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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發展規劃范文1
【關鍵詞】城鎮土地 資源利用 發展規劃 發展原則 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293.2 【文獻標識碼】A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世界城鎮發展的腳步不斷加快,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必須以自然資源為基礎,協調資源和環境之間的關系,不斷提高人民生活質量,通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來和社會發展相協調。作為城鎮社會發展的基礎,土地是城鎮人口社會活動最直接的載體,并且是城鎮社會活動中最重要的資源之一。城鎮土地的重要作用決定了我們必須依據其發展的自然規律,選擇和設計出與城鎮發展相和諧的城鎮土地利用發展規劃。
我國城鎮土地資源利用現狀
我國土地資源利用概況。通過調查分析我國近年來的土地資源利用情況,可以發現存在著以下主要問題:第一,我國的土地總面積雖然大,但是人均土地面積較少。從國土面積上說,我國是世界第三大國,但人均僅占世界人均土地的三分之一;耕地總面積是世界第四,但是人均面積僅是世界人均的40%,林地面積是世界第七,且人均僅是世界的七分之一。以上的情況都可以說明,雖然我國的土地總量排在世界前列,但是人均占有量則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數,仍屬于土地較貧乏的國家。
第二,我國的地貌山地較多,土地利用的地區差異較大,耕地資源緊缺。我國的平原、盆地等可開發的后備資源僅有7600萬公頃,可開墾面積只有1388萬公頃。耕地多分布在東南部。而由于我國的耕地土地資源分布十分不均勻,開發歷史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我國東南部的土地已經開發完善,生產水平很高。但是我國人口也主要集中在東南部,經濟發展所需建設用地較多,用地矛盾十分突出。
第三,目前我國的土地資源十分緊缺,各種用地均不能滿足需求,建設用地和農業用地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時隨著人口的增長以及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耕地面積還在不斷縮減。尤其是目前我國的耕地主要是以中低產為主,許多地方的農作物種植不合理,生產潛力發揮較低;從建設用地上來說,農村人均居住占地面積是城市的兩倍;而工廠、礦場造成的廢棄用地占到了200萬頃,用地資源十分浪費。
我國城鎮土地資源的利用現狀。我國城鎮土地資源指的是在城鎮建設的過程當中所需要的土地。從其定義可以看出,我國的城鎮土地資源即指已經用于建設的土地,同樣也包括了已經列入到城鎮規劃范圍之內但尚未開發的土地。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飛速發展,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我國城鎮的發展走向了穩定持續的道路。目前全國擁有5萬多城鎮,而隨著人口增長,城鎮的用地面積也在不斷增大。在城鎮建設的過程當中,土地主要用于居民居住和工業用地;而綠化、廣場、道路、公共設施等用地卻比較少,用地結構非常不合理,尤其是在中小城鎮,格外突出。
我國城鎮土地資源利用存在的問題。第一,城鎮用地和農業用地的矛盾尖銳。目前我國城鎮化的重點就是發展小城鎮。由于人口的迅速增加和經濟的持續增長,我國城鎮化水平快速發展,無論是新城鎮的出現還是原有城鎮的用地擴張,都意味著城鎮的建設需要大量土地來開發建設。由于被占的土地絕大多數都是耕地,意味著農村的人均耕地逐年減少,對于我國實現小康目標以及提高農民生活有著很大的影響。因此必須要適當的控制城鎮在用地方面的擴張,做好土地資源的利用規劃,保護好耕地。
第二,由于小城鎮建設占用過多的土地資源,直接影響著農業的發展,同時也影響著城鎮地位與作用。目前,我國城鎮化發展仍然以粗放型發展為主,這種發展方式和我國人多而地少的國情不相符。在許多發展較好的地區,城鎮之間距離小,僅有少量耕地可耕種,尤其是耕地的質量更是受到了城鎮發展的影響而不斷下降。人均耕地的減少,則導致了土地產值下降。因此可以得出城鎮的發展導致了耕地減少,自然影響農業的健康發展,同樣影響區域經濟的發展結構。而小城鎮在其發展過程當中集約利用功能發揮不完善,導致了我國的城鎮化進程仍以外延式擴張為主。
第三,目前由于我國的城鎮發展過程中建設用地的管理失去控制,土地利用率較低,存在著很嚴重的浪費現象。小城鎮建設的膨脹式發展,導致了城鎮規模的不斷擴大,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城鎮為了追求規模而對一些土地在使用面積上失去了控制,集中體現在建設用地的增長速度超過了城鎮人口的增長速度,進而導致建設用地閑置等浪費現象頻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府忽視了城鎮化發展的規律,企圖利用土地的供給加快來推動城鎮化進程,在對于建設用地的劃分上忽視了城鎮的發展水平,盲目供地,導致了供給過快;另一方面,政府為了財政收入不斷賣地。這些現象都導致了土地資源的有效開發利用受限,土地大量閑置,容易滋生投機現象。
第四,城鎮的集約效應過低。基于目前我國城鎮自身特點,土地的使用強度比較低,效益也較差。改革開放以來,由于經濟發展迅猛而城鎮缺乏微觀市場調控,導致了城鎮發展過程當中用地規模超標的問題較嚴重:有些城鎮過度擴大規模,盲目征用耕地;加上一些單位圈地而不合理利用,導致了土地的大量閑置;這些城鎮的建設攤子過大和經濟發展水平并不協調,導致其財政緊缺,管理缺失;一些基礎建設落后的城鎮在其發展過程中,土地開發的需求無法滿足,導致了土地使用效率低并惡性循環。
第五,管理不科學導致生態環境的惡化。由于城鎮發展的腳步和城鎮經濟發展的速度不能相協調,導致了城鎮建設往往疏于對環境建設的投入。廢水、廢氣等污染物不經處理肆意排放,導致了對周邊環境的污染十分嚴重,土地的質量也不斷降低。而對城鎮土地的污染,最直接的體現是城鎮周邊的農業、養殖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甚至會影響城鎮居民的飲用水源。
第六,我國土地管理制度并不能適應我國的城鎮發展現狀。多數城鎮的新批用地管理混亂,出現了許多非法占地、先占后批等違規現象。尤其是一些土地被征之后閑置,導致了農民耕地連年減少,引發大量矛盾。在征地過程中,對于農民的補償不足侵害了農民合法權益。對于集體土地,政府一方面承認農戶的土地承包權,另一方面卻又強行征地擴建,表明了國家土地管理及使用上的不規范。
城鎮土地資源利用發展的原則
城鎮土地資源利用發展的原則指的是在選定土地資源利用方案、對土地資源配置管理過程中所遵循的必要準則,具體包括以下幾點:
優先原則。耕地是必不可少的土地資源,是農業中最基本的生產要素。農業是國民經濟中最為重要的產業部門。農業和農村的穩定及發展是國家經濟、政治以及整個社會穩定及發展的基礎。而農業以耕地為生產對象,對土地的肥沃程度、形貌狀態等有較高的要求。所以,宜農土地應該優先作為耕地應用在農業生產中。我國目前仍處于人多地少的狀態,耕地保護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在選定土地資源配置方案的過程中,應該優先考慮安排農業耕地,保護農業生產與發展,這也是我國長久堅持的方針政策。
整體原則。土地資源作為生產資料具有多重用途,不同行業領域的生產者對其有各種不同的需求。因此,在任何地區就土地資源利用配置過程中結構布局,應實行統籌兼顧的原則。只有這樣,在協調各產業、各部門對其需求的過程中,才能做到“地”盡其用,以避免捉襟見肘、顧此失彼。如此,才能確保土地資源的高效持續及協調利用,才能保障國民經濟的建康和正常發展。給予不同行業、部門配置不同數量、不同形狀、不同面積以及不同開發程度的土地資源,讓其在土地資源的利用上各有特色。同時,在各下屬部門中,對土地資源的分配利用也應做到全面、均衡。由此看來,在土地資源整體利用中,應做到均衡、協調與系統。
可繼承原則。土地資源利用配置與布局是人類長期生產活動中積累的經驗,是有其合理性的。在對城鎮土地資源進行配置時,應當考慮其土地利用發展時序,即現在與將來的土地資源利用配置。然而,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都是以現在的土地配置系統為基礎的,應該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繼承其可用部分,去除其不合理的部分,以達到某一特定時段土地利用的需求及目標。對過去配置方案的全盤接受或否決都是不科學的。在實踐中,城鎮土地資源的配置都應在盡量保持原有方案相對穩定性的基礎上,結合現狀對其進行優化和改良。
動態原則。土地資源是自然經濟的集合體。作為第一產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時,與生產力的結合構成了最基本的生態經濟系統;同時,作為其他產業的生產要素時,在某一特定時空中又是一特殊的社會經濟系統。在人類社會發展中,土地資源與人類活動,無論以什么樣的方式結合在一起,土地資源配置系統都會形成。由于土地資源以及生產力不是一成不變的,因此,一旦某些因素改變,特別是社會經濟要素的改變,必定將導致既定配置方案的改變。所以土地資源配置方案的優化是具有時效性的。
可持續原則。在20世紀80年代末,可持續發展的思想被提出后,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的概念以及原則也相繼確立,城鎮土地資源利用配置也必須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實質上是指在達到現在和將來社會發展對土地資源需求的同時,要保證土地生產力的持續性。在建立可行的經濟可持續發展路線并保證城鎮經濟實體的同時,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應提高生產效率、依靠科技發展、加快經濟增長方式的轉型,從而實現人口、產業以及生態環境良好協調的發展。在實踐中,應依據城鎮的土地適宜性進行土地配置,設立法律法規,杜絕“先污染,后治理”的現象。
對我國城鎮土地資源發展規劃的建議
建立完善的土地規劃政策,優化土地利用,促進城鎮用地協調健康發展。城鎮土地資源利用的協調發展規劃意味著不僅要注重量,更要注重質的發展。換言之,不能僅僅注重效益的發展,更重要的是要注重環境、設施服務水平、居民生活質量等方面的發展。目前根據城鎮用地情況,必須在平衡土地利用的同時,做好對于城鎮土地及空間延伸的規劃。在合理的結合城鎮經濟發展水平、城鎮居民的接受能力之上,合理地選擇城鎮土地利用的擴展方式,合理地布局城鎮的住宅區域以及道路系統等。
首先,要實行土地有償使用,按照效益最優原則,確定有級差的地價,調節土地供給,盡量合理規劃工業用地,將“占地多、效益低”的工廠逐步遷出城鎮中心位置。其次,在城鎮中建立起分布合理、類型多樣的生態綠地系統,充分滿足城鎮居民的審美、心理、生活要求,發揮綠地的生態效益和美化環境的作用。再次,合理地開發城鎮土地資源。城鎮空間的擴展往往意味著對城鎮生態系統的破壞,一部分生產者對于資源的不合理占用就意味著侵害了他人的利益,所以要合理開發利用城鎮土地資源。
完善城鎮土地資源的管理政策,促使城鎮發展走向健康有序的發展道路。目前我國的城鎮土地管理政策在以下兩個方面亟待加強:一方面要適應城鎮化發展的腳步,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的現狀,轉變土地管理觀念,完善管理機制;另一方面要發揮政策對于城鎮土地利用健康有序發展的積極作用。在這個過程當中,首先,要改變以往的數量指標管理方式思路,把對于數量、指標的管理改為對于用途、規劃等方面的管理;其次,由于在空間上,城鎮和農村是連為一體的,不能把城鄉孤立地看待,要統籌兼顧,對于城鄉之間的用地進行統一管理,全方位拉動城鎮土地的可持續發展,從整體上提高城鎮用地的效益。結合城鎮土地使用私有化程度較高的特點,采取相應政策,提高城鎮居民區整改積極性,推動城鎮改造。完善城鎮基礎設施,不斷改善居民環境,鼓勵鄉鎮企業逐步發展,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
合理規劃城鎮綠地,促進城鎮發展和生態環境之間的和諧發展。由于城鎮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周圍生態平衡,在這個過程當中,一定要注重在滿足城鎮居民需求的同時,提高生態品質,建設和諧的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維持城鎮生態及優美景觀。具體來說,有以下幾點:第一,要保護生態環境較為脆弱的區域,制定保護措施,防止過度以及不當開發;第二,完善景觀結構,使得城鎮綠地分布合理,建立起可以自我供給的動態城鎮生態結構;第三,保護生態多樣性,用多元化、多樣化的景觀實現生態發展;第四,采用低能戰略,鼓勵自然采光、自然通風、節約用水、控制徑流等方式節約能源,控制自然災害;第五,重視建立城鎮自然保護區,特別保護生態環境與綠化系統的一體化發展。
對小城鎮的土地投資制度進行創新,發揮投資的作用推動城鎮建設。曾經,單一的政府投資政策制約了我國城鎮化發展的腳步。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今天,城鎮土地政策極大地改變了計劃經濟時期城鎮發展的格局。企業、個人等民間力量紛紛涌入到城鎮土地投資中來。在投資模式創新的今天,必須要統籌投資的市場化、多元化發展,兼顧加強市場的規范化。若忽略了規范化,就會使城鎮土地的利用陷入無序化,則不僅無法合理利用投資資金,更重要的是會嚴重破壞城鎮的結構布局、生態發展,導致了急需建設和居民區開發不配套等等,最終會嚴重影響到城鎮土地利用的可持續協調發展。
因此,可以采取以下政策:第一,合理地規劃,對城鎮土地進行有償使用,發展房地產市場,將土地稅作為城鎮進一步發展的財力支撐;第二,改變城鎮基礎設施投入模式,對于以往只投入不回收的模式改造為有償回收和資金累積,把基礎設施投入向動態方式發展,或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吸引民間投資對基礎建設進行投資建設;第三,發展與城鎮住宅相配套的金融體系,推動城鎮土地金融政策健康持續發展。
結語
土地資源的不可再生性決定了土地成為了社會發展過程當中最為寶貴的資源,土地緊缺將會嚴重制約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加快城鎮建設的步伐已經成為了我國發展城鎮化的必要選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建設取得了相當可觀的成績,但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國的人地矛盾將會長期制約城鎮的發展。因此在城鎮建設的過程當中,必須要堅持可持續發展與利用的原則,合理規劃及應用土地資源,才能不斷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從根本上改善當前我國土地利用的困境,使我國國民經濟真正實現健康及穩步發展。
城鎮發展規劃范文2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城鄉規劃;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中圖分類號: TU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城市建設和發展步人了一個新的時期,形勢很好,城市正處于一系列激烈的社會經濟變革之中,面對經濟體制轉軌、產業結構調整、城市急劇擴張和城市化進程日益加速等諸多變化,傳統城市規劃受到了空前的挑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如何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把握好規劃原則,適應政府職能的轉變,真正地發揮政府職能部門重要作用,是擺在我們面前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
一、新型城鎮化的實質與核心
改革開發以來,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城鎮化水平快速提高,年均增長1個百分點左右,2011年我國城鎮化率以達到51.27%,城鎮人口達到6.91億。在此基礎上,今后一段時期,更要按照黨所提出的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的要求,認真總結過去多年來我國推進城鎮化的經驗教訓,進行重大的戰略調整,加深對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的認識,從而走均衡、持續發展的道路。
1、以人為本是新型城鎮化的實質
城鎮化與城市化不同,城鎮化不是簡單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積的擴張,更重要的是實現產業結構、就業方式、人居環境、社會保障等由鄉到城的重要轉變。必須以民生改善為根本目的,不能單純追求城鎮化的速度,更應關注城鎮化進程中提高人的生活質量,做到以人為本。城鎮化應成為勞動生產率更高、生活條件更好、社會更和諧、文化更豐富、環境更適宜、安全更有保障的居民聚集地,而且能以其強大的實力帶動城鄉發展一體化。而要真正實現城鎮化的這一性質,就必須走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道路。
2、農民進城是新型城鎮化的核心
城鎮化是人類基本生存方式(勞動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導致農村居民不斷積聚而形成市民居住點的過程。城鎮化的本質是人,核心是人的城鎮化,也就是化農民為市民,就是讓農村居民真正進入城市,從而使他們的生活方式、行為方式發生全面改變,他們的經濟能力得以全面提升,以此來提高整個社會經濟運行的效率,創造社會的經濟繁榮。隨著城鎮化率的不斷提高,每年將有相當數量的農村富余勞動力及人口轉移到城市,這將帶來投資的大幅增長和消費的迅速增加,也會給城市發展提供多層次的人力資源。據國家有關統計,城鎮化率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對應的是上千萬人口以及數以萬億元計的投資和消費。單就消費而言,城鎮化率每年提高一個百分點,就可以吸收1000多萬農民進城,進而帶動約1500多億元的消費需求。值得注意的是,城鎮化不僅是簡單的把農村人口向城鎮人口轉移,而是要在產業結構優化的趨勢下,導致空間結構和社會結構的變化以及資源調配方式的演進,使進城農民真正融入城市經濟生活中。為此2012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一定要把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重要任務抓實抓好。
二、新型城鎮化發展背景下城鄉規劃存在的問題
1、沒有健全的法律保障作為支撐
現階段,在我國城鄉的規劃設計中,還并沒有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法律體系,各種規劃設計工作缺少必要的法律保障作為支撐,導致規劃的缺位。同時,由于法律體系的不健全,各種行政處罰與違法行為之間并不能找到一個合理的平衡點,缺乏統一的處罰標準,從而影響了城鄉規劃設計的規范性。
2、協調工作沒有做到位
在城鄉規劃設計中,由于規劃管理的權限被下放到了地級的區縣,導致一些地方政府部門自行運作,不接受規劃設計部門的統一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區域間的協調工作沒有做到位,就會嚴重削弱規劃設計部門的調控職能,從而對城鄉間的協調、可持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3、規劃管理缺乏相應的保障機制
城市規劃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規劃管理的職能執行,但目前我國的城市規劃在實施過程中往往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其根本原因就是規劃管理缺乏相應的保障機制。分析在城市規劃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我們不難發現,目前對于城市規劃的研究大多從規劃實施管理角度對規劃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問題進行的有關探討。這個角度多偏重于案例分析,尋求規劃實施管理過程的不足,常常涉及到管理體制、機制和制度等相關問題。
三、實現我國新型城鎮化下的城鄉規劃的建議
1、對覆蓋城鄉和實有人口的社會保障體系進行建立
不管是進入城市謀生的農民工還是已經從農民轉化為非農民的市民人員,又或者留在農村的農業工人,都應該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中。使他們也能像其他城市居民一樣,在得到較高水平的醫療保障同時還能獲得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等。其中醫療保障是最為重要的,很多家庭會因為生病而致貧,如果不能享受到一定的社會醫療保障,很容易產生對社會穩定不利的因素。為了適應我國城鄉統籌的發展要求,我國必須要對覆蓋城鄉和實有人口的社會保障體系進行建立。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重點整合,對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進行統籌,使其繳費標準和待遇保持統一水平,這樣能夠更好地對推動社保體系由城鄉二元保障向城鄉一體化保障轉變進程。
2、有效設計和監管土地經營權規?;鬓D
最近這些年來,由于政府推動或者市場經濟自發調節等原因,我國一些地方相繼出現了各種類型的土地流轉方式,比較常見的有反租倒包、土地入股和土地互換、委托經營等。但從整體的情況來看,我國農村在土地流轉上的方式還是以零星和分散為主而且在法律和制度上都沒有保障,無法達到農業現代化的要求。為了對農村土地經營權規?;鬓D進行有效促進,我國應該對農村土地經營權規?;矫娴闹贫群鸵巹t進行設計、制定。比如,可以對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政策進行制定,并對交易平臺和具體的交易規則加以建立,也可以對農村土地交易所加以成立,不斷推出符合社會發展的交易新模式。與此同時,還必要要注意有效監管農村的土地規?;鬓D,盡可能地對一些腐化和分配不均等現象進行避免,對農民的利益進行保證。
3、推動農村市場化進程,對農民的生產技能和就業能力進行提高
要實現新型城鎮化和農村現代化的協調發展,還應該對農村市場化進程加以推進。農村土地流轉要想發展更加穩定和諧必須依靠產權交易市場的推動,市場是農業現代化的基礎,對農村現代化實現有重要作用。農業作為比較弱勢的產業,需要政府給予更多的關注,通過對農產品售出及價格平抑機制的完善,能夠使農業市場向更穩定的方向發展,更好地保障農民的各種權益。其次,農民工的問題國家也必須要重視起來。農民外出打工雖然一時能改善自身的生活環境和經濟水平,但并不是長久之計,而且給我國農村的穩定和發展帶來了很多隱患。針對這些問題,各地方政府可以多開辟一些就業渠道與崗位,對農民的再就業問題加以解決。也可以對農民進行一定的職業培訓,有目的性地提高其就業能力,這樣才能更加有效地解決農民的工作問題,促進新型城鎮化和農村現代化的實現。
結束語
總之,新型城鎮化發展背景下城鄉規劃是一個動態發展規劃,更是一項長期性和經常性的工作,有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還需要深入研究,對城鄉規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把解放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作為頭等大事來推動,堅持以人為本,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如何科學的把城鄉規劃管理完美結合起來,我們還要在城鄉規劃管理的實踐當中不斷開拓探索和完善,為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不懈奮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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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發展規劃范文3
關鍵詞:郊區城鎮;規劃;城市環境;發展建議;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suburban town planning, the contrast of the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experience, put forward to solve it,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Keywords: suburban town; Planning; urban environment; Development Suggestions;
中圖分類號:[F299.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快速推進,城市范圍不斷擴張,人口也愈發密集,給城市環境、資源帶來巨大壓力。浙江作為長三角一部分,經濟生產總值位列全國各省前茅,作為省會城市杭州,常駐人口已達八百多萬,離千萬人口特大城市僅一步之遙。縱觀世界各國城市發展,從向心集聚轉向離心分散是城市發展的必然規律。因此,居住郊區化、城鎮化是城市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現象,盡管每個國家和城市可能會面臨不同的發展背景和發展階段,呈現出不同的表現和狀況,但是都存在著相似的內在發展規律。杭州市的居住郊區化、城鎮化有積極的一面,也存在諸多影響其健康發展、亟待解決和完善的問題。
一、優化郊區房產供應和布局
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對郊區住宅需求不斷增大,但供給卻相對不足,賣方市場特征非常明顯,在這樣的市場形勢影響下杭州房價一路攀升,遠遠超出了普通百姓的購買能力。而且高檔住宅供過于求、中低檔住宅尤其是低價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嚴重供不應求,形成了無效供給過大、有效供給不足的結構性失衡狀況。低密度住宅的過多建設,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以及部分開發商為了所謂的今后發展過量儲備土地,使得大量的土地處于待開發狀態,導致了土地資源的大量浪費。以上種種嚴重制約了杭州市居住郊區化的健康發展。
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政府主管部門要立足于城市的宏觀經濟發展狀況和居民收入水平,協調配合,主動面對不同類型和檔次的住宅需求,優化和調整房產供應結構,與市場有效需求相協調。
二、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宏觀規劃與指導作用
市區居住的擁擠使得郊區房地產的發展十分迅速,但發展過程中區域協調發展規劃的落后和過度的市場化傾向,制約了居住郊區化、城鎮化的進一步發展。另外,由于政府行政權屬的不一致導致的某些行政短期行為嚴重影響了某些區塊郊區化、城鎮化的可持續發展等。
比較國外居住郊區化,政府主導和政策推動對城市化進程和郊區住宅的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美國,城市管理的目的是促進城市經濟的整體發展和市民福利的全面提高,而并非主要注重經濟效益的獲得;在英國,政府通過新鎮建設,引導大城市居民的向外擴散;在瑞士的蘇黎世和日內瓦,有良好的城市規劃和有計劃、有步驟的郊區住宅建設方針,這些都對郊區住宅的健康發展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合理借鑒西方發達國家郊區化的成功經驗,在郊區住宅發展的初期就應該充分注重具有前瞻性的城市規劃,城市建設中預留廣場、綠化和交通用地,充分考慮今后的基礎設施發展,為城市遠期發展預留足夠的空間;同時,政府要發揮在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構想方面的主導作用,避免盲目追求短期效益和過度的市場化傾向。
首先,完善法律法規、規范城市的開發建設活動。通過樹立法制觀念,加強法律意識,建立獨立的法律監督機制,加大違法成本和執法力度,嚴格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審批,積極引導行業規范與自律,為城市化進程中郊區住宅的開發建設活動提供一個健康平等的法制環境。
其次,運用行政手段,加強宏觀調控和引導。政府要在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嚴格執行批準的城市規劃,提高舊城改造和城郊住區開發的有效性,例如杭州市背街小巷的改造工程就是由政府主導的,該工程有助于提高舊城改造的效率和被改造區域的居民生活質量,其經驗非常值得推廣。同時通過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稅收政策、住房制度、戶籍制度、就業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合理控制中心區的人口和用地規模,引導中心區人口和產業向郊區轉移。
再次,加強政府的規劃與指導職能。在郊區住宅開發中應充分考慮城鎮體系發展和城市功能結構調整的方向與趨勢,把郊區人口發展規劃、住宅專項發展規劃、產業布局規劃、建設用地規劃、基礎設施及服務設施規劃等納入到城市總體規劃之中,尤其要注意規劃的適當超前性,先規劃再開發,而不能倒置,關于這一點要充分吸收城西蔣村商住區先開發后配套的教訓;同時,政府還可以通過城市規劃干預和調控房地產開發的區位選擇,引導居住郊區化的合理布局。
最后,要拒絕政府短期行為,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作為行政主管部門為了眼前利益的短期行為,長遠看必將導致公眾利益的流失。如杭州市2002 省道兩側的“圈地運動”,就因為政府的短期行為對當地郊區住宅的建設規劃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在城市發展中應盡量避免這種短期行為,加快城市政府職能的轉變,將政府的管理重點轉移到宏觀調控和指導上來。
三、建立高效的公共交通網絡體系,改進道路規劃布局
郊區住宅及城市周圍城鎮對高速公路、鐵路和其他道路的依賴性很強。近幾年在道路交通建設方面進行了大量的投入,地鐵建設也已經開始實施,但通往郊區的道路從數量上說還遠遠不夠,質量也難盡人意,公共交通供應量更是嚴重滯后,許多郊區新建居住區缺乏合理的公交線路。城市中心區仍然是就業和購物的中心,郊區尚缺乏產業支撐,工薪階層奔波于城郊之間的每日通勤量加大了道路和公共交通的壓力。
郊區化具有沿交通沿線擴展的趨勢,配套尤其是交通配套先行、居住區隨后,是國外郊區住宅開發的成功經驗。城市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雖然不能改變空間距離,但能縮短城郊往來的時間距離,改變居民生活在郊區的邊緣感。合理借鑒西方國家在交通配套方面的成功經驗和美國汽車工業目前面臨的困境,考慮到我國作為人口大國,資源有限的實際條件,應首要選擇大力發展遠程快速城市公共交通和軌道交通,同時適當限制私人交通在城市的擴張,以緩解日趨嚴重的道路交通壓力。
四、集中開發,多方協作,共同實現生活服務設施的超前配套
城鎮發展規劃范文4
當前,全世界進入了生產力高度發達的信息時代,進入了全球經濟的新時代,城市作為社會主體,它的地位、作用和空間形態也出現了明顯的變化。今天,城市和區域的關系更加緊密,城市在區域中的中心地位更加突出,城市的區域作用范圍更加擴大,城市之間的互動互存關系比以往任何時期更加密切。可以說,今天,世界上任何城市的發展都或多或少,直接間接地地與地區、國家乃至世界的發展聯系在一起;和上下左右、內外、近遠的城市進行著密不可分的相互作用,因此研究城市與區域、研究城鎮體系,推動城鎮之間的有機協調與共同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也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
一、城鎮體系與城鎮體系規劃
城鎮體系是在一定地域范圍內,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由一系列不同規模、不同職能、相互聯系的城鎮所組成的有機整體,它是社會經濟發展的一種現象,城鎮體系研究是認識區域城鎮發展特點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區域城鎮體系是與其社會經濟發展背景相適應的。
城鎮體系規劃是政府行為,是國家或一定區域政府引導和協調區域城鎮合理發展與布局規劃;考慮到城鄉發展的連續性,稱為區域城鄉空間發展與布局規劃將更為準確。
就政府行為而方,區域規劃的本質特征是多個發展上相互影響密切的行政單元通過制定共同的協調發展目標、發展政策和發展公約,實現協調發展的過程。
從組織形式上講,這種協調可以是由上而下的,也可以是由下而上的,但本質特征都是協調的。
由于體制的影響長期以來中央政府的投資成為區域開發資本的主要不源,因此規劃比較注重如何計劃所確定的建設項目。對發展所包涵的其它更廣泛的內容研究不充分,對協調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二、不同時期城鎮體系規劃的特點
城鎮體系研究和城鎮體系規劃興起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局限于當時的體制和經濟發展理論和方法,城鎮體系規劃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使國家的資本得到均衡配置。因此,城鎮體系規劃的著眼點就在于確定城市的性質和規模。所謂性質就是可以配置何種產業和間門,所謂規模就是可以發展到多大的規模。隨闃中國的經濟的對外開放,經濟體制得到不斷地改革與發展,中國的城鎮體系研究和城鎮體系規劃也在不斷的發展和變化之中。
1.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為落實國家和地方政府重點建設項目為主要目的;
2.進入80年代中期以后,隨著改革開發力度的加大,市場機制對經濟和社會發展作用越來越明顯,城鎮的發展方向出現了多元化的趨勢,城鎮體系規劃逐漸與城市總體規劃結合,成為研究和確定城市性質的重要手段和依據;但當時,規劃還帶有限制資源、資本“計劃外”流動的企圖;
3.90年代以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市場經濟體制逐步確立,醬多元化傾向促使人們正確地認識城鎮與區域發展的客觀聯系和城鎮發展建設的客觀條件,城鎮體系規劃開始重視城鎮發展條件評價,開始研究城鎮發展多重機會。
但是,十多年來城鎮體系規劃中一個根本性的問題是忽視了對區域整體發展效益與利益的研究。這是由計劃經濟體制和在這種體制的長期作用下形成的發展觀念所決定的。
三、當前開展城鎮體系規劃要注意的問題
1.要適應轉變政府職能的需要
政府在發展市場經濟中的中心職能就是強化宏觀調控,創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城鎮體系規劃要為政府引導區域城鎮發展提供宏觀調控的依據和手段,它的主要任務是:
(1)規劃要以區域為整體,著重研究發何完善區域經濟發展環境,確定區域城鎮發展戰略。要把確定引導城鎮體系完善與發展的各項政策和措施作為規劃的重點和核心內容。
(2)要在維護公平競爭的前提下,對區域開發活動的空間布局和時序進行引導,協調和控制對區域整體發展不利的開發活動。通過合理、妥善的組織,實現區域基礎設施享,降低區域開發成本。
(3)要適應改革投資體制4需要,引導投資活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促進國家對重大基礎設施的投資體制的需要,引導投資活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促進國家對重大基礎設施的投資取得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并保障社會公益性項目的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2.建立整體規劃的觀念,不能就體系論體系
(1)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投資是區域開發的最基本投資不源。計劃部門通過“五年計劃”和年度計劃按行業和部門分配建設投資。由于這樣的計劃和投資體制,形成了部門發展和地區發展之間的矛盾(即所謂“條塊分割”),導致產業發展與區域發展的不協調。同樣的原因,區域規劃也是按部門進行的。部門規劃不可避免的要強調部門利益,而區域發展的整體利益、長遠利益一旦被部門利益所替代,可持續發展就無人談起。
(2)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傳統計劃經濟體制比較,有一個根本性的變化,就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這為協調部門利益奠定了基礎。但是,還必須強調樹立“整體規劃”的概念,開展以區域整體發展為主體的區域規劃,并建立必要的機制,保障區域可持續發展。
(3)城鎮體系規劃是以城鎮(居民點)為主體的綜合性區域規劃,要全方位地研究影響城市化的各項因素。城鎮體系規劃以城鎮體系的等級規模結構、職能結構和空間結構現狀及發展趨勢分析為基礎,但絕不僅僅是規劃城鎮體系。要加強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城市化和城鎮發展機制的研究。
(4)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中,最重要的轉變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要素(勞動力、資本和土地)受市場的支配而自由流動。因此,規劃要加強對生產要素流動規劃律,以及各項要素對城市化與城市發展作用關系的分析和研究。
(5)制訂綜合性的規劃,必須具備全局觀念;實施綜合性的規劃,必須借助各部門的力量。
3.注重強化協調的手段和措施
資本多元化導致利益主體的多元化。規劃不僅要維護投資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要維護公眾利益、區域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因此,必須要強調協調。
區域規劃的本質特點是超越行政區劃,把多個行政單元、多個利益主體協調在一起,謀求整體發展,協調發展是它的核心任務。
·協調的目的:發揮城市的中心作用帶動區域發展。
·協調的重點:區域與城市發展的協調和城市與城市發展的協調。
·協調的內容:包括對開發內容的協調、空間的協調和開發時續的協調。
不同的地域層次、不同的功能空間協調的問題手段不同。要以區域發展差異分析的為基礎,把握協調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時,還要注重對實施機制和調控手段的研究,不僅要研究如何高效地安排建設,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如何有效地實施控制。
要把區域城鎮發展布局與區域土域土地利用緊密地結合起來,不僅要對開發活動在空間和時間上作出合理的安排,而且要從維護域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目的出發,綜合考慮長遠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需要,在空間和時間上對不合理的開發活動進行限制。要把對區域土地開發利用活動的控制,作為間接調調控區域開發和產業布局的重要手段,從而使城鎮體系規劃具有可操作性。
4.要加強區域城鎮發展條件分析和綜合評價
進行區域城鎮發展條件分析和綜合評價的目的是,明確區域發展的有利條件和制約因素,發現問題,提出對策既不能局限于行政區域,更不能應區域論區域。
5.要提高規劃的弱性和可依據性
要開展多目標、多方案研究。這里所說的多方案,是指與區域發展戰略研究相結合的多重發展目標引導下的多方案。這些方案應并行地納入規劃成成果,以利于政府實施對區域發展與建設的動態管理。
6.要特別重視城市規劃下策研究,建立健全區域規劃的實施管理機制
區域規劃要針對政府權力有限性的特點,把握住各級規劃要解決的根本問題。規劃不僅要研究規劃方案,而且要研究調控的標準和政策。規劃的成果也要趨向系統化,既有規定性的,也有指導性的;既有約束公眾的,也有約束政府部門的。
實施區域規劃,必須有相應的協調和仲裁機構,必須有相應的行政機制和法律依據。也就是說,不僅要使編制跨行政區域的規劃成為可能,更重要的是要使實施規劃得到保障。
7.充分重視科學技術進步,特別是交通、信息傳播技術以及能源開發技術的發展,對城市產業結構、居民生活方式、城市布局和區域城鎮空間結構的影響。
結語:隨著中國經劉發展的國際化,中國城鎮體系必然要與世界城鎮體系接軌,因此要濟生對世界城鎮體系特點與發展趨勢的研究,要建立有利于促進我國對外開放和參與國際經濟循環的城鎮的體系。
參考書目:
城鎮發展規劃范文5
關鍵詞:小城鎮,發展,規劃,設計
中圖分類號: [F299.2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小城鎮大戰略是國家城市化總體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新時期城市發展方針。大城市與小城鎮協調發展,合理發展小城鎮是推進我國城市化的重要途徑。大力發展小城鎮,加快小城鎮建設,可以大規模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可以促進鄉鎮鄉鎮企業局聚集,提高經濟效益,利于節約用地和環境保護;推進農業現代化、農村工業化和農村城鎮化,對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都將發揮重要作用。搞好小城鎮建設,首先要制定好規劃,城鎮規劃不僅是城鎮發展的一個重要調控手段,而且是一項關系全局的經濟、社會工程。因此,在推進小城鎮建設時,應在科學發展觀的大框架下研究,突出規劃的統籌引導作用。
1、小城鎮建設及規劃存在的問題
(1)城鎮規劃滯后
城鎮發展規劃是城鎮合理布局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然而在我國小城鎮發展過程中,普遍存在著重建設而輕發展規劃的狀況。在一些地區出現了先建設、后規劃或邊建設、邊規劃,建設牽著規劃走的不科學現象,導致城鎮布局不合理,功能定位不清,低水平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環境惡化。
(2)小城鎮規模偏小,城鎮功能不完善,吸引和帶動能力不強首先,小城鎮的規模小必然造成發展空間和輻射區域狹小,使得城鎮經濟難以繁榮起來,城鎮功能的發揮也受到極大影響,導致小城鎮發展的后勁嚴重不足,并且不利于集中有限的財力加快農村城鎮化建設的步伐。小城鎮規模小,對資源的集聚能力小,不僅難以把周邊的資源吸引過來,對鎮域經濟也無法起到輻射作用。其次,鎮域規模小,但行政人員并少不了多少,必然加劇農民負擔屢減不輕等現象,與鎮域規模過小、行政人員相對過多直接的關系。再次,這種規劃比較僵化,缺乏彈性。各鄉鎮由于受到行政區劃的制約,這些經濟區域的基礎設施不能共享,造成資源浪費,各鎮各自為政,在同一經濟區域爭市場、爭資源,基礎設施、公用設施在低水平上重復建設,其結果是都形成不了規模,造成很大的浪費,并阻礙了人口和其他資源的進一步集聚。以封開縣為例,1999年前,封開縣一共17 個鄉鎮,其中萬人以上的鄉鎮只有2個,七星、渡頭等鄉鎮只有幾千人。隨著改革的深化,這種小規模鄉鎮越來越不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為增強集約效力,規劃需對七星、渡頭
2、要從區域城鎮體系規劃著手
城鎮體系規劃是以城鎮(居民點)為主體的綜合性區域規劃,在市域和縣城范圍內,統盤把握小城鎮的發展規模和方向,突出重點,帶動一般。從區域發展的整體出發,全面規劃小城鎮發展的方向、布局、規模、結構,使小城鎮的發展同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融為一體?,F在,把小城鎮建設納入區域性的發展戰略規劃的還不是很多,通常情況下多是規劃小城鎮自身的建設與發展。這種做法,必然導致小城鎮在區域空間分布上缺乏合理的定位,梯次分布上缺乏發展的層次,城鎮功能、經濟功能、帶動功能、輻射功能、不能有效發揮。開展城鎮體系規劃要注意的問題:
(1)要適應轉變政府職能的需要.
政府在發展市場經濟中的中心職能就是強化宏觀調控,創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城鎮體系規劃要為政府引導區域城鎮發展提供宏觀調控的依據和手段。 (2)建立整體規劃的觀念,不能就體系論體系 城鎮體系規劃以城鎮體系的等級規模結構、職能結構和空間結構現狀及發展趨勢分析為基礎,但絕不僅僅是規劃城鎮體系。要加強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城市化和城鎮發展機制的研究。(3)注重強化協調的手段和措施 資本多元化導致利益主體的多元化。規劃不僅要維護投資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要維護公眾利益、區域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因此,必須要強調協調。
不同的地域層次、不同的功能空間協調的問題手段不同。要把區域城鎮發展布局與區域土域土地利用緊密地結合起來,不僅要對開發活動在空間和時間上作出合理的安排,而且要從維護域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目的出發,綜合考慮長遠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需要,在空間和時間上對不合理的開發活動進行限制。要把對區域土地開發利用活動的控制,作為間接調調控區域開發和產業布局的重要手段,從而使城鎮體系規劃具有可操作性。
3.科學發制定小城鎮的總體規劃
( 1 )合理確定城鎮性質和發展規模。小城鎮建設,不僅是一項部門性的業務工作,而且是一項關系全局的經濟、社會工程。我國各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不同,小城鎮建設一定要從本地實際出發,規模適度,注重實效,著眼長遠。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狀況、人口分布等條件,認真編制小城鎮建設規劃。通過規劃,確定不同的城鎮化模式和重點,圍繞特色產業,以點帶面,長期堅持。特別要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科學布局的原則,對用地范圍進行全面規劃,努力把握小城鎮建設的發展脈搏,給未來發展留有余地。
( 2 )優化土地布局,節約用地。小城鎮的發展的總體布局必須集中,合理緊奏。切不可盲目搬用大城市的一套結構模式。要珍惜土地,合理用地,保護耕地。每個小城鎮都要規劃好六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工業區、商貿區、住宅區、行政區、綠化區),并妥善安排各個功能區的協調發展。各個規劃區的安排要合理,發展要留有余地,不同時期的建設任務要有銜接性,做到量力而行,又盡力而為。
4.小城鎮規劃設計中遵循的原則
(1)以人為本,營造人性化的城鎮新區。一是要使“人”成為小城鎮發展的中心,為“人”服務成為小城鎮建設和發展的目的。二是讓農民有歸屬感,不要有距離感。小城鎮是農民的小城鎮,要讓農民真正感覺到小城鎮的舒適和方便,真正感覺到是自己的小城鎮。只有這樣,才能調動起廣大農民建設小城鎮的積極性。三是要制止或控制那種沿交通要道兩側發展的“龍形”規劃。以封開縣漁澇鎮為例,新區街道綠樹成蔭,區設計農民集貿市場和商鋪,引導了集貿人流在區內活動,避免了以往農民趕集擠擁在縣道兩側的不安全場面。
(2)突出文化內涵,塑造地方特色。歷史文化傳統是小城鎮所特有的,它是城鎮特色中最內在、最具有恒久力的東西”。因此,小城鎮新區規劃設計應結合“本土文化”,塑造“地方特色”。小城鎮文化的涵蓋面很廣,除了歷史文化之外,還包括民族文化、經濟文化、建筑文化、自然文化、地域文化、精神文化等諸多方面。新一輪的小城鎮新區規劃應突出文化原則,塑造小城鎮自己的特色。不要把小城鎮新區規劃僅僅當成規劃去做,而要更深一層地去“做文化”,力求做出特色、做出品牌。規劃設計人員在對小城鎮新區進行規劃設計之前,要全面地戮落、掌握小城鎮歷史、地域、建筑、民族、產業等方面的特色,挖掘其深層次的文化內涵。漁澇鎮是嶺南第一狀元的故鄉,峒巖洞化石考古學家發現十四萬年前已有人類再次生存,是嶺南文化發祥地之一。修葺狀元堂和狀元墓,重整狀元文化,建設嶺南古鎮,是漁澇鎮的風格特色。
城鎮發展規劃范文6
【關鍵詞】城市規劃理論、公眾參與、法制意識、城市靈魂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正文】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的出現、人類居住環境的復雜化,產生了城市規劃思想并得到不斷發展。城市規劃發展至今已經是相當成熟,并向更高的階段飛速發展的階段了。特別是在社會變革時期,舊的城市結構不能適應新的社會生活要求的情況下,城市規劃理論和實踐往往出現飛躍。
所謂城市規劃是指根據城市的地理環境,人文條件,經濟發展狀況等客觀條件制定適宜城市整體發展的計劃,從而協調城市各方面發展,并進一步對城市的空間布局、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建設等進行綜合部署和統籌安排的一項具有戰略性和綜合性工作。所謂城市建設是指政府主體根據規劃的內容,有計劃地實現能源、交通、通訊、信息網絡、園林綠化以及環境保護等基礎設施建設,是將城市規劃的相關部署切實實現的過程,一個成功的城市建設要求在建設的過程中實現人工與自然完善結合,追求科學與美感的有機統一,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共贏。
隨著社會的進步,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城市群,城市帶不斷涌現。社會巨大的競爭,更多的人涌入城市,使城市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壓力與問題。交通問題、污染問題、就業問題、住房問題、等等。而隨著各種問題的涌現,人們各種意識的提高,對城市建設的思索也更有高度與深度。一種“反規劃”意識應運而生。人們的返璞歸真的愿望越來越強。洗去大城市的繁華,休閑、舒適、更接近自然的生活環境,放下紛擾的生活狀態,正漸漸走進人們的思想。
而這種意識,正是現在小城鎮建設應該找的突破口。放棄繁華的外表,回歸一種自然的質樸。作為城市建設參與的一份子,我們筆下的城市,是不是應該褪去繁華的攀比,褪去豪華的“包裝”,更放棄無知的復制呢?真正的給這些新興小城市一種靈魂,一種自然的內涵。我們的小城市不應該是那種大城市的縮影。我們應該讓我們的新建小城市成為一種歷史的延續,而不是復制。
隨著城市話進程的發展,人們素質的提高,城市的建設必須加大公眾的參與,作為規劃師,我們除了要服務于甲方,政府之外,更應該聽聽公眾的聲音,畢竟他們才是這個城市的主宰,是這個城市的靈魂。而小城市的建設更應該如此,只有祖祖輩輩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才能真正賦予這片土地真正的靈魂。
首先,就要完善公眾參與程序應當具有公開性,落實到城市規劃實踐中就是推行政務公開、行政公開,實現以權利制約權力。具體包括信息公開、標準公開。信息公開是指在城鄉規劃編制中,城市規劃事前公示、審批后公告與城鄉規劃調整公示相結合;在建設項目審批過程中,實行建設項目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制度;在違法建設案件查處中,城市規劃部門應當通過網站、公開欄等方式向社會公布違法項目名稱、違法建設當事人、違法事實、查處依據、處罰決定等。標準公開是指規劃部門必須制定和公開他們對相關建設項目審批和評價的標準。公開透明的公眾參與是公民基于知情權以及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需要,是公民對城市規劃權力的監督與制約,使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權力在公眾的視野中運行,同時也是城市規劃層面上對于人權的尊重與保護的重要舉措之一。
其次,完善的公眾參與程序應當具有可執行性。我們這里討論的可執行性問題其實就是討論公眾參與的方式問題。綜觀國內外相關經驗,公眾參與方式一般有以下幾種:民意代表、非政府組織和精英代表。其中精英代表方式歸根到底還是將民眾的話語權交到極個別人手中,在民主程度還不很高的中國,這極易導致權力的異化。非政府組織是具有不同價值取向的社會集團捍衛自身權利的一種工具,在我國有限的權利開放的背景下,不同社會群體利用權利的能力是不一樣的,因而權利的開放在某種意義上講也是不平等的,因此非政府組織形式也很難真正代表民眾意愿。民意代表的方式在現階段的中國還是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具體到實踐操作中則使進一步完善現行的聽證制度、公眾參與投票表決等。
當然,公眾的參與,是在政府,以及建設者,專家的正確引導下,才能有效的進行,在這方面政府是起決定性作用的,只有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執行才能使公眾的意識作用最大化,而不是走形式的把參與變成了“摻和”。這就要求我們的政府,城市建設的執行者,有更高的思想境界,更科學的管理系統,更嚴格的執法隊伍。
城市規劃管理體制是一種由城市規劃管理機構的設置、管理權限的劃分、管理方式的確定和管理機制的運用等綜合起來的一種比較穩定的體系。城市規劃管理體制是否合理,是城市規劃功能能否充分發揮的首要條件,是實現城市規劃目標的重要保障之一。當前規劃管理體制在協調公權與私權的關系上有諸多不順。城市規劃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和關鍵在于其行政組織體制、財政分配體制和權力運作體制、法律保障體制能否與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
全國應形成統一的城市規劃管理行政隸屬建制,管理體制垂直從中央垂直到地方,與國土管理的職權一致,只有中央垂直管理,才能避免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完全成為地方政府的附庸和管理工具;規范規劃管理執法職能,確保城市規劃實施依法行政。在健全規劃立法體系的過程中,必須將規劃管理權集中,絕不能下放、分散,為城市規劃實施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同時加大對越權審批、違法審批、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的處罰力度,保證規劃管理有一個良好的并能獨立執法的社會環境;強調規劃區內建制鎮宜設置規劃派出機構,以利實施城鄉協調發展;建立派駐規劃督察員制度,加強規劃實施的層級監督,建立快速反饋和處理機制,防止和減少由于違反規劃帶來的損失。
城市規劃法治是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中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作為行政執法主體是否依法行政,依法治城。不僅要注重法律制度在實踐中對所有當事人的同等約束力,而且更重視其是否能有效地實施,這是衡量一個城市規劃管理秩序化程度的根本標志之一。追求公平與效率是城市規劃管理的根本目標,城市規劃法治的基本價值體現是以人為本,規范化是城市規劃管理的重要目標和使命。
城市規劃法治包括三方面要求,一是提高行政法律意識,是指社會行為主體、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管理相對人對《城市規劃法》及相關的行政法規的認同、觀念、思想、情感等的認知狀況;二是完善行政法律設施,建立完善的行政法律規范和高效、嚴密的行政法律組織,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城”得以實現的根本前提和組織保障;三是嚴密行政法律操作,即社會行為主體在行政法律意識支配下執行、運用、遵守行政法律的活動。
建立城市規劃信息公開制度,提高決策透明度,高效的信息公開制度和行政的透明度是公眾能夠對規劃部門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的必要條件;完善規劃法規體系,建立《城市規劃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等相互協調的法規體系;嚴格制定城市規劃的決策程序制度,通過程序,行政過程的公開性、透明度得以增加,在行政主體與相對人之間架構起一個雙方能夠溝通與合作、引導與接受的空間;明確規劃管理權限,明確規劃管理權力與其他諸多權力的分工制約關系,以及規劃管理權力與社會權利的明確區分;加強社會組織建設,完善社會監督,公眾在自愿基礎上成立的各種非政府的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并確保其社會協調功能,才能更好地代表公眾行使對政府機關行政行為的監督權。
而做為城市建設的先導者,城市規劃工作者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城市設計、規劃工作者,既要通過公眾、通過地域、通過歷史來找出城市的靈魂,也要為城市建設的執行者的政府提供優秀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