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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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文1

【關鍵詞】醫療保險;運作現狀;國民經濟;老齡化;對策

本文將對我國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作現狀以及社會環境進行分析介紹,并且根據目前醫療保險基金運作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提出幾點建議與對策,以期有效地保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作的安全性以及科學性。

一、我國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作現狀

隨著社會的發展,國家逐漸建立城鎮職工疾病醫療保險制度,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城鎮職工疾病醫療保險制度已經覆蓋到國內所有省市,據相關數據統計,覆蓋人數已達到5.71億人,其參保人數從2005年的1.37億人到2013年的5.71億人,人數增長了近4倍,而且上漲幅度一直處于穩定的趨勢。

(一)醫療保險基金籌集情況

自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及實施以來,醫療保險基金籌集情況基本保持穩定。另外,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醫療費用增長速度提高,國內有不少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地區對籌資比例進行了合理的調整。因此,有很多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籌集基金的繳費比例達到了8%。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情況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基本保持穩定,并且呈現逐漸上升的趨勢,另外,根據目前基金狀態來看,每年總體呈現盈余的狀態,并且累計結余基金金額成逐年增長的趨勢。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作的社會環境

眾所周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以給廣大職工提供安全的社會醫療服務保險為目的的,并且相關保險制度也是產生于社會經濟體制改革背景下。因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會隨著社會因素的變化而變化,與此同時,社會經濟的發展也會對保險制度產生相應的影響,例如人口老齡化、國民經濟增長等。

(一)關于人口老齡化分析

1.國內人口老齡化現狀

我國人口老齡化主要由生育率下降以及醫療水平的提高、人均壽命延長而共同影響形成的結果,隨著老年人口持續上升,以至于老齡化水平增高,最后會給我國經濟以及社會的發展帶來嚴重的壓力以及難題。

2.國內人口老齡化對保險制度的影響

國內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以至于醫療保險制度內的參保人員漸漸變為退休人員,而新加入的參保人員數量由于受到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而減少,另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籌資模式所承受的職退休比存在最高額度,由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是遵循現收現付原則,退休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至于生產性勞動人口不僅承擔自身的醫療費用,而且還需要為退休人員承擔醫療費用。因此,人口老齡化不僅大大減少了保險基金籌資主體量,而且其還成為了醫療保險費用的主要支付群體,從而嚴重沖擊著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二)國民經濟增長對醫保制度的影響

隨著我國國內生產總值不斷增長,醫療費用總額以及醫療保險基金支出金額也呈現不斷上升趨勢,這不僅反映了人們對生命健康的重視程度加深,而且人口老齡化問題越來越嚴重,給國家財政支出帶來負擔,不僅不利于人們的生活健康以及社會的發展,而且對我國社會化大生產運行帶來嚴重的影響,同時,還破壞了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從而為以后支付問題帶來嚴峻的風險。

三、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運作的建議

(一)對醫療保險基金籌集運作的相應建議

1.提高對醫療保險重要性的認識

由于我國整個社會醫療保險意識淡薄,以至于職工參與醫療保險的積極性不高,加上社會收入水平較低,最后導致很多人對醫療保險基金繳納產生厭煩情緒,甚至抵觸。另外,目前很多用人單位考慮到用人成本的問題,而故意拖欠甚至不繳納醫療保險基金,因此,需要加大宣傳醫保制度的重要性,以提高人們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識。

2.明確醫療保險基金籌資責任以及方法

為了保障廣大城鎮居民及職工醫療健康水平,需要明確相關各級政府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資中的責任,并且采取有效方法進行籌集醫療保險基金,以提高廣大百姓醫療健康水平。

3.擴大保險基金籌資范圍

為了提高城鎮保險體系抵御風險的能力,需要試行彈性職工退休年齡政策,這種政策是指有勞動能力且愿意繼續從事工作的人可以適當的延長退休年齡,另外,由于國內很多小企業面臨著巨大的市場競爭,可以適當降低醫療保險繳費率,以提高他們參保的積極性。

(二)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方面的建議

1.提高統籌層次

為了使得我國各地區職工醫療保險政策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對接,并且加快統一、開放勞動力市場的形成,則需要提高統籌層次,不僅有效加快了社會勞動力市場的流通,而且還能夠提高社會參與繳納醫療保險的積極性。

2.保險基金運行方式多樣化

保險基金運行方式可以由以下兩種:第一,關于資本投資,對保險基金進行多元化投資組合,從而使得其在收益性、流動性以及安全性等達到一個平衡;第二,關于建立老年活動中心,只需要收取一些老年活動中心基本運行成本基金即可。因此,這不僅可以使得老年人得到身體鍛煉的機會,而且還可以減少醫療保險基金的支出。

四、結語

本文將我國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作現狀進行了分析介紹,同時對我國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作現狀進行了陳述,最后,針對目前醫療保險基金運作,提出幾點相關有效建議,以期有效降低國家財政支出的風險。

參考文獻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文2

關鍵詞 城鎮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 基金結余

一、引言

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以來,隨著城鎮職工參保人數的不斷增加,以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的不斷增長,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收支上出現了不均衡性,造成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結余以及基金累計結余規模不斷增加,對于城鎮職工基金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同時有力控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支付風險,保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權益,已經成為當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重要內容,這對于促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水平也具有重要意義。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運行的基本原則

第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順利運作需要相應的財力支撐作為保障,最重要的兩點要求就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水平應和職工負擔適度。醫療保險待遇水平適度,要求必須實現醫療保險資源的最大化利用,并確保滿足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實際需求。在負擔方面,要求必須綜合考慮城鎮職工以及參保單位的經濟承受能力,繳費必須保持適度水平。

第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必須強制參加,同時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為了確保能夠為城鎮職工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上,需要強制參加,而且應該實行屬地管理,在統籌范圍內對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必須統一,對于醫療保險基金也要統一籌集、運作和管理。

第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統賬結合管理模式。當前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的統賬結合模式,城鎮職工個人繳費全部都計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費用部分計入個人賬戶,剩余部分計入統籌賬戶。在用途上,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于門診醫療費用支出,而統籌賬戶則是用于城鎮職工的住院費用支出。

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產生原因分析

當前,在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作過程中,出現了兩種現象,一種是城鎮職工普遍反映存在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另一種則是大量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造成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沉淀,影響了資金使用價值。導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產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運作模式造成的基金結余?,F階段在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賬結合運作模式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基金主要用于職工個人門診費用,而統籌賬戶則主要用于住院和大病費用。但是由于個人賬戶的適用范圍相對較為狹窄,而個人賬戶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受到使用條件的限制,造成了個人賬戶基金中容易出現沉淀的問題。

第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管理嚴格造成的基金結余。在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運作過程中,由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醫患雙方的門診和住院費用控制非常嚴格,特別是在支付程序、支付標準方面要求較為嚴格,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結構、住院費用起伏線、大病醫療最高支付方面把關嚴格,造成了支付費用遠遠小于醫療費用收入,出現了大量的基金結余。

第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不高造成的基金結余。當前,我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層次仍然相對較低,統籌層次不高導致了醫療保險基金在籌集、支付和異地結算等方面還存在著較多的問題,不僅直接增加了基金管理成本,同時降低了基金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醫療保險基金結余問題。

四、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合理化水平的措施

第一,逐步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層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層次不高,是造成基金結余的重要原因,而統籌層次不高的原因就在于不同區域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存在較大差距。要解決這一問題,應該加快實現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在更大范圍內的跨區域銜接,盡可能地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促進醫?;鸾y籌層次的提高,通過統籌層次的提高,避免由于基金碎片化的管理造成基金過度結余的問題,并借助于更大范圍內的基金調劑管理,分散基金風險,進一步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構性失衡問題。

第二,實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額控制管理。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控制在合理水平范圍,可以探索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總額控制管理。實行總額控制管理,首先應該確保滿足醫療保險基金安全運行、個人負擔合理、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水平有所保障等基礎條件上實施。在具體的措施上,首先,應該科學合理地進行預算的分配,對于經過批準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在預留適當比例的風險準備金后,分配給各定點醫療機構。其次,注重加強對職工就醫行為的管控,特別是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保險預警管理,控制重復診療、超量用藥現象。最后,應該加強基金收支平衡管理,特別是通過預算、結算、清算等手段,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水平。通過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額管理,既可以有效遏制過度醫療、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的問題,同時也能夠有效提升醫保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并通過基金的規劃管理,控制基金過度結余問題。

第三,適度擴大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適用范圍。保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合理化水平,也應該提高個人賬戶適用范圍,在根源上減少基金結余問題。首先,應該逐步探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基金近親共享,可以探索用于職工本人和直系親屬,參保個人和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者是醫院的醫療費用均可用職工個人賬戶基金來付費,通過這種方式,進一步提高城鎮職工個人賬戶基金使用效率,緩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個人賬戶資金沉淀問題。其次,可以探索不斷擴大城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使用范圍,比如,可以探索允許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可用于自主購買商業健康保險、補償個人就醫時支付的醫療費用支出等,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第四,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預警管理。保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處于合理水平,關鍵還應該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行風險和運行效率之間實現平衡。這就要求在基金管理中,應該加強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結余的分析,特別是建立基金當期結余絕對數、當期結余率、累計結余絕對數、累計結余率等指標評價體系,合理地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人均繳費基數等,并制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措施,促進實現基金結余的合理化。

五、結語

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結余水平的合理化,應該注重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預警,探索實施醫療保險基金浮動費率,并逐步擴大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適用范圍,確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維持在合理水平。

(作者單位為山東省煙臺市長島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參考文獻

[1] 董黎明.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研究[J].現代經濟探討,2014(05).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文3

一、本辦法適用于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各用人單位、各定點醫療機構和各定點零售藥店之間結算參保人員的醫藥費用,不包括離休人員、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等的醫療費用。

二、參保人員購買藥品和門診醫療費用(包括一般門診、門診特殊病種、門診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急診和異地就診所發生的費用),應按實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結付;參保人員因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只按規定支付個人自付部分,其余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結算。參保人員應及時將醫療費用票據及有關附件交至用人單位,由單位將有效票據及有關附件匯總后,于次月10日前報送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具體程序如下:

(一)各單位應按照會計憑證裝訂要求,將本單位參保人員的醫藥費報銷憑證裝訂成冊。

(二)各用人單位按參保人員報銷的憑證匯總填報費用報銷單,將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報表項目分類匯總統計。報銷單只填申報數,一式四份,一份與憑證裝訂,兩份送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一份單位留存。

(三)參保單位將裝訂成冊的憑證及匯總的個人醫藥費報銷單按規定時間送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經辦機構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付手續。如有疑問,最遲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四)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直接受理參保人員個人報銷醫藥費票據。

三、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費用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和"保障職工基本醫療"的原則。統籌基金在試運行階段實行"總量控制、按月支付、按季結算、病種定額、抽查考核"的辦法。

(一)"總量控制"是指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當年預計收繳金額扣除劃入個人帳戶的金額后,其中的95%為結算住院醫療費用的預算總額(包括急診住院、門診特殊病種和異地就診等費用),5%為風險儲備基金。

(二)"按月支付"是指各定點醫療機構每月10日前將上月參保人員住院費用支付匯總表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經辦機構在接到報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付手續。如有疑問,最遲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各單位定點醫務所(室)定期將本單位參保人員在本醫務所(室)所發生的醫藥費匯總表報送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經辦機構在接到報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付手續。如有疑問,最遲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各定點醫療機構、醫務所(室)當月的醫療費用應符合基本醫療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支付范圍目錄的規定,并應注明參保人員自付的起付段標準費用、起付段標準以上個人按比例負擔的費用和統籌基金應支付給定點醫療機構的費用等。

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當月結付統籌基金費用包括支付給各定點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醫務所(室)的費用和各用人單位報銷的費用。各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的70%結算(不含個人承擔的費用)。

(三)"按季結算"是指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將統籌基金全年結算住院醫療費用的預算總額按季分解,在每季度末對本季度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進行分析處理。每季度前二個月的費用按70%結付,第三個月在支付現金報銷的費用后,將本季度可結付預算總額的余額與應支付給各定點醫療機構和企事業單位醫務所(室)的本季度醫療費用相對比,結合病種定額,如可結付余額較多,按實結算,余額部分轉入風險儲備金;如可結付余額較少,按比例結算給各定點醫療機構,差額部分由各定點醫療機構自行承擔。

(四)"病種定額"是指對一些常見病種規定一個費用定額。根據臨床實際情況,參照各醫院前二年的住院費用,結合醫療收費標準調整和與醫藥有關的物價變動等因素,由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制定一套常見病種定額表,并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按季結算時,超額不補,結余歸己。對臨床罕見病例,應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合理費用應按實結付。

(五)"抽查考核"是指在按季結算的同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專門人員對定點醫療機構送達的全部住院費用資料進行抽查審核,抽查比例不得少于30%,對于不符合考核標準的情況,應按比例予以核減。

各定點醫療機構經認可的門診分部季度醫療費用情況納入其總部考核范圍。

四、各定點零售藥店每月初將上月參保人員實際購買的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登記表送交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五、定點醫療機構應堅持"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的原則,進一步規范醫務人員的醫療服務行為;制定相關制度,明確分管領導,確定專(兼)職人員,加強內部管理,杜絕違規現象的發生。

定點醫療機構如發生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扣除相應的違規費用;性質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實施處罰。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文4

繳費年限作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和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繳費年限的含義是: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一、 退休人員適當繳費的理論基礎

1. 醫療保險實行現收現付制。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模式一般實行現收現付制,以橫向平衡為原則籌集資金,本期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僅僅滿足本期基金支出的需要,每年籌集的基金收入和當年的基金支出基本平衡,本期征收,本期使用,即用現在的錢看現在的病,不為以后年度的醫療保險支出儲備資金,是當年收支即期平衡的財務制度。

疾病風險不同于老年風險,老年風險是確定的,集中于職工退休之后,疾病風險隨時可能發生,無論在職還是退休階段。疾病的發生是隨機的,不容易預測的,任何年齡段都有疾病風險。醫療保險主要是對參保人患病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參保人會不會得病,得什么病,什么時間得病,得病后如何進行診斷和治療,疾病的預后和花費,都是很難確定的。醫療保險對于因疾病產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償也是短期的、經常性的,不像其他社會保險項目如養老保險是長期的,可預測的。通常認為,醫療保險是短期保險制度,建立在非壽險精算科學的基礎上。從基金安全性和制度的可持續性考慮,需要降低基金支付破產的風險,也要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適度結余。

同時,醫療保險的現收現付與養老保險的現收現付有所差異。從分配角度看,養老保險的現收現付制是代際分配制度,由在職這代人繳費,退休那代人消費的下一代人養上一代人的制度。而醫療保險的現收現付制度,不是代際撫養,而是運用大數法則,健康的參保人員幫助生病的參保人員,基金的原則是短期平衡。

2. 醫療保險遵循大數法則,是分散風險的機制。保險是風險分散的機制。生病接受醫學治療是概率事件,符合保險的理念,體現小概率事件靠保險分擔的機制來解決?;踞t療保險制度借用商業保險運行的原理,即大數法則,它集合眾多數同質風險,將少數人的意外損失分散于社會。同時,基本醫療保險作為社會保險,兼具保險性和社會性,核心是大數法則下的風險分擔、互助共濟。醫療保險制度的參保人通過繳納一定的醫療保險費,可以換取對不確定的疾病風險發生后的一定程度的經濟補償。通過在一定范圍內實現醫療保險基金的統籌調劑,均衡參保人的醫療費用負擔。

基本醫療保險的風險分擔機制,決定了該制度不是福利制度,也不是救助制度。參保者的疾病經濟風險,由一定統籌區域內的全部參保者共同分擔,利用所有參保人繳納的保費建立的醫?;穑瑢ι贁翟馐芤蚣膊≡斐舍t療費用損失的被保人提供補償。參保人越多,損失被分得越小,每個人的損失分擔即保費越少,所累積的保險金額也就越大。通過風險分散機制,使健康狀況良好的參保人對健康狀況較差的人進行了補貼,體現了社會保障的再分配功能。

3. 醫療保險一定程度上強調權利與義務對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作為社會保險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強調權利與義務的對應。制度設計之初,該制度是與就業相關聯的,它保障的對象享受醫療保險權益的資格和保障的水平,直接或間接的與參保者的工資水平、工齡長短等因素相聯系。參保人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對該制度供款的多寡。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能分攤參保人的疾病風險,無論勞動者在職或退休,生病后都能即時、隨時獲得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償。根據保險原則強調的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參加了某種保險,履行了該保險的繳費義務,就擁有享受該保險待遇的權利。

4. 社會保險具有法定強制性,不能選擇退出。社會醫療保險利用強制性限制人們自由選擇參保的權利來消除逆向選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參保和籌集基金,它的法定強制性能排除部分消費者“自我保險”的短視行為,還因要求高風險人群和低風險人群都必須參保,從而很好地克服了商業醫療保險市場上的逆選擇和風險選擇問題,實現了疾病風險在不同人群間的分散。

強制參保表意味著沒有退出機制。法律規定在職時必須繳費,沒有退出權利,一旦退出不再繳費就不享受待遇。《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就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項目、對象、內容、形式、應盡的義務、享受標準及運作程序等進行明確規定,并要求符合條件者必須參加。只有強制的社會保險制度才能做到應保盡保,當社會成員發生某種風險時才能受到保護;同時強制保險也有利于社會保險稅費的有效征集,對制度的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雖然強制性是對個人選擇自由的一種限制,但好的制度設計能促進公平與效率,有利于整體上更好的實現公民健康權利。

二、 退休人員適當繳費的現實意義

1. 制度可持續發展和基金自我平衡的要求??沙掷m發展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不僅需要滿足當代人的醫療需求,而且不能損害下一代人滿足醫療需求的權益,確保下一代人的權利不受當代人侵犯,實現制度可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踞t療保險基金追求自我收支平衡,待遇水平由基金的支付能力決定。但基金平衡的“度”需要被公眾認可和接受,確保能實現對參保人的權益承諾,同時能對風險的出現和防范有預見性。

在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提高、人口老齡化、醫療產業新藥新技術快速發展、疾病譜改變的眾多挑戰面前,醫療費用快速上漲是不爭的事實,醫療保險基金面臨巨大的支付壓力,無限的健康需求無法被有限的醫療資源滿足,且矛盾會越來越突出。近10年的數據顯示,中國衛生費用增長每年約到14.2%左右,但醫療需求的剛性導致壓縮醫療費用總量很有難度,于是醫療支出的壓力越來越大,醫?;鸾Y余率將出現一個加速下降的過程,基金高結余即將成為過去,基本醫療保險結余基金將成為社會的稀缺資源。數據顯示老年人口的健康支出是全部人口平均數的大約3倍。有研究表明,在醫療費用快速上漲以及人口老齡化加劇的雙重壓力下,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將逐漸出現較大債務。若仍然堅持退休年齡不變、退休職工不繳費的現狀,必然面臨醫療保險“系統老齡化”。為維持醫保基金平衡,可采取相應提高繳費率,延長退休年齡,實行老年人繳費等措施。

2. 增進制度的公平性,緩解代際矛盾?;踞t療保險屬于社會保險,這意味著該制度不是政府承擔無限責任的全民福利,參保人必須履行一定的繳費義務,才能擁有醫療保障的權利,權利和義務的基本對等也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能夠持續穩定運行的基礎之一?;踞t療保險制度作為國家社會保障政策的重要組成,從制度公平性角度看,一是體現在待遇享受資格的公平性上,即確保所有的參保者都具有平等享受醫療保障的資格;二是體現在籌資環節的公平性上,籌資環節的不公平也會給制度帶來瑕疵?;I資環節中,作為社會保險的參保者,部分被保險人繳費不足,會同時影響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繳費不足的參保者與依法履行繳費義務的參保者享受相同的醫療保險待遇,占用了他們的資源,造成了同代參保者間的不公平,即橫向不公平;而繳費不足的參保者導致基金籌資減少,引起基金支付能力不足,這會影響統籌基金的長期平衡和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引發對下一代參保者的不公平,即縱向不公平。

退休不繳費政策,使得在職一代成為醫療保障籌資的主要對象和費用的主要承擔者,退休一代則是享有者,但老年群體規模龐大,很多地方占到參保人數的1/3左右,而他們花費的醫療保險基金卻占到一半以上。為了更好的明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參保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更好的保證制度的公平性,公平起見,老人應量力而行,以便平衡在職一代的負擔。

3. 有利于解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跨統籌地區的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參保人因地域流動導致的異地就醫問題,實質上是醫療服務和醫保服務的異地轉移,而不同醫療保險制度間的保險關系跨統籌地區接續困難,已經成為制度瓶頸?;踞t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關鍵是繳費年限的接續,而現行制度并沒有在這方面做出統一規定,各統籌地區對于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繳費率、繳費年限、待遇標準等規定多種多樣,國家也無統一的指導意見??缃y籌區域流動的勞動者,其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不能簡單的合并計算或折算,導致很難有效銜接,給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造成困難,使得勞動者的基本醫療保險權益,尤其是退休后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受到一定損失。因此,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在破除戶籍限制和城鄉分割的基礎上,跟隨勞動關系轉移而轉移,才能實現權益累計、待遇分擔、終身保障。統籌區域間特別是不同省之間需要銜接好服務接口;中央政府統籌規劃,明晰流入地與流出地間各自的權利義務,建立調劑金機制和協商監管機制,探索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及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三、 關于退休人員適當繳費的政策建議

1. 設置最低繳費年限。若退休人員終身繳費短期不能實現,設置一個全國統一的最低繳費年限則是權宜之計。最低繳費年限不是一個退出機制,并不意味著在職時繳夠一定年限就可以停止繳費而等待退休后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職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必須遵循的義務。若退休時仍未繳夠年限,則退休后也應繳費。最低繳費年限是作為社會保險待遇享受的資格條件的約束機制,確保參保人員有足夠的繳費年限,是計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要維持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根據現收現付制的特點,就需要確保參保者與待遇享受者保持適當的比例,且參保者的繳費水平與待遇享受者的待遇水平要達成平衡。影響醫療保險基金籌資的直接因素有: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繳費年限,以及在職退休人員比例。因為繳費基數與繳費費率在同一統籌地區是相同的,這意味著最低繳費年限這個指標具有重要作用了。最低繳費年限設置的長短與統籌地區的醫療保險費率有密切關系。同一統籌地區內,若醫療保險費率較低,基金收入較少,則需設置較長的最低繳費年限,相反則最低繳費年限可設置較短。最低繳費年限的設置還需綜合考慮如下因素:一是統籌區域內參保人員中退休人員所占比例及變化趨勢;二是參保者中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支出情況及變化趨勢;三是平均期望壽命變化趨勢;四是單位和個人經濟承受能力如何等。一旦設置了最低繳費年限,就可以更好的明確在職參保者繳費時間長短的預期,以及繳費人數和籌資總額,能更準確的測算和控制醫療保險基金的長期平衡。

最低繳費年限設置的初衷是增進社會保險公平性,使參保人權利和義務基本對應,彌補現行籌資機制的缺陷。醫療保險基金能否平衡的關鍵還是在于繳費水平與待遇水平的均衡,這也是最低繳費年限能發揮作用的基礎。最低繳費年限的設置只能一定程度改善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狀況,但并不是維持基金收支短期平衡與長期平衡的主要辦法,基金的長期平衡需要完善籌資與補償環節的政策。

2. 對退休老人設計門診統籌,更方便的滿足老齡人口的就醫需求。現行醫療保險制度的實踐中,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費用分擔方式。個人賬戶的設置有以兩江(江蘇鎮江、江西九江)為代表的“通道式”和大部分城市起步階段采用的“板塊式”兩種模式。目前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模式主要是采取板塊式?!鞍鍓K式”中個人賬戶主要用于支付門診費用,統籌基金主要支付住院費用,同時規定某些慢性病病種可由統籌基金支付一定比例?!鞍鍓K式”的支付模式,為減少統籌基金的支出,門診費用主要由個人負擔,參保者患病后經濟負擔較重。且該模式重在保大不保小,存在誘導住院需求的道德風險,占用原本緊張的醫療資源。“通道式”中醫療費用首先由個人賬戶支付,無論大病小病、門診或住院,在個人賬戶支付完后,參保人需要先支付年工資的一定比例,仍有超出部分的醫療費用就進入社會統籌,由社會統籌醫療基金負擔大部分比例,個人負擔小部分。該模式受詬病的地方主要在于刺激了醫療服務過度利用,造成了統籌基金的嚴重超支。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文5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代際交疊模型;基金平衡

中圖分類號:C931.7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5.52 文章編號:1672-3309(2013)05-122-02

一、研究背景

中國的人口老齡化,主要是由于因計劃生育政策等原因而造成的生育率持續下降,以及與生活及醫療水平提高而緊密相關的人均壽命延長的共同結果。目前,中國社會的人口年齡結構正在逐步向高齡老年化發展。2000年,我國的老年撫養比只有9.9%,而2009年已增加到11.6%。人口老齡化對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帶來的壓力和挑戰將越來越嚴峻,其中對于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平衡與制度的持續性也帶來了嚴重影響。本文將通過建立一個兩期代際交疊模型對此加以說明。

二、人口老齡化對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的影響—代際交疊模型

假定將個體生命劃分為兩期,在第一期內工作,獲得勞動收入并交納工資的一定比例作為醫療保險費,而且所有繳納的費用都進入醫療保險基金統籌賬戶;在第二期,該個體則進入退休狀態,在生病時可以獲得由醫療保險基金提供的醫療保險金。假設出生于t期的勞動人口為Lt,其每個人的工資收入為wt,其中用于醫療消費的部分是?滓wt。每個人按照其醫療消費的比例?茲繳納醫療保險費(由于醫療保險政策在一定時期內具有連貫性,假定此為固定的值),則t期的每個勞動人口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為?茲*?滓wt。而當t期出生的人口進入t+1期時,每個人可以領取的醫療保險金為ft+1。據此,我們可以得出t期的統籌基金收入為Lt*?茲*?滓wt,統籌基金支出為Lt-1*ft,則 期當期結余為:

Nt=Lt*?茲*?滓wt-Lt-1*ft(1)

假定t期期初的累計結余為Vt,則t+1期初的累計結余即為:

Vt+1=(1+rt)*Vt+Nt(2)

則t+1期的統籌基金總額為:Nt+1*?茲*?滓wt+1+Vt+1。

由于t+1期的醫療保險基金主要是由t期出生的人口領取,我們假定其人均份額為kt,則可以得出等式:

Lt*kt=Lt+1*?茲*?滓wt+1+Vt+1(3)

將其進行變形,可以化為:

Lt*kt=Lt+1*?茲*?滓wt+1+(1+rt)*Vt+Nt(4)

由于(1+rt)*Vt+Nt為t期期末基金余額,又可以寫為Lt-1kt-1+Lt-1ft,將該式進一步變形可以得出:

Lt*kt=Lt+1*?茲*?滓wt+1+Lt-1kt-1-Lt-1ft(5)

假定Lt-1/Lf=1+nt,即t期的人口增長率為nt,等式變化為:

kt=(1+nt)*?茲*?滓wt+1+■(6)

依據式(6),可以看出t期出生的人口人均所擁有的醫療保險基金的份額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1+nt)*?茲*?滓wt+1,為t+1期人口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貢獻的,另一部分為■,為t期累計剩余所貢獻的。

對該式求導,我們得出:

■=■(7)

根據宏觀經濟學中關于穩態和動態的觀念,則當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處于穩定狀態時滿足kt=kt-1。相應的, 當nt>U時,存在統籌基金的儲蓄軌跡可能存在穩定的路徑;而當nt

我們根據式(6)進一步推導:

ft=kt-1-(1+nt-1)*kt+(1+nt)(1+nt-1)?茲*?滓wt+1(8)

下面我們來建立這個模型所需要滿足的條件:

假設t期出生個人在年輕時的醫療花費為e't,年老時的醫療花費為et+1,建立一個人的一生醫療消費預算約束:

eyt+■=(1-?茲)*?滓*wt-■(9)

相應的,我們可以得出個體的醫療保障效用函數為:

Ut=U(eyt)+U■=U(eyt)+■U(e0t+1)(10)

即t期出生個人獲得的醫療消費的效用是由其在t期和t+1期分別消費的醫療消費效用之和決定。式中的?姿為時間偏好系數,是指個人愿意依此以未來消費代替個人消費的比例。利用In函數對該式進行改寫,得出:Ut=Ineyt+■In(e0t+1),則我們可以推導出個人醫療消費效用最大化的滿足條件:

■+■*■(11)

下面,我們考慮整個資本市場的均衡:

Lt+1Ct+1=Lt[(1+?茲?滓)wt-eyt]+Lt+1kt+1(12)

等式左邊為t+1期期初的社會資本總量,Ct+1為t+1期初的資本勞動比;等式右邊第一部分為出生在t期的勞動人口儲蓄總和(假定只存在醫療消費),第二部分為t+1期期初的醫療保險基金總額。將等式兩邊同除以Lt+1,可以得出:

Ct+1=■[(1-?茲?滓)wt-eyt]+kt+1(13)

假定資本與勞動力市場均為完全競爭市場,則工資的均衡價格為勞動的邊際產量,利率的價格為資本的邊際產量,所以有:

rt=f'(ct)

wt=f(ct)-ct*f'(ct)(14)

另外,我們還認為政府存在一個社會效用函數,假定政府的時間偏好率為R,則根據修正黃金率,需要滿足1+r=(1+R)(1+n)。政府的政策目標是找到一個最優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即最優的醫療保險基金征收率與醫療保險基金組合,以便最終達到修正黃金率。

那么我們根據之前關于醫?;鸬拇H模型和限定條件的推理建立方程組:

ft=kt-1-(1+nt-1)kt+(1+nt-1)(1+nt)*?茲*?滓wteyt+■=(1-?茲)*?滓*wt-■■-■*■=0Ct+1=■[(1-?茲?滓)wt-eyt]+kt+11+r=(1+R)(1+n)

根據該方程組求解最優的醫療保障體系解,去掉方程組里所有關于時間的下標,求解次方程組得到k的方程:

k=1-■*

c-■-■?滓w+■(14)

三、結論

根據此公式,我們可以看出,在社會醫療保障體系模型(14)中,當保險征收率?茲?滓較大時,穩定的醫療保險基金人均份額也較大,所累積的醫療保險基金也相應較大,這主要是保險基金增加的一部分是來自于醫療保險費的收取,模型結論是與實際相符的。當?茲給定時,當人口自然增長率較低時,會帶來人均醫療保險基金份額下行的壓力,從而偏離最優化的水平。這主要是由于人口增長率較低,人口開始老齡化之后,繳納醫療保險費用的勞動人口會相應減少。為了滿足現有人口結構和未來老年人口的醫療需求,我們就需要維持至少不變的人均醫療保險基金份額,以及更多的醫療保險基金累計以維持現有的醫療保障水平。

而事實也正是如此,由于隨著人口老齡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制度內在職人員也不斷老齡化而轉變為退休人口,不斷進入醫保覆蓋人群的新進青年在職員工則由于計劃生育政策以來持續下降的生育率人數是相對減少的,因此制度內的在職退休比將會不斷提高。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籌資模式所能承受的在職退休比是存在最高限度的,制度內生產性勞動人口負擔自身和退休人口共同的醫療費用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僅如此,老齡人口還是醫療保險費用的主要支出群體。據衛生部統計,2008年65歲以上人口的兩周患病率為465.9%,住院率為153.2%,而全體人口的兩周患病率為188.6%,住院率為68.4%。而在病種分布上,老年人口患慢性病(多為腫瘤、心腦血管病、糖尿病、抑郁癥、精神病等,特征為醫療服務要求高,費用多)的比率為71.4%,42%的老人患有兩種以上疾病。2009年,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的在職人員為16401.5萬,退休人員為5526.7萬,然而占總參保人數約1/4的退休人員卻用去了住院統籌基金部分的60%。伴隨著參保人群中老齡人口的增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用于老年人的費用將會大幅度上升,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風險加大。因此,如模型所示,如何應對人口老齡化背景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制度的可持續性已經是刻不容緩的問題。

參考文獻:

[1] Takashi Oshio. Social Security and Trust Fund Management[J]. Working Paper foe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2004.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文6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五大精神為指針,按照國務院國發「199844號文件要求,緊密結合我省經濟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障廣大職工身體健康和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二、任務和原則

1999年要在全省基本完成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任務。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我省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建立醫患雙方有效的制約監督機制,實現醫藥資源的科學合理使用。

三、基本內容

(一)覆蓋范圍。我省轄區內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一年以上的人員也要逐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鄉鎮企業及其職工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各地自定。

(二)統籌層次和屬地化管理?;踞t療保險原則上以地級行政區(包括地、市)為統籌單位,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以下簡稱統籌地區)。根據我省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實行地市與縣(市)級統籌并存的形式。具備條件的地市,都要實行地市級統籌;暫不具備條件的,可先實行縣(市)級統籌,待條件成熟后逐步向地市級統籌過渡。各地具體采取哪種統籌層次,由各行署、市政府按實際情況決定。

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參加所在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當地的統一政策和標準,享受當地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鐵路、電力等系統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屬地化管理的同時,對系統中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要以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

以油田、煤礦建市的城市,可以按照“統一政策、分別管理,逐步過渡”的辦法,由當地政府與企業共同研究確定屬地化管理的過渡方式,但要在3年內實行統一的屬地化管理。

農墾、森工系統可按系統實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

在哈爾濱市的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的醫療保險,與哈爾濱市同步進行,由省勞動保障部門單獨管理。

(三)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率?;踞t療保險費由參加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的6%左右。各統籌地區按實際測算確定當地的具體繳費率,實際測算在6%以內的,按實際數確定;測算高于6%的一般按照6%控制,確需超過6%的,要由上級勞動、財政部門嚴格審批。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的發展,職工收入的增加,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率可做相應的調整,但要報上級勞動、財政部門審批。

職工本人工資收入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其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均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

(四)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踞t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記入個人賬戶的基金構成。

統籌基金從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總額中提取7%左右組成。

個人賬戶由兩部分組成:1、職工個人繳納的本人工資收入的2%。2、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30%左右應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用人單位繳費劃入個人賬戶的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賬戶的支付范圍、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

(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要制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的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分別管理,不得互相擠占。

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可以按照門診和住院劃分,發生醫療費的數額劃分,病種劃分;也可以將3種方式結合劃分。具體方式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但不得提取現金,超支自理。職工本人因工作調動,其個人賬戶應隨之一并劃轉,繼續使用。

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一般為統籌地區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的10%左右。采取按門診和住院劃分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一般以一次性住院核算,對當年多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應逐次降低。統籌基金的年最高支付限額一般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以及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基本平衡”和“引導不同醫療需求,合理利用醫療資源”的原則確定。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不得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應通過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大病救助基金或參加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

(六)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與監督。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監督檢查、罰則執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9號令)。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顚S茫坏脭D占挪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事業經費不得從基金中提取,由同級財政預算解決。

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支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議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確?;鸬陌踩\營。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銀行計息辦法,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當年籌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利息收入納入基金。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定期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統籌地區應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

(七)有關人員的醫療待遇。離休人員、老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離休人員、老的醫療管理辦法,由省勞動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賬管理。醫療費支出不足部分,由當地政府幫助解決。

退休人員(含符合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退職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對退休人員要建立個人賬戶,一般以本人養老金為基數,按不低于職工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繳費劃入個人賬戶部分的比例之和,由單位繳費劃入。統籌基金中退休人員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也要給予適當照顧。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具體辦法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職工因工(公)傷、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已經實行工傷、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按工傷、生育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尚未實行工傷、生育保險的地區,仍按原規定由原資金渠道解決。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學生的醫療經費。仍按原辦法執行。

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由破產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有關規定,優先償付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再為退休人員繳足10年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八)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制度。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14號)、《關于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16號)的有關規定,省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衛生、藥品監督等有關部門制定全省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辦法細則。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部門要對醫療機構和藥店進行定點資格審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與其簽訂定點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在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時,要本著中西醫并舉,基層、專科和綜合醫療機構兼顧,方便職工就醫的原則,引進競爭機制,職工可選擇若干個定點醫療機構(包括符合條件具備審定資格的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就醫、購藥,也可持處方到若干定點藥店購藥。

(九)逐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大病救助基金,參加商業醫療保險。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業職工現有的醫療消費水平,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允許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其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列支的部分,經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補充醫療保險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

為了解決患大病、重病超過封頂線以上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各統籌地區應在實行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建立大病救助基金,也可以參加商業醫療保險。

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大病救助基金的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部門另行制定。

四、工作步驟

我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從1999年初開始啟動,1999年底基本完成。具體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制定《黑龍江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總體規劃》,完成各項基礎工作。召開會議部署全省醫改工作。各統籌地區按照國家省的部署,認真開展調查測算和主要政策的研究工作。

第二階段理順健全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領導和工作機構。各統籌地區根據國務院國發「199844號文件和本規劃精神,精心組織,科學論證,立足當地,基本完成實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第三階段各地市級統籌區的實施方案經當地政府審定、省勞動保障部門復審后,報省政府審批;縣(市)級統籌區的實施方案經當地政府審定,上級勞動部門復審后,報行署、市政府審批。

第四階段全省各統籌地區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工作基本完成。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省政府成立黑龍江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王先民任組長,副省長王東華、王佐書任副組長,省直有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下設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辦公室(設在省勞動廳)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辦公室(設在省衛生廳)。

省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地、市、縣勞動保障部門負責本地區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工作。

各級計劃、經貿、體改、財政、衛生、醫藥、物價、審計等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密切配合,以確保全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穩步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政策性強,涉及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一定要周密部署,扎實工作,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穩步推進。要堅持以點帶面的工作方法,選擇幾個有代表性的地市縣,先行一步,率先突破,發揮示范作用,帶動其它地區整體推進。

(二)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體制配套改革。在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同時,必須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制度,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水平;加強醫療機構和藥店的內部管理,規范醫藥服務行為,減員增效,降低醫藥成本,同步提高醫療技術勞務價格和其它醫療收費,降低藥品收入占醫療總收入的比重;提高醫藥服務人員的素質和服務質量;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省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辦公室要制定全省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

(三)制定好各項配套政策。由省勞動保障部門牽頭,衛生、財政、醫藥等有關部門參加,科學合理地制定職工基本醫療服務范圍、標準,醫藥費用結算,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及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資格審定等辦法。各級財政部門要對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經辦機構的事業經費、計算機網絡建設資金給予必要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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