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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量標準范文1
1 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機動車保有量急劇增加,灰(霧)霾現象頻繁發生,能見度降低,PM2.5成為人們關注的重點話題。為客觀反映我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健全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建立科學合理的環境評價指標,使評價結果與人民群眾切身感受相一致,國家環保部于2012年2月29日了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增加污染物監測項目,加嚴部分污染物限值。根據“關于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的通知(環發[2012]11號)”文件的要求,全國范圍應于2016年全面執行,新標準的執行不僅對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提出的新要求,同時要求我們相應提高監測能力。在執行新標準前,華中某市提前引入PM2.5進行實驗性監測,現根據監測結果及該市的實際情況提出幾點思考供以供參考。
2 華中某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情況
2.1 執行環境空氣質量舊標準的空氣質量變化情況
2009年至2013年,該市執行舊空氣質量標準空氣質量數據。數據顯示環境空氣質量整體表現平穩,PM10基本無明顯變化,但氣態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有上升趨勢(詳細數據見下表1):
2.1.1 二氧化硫在09~11年略微上升,但由于近幾年對燃煤鍋爐等控制力度的加強和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應用的普及,11~13年基本趨于穩定。
2.1.2 二氧化氮整體呈緩慢上升趨勢,特別是近三年由于工業與機動車的快速增長,上升較為明顯,需要警惕。
2.1.3 PM10整體表現平穩,該市在總量消減上付出了大量努力,但消減與增長基本持平,需要重視。
2.1.4 近五年的環境空氣達標率在86.6%~90.7%之間浮動,主要是因為每年受灰(霧)霾、秸稈焚燒等影響的天數不同,整體無明顯變化趨勢。
2.2 PM2.5項目試監測情況
為先行了解和掌握該地區城區環境空氣中PM2.5污染情況,培訓相關技術人才,根據其他城市先行建設的經驗和專家的建議,選用了美國Met-one的PM2.5自動監測儀器,建成了一套了細顆粒物(簡稱PM2.5)監測系統。該PM2.5監測站點處于二類環境空氣功能區,對照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該點位PM2.5監測項目日均值達標率僅為68.8%,最高日均濃度為0.312mg/m3,超標3倍以上,年均值為0.071mg/m3,超標1倍多,較老標準的達標情況大幅下降。
3 執行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面臨的問題與建議
3.1 執行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面臨的問題
3.1.1 環境監測標準體系即將完善,PM2.5監測數據可能升高
我國從提出PM2.5自動監測系統的概念,到現在的全國大面積建設,時間較短,PM2.5自動監測系統的配套的標準體系還未完善。在運行PM2.5的過程中,應采取科學的方法予以修正,確保數據準確性。
3.1.2 地形特點、產業結構、經濟發展等三大不利因素,使我市環境空氣污染面臨更大壓力
該市中心城區大部分位于山谷之中,逆溫發生頻率較高,特別是夜間和冬季,逆溫頻率接近100%,不利于大氣污染物的擴散,容易造成環境空氣中顆粒污染物富集,導致環境空氣質量下降。而該市工業結構偏重,目前正在或即將上馬的大項目較多,再加上全市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加,可以預計該市PM2.5污染負荷還將持續加重,后續PM2.5指標達標情況將不容樂觀。
3.1.3 執行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勢在必行,各種考核工作迎來更多挑戰
根據環保部要求,2016年全國范圍執行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按照目前狀況,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必然會大幅下降,而按老標準執行的各項考核工作勢必將面臨更嚴峻的考驗。
3.2 建議
3.2.1 政企合作,尋求環保發展新道路
政府與企業都擁有各自的環境保護職責,同時也有各自的優勢,在執行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問題上,建議以“相互支持、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為原則,加強與企業合作,聯手共同建設灰(霧)霾站監測站,強化環境空氣監測力量,建立健全環境空氣預警體系。
3.2.2 強化增量監督管理,減輕環境空氣污染壓力
國家和群眾對環境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改善環境質量即是要求也是責任,但經濟發展離不開企業的發展,企業的發展又勢必加重環境污染負荷。建議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建設和生產的全過程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加強污染治理力度,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必然可以減輕環境污染壓力。
3.2.3 以多面開花方式加快減量步伐,實現環境空氣改善的目標
目前在顆粒物總量減排工作中,主要重點傾向于工業減排。據研究顯示,環境空氣中PM10的含量50%來源于地面揚塵,在現有的條件下僅僅依靠工業減排,顯然無法達到國家關于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的要求,因此我們建議在保持工業減排力度的同時,加大礦山、建筑揚塵、城市道路等揚塵污染的治理與監管力度,加快推進我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啟動飲食油煙控制工作,從各個環節減少顆粒物,特別是PM2.5的排放量,加大減量步伐,實現環境空氣改善的目標。
參考文獻
[1]郝吉明.大氣污染控制工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謝伶莉等.宜昌市城區典型灰霾日PM2.5污染特征研究[J].綠色科技,2015.
空氣質量標準范文2
關鍵詞:顆粒物;氣態污染物實測濃度;過量空氣系數;過量空氣系數值
中圖分類號:D912.5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992(2010)07A-0018-02
一、基本概念
過量空氣系數:燃料燃燒時實際空氣消耗與理論空氣需要量之比值即為過量空氣系數,其計算公式為:
α=■
其中:X02__廢氣中O2百分比含量
實測濃度:采樣所得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的量與其對應的標況下的采樣體積的比值,其計算公式為:
C'i■×106
式中:C'i__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濃度,mg/m3
m__采樣所得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的量,g
Vnd__標準狀況下干氣采樣體積,L
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的平均濃度
■=■
式中:■__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的平均濃度,mg/m3
n__采集的樣品數
折算濃度: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的實測濃度,要根據國家標準規定的過量空氣進行折算,折算后的濃度為折算濃度,折算濃度是在統一狀況下的濃度值,且有可比性,用于判斷是否達標,其計算公式為:
C=C'?■
式中:C__折算為過量空氣系數α時的顆料物或氣態污染物的濃度,mg/m3
C'__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的實測濃度,mg/m3
α'__在測點實測的過量空氣系數
α__有關排放標準規定的過量空氣系數
由折算濃度的計算公式可見,折算濃度與過量空氣系數成正相關,實測中影響過量空氣系數的因素很多,所以實測過量空氣系數的準確性直接關系到監測結果的準確性。
二、 監測
根據過量空氣系數的定義,只要測出廢氣中的氧氣濃度,利用其計算公式即可計算出其實測值。實測氧氣含量是否準確直接關系過量空氣系數的準確性。為此監測中應注意:
1. 監測儀器校準:用標準氣體定期對監測儀器(自動煙塵測試儀)進行校準(每月至少一次),當示值變化不靈敏或示值誤差超過規定值時,即應更換傳感器。每次測量時要對儀器所測氣態污染物零點和氧氣量程進行校準。
2.氣密性檢查:測試前應檢查監測儀器管路是否漏氣,確保不漏氣的情況下,才能測量。
3.采樣位置確定:采樣位置應優先選擇在垂直的管段,應避開煙道彎頭和斷面急劇變化的部位,設置在距彎頭、閥門、變徑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徑,和距上述部位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徑處,對矩形煙道,其當量直徑在D=2AB/(A+B),式中A、B為邊長,以避開渦流區,采集到混合比較均勻的氣態污染物。在選定的采樣位置上開設采樣孔,采樣孔內徑應不小于80mm(當采樣孔僅用于采集氣態污染物時,其內徑應不小于40 mm),采樣管長度不大于50 mm,監測時采樣頭伸入煙道中間,封閉嚴實采樣孔,使其不漏入空氣。
4.達到規定負荷:燃燒設備應在設計出力下進行。在用鍋爐煙塵排放濃度測試必須在鍋爐設計出力70%以上的情況下進行,并按鍋爐運行三年內和三年以上兩種情況,將不同出力下實測的煙塵排放濃度乘以表中所列出力影響系數K,作為該鍋爐額定出力情況下的煙塵排放濃度,對于手燒鍋爐應不低于兩個加煤周期的時間內測定。
5.多次測量:對于同一測孔,至少要測量三次比較穩定時的讀數,取其平均值,作為測量值。
三、 過量空氣系數標準規定值
不同類型污染源國家標準規定的過量空氣系數值見下表
四、小結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測得的污染物實測濃度必須進行折算,折算后的濃度才具有可比性。而在實測濃度一定的情況下,實測過量空氣系數的準確性和選用正確的過量空氣系數國家標準規定值,直接影響著監測結果的準確性。
參考文獻:
[1]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2]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157-1996).
[3]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03)
[4]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
[5]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
空氣質量標準范文3
從1997年3月底開始,首先在京、津、滬、寧、漢、渝、穗、沈及西安、杭州等十個大城市開展,后來加入城市空氣質量周報的城市逐漸增多,截止到1998年12月已有46個重點城市開展這項工作。這些城市包括26個省、自治區(不包括臺灣省)的省會城市、4個直轄市以及秦皇島、大連、蘇州、南通、連云港、寧波、溫州、廈門、青島、煙臺、深圳、珠海、汕頭、湛江、桂林、北海等城市。開展空氣質量周報是為了及時準確地讓人們了解空氣質量狀況,進而強化公眾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和參與意識,更有效及時地為環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服務。
空氣質量周報是將每周星期五至下周星期四的空氣質量監測結果采用統一規范的計算方法計算出所謂“空氣污染指數(Air Pollution Index ,簡稱API指數)”,定期在電視、電臺、報紙等新聞媒體上公布。目前,空氣質量周報公布的項目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總懸浮顆粒物(TSP)。
API指數的范圍為0~500,共分5級。API為0~50,空氣質量級別為Ⅰ級,空氣質量為優;API為51~100,空氣質量級別為Ⅱ級,空氣質量為良; API為101~200,空氣質量級別為Ⅲ級,空氣質量為普通(輕度污染);API為201~300,空氣質量級別為Ⅳ級,空氣質量為不佳(中度污染);API大于300,空氣質量級別為Ⅴ級,空氣質量為差(重度污染)。
API指數的分級是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各項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及生態環境的影響而確定的。各級污染指數所對應的空氣質量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可描述如下:
Ⅰ、Ⅱ級:對人的正?;顒訜o不良影響;
Ⅲ級:長期接觸,易感人群癥狀有輕度加劇,健康人群出現刺激癥狀;
空氣質量標準范文4
現在許多人的生活都是夜里才開始,玩到凌晨兩三點是很正常的事情,導致夜行人越來越多。晚上運貨卡車可以上很多白天不能走的車道,很多卡車又都是疲勞駕駛。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說,雖然晚上車少,但是夜行比白天更危險。
夜間行車要嚴守“三大紀律”:
第一,會車注意右側非機動車。夜間會車不要手忙腳亂、一會兒踩制動踏板、一會兒向右打輪,要注意右側行人和自行車。與對向車相距150米時,應將遠光燈變為近光燈。這既是行車禮貌也是行車安全的保證。夜間道路上的交通流量小,行人和自行車的干擾也相對較少,駕駛員一般比較容易高速行車,因而很可能發生交通事故。夜間行車由亮處到暗處時,眼睛有一個適應過程,因此必須降低車速,在駛經彎道、坡路、橋梁、窄路和不易看清的地方更應降低車速并隨時做好制動或停車的準備;駛經繁華街道時,由于霓虹燈以及其他燈光的照射對駕駛員的視線有影響,這時也須低速行駛;如遇下雨、下雪和下霧等惡劣的天氣時須低速小心行駛或者將車停在路邊,等天氣好轉再出發。
第二,克服駕駛疲勞。夜間行車特別是午夜以后行車最容易疲勞瞌睡,另外夜間行車由于不能見到道路兩旁的景觀,對駕駛員興奮性刺激小,因此最易產生駕駛疲勞。可以用經常改變遠近燈光的辦法,一方面提高其他車輛的注意,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減輕視覺疲勞?;蛘咴谲噧确糯碳ば暂^強的音樂來強迫神經。比如說唱音樂或者重金屬音樂。如果太疲勞時應停車休息,不要強行趕夜路。
第三,準確判斷路況。一些老司機總結出夜間行車的要領是“走灰不走黑”。意思是說在沒有月光的夜晚,路面一般為灰黑色,路面以外一片黑色。有水坑的地方會顯得更亮,而坑洼處則會更暗黑。另外,司機要積累根據前燈光柱變化情況來判斷地形的經驗。如光柱變短可能是遇上彎道或上坡路,光柱變長也可能是下坡路,光柱有缺口可能是路上有坑洼等。一般來說,如果感到車速自動減慢、發動機聲音變得沉悶時,說明行駛阻力增加,汽車可能正行駛在上坡或松軟路面上。如果感覺車速自動加快、發動機聲音變得輕快時,說明行駛中阻力減小,汽車可能正行駛于一段下坡路中。一般情況下,建議在夜間行駛時,走平時熟悉的路線,不要因為趕時間而挑生道走。(侯娟)
車內污染猛于虎
最近,從國家環??偩趾蛧屹|檢總局了解到,缺失了多年的《汽車內空氣質量標準》已經走過了論證和征求意見的兩大階段,有望在今年出臺。這將使得消費者和汽車企業對車內空氣質量的檢測、監督將有法可依。
對于即將新推出的《汽車內空氣質量標準》,業內人士認為:這標志著汽車市場越來越成熟,從“雙碰標準”關注安全問題,到“車內空氣質量標準”,關注人身安全,法規標準越來越人性化,汽車消費也將越來越理性。此前,懷疑車內空氣質量超標的消費者,只能參照裝修房子時的相關室內空氣質量標準來進行車輛的檢測。現伴隨著《汽車內空氣質量標準》的出臺,消費者對車內空氣質量的好壞將一清二楚。
一般車內空氣質量污染源在三個方面:1、車輛在生產時,內飾件要使用大量的塑料制品和粘合劑,這些都是產生車內環境污染的罪魁禍首;2、發動機長時間運轉之后,不但其產生的熱量會增加車內污染物的揮發,而且它本身產生的胺、煙堿等物質也會對乘員的身體造成傷害;3、擺放車內一些劣質的毛絨玩具、靠墊等裝飾物,會增加車內“甲醛”的釋放源。另外一些人喜歡在車里噴灑香水,很多香水是化學合成物,這樣也會加重污染。
消費者又如何避免受到汽車空氣污染呢?作為歐洲的百年品牌,歐寶汽車提示您:購買零配件時要盡量選擇原廠配件;車內不要擺放懸掛過多的裝飾玩具,不要使用刺激性較強的芳香劑;經常打開車窗適度通風補充車內新鮮空氣,尤其在購買新車后的頭半年內,應多開窗以保持車內通風,使有害氣體盡量揮發,而且盡量避免在車內吸煙,少在車內噴灑香水。為防止由于汽車漏氣所造成的一氧化碳中毒,車主應定期對汽車進行全面的檢修;如有自家車庫,在不開車的情況下,應經常對車庫進行通風,應保持車庫內的空氣循環。
空氣質量標準范文5
PM2.5:影響歐盟人均壽命
在空氣動力學和環境氣象學中,顆粒物是按直徑大小分類的,粒徑小于100微米的稱為TSP(TotalSuspendedParticle),即總懸浮物顆粒;粒徑小于10微米的稱為PM10(PM為ParticulateMatter縮寫),即可吸入顆粒物;粒徑小于2.5微米的稱為PM2.5,即可入肺顆粒物,它的直徑僅相當于人的頭發絲粗細的二十分之一。
氣象專家和醫學專家認為,粒徑10微米以上的顆粒物,會被擋在人的鼻子外面;粒徑在2.5―10微米之間的顆粒物,能夠進入上呼吸道,但部分可通過痰液等排出體外,也可能被鼻腔內部的絨毛阻擋,對人體健康危害相對較??;而粒徑在2.5微米以下的細顆粒物(PM2.5),不易被阻擋;與PM10相比,PM2.5更具危險性,因為當入吸入之后,它可能抵達細支氣管壁,并干擾肺內的氣體交換,引發包括哮喘、支氣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此外,PM2.5對空氣質量和能見度也有更大影響。與較粗的大氣顆粒物相比,PM2.5粒徑小,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且壽命長、輸送距離遠,因而對人體健康和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更大,對空氣能見度的影響要比PM10更直觀。
一般而言,粒徑2.5微米―10微米的粗顆粒物主要來自道路揚塵等來源;粒徑在2.5微米以下的細顆粒物PM2.5,主要是日常發電、工業生產、汽車尾氣排放等過程中經過燃燒而排放的殘留物,如機動車尾氣、燃煤等,通常含有重金屬等有毒物質。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顯示,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目前大多數城市和農村人口均遭受到了顆粒物對健康的影響。高污染城市中的死亡率超出相對清潔城市的15%―20%。據統計,在歐洲,PM2.5每年將會導致386000人死亡,并使歐盟國家人均期望壽命減少8.6個月。
各國:監控標準由寬到嚴
2005年世界衛生組織的《空氣質量準則》對PM10和PM2.5的年平均濃度和日平均濃度設定了準則值和三個有梯度的過渡時期目標值。其中準則值的要求最為嚴格,是根據科學研究所得出的比較理想的、對人體健康危險較小的顆粒物限制標準。世衛組織設定的準則值標準很高,即使是部分發達國家,也難以馬上實現,因此,世衛組織在設立準則值的同時,又對PM2.5和PM10確立了三個有梯度的過渡時期目標值,過渡時期目標值的要求比準則值相對寬松。世衛組織認為,通過采取連續、持久的污染控制措施,這些過渡時期目標值是可以逐步實現的;過渡時期目標值有助于各國評估在努力減少顆粒物濃度過程中所取得的進展。目前已有部分國家和地區逐步將PM10和PM2.5納入當地的空氣質量標準進行強制性限制??傮w上看,各國對顆粒物的監測和控制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發達國家監控體系逐步完善,監控標準由寬松到嚴格。從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歐美國家開始量化指標限制空氣中顆粒物的濃度。起初,歐美空氣質量準則對顆粒物的限定比較籠統,沒有對顆粒物的大小進行細分。1987年,美國環保局首次制定了針對PM10的限定標準。1997年,美國在《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增加了對PM2.5濃度上限的要求。2006年,美國修訂空氣質量標準,對PM2.5濃度提出了更為嚴格的限定標準。
按照美國目前的標準,PM10日均濃度上限為150微克/立方米,相當于世衛組織對PM110確定的第一個過渡時期的目標值;PM2.5日均濃度上限為35微克/立方米,年均濃度上限為15微克/立方米,大致相當于世衛組織對PM2.5確立的第三個過渡時期目標值。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歐盟開始致力于監控空氣顆粒物。2005年,歐盟關于限制PM10的法令生效;2010年,對PM2.5的監控標準生效。目前,歐盟的空氣質量標準包含對PM10年均濃度與日均濃度、PM2.5年均濃度的要求,是世界上對PM10監控標準最嚴格的地區之一。歐盟PM10日均濃度限值(50微克/立方米)已達到世衛組織所設定的準則值標準。
二、歐美國家執法嚴格,對超標行為懲罰嚴厲。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大氣物理學院副院長、空氣質量研究專家朱斌認為,在空氣質量監控方面,立法容易執法難;歐美等國目前都普遍制定了完備的空氣質量法律,并嚴格執行,對不達標者的懲罰也很嚴苛。據了解,在歐盟空氣質量法令實施的最初幾年,歐盟允許各成員國自行決定空氣質量標準的實施辦法。但是,各自為政的格局導致各成員國經常出現有法不依的尷尬局面。2005年,歐盟27個成員國中有23個國家出現了PM10濃度超標的情況。2008年,歐盟委員會通過了新的空氣質量法令(2008/50/EC),開始嚴格監督執行空氣質量標準,對超標行為進行嚴厲懲罰,有些超標城市可能面臨每天高達7075歐元的罰款。
三、部分發展中國家也開始監測PM2.5。近年來,有些發展中國家也收緊了對PM2.5和PM10的監控標準,如印度、墨西哥等國。以印度為例,印度環境與林業部1994年制定實施的空氣質量標準只包含對總懸浮顆粒物和PMIO的監控要求,2009年新修訂的標準取消了對總懸浮顆粒物的控制指標,新增加PM2.5的限制指標,要求工業區、居住區、農村等地區的PM2.5年均和日均濃度都不得超過4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和日均濃度的上限分別為60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大致處在世衛組織設定的三個過渡時期目標值范圍內。
中國:技術已成熟實施需穩步
2011年11月,中國環境保護部公布《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在基本監控項目中增設PM2.5年均、日均濃度限值,并收緊了PMIO濃度限值等,這是中國首次制定PM2.5的國家環境質量標準。意見稿中,PM2.5年均和日均濃度限值分別定為35微克/立方米和75微克/立方米,相當于世衛組織所設定的第一個過渡時期的目標值。新標準擬于2016年1月1日全面實施。
亦有專家認為,由于我國不同地區空氣污染特征、經濟發展水平和環境管理要求差異較大,新增指標監測要開展硬件和軟件的一系列準備工作,因此新標準需要分期實行。專家建議在我國PM2.5監測中應該重視以下問題:
空氣質量標準范文6
【關鍵詞】室內污染物;標準;規范;甲醛;治理
隨著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室內裝飾裝修的增多,由此而帶來的空氣污染問題也不斷引起人們的重視。尤其近幾年,因室內空氣污染而引發身體病變乃至危害生命的事件屢有發生,希望控制和減少室內污染的意識也在不斷提高,對家庭裝飾裝修后的室內環境檢測需求也與日俱增。
在北京、上海等等一些大中城市,室內環境檢測已然成為都市的新時尚之一,人們不僅對新裝修后房屋進行檢測,而且對在住的住房內環境也進行檢測,根據檢測后的結果決定是否入住和采取相對應的環境治理措施。
應運而生的室內環境檢測機構、公司也在逐年增加。而這些如雨后春筍般成立的室內環境檢測機構,檢驗過程是否規范,檢測結果是否可信,尚未引起大家的足夠重視。然而,幾年以來我們通過在室內環境檢測的實踐中,以及在與其他一些室內環境檢測機構的交流中,發現目前的室內環境檢測與污染物治理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
1 室內空氣質量檢測方法的使用范圍
目前,室內空氣質量的檢測主要依據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簡稱“規范”)和GB/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簡稱“標準”)。“規范”主要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僅對室內常見的氡、氨、苯、甲醛、TVOC五種污染物作出了檢測方法和限量的規定。“標準”主要適用于正常情況下適宜人們活動的室內空氣質量要求,同時對更多的污染物指標提出了要求。雖然“規范”和“標準”所規定的相同污染物的檢測方法不同,但是它們并不矛盾,他們的不同主要是由于他們的采樣方法及適用對象不同造成的。
我們在做室內空氣質量檢測時,應優先采用GB50325-2010《規范》中的規定。因為它直接針對并判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裝修是否合格,同時便于實際檢驗操作。而我們常說的室內空氣污染物的問題大多發生在采樣過程中,GB50325-2010《規范》中規定污染物的采樣(氡濃度檢測和有集中空調除外)是在封閉房間1小時后采樣檢測,其模擬的是JGJ134-2010《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規范》標準中規定的室內換氣次數在1.0次/小時的情況下,室內污染物積累的情況。這種采樣方法較為科學,有效回避了被測房間門窗開閉大小、天氣變化及房間換氣率高低對檢測結果的影響。 而 GB/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中有兩種采樣情景:一是篩選法采樣,即采樣前關閉門窗12小時,采樣時關閉門窗,至少采樣45分鐘;二是累積法采樣,即當采用篩選法采樣檢測后達不到標準要求時,必須采用累積法(按年平均、日平均、8小時平均值)的要求采樣,累積法采樣是用戶在室內正常活動狀態下對室內空氣質量的測量,它不要求對房間進行刻意的封閉,只是要求采樣時間應涵蓋房間通風最差的時間段。當然,如果經過篩選法采樣檢測,其檢驗結果符合標準值要求的,為符合標準,不必再進行累積法采樣檢測。但GB/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中采樣方法規定中存在一定缺陷,不便于實際操作。
然而在實際檢測過程中,我們卻發現有相當多的檢測機構在使用這種比較模糊的篩選法進行采樣,其中也包括部分資質較高的檢測機構,在對用戶的室內環境進行檢測時,采用了GB/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中篩選法采樣進行檢測,之后,無論檢測結果如何,都以此為最終結果。甚至又錯誤的按GB50325-2010《規范》出具檢驗報告。通過篩選法所檢測的結果必然要高出按GB50325-2010《規范》中規定的相應污染物的采樣檢測結果,甚至會高出實際濃度的數倍,這種情況下所檢測的結果是會對用戶產生誤導的。標準使用不當的做法(沒有進一步采用積累法檢測),不僅會使一些裝修公司蒙受不白之冤,而且對用戶來說也是不公正的。
所以,檢測機構在對用戶的室內環境進行檢測時,首先要劃分兩種情況:①如果用戶是為了評價裝修工程是否符合環境要求,則必須按GB50325-2010《規范》的要求進行檢測。①如果用戶單純要求了解室內的空氣質量狀況,則按GB/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中規定進行檢測。在此需要聲明:針對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兩個標準不僅有檢測項目方面區別,而且在相同的污染物限量上也有不小的差異。“標準”中規定的限量與“規范”中Ⅱ類建筑的限量值相同,大于Ⅰ類建筑,拿甲醛這個參數來說,“規范”中規定Ⅰ類建筑是:0.08mg/m3,Ⅱ類建筑是:0.10 mg/m3,“標準”中規定為:0.10 mg/m3。但更大的不同在于“規范”中規定的限量值是在扣除建筑物本底(氡濃度除外),即扣除室外空氣空白值的基礎上制定的,可見“規范”是對建筑工程的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更側重于評價建筑裝修工程是否合格。特別是對Ⅰ類建筑來說,室內環境符合GB/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要求,卻不一定符合GB50325-2010《規范》要求。但對Ⅱ類建筑來說,GB50325-2010《規范》中污染物限量值的確定大都參照了原國家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有關住房及居室內污染物限量標準中數值,同時又考慮了房間的換氣率,所以排除被測房間室外空氣質量相當惡劣的情況,按GB50325-2010《規范》標準中Ⅱ類建筑的規定檢測合格的房間,按GB/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檢測,其房間室內的空氣質量也會達到GB/T18883-2002標準要求。
2 關于室內污染物的治理
關于室內污染物的治理,國內外有多種方法,如:物理法、化學法、光觸媒技術、生物法等,但用戶對室內污染物的治理選擇上卻是非常迷茫,一方面由于目前國家尚未出臺有關室內污染物治理的相關標準及規定。另一方面消費者對室內污染物的恐懼心理,出現了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治理心態。而目前對于各種治理方法的效果到底如何,不好做出評價,
客觀來說增加室內新風量,不僅是有效治理室內污染的有效方法,而且我們還從JGJ134-2010《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規范》標準中規定的室內換氣次數在1.0次/小時可以略見一二。可見,即便是室內的空氣質量經檢測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如果不注意室內的通風換氣,室內污染物也會不斷的累積,進而超過對應的限量對人體構成危害。當然,在我國的冬季,由于很多地區沒有條件進行24小時供暖,室內的通風換氣難以達到標準的要求,這也會造成了室內空氣污染物的超標,因而在冬季保持室內一定的通風換氣是很必要的。
如果使用室內污染物的治理產品,就要治理源頭(即釋放源),不能夠只治理空氣,空氣凈化產品是治標不治本的誤區。因此,在購買裝飾裝修材料時就要把好質量關,選擇信益高、質量好的生產商,避免把大量污染源搬回家。我國室內污染物治理行業起步較晚,正處于發展階段。而我們只要科學的治理,人們的室內居住環境就會不斷的改善。
參考文獻
[1]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