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事故處理意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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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事故處理意見范文1

關鍵詞:高職院校 突發事件 應急處理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7)07-0119-01

對各類突發事件進行必要的演練,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應付自如。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安定學生情緒,盡快恢復學院的正常秩序。針對院校的基本特點,特提出以下五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一、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如有學生要求游行、集會、靜坐、請愿等時,要求其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申請,待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按照要求進行。學院要全程跟蹤,發生情況及時處理。

2.如未被批準進行游行、集會、靜坐、請愿的,學院要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活動,不得蔓延到社會,防止事態發展,并積極做好思想工作,盡力勸其解散。

3.一旦學生走出校門上街集會、游行,要立即勸阻,如勸阻無效,要配合有關部門繼續做好維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會閑雜人員和別有用心的人進入游行隊伍尋釁滋事,并及時請公安部門到現場協助做好工作,防止學生出現過激的違法行為。同時加強校園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

4.加強學校巡查和監控,發現不穩定因素苗頭時,及時報告,并進行緊急處理。學管干部和輔導員應立即趕到現場,負責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和取證;及時解決,消除引發突發事件的苗頭和問題。

5.做好善后與恢復工作。后期處置工作中的重點是盡快查清引發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決引發的實質問題,安撫和平靜學生情緒,恢復正常學習生活秩序。

6.事件平息后,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要匯報改進的方法和措施,鞏固穩定局面,防止反彈。

二、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火災事故處理方法

(1)突發火災事故后,發現的個人和部門根據火災情形撥打119、120救援電話,并向輔導員報告,輔導員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副書記報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自救和力所能及的滅火工作。(2)輔導員到現場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員工作。(3)迅速切斷失火處及毗連區電源,并密切關注建筑物的安全狀況,防止繼發性危害的發生。

2.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處理方法

(1)各年級輔導員要加強對學生的行為規范教育和日常管理,注意發現擁擠踩踏事故隱患,避免擁擠踩踏事故發生。(2)發生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后,學管干部和輔導員必須及時趕赴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并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3)副書記和輔導員應組織人員控制局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對受傷者要M行必要的應急搶救處置,盡快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4)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學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學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3.校園惡通事故處理辦法

(1)如校內發生惡通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122、120請求援助,并在第一時間報告學院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學校保衛處。(2)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目擊證人,初步了解情況。(3)學管干部和輔導員立即開展工作,并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指揮,并協助公安交警部門查明事故情況。(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4.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大型群體活動實行審批制度,經同意后才能舉行。并且必須按有關規定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加強管理,保證活動正常開展。(2)活動過程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活動組織及負責人應立即撥打110、120請求援助,并及時報告學院領導及學校相關部門。(3)領導小組立即召集有關負責人開展搶救受傷學生工作,穩定現場秩序,組織學生有序疏散逃生,盡力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5.組織外出學習、游玩等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嚴格執行外出逐級審批制度,落實安全預估和預防工作。(2)保障通訊聯絡暢通,定時、定期進行通訊聯絡和清點人員工作。(3)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學院領導小組報告,同時開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4)領導小組要高度重視,及時向學校相關部門匯報,并對事件做出準確判斷,權衡事件的輕重,統一認識,統一指揮,積極開展救助。努力爭取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的支援和幫助。

6.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學院領導小組。(2)積極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惡化和擴大。(3)在學校范圍內通報事故有關情況,保障校內秩序正常,穩定學生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事件發生。

三、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傳染性疾病處理辦法

(1)學生出現結核、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請假就醫并向學生處報告,不得帶病上學。(2)在校內發現傳染病學生,領導小組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開辟隔離室并進行隔離觀察,馬上打電話聯系醫院,并根據醫院指示進行處理。(3)組織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宿舍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4)如傳染病烈性感染,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實行全院停課。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

2.食物中毒處理辦法

(1)發現學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2)迅速向學生處報告。(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學生名單,安排醫生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關于安全突發事件后續工作處理

1.在突發事件調查處理階段,相關人員應遵守工作紀律,不得傳播或散布各種尚未形成定論的言論信息。

2.第一時間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3.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應急小組成員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4.突發事件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其他學生的安撫工作,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

火災事故處理意見范文2

項目前期準備工作項目開工之初,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編制項目應急預案,同時成立項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可進行現場演練和模擬演練?,F場演練的內容蘭要包括迅速通知有關單位及人員、搶救(滅火、傷員現場急救)、疏散與撤離、保護重要財產、封閉現場等。

應急響應1.應急預案的啟動

事故發生后,項目部要按規定逐級進行上報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應急預案和事故的具體情況,及時成立事故應急工作組,搶救傷員,保護現場,設置警戒標志,按照分級響應、快速處理、以人為本、積極自救的工作原則,進行應急處置。

2.現場應急工作組及其主要職能

1)現場總協調: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牽頭,主管經理統一協調、指揮現場處置。

2)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生產副經理、技術負責人任副組長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3)險情排除及隱患整改:項目(執行)經理及工程管理部門牽頭,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現場自救,排除險情,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作出書面記錄。在事故調查期間,組織施工現場隱患排查和人員安全培訓。

4)事故調查處理主管經理及安全部門牽頭,配合政府各部門進行事故調查,提供調查資料。

5)醫療救護及善后處理:工會負責人及工程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傷者救護,傷亡人員家屬的慰問、安置和賠償工作。

6)綜合協調控制:項目經理及行政(保衛)部門牽頭,在事發部位設置警戒標志,安排專人看守封閉施工現場,控制人員出人組織人員接待和信息協調控制工作。

應急救援1)應用救援流程

2)事故發生后,按照分工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作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搶救傷員時,要采取正確的救助方法,避免二次傷害同時遵循救助的科學性和實效性,防止搶救阻礙或事故蔓延對于傷員救治醫院的選擇要迅速、準確,減少不必要的轉院,貽誤治療時機。

4)事故現場仍然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隱患時,必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二次傷害。

5)事故報告,這里所指的事故是指重傷(含)以上因工傷亡事故、機械事故、損壞市政基礎設施、構筑物或建筑物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

6)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用電話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上一級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報告,并于1小時內將事故情況向事故發生地有關政府部門報告。

7)發生事故后,由區域/專業公司填寫職工傷亡事故快報加蓋公章后傳真至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快報的上報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

事故調查1)事故發生后,公司或區域/專業公司應組織項目部在政府部門事故調查人員到達現場后,提供與事故有關的如下材料

(1)事故單位的營業證照、資質證書復印件;

(2)有關經營承包經濟合同、安全生產協議書;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技術標準、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交底;

(5)三級安全培訓教育記錄及考試卷或教育卡(傷者或死者);

(6)項目開工證,總、分包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7)傷亡人員證件(包括特種作業證及身份證);

(8)用人單位與傷亡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9)事故調查的初步情況及簡單事故經過(包括:傷亡人員的自然情況、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等);

(10)事故現場示意圖、事故相關照片及影保材料

(11)與事故有關的其他材利

2)事故調查期間,事故公司負責人和有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3)事故發生后,懷故公司應迅速組成內部事故調査組,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査,組織內部事故分析,公司派人開展事故調査處理

事故處理1)事故發生后,施工現場應成立由項目負責人牽頭的事故整改小組,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整改,組織對現場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撫工作。

2)現場整改工作完成后,向負責事故處理工作的政府部門提交復工申請整改措施報告,經政府主管部門復查批準后方可恢復施工。

3)事故調查組應遵循四不放過要求進行事故的分析和處理,組織內部事故分析通報會,向公司安委會提交企業職工工傷事故調查報告朽,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4)事故調查組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提交事故調査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天。

火災事故處理意見范文3

公司職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明確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職責,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責任,達到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保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針,遵循“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責任。

1.3公司各級行政負責人為職業安全衛生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各級主管領導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直接責任人,履行職業安全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4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五同時”的原則是編制本制度的重要依據。

1.5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1.6本制度規定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構、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構職責

2.1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委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副總經理任副主任,成員由各職能部室及各服務部主任組成。

2.1.1其職責:

2.1.1.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

2.1.1.2審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2.1.1.3審定公司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方針、目標、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及長遠規劃。

2.1.1.4審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的獎懲事宜。

2.1.1.5組織安全大檢查。

2.1.1.6審批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2.1.1.7審批重傷以上傷亡事故、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2.2安委會辦公室

安委會下設辦公室是安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安全生產部,其職責是:

2.2.1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2.2.2推行安全生產部學管理方法,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編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

2.2.3制訂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2.2.4組織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對有嚴重事故隱患的部門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領導。

2.2.5策劃并參加制訂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同時對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2.2.6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復訓教育工作。配合黨群工作部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宣傳工作。

2.2.7積累職業安全衛生資料,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2.2.8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并參加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全廠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并作出報告。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2.2.9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審查,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查、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制度執行。

2.2.10訂勞動防護用品、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制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并負責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驗收。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2.2.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

2.2.12負責指導各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獎懲工作。

2.2.13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

2.2.14協助公司領導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3.各類人員職責

3.1董事長

3.1.1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和消防方針、政策、法規制度。

3.1.2組織制訂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目標,

審定公司安全規劃和計劃,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3.1.3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投入,確保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經費、安全教育和安全獎勵經費的落實,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條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要求。

3.2監事會主席

在組織監察審計工作的同時監察審計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3.3總經理(或受委托的片區人)

(新《安全生產法》送審稿要求:)

3.3.1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3.3.2組織制定并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3.3確定符合條件的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3.3.4保證本部門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3.5督促、檢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3.6組織開展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急演練工作;

3.3.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3.3.8組織實施本部門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3.3.9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準備工作;

3.3.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救。

3.4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

3.4.1監督行政執行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

3.4.2教育黨、團員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帶動群眾,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3.4.3參加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督促行政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或加以控制。

3.4.4參加重大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的研究,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4.5努力做好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員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嚴防因思想認識問題,影響職業安全衛生,以致發生各類事故。

3.4.6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5主管人事、教育的公司領導

3.5.1在總經理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對分管范圍內的有關安全工作負責。

3.5.2加強公司勞動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勞動力,在定員、定額工作中充分考慮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員工轉正、定級、調資、升級等考核中必須有安全內容。對患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應安排合適的新崗位。對疑似職業病患者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給與相應的待遇。

3.5.3督促有關部門有計劃地對各類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培訓。

3.5.4表彰獎勵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上有顯著成績者。處理不重視職業安全衛生、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瀆職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火災、重大爆炸事故的責任者。

3.5.5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6主管消防、保衛、人武的公司領導

3.6.1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法規,領導消防工作,組織制訂消防管理制度,并督促做好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工作。

3.6.2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和易制管理制度的落實及安全保衛保密工作。

3.6.3組織公司消防、食物中毒、公司重大活動和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等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并負責組織培訓和演練工作。

3.6.4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火災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6.5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組織消防設施專業檢查,按時檢查所轄部門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3.7主管生產、安全的公司領導

3.7.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負直接領導責任。

3.7.2組織分管的各部門建立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3.7.3認真執行“五同時”。實行安全和生產兩個指標同時下達,兩項工作同時抓。領導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計劃,在生產調度會上,討論解決生產問題的同時要討論解決職業安全衛生問題。

3.7.4組織并參加各種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安全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按時檢查危險點,及時協調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3.7.5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主持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對造成重大傷亡或火災、爆炸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7.6負責將職業安全衛生重大問題及時提交安委會或公司領導辦公會討論解決。組織制定、審批、協調和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措施計劃,組織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科學管理,逐步改善生產作業條件。

3.7.7檢查督促安全生產部的工作,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經驗,對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失職者和事故責任者給予懲處。

3.8主管技術的公司領導

3.8.1領導技術系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認真貫徹職業安全衛生的技術標準和要求,對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在技術管理方面負領導責任。

3.8.2為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公司本質安全度,積極組織工藝技術部門開展科學研究,用技術創新來提高公司的本質安全度。

3.8.3負責審定公司關鍵性的安全技術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8.4在產品設計、定型、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過程中,組織貫徹和實施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技術標準。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即:新、改、擴建項目(包括采用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等)的勞動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8.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發生因工死亡、重傷、重大設備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負責找出防止同類事故發生的技術措施。

3.8.6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9工會主席

3.9.1領導工會系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在工會工作管理方面負責。

3.9.2組織貫徹和實施有關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條例。

3.9.3組織貫徹和監督實施女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3.9.4監督檢查公司所屬部門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的情況,并督促主管業務部門撤消或糾正違反勞動法規的決定和措施。

3.9.5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參加公司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對未經上級部門審查或竣工驗收的項目,有權阻止施工或投產。

3.9.6參加傷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和車輛肇事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預防事故的措施。

3.9.7組織制定工會組織的重大活動應急處置預案,并監督實施。

3.10主管后勤的公司領導

3.10.1在總經理領導下,對所轄范圍內的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工作負直接責任。

3.10.2貫徹落實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建筑施工安全法規、規程、制度、標準。監督檢查所轄部門對公司有關建筑施工方面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10.3組織制訂公司房產安全管理規定,并督促實施。

3.10.4組織對所轄部門及相關業務范圍的安全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3.10.5督促分管部門執行工程項目“三同時”的規定,按時完成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認真抓好各項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3.10.經常督促檢查所轄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11主管經營、質量的公司領導

3.11.1領導經營管理系統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對經營管理、檢驗、計量管理方面的有關安全工作負責。

3.11.2負責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經費預算審定工作,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改善勞動條件。

3.11.3執行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技術標準,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執行國家“三同時”的規定。

3.11.4在組織項目建設時同時組織抓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工作,監督所轄部門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

3.11.5經常檢查所轄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履行情況。

3.12總會計師

3.12.1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質量驗收的勞動防護用品費用以及營養保健、清涼飲料等費用,并監督有關部門??顚S谩?/p>

3.12.2按照集團公司的規定,負責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經費、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3.12.3在審查年、季、月的財務收支計劃中,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專用基金的費用,及時支付職業安全衛生上發生的零星技安措施費用。

3.12.4經常督促檢查所轄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13其他副總經理

3.13.1在分管的業務工作內,貫徹上級及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法規、制度,落實上級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要求。

3.13.2經常檢查所轄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履行情況。

3.14總工藝師

3.14.1負責組織為實現安全、文明生產,改善勞動條件,改進安全操作、安全裝置方面的科學研究和設計工作。

3.14.2負責組織安全技術研究,領導工藝設計工作。

3.14.3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在試制、投產前,向生產部門提供安全技術操作資料,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相關資料交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會審。

3.14.4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在擬定工藝方案進行工藝設計時,充分考慮職業安全衛生要求,采用有利于人身安全、健康的新工藝,并詳細規定解決勞動保護方面問題的處理原則和措施。

3.14.5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在各種工藝規程中列有職業安全衛生操作內容,并將其列入各工序工藝卡中,作為指導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據。

3.14.6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在進行工裝設計時,從結構上保障實現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時應同時設計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

3.14.7在進行生產定型時,審查是否將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要求列為生產定型的基本條件。

3.14.8必要時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3.14.9督促、監督技術人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進行工藝技術改造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審批管理制度。

3.15總經理助理

3.15.1在分管的業務工作內,貫徹上級及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法規、制度,落實上級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要求。

3.15.2了解并掌握主管工作范圍內的職業安全衛生狀況和動態,經常教育員工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督促分管部門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并做好隱患整改工作。

3.15.3參與分管業務范圍內的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3.16安委會辦公室主管領導(安全管理機構主管領導)

3.16.1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法規和標準,并組織、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3.16.2組織推行安全生產部學管理方法,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組織編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檢查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

3.16.3組織制訂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3.16.4組織并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3.16.5策劃并參加制訂、完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同時組織對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16.6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并參加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16.7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審查,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定、設計審定、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制度執行。

3.16.8組織制訂勞動防護用品、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組織編制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加強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監管。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3.16.9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3.16.10負責指導各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獎懲工作。

3.16.11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

3.16.12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整改,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3.16.13組織接觸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體格檢查。發現疑似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癥人員,督促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按規定處理。

3.17生產性部門主要領導

3.17.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及公司的有關制度,對本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負全責。

3.17.2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3.17.3健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的正常秩序。根據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監督部門員工嚴格執行。

3.17.4嚴格執行“五同時”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一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職業安全衛生經?;?、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認真組織好操作人員班前、班中的崗位安全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的條件下組織生產。

3.17.5負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部門專業安全技術知識和應急知識、應急能力培訓;部門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對新員工、調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和實習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并做好原始記錄備查。

3.17.6組織制定本部門負責的臨時性危險作業(登高作業、吊裝作業、動火作業、大型搬運作業、帶電作業、深坑作業、罐內作業、設備內部維修作業等)的職業安全衛生保障措施工作,經主管部門審批后執行,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3.17.7嚴格對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管理。按時檢查本部門危險點,認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落實整改。

3.17.8發生員工因工傷亡事故時,負責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生產安全部。并負責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認真總結教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對職業安全衛生有貢獻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3.17.9組織好均衡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員工勞逸結合,做好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3.17.10領導并支持本部門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的工作。及時向上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反映職業安全衛生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或方案。

3.17.11對本部門設備要加強維護管理,使其處于良好狀態,保證安全裝置完整、靈活、可靠。

3.17.12組織編制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培訓、演練。

3.18一般管理部門主要領導

3.18.1司的有關制度,對本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負全責。

3.18.2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3.18.3根據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和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監督部門員工嚴格執行。

3.18.4格執行“五同時”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一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職業安全衛生經?;⒅贫然?、具體化、標準化。

3.18.5負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部門專業安全技術知識和應急知識、應急能力培訓;

3.18.6組織編制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培訓、演練。

3.18.7發生員工因工傷亡事故時,負責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生產安全部。并負責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認真總結教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18.8領導并支持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聯絡員的工作。及時向上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反映職業安全衛生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或方案。

3.19部門其他副職領導

3.19.1在分管工作范圍內,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與規定。

3.19.2協助部門主要領導做好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在部門主要領導不在時認真履行部門主要領導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3.20團委書記

3.20.1宣傳國家和上級團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團員、青年進行安全教育、勞動紀律教育。

3.20.2組織團員、青年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偨Y、推廣團員、青年中的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時要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3.21專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3.21.1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3.21.2編制公司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和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落實,按計劃和上級要求開展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活動。

3.21.3參加制訂完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參加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21.4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復訓工作,配合組織部、工會辦公室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宣傳工作。

3.21.5經常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巡查工作。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及時制止,發現特別不安全的情況,有權先令停止生產,并及時報告領導研究處理;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領導。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整改,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3.21.6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會審,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定、設計審定、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原則執行。

3.21.7及時收集、積累職業安全衛生資料,為領導及時提供職業安全衛生資料。

3.21.8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輕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如實登記、統計、報告因公傷亡事故。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21.9制訂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制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并負責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驗收。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3.21.10負責對公司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進行業務指導;做好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工作。

3.21.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3.21.12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開展工作,積極推行安全生產部學管理方法。參加安全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新《安全生產法》送審稿要求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管理人員至少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3.21.13監督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參與本部門安全生產決策;

3.21.14督促和指導本部門其他機構、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3.21.15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

3.21.16參與本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承擔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

3.21.17參與審查有關承包、承租部門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相關資質;

3.21.1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22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3.22.1協助部門領導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關于職業安全衛生的指示、規定、制度。做好基層安全管理工作,并負責監督檢查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22.2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積極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活動和業務會議,向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如實反映職業安全衛生情況,提供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并負責組織、指導本部門班組安全員開展好經常性的安全活動。

3.22.3積極宣傳勞動保護工作方針、

政策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負責對新工人、實習、代培人員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知識的學習,負責建立和管理本部門有關安全檢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記等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的原始記錄,協助領導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競賽活動,做好有關安全獎懲方面的工作。

3.22.4協助部門領導組織開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仔細檢查事故隱患,制止違章行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可能導致火災、爆炸等事故的作業情況,有權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3.22.5參加對本部門受壓容器、行車等重點設備的技術性安全檢查,參加制定本部門臨時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方案,監督有關人員嚴格遵守。督促本部門特殊工種人員及時參加安全技術培訓。

3.22.6參加本部門研究制定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設備大修以及新建、擴建、改造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同時參加本部門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3.22.7參加本部門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時進行本部門事故登記、報告,協助本部門領導制定預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關人員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事故處理方面的各項工作。

3.23生產調度員

3.23.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規定,遵守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在布置生產工作時同時提出安全要求和措施,在檢查生產任務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安全要求和措施落實情況,發現違章、違紀行為及時制止,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3.23.2參加產品試驗時,組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產品試驗過程中的事故發生。

3.23.3在組織產品加工、裝配、運輸時,明確現場作業安全要求,提醒相關人員在加工、裝配、運輸過程中應注意的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3.23.4因整改隱患需要加工的設備設施零、部件,應與產品零、部件同樣調度,按時間節點要求組織生產加工。

3.24動力管理、技術人員

3.24.1負責水、電、氣、暖動力系統的管理和安全運行,保證公司科研生產的需要和正常運行,對因管理不到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負管理責任。

3.24.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電力、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法規、標準和管理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3.24.3負責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器材,努力做好水、電、氣、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水、電、氣、暖動力系統的檢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發生。

3.24.4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水、電、氣、暖圖樣和電力裝置等有關資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電、氣、暖系統的質量關,參加工程驗收。

3.24.5經常深入生產科研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空壓機、壓力管道、壓力容器、電氣系統和電力設備的事故隱患及時編制整改計劃,并組織整改和驗收。會同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3.24.6及時做好相關設備設施及附件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工作,并做好記錄。

3.24.7編制相關事故應急預案,并負責做好現場人員的應急處置知識的培訓工作。

3.25基建項目管理人員

3.25.1按照“三同時”原則辦理審批和驗收手續,認真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消防管理部門、工會辦公室意見,組織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審查和驗收,確保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3.25.2嚴格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簽訂施工合同時同時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明確施工隊伍的安全職責和施工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

3.25.3配合施工隊伍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對施工質量、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3.26后勤、房產管理人員

3.26.1按照集團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要求組織對公司廠房、辦公用房、輔助用房的安全性鑒定,建立公司生產經營用房安全檔案,對危房采取有效的預防加固和監控措施。

3.26.2為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維護修繕計劃,并組織落實。

3.26.3經常對公司內房產進行安全性檢查,發現問題(包括屋檐腐朽脫落、墻體脫落、墻體松動、漏雨、下水不暢等)及時落實修繕。

3.26.4雨季來臨之前及時組織對下水道進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災。

3.26.5冬季來臨之前做好防寒、防凍、防雪災工作。制定門窗修繕計劃和危房加固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26.6經常檢查公司路面狀況,發現坑溝及時安排修繕。

3.26.7關注氣象變化,風暴、寒流來臨之前通知各部門關好門窗,做好預防風暴寒流災害準備;大雪之后及時組織掃雪、清理危房積雪。

3.26.8嚴格執行“相關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來維修人員時,告知公司安全、保衛、保密制度,并要求嚴格執行;在簽訂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協議;在接待短期施工隊伍簽訂施工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協議,同時要求施工隊伍填寫“施工隊伍安全信息表”,并口頭或書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員。

3.26.9在進行樹木移栽時或修剪時,應充分考慮操作過程的安全問題,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報部門領導審批(必要時報生產安全部審查)后實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確保樹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3.27部門技術人員

3.27.1負責修改完善部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發現工藝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產事故或職業危害時,應及時通知工藝管理部門修改。

3.27.2在審查或執行工藝文件時,發現使用的有毒材輔料可以用無毒或低毒材輔料替代時,應及時通知有關技術人員修改工藝文件。

3.27.3負責監督檢查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工藝規程,發現有違反工藝紀律的行為應及時制止糾正。

3.27.4負責收集一線工人對改善工藝、改善操作、改善現場、改善設備、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匯總上報部門領導或有關部門。

3.28生產班(組)長

3.28.1認真執行公司和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加強班組安全管理,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對本班(組)的安全工作負責。

3.28.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情緒狀況等特點,合理安排工作任務,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和職業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3.28.3經常組織班(組)成員學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現場禁止行為。教育班組成員做遵章守紀的文明人。

3.28.4嚴格執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工作前提醒班組成員穿戴好防護用品、檢查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好、開關手柄等是否靈活;班中檢查糾正班組成員的行為是否違章;班后提醒班組成員各種開關復位、做好設備和現場文明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落實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及時報告部門領導。

3.28.5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及時做好工作記錄。交班時,提醒接班人員應注意的事項和未解決的問題。接班時,要問清楚上一班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況,有無異常情況。

3.28.6做好班組成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對新調入的工人、長期病事假復工的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專人進行現場操作指導。不得分配未經安全教育或不熟悉安全操作技能的新工人上崗獨立操作。

3.28.7組織班內成員開展以改善安全操作、改進安全設施、消除事故隱患為目的的技術革新活動。

3.28.8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及時報告,要注意保護現場,并做好詳細記錄,組織全班組員工認真分析,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3.29班組安全員

3.29.1協助班組長開展班組安全工作,組織班組員工認真落實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的措施和要求。杜絕違章作業,爭當安全、文明生產無事故班組。業務上接受本部門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的指導,積極參加本部門和安全管理系統組織的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方面的原始記錄。

3.29.2努力學習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協助班組長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宣傳教育和安全評價等活動。督促本班組工人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和正確使用設備、工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嚴防事故發生。

3.29.3對新調入班組的工人、來班組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并監督及時建立師徒合同或確定專人負責培養,使新到班組人員盡快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29.4負責組織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經常檢查班組成員的遵章守紀情況,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對職業安全衛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時提請領導表揚鼓勵,并作為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考核成績,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問題,及時告知有關人員或報告班組長進行解決。

3.29.5協助班組長進行事故分析,制定事故預防措施,并督促實施。

3.30管理、技術崗位人員

3.30.1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努力學習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術,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3.30.2遵守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不違法、不違章、不違規。

3.30.3發現他人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應及時勸阻、糾正,勸阻,糾正無效時應及時報告。

3.30.4對在工作過程中因違法、違規而導致事故的后果負責。

3.30.5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服從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關心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3.30.6發生事故和危險時,應立即報警,采取應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設法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同時盡快向領導報告,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3.31技能人員

3.31.1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努力學習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3.31.2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規程、勞動紀律和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不違章、違規,不冒險蠻干,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3.31.3發現他人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應及時勸阻、糾正,勸阻、糾正無效時應及時報告;有權拒絕不符合或違反安全規定指揮及安排。

3.31.4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3.31.5搞好整潔文明生產,發現生產區域事故隱患,及時向上反映,并積極參加整改。愛護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設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

3.31.6在執行交接班制度時,同時交接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事宜。

3.31.7多人作業要服從統一安排,聽從指揮,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他人著想。

3.31.8對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因違章而導致事故的后果負責。

3.31.9積極參加競賽、檢查、評比、講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種安全活動。服從班組長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關心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3.31.10發生事故和危險時,應立即報警,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設法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同時盡快向領導報告,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4.職能部門職責

4.1生產調度部門

4.1.1嚴格執行“五同時”,堅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在編制生產作業計劃時,同時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各級生產調度會上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4.1.2組織好均衡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生產安全。

4.1.3組織外場試驗時,制定外場試驗安全措施,并認真落實,確保外場試驗整個過程的安全。

4.1.4貫徹執行和廣泛宣傳上級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條例、法規。認真做好人員、物資運輸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1.5對本部門在用機動車輛、電瓶車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4.1.6經常對本公司車輛駕駛、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機械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7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安全衛生、安全行車、安全運輸的競賽活動,表彰先進,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經常督促駕駛人員學習交通規則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

4.1.8建立、健全駕駛人員、運輸車輛職業安全衛生的有關檔案資料和交通事故的檔案。

4.2設備能源管理部門

4.2.1負責編制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2.2組織制訂、修訂、審查有關動力生產和使用動力的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經常進行督促檢查。

4.2.3協助人力資源部組織對壓力容器、電氣、焊接等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復訓和考核,確保其持證上崗。并對所管理和操作各種動力設備的員工進行遵章守紀的安全教育。

4.2.4負責機械、電氣、起重、壓力容器等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工作和定期安全檢驗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有效。

4.2.5經常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確保設備始終保持安全運行狀態。

4.2.6按計劃完成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組織施工時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

4.2.7按“四不放過”原則,負責一般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由于設備問題造成的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查處重大設備事故和與人身安全有關的一般設備事故,擬定預防措施,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實施。

4.2.8負責對職業安全衛生防護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包括建檔、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定期檢查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運轉。

4.2.9負責全廠手持電動工具、電風扇、電焊機的安全檢修,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性檢測,并認真做好記錄。

4.2.10負責對全廠避雷裝置及電網接地系統的年檢,以確保公司建筑設施、危險場所的安全及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

4.3采購、庫房管理部門

4.3.1按計劃采購供應職業安全衛生所需的器具和材料。采購安全附件和吊索具時必須索取安全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書。

4.3.2負責按計劃采購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各類勞動防護用品,并負責保管工作。采購的特種勞保防護用品,生產日期、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特種勞動防護品安全標志應齊全。

4.3.3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法律法規和公司《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

4.3.4對危險物品的運輸、儲存、發放和報廢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按規定控制、審批、發放危險化學品,確保生產現場不超量。

4.3.5在采購、安裝、調試設備時執行《“三同時”評審制度》和《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

4.3.6定期回收處置生產現場的廢舊物資(含廢氣油、廢酒精、切屑等生產廢棄物),確保生產現場在符合安全的條件下生產。

4.4公司辦

4.4.1在安排、總結公司工作時,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納入公司計劃和總結內容,并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安全衛生計劃落實工作。

4.4.2及時調整安委會成員,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的落實工作,并經常檢查有關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的履行情況。

4.4.3協助生產安全部組織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并做好記錄。

4.4.4根據季節情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4.5組織部

4.5.1監督檢查各級領導及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檢查職業安全衛生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提出考核意見。

4.5.2參加重傷以上傷亡事故及其他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對違章指揮,造成重大責任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的黨員干部,根據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組織處理。

4.5.3在考核、選拔、任用管理者時,應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業績。在安全工作上嚴重失職的,不應任用和提拔。

4.5.4教育黨、團員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發揮應有的先鋒模范作用,帶動群眾搞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并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黨、團活動。

4.5.5認真做好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和員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員工遵紀守法、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4.5.6協助生產安全部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4.6人力資源部

4.6.1按國務院有關規定,負責選配具有專業技術知識,熟悉生產工藝和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的健康人員從事專職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

4.6.2不得將有殘疾的工人,職業禁忌癥的工人分配到其禁忌的工作崗位。因工傷、職業病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員工,根據勞動保護有關規定,妥善安排適當工作。在勞動調配工作中,做好女工保護工作。

4.6.3負責組織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培訓,職業安全衛生教育應列入企業教育工作計劃,并認真落實。

4.6.4負責參觀、實習人員和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4.6.5保證勞動定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的要求。制定勞動定額時,充分考慮勞動條件、勞動強度。

4.6.6搞好員工勞動紀律教育,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職業安全衛生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參與重傷以上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4.6.7公司雇用的臨時工、外包工合同中,應有專門的安全條款,并對其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4.6.8組織員工進行文化、技術學習培訓時,同時安排有關的安全技術、職業衛生教育內容。

4.7檢驗計量部

4.7.1按技術條件驗收零部件和成品,對產品安全性要求的錯驗、漏驗負責,并及時反饋信息。

4.7.2及時處理用戶對公司產品存在的有關安全問題信息,嚴重的要列入質量整改計劃,或向公司領導提出更新換代建議。

4.7.3組織對動力系統壓力容器、氣瓶等各種壓力表、計量表及公司各部門的儀器、儀表等的檢查、校驗、建檔。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在用壓力表、計量表、儀器、儀表的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問題負責處理,并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措施,納入計劃,進行解決。

4.7.4制定并執行本部門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檢查落實。

4.8技術管理、質量管理部門

4.8.1在制訂科研生產計劃時同時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組織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評審時通知安全管理人員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員參加,負責組織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三同時”評審。

4.8.2嚴格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好各檔案室、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檔案資料的消防、安全負責。

4.8.3按檔案管理規定,做好安全檔案的歸檔、保管工作。

4.8.4負責提供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資料。

4.8.5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新成果和勞動保護新技術,對安全技術的運用、推廣、創新有成績者,給予表彰、獎勵。

4.8.6在進行生產定型時,將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基本要求列為生產定型的基本條件,與其他條件同時審定。

4.9設計部門

4.9.1在產品的研制、定型過程中積極探索和采用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要求的新技術、新設備,充分考慮產品的安全性,解決產品研制、定型中的職業安全衛生問題,保證設計出來的產品安全可靠。

4.9.2在設計新產品、自制設備設計時,應積極采用人機工程及各種相應的安全技術和防護措施,使產品、設備符合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在試制、投產前,提供相關安全操作資料。

4.9.3組織科研產品進行外場試驗時,編制相應的安全管理規定,并認真落實執行。

4.10工藝管理部門

4.10.1負責公司生產現場的工藝布局和工藝技術文件的制定,對工藝布局文件和工藝技術文件的安全性負責。

4.10.2在擬定工藝方案進行工藝設計時,充分考慮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并詳細規定解決勞動保護方面問題的處理原則和措施。進行工藝技術改造時,進行工藝平面布局時,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

4.10.3在編制各種工藝規程時,同時編制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并將其列入各工序工藝卡中,作為指導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據。

4.10.4參加為實現安全、文明生產,改善勞動條件,改進安全操作、安全防護等方面的科學研究和設計工作。

4.10.5采用新工藝、推廣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在試制、投產前,應向生產部門提供安全技術操作資料,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相關資料交安全生產部會審。

4.10.6在進行工裝設計時,從結構上保障實現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時應同時設計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

4.10.7必要時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8在進行新工藝、新技術培訓時,應同時進行相應的安全操作培訓,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4.11財務部門

4.11.1在財務管理上,正確處理安全和生產的關系,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質量驗收的勞動防護用品費用以及營養保健、清涼飲料等費用,并監督有關部門??顚S谩?/p>

4.11.2按照集團公司的規定,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經費、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4.11.3在年、季、月的財務收支計劃中,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專用基金的費用,對職業安全衛生上發生的零星措施費用保證及時支付與結算。

4.12企業管理、計劃管理

4.12.1編制公司年度綜合計劃時,同時編制職業安全衛生年度計劃,并做到同時實施,同時檢查其完成情況。

4.12.2在落實、考核公司各部門經濟技術指標時,同時落實、考核職業安全衛生指標。

4.12.3編制生產經營計劃時應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做到同時實施,同時檢查其完成情況。

4.12.4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急待解決的安全問題,負責通過調整或追加計劃及時安排有關部門進行解決。

4.12.5在組織實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時,執行公司《“三同時”評審制度》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4.13工會辦公室

4.13.1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令。

4.13.2積極向員工宣傳黨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組織并協助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遵章守紀和自我保護的安全知識教育。

4.13.3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職能,認真監督檢查行政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4.13.4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認真執行。

4.13.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4.13.6總結、交流勞動保護工作經驗,表彰職業安全衛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4.13.7維護員工合法權益,保護員工的生命權、健康權、休息權,做好女員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4.13.8保護員工在職業安全衛生方面提建議、提意見的民主權利和員工在工傷責任事故處理中受處分后的申述權利。

4.13.9在開展勞動競賽時必須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4.13.10在組織舉辦各種活動時,負責編制相應活動現場處置預案,并負責組織培訓、落實。

4.14后勤、消防管理部門

4.14.1負責公司后勤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后果負責。

4.14.2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4.14.3組織各部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負責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制定各項消防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并監督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4.14.4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應急知識教育培訓,確保員工“人人會報警、會逃生、會使用身邊的滅火器材”。

4.14.5負責消防器材的配備和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及時做好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定期檢測工作,確保消防器材及設施保持在完好有效狀態。

4.14.6參加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加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方面的火險特性研究。負責禁火區域動火作業的審查及現場監護工作。

4.14.7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4.14.8做好易燃、易爆、劇毒、易制等化學危險品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不流失。

4.14.9定期檢查賓館、食堂、單身宿舍、綜合科技樓等消防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4.14.10負責做好自然災害預防和應急管理工作。定期開展火災事故應急演練,努力提高員工遇警不亂,從容應對火災事故的能力。

4.14.11做好炊事機械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4.14.12負責做好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食品進貨渠道正規,清洗到位,確保食品符合有關食品衛生標準,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疾病傳染事故。

4.14.13發生事故后醫務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妥善處理工傷事故受傷者的傷情,避免、減少因誤診而拖延傷情導致增加受傷者痛苦或致殘的情況。傷情嚴重的應及時護送受傷者到醫院搶救。

4.14.14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衛生保健教育和培訓,使其掌握簡易臨時急救方法。

4.14.15負責廠房、辦公用房和公用住房的安全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并組織有關部門對有問題的房屋進行鑒定,提出對危房的處理意見(拆遷或大修)。

4.14.16做好房屋白蟻的檢查、防治工作,確保廠房和住房的安全性。

4.14.17做好集體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4.14.18負責公司內部道路的安全管理,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經常檢查路面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公司內部道路的安全暢通。

4.14.19負責制定廠內各種車輛行駛、停放的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

4.14.20組織施工時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在接待外來維修人員時,告知公司安全、保衛、保密制度,并要求嚴格執行;在簽訂外包合同、房屋承租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協議;

4.14.21在進行樹木移栽或修剪時,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報部門領導審批(必要時報生產安全部審查)后實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確保樹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4.15監察審計部門

4.15.1在監察審計其他工作時同時監察安全生產工作。

4.15.2參加對部門和中層以上干部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的檢查和考核。

4.15.3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

5.附則

5.1本制度下列用語的含義:

5.1.1“一崗雙責”:崗位職責、安全職責。

5.1.2“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生產經營工作包括公司的生產、工藝制定、科研與實驗、科研管理、建設項目管理、施工管理、綜合管理、設備管理、計量管理、合同管理等。

5.1.3“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火災事故處理意見范文4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適用本條例;環境污染事故、核設施事故、國防科研生產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四條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準確地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配合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條工會依法參加事故調查處理,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調查處理。

第八條對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中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察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章事故報告

第九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一)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二)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三)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

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第十二條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第十三條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十四條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五條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其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第十六條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七條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根據事故的情況,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立案偵查,采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機關應當迅速追捕歸案。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和舉報。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十九條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二十條上級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查由下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事故。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因事故傷亡人數變化導致事故等級發生變化,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由上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上級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二十一條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事故,事故發生地與事故發生單位不在同一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派人參加。

第二十二條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應當遵循精簡、效能的原則。

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并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

事故調查組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

第二十三條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第二十四條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調查組組長主持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二)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三)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四)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第二十六條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事故調查中發現涉嫌犯罪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或者其復印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技術鑒定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委托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單位進行技術鑒定。必要時,事故調查組可以直接組織專家進行技術鑒定。技術鑒定所需時間不計入事故調查期限。

第二十八條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

未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有關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條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第三十條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第三十一條事故調查報告報送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調查工作即告結束。事故調查的有關資料應當歸檔保存。

第四章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事故調查報告之日起15日內做出批復;特別重大事故,30日內做出批復,特殊情況下,批復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有關機關應當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復,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處分。

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復,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

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當接受工會和職工的監督。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事故處理的情況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有關部門、機構向社會公布,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

(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

第三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六)事故發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三)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第四十條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對事故發生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有關人員,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執業資格、崗位證書;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為發生事故的單位提供虛假證明的中介機構,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及其相關人員的執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參與事故調查的人員在事故調查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事故調查工作不負責任,致使事故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護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或者借機打擊報復的。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故意拖延或者拒絕落實經批復的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的,由監察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三條本條例規定的罰款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決定。

法律、行政法規對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和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社會影響惡劣的事故,國務院或者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認為需要調查處理的,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發生的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參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火災事故處理意見范文5

與春意共舞,和春風同行。明媚的春天是幼兒園親近大自然的最佳時節,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活動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一、幼兒春游的時間:XX年4月23日上午7:30----下午15:00返回幼兒園。

地點:游玩xx園

人數:親子:85人

教師:7人

租旅汽公司2輛旅游車,家長一同前往。

二、 春游組織單位:由幼兒園統一組織安排。

三、春游領導小組及應急小組

1、領導小組組長:xx

領導小組成員:xx xx

四、人員安排:

總指揮:xx

分管負責人員:各班班主任

各班教師準時到崗到位。

五、安全第一原則。

春游前對幼兒進行春游專項安全教育,園外活動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園內外環保教育等。

為應對春游期間的突發事故,成立了春游安全領導小組,春游全面協調人xx,醫療保障xx負責、緊急處理xx負責、分工明確,職責到位。出行時園長帶隊。

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一)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總指揮及分管人員報告。由總指揮根據情況作出決定,嚴重時立即送往醫院,并立即通知家長。

(二)在組織應急搶險過程中,以保證幼兒安全為首位。寫出書面報告,總結經驗教訓。

(三)一般性事故,分管人員可根據情況自行進行解決,并進行記錄。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給總指揮,同時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安全應急具體措施

(一)安全常規措施:

1、隨車安排在班教師。

2、所有教師、工作人員手機必須處于開機狀態。

3、各班教師要清點三次幼兒人數(在出發前清點一次幼兒人數、到達目的地清點人數、在整隊返回時再次清點人數)在出發前制定幼兒春游花名冊,通訊錄,確保幼兒及教師的安全。

4、分年級和分班活動時,要求班上教師認真組織幼兒,在組織活動時,要求幼兒與家長一切活動都在教師的視野之中,不要個別行動,教師在組織時要有大局意識,責任意識。

(二)車輛故障處理:

1、活動前要求車方檢查車輛車況,車況不良必須更換,否則不得發車。

2、中途車輛故障:

(1)帶隊跟車老師及時把故障情況上報園領導。

(2)故障為影響安全的,一律停駛,緊急調車改乘。

4、幼兒在行車時,教育幼兒的頭、手不能伸向車窗外面,行車時不在車內高聲大叫,更不能在車上隨意走動,領導及帶隊教師維持好幼兒秩序,嚴禁下車隨意走動,尤其應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四)、幼兒突發疾病、意外傷害:

1、師幼在途中突發疾病、意外傷害,隨車帶隊領導立即聯系總指揮,視輕重由保健老師作處理或就近送醫院。

2、師幼在活動時突發疾病、意外傷害,帶隊教師立即聯系總指揮,視輕重由保健老師作處理、或送醫院診療。

(五)幼兒走失處理:

1、教師必須三次清點幼兒人數。

2、如發現幼兒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應立即組織就地尋找。

3、從幼兒最后接觸的同伴入手,了解最后行蹤。

4、立即通知總指揮,帶隊教師關注尋找

(六)、交通事故處理:

1、在春游期間如有嚴重受傷立即撥打120、122,并立即組織搶救。2、迅速報告教育局事故情況。

3、保護好現場,指揮教師及其他幼兒撤離至安全地點。

4、安定幼兒情緒,詢問、檢查幼兒受傷情況,受輕傷幼兒送醫院檢查、診治。

5、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分別負責家長、醫療、保險各方接洽,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三、本次要求:各班教師要提前做好春游前的安全教育與計劃,抓住機會對幼兒進行認識大自然和熱愛大自然的教育,要求孩子注意環保,自備塑料袋,不亂扔垃圾。不攀爬樹木,不摘花草,老師要有序的組織,分組帶領幼兒游玩,教會孩子一些自我保護意識和判斷能力,文明春游。要求孩子的活動始終在教師家長的視線內活動,確保本次活動的安全。

XX年4月22日

幼兒園防汛應急預案幼兒應急預案(2)

一、人員的疏散組織與指揮

1、總指揮: xxx(查看水情,組織全園教職工,按各自的職責進行疏導幼兒)

廣播組: xxx(撥打報警電話,向上級及時通報險情)

2、內部疏導引導組:xxx(根據汛情優先選擇最佳的疏散的路線通知各層具體負責人組織人員安全疏散)

各樓層具體負責:

外部疏散引導:xxx幫助各班班主任把幼兒帶到安全部位,讓各班班主任清點人數,上報園長。

警戒救護組:xxx負責聯絡工作并組織受傷人員救治工作。

2、正確選擇疏散路線

各班負責人:班長負責左面兩排的幼兒在前迅速撤離,另外一名教師負責右面兩排的幼兒在后迅速撤離。

3、疏散方案:

特長班教師迅速組織學特長的幼兒清點人數,按照疏散路線從出口快速撤離。

非特長班教師按照自己的職責在領導的指揮下迅速帶領本班幼兒按照疏散出口撤離。

午睡時間:帶班領導迅速查看險情,即使報警并發出警報,值班教師迅速組織幼兒,清點人數選擇就近路線快速撤離。

二、疏散時注意事項:

1、根據現場的實情,優先選擇最佳疏散線路。

2、全園教職工迅速到位,通過廣播對被困人員的情緒做好組織和引導疏散工作,維護好疏散秩序,防止擁擠踏傷。

3、要清點人數,對救出的人員進行清點,看是否全部救出。

4、水災嚴重的情況下要組織幼兒按原有疏散路線向樓層高的地方轉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兒園屬人員集中的場所,幼兒年齡小自理能力差,、這就對我們的教職工加強思想道德觀念,認真負責,平時要對單位的情況熟悉,加強自身的安全措施和應急能力。在需要時要有于獻身的精神。

高職學院附中、幼兒園應急預案幼兒應急預案(3)

附中、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消除危害,保證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以學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附中、幼兒園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組織機構見附圖。

(三)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

(四)適用范圍:附中、幼兒園。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決策機構:指揮中心,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決策及指揮。

2、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

(二)組織體系框架:見附表1。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學院及附中、幼兒園的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提供相關信息。

(二)預防預警行動

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及技能培訓,提高防范意識和防范能力。

(三)預警支持系統

校園網系統、電話通訊系統。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的報告順序是:發現人-——部門負責人——單位領導——學院職能部門——學院主管領導。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突發事件的信息按報告順序進行傳遞,由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確認,分清事件的等級,由決策機構進行決策處理。

(三)通訊

張**:136********* 孫**:137******** 劉**:137*********

黃***:138********** 李**:130********* 李 春:138*********

(四)指揮和控制

由指揮中心進行指揮,由工作組進行現場控制。

(五)緊急處置

處置隊伍由指揮中心統一調派,分突發事件類型落實處置措施。

(六)救護和醫療

學院衛生所負責事件的現場救護以及醫療防疫;對輕傷人員進行處置,并協同運輸組將重傷人員護送到上級醫院。

(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可能涉及的應急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加強對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衛生防病、飲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確安全防護的工作流程,同時提供必要的防護器械。

(八)群眾的安全防護

引導和教育學生按照日常行為規范行事:有序出入,分批離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規則;建立課間、課外教師值勤制度,加強對學生假期安全的教育;

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飯前洗手,飯后漱口。教育孩子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不罵人。

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撤離由帶班教師及學院專門人員統一組織。

(九)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密切與社區、家庭的溝通與協調,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密切結合的安全工作網絡,確保學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檢測與后果評估

事件發生后,由學院保衛處負責事件原因的調查工作,學院安全保衛領導小組負責事件的檢測與后果評估,并形成處理意見。對發生的重大事件,學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專門機構的工作,對事件進行調查、檢測與評估。

(十一)新聞報道

及時、準確地向媒體發送事件的相關信息,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漸。

(十二)應急結束

事件處理完畢,宣布應急狀態解除。

五、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保衛處負責通信系統的維護,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并從各種媒體上獲取相關信息。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機構、人員名單參見附表1;

救援藥品主要有繃帶、消毒水、止痛藥、消炎藥等;

學院車隊為突發事件的處理提供急救車輛;

醫療保障主要有上級醫院的幫助;

學院保衛處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學院財務處的提供財力支持。

(三)技術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隊、牡丹江市傳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醫院、溫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預案、報警電話在校園網上共享,同時在必要地點張貼;同時定期進行安全常識講座。

2、培訓:由人事處對特殊崗位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對可能涉及的教職員工進行必要的應急自救與互救教育。

3、演習:保衛處組織、實施各種突發事件的演習。根據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的場所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疏散演習、應急救援演習等。頻次要求每學期不少于二次。

六、后期處置

(一)對在突發事件中受傷的師生員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對在事件中傷情較為嚴重的,學院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發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對污染物的處理按照國家廢物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

(二)發動學生捐助,同時向社會廣泛求助,得到的資金由財務處統一管理。

(三)為應急人員辦理保險業務,且及時理賠。

(四)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應急經驗的總結,同時提出改進建議。

七、附則

對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和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的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本預案由***********制訂與解釋,由學院保衛處備案。

八、附件

《***********學生大型活動安全工作預案》

《***********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重大傳染病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人員密集場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附表1: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圖

報 警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

通訊組 安全保衛組 人員疏散組 后勤組 運輸組 救援組 醫療組

火災事故處理意見范文6

一、為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利益,規范物業管理的行為,達到業主的滿意和要求,制定本合同。

二、本合同共分為:《總則》、《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書》、《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資金結算》、《監督管理與檢查考核》和《附則》七個組件,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章 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辦公大樓(電力大廈)及其附屬和共用設施全權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圍及事項

(一)、管理范圍:

甲方將位于_______號及其區域范圍內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物業類型:寫字樓建筑占地: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事項: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包括:屋頂、梁、板、柱、墻體等承重結構,樓梯間、門廳、走廊、墻地面等。

2、區域內設備、設施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暖、供電、照明、消防及其他設備設施。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管理。

5、公共衛生的清潔、垃圾收集、清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視、門崗值勤、安全監控、人員登記。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一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年度計劃、財政預決算。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執行情況。

5、向乙方提供商業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的圖紙、檔案、資料。

7、負責保證按規定、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

8、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11、參與確定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2、對違反合同規定的乙方和乙方人員,有權終止或要求調換人員。

13、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各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和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權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并負責監督。

5、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定期報告工作。

6、對物業的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7、建立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管理區域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標準收取費用。

9、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有權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理。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等措施。

10、管理期滿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2、負責編制物業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四、物業管理服務費

根據物業管理有關規定收取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管理費、保養費及特約服務費等。

總計:_______元。

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參照相關標準,制定本合同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

一、 清潔衛生費及綠化管理費

1、 保潔費:_______x_______x_______=_______元/年

2、綠化費:_______x_______x_______=_______元/年

3、化糞池清理費:_______x_______x_______=_______元/年

二、保安費:_______x_______x_______=_______元/年

三、小修費:每年_______元

四、電梯、高壓水泵運行保養費:_______x_______x_______=_______元/年

五、供電、供水、供暖運行費:_______x_______x_______=_______元/年

六、收發:_______x_______x_______=_______元/年

七、特約服務費:_______x_______x_______=_______元/年

八、管理費及其他:

1、管理費:_______x_______x_______=_______元/年

2、 辦公費:_______x_______x_______=_______元/年

3、 其他應急費:每年_______元

4、 法定稅費:_______x_______x_______=_______元/年

九、中修以上和設備、設施更新費用,由物業公司提出項目并套用相關定額,履行各種手續并由業主審核批準后施行。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

一、保潔:

內容:區域內公用部分的日常清潔,設立專職衛生人員以確保為業主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工作環境。

標準:

1、庭院、門廳、走廊每天利用業主休息時間徹底清掃庭院、門廳、走廊一次,垃圾及時清運。業主辦公時間設置專職衛生員對區域內的衛生進行保潔維護。保持區域內停車暢道路、綠地無廢棄物,使區域內地面無雜物、污漬。對燈具、開關、把手、樓梯扶手及時擦拭。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時清理,門廳附近的玻璃幕墻每周擦洗一次。

2、電梯每天清潔、擦拭電梯門、鏡面、墻面。每晚徹底清理地面一次。由衛生維護人員隨時清理電梯間,每天負責更換地毯,以保持電梯清潔無雜物、污漬。

3、衛生間每晚對衛生間進行徹底清潔。包括:垃圾和方便飯盒及時清走,墻面便器具、潔具、墻瓷磚、地磚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擺放整齊,每周對衛生間徹底沖刷一次,開水器每周放水、除垢一次,定時噴灑空氣清新劑,保證無異味。

4、綠化及時對樓內外綠化植物進行澆水、施肥、修剪,及時清除里面的雜草,每天清除花卉、葉莖的塵土,保持盆內、草坪內無雜物,定期噴灑藥劑,使花木無明顯枯萎及病蟲害現象。

5、地下停車場每周徹底清掃一次,及時清理污水、污物,保持四壁無灰塵。

6、化糞池定時清理、保證正常使用。

二、保安

內容:設立專業保安人員以保證業主的人身、財產、消防等方面的安全。

標準:

1、值勤保安人員按照職責堅持門崗值勤,交接班要準時并做好交接班記錄,加強日常巡視和監控,積極與公安部門配合,保證物業安全。

2、來訪登記對外來辦事人員要進行人員登記、記錄和引導,懂得禮儀知識,講究文明禮貌。對內工作人員要檢查、督促持證進入辦公樓。

3、監控室監控室要實行24小時監控值班,做好值班記錄,杜絕非工作人員進入,保證儀器和設備的安全,隨時提供監控資料。

4、消防設備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查和保養,保證消防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發現火災事故或隱患,及時處理并上報有關部門。

5、停車場停車場的車輛要排列整齊,隨時指導車輛停放位置,督促車輛鎖閉情況,檢查車庫的安全性,嚴防偷盜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6、其它突發事件嚴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發生,隨時處理緊急情況和制止突發事件,維護工作秩序,確保正常辦公。

三、小修

內容:設備、設施小損、小壞的維修,保持房屋原來完好等級為目的的日常養護工程。

標準:

1、電氣隨時更換和修復損壞的燈泡、燈具、開關等電器設備,保證各種電氣設施和元件的完好。

2、水暖上下水和暖氣的保養,水暖設施跑、漏水的止水和修補,水閥、便器具、管道的檢修和更換等。

3、土建房屋的主體結構,各種墻、梁、板柱和門窗洞口的修復。

4、設備各種機械設備和電器設備的簡單修復。如:開水器、熱水器、空調器、供電開關、盤柜、窗簾等。

5、其他維修項目業主要求其他需要維修的項目。如:外點運抵的設備、室內要求裝其他設施等。

6、維修率維修及時率達到100%,人員10分鐘到位。電氣、水暖維修不超過24小時,土建維修不超過3天。

四、電梯及高壓水泵

內容:對電梯、高壓水泵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檢修、處理隨機問題。

標準:

1、維護按有關規定及時維護,處理隨時發生的問題,使機械始終處于最佳運行狀態。保證設備運行率達98%以上。

2、保養乙方應定期對電梯和高壓水泵進行保養。如:管道刷防腐漆、電梯抹油等。

3、檢修按照設備說明書規定時間和操作規程進行檢修,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4、應急情況處理設備因停電、機械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停運、損壞時的人員反應,事故原因的查明,事故處理的結果和當事人受處罰及收教育情況。

5、各項記錄值班的人員安排及時間,安全責任及規章制度,運行記錄,檢修記錄,保養記錄等。

6、費用統計設備每次維護、正常運行、定期檢修及處理突發事故的各項費用統計數據。

五、供電、供水、供暖

內容:設立專業人員對供電、供水、供暖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按時對各種設備進行檢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并做到“業主叫,人員到”,及時為業主服好務。

標準:

1、運行記錄做好人員安排、工作職責和交接班記錄,設備正常運行的各項數據,計劃停電、停水、停氣應提前12小時通知業主并做好解釋工作,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檢修記錄依據設備規定要求及操作規程按時檢修并做好記錄工作,定期派專業人員對系統進行測試、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系統安全、可靠。

3、日常保養定期對破損和老化設施進行更換和修補,定期擦拭灰塵、污漬和刷防腐漆等。

4、事故處理發生設備事故造成停電、停水、停氣的,要提交事故報告,向業主說明事故原因、事故處理意見、當時人的責任及受教育情況。

5、應急情況處理接到用戶報告緊急情況時,維修人員應10分鐘內到位并立即修復,在最短時間內處理突發性影響并向業主詳細解釋清楚,做到小修12小時內完畢,大修要連續修復并安排工程人員24小時值班,對在時限內不能完成的,要向業主說明原因。

6、費用統計設備每次維護、正常運行、定期檢修及處理突發事故的各項費用統計數據。

六、收發

內容:負責公司內部的信函、報刊、文件的郵寄與分發。對職工個人的報刊、信件、包裹等及時通知領醛

標準:

1、登記對郵寄和收取的報刊、文件、信函、包裹單、匯款單等及時登記,保管好收據以便查詢。

2、投遞對要發出的辦公信函、公司各種文件、通知、報表、包裹、匯款等要及時投遞,不得延誤。因投遞原因而發生的不良后果,要追究責任。

3、收取對從郵局或郵遞員中領取的物品、報刊、信函和各種單據要逐一登記,不得冒領或錯領,對有問題的,要提出疑議。

4、分發分發報刊、文件、信函、包裹單、匯款單等要做到準確無差錯。同時制止內部的冒領或錯領行為。如有錯誤,要追究當班人的責任。

5、服務及時通知收件人領取郵件,做到準確無誤,文明禮貌,熱情周到,達到業主滿意。

6、保密對公司的機密、重要文件、信函負有保密責任

七、特約服務

內容:為領導辦公室、會議室提供清掃、保潔服務。確保領導在清新、優雅的環境中舒心、愉快地工作。

標準:

1、清掃每天清掃一次,定期進行徹底保潔。

2、擦洗隨時擦拭桌椅、各種會議牌、裝飾物、花卉等,要求無灰塵、無污漬,椅罩、沙發罩、布窗簾等要定期洗滌、更換。會前、會后要及時傾到垃圾、礦泉水瓶等。3、門窗門窗和玻璃要隨時擦拭,會前要打開門,會后要關閉好門窗,百葉簾要完好無灰塵,做到窗明幾凈。

4、物品擺放室內物品要擺放整齊。

5、室內環境定期噴灑空氣清新劑,保持室內環境整潔、空氣清晰。

6、服務會前要擺放好各種會議用品,會間要隨時更換需要的用品,同時講究文明禮貌,熱情周到,會后要及時清理會暢達到隨時具備使用條件。

八、管理

內容:對乙方的人員、制度、工程、財務、資金等方面的綜合考察,宏觀控制。

標準:

1、管理人員的素質管理人員要有過硬的思想素質,熟悉分管的業務范圍,對業主交代的任務要清楚、明晰,能夠統領一方面工作。

2、制度健全情況各項規章制度應完整、配套、齊全,具有約束力。

3、人員分管情況人員安排應合理,具體工作時間及分工明確無誤。具有獎罰措施。

4、工程施工情況施工前有報告與立項,履行各種相關審批手續,施工中保證安全和質量,竣工后要驗收,合格率在95%以上,并提交驗收報告。

5、資金使用情況甲方繳交的物業管理費要專項利用,不得擠占,保證物業的維修標準。

6、雙方結算情況乙方按規定時間向甲方提交財務決算和財務預算報告,按規定時間結算物業管理費和工程量,由乙方代收的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按時、足額上交甲方,不得截留。未列標準參照國家及有關省市標準執行。

資金結算

一、乙方應于每年初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及下一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二、甲方有權審計和清查乙方帳目及資金使用情況。

三、甲乙雙方每季度結算一次物業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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