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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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范文1

一、實行總分機構體制的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應嚴格執行國稅發28號文件規定,按照“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辦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建筑企業所屬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包括與項目部性質相同的工程指揮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其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應匯總到二級分支機構統一核算,由二級分支機構按照國稅發28號文件規定的辦法預繳企業所得稅。

三、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并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

四、建筑企業總機構應匯總計算企業應納所得稅,按照以下方法進行預繳:

(一)總機構只設跨地區項目部的,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后,按照其余額就地繳納;

(二)總機構只設二級分支機構的,按照國稅發28號文件規定計算總、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稅款;

(三)總機構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區項目部,又有跨地區二級分支機構的,先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后,再按照國稅發28號文件規定計算總、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稅款。

五、建筑企業總機構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各分支機構和項目部不進行匯算清繳??倷C構年終匯算清繳后應納所得稅額小于已預繳的稅款時,由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或抵扣以后年度的應繳企業所得稅。

六、跨地區經營的項目部(包括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管理的項目部)應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未提供上述證明的,項目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督促其限期補辦;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作為獨立納稅人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項目部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證明該項目部屬于總機構或二級分支機構管理的證明文件。

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范文2

稅務局法規科長競聘演講稿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代表:

大家好!

首先我簡單介紹一下我的個人經歷,我是*年稅務機構分設時,分到*市地稅局工作,時任市局管理科科長,*年擔任紀檢員一職,分管業務科和稽查局工作,*年八月調任州局征管科科長,負責征管科工作,*年任州局業務科科長,負責業務科工作至今。幾年來,無論是稅政管理、征收管理、稅務稽查,還是紀檢糾風,無論是在市局,還是在州局,本人都能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自身政治思想及業務知識的學習,秉公執法,嚴格律己,熱情服務于納稅人。地稅分設以來,本人多次被為市地稅局先進工作者,*市優秀黨員,年被市政府評為十佳執法員,在州局征管科和業務科任職期間,所主持的各項工作均名列全疆前列,多次受區局通報嘉獎。本人這次參加競聘的第一志愿是稅政法規科科長,讓本人填報這個崗位的直接原因是本人有能力、有信心在現有的基礎上將稅政法規科的工作做的更好。在談本人競聘稅政法規科科長職務的優勢和工作思路之前,本人想先談談競聘這一職務的劣勢。年齡相對較大是本人參加此次競聘的主要劣勢,年齡的問題在本人參聘之初可以說是最大的心理障礙。在看到區局機構改革和人員分流的文件時,本人也想過不參加競聘或者享受區局的優惠條件告老還鄉。接下來我將從五個方面談談本人參加此次競聘的優勢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一、老馬識途,輕車熟路。本人參加工作以來,從事財會工作年,從事稅收工作年,在稅務工作期間,主要從事稅政法規管理和稅收征收管理,可以說對這方面的工作非常熟悉,本人在市局工作時主要負責集體財務管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地方各稅的稅政管理,主持制定了《*市地稅局非國有企業財務管理辦法》、《*市地稅局關于加強客貨運輸市場稅收征管辦法》等規定,使市局的稅收征管更趨完善,到州局后主持修訂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考核管理辦法。從年企業所得稅實行自匯自繳以來,本人親自主講每年的企業所得稅培訓,年本人主講了對黨政機關的個人所得稅培訓,年主講了對水利系統的財務人員業務培訓等。因此,本人盡管年齡相對較大,但經驗豐富,能熟練掌握現行稅收法規,業務水平較高,對稅政法規科各項職能設置,非常熟悉并且熟練,主持稅政法規科工作可以說是老馬識途,輕車熟路。二、德能雙過硬,一顆赤誠心。稅收工作是一項執法行……

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范文3

一、組織收入工作

今年以來,稅政工作繼續以組織收入工作為中心,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深入挖掘政策潛力,大力加強稅政管理,保證了各稅種收入任務的圓滿完成。

一是加強各稅種的管理,保證各稅種收入的穩定增長。年初,我們就提出了各稅種收入每月必須較同期有所增長的目標,每月對各稅種的收入情況進行監督和分析,采取多種措施,狠抓薄弱稅種、薄弱環節的征收管理,保證了各稅種收入的大幅增長,截止11月,有五個稅種增幅居全省第五,其中多個稅種增幅居全省第一。

二是加強稅源管理,抓住組織收入工作的重點。今年,我們進一步轉變觀念,切實重視對重點稅源的監控。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對年納企業所得稅100萬元以上的10家企業進行重點監控,掌握重點稅源企業的納稅情況,分析稅收增減變化原因,有針對性的開展管理工作,著力解決納稅大戶的稅收問題,共到濟鋼、豫光、沁北電廠、奔月集團、xx煤業等企業,就有關稅收政策進行輔導幾十次,得到普遍好評。10家重點稅源企業共入庫企業所得稅萬元,占全市企業所得稅總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方面,繼續加大和完善了對全市50家重點扣繳義務人和100家重點納稅個人的管理和監控,保證了個人所得稅的大幅增長。

三是加強新稅收增長點的管理。結合我市情況,對發展形勢好,稅收增長潛力大的行業,采取措施加強稅收管理。如針對我市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加大,加強建筑營業稅的管理;針對煤炭行業、電解鉛等行業經營形勢的好轉,加強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針對企業改制股金分紅的增多,加大對個人所得稅的征管等,切實將稅收增長點轉化為地稅稅源。

二、稅收政策貫徹落實工作

200x年,我們堅持依法治稅原則,認真落實國家稅收政策,加強對各基層地稅部門的業務指導,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職能效用,保證了國家各項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

一是落實再就業稅收政策。貫徹落實再就業稅收政策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我們牢固樹立大局意識,積極與勞動保障部門協調,通過電視、政府網站、全市大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舉辦再就業政策培訓班,使每一位下崗人員了解有關政策,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全市沒有發生一起因再就業政策落實不到位引起的下崗人員上訪案件,保證了社會穩定。

二是落實企業改組改制有關政策。今年,我們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決定》、《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和《xx市地方稅務局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落實了關于企業改組改制和股權投資、合并分立、債務重組等稅收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是落實經濟結構調整和優化有關政策。認真落實國家有關第三產業、高新技術企業、科研單位、農口企業、金融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校辦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認真辦理企業稅前扣除財產損失、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等涉稅審批事項,促進了經濟結構的優化、環境的保護,消化了企業的部分包袱。

四是落實科技投資和創新有關政策。認真執行國家關于企業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對企業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實行加計扣除等等。這些政策的正確執行,有力地推動了我市企業的技術投入、技術升級,拉動了市場需求,服務了科研體制改革的深化。

五是落實城鎮化建設有關政策。狠抓了重點城鎮的組織收入工作,為重點鎮建設提供了充足的財力保障,積極兌現重點鎮納稅人的優惠政策,支持鄉鎮企業的經濟發展,加強了重點城鎮稅收的執法監督,促進文明執法。

據統計,200x年度,我局共計審批各類政策性減免稅萬元,其中: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所得稅1767萬元;為213戶下崗失業人員辦理再就業減免稅55.8萬元;辦理稅前彌補虧損592萬元,審批稅前扣除資產損失金額1310萬元。

三、稅種規范化管理工作

我們牢固樹立稅收管理精細化、科學化的理念,加大分行業分稅種管理力度,進一步提高了規范化管理水平。

(一)以年度納稅申報工作為重點,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成效顯著

1-4月份,全市上下將200x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做為工作重點,認真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采取有力措施,市局除成立匯算清繳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安排布置匯算清繳工作外,制定了《200x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方案》和《xx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業務政策和工作安排的多個文件,并對匯算清繳全過程進行監控,注重匯繳前的宣傳發動、匯繳中的政策輔導、匯繳后的審核統計,使匯算清繳工作做到有組織、有制度、有落實,保證了匯算清繳工作的成效,企業共自核審增應納稅所得額2576萬元,審增所得稅848萬元;審減虧損2121萬元。重點檢查企業15戶,共查增應納稅所得額46.4萬元,查補企業所得稅15.3萬元,罰款10.5萬元,合計25.8萬元。

(二)牽頭做好了貨運業稅收管理

今年以來,根據總局和省局制定的貨運業管理規程,和征管、發票、信息中心緊密配合,明確職責,搞好協調,貨運稅收管理進一步規范。一是加強對貨運業納稅人的日常稅收管理。繼續加強代開票納稅人的認定和審核工作,嚴格落實總局的“三個辦法,一個方案”,規范管理,逐步完善貨運業營業稅的稅收管理工作。二是加強和國稅部門的協調聯系。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做好信息數據的匯總、上報工作。三是針對納稅人借證開票的現象,制定了單車月開票最高限額,保證了貨運業的稅收秩序和稅款的足額征收。全年共入庫道路貨運稅收1713萬元。較同期增收增長1.2倍。

(三)切實加強煤炭行業的稅收管理

根據省局關于加強煤炭行業稅收管理工作的會議精神,針對我市煤炭行業稅收管理的現狀,市局高度重視,一是成立煤炭行業稅收專項整頓領導小組,和稅政、征管、稽查等部門人員組成的督導組,明確工作任務,督查工作進展。二是緊緊依*政府,加強部門配合。先后多次與克井鎮、邵原鎮、下冶鄉黨委、政府結合,取得公安、煤管、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形成了當地政府牽頭抓、有關部門橫向聯系、單位內部縱向配合、齊抓共管的控管網絡。三是全面調查,合理調整稅負。成立了兩個稅源調查小組,先后兩次對全市34家小煤炭生產企業開展調查,逐戶調查核實各小煤炭企業的產量、銷量、價格、成本等情況,并根據小煤礦的設計年生產能力、地質結構、開采條件、用電量、市場行情等情況,對各小煤礦稅收定額進行重新調整。四是強化基礎管理,完善征管措施。對所有煤炭生產企業逐戶建立了征管檔案,專人管理,定期上報稅收征管情況和稅款入庫情況。并實行“陽光辦稅”,對核定征收的小煤礦公開核定產量和稅額,增加辦稅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對煤炭行業的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了稅收秩序,保證了稅款的足額征收,全年煤炭企業共入庫地方各稅3237萬元,同比增長117。9%。

(四)規范房地產企業稅收管理,

針對我市房地產投資熱潮,我們采取措施加強了該行業的稅收管理。一是加強開發項目的戶籍管理。對全市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普查登記,建立管理檔案,詳細收集和登記每一開發項目的立項報告、開工日期、開發面積、有關證照、合同及納稅情況,并定期由管理人員深入現場進行核實,全面掌握企業的經營情況,杜絕虛假申報。二是加大稅收政策宣傳力度。4月份,市局召開了全市房地產企業管理工作會議,會議重點講解了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等相關政策,并將房地產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和轉讓房地產營業稅等管理辦法進行系統講解,將政策宣傳到每一個納稅人,爭取他們的支持和配合。三是嚴格執行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和預征制度。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增值稅征收方式進行鑒定,企業在申報銷售不動產營業稅時,必須同時按核定征收率或預征率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保證了土地增值稅的足額征收,截止11月共入庫土地增值稅36萬元,較上年增長1700%。四是從嚴界定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對全市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進行全面鑒定,對核算達不到要求的,一律實行核定征收,預征所得稅。通過整頓工作,規范了房地產稅收管理秩序。

(五)強化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管理

今年,我們在繼續抓好行政、事業單位、私人出租房屋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管理的基礎上,著重對兩稅的征收范圍和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進行了調整。一是針對我市市區范圍的擴大和各建制鎮發展的日新月異,與政府聯系,對市區范圍和各建制鎮政府所在地鎮區范圍進行重新明確,確保將所屬范圍內企業全部納入兩稅征收范圍。二是根據我市經濟發展及城市規模的擴大,在調查測算的基礎上,擬訂了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調整的方案,提請市政府按程序報省局批準后,通告全市執行,為確保今年土地使用稅大幅增長打下了基礎。三是從稅源基礎工作入手加強管理。根據重新調整的征收范圍和稅額標準,建立多級稅源數據庫。對應稅房產原值、應稅土地面積、應納稅額等情況登記造冊,并通過微機建立稅源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四是在申報期內,對納稅人申報資料,對照新標準進行逐戶審核,嚴格把關,保證企業正確申報繳納稅款。通過以上措施,今年房產稅共完成萬元,增長%,土地使用稅共完成萬元,增長%。

(六)抓好涉外稅收管理。一是加強重點稅源管理不放松。對移動公司形式多樣的收入項目,以及永堅房地產公司預收房款及其他收入加強監管,盡量保證收入的整體上升。二是加強對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等一些小稅種的日管,確保各稅應收盡收。三是對聯通公司新增涉外業務及時納入稅收管理,確保涉外收入任務的圓滿完成。今年共入庫涉外稅收萬元,較上年增長%。

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范文4

[論文摘要] 近幾年來,隨著高校辦學資金來源渠道的多樣化和稅務機關征管力度的加大,高校面臨的稅務壓力也越來越大。本文根據截至目前出臺的各項教育稅收政策,對高校應負擔的各稅種進行了較全面的梳理,并提出了一些解決的辦法,探討高校如何積極合理繳納各項稅款。

 

隨著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辦學資金來源渠道已由過去單一的財政撥款為主向多渠道籌集過渡。近幾年來,尤其是2000年后,高校總收入水平呈逐年上升態勢,但是財政資金占高??偸杖胨奖壤齾s呈逐年下降趨勢。目前,高校收入來源主要集中在財政無償撥款(包括如“985工程”撥款)、科研橫向和縱向收入、學費收入和自籌資金等幾方面。

稅收法規明確了高校作為納稅主體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作為事業單位法人的高校自身和后勤服務集團的經營所得,以及校內各部門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除了依法可以免稅的部分外,都應按照稅法規定繳納各類稅收。一直以來“稅收不進學?!钡挠^念在高校財務人員的意識中根深蒂固,高校的財務人員未樹立依法納稅意識,也缺少對稅收法規的學習和了解,發生納稅義務后很少能夠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近幾年,隨著稅務機關加大征收力度,將高校作為稅收檢查的重點,高校依法及時納稅的壓力逐漸增大。如2007年5月,北京市海淀區國稅局召集在京高校財務負責人,就高校繳納企業所得稅進行了探討。2008年年初,海淀區稅務局又就所得稅召開了會議,這充分顯示了稅務部門對高校的重視。這種情況下,如何對高校稅負問題進行梳理,嚴格涉稅業務的管理,就成為高校廣大財務人員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高校面臨的稅負現狀分析

1.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方面,《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征收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1997]75號)規定,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收入,除財政撥款和國務院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項目外,其他一切收入都應并入其應納稅收入總額,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高等學校舉辦的各類進修班、培訓班所得暫免征收所得稅。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高等學校包括教育部門所辦的和國家教委批準、備案的普通高等學校,以及中國有關部門批準成立的軍隊院校。 

對高等學校、各類職業學校服務于各業的技術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雖然目前絕大部分高校并沒有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隨著所得稅法規執行力度的加大,如何合理繳納所得稅,已經成為高校財務部門面臨的一大課題。 

2.營業稅 

營業稅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托兒所、幼兒園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實施非學歷教育的學校則應當依法繳納營業稅。2004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做了進一步明確的規定: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學生勤工儉學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免征營業稅。 

但是稅務部門和納稅人在執行的過程中,對免稅范圍仍存有疑問,為此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于2006年1月12日《關于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3號)對教育勞務的免稅范圍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和細化: 

(1)各類學校(包括全部收入為免稅收入的學校)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稅務登記,按期進行納稅申報并按規定使用發票;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的,應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 

(2)校辦企業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所提供的應稅勞務(服務業稅目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和“娛樂業”稅目除外),經審核確認后,免征營業稅。 

(3)高校后勤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取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對利用學生公寓或教師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務設施向社會人員提供服務取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種服務性收入,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 

(4)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并按高教系統統一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對利用學生公寓向社會人員提供住宿服務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 

(5)設置在校園內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向社會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 

(6)高等學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俗稱“四技”)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隨著高??蒲惺聵I經費到款的逐年增長,很多高校并沒有辦理“四技”營業稅的減免,故每年因為“四技”而繳納的營業稅已經成為高校的嚴重負擔。 

3.其他稅種 

其他稅種主要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等。這些稅種雖然種類繁多,但是在高校整體稅負中比重很小。不過隨著高校的進一步發展,這些稅種也應該引起廣大財務人員的重視。 

二、高??刹扇〉膶Σ?nbsp;

1.積極推動完善高校領域稅收政策立法 

目前我國還沒有統一的、專門的高等學校稅收政策文件。在高等學校稅收政策方面,多數是由部門規章加以規定的,如通過教育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等部門規章加以規定,立法級次低。另外,面對教育體制改革給高等學校帶來的新變化,稅收政策的出臺顯得非常倉促,大多是以通知或補充通知的形式出現,某些稅收政策已經跟高校的財務核算體制不匹配,造成繳納稅款的不可操作性。所以,積極推動財政部、教育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出臺立法層次高、規范、協調、系統、具有可操作性的稅收法律法規,爭取相關部門在法規制定階段充分考慮高校特點,可以為高校承擔合理稅賦爭取主動權。 

2.修訂高校財務制度 

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設置的會計科目根本不能滿足高校進行稅金核算的要求,如沒有“企業所得稅”科目。高校財務人員在進行所得稅納稅申報時需對賬面利潤進行較多的調整,如果財務人員在平時工作中對與涉稅業務有關的收入支出不進行完整的記錄,不熟悉稅法,就很難正確計算應稅所得額。所以迫切需要主管部門根據稅法的要求,修訂《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分開核算應納稅所得和非應納稅所得,對于應納稅所得,正確核算收入和與之相匹配的支出,以計算和繳納企業應負擔的各項稅負。 

3.加強納稅宣貫,樹立依法納稅意識 

目前,因為對稅收政策的理解不同,各大高校各種稅種的處理方式各不相同。如北京地區,各高?!秾Ρ本┦薪y一銀錢收據》的使用就各不相同。建議成立地區高校財務負責人聯誼制度,定期交流納稅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統一口徑。 

對于“四技”涉及到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各高校主管財務和主管科技校長應加強溝通,重視“四技”減免。財務部門跟 科技處(部)的要加強聯系,共同做好“四技”的減免工作。如北京某高校,科技處負責“四技”合同在技術市場的登記工作,財務處負責稅務局的備案工作。在沒有進行營業稅減免工作之前,每年需要繳納600多萬的營業稅,登記備案后,每年只需要繳納幾十萬元的營業稅,效果非常明顯。另外,加強對廣大科研人員的納稅宣傳力度,積極合理為學校避稅。 

4.提高財務隊伍人員素質 

目前,各高校財務人員普遍存在年齡結構偏大、學歷較低、知識結構落后等困難。迫切需要打破人才壁壘,引進具有現代財務管理意識的年輕專業財務人員,提高財務隊伍的整體素質。廣大財務人員要重視對稅法的學習,做好納稅申報和減免稅申報。利用稅率差別、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制度的有關規定,對高校的經營活動進行事先安排,必要時還要咨詢專業的會計事務所和稅務專家,制定合理的納稅方案。 

參考文獻: 

[1]財稅字[1997]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征收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2]國稅發[1999]65號: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 

[3]財稅[2004]3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 

[4]國稅發[2005]129號: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 

[5]京地稅營[2005]525號: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取消技術交易免征營業審批項目后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6]財稅[2006]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7]財稅[2006]10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范文5

為進一步規范市城區財政分配關系,理順市城區財政稅收征管體制,調動市、區兩級政府發展經濟、培植財源、組織收入的積極性,促進市城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調整和完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政發〔〕6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對現行市城區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進行調整和完善。現通知如下:

一、省級下劃收入在市區財政間的分配辦法

從年1月1日起,將原財政管理體制規定的省級共享稅收收入(增值稅8%、營業稅30%、企業所得稅15%、個人所得稅15%)按照現行市城區納稅戶的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屬地征管、屬地入庫”,作為市區固定收入。

省級收入下劃后,市直稅務直屬分局征收管理的企業,市直財政分享稅收為:增值稅25%、企業所得稅40%(不含中央獨享及中央、省級分享稅收)、個人所得稅40%、營業稅100%以及房產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煙葉稅和其他稅收等。

三區稅務征收機構征收管理的企業,市直財政分享稅收繳入三區財政金庫,通過財政結算上繳。市直財政分享稅收比例為:增值稅8%、企業所得稅12%(不含中央獨享及中央、省級分享稅收)、個人所得稅12%、營業稅35%。三區財政分享的稅收為:增值稅17%、企業所得稅28%(不含中央獨享及中央、省級分享稅收)、個人所得稅28%、營業稅65%以及房產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煙葉稅和其他稅收等。

二、上解省級財力的確定原則

省在原財政管理體制下分享的稅收,以年三區核定的省級收入為基數,采取基數加增長的辦法,與三區地方稅收收入增長速度同增同減,由三區通過財政年終結算上解市財政,由市財政與省財政統一結算。

用公式表達為:某區上解省級財力=上年該區上解省級財力×(1+該區當年地方稅收收入增長率)。

各區上解省級財力以年核定省級稅收為基數,若以后年度計算上解省級財力達不到年上解數額的,則按年基數上解。

三、調整省集中稅收增量返還補助政策

現行的省集中稅收增量返還政策執行到年。為保證三區既得利益,從年起,市對三區以年當年核定的省集中稅收增量返還補助數為基數實行固定補助。

四、建立稅收增長激勵機制

按照“有保有掛、體現激勵約束”的原則,建立稅收增長激勵約束機制,調動三區財政收入快速增長的積極性,加快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市本級財政(包含三區)因稅收收入增長超過全省平均增長水平而得到的省財政獎勵性返還補助,以及因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和稅收收入增長較快而獲得的激勵性轉移支付,市級財政按照三區地方稅收和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增長水平和規模進行分配,實行市對區激勵性轉移支付。

五、確保調整和完善城區財政管理體制的順利實施

市、區兩級財政、稅務、人民銀行、審計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銜接,盡快調整各項收入劃分、征繳、報解、入庫及國庫資金調度等制度,完善稅收征管和國庫運行軟件,保證新財政管理體制下市區兩級財政國庫資金的正常運行。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財政預算管理辦法,充分發揮財政監督、稅務稽查、審計檢查職能,加強對各項財稅法規的監督檢查,確保新財政管理體制順利實施。

六、實施時間

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范文6

關鍵詞稅收事前核定法律適用

一、稅收核定征收的法理和適用范圍

核定征收發端于狹義的推定課稅。狹義的推定課稅是指在特殊情況下,稅務機關難以依據稅法的明文規定確定納稅人的計稅依據,為了防止稅款流失和執法公平,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方法,推定或核定納稅人的稅基與應納稅額。推定課稅是國際通行做法,發展中國家以此簡化稅收征管、降低征納成本,發達國家亦可用以提升征管效率和反避稅?!吨腥A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簡稱“征管法”)第35條、37條及其實施細則第47條是核定征收的法規依據。具體稅種亦有相關法規、政策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44條及其實施條例第115條等,與征管法的規定一致。

(一)核定征收必須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

從法理上分析,稅收核定征收的事實依據主要有以下三種:一為事實查證后的核定,即納稅人未履行納稅義務或未如實申報。二為推定事實的核定,即稅務機關難以定量相關事實,依據相關間接證據,按照一定規則進行推理并得出法律所認可的事實。三為協議事實的核定,即稅務機關與納稅人難以查清核定事實,而通過簽訂協議共同認可的應納稅額,如征管法實施細則第53條和企業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的情形。上述情形,都是基于納稅人納稅義務已經發生的事實,稅務機關因納稅人沒有或難以正確計算應納稅額而實施的核定。

(二)事前核定征收適用于不設置賬簿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簡稱“會計法”)的第3條規定,各單位必須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征管法第19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征管法實施細則第22條具體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財政部、稅務總局的《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同樣對個體業戶提出了設置賬簿的要求。設置賬簿是納稅人的法定義務,對于不設置賬簿的納稅人,應當規制、引導其規范核算。“不設置賬簿”是事前核定征收的充要條件。征管法第35條規定稅務機關可以對納稅人應納稅額進行核定的第一款情形,即“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很難找到現實案例和依據。第二款情形即“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如因納稅人領取營業執照15日內應設而未設賬簿而核定征收,基本屬于納稅人納稅義務發生之前的核定;如因納稅人納稅義務發生起15日內應設而未設賬簿而核定征收,就屬于事后核定。征管法第35條規定的其它四種情形很明顯只適用于事后,要根據已發生的事實進行判定。企業所得稅法第44條也是針對既成事實。因此,實際上,只有具備“不設置賬簿”的要件,才能事前核定征收。

二、事前核定征收適用的實踐誤區

(一)忽視了“不設置賬簿”的法定前提

以企業所得稅為例,2008年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簡稱“核定辦法”),2009年下發了《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若干問題的通知》,但部分稅務人員忽視了征管法、企業所得稅法的立法精神,罔顧“不設置賬簿”是事前核定的必備前提,單純強調核定辦法第4條列示的四種“核算不健全”情形,進而延伸到對已經設置賬簿的沒有取得成本費用發票的企業也進行事前核定,超越了上位法的規定,違背了權責發生制。

(二)與現代化市場經濟的稅收治理要求背道而馳

核定辦法第3條規定,不得對“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核定征收,但標準并不明確和具體。有的地區按照收入規模劃定標準,有的地區則按照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標準不一、尺度過寬,影響了稅法的統一性、公平性。目前企業規模劃定過寬,例如批發行業的納稅人只要不同時符合“超過從業人員200人或收入4億元”和“從業人員20人以上、營業收入五千萬元以上”這兩個條件,就屬于小型企業。這樣,包括年收入數千萬上億規模的大多數批發企業都歸為了小型企業,被事前核定征收?!对鲋刀愐话慵{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必須“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但實踐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實行事前核定征收的也不鮮見。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大面積、粗放式地事前核定征收,與推動市場主體規范核算、提升管理質量是相悖的,違背稅收中性以及兼顧公平與效率的要求。一是同一行業的企業由于產品渠道、經營方式等差異,成本、盈虧差別很大,如不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一刀切”地核定應稅所得率,就會導致利潤水平低的納稅人的稅負相對高,經營利潤高的納稅人稅負反而相對較低。二是核定征收的作用之一就是規制不設置賬簿的企業實行查賬征收,但不少核定征收企業的稅負卻低于查賬征收企業,不符合法律規范人、引導人的宗旨。三是扶持小微企業等稅收政策都要求納稅人查賬征收,事前核定征收的納稅人缺乏成本、費用核算依據,就不能享受加計扣除等優惠,減弱了稅收杠桿的調節作用。

(三)征納雙方的責任權利混淆

現代稅收征管的重要制度基礎是納稅人自主申報納稅制度。IRS(美國聯邦稅務局)的闡釋是:“稅收由納稅人自主評價體系產生是社會民主的最顯著特征之一”。ATO(澳大利亞國家稅務局)對此的表述是:“納稅人自主評價體系是稅收管理體制的基礎”。事前核定征收先于、脫節于納稅人的經營實際,稅務機關針對尚未發生的事不可能準確判定,不符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和“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勢必混淆征納雙方責權,動搖納稅人自主申報納稅制度的根基,導致稅收風險。

(四)僭越稅收法定原則

立法法規定,“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必須由法律規定。事前核定已經超越了法定界限。例如,企業所得稅事前核定主要采用核定應稅所得率的方式,應稅所得率直接影響應納稅額。由于核定辦法中應稅所得率的彈性幅度、自由裁量空間很大,實際成了“編外”的稅收減免、優惠,其對象、過程、結果的不確定性僭越了稅收法定原則。例如,“其他行業”應稅所得率的幅度為10-30%,極易造成一些稅務人員以權謀私的尋租空間,使其因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稅款、受賄受到司法追究。

(五)導致逆向選擇的結果

征納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會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查賬征收企業虧損面大、征管難,改行事前核定征收,實際上是讓渡了部分公共利益給納稅人,換取管理便利的短期行為,導致的是“破窗效應”。一些稅務人員習慣于以審代管,“重核定、輕管理”,納稅人為了少繳稅款,都趨向于從低核定。納稅人不規范核算,隱匿收入、不開發票,使全面開票制度受到沖擊,市場經濟的信用基礎越來越淡薄。核定征收企業與其它企業可以通過籌劃關聯交易,調節價格,轉移收入、成本、費用,減少應納稅額,乃至為虛開發票、出口騙稅降低違法運作成本。

三、規范事前核定征收的途徑

事前核定征收存在系統性風險,解決之道在于依法厘清其適用邊界,在實踐中加以嚴格規范。

(一)明確法定標準

核定征收應當主要用于對納稅遵從度低的納稅人進行的事后評估檢查。只要不是納稅人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根據稅法可以通過相關科目準確調整的,都不應當核定征收。事前核定征收必須以“不設置賬簿”為前提。應當逐步取消居民企業所得稅、個體業戶、個人所得稅等事前核定征收的行政審批事項,從而向納稅人自主申報納稅和查賬征收的方向發展,進一步細化完善差別申報的方式,為小規模、收入少、財務核算能力弱的納稅人設計更簡便的申報表單,免費提供財務核算軟件和多種方式的納稅申報途徑。要嚴格糾正違規擴大事前核定征收的做法,減少隨意性。一要嚴格禁止在新辦企業生產經營開始前就事先核定,落實對特殊行業、特殊類型納稅人不得核定征收的要求。二要對核定征收辦法第三條所稱“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制定明確細化的標準,嚴禁按照行業或企業規模大小“一刀切”地按事前核定征收。

(二)堅持查賬征收

核定征收作為對不設置帳簿納稅人的規制措施,應當具有謙抑性(即必要性),在沒有其它更有效方法的情況下才能采用。一是應當遵循會計法和稅收程序法、實體法的立法精神,積極引導納稅人依法建賬建制,將查賬征收作為主要方式。二是要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對不設置賬簿的納稅人進行管理,并加大納稅信用機制的懲戒力度,促使其完善財務核算,一旦具備查賬條件,立即改變征收方式。三是嚴格、審慎地采用事前核定征收,不能容忍以未按規定取得發票、打白條等作為核定征收的理由,避免使其成為納稅人的逃稅工具。四是除定額征收的外,要對事前核定征收納稅人實行定期申報預繳、年度匯算清繳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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