企業限期支付工資。建筑業企業逾期未支付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工資保證金使用條件的,由勞動保障部門函告審批主管部門提取保證金,并由勞動保障部門監督發放給農民工。
建筑業企業與農民工對支付拖欠工資數額有爭議的,可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第九條建筑業企業在施工期間,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的資金已全部或部分提取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由審批主管部門通知建設單位或建筑業企業在30日內補足相應資金:
(一)因建設單位拖欠建筑業企業工程款導致建筑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以拖欠工程款數額為限補交保證金,不足部分由建筑業企業補足;
(二)建設單位已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建筑業企業原因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筑業企業補足保證金。
第十條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對建筑業企業的工資支付行為實施監控,加強日常巡視檢查,建立企業守法誠信檔案,對建筑業企業存在重大違法行為的情況,依法向社會公布。
審批主管部門負責工資保證金的收取和管理。
建設單位對直接發包的建筑業企業工資支付行為負有督促責任。
建筑(裝飾)總承包的建筑業企業對承擔分包工程的建筑業企業工資支付行為負有督促責任。
建設單位或建筑業企業未按本辦法規定繳交或補足工資保證金,有非法轉包、分包工程等行為的,由審批主管部門依法查處;存在拖欠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依法查處,審批主管部門予以配合。
第十一條建筑業企業應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者權益,在施工現場懸掛勞動保障權益告知牌;完善施工班、隊分級管理體系,明確責任人和管理職責;勞動者工資支付實行“逐月支付,按時結算,建立臺賬”的制度,按勞動合同約定每月定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工程項目完工后對勞動者工資進行一次性結算,在財務賬上有勞動者簽名的工資簽領表等臺賬內容;建立用工檔案,對施工班、隊人員登記造冊,并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建筑業企業發生拖欠工資后不配合政府職能部門處理、拖欠工資數額巨大或造成惡劣影響的,勞動保障部門和審批主管部門分別記入誠信檔案。勞動保障部門不予通過當年勞動年審,審批主管部門依法對其市場準入、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并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三條建筑業企業有以下情節之一的,由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主管部門依法從重處罰,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為套取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資金或追索工程款,故意制造拖欠工資假象的;
(二)偽造勞動者工資支付憑證的;
(三)發生欠薪逃匿行為的。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或建筑業企業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勞動保障部門和審批主管部門舉報。工會組織對建設單位和建筑業企業遵守本辦法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有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行為的,有權要求改正,并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和審批主管部門通報。農民工依法投訴、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提訟的,工會組織應當依法予以支持和幫助。
第十五條工程竣工后,建筑業企業應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勞動者工資簽領表等資料,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資保證金退款申請,勞動保障部門應在接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在施工現場明顯的位置,公示工資支付情況,公示期7天。
保證金管理制度范文2
一 印章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公司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會計名章。
2、公司公章由公司辦公室專人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由公司出納保管;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和會計名章由會計保管,嚴禁私自轉他人保管。
3、法人章和財務專用章需攜帶外出時,需兩人同行,監督使用。
4、印章使用要按照“授權保管、權限內使用、超限申請”的原則進行。
5、印章保管人外出期間,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公章的保管,但需要在《印章交接登記表》上做好登記,由接交人負責其外出期間的用印管理。
6、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調動離職時工作交接內容。如果管印章的員工調動或離職,須填寫《印章交接登記表》,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后方可辦理調動或離職相關手續。
7、印章保管人必須親自用印,并遵守保密規定,嚴格按審批手續用印。
8、嚴禁在空白文本上加蓋印章,印章必須與落款的名稱一致,不符者拒絕用印。
二 證照管理
1、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開戶許可證》、《信用代碼證》。
2、《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由公司辦公室專人保管,《開戶許可證》、《信用代碼證》由財務會計保管。
3、向外部機構或人員提供公司證照復印件,需經領導審批,方可提供。
三 罰則
1、印章、證照保管人員對該印章使用的正確性負責,對因使用、保管不慎給公司權益造成損害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未經批準私自刻制印章或使用偽造印章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3、超越權限簽批用印或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丟失、弄虛作假騙用印章,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管理工作,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給予相關責任人警告直至辭退的處分,并視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人法律責任。
本制度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保證金管理制度范文3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_______路_______、_______號_______大院停車場發包給乙方承包管理,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范圍:_______路_______、_______號_______大院內的汽車、摩托車、單車保管站。
二、承包價:每月_______元正。
三、承包期限:_______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承包價,每月_______號前由乙方向甲方財務部門交付上月承包費用。
五、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應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伍萬元的保證金,用于擔保停車場所有停放的車輛和財物的保管責任(包括車輛丟失)和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時,乙方已盡到保管責任并交接手續完善時甲方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甲方自用的汽車(_______臺)、摩托車(_______臺),以及甲方認可的上級主管局國家職能部門的車輛進入大院的,乙方應提供免費保管。
七、甲方的義務
1.負責車輛保管站經營許可證的申領,購買車輛保管發票及代繳發票稅(稅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負擔,每月_______號向甲方財務交付)。
2.對乙方制定的車輛管理制度和相關的通知、通告進行審核、未經甲方審核批準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實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設施。
八、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車輛管理制度,應盡職盡責,保管好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
2.按國家物價部門核準的保管車輛收費標準收費。
3.簽訂承包合同后,按車場實際車位購買車位保險。
4.負責摩托車、單車保管站使用的水、電的費用。
5.對在承包過程中出現的車輛被盜、車輛損壞等負全責。
6.承包后立刻統一更換月保牌和停車牌。
7.每月5號前向甲方財務交付車輛保管發票的稅費。
8.負責使用的洗手間的衛生清潔和管理工作。
9.負責繳納車輛管理稅費。
10.按附件執行管理制度、員工守則、服務標準。
九、乙方在承包過程中出現一個月不繳交承包費用的,合同自動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乙方在車輛保管過程中出現故意傷害、破壞進駐中心的人員和車輛的情況或連續發生兩次車輛被盜的情況或車輛被盜沒有給予賠償視為末盡保管責任,乙方應自付賠償費,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一、未盡事宜或因環境、政策發生變化引致的問題,由雙方本著誠信、公平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天河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廣州_______公司 乙方(簽章):_______
保證金管理制度范文4
投標保證金是投標人在參與投標活動時隨投標文件一同遞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數額的投標責任擔保。投標保證金制度是針對招標投標過程中易引發的信用問題而采取的一種特定擔保制度。在投標過程中,投標保證金制度能夠促使投標人誠實信用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的規定,維護招投標市場的秩序,它是確保投標方對投標行為負責的一種財力擔保,也是確保投標人遵守招投標法律法規和招投標交易程序的資金保障,可避免招標人因投標人的不當行為遭受經濟上的損失,并確保這種行為發生后能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因此,投標保證金主要有兩個作用:一是在招標人定標之前預防投標人撤銷其投標;二是在確定中標人之后預防中標人反悔或者改變其投標文件中的實質性內容。
一、 當前投標保證金管理實務中面臨的難題
雖然《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投標保證金管理作出了相應的規定,但具體的實務操作中沒有對應的實施細則對其管理流程或模式予以嚴格規定,甚至全國各地在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收退、監管等關鍵環節管理形式多樣、隨意性大,暴露出的實質問題是投標保證金管理制度不完善、監管不能及時跟進。由于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推進保證金管理合法合規運行存在諸多困難。筆者認為,保證金管理實務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 以個人名義繳納投標保證金
有些投標人代表辦理投標保證金繳納業務時,對投標人的法律涵義不理解或有意地曲解其含義,將投標人等同為投標自然人,為個人名義繳納形式尋找所謂的法律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顯然,這里提及的投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包括自然人。
2. 繳納形式隨意、漏洞多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由于現金形式時效性強,投標人更愿意選擇,但財務保管風險大、來源查證困難。和現金形式相比,轉賬支票、電匯方式符合單位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但其時效性較差。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方式對于投標人來說快捷方便,但收款方在辨別真偽時存在一定風險。
3. 退還規定不明確
對于投標保證金退還形式、退還比例、利息、退還信息(企業名稱、銀行賬號等信息)的對稱性等,目前沒有相關法律法規作出具體的、操作性很強的規定。
二、投標保證金制度不完善帶來的潛在風險
上述存在的問題和漏洞給保證金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加大了財務管理難度、財務監管缺少抓手在實務操作中,現金繳納方式的保管風險較大、不符合單位財務制度;同時現金方式查證來源困難,給有些投機商人進行圍標串標等違法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
2. 增加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成本
轉賬的時效性會直接影響投標人參與公共資源進場交易活動的有效性,有些項目的投標保證金因非投標人本身因素而未按時到賬,影響了開標活動的正常開展,增加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成本。
3. 削弱了招標人對中標的投標人的約束
缺失固定統一的退還模式,給投標人中標后違約而隨時撤離投標保證金增加了可能性。有些中標的投標人違約后,以投標保證金時限要求為理由請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投標保證金款項退還給非原賬戶或原投標人,有的投標人甚至為了避免風險開設不同銀行的多個賬戶,以投標人名稱未變、僅僅是賬戶改變,或者賬戶未變、投標人名稱也未變為由索退投標保證金,給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投標保證金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三、依法合規管理投標保證金的幾點建議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加強市場社會主義經濟法律制度建設,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作為我國政府推行職能轉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的前沿陣地,更是要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的步伐,做到依法行政、按章辦事,維護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公正、公平地開展,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政府窗口服務形象。相關的招投標法律法規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投標保證金管理作出明確規定,為依法合規管理投標保證金提供制度保障。
1. 規定單一繳納方式。單一繳納方式不僅便于財務管理,還可以提高財務監管透明度。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局規定所有投標人以電匯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強化了財務管理、避免了公共資源交易成本徒增現象。在21 世紀信息時代的大背景下,采用網上銀行轉賬查詢方便,即時到帳,應該可以成為投標保證金繳納的最佳方式。同時,要規定投標保證金必須是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出方為有效繳納,提高對中標人的約束力,維護招標人交易活動結束后的權益。
2. 規定固定的退還模式。實行基本賬戶進出、多家銀行參與,確保退還信息的對稱性。對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來說,確保投標保證金的退還安全、準確至關重要。因此,應該出臺相關辦法規定投標保證金必須退回到原賬戶(即款項來源賬戶)。與此同時,采用單一退還方式(網銀或電匯方式)既節省資金流動成本,又快捷方便。
3. 建立投標人、行業監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方確認投標保證金收退模式。
4. 建立投標保證金監管制度。當地審計部門、紀檢部門應定期依法開展保證金財務管理的督查工作,維護招標人和投標人的權益。
保證金管理制度范文5
1、傳統的紙黃金業務一般為做市商制度,即商業銀行同時報出買入和賣出的雙邊價格,投資者只能被動接受;建立在上海金交所業務平臺上的各家商業銀行的貴金屬延期業務,實行競價撮合制度;
2、實行保證金管理制度,上海黃金交易所規定的貴金屬延期交易的最低保證金比率為合約價值的10%,即投資者可以以小搏大;
3、雙向交易制度,與當前傳統的紙黃金業務只能做多不同,貴金屬延期業務不但可以通過低買高賣盈利,也可以通過高位賣出然后低位買進的方式獲利;
4、實行每日無負債制度,即逐日盯市制度;
保證金管理制度范文6
關鍵詞:“兩金”管控 思考
一、“兩金”的概念及管控意義
(一)“兩金”的概念
“兩金”是指公司發生的應收款項和存貨,是流動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收款項是賒銷產品所形成的應收賬款及公司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存貨是指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委托加工物資、外購商品、外協件等。
(二)“兩金”管控的意義
“兩金”管控是公司經營管理的重點工作,是“業財”融合的難點?!皟山稹惫芾碡灤┯诠镜恼麄€經營過程,公司的材料采購、生產組織、產品銷售、成本核算、經營業績考核等各個管理環節都會圍繞“兩金”發生變化。“兩金”占用過高,可能會造成公司資金鏈斷裂,資產負債率升高,財務狀況惡化,甚至導致公司生產經營步履艱難。因此,公司必須對“兩金”管理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尋找風險點,指出關鍵控制點,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才能夠降低“兩金”占用,提高“兩金”周轉率,降低“兩金”占用風險,優化資產結構,保證公司穩健運營和可持續發展。
二、“兩金”管理存在的共性問題
(一)應收賬款存在的問題
(1)銷售合同簽訂不夠嚴謹,存在回款期限、銷售價格、付款方式等不明晰的情況。
(2)應收賬款對賬單回函率較低、相符性較差,且無管控措施。
(3)質量保證金等長期占用,不僅影響資金周轉,還存在回收風險。
(4)已簽訂銷售合同,分期發貨、未開票形成的應收賬款未納入管控。
(5)遺留問題長期掛賬,無有效管控措施。
(二)存貨存在的問題
(1)職能劃分不清晰,存在部門之間推諉扯皮的現象。在規模較大的公司,存貨全價值鏈管理中涉及單位較多,如采購部、銷售部、生產部、各分廠等單位,相互之間各自為政,存貨管理過程中難以達到最佳占用的平衡狀態。
(2)存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內容籠統。部分公司存貨管理制度內容不夠全面,業務管理與財務核算混淆;存在存貨管理制度中用存貨核算內容作為存貨管理辦法。
(3)積壓存貨占用較大,處置措施不夠完善。
(4)已簽訂銷售合同,存在分期發貨未開票或開票未發貨情況。
三、“兩金”管控措施
筆者建議采取兩種管控措施并存方式。一是按照一個產品、一個客戶、一個供應商去計算,深入剖析每一個數據的形成情況,按照因素影響法、周轉速度法和財務承受能力法三種專門方法測算“兩金”合理值,從而發現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二是針對上述問題,找準控制點,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達到壓降“兩金”的目的。
(一)“兩金”合理值的測算方法
1.主要因素影響法
(1)應收賬款合理值=信用周期×信用額度合理值/365
其中:
信用額度合理值=銷售量×售價
在實際工作中,對于規模較大的公司或管理比較嚴格的公司,每筆銷售業務均須簽訂銷售合同,銷售合同中明晰信用周期、銷售量和售價,可采用主要因素分析法測算應收賬款合理值。
(2)存貨合理值=原材料合理庫存+在產品占用+產成品合理庫存
其中:
原材料合理庫存=生產量/安排生產時間×單位產品材料消耗定額×采購周期
在產品占用=生產量/安排生產時間×消耗定額×生產周期+制造費用加權值+人工成本加權值
產成品合理庫存=單位產品成本×日最大貯備交貨量
對于規模較大的公司或管理比較嚴格的公司,可根據材料采購合同、生產作業計劃、原材料和半成品消耗定額、庫存商品結存數量、單位產品成本及會計核算辦法進行存合理值確定。使用因素影響法測算存貨占用時,還需注意:一是原材料、在產品生產量與當年銷量是否一致;二是安排生產時間、采購周期是否參照生產作業計劃、存貨周轉率及采購合同;三是單位產品、半成品材料消耗定額是否準確。
2.周轉速度法
(1)應收賬款合理值=銷售收入/[綜合周轉率×(1+年度提升率)]
其中:綜合周轉率=上年周轉率×?1+行業平均周轉率×?2+對標單位周轉率×(1-?1-?2)
(2)存貨合理值=銷售成本/[綜合周轉率×(1+年度提升率)]
其中:綜合周轉率=上年周轉率×?1+行業平均周轉率×?2+對標單位周轉率×(1-?1-?2)
實際工作中,周轉速度法是適用于所有公司。測算時,一是需參照上年周轉率、行業平均周轉率、對標單位周轉率;二是行業平均周轉率和對標單位周轉率需優于本單位;三是行業值須取良好值以上,?1與?2原則上為30%-35%之間;四是上年周轉率大于行業平均周轉率及對標單位周轉率時,?1取值為1;五是公司產品屬于市場上唯一品種,沒有對標單位的,對標單位周轉率應取值為0,?1與?2之和為1,且?2要大于0.5;六是年度提升率應大于或等于1%。
3.財務承受能力法
(1)應收賬款合理值=應收賬款占用(周轉速度法或主要因素影響法)-(1-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因從銀行等外部渠道獲取不到而從內部取得的負債資金總額
(2)存貨合理值=(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流動負債-因從銀行等外部渠道獲取不到而從內部取得的負債資金總額)
本辦法適用于財務狀況較好的公司,對于經營業績較差的公司,不建議使用。實際工作中,具體測算時,一是流動比率可取前三年的平均數;二是速動比率可取行業平均值,如公司速動比率與行業平均值差距較大,應取前三年平均值。
(二)“兩金”管控方法
1.應收賬款管控方法
(1)銷售合同的管理
公司在對外銷售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凡是不能同時貨款兩清的業務,必須簽訂經濟合同,合同中明確付款時間、銷售價格及結算方式。對既沒有收到款項又沒有簽訂經濟合同的業務,公司應禁止發出商品。銷售人員在確認賒銷業務時,須對賒購方資信狀況、支付能力進行調研,并經相關部門審核后,方可簽訂賒銷合同。否則不得擅自對外賒銷。
(2)對賬的管理
應收款項對賬必須以書面方式,采取債權債務雙方財務部門與財務部門、財務部門與經辦人員對賬相結合的對賬形式。所有應收款必須定期對賬,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債務人為本公司內部員工的,對賬時債務人本人必須簽字確認。債務人為外部單位的,應當同時采用財務對賬與內外部雙重對賬方式,不得以內部對賬替代財務對賬,對賬函回單必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個人簽字無效。所有經辦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對賬工作。所有書面對賬函(單)或對賬補充說明資料,均要妥善保管,登記造冊。對不能如期收到債務人對賬函證的,除采用內部對賬方式外,公司派出相關人員跟蹤落實債權管理。對于函證不符的情況,應及時查明原因,屬個人原因的,因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保證金的管理
[2016]4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規定,要求建筑業企業只能設置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并按期返還,且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對于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建筑企業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客戶為工程建筑企業的公司須充分運用國家政策,審慎對待建筑合同,充分考慮資金成本及盈虧平衡狀況,切實降低保證金長期拖欠情況。
(4)發貨未開票應收賬款的管理
公司須遵循《企業會計準則――銷售收入確認原則》,對于未開票事項,視同銷售業務確認銷售收入,對于因合同條款可以滯后開具發票的情況,公司應做好備查賬簿記錄,及時進行內部對賬,確保應收賬款在公司可控范圍之內。
(5)遺留問題的管理
經調研,遺留問題形成的主要原因是銷售人員調離、病故或客戶破產、經營不善等原因造成。應采取的措施:一是實行“誰經辦、誰負責”的終身管理責任制,遇有員工崗位調整時必須辦理業務交接手續,確保所有應收款項都處于嚴格受控狀態。在合同期限內的應收賬款,需交接清楚后,由接替者負責。對于逾期應收賬款,必須單項說明,交接清楚,對于回收困難的業務,應由經辦人墊支后,方可離崗。如未辦理交接手續而擅自離開、給公司造成損失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進行賠償。對于其他原因形成的應收賬款,應按照公司《應收賬款管理辦法》,必要時采取適宜的法律手段進行回收。
2.存貨管控方法
(1)合理劃分存貨管理職責
公司存貨占用應遵循“平衡結構、總量控制”的原則,生產管理部門管控產品產量及各生產環節實物流轉量及價值管理,采購部門負責控制采購數量及采購價格,物資管理部門應加強實物管理,財務部門配合做好存貨價值管理工作,生產單位應控制生產成本,形成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存貨管理體系。
(2)制定科學的存貨管理制度
存管理制度應主要明確存貨管理的具體措施,比如各部門職責的劃分、存貨的預算管理、存貨的采購管理、在產品管理、委托加工及外協件管理、存貨日常管理、存貨清查及處置、存貨責任追究等具體操作細則,細化相關流程,達到存貨管理標準化、規范化、精益化。存貨核算內容應參照相關的會計核算辦法。
(3)積壓存貨的處置辦法
近年來,各公司對積壓存貨的處置均出臺了不同的管理辦法,開展了競價銷售、拍賣銷售、網上平臺銷售等方式,不論使用哪種銷售方式,筆者認為公司內部應有質量、技術等部門對其性能的評價;財務部門應多家詢價,取得三家以上的報價;對于銷售形式,應以存貨銷售價格最大化為宗旨,以公司利益為中心,同時做好相關銷售情況的詳細比對記錄,為后續工作的開展奠定良好基礎。
(4)發貨未開票情況或開票未發貨情況的管理
公司應遵循會計準則,準確計量與核算存貨。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發貨未開票情況或開票未發貨情況,公司應加強存貨管理,及時按照合同確認收入,結轉成本,確保存貨管理合法合規。
3.“兩金”的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