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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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文1

關鍵詞:新農保;老齡化;武鳴縣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07-0076-02

一、我國農村居民養老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一)當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的現狀

在目前的經濟形態下,我國農村除了少數發達地區之外,絕大部分地區的基本養老模式還是家庭養老,輔以社會救助供養。這種狀況基本反映了我國農村目前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

(二)我國老農保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歷了曲折的發展過程,取得了一定成績:它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正式的專門針對農民的社會保險制度,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使參保農民可以更好地安排生產和投入,有能力承擔更多生產風險;有利于促進農村規模經營和剩余勞動力向城市流動,加速城市化進程;此外,還促進了計劃生育政策的順利實施。

1.覆蓋范圍小,保障水平低?!痘痉桨浮芬幎?,農民交納保險費時,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2-20元/月10個檔次進行選擇,但大多數地區農民投保時都選擇了2元/月的最低投保檔次。若不考慮通貨膨脹等因素,按照1992年12.8%的利率計算,農民在繳費10年后開始領取養老金,每月只能領取4.7元,15年后每月才可以領取9.9元,保障水平很低[1]。

2.地區差異大,發展不平衡。由于我國經濟發展的區域差異、經濟結構差異、農業人群經濟實力差異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在實踐中也呈現很大差異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只鼓勵具備投保條件的農戶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所以目前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大多是較發達的農村地區,參保人也多為富裕農民,他們基本不存在養老難題,而那些真正面臨養老難題的不發達農村地區的貧困農民卻無力投保,這種“嫌貧愛富”現象是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死結。

3.特殊群體的社會養老困難重重。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出現了農民工和失地農民這樣的特殊群體。中國現有9900萬農民工跨區域轉移就業,有1.36億鄉鎮企業職工非農就業,合計約有2億多人。目前,政策上已將農民工的養老保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并允許農民工退休前一次性支付其個人賬戶的個人繳費部分。由于這種支付沒有統籌部分,支付數額較少,加之農民工多從事于非正規部門或崗位,或者在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流動性較高,很難有效實行,所以2億多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基本上處于空白狀態;我國目前約有4000多萬失地農民,失去土地后農民轉為城鎮戶口,總之,農民工和失地農民面臨同樣困境,都成為無法市民化的城市“邊緣人”[1]。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的推廣工作

(一)新農保實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為了改變傳統家庭養老和老農保帶來的農民養老困境,必須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它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二)廣西武鳴縣新農保試點開展情況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稱為“新農保”,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其中中央財政將對地方進行補助,并且會直接補貼到農民頭上。我國早在1986年就開始了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探索,現推行的新農保是在之前老農保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較之以往,第一,在籌資結構上,改變了過去自我儲蓄模式,明確了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投入,將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的籌資機制。第二,在支付結構上,摒棄以往單純依賴個人賬戶的做法,采用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由中央財政保證最低限度的基礎養老金,地方財政對農民繳費的補貼納入其個人賬戶,目前國家最低限度基礎養老金為55元/人/月,地方財政以當地實際情況對其補貼。

本文于2010年7月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武鳴縣羅波鎮布凌村對全村44戶農戶共67個小家庭106位六十歲以上老人進行入戶調查,共進行訪談調查118份,整理有效調查記錄97份。從武鳴縣實際情況分析,羅波鎮為武鳴縣第二大鎮、武鳴縣的農業大鎮,農民人均收入水平位于前列,高齡老年人所占比例較高。全鎮總人口100221人,其中城鎮人口30000人,農村人口70221人。布凌村是羅波鎮人口較多、農業經濟較發達的自然村,各項評價指標處于全鎮中上水平。全村的人口年齡結構見表一:

被調查農村老年人的整體基本情況如下:全村60歲以上老人的平均年齡為67.9歲;從事農業生產的平均年限為58.8年;人均年收入為963元;60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百分比為22.22%。

武鳴鎮政府規定:第一,對年滿60周歲以上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戶籍老人,按地方政府規定需要其在本縣農村戶籍年滿16周歲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參加新農保,才可享受國家和縣政府每月發放的60元基礎養老金。第二,對農村重度殘疾人、農村五保戶、農村低保對象的農村居民采取補助的方式鼓勵其參加新農保,具體為按100元繳費檔次,參保戶繳費50元/年,其余由政府給予補助。第三,武鳴縣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武鳴縣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對農村認真實行貫徹計劃生育的家庭參加新農保的采取補助的方式鼓勵其參保。具體為按100元繳費檔次,參保戶繳費50元/年,其余由政府給予補助。經過以上措施的認真執行,從表二中我們可以看出本文調查的武鳴縣羅波鎮和武鳴縣全縣新農保的實施情況:

(三)新農保在試點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則以表一的布凌村為例,新農保一實行,有22%的人可以直接領取養老金,當然前提是子女必須參保,而剩下的80%人中,計劃生育家庭和特殊困難家庭只需交最低額度的一半,也就是50元,這部分人大概是百分之十幾,然后剩下的60%,也并不一定參保,或者繳費不滿十五年,所以,從此看出,新農保的試點有諸多問題,最突出的是對于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除此之外,本文通過對武鳴縣羅波鎮農戶的調查了解,發現新農保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還有:

1.農戶對政策了解不足,有24.8%的農戶表示了解相關政策,56.26%的農戶表示了解一些,18.94%的農戶表示不理解。這反映了大多數農民對新農保制度的了解還停留在一般了解的層面上,同時也反映了政府有關部門對新農保政策的宣傳工作還有待提高。

2.農戶對政府工作手段和方法表示不能理解和接受。以60歲以上老人能否領取待遇與其子女是否參保相掛鉤為例,有18%的農戶表示不理解也不愿意接受這樣的規定;71.65%的農戶表示不理解但勉強接受并按規定參保;6.09%的農戶對政府工作表示理解并按規定參保;4.26%的農戶表示無所謂。由此可以反映政府有關部門在實行相關政策時與農戶缺乏溝通,導致政府與群眾關系不和諧。

3.一些地方存在參保登記與繳費和建檔管理不同步等問題。有的鎮一半以上的參保人員只登記未繳費,登記參保的農民最終能否實際繳費參保還存在變數。

三、新農保制度試點及全面推廣實行的對策建議

(一)加大宣傳,使農民理解并接受新農保

領導重視、認識到位是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首要條件。試點地區將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作為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進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從試點情況來看,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民對于新農保還認識理解不清,不愿參?;蛘邲]錢參保的現象大量存在,所以當地政府應該加大宣傳力度。

(二)解決地方政府財政支付能力不足的問題

穩定的政策和資金支持是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條件。試點地區從實際出發,利用現有各種支農政策,以多種方式建立了政府投入機制:一是以繳費補貼、老人直補、基金貼息、待遇調整等多種方式建立農民參保補貼制度。二是探索以財政貼息、稅收優惠等方式鼓勵龍頭企業、合作組織資助農民參加農保。

(三)能保證新農保能堅持實行并達到預期效果的綜合建議

新農保能否堅持實行下去并達到預期效果,關鍵在于這項政策是否適合中國的農村國情,從老農保失敗經驗和新農保的試點經驗來看,政策是對的,基本適應了國情,但是在實施過程中仍有許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綜合如下:首先,還是要縣鎮政府和村干部重視并認真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其次,國家必須加大對新農保的資金投入,以緩解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再次,應使農民群眾真正了解,理解并接受新農保政策,使農民群眾從中得到實惠,這才能激發他們的參保熱情,并堅持實施下去。

參考文獻:

[1]當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現狀與路徑分析[EB/OL].

http://,2009-08-05.

[2]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現存問題及原因分析[EB/OL].

http://,2009-02-26.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文2

關鍵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制度

中圖分類號:F840.6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35441(2011)02-0079-03

根據國務院的《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09年河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開始試點,并積極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新農保制度。截至2010年底,河北省共有37個縣開展了新農保試點,并取得了顯著的成績。2010年河北省新農保適齡人口N905萬人,實際參加人數為840.3萬人,參保率達到了92.9%,繳納保費19億元;年滿60周歲的參保人數為179.5萬人,實際領取養老金9.78億元,這對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為了掌握新農保實施的基本情況,并深入分析相關問題,推動河北省新農保工作全面開展,我們對河北省涿州市的新農保情況進行了跟蹤調研。

一、河北省涿州市新農保試點的基本情況

涿州市新農保的總體情況是:截至2010年底,涿州市新農保的參保人數為24.1萬人,參保率達到93.2%,繳納保費6097萬元;年滿60歲,符合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數為5.1萬人,領取養老金的數額為3735萬元。養老金主要來源:個人繳費6097萬元,中央財政補貼3541萬元,省財政補貼371萬元,縣財政補貼290萬元。

該項調研通過對247位農民進行問卷調查與深入訪談(共發放問卷260份,其中有效問卷247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95%),了解農民對新農保的認知情況、投保意愿、繳費金額、年齡分布等情況。

1.農民對新農保政策的了解情況。調查結果顯示,有6.5%的農民對什么是新農保完全不知道,其他農民大多一知半解,只有12%的農民非常清楚相關制度規定和具體操作方法。總體來講,農民對新農保政策還不夠了解,還停留在一個極為抽象的層次上。

2.農民對新農保投保意愿。在農民是否愿意參加新農保這個問題上,在被調查農民中,“愿意參加”的比重占94%,而“不愿意參加”的占4%,回答“看看情況再說”的占2%。對不愿意參加新農保的農民進行深入訪談,結果顯示,農民不愿意參加新農保的原因主要包括:不知道有這項政策(占13.7%);對“新農?!边€不夠了解(占30.4%);家庭收入較低,承擔不起(占23.9%);對新農保的保障程度持懷疑態度(占19.2%);對新農保的持續運行明顯缺乏信心(占12.8%)。分析其中的原因,我們認為,這和以前的老農保政策沒有給他們帶來增值的回報有關,所以部分農民對當前的新農保政策持懷疑或觀望態度。

3.參保農民選擇繳費金額的情況。從表2的數據可以看出,選擇繳100元的人最多,比重多達89.2%。由此可見,大多數農民愿意選擇低檔次繳費標準,對較高檔次缺乏興趣,原因是制度設計中的多繳多得機制體現不足。

4.參保農民的年齡分布情況。從表3的數據可以看出,45~59歲的人參保最多,比重占到34.8%,參保積極性較高。而16~44歲的農民參保率相對較低,主要是因為他們目前正是家庭的經濟支柱,特別在意眼前的支出,缺乏長遠的打算。說明盡管農民對新農保政策有較大的認同,但還缺乏正確的觀念。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宣傳不到位,致使農民對新農保缺乏足夠了解。據調查,導致農民沒有參加新農保的原因主要是宣傳不到位,缺乏對政策的了解,或者缺乏對“新農?!钡男湃味?。宣傳不到位包括各種原因,其中新農保代辦人員水平參差不齊是一個重要原因,他們對新農保的基本模式、覆蓋范圍、資金的籌集、基金的管理和待遇計發、領取等基本方面領悟都比較透徹,但是對一些新農保開展中存在較大爭議的地方解釋不到位,比如,年滿60歲老人不用繳費而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問題、關于喪葬費用的問題、具體養老金領取額度等問題解釋不清。

2.基礎養老金標準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偏低。按照國務院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中的規定,年滿60周歲的農民不用繳費,可以每人每月領取55元的基礎養老金,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河北省雖然按地理位置屬于東部地區,但經濟還不夠發達,因此在落實國家新農保政策時,主要依靠中央補貼,地方政府只能拿出數量有限的財政補貼來增加養老金的數額。而60歲以上的老人,僅靠中央財政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計發,這連最起碼的溫飽問題都解決不了。按照國務院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的規定,“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蓄額除以139”。以一個45歲參保農民為例,他需要繳費15年,假如他選擇最高繳費檔次500元,15年個人累計繳費7500元,地方政府財政補貼每年30元,15年共計450元,60歲以后每月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為:(自己繳費500元x15年+地方政府補貼30元×15年+利息200元)÷139=59元,再加上國家發的55元基礎養老金,此人60歲以后每月可以領取114元。而河北省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河北省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為3845元,即每月約為320元。相比之下,我們可以看出差距之大,即使選擇最高檔次繳費標準,農民都無法滿足養老的生活消費需求,更無法抵御通貨膨脹對其生活的影響。

3.政策規定有違初衷,致使部分農民不能正常參保。《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的適齡農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必須參保繳費。這一規定的初衷是良好的,為了保證那些年滿60周歲的老人在新農保政策實施之初就可以享受到養老保險的保障,但是這一待遇的享受條件限制了那些孤寡老人、子女眾多但存在養老分歧的60周歲老人,不能正常領取養老金。

4.缺乏激勵機制,致使投保中出現“冷”、“熱”兩極化現象。45~60歲中老年參保積極性非常高,主要是因為這一個年齡段的農民正面臨著養老問題,而日,通過15年的繳費或者不足15年的補繳,到60歲便可直接享受到養老保險的保障,呈現出熱的一面。而16~44歲的青壯年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存在較為嚴重的觀望思想,呈現出冷的一面。分析其中原因,除16~44歲的農民認為現在購買養老保險過早,缺乏長遠打算外,更重要的是政策本身的激勵機制不

夠合理。一方面,從目前的參保繳費檔次來看,一般為每年每人繳費100~500元五個不同的檔次,對于參保者地方政府每人每年給予30元補貼,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政府的補貼相應提高5元。農民認為,如果選擇500元的繳費檔次,比100元的繳費檔次僅多20元的政府補貼,除此之外就是賺點利息而已,這根本無法調動參保農民選擇較高繳費標準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從超過15年的繳費期限看,每超過一年,每月的補貼會增加0.5元,一年才增加6元,激勵作用太小,這是導致16―45歲農民參保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三、對策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對新農保政策的認識水平。一項新的惠農政策從實施到推廣,廣大適齡農民從不了解到了解,從了解到參保,這是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要順利實現我國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農民的全覆蓋這樣一個目標,除了對新農保政策不斷完善外,加強新農保的宣傳和推廣必不可少。第一批、第二批試點開展的情況和農民的反響程度,將成為政策能否長久實施的決定因素。因此新農保試點的地方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必須加大宣傳力度,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采取多種形式如懸掛橫幅、刷寫標語,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流動宣傳車等,進行政策宣傳和發動,形成一種良好的宣傳氛圍。同時還應該成立新農保實施工作小組,對新農保代辦人員加強培訓,先讓他們吃透新農保的惠農政策,這樣才能深入田間地頭和每一戶家庭,把政策講透、講明,幫助農民排除疑惑、堅定信心、積極參保,而且使新農保的惠農政策口碑相傳。

2.加大財政支出,提高養老金補貼標準?,F階段中央財政給60歲以上農民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標準過低,根本無法滿足農民養老的基本生活需要。隨著我國財政能力的增強,國家要適當增加財政支出,不斷加強以保障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讓農民分享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成果。而地方政府則應該制定適合本地區的相關政策,不斷提高個人賬戶補貼標準,激發廣大農民的參保熱情。

3.進一步完善新農保的配套措施,發揮農村養老保險的保障作用。(1)幫扶特殊群體參保。各級政府在制定繳費標準時要充分考慮到農民的實際情況,加大對特殊群體的關注度,在他們參加新農保時進行幫扶。對于貧困戶、低保戶、孤寡老人等特殊群體不但實行保費減免,適當增加繳費檔次和標準等措施,還可以專門為他們量體裁衣,制定適合他們的養老保險計劃,以真正發揮養老保險的保障功能。(2)完善60歲農民領取養老金的條件。針對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領取養老金要其符合條件的子女參保的規定進行完善,不能將父母的養老福利與子女的繳費捆綁在一起。因為新農保制度是一種社會福利,不具有排他性,所以年滿60周歲即可領取養老金,而不應附帶任何條件,這是他的一項基本權利。(3)完善制度,適當加大激勵幅度。對于繳費年限長,繳費檔次高的農民,地方政府可以建立更強的激勵機制,在對參保人繳費每人每年定補30元基礎上,實行“多繳多補”的原則,適當提高對100元以上的補貼標準;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者每多繳費一年,每月的養老金補貼再提高一些,以調動農民對高檔次繳費標準的參保積極性。

參考文獻:

[1]羅拾平,新農保試行的實證研究――以長沙縣為例[J].財經分析,2010(8)

[2]閻東彬,潘卓,金紀玲,河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重構[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0(10)

[3]張毅,郭宇涵,劉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分析[J].社科論壇,2010(1)

[4]楊德清,董克用,普惠制養老金――中國農村養老保障的一種嘗試[J].中國行政管理,2008(3)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文3

省政府已經同意《江西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新型農村社會

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摘要)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新農保。

基金籌集

新農?;鹩蓚€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根據目前我省農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原則上按100元繳費起步。具體收繳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

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員繳費提供資助。

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A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我省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

省、縣(市、區)政府對參保人繳費每人每年定補30元,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負擔24元,縣(市、區)財政負擔6元。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根據各縣(市、區)參保繳費人數和縣級財政補助資金到位數量,一次性下達至有關縣(市、區)財政部門,再由縣(市、區)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一次性撥至縣(市、區)新農?;饘S觅~戶。

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由省、縣(市、區)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100元。代繳資金省財政負擔80%,縣(市、區)財政負擔20%。

建立個人賬戶

縣級農保經辦機構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生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計息。

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縣(市、區)政府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于長期繳費的農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縣(市、區)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如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為鼓勵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在規定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每超過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礎養老金。

待遇調整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適時調整我省新農?;A養老金的最低標準。

制度銜接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文4

關鍵詞:新農保;陜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引言:

隨著陜西省農村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加快,為了切實做好農民的養老保障工作,陜西省委、省政府經過全面考察和科學分析,在寶雞市率先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何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過程中總結問題,不斷改進,對于促進陜西省農村經濟發展、保障老年農民基本生活和維護社會穩定都具重要意義。

一、陜西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背景

(一)陜西的農村老齡化問題形勢嚴峻

據統計資料顯示:2013年陜西省常住人口與2012年相比,65歲及以上人口增加了18.26萬人,65歲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由2010年的8.53%提高至2013年的9.43%。 農村地區老齡化程度尤其嚴重,隨著城鎮化進程和農村青年勞動力轉移的不斷加快,陜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

(二)陜西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成效不大

1992年,陜西省民政部制訂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開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嘗試。在開展初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利率下調等因素影響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舉步維艱,雖然此后略有復蘇,但總體來講,農民養老保障問題并沒有得到根本改善。

(三)陜西新型農保試點工作進展順利

2007年陜西省在寶雞展開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試點工作,試點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受到了農民的歡迎,也被勞動保障部列為全國第一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城市。目前,陜西省己在總結寶雞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擴大了試點范圍。

二、陜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現狀

(一)家庭養老為主導

時至今日,大部分的農村還在實行家庭小型經濟,家庭養老仍然是農村主要的養老保障形式。有關資料顯示,60.6%的農村老人依靠子女補貼生活,僅有2.1%的老人有養老金維持生活。

(二)社會養老保險逐漸建立

隨著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逐步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逐漸展開。相當一部分農村人口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農保機構發揮著一定的作用,農保人員的隊伍也逐漸壯大。

(三)農村老年社會福利和優撫保障是補充

近幾年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較好地保證了五保老人的合法權益。農村優撫保障的對象是為革命事業或國家安全做出犧牲貢獻的特殊社會群體,實質是對他們所做貢獻的補償和褒揚。保障資金主要由各級財政和農民群眾統籌負擔。一個時期以來,農村撫恤補助經費的增長存在一定程度的滯后性、被動性,優撫保障經費的增長遠遠落后于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三、陜西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行性分析

(一)農民參保能力分析

收入水平是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物質基礎,收入越高,則農民參保能力就越高。陜西省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在逐年增加,其中2013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6503元,較上一年名義增長12.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4%。說明我省農民大部分已經具有了參保能力。

(二)政府府支持能力分析

三農問題一直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自黨的十六大以來,黨和政府的政策不斷向“三農”傾斜,其中的重點就是農村社會保障問題。陜西省2013年財政支出3666億元,民生支出占財政支出的80%以上。陜西省政府財政能力的增強也為新型農保的開展提供了保障。

四、完善陜西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措施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

借鑒發達國家的成熟經驗,結合我省的探索實踐,我省必須重視農保資金的籌措,一方面要保證個人、集體、政府三方面資金籌集到位,另一方面要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實現籌資多元化。

(二)完善農?;鹜顿Y管理方式

針對投資管理方式存在的不足,建議將縣級農保經辦機構職能明確為保費的收繳、個人賬戶的管理和養老金的給付,除留足當年給付備用金外,不再管理和運營基金,同時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由縣級統籌轉變為省級統籌,以便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合并投資運營。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并投資運營必須是建立在能夠分清楚投資收益的基礎之上,以免損害了其中一方的利益。同時成立農?;鸨O督管理委員會,農保管理機構應該對委員會按月提供本轄區農?;鹜顿Y管理情況的書面報告,由委員會對其管理進行監督并定期對外公布農?;鸬幕具\營情況。

(三)加強農保工作法制保障

通過立法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進行規范,并將農民享受社會養老的合法權利以法制的形式予以確定。加快擬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將國家和政府的責任、參保農民的權利和義務、養老保險工作的管理與監督等方面以法律的方式明確規定下來,各省級政府根據本省的實際情況并以此為依據,制定本省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順利推進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四)加大政府投入以健全農保信息系統

為了規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且滿足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復雜多樣的需求,我們在新型農保開展地區應該加大政府投入資金,為當地農保管理中心配備專門工作人員和電腦等信息化設備,開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并在其下設立不同的子系統來對農保工作進行信息化管理,在此基礎上推進全國聯網,延伸信息網絡到各個地區農保經辦窗口,實現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全面信息化。

五、結論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在不斷探索中逐漸尋找不足,并吸取經驗,在此基礎上尋求創新,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完善基金投資管理方式、加強法制保障、健全農保信息系統,這不光是政府的問題,更需要個人、企業等多方支持和努力,共同發展和構建一個完善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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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文5

【關鍵詞】商業保險 農村養老保險 政策支持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現狀

我國處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攻堅階段,在切實抓好經濟建設的同時,還要落實農村群眾的養老保險問題。針對這種情況,國務院于2009年9月1日頒布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要在為群眾提供基礎保障的同時,逐漸擴大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建設和落實。然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試點推廣當中遇到諸多問題,如地方政府籌措資金困難、集體補助存在缺口、個人繳費落實不到位以及基礎養老金發放的制度缺陷等等。同時,我國不同地區存在差異,這也對我國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形成很大阻礙。

二、商業保險引入新農保的優勢分析

(一)商業保險是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有力補充

隨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運行,過程中暴露出很多問題與弊端,如果可以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中引入商業保險,利用商業保險比較成熟的分配機制則可以很好的解決以上問題,充分借鑒商業保險的運營模式,借助各種社會力量,可以在政策與制度方面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提供借鑒,使其進行調整與完善。

(二)商業保險模式能更好的解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凸顯的問題

商業保險擁有相對完善的管理經驗與風險控制機制,通過商業保險機構的網絡與信息管理系統,能夠解決新型農村社會保險當中的諸多問題,同時商業保險經驗豐富的專業人才無論在產品研發或是風險控制方面都可以根據新農保的需要有針對性的開展相關業務。

(三)商業模式監管更為細致嚴謹

商業保險在進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過程中,作為社?;鸬牟倏卣?,遵從政府這個“管理者”進行管理,實行“管辦分離”,利用保險公司細致嚴謹的風險管理制度與管控機制實現客戶與的多元化,既可以保證社保資金的安全性,還能夠保證社保資金的流動性,可以實現政府與保險公司之間相互監督與管控,從而使社保資金更為安全。

三、商業保險參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引入商業保險缺乏政府支持與保障

新農保始終都在保險范疇當中,由于商業保險進入新農保時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如果缺乏政府在政策上的扶持,但長此以往則無法對商業保險形成保障,這就造成商業保險公司短期內對新農保的投資熱情較高,然而從長遠來分析,商業保險公司后勁可能會收到影響,此類業務的持續性不甚理想。

(二)地方政府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推廣力度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目前仍然是以繳費型為主,具體則有地方“補入口”,政府“補出口”,這種情況會造成地方參保率與地方財政壓力直接掛鉤,參保率越高,財政壓力越大。這種情況會使地方政府產生消極的宣傳,商業保險進入新農保的積極性也隨之降低。

(三)商業保險進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需創新思維與模式

首先,保險機構需要根據新農保的需求進行理念上的創新,根據實際需要有針對的參與到新農保當中來;其次,商業保險要發揮其相對成熟的管理模式與保障機制,真正體現保險行業的專業性;再則,商業保險公司要根據具體情況改善經營方式,通過創新服務的方式,突出保險公司的管控能力;最后,保險公司要根據國家政策的變化制定應對措施,化解政策風險。

四、商業保險參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對策

(一)商業保險需要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中尋求支持機制

商業保險通過自身的專業優勢,在新農保當中尋求支持機制,根據新農保制度的特點制定相對應的介入方式,發現并彌補新型新農保當中的制度當中的缺點與不足,促進相關部門對新農保政策進行修訂與調整,使得商業保險公司能夠與政府合力促進新農保制度的完善。

(二)商業保險介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提高流程運行效率

保險公司可以通過自身的資源優勢,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在基本管理服務當中,商業保險要通過管控技術,對保險流程進行風險管控,減少甚至杜絕資金挪用、虛假操作、人情因素等保險風險。與此同時,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系統,使參保人員的信息能夠更準確的呈現出來,更好的為新農保服務。

(三)加強與深化商業保險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合作與保障機制

一方面,商業保險憑借自身完善的保險管理與控制能力,解決政府在新農保實際操作中的難題,如流動人口資金、賬戶轉移等,可以使資金進行整體統籌;另一方面,商業保險可以根據農村參保的實際情況,設計具有針對性的保險產品,尋求市場的差異化開拓,提供多樣化的產品和業務,滿足農村人口層次的差異化需求。

(四)加強介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的監管力度

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相對脆弱,不成熟的農村保障市場非常容易引起商業保險公司的惡性競爭,這就使得對商業保險公司的監管力度必須加強。通過加強對商業保險公司的管控,杜絕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已經發現必須嚴厲懲處。

總而言之,政府需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施行有針對性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制,在政策上要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行扶持,并且制定更為完善的與農村保險制度相關的法律法規,構建更為穩定的保險環境,調動群眾參保的積極性。同時,要明確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之間的關系,以形成更為完善的保險方式與保險機制,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1]朱龍培.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中商業保險參與性不足的困境[J].農村經濟,2012(08).

[2]左欣立.淺析商業保險參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模式的發展[J].時代金融,2012(12).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文6

Abstract:A new rural social pension insurance system is to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in guaranteeing the basic livelihood of farmers, and gradually 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safeguarding social stabilit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關鍵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必要性 特點 問題

Key word: New rural community old-age insurance necessary characteristic question

對于我國這樣一個農村人口達8億多的國家來說,隨著農村人口的老齡化,農村養老是現代化進程中必須妥善解決的一個問題。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對于解決“三農問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城鄉一體化、以及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1.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客觀需要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數以億計的青壯年農民流入城市打工,導致農村的老年人絕對數量和老齡化程度超過了城鎮。據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統計分析,我國60歲及60歲以上農村老年人口有8557萬人,占老年人口總數的66%,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高于城鎮1.24個百分點。幾千年傳統的家庭養老受到前所未有的嚴重沖擊,這一客觀現實及未來的緊迫形勢,促使我國必須關注農民社會養老的制度建設問題。

2.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制度缺陷

1992年開始實施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籌集堅持了“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支持”的原則。這實質上就是一種農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缺乏共濟性。第一,保障水平低,無法滿足農村養老的基本生活需要。第二,覆蓋面窄,缺乏社會保險應有的社會性。第三,政府責任不到位,財政投入不夠,中央未投入財政支持。第四,基金增值渠道單一,保值增值難,存在較大的貶值風險。

3.傳統家庭養老功能嚴重弱化

目前我國農村仍然以家庭養老為主,但隨著農村勞動力的流動就業,家庭空巢化日益普遍,使其家庭養老功能嚴重弱化。一方面,隨著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快速發展,城鎮化和農村勞動力轉移減弱了家庭的凝聚力,家庭成員互助功能越來越小。另一方面,農民收入增長緩慢,農村家庭養老難以滿足弄明的養老需求,使農民的養老問題可能面臨既缺乏經濟支撐,又缺乏家庭保障的“雙重困難”。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特點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將采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年滿16周歲、不是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1.養老金待遇增加了基礎養老金

與舊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相比,新制度在建立個人賬戶的基礎上,增加了基礎養老金部分,基礎養老金是由市區兩級財政進行補貼的。目前制度設計試點地區的基礎養老金從55元起步,地方可在此基礎上提高但不能降低當地基礎養老金標準。

2.建立了“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籌資機制

這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最為顯著的特點,也是新、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根本區別。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質上就是一種農民個人養老儲蓄,而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中,由農民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有條件的村集體還要對村民參保繳費給予適當補助。

3.與現有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可銜接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規定了所有老農保的賬戶都可以直接進入新農保,無論過去繳費額多少,對過去的繳費年限制度都完全承認,所領取的基礎養老金不存在歧視性的待遇差別。

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運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體制上的一次創新,它克服了原有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缺陷。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也面臨著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直接影響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否能可持續發展。

1.要明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中各級政府的財政責任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通過建立各項財政補貼機制,構建普惠式的農民養老金制度。目前在各試點中明確了政府在農村養老保險中的責任,要加大政府財政投入,進行政府補貼。

2.要加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立法保障

由于國家關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政策變化無常,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普遍缺乏法律規定性,這會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帶來麻煩,比如保險對象不明確、保險資金來源不穩定、保險管理方面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等,使農村養老保險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

3.要妥善解決與其它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問題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制度雖然規定了與相關保障制度的政策,但是在實際運行中不可避免會涉及與老農保制度銜接,與農民工養老保險銜接,與農村低保制度銜接,與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持政策銜接,還涉及到與城鎮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實現各種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技術支撐是必不可少的。要加快全國社會保險信息化聯網建設,為各地農村社會保險與其它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提供技術支持。

參考文獻:

[1] 趙殿國.積極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A].《經濟研究參考》,20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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