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評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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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評價范文1

一般認為,投資環境是指某一特定經濟地域為投資這種經濟活動所提供的一系列要素和生產條件及其相互作用的統一體,包括硬環境和軟環境兩個方面,并具有整體性、開放性、動態性、區域性和層次性等特點。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吸引外資成效顯著,1979至2000年,全國累計實際利用外資達到5189.2億美元,其中對外借款1473.39億美元,外商直接投資3466.37億美元,外商其他投資額249.44億美元。此間,吸引外資大體經歷了從政策引資到環境引資再到特色引資的階段更替,體現出對投資環境認識的逐步深化。

對投資環境進行分析、評價、改善和調控是學術界和政府部門面臨的重要理論和實踐任務。1993年我國政府舉辦了關于投資環境的國際學術研討會,對投資環境的內涵和外延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討論,其成果被編入《論投資環境與吸引外資》一書中,[1]但投資環境的定量評價尚未引起足夠重視。魯明泓在分析我國投資環境的基本構成因素的基礎上,運用主成分分析等數學方法,選取一般經濟因子、通脹因子、勞動力因子、政策因子等四類因子共11個具體指標組成評價指標體系,分別對除以外的大陸29個省、市、自治區和45個主要城市的投資環境進行了定量測算和評估,并提出了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性建議和措施。[2]該研究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三個方面:一是省區和城市的評價指標體系相同,未能體現出不同層次的差異性;二是對非經濟因子考慮較少;三是評價結果未能反映各年度之間投資環境的動態變化趨勢。程連生則運用熵的原理來探討中國城市投資環境的特點和熟化類型,同時也提出了改善投資環境的主要措施。[3]不過,對投資環境熟化度和投資環境熟化率的內涵界定和計量的科學性還需做進一步的探究,增長熟化型、穩定熟化型、潛在熟化型、發展熟化型等類型劃分也值得商榷。1997年,魯明泓再次運用計量經濟模型篩選出對外資區位分布有較大影響的因素,然后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計算各地區投資環境綜合指數;繼而運用偏差系數分析法劃分出過度投資地區和投資不足地區,借此評判各地吸引外資的“工作努力程度”和未來潛力;最后分析了各地區投資環境的內部結構和區域差異。[4]但對過度投資區和投資不足區的劃分依據和結果難以令人信服。蘇亞芳在對投資環境的基本理論和研究方法進行歸納總結的基礎上,以寧波市為例,運用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選取自然環境、人口和勞動力、交通條件、基礎設施、稅收優惠五類因子共21個基本因子構成評價指標體系,對海港城市寧波的投資環境進行了綜合質量評價;與此同時,又對重工業、輕工業、高技術工業和服務業等四個投資行業分別進行了適宜性評價。[5]將投資區的綜合質量評價與投資產業的適宜性評價結合起來,是該項研究的重要特色之一;將投資環境評價與投資環境信息系統的設計、應用分析模型的開發結合起來,則是該項研究的又一特色。國家計委投資研究所等從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基礎設施、技術資源和交通便捷性五個方面,選擇人均GDP、第

二、第三產業比重、工業企業凈資產利潤率、進出口額占GDP的比重、人均累計實際利用外資額、人均投資額、高中畢業及以上人口比重、專業技術人員比重、路網密度、市區離機場距離、市區離鐵路線距離、人均市內電話交換機容量共12個具體指標,對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的49個城市的投資環境進行了綜合分析和評價。[6]

投資環境評價研究雖然取得了驕人進展,但仍存在下列主要問題:(1)在指導思想上,側重于改善投資環境以吸引外資,而忽視國內各地區或城市間的橫向經濟合作。在改革開放的初期,大力吸引外資成為城市和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發展階段來看,在前期的增長極階段(即常規技術階段),外力確實是主要的發展驅動力;但隨著增長極階段向新產業區階段(即高技術階段)的轉變,內力因素的重要性將日趨上升。實際上,利用外資是專業化生產分工協作關系由國內向國際的進一步延伸和擴展。國內良好的經濟合作關系和秩序,是吸引外資的重要基礎。因此,當前在重視吸引外資的同時,同樣要注重吸引內資。據上海市統計,截止2000年底,全市累計吸引外商投資項目22270個,合同利用外資454.23億美元,實際到位外資308.89億美元;累計吸引內資企業1.5萬家,累計吸引內資金額602億元;上海投資各地企業420家,投資金額超過180億元。又如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至2001年共引進項目231個,吸引外資45.77億美元,內資51.5億元,成為海內外創業者向往的投資熱土??梢灶A見,我國城市和區域經濟將進入分工與協作、外資與內資互動發展的新階段。(2)各地在吸引外資的手段上,偏重于優惠政策方面的非公平競爭,而相對忽視公平競爭環境的營造。各地在招商引資中運用最多的手段是優惠政策。各種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不僅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因層層變異而被濫用,使各地的招商競爭淪為一場曠日持久的“價格戰”,導致國家和地方政府兩敗俱傷,而且多如牛毛的各種優惠政策同樣令外商一頭霧水,缺少政策穩定感和對當地政府的誠信度的信心,同時,不少內資企業為了享受優惠而爭相“假合資”。時至今日,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認識到,一個城市投資環境的優劣,主要不在于該城市的行政當局制訂出超過國家文件規定的范圍之外的優惠政策,而在于簡化行政管理程序,促進法律、法規清晰化和執法透明化;在于健全必要的交通、能源、通訊等基礎設施;在于消除在進入國內市場方面所存在的行政障礙;在于保障投資者有利可圖。因為,一方面,優惠政策存在效益遞減現象;另一方面,中國入世后,專對外商的“土優惠”與WTO的“普惠精神”明顯相悖,取消特殊,統一待遇,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已勢所必然。(3)偏重廉價勞動力和土地等成本因素的比較,而相對忽視人力和技術資源及社會資本等重要因素的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基本生產要素的重要性將下降,而高等生產要素的重要性將上升。過去某一種物質上的基礎設施(如交通、能源和水供應)常常就足以吸引外國投資,而現在則要求有高度發展的人力和技術基礎。特別是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技術創新者和職業經理人等是決定區域發展的重要因素。而且隨著投資環境的逐步改善,勞動力價格和土地價格將呈上升趨勢,傳統生產要素的低成本優勢有可能逐步喪失。此外,輔配套服務業的發達程度往往是投資環境評價中容易被忽略的因素?,F有的產品網絡和相關的服務業網絡也是外國投資者頗感興趣的因素。(4)局限于單個城市投資環境的靜態評價,而較少關注城市投資環境的動態變化,較少關注本地城市與周邊城市甚至更遙遠城市之間的動態聯系和競爭。或側重單項軟硬環境設施或條件的改善,而相對忽視投資環境整體功能的協同提升。(5)在評價指標選取上,偏重于一般經濟因子,而相對忽視非經濟因子;或偏重于外資企業或產業布局的適宜性評價指標的選取,而相對忽視外商對城市生態環境和生活適意性需求方面的考慮。因為,外資企業要在一地扎根,其要求是多方面的,如交通、通訊、城市景觀、社會治安、污染狀況、居住條件、文化娛樂設施等等,這些都是吸引外資的重要砝碼。(6)不同區域層次投資環境的影響因素應當有所差異。一般來說,投資環境可劃分為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次。宏觀層面主要是指國家或大的區域的投資環境,中觀層面主要指城市的投資環境,微觀層面則主要指企業或特定產業的投資環境。在對不同區域層次或不同目標的投資環境進行評價時,其影響因子或參評因子及其權重也會因層次和目標不同而發生變化。這在以往的投資環境評價中是較少顧及的。本項研究試圖彌補這一缺憾。

二、宏觀層面上的投資環境評價

宏觀層面上的投資環境評價的目的在于為投資者的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即選擇哪個國家或大的區域進行投資?投資者在做出這種選擇時所考慮的主要因素即可作為投資環境的主要參評因子。從這一角度來看,國外學者提出的投資環境等級評分法、國別冷熱比較法、體制評估法等均屬于此類。在此,筆者將我國各省區的投資環境評價也視為宏觀層面上的評價。在我國各省區之間,由于政治穩定性、貨幣穩定性、對外商的管制程度、法令障礙等因素的區域差異相對較小,故不予考慮。因此,從軟硬環境中選擇路網密度(X[,1])、信息化水平(X[,2])、建成區綠化覆蓋率(X[,3])、生產成本包括房地產價格(X[,4])和勞動力成本(X[,5])、市場規模和潛力包括人均GDP(X[,6])、市場中心性(X[,7])和城市化水平(X[,8])、勞動力素質(X[,9])、企業群體的理性化程度(X[,10])、行政管理效率(X[,11])、知識產權保護(X[,12])共12項指標組成評價指標體系。其中線網密度為每平方公里鐵路營業里程與公路里程之和;信息化水平借用國家統計信息中心對中國各省區信息化水平的測算結果;勞動力成本以職工平均工資來表示;市場中心性以人均批發和零售銷售額之和來度量;勞動力素質為每十萬人口中高中畢業及其以上人口數;企業群體的理性化程度以非國有經濟工業總產值占全部工業總產值的比重來表示;行政管理效率借用《中國市場化指數》報告中“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預”的調查結果來間接度量;知識產權保護以三項專利批準量與GDP的比例來表示。

除行政管理效率指標外,首先采用極差標準化對其余11個指標的原始數據進行歸一化處理。當指標值高低與投資環境優劣成正相關時,該指

注:(1)、香港、澳門、臺灣因資料不全,暫未考慮。(2)信息化水平指數(X[,2])取自國家統計信息中心《中國各地區信息化水平測算與比較研究》的測算結果(1998年數據)。(3)行政管理效率取自樊綱、王小魯主編:《中國市場化指數——各地區市場化相對進程報告(2000年)》,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為1999年數據

北京、上海、廣東的投資環境綜合得分居前3位,其次是天津、海南、浙江、遼寧、江蘇等省市,投資環境較好;福建、吉林、山東、湖北等省投資環境居于中游;黑龍江、湖南、河北、重慶、陜西、江西、廣西、云南、河南、貴州、新疆、四川等省、市、區總體投資環境欠佳,在軟、硬環境上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而山西、寧夏、內蒙古、青海、安徽、甘肅等省區總體投資環境相對較差,亟需加強改善和優化建設。

三、中觀層面上的投資環境評價

深圳、佛山、東莞、珠海、廣州五個城市投資環境居廣東省前5位。而湛江、茂名、陽江、河源、清遠、揭陽、云浮、汕尾等城市投資環境則排廣東省后列?;葜荨⒅猩?、江門、肇慶、韶關、汕頭、梅州、潮州等城市的排序雖有變化,但大居中游。

根據1998~2000年的評價結果,筆者運用坐標圖示方法對各年度城市投資環境進行分類(因篇幅所限,此處圖略),劃分出如下四種類型:第一類:軟硬環境互動發展型;第二類:硬環境滯后發展型;第三類:軟環境滯后發展型;第四類:軟硬環境緩慢發展型。

以2000年為例。屬于第一類的城市有深圳市、佛山市、廣州市、東莞市、珠海市、惠州市、江門市、肇慶市和潮州市;屬于第二類的城市有韶關市、湛江市、梅州市;屬于第三類的城市有中山市、汕頭市;屬于第四類的城市有茂名市、陽江市、河源市、清遠市、揭陽市、云浮市、汕尾市。

四、微觀層面上的投資環境評價

微觀層面上的投資環境評價的目的即是在宏觀和中觀決策的基礎上,對具體的投資場所的適宜性和投資潛力進行比較分析評價,以便為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主要從投資項目、投資時機和投資方式等方面來進行場址選擇。精明的投資者往往能夠恰當地選擇投資項目與投資時機和投資方式,以便減少失誤,提高效率,贏得競爭。

進行投資場所的適宜性評價時,首先應根據重工業、輕工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等不同產業對自然、經濟、技術、環境等條件的個性要求,來選擇和構建評價指標體系。如在自然條件和環境條件方面,應綜合考慮海拔高度、地面坡度、地基承載力、水質、大氣質量、綠化覆蓋率、洪水淹沒的機率、地震烈度、外方職員子女的教育問題、“三亂現象”等因素;在經濟和技術條件方面,應綜合考慮距車站、機場、港口等主要交通節點的距離、土地成本和租稅、水電氣的供應及成本、離市級商業中心的距離、當地的支持產業和輔工業的配套程度、勞動力技術水準、資源稟賦、現有的產品網絡和相關的服務業網絡、個人和企業的信用狀況等因素。

投資場所評價的具體方法有:(1)專家決策法:即根據所選取的場址特征指標值進行評判和加權,以場址總合得分最高者為最優選址。(2)匹配法:即根據用戶需求和可選擇的場址之間的最佳匹配程度來選擇最優場址。(3)層次分析法:即在可能性選擇中運用層次分析方法來確定其最優場址。

如高新技術產業對勞動力素質、交通條件、創新環境等有較高的要求,靠近知識密集區,有較強的工業基礎、完善的基礎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良好的自然環境、政策環境和金融環境,成為其布局的重要條件。以上海市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為例,該園區選址于上海市西南部,以信息產業作為重點發展方向。該園區距市中心人民廣場11公里,距虹橋國際機場7公里,距鐵路上海站12公里,距內環線高架道路4公里,距地鐵一號線1.5公里。園區內基礎設施齊全,交通便利,通訊捷達;環境幽雅,降塵率低,水質較好;工業配套協作條件較好,智力資源豐富(附近有上海交通大學等20余所大專院校和120余所研究所;16家國家科研開發機構,270家民營科技開發機構),海關、商檢、金融、保險、外貿、咨詢、律師、會計、專利商標、質檢、人才培訓等支撐服務體系健全。至2000年底,區內共有各類企業800家,其中有研發功能的機構和企業650家,約占企業總數的81%;職工總數4.1萬名,其中大專以上各類專業技術人員14350人,直接從事研發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達到8000人,分別約占職工總數的35%和20%。在已開發的6平方公里土地上,每平方公里累計產出銷售收入181億元、利稅20億元、出口創匯6.2億美元,單位面積產出列全國高新區之首;世界500強跨國高科技公司已有30多家在區內投資項目。園區還與國際國內的孵化器公司、風險投資機構、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等合作,在擔保、中介、加速孵化等技術創新機制方面進行有益的探索。目前該園區正以寬帶網絡、電子商務平臺為抓手,創建數字園區;以國際認證為抓手,爭創質量管理和環境管理“雙優園區”;以中英合資“科技綠洲”項目為抓手,創建國際園區。通過努力營造高品質環境,實現由產業發展向功能開發的轉變,以期塑造一個符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需要的、優越的創新環境,使該區的服務質量、環境保護與國際接軌,進一步提高國際競爭力。

五、結語

投資環境評價的根本目的在于使政府部門、投資者和企業家對該區域的投資環境有一個科學的、全面的、系統的認識,以便指導其投資環境的改善和投資場所的選擇。因此,只有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進行關聯性考察和比較分析,才能達此目的。新晨

綜合運用經濟學、地理學、統計學、模糊數學、灰色系統理論、層次分析方法、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等多學科理論、方法和技術開展投資環境評價的多層次綜合研究,是深化投資環境研究的一條有效途徑。微觀層次投資環境的系統綜合研究仍是一個蘊含巨大潛力的領域。

【參考文獻】

[1]中國市長協會編:《論投資環境與吸引外資》,北京,中國城市出版社,1993年。

[2]魯明泓:《中國不同地區投資環境的評估與比較》,《經濟研究》,1994年第2期,第64~70頁。

[3]程連生:《中國城市投資環境分析》,《地理學報》,1995年第50卷第3期,第240~246頁。

[4]魯明泓:《外國直接投資區域分布與中國投資環境評估》,《經濟研究》,1997年第12期,第37~44頁。

[5]蘇亞芳:《海港城市投資環境評價》,載于陳述彭主編:《城市化與城市地理信息系統》,北京,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322~349頁。

[6]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投資研究所、中國市場經濟報編:《中國城市投資環境評價》,北京,工商出版社,2001年。

[7]國家統計信息中心:《中國各地區信息化水平測算與比較研究》,《統計研究》,2001年第2期,第3~11頁。

[8]樊綱、王小魯主編:《中國市場化指數——各地區市場化相對進程報告》(2000年),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年。

[9]國家統計局編:《中國統計年鑒——2001》,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1年。

[10]石憶邵、顧萌菁:《我國城市綜合競爭力理論與評價方法探析》,《規劃師》,2001年第3期,第86~89頁。

[11]國家統計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總隊編:《中國城市統計年鑒》(1999、2000年),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0、2001年。

環境評價范文2

關鍵詞:環境背景 場地環境 環境評價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產業結構的升級以及城市建設速度的加快,土地性質的變更已變得越來越頻繁,其主要表現在:一批生產技術水平較低、能耗高、污染重的企業逐漸被淘汰;城市發展的重新規劃定位,使得許多原本地處于市區的化工廠、農藥廠、鋼鐵廠、金屬冶煉、電鍍或機械加工廠等污染監控企業,逐漸從市區遷到郊區的工業集中區域;城市功能的不斷完善,使得原本農用或閑置的土地,由于工業開發區的擴容,或房地產開發,或公共設施的建設而改變其使用性質。而用地性質的改變,一方面,搬遷或關破的工業企業,可能由于歷史原因,因生產或管理不當對場地的土壤或地下水等造成一定影響,甚至污染;另一方面,可能由于地方政府的監管不力,或企業在新場地的環境保護措施不當,造成新的場地污染。

一、環境背景的定義

根據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US EPA)2002年的定義,背景是指不受場地排放影響的物質的濃度水平,通常分為自然背景和人為背景。自然背景值是指環境中天然存在的、未受人類活動影響的物質濃度;人為背景值是指環境中因人類活動而存在,但與受調查的潛在污染場地沒有特別聯系(即不取決于現場點源)的天然物質和/或人造物質的濃度?,F場測得的濃度可能是場地相關活動和“環境背景”(統稱為背景)共同作用的結果,場地環境背景為場地周圍區域具有代表性的天然源和可能散布的人為源的總和。

二、背景評估在場地環境評估中的作用

對一個潛在污染場地逐步進行環境評估時,如果第一階段場地評估(不包括取樣活動)表明該場地可能存在污染源,則需要對該場地進行初步調查(第二階段第一步場地評估),初步調查的檢測濃度水平如果低于國家或地方的闕值濃度或篩選值(TLC S),則該場地將被認為沒有受到污染,不需進一步調查,可被再開發利用;相反,如果檢測到的濃度值超出了所采用的TLCS,則該場地被認為“可能受到污染”,將會開展詳細調查(第二階段第二步場地評估)以及進行風險評估(第三階段)。

在環境研究中,通常所說的背景參考濃度為廣義平均值,將一個廣義的平均背景值用作TLCS與場地特定濃度進行逐點對比常常是解決問題的首選方法,但也可能導致錯誤地定義潛在污染場地。確定背景濃度變化范圍及相應的置信區間,獲得充足的場地土壤中化學物質濃度自然變化數據將有助于區分基礎數據與異常數據,避免在定義潛在污染場地時出現錯誤。

三、環境背景管理在場地環境評價中的應用流程

1.獲取背景評估數據

廣泛收集場地周圍環境基體中可用的地球化學信息為場地評估環節的出發點。筆者認為,若想準確、有效獲取背景評估數據既可依據以往的數據又可依托“參考場地”開展采樣活動獲取。對于參考場地來說,其指的是背景管理研究過程中開展對比分析的場地。同時參考場地同時具備多方面特征:(1)現場化學品釋放對其影響不大;(2)可與目標場地的地層結構、地貌及巖性特征形成鮮明的對比;(3)與目標場地處于同一流域位置。特別注意的是由于土壤層或巖層性質等因素均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目標場地和參考場地的濃度數據,因此在對目標場地和參考場地的濃度數據進行對比分析時應考慮上述多方面因素。

2.統計數據分析和場地特定闌值選擇

實踐表明,運用單變量、雙變量及多變量等統計方法既能夠準確揭示出場地地球化學數據集的統計特性,又能夠明確濃度“自然變化上限”。從原則層面看,為確保背景管理研究的全面性、準確性及高效性既可運用不同的數據統計方法或不同的圖形工具,又可顯示變量間顯著相關的統計驗證。其中以上各種統計工具均存在各自的優缺點,此時則需要依據可用數據的信息及類型選擇最佳統計工具予以應用。總結來說,要求依據案例狀況選擇最佳分析場地特定數據集的方法。

3.濃度值深度分布

事實上,評估和深度有關的濃度變化是環境背景分析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狀況下,場地調查主要圍繞表土(0-1m)與次表土(>1m)兩方面進行,其中受風化和土壤形成過程的影響,使得化學物質濃度出現顯著差異。通過統計數據分析發現,不受人為影響狀況下,化學物質濃度在深度剖面內變化不大。同時污染峰值應集中于淺層的豁土層上方或不滲透層的豁土層上方還是集中于淺層的豁土層內或不滲透的豁土層內應取決于現場源。

4.場地環境評價分析

場地環境評價是識別和評估場地環境污染或潛在場地環境污染的過程,即對場地上過去和現在的各類活動、特別是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動進行調查,分析和評價場地環境狀況及環境風險,并提出相應的治理措施的方法和手段。主要針對污染場地、特別是工業污染企業搬遷的場地進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調查與評價,其主要目的為:(1)識別和確認某一場地的潛在環境污染;(2)根據現狀或未來土地利用要求,進行場地風險評價;(3)確定場地修復的要求和推薦場地修復的有效方法;(4)為有關部門提供場地環境狀況和未來場地利用方向的決策依據,避免有關遺留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和經濟損失,保障人體的身體健康。

參考文獻:

環境評價范文3

例如,印度尼西亞于1986年頒布了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第29號政府法令。1993年,政府又根據第51號法令對原有環評體系中初期的篩選過程進行了簡化,并在企業運作監管方面賦予了環境影響管理機構更大的權力。印尼環評體系的現有法律依據,即1999年的第27號政府法令,便是由第51號法令發展而來的。相比較而言,27號法令提供了更多大眾參與的機會。此外,27號法令還設定了用以衡量商業活動對環境影響的6項基本評估指標,包括項目參與人數、用地面積、項目強度及時間跨度、受影響的環境要素、影響的累積性與可逆性。在越南,其環境保護法(LEP)一些國家開始引進并應用針對政策層面的戰略環境評價(SEA)手段,以便將環境與社會因素融入區域發展戰略和宏觀經濟政策的決策過程中,更大限度地降低政策對環境的負面影響。最初提出環境影響評價的概念。環境保護法第18條規定,項目申請人必須將環評報告提交給當地環保部門,當地環保部門的評價意見是政府批準項目的重要參考條件之一。新加坡的環境影響評價是根據環境污染控制法案和土地規劃進行的,但是現行法律并未在審核大型發展項目時將EIA列為強制性規定。由于新加坡有嚴格的執法體系,立法方面的缺陷并沒有對環境管理造成嚴重的影響。老撾于1999年開始起草有關環境影響評價方面的法律文件,并于2000年頒布了第1770號政府法案,為環評提供了指導方針和參考標準。同老撾相似,柬埔寨的環境影響評價系統建立時間較短。柬埔寨于1999年頒布了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法令,規定項目須在其環評報告經柬埔寨發展署(CDC)批準后方可實施。

應用范圍雖然東盟國家的環境影響評價體系均以項目為基礎,但它們的應用范圍還是有所差異的。比如,根據第27號政府法令所作的規定,印度尼西亞的環境影響評價主要應用于9類商業活動中。這9類商業活動又可被細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各種普通商業和產業項目;第二類主要是與發展計劃相關的項目,與之相對應的環評手段被稱為綜合性環評。泰國的政府法令規定29類項目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如修建大壩、修繕水庫、石油開采等工程。近年來,該國的環評體系還將所涉及的民營企業設施建設項目種類擴展至11類,如石油、煉油、鋼鐵等。菲律賓2003年頒布的法令對被評估的項目和工程進行了以下分類:A類即環保關鍵項目(ECPs),這類項目極有可能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B類項目本質上不會對環境產生嚴重威脅,但是因為處在環保關鍵區域,有可能引發對環境的負面影響;C類項目旨在提升環境質量或解決現存環境問題;不屬于前3類中的項目或不會對環境產生影響的項目被列為D類。越南政府第175號環境影響評價法案中規定,4類項目須適用環境影響評價體系:有關區域發展整體規劃的項目;涉及經濟、科學、醫療、文化、社會及安全方面的項目;有外資參與的項目;屬于前3種項目類型,并在該法案生效前獲得批準但尚未實施的項目。柬埔寨環境保護和資源管理法(EPNRM)中規定了環境影響評價的具體適用范圍,主要集中在工業、農業、旅游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4個領域內。

管理框架及評估流程在大多數東盟國家,環境部門是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管理部門,其他各部門如水利、能源、交通等,為其所負責領域內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相關意見。同時,各級環境部門須負責同級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保證環評的順利施行。環評的操作流程隨各國的管理模式有所區別。例如,1999年第27號政府法令頒布后,印度尼西亞在環境影響管理機構(EIMA)中集中設立了環境影響評價專門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審核國家級項目環評報告,以及協調其他中央部門參與此項工作,從整體上協調項目的環評工作。具體監管環評執行情況的權力下放至各省市級政府部門,以便更加有效地促進上下級之間的工作協調。印尼現行的第27號政府法令簡化了環評流程。1999年之后,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的項目申請人都須在環評流程的開始階段與EIA專門委員會聯系并遞交項目方案。委員會將會根據環保部規章制度對項目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需要環評的項目,并通知申請人書面確定專委會的評估范圍。評估范圍審查通過后,EIA專門委員會根據申請人所提交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及環境監管方案,對項目進行實質性審查。審查期限不得超過75天。不足的是,27號法令忽略了項目方案被否定后申請人的上訴權利。

自2002年起,泰國自然資源和環境計劃與政策辦公室(ONREPP)正式成為負責泰國環境影響評價的專門機構。泰國的環評流程有5步:首先,在當地權威機構的參與下進行項目的現場評估,并進行篩選;之后確定環評范圍,包括項目選址及大眾參與度等內容;然后遴選項目顧問,起草環評報告及處理公眾反饋;接下來準備最終環評報告,專家組將評估意見報至相關政府部門及內閣;最后,對項目的后期影響進行長期監測,此項工作可由權威機構進行,也可委托第三方完成。越南負責環境影響評價的主管部門是自然資源和環境部(MoNRE),其管理的依據是政府第175號環境影響評價法案。越南環境影響評價的基本流程包含4個步驟:項目篩選,即根據項目屬性決定是否須對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準備并提交相關材料,將滿足環境基本標準的項目再上交至環境管理機構以待其做出評價;準備環境影響評價的前期報告,獲得批準后再完成詳細報告;根據項目的規模和性質,相關管理部門對最終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進行審查。在老撾,發展項目負責機構(DPRA)區分哪些項目需要進行環境評價。對于不需要進行環評的項目,DPRA有權直接為項目發放環境合格證書。環評流程一般包含以下6個重要步驟:項目篩選;初步環境檢查(IEE);審查與批準初步環境檢查報告;準備環評報告;項目實施;項目后期監控。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在識別項目對環境的潛在影響和設計有效減緩措施時,公眾咨詢是必不可少的步驟之一。而有效的公共咨詢取決于公眾能否及時獲得正確的信息。許多國家在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法律中對此作出了嚴格規定。

在此方面,印度尼西亞、菲律賓與老撾3國的做法相似。比如,印度尼西亞第27號政府法令的出臺大大提升了環評過程的透明度。2000年第8號法令中明確規定了項目申請人參與環評過程的具體步驟與要求。例如,在環評初期,申請人須將項目方案遞交至環境影響管理機構,并公布項目方案中的詳細計劃。法令還對其公示方式進行了嚴格規定,公眾有權在公示期30天內對項目方案提出書面異議并提交環境影響管理機構,同時抄送項目申請人。收到公眾的書面異議后,項目申請人須在確定環境影響評價的具體范圍時進行公眾咨詢,并將咨詢結果和相關文件連同環評職責書(ToR)一并交由EIA專門委員會審查。在專委會正式確定職責范圍之前,公眾還可以通過在專委會中的代表對項目方案提出二次異議。相比較而言,柬埔寨和泰國在信息公開方面的規定較少,對公眾咨詢的要求也較為模糊,不利于公眾參與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雖然東盟國家紛紛采取措施,并在國際機構和發達國家的幫助下,努力完善環境評價體系,力爭與國際接軌。但是,東盟國家的環境影響評價與戰略性環境評價體系還存在以下一些主要問題:評估滯后在項目動工或建成后才進行環評的做法是東盟國家普遍存在的一大問題。環境影響評價通常在項目開始設計、選址以及準備階段進行,事后執行只會將評價體系架空,無法實現其原有的控制環境污染的目的。在大量實例中,負責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部門隸屬于大型項目主管部門,由于受到權力制約,很難作出公平、公正、獨立的環評報告。由于短期經濟利益與長期環境問題之間存在沖突,環境評價執行力普遍較弱,而一些東盟國家對于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懲罰力度不夠,執行力弱的問題得不到應有的重視。政府各部門間缺少協調某些東盟國家的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門之間缺乏協調,造成了資金、機構和人力資源的浪費,也使環境管控效果大打折扣。例如,在評估各部級單位提出的項目時,負責立法的環保部門所起到的重要保障性作用經常被忽視。對于跨部門的項目來講,各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更加困難。

環境評價范文4

關鍵詞:城市人居環境;指標體系;評價方法;評價體系

一、城市人居環境評價體系概述

(一)城市人居環境概念。城市人居環境是人類工作勞動、生活居住和社會交往的空間場所。人居環境科學是以包括鄉村、城鎮、城市等在內的所有人類聚居形式為研究對象的科學,它著重研究人與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強調把人類聚居作為一個整體,從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面,全面地、系統地加以研究,其目的是要掌握人類聚居發展的客觀規律,從而更好地建設符合于人類理想的聚居環境。

(二)城市人居環境評價的邊界。對城市人居環境評價的邊界,可以基本的分為對住區、社區和城市也就是微觀、中觀、宏觀這三種尺度的評價。對同一尺度或同一級別進行評價,也就是將其進行比較評判,該過程是同一時刻進行橫向優劣的比較,或對其人居環境的建立、發展的演化過程進行比較,這可以為城市人居的營銷方面的研究提供重要信息。

(三)城市人居環境評價的內容。城市環境質量的指標大多易于量化,可通過統計資料獲取數據。已有的評價指標體系大多失之偏頗,如在城市尺度的宏觀層面,自然環境的宜人性是宜居的最有利條件。隨著城市的發展,日益增加的人工環境與日趨減少或退化的自然環境的矛盾將漸趨嚴重,人們對居住的自然環境的要求和依賴程度將加強。自然環境條件幾乎不可改變,具有先天性,也是人居環境評價指標體系中的不可變因素。

(四)城市人居環境評價的目標。已有的城市人居環境評價體系中,忽略了評價的核心目標是“人居”,而過度重視了其他生活條件甚至工作條件。這就使評價指標體系成為似乎無所不能的標準,從而喪失獨特性和專業性。應該盡可能把居住相關的條件和因素納入評價的指標體系,并賦予較高的權重;其他關于生活和工作條件的指標體系,要盡可能的剔除,或者對必不可少的相關指標也僅能賦予較小的權重。

二、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的原則

城市人居環境評價是運用一種科學的方法,對城市人居環境質量的優劣進行科學的定量描述和評估。評價城市人居環境的時,只有運用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才可以得到正確的評價結果。為此,本文通過科學可行的分析方法對研究指標進行分析、篩選,從而建立一套科學、客觀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對城市人居環境質量進行衡量評價的過程中,不僅應遵循科學性、客觀性等基本原則,同時還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以人為本的原則。城市人居環境評價體系的建立,最基本的遵從原則便是“以人為本”。城市是人類建設的,其滿足的核心便是“人類聚居”,人類不僅參與創建了人居環境,更重要的是,進行管理、使用的也是人類本身。因此,人類居住的主觀感受以及客觀需求,都是作為建立城市人居環境評價體系的必要條件,這樣評價體系的建立才是有意義的。

(二)層次性原則。人居環境是一個多層次的復合系統,其影響因素具有多元性和多層次性。因而,指標體系應根據系統的結構分出層次,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指標分析。這樣可以使指標體系結構清晰,易于使用。

(三)全面性原則。城市人居環境評價體系的指標建立不可以是簡單、單一的,而要從各個方面進行研究,要客觀的、全面的進行反映,不但要涉及到人居l件、基礎設施、社會環境、生態環境等各類別的指標,同時還需要映射出上述指標相互協調出的新指標內容。

(四)可操作性原則。城市人居環境評價體系由于包含方面廣泛,環節較多,因此在進行人居環境的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時,要充分考慮其固有的復雜性,進行研究的指標數據要方便進行采集,采集來的數據同時需要用數量來演繹,這樣才可以進行科學的可定量計算,如果實在存在難以采集的困難,可以運用現有的統計數據,保證提高數據的準確性。

(五)動態性和穩定性原則。指標的選取應該具有一定的時效,雖然城市建設是一個不斷發生變化,一個非靜態的過程,但是所研究采集的指標體系的內容,要能夠相對的穩定性,一定時間內,要保持有效。除此,對于動態的城市建設過程,其指標體系還應具備一定的可調性,隨著不斷發展、不斷變化地城市建設,要能夠滿足不同時期城市變化的特點,同時可以反映出人居環境發展的趨勢。

三、城市人居環境評價研究展望

(一)多視角多方位研究以及加強學科間的滲透。城市人居環境是一個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的復雜巨系統,具有邊緣科學的特點,即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的交叉。根據這些特點,人居環境科學應是地理、城市規劃、建筑、生態、經濟、社會、人口等學科的相互滲透、融貫發展的耦合。從而根據不同的需要從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切入點對城市人居環境的協調發展進行多視角和多方位分析研究。

(二)融入可持續發展觀?,F如今的城市人居環境在有著進步的同時也有著不小的壓力,尤其是與人們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能源、環境、交通、資源以及就業等各個方面,都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與挑戰。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受到了威脅,直接影響到了人類的社會進步、文化發展,甚至是人類的延續。因此,在對城市人居環境的評價指標體系進行研究時,要求人們在人居環境的規劃、建設及研究評價時站在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上,保障人類居住的環境能夠永久的發展。

環境評價范文5

一般認為,投資環境是指某一特定經濟地域為投資這種經濟活動所提供的一系列要素和生產條件及其相互作用的統一體,包括硬環境和軟環境兩個方面,并具有整體性、開放性、動態性、區域性和層次性等特點。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吸引外資成效顯著,1979至2000年,全國累計實際利用外資達到5189.2億美元,其中對外借款1473.39億美元,外商直接投資3466.37億美元,外商其他投資額249.44億美元。此間,吸引外資大體經歷了從政策引資到環境引資再到特色引資的階段更替,體現出對投資環境認識的逐步深化。

對投資環境進行分析、評價、改善和調控是學術界和政府部門面臨的重要理論和實踐任務。1993年我國政府舉辦了關于投資環境的國際學術研討會,對投資環境的內涵和外延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討論,其成果被編入《論投資環境與吸引外資》一書中,[1]但投資環境的定量評價尚未引起足夠重視。魯明泓在分析我國投資環境的基本構成因素的基礎上,運用主成分分析等數學方法,選取一般經濟因子、通脹因子、勞動力因子、政策因子等四類因子共11個具體指標組成評價指標體系,分別對除西藏以外的大陸29個省、市、自治區和45個主要城市的投資環境進行了定量測算和評估,并提出了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性建議和措施。[2]該研究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三個方面:一是省區和城市的評價指標體系相同,未能體現出不同層次的差異性;二是對非經濟因子考慮較少;三是評價結果未能反映各年度之間投資環境的動態變化趨勢。程連生則運用熵的原理來探討中國城市投資環境的特點和熟化類型,同時也提出了改善投資環境的主要措施。[3]不過,對投資環境熟化度和投資環境熟化率的內涵界定和計量的科學性還需做進一步的探究,增長熟化型、穩定熟化型、潛在熟化型、發展熟化型等類型劃分也值得商榷。1997年,魯明泓再次運用計量經濟模型篩選出對外資區位分布有較大影響的因素,然后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計算各地區投資環境綜合指數;繼而運用偏差系數分析法劃分出過度投資地區和投資不足地區,借此評判各地吸引外資的“工作努力程度”和未來潛力;最后分析了各地區投資環境的內部結構和區域差異。[4]但對過度投資區和投資不足區的劃分依據和結果難以令人信服。蘇亞芳在對投資環境的基本理論和研究方法進行歸納總結的基礎上,以寧波市為例,運用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選取自然環境、人口和勞動力、交通條件、基礎設施、稅收優惠五類因子共21個基本因子構成評價指標體系,對海港城市寧波的投資環境進行了綜合質量評價;與此同時,又對重工業、輕工業、高技術工業和服務業等四個投資行業分別進行了適宜性評價。[5]將投資區的綜合質量評價與投資產業的適宜性評價結合起來,是該項研究的重要特色之一;將投資環境評價與投資環境信息系統的設計、應用分析模型的開發結合起來,則是該項研究的又一特色。國家計委投資研究所等從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基礎設施、技術資源和交通便捷性五個方面,選擇人均GDP、第二、第三產業比重、工業企業凈資產利潤率、進出口額占GDP的比重、人均累計實際利用外資額、人均投資額、高中畢業及以上人口比重、專業技術人員比重、路網密度、市區離機場距離、市區離鐵路線距離、人均市內電話交換機容量共12個具體指標,對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的49個城市的投資環境進行了綜合分析和評價。[6]

投資環境評價研究雖然取得了驕人進展,但仍存在下列主要問題:(1)在指導思想上,側重于改善投資環境以吸引外資,而忽視國內各地區或城市間的橫向經濟合作。在改革開放的初期,大力吸引外資成為城市和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發展階段來看,在前期的增長極階段(即常規技術階段),外力確實是主要的發展驅動力;但隨著增長極階段向新產業區階段(即高技術階段)的轉變,內力因素的重要性將日趨上升。實際上,利用外資是專業化生產分工協作關系由國內向國際的進一步延伸和擴展。國內良好的經濟合作關系和秩序,是吸引外資的重要基礎。因此,當前在重視吸引外資的同時,同樣要注重吸引內資。據上海市統計,截止2000年底,全市累計吸引外商投資項目22270個,合同利用外資454.23億美元,實際到位外資308.89億美元;累計吸引內資企業1.5萬家,累計吸引內資金額602億元;上海投資各地企業420家,投資金額超過180億元。又如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至2001年共引進項目231個,吸引外資45.77億美元,內資51.5億元,成為海內外創業者向往的投資熱土。可以預見,我國城市和區域經濟將進入分工與協作、外資與內資互動發展的新階段。(2)各地在吸引外資的手段上,偏重于優惠政策方面的非公平競爭,而相對忽視公平競爭環境的營造。各地在招商引資中運用最多的手段是優惠政策。各種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不僅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因層層變異而被濫用,使各地的招商競爭淪為一場曠日持久的“價格戰”,導致國家和地方政府兩敗俱傷,而且多如牛毛的各種優惠政策同樣令外商一頭霧水,缺少政策穩定感和對當地政府的誠信度的信心,同時,不少內資企業為了享受優惠而爭相“假合資”。時至今日,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認識到,一個城市投資環境的優劣,主要不在于該城市的行政當局制訂出超過國家文件規定的范圍之外的優惠政策,而在于簡化行政管理程序,促進法律、法規清晰化和執法透明化;在于健全必要的交通、能源、通訊等基礎設施;在于消除在進入國內市場方面所存在的行政障礙;在于保障投資者有利可圖。因為,一方面,優惠政策存在效益遞減現象;另一方面,中國入世后,專對外商的“土優惠”與WTO的“普惠精神”明顯相悖,取消特殊,統一待遇,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已勢所必然。(3)偏重廉價勞動力和土地等成本因素的比較,而相對忽視人力和技術資源及社會資本等重要因素的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基本生產要素的重要性將下降,而高等生產要素的重要性將上升。過去某一種物質上的基礎設施(如交通、能源和水供應)常常就足以吸引外國投資,而現在則要求有高度發展的人力和技術基礎。特別是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技術創新者和職業經理人等是決定區域發展的重要因素。而且隨著投資環境的逐步改善,勞動力價格和土地價格將呈上升趨勢,傳統生產要素的低成本優勢有可能逐步喪失。此外,輔配套服務業的發達程度往往是投資環境評價中容易被忽略的因素。現有的產品網絡和相關的服務業網絡也是外國投資者頗感興趣的因素。(4)局限于單個城市投資環境的靜態評價,而較少關注城市投資環境的動態變化,較少關注本地城市與周邊城市甚至更遙遠城市之間的動態聯系和競爭?;騻戎貑雾椳浻箔h境設施或條件的改善,而相對忽視投資環境整體功能的協同提升。(5)在評價指標選取上,偏重于一般經濟因子,而相對忽視非經濟因子;或偏重于外資企業或產業布局的適宜性評價指標的選取,而相對忽視外商對城市生態環境和生活適意性需求方面的考慮。因為,外資企業要在一地扎根,其要求是多方面的,如交通、通訊、城市景觀、社會治安、污染狀況、居住條件、文化娛樂設施等等,這些都是吸引外資的重要砝碼。(6)不同區域層次投資環境的影響因素應當有所差異。一般來說,投資環境可劃分為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次。宏觀層面主要是指國家或大的區域的投資環境,中觀層面主要指城市的投資環境,微觀層面則主要指企業或特定產業的投資環境。在對不同區域層次或不同目標的投資環境進行評價時,其影響因子或參評因子及其權重也會因層次和目標不同而發生變化。這在以往的投資環境評價中是較少顧及的。本項研究試圖彌補這一缺憾。

二、宏觀層面上的投資環境評價

宏觀層面上的投資環境評價的目的在于為投資者的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即選擇哪個國家或大的區域進行投資?投資者在做出這種選擇時所考慮的主要因素即可作為投資環境的主要參評因子。從這一角度來看,國外學者提出的投資環境等級評分法、國別冷熱比較法、體制評估法等均屬于此類。在此,筆者將我國各省區的投資環境評價也視為宏觀層面上的評價。在我國各省區之間,由于政治穩定性、貨幣穩定性、對外商的管制程度、法令障礙等因素的區域差異相對較小,故不予考慮。因此,從軟硬環境中選擇路網密度(X[,1])、信息化水平(X[,2])、建成區綠化覆蓋率(X[,3])、生產成本包括房地產價格(X[,4])和勞動力成本(X[,5])、市場規模和潛力包括人均GDP(X[,6])、市場中心性(X[,7])和城市化水平(X[,8])、勞動力素質(X[,9])、企業群體的理性化程度(X[,10])、行政管理效率(X[,11])、知識產權保護(X[,12])共12項指標組成評價指標體系。其中線網密度為每平方公里鐵路營業里程與公路里程之和;信息化水平借用國家統計信息中心對中國各省區信息化水平的測算結果;勞動力成本以職工平均工資來表示;市場中心性以人均批發和零售銷售額之和來度量;勞動力素質為每十萬人口中高中畢業及其以上人口數;企業群體的理性化程度以非國有經濟工業總產值占全部工業總產值的比重來表示;行政管理效率借用《中國市場化指數》報告中“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預”的調查結果來間接度量;知識產權保護以三項專利批準量與GDP的比例來表示。

除行政管理效率指標外,首先采用極差標準化對其余11個指標的原始數據進行歸一化處理。當指標值高低與投資環境優劣成正相關時,該指

附圖

根據上述方法得出我國各省區投資環境綜合得分值(見表1)。

表1 宏觀層面上的投資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及得分和排序(2000年)

附圖

注:(1)西藏、香港、澳門、臺灣因資料不全,暫未考慮。(2)信息化水平指數(X[,2])取自國家統計信息中心《中國各地區信息化水平測算與比較研究》的測算結果(1998年數據)。(3)行政管理效率取自樊綱、王小魯主編:《中國市場化指數——各地區市場化相對進程報告(2000年)》,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為1999年數據

由表1可知,北京、上海、廣東的投資環境綜合得分居前3位,其次是天津、海南、浙江、遼寧、江蘇等省市,投資環境較好;福建、吉林、山東、湖北等省投資環境居于中游;黑龍江、湖南、河北、重慶、陜西、江西、廣西、云南、河南、貴州、新疆、四川等省、市、區總體投資環境欠佳,在軟、硬環境上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而山西、寧夏、內蒙古、青海、安徽、甘肅等省區總體投資環境相對較差,亟需加強改善和優化建設。

三、中觀層面上的投資環境評價

附圖

評價結果見表2。由表2可知,深圳、佛山、東莞、珠海、廣州五個城市投資環境居廣東省前5位。而湛江、茂名、陽江、河源、清遠、揭陽、云浮、汕尾等城市投資環境則排廣東省后列?;葜荨⒅猩?、江門、肇慶、韶關、汕頭、梅州、潮州等城市的排序雖有變化,但大居中游。

表2 廣東省城市(中觀層面)投資環境評價結果及排序(1998~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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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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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98~2000年的評價結果,筆者運用坐標圖示方法對各年度城市投資環境進行分類(因篇幅所限,此處圖略),劃分出如下四種類型:第一類:軟硬環境互動發展型;第二類:硬環境滯后發展型;第三類:軟環境滯后發展型;第四類:軟硬環境緩慢發展型。

以2000年為例。屬于第一類的城市有深圳市、佛山市、廣州市、東莞市、珠海市、惠州市、江門市、肇慶市和潮州市;屬于第二類的城市有韶關市、湛江市、梅州市;屬于第三類的城市有中山市、汕頭市;屬于第四類的城市有茂名市、陽江市、河源市、清遠市、揭陽市、云浮市、汕尾市。

四、微觀層面上的投資環境評價

微觀層面上的投資環境評價的目的即是在宏觀和中觀決策的基礎上,對具體的投資場所的適宜性和投資潛力進行比較分析評價,以便為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主要從投資項目、投資時機和投資方式等方面來進行場址選擇。精明的投資者往往能夠恰當地選擇投資項目與投資時機和投資方式,以便減少失誤,提高效率,贏得競爭。

進行投資場所的適宜性評價時,首先應根據重工業、輕工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等不同產業對自然、經濟、技術、環境等條件的個性要求,來選擇和構建評價指標體系。如在自然條件和環境條件方面,應綜合考慮海拔高度、地面坡度、地基承載力、水質、大氣質量、綠化覆蓋率、洪水淹沒的機率、地震烈度、外方職員子女的教育問題、“三亂現象”等因素;在經濟和技術條件方面,應綜合考慮距車站、機場、港口等主要交通節點的距離、土地成本和租稅、水電氣的供應及成本、離市級商業中心的距離、當地的支持產業和輔工業的配套程度、勞動力技術水準、資源稟賦、現有的產品網絡和相關的服務業網絡、個人和企業的信用狀況等因素。

投資場所評價的具體方法有:(1)專家決策法:即根據所選取的場址特征指標值進行評判和加權,以場址總合得分最高者為最優選址。(2)匹配法:即根據用戶需求和可選擇的場址之間的最佳匹配程度來選擇最優場址。(3)層次分析法:即在可能性選擇中運用層次分析方法來確定其最優場址。

如高新技術產業對勞動力素質、交通條件、創新環境等有較高的要求,靠近知識密集區,有較強的工業基礎、完善的基礎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良好的自然環境、政策環境和金融環境,成為其布局的重要條件。以上海市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為例,該園區選址于上海市西南部,以信息產業作為重點發展方向。該園區距市中心人民廣場11公里,距虹橋國際機場7公里,距鐵路上海站12公里,距內環線高架道路4公里,距地鐵一號線1.5公里。園區內基礎設施齊全,交通便利,通訊捷達;環境幽雅,降塵率低,水質較好;工業配套協作條件較好,智力資源豐富(附近有上海交通大學等20余所大專院校和120余所研究所;16家國家科研開發機構,270家民營科技開發機構),海關、商檢、金融、保險、外貿、咨詢、律師、會計、專利商標、質檢、人才培訓等支撐服務體系健全。至2000年底,區內共有各類企業800家,其中有研發功能的機構和企業650家,約占企業總數的81%;職工總數4.1萬名,其中大專以上各類專業技術人員14350人,直接從事研發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達到8000人,分別約占職工總數的35%和20%。在已開發的6平方公里土地上,每平方公里累計產出銷售收入181億元、利稅20億元、出口創匯6.2億美元,單位面積產出列全國高新區之首;世界500強跨國高科技公司已有30多家在區內投資項目。園區還與國際國內的孵化器公司、風險投資機構、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等合作,在擔保、中介、加速孵化等技術創新機制方面進行有益的探索。目前該園區正以寬帶網絡、電子商務平臺為抓手,創建數字園區;以國際認證為抓手,爭創質量管理和環境管理“雙優園區”;以中英合資“科技綠洲”項目為抓手,創建國際園區。通過努力營造高品質環境,實現由產業發展向功能開發的轉變,以期塑造一個符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需要的、優越的創新環境,使該區的服務質量、環境保護與國際接軌,進一步提高國際競爭力。

五、結語

投資環境評價的根本目的在于使政府部門、投資者和企業家對該區域的投資環境有一個科學的、全面的、系統的認識,以便指導其投資環境的改善和投資場所的選擇。因此,只有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進行關聯性考察和比較分析,才能達此目的。

綜合運用經濟學、地理學、統計學、模糊數學、灰色系統理論、層次分析方法、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等多學科理論、方法和技術開展投資環境評價的多層次綜合研究,是深化投資環境研究的一條有效途徑。微觀層次投資環境的系統綜合研究仍是一個蘊含巨大潛力的領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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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連生:《中國城市投資環境分析》,《地理學報》,1995年第50卷第3期,第240~246頁。

[4]魯明泓:《外國直接投資區域分布與中國投資環境評估》,《經濟研究》,1997年第12期,第37~44頁。

[5]蘇亞芳:《海港城市投資環境評價》,載于陳述彭主編:《城市化與城市地理信息系統》,北京,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322~349頁。

[6]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投資研究所、中國市場經濟報編:《中國城市投資環境評價》,北京,工商出版社,2001年。

[7]國家統計信息中心:《中國各地區信息化水平測算與比較研究》,《統計研究》,2001年第2期,第3~11頁。

[8]樊綱、王小魯主編:《中國市場化指數——各地區市場化相對進程報告》(2000年),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年。

[9]國家統計局編:《中國統計年鑒——2001》,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1年。

[10]石憶邵、顧萌菁:《我國城市綜合競爭力理論與評價方法探析》,《規劃師》,2001年第3期,第86~89頁。

[11]國家統計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總隊編:《中國城市統計年鑒》(1999、2000年),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0、2001年。

環境評價范文6

關鍵詞:安徽省 投資環境 對策研究

一、投資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一)指標體系構建的原則

1、體現評價內涵、突出評價目標原則

投資環境涵蓋范圍很廣,要將所有因素都選作指標體系的指標,既不可能也沒必要。每次投資環境的評價的具體背景與要求不一定相同,從而其相應規定的評價內涵與評價目標也不一樣,因此指標體系的構建首要的原則是體現其評價內涵和突出其評價目標。

2、系統性與針對性原則

投資環境是一個由多個因素和子系統構成的綜合性復雜系統,其評價指標體系應全面系統的反映各系統及其構成要素。

3、可比性、可操作性與穩定性原則

可比性要求評價指標要求反映投資環境的縱向可比,又要求反映橫向可比??刹僮餍允侵福诜从沉嘶緝群那疤嵯?,選取的指標盡量少,并避免含義相同的或相近的指標重復出現,同時做到指標含義明確,具有一定的現實統計資料作為基礎。在穩定性方面,構成指標體系的指標,應是變化比較有規律的,那些受偶然因素影響大起大落的指標要盡量少選。

4、遵循國際慣例原則

為適應發展外向經濟、參加世界經濟大循環的要求,投資環境評價無論是為了指導內資投向,還是為了引進外資,其指標體系設計都應該遵循國際慣例原則,與國際接軌,這是內在驅動力。

5、具有監控、預警功能的原則

評價指標體系除了能反映投資環境現狀,還應具有監控、預警、預報投資環境變化的功能,使投資環境決策者能夠對投資環境進行預測,以便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

(二)構建總體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以上五大原則,參考國內外有關學者對投資環境所做的研究成果,結合安徽省的實際情況,構建了由一層4個指標、二層16個指標、三層28個指標組成的三層指標體系,見表1。指標體系中的指標都是直接定量指標,可以直接用數量表示出來。一個地區投資環境共由七大要素構成,自然地理環境、基礎設施、經濟環境和社會服務環境四大要素的指標可直接量化,社會政治環境、法律環境和文化環境三大要素的指標難以直接量化,本文用一些相關量化指標間接來表示。

二、投資環境縱向比較分析

本文選取《安徽省統計年鑒》(2006—2010)中原始數據,運行 SPSS16.0實現因子分析,通過分析求得因子載荷矩陣,然后根據主成分分析所得到28個公因子總方差中的累計貢獻率大于或等于85%的要求,決定所選取的公因子數目。根據運行結果,方差貢獻率排在最前面的3個公因子可解釋變量總方差的97.871%,能比較全面的反映所有信息,所以采用前3個公因子。3個公因子的總方差解釋見表2。

如表2所示,第一個公因子的方差貢獻為74.799%,第二個公因子的方差貢獻為13.07%,第三個公因子的方差貢獻為10.001%,前三個公因子的累計貢獻率達到97.871%,所以提取前三個公因子。

用SPSS16.0經過Quartimax旋轉后的因子載荷矩陣由旋轉后的因子載荷陣可以很明顯的得到每個公因子上的高載荷指標,第一個公因子上高載荷的指標有:x24、x2、x5、x14、x17、x22、x19、x7、x13、x8、x9、x23、x18、x16、x28、x20、x27、x16,可見公因子1是綜合因子。第二公共因子上高載荷的指標有x12、x11、x25、x21、x10,可見公因子2是宏觀經濟環境因子。第三公共因子上高載荷的指標有x2、x15、x1,可見公因子3是生態環境因子。

由因子得分系數矩陣可以得到安徽省近5年因子得分及排名,見表3。

從因子綜合得分可以看出,安徽省投資環境狀況呈上升增長趨勢,2010年投資環境綜合得分為0.8447,排名第一,2009年為0.71600,而2008年為-0.0344,可見2009年較以前有一個較大的飛躍,主要得益于軟、硬環境都有大幅度的改善,加之全國整體宏觀經濟環境的良好運行。由表可以看出公因子1是每年遞增的,而且每年增加的幅度也不小,總體的投資環境呈變好的趨勢,從公因子2可以看到,2007年宏觀經濟環境突然變差,而在之后幾年逐年好轉,說明投資環境對于外在的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會發生一定的變化,由因子3可以得出生態環境在2006—2009年間有好轉趨勢,在2010年突然下降,生態環境惡化,所以我國得進行產業結構調整,不能以資源的消耗來換取經濟的發展。

三、優化安徽省投資環境的建議和對策

通過本文對安徽省投資環境所進行的縱向分析,我們看到了安徽省投資環境在綜合能力和能源消耗方面有所改善,但也找出了安徽省投資環境在經濟水平、對外聯絡設施建設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不足,在此對改善安徽省投資環境提出一些改進措施。

(一)優化經濟環境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定不移地把經濟建設作為安徽省的中心任務。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加快調整經濟結構,采取措施,把經濟增長真正轉變到依靠科技、優化結構、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上來。積極推進國民經濟和加強社會信息化,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堅持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可持續發展。

(二)優化對外聯絡設施環境

進一步加快鐵路、公路以及機場建設,以擴大規模、優化結構和提高運輸能力為重點。進一步開放公路建設市場,加快建設步伐,提高建設質量。鍵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形成省內連接市縣鄉村、省外通江達海的交通網絡。

(三)優化社會保障環境

要發揮好社會保障體系的作用。在社會保險范圍內,要嚴格管理養老保險,失業等社會保險金的繳納、運用和償付的各個環節。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并做好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制度并軌工作。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和下崗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全部社會化發放,城市的“低?!弊龅綉1M保,逐步完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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