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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教育論文范文1
幼小銜接期是指由幼兒園大班進入到小學一年級,此時期恰好是結束幼兒園生活、開始接受正規小學教育的初期,也是幼兒心理發展的一個轉折期。《幼兒園工作規程》明確指出,幼兒園和小學應密切聯系,互相配合,注意兩個階段教育的相互銜接。一直受到幼教工作者和大班家長們普遍重視的問題。幫助孩子順利地完成這一階段的過渡,應以“尊重孩子的年齡特點和發展規律,考慮孩子的心理需求和發展需要”為基本原則,怎樣讓孩子從幼兒園平滑過渡到小學,促進幼兒“健康、快樂的成長”為重點。
一、從心理準備入手,培養孩子入學前良好的心理品質
1.提高孩子的任務意識,養成認真、專注做事的習慣
我們在平時教學中,有意識地培養幼兒專注做事的習慣。如:讓孩子知道每天值日生所要做的事情;明確在每項活動中教師要求自己做的事情,并學會做完。做事的時候要一心一意,不能邊做邊玩,做完事情再去玩;做完一件事,再去做另一件事;在老師要求的時間內把事情做完,不拖拉;養成認真做事的態度,追求良好的結果;在教學中,教師有意識地對孩子進行一些注意力訓練。
2.培養孩子思考、務求甚解,按時完成學習任務的習慣
首先,請家長配合幼兒園,讓幼兒養成遵守作息時間的習慣,如:不遲到早退、不隨便請假等;其次,在教學活動中讓幼兒養成愛想、愛問和認真回答問題、注意傾聽的習慣;再有,培養幼兒正確地握筆寫字、看書、讀書的習慣;還有,通過適當的布置作業培養幼兒的任務意識,游戲、活動中加強幼兒規則意識的培養。
3.為了使幼兒能更好的適應小學的學習環境
幼兒園大班集體活動時間在下學期(3月-7月)由30變為35分鐘,延長了5分鐘時間,在集體活動時間里引導幼兒逐漸保持注意的穩定和持久,讓幼兒在心理上對時間概念有所準備。
二、以培養孩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為重點,幫助孩子適應幼小過渡中的斷層問題
(一)、教育活動:
1.培養孩子學習方面的動手操作能力:結合主題“我上小學了”要求讓幼兒學習有關的常規知識:學習整理自己的書包、鉛筆盒,愛護并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學會使用剪刀、鉛筆刀、橡皮、刨鉛筆和其它學習工具。
2.培養孩子良好的學習習慣:在教學活動中讓幼兒養成愛想、愛問和認真回答問題、注意傾聽的習慣。
3.向幼兒滲透數學方面的知識:通過每次的數學活動、數學區工作對幼兒進行分類、統計、簡單運算、自編應用題的培養,提高幼兒的邏輯思維能力。在日?;顒又幸龑в變簩W習運用數學經驗解決問題,提高幼兒獨立思考問題的能力。
(二)、教育環境的創設:
1.注意改變活動室的布局,在下學期期可將集中圍坐式的環境改變為小學班級式環境,讓幼兒在幼兒園里感受到小學班級式教學環境的體驗,促進幼兒身心的發展。
2.為幼兒創設一個良好的閱讀、書寫環境;如:將活動室的物品都注上漢字、活動室環境布置圖文結合、以語言區為重點精心設計制作有關讀寫方面材料供幼兒操作,同時在各區域中進行滲透、同時,讓幼兒熟悉漢語拼音,知道拼音是一種正確認讀漢字的工具和基礎;堅持開展餐前的認讀識字活動等。為幼兒閱讀、書寫提供條件。
(三)日常生活的管理:
1.培養幼兒的時間觀念,在學習生活中,要學會自我觀察、自我體驗、自我監督、自我批評、自我評價和自我控制等,要求幼兒早晨在8:00前到園,不遲到。以培養幼兒遵守作息制度,早睡早起,有規律生活的良好習慣。
2.通過談話、故事、社會實踐培養幼兒的獨立意識,增強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建立小值日生制度,適當增加一些簡單的勞動,如掃地、擦桌子等。讓幼兒感知到,即將成為一名小學生了,生活、學習不能完全依靠家長和老師,要學會自己的事自己做,遇到問題和困難自己要想辦法解快。
3.進一步加強幼兒獨立生活能力和勞動習慣的培訓。要注意培養幼兒的時間觀念,增強幼兒的獨立意識,讓幼兒學會自理、自立,逐漸減少成人的直接照顧,會正確的穿衣、褲、鞋,會保管、整理自己的學習用品和生活用品,懂得自我保護。
三、加強幼兒園與小學的互動觀摩交流,為幼兒做好入學前必要的心理準備
1.組織幼兒參觀小學,參觀小學生升旗儀式,早操活動、課間活動,而且還把他們帶進小學生的課堂,參觀小學生的學習,課間活動等,讓幼兒熟悉小學和激發幼兒入學的愿望,并有目的,有計劃的進行指導,開展“我要上學了”主題活動。
2.做好幼小的知識銜接工作。對大班教師進行培訓,使她們了解小學的知識體系及學習內容,對于一些知識的傳授能與小學銜接,并適當增加一些執筆姿勢及書寫習慣的教學。
四、家園同步,增強教師與家長的交流溝通,共同為幼兒入小學做好準備
1.召開專題家長會,向家長宣傳幼小銜接工作的重要性,使家長們能夠主動配合幼兒園,并能積極的參與到此項工作中來。
2.利用家訪、家長來園接送幼兒、電話交談等形式,與家長及時溝通和交流,使家長們能夠及時了解和掌握自己的孩子在幼小銜接方面所存在的問題,準確把握自己的孩子當前的發展水平和狀況,并對其進行專門的教育和訓練,使家園能更進一步的配合,相互理解和支持,使每一個孩子都能順利的從幼兒園過渡到小學的學習與生活。
五、結束語
過渡教育論文范文2
掇刀區總人口24.72萬人,現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167個,共有醫務人員752人。其中政府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3家,即團林鋪衛生院、麻城衛生院、掇刀人民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有1家,即區衛生防保站。改革前,我區兩家衛生院和區防保站有編制醫務人員216名,此“兩類單位”共有干部職工216人,其中在編在崗112人,在編不在崗61人,在崗不在編43人。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以來,通過采取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督導考核機制和詢價采購機制等一系列措施,區政府協同區編辦、財政、衛生等部門和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加強宣傳動員、細致調查摸底,在此基礎上合理核定編制并確定了績效工資總量,按規定科學測算了補償資金。兩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試點衛生院今年2—5月醫療收入104.9萬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0%;門、住診人次分別比去年同期上升46%、9%。從目前情況來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成效明顯。全區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以來,藥品價格大幅度下降,門、住診人均藥品費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38%、50%,讓群眾從中真正得到了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
二、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中,雖然總結了一些經驗,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沒有先例可以借鑒,同時受到方方面面客觀因素的制約,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資金統籌問題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改革工作前,兩所衛生院共負債430多萬元,加之兩所衛生院欠繳養老保險金達7年之久,累計欠繳養老保險費440多萬元,衛生院要承擔化解債務和實施改革的雙重任務,自身壓力很大。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后,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辦法,需財政補助437萬元,而鄉鎮衛生院欠繳的養老保險金以及分流人員經濟補償金也需要由政府統籌解決,政府財政壓力很大,難以承受。
(二)人員分流問題
兩所衛生院此次參與改革總人數為216人,已核定編制169人,應分流47人,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以來,鄉鎮衛生院收入減少,兩院平均每日減少2100多元的藥品收入。在業務收入銳減而財政資金又不能完全彌補的情況下,衛生院只能預發職工部分工資,這將影響職工工作積極性,造成人心不穩,使原本存在的人才流失問題更加嚴重。而村衛生室由于不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范圍內,處于“兩難”的境地。部分鄉村醫生年齡偏大,存在著青黃不接的現象,養老保險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而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在不斷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促進了衛生事業大發展,而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在惠及群眾的同時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別是村衛生室的發展影響很大。職工后顧之憂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導致分流工作難度增大,極易引發矛盾和糾紛,影響社會穩定。
(三)藥物控制問題。
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之前,鄉鎮衛生院采購藥品價格較低,主要是因為衛生院與藥品經營企業可以協商定價,在多家藥品企業競爭的情況下,衛生院可以自主選擇服務較好、價格較低的企業配送藥品。改革后,我區配備使用的藥品有230個品種,376個品規。此次增補的118種非目錄藥品,真正適合基層衛生院使用的藥物只有50種左右,還是不能滿足臨床需要。如小兒感冒藥、護肝針劑、阿奇霉素針劑、阿昔洛韋針劑等都需要補充。實施藥品招標后,大部分藥品掛網價格比原來進價高,約占70%。如克林霉素注射液、左氧氟沙星注射液、阿莫西林膠囊、青霉素注射液等藥品網上掛價都高于原來采購價,克林霉素注射液網上掛價比原采購價高375%。有些藥品網上掛價比原來零售價還高,約占20%。如克林霉素注射液、阿莫西林膠囊、青霉素注射液等藥品比原來零售價高,這一情況直接導致了基層醫院藥物供需上的矛盾。
過渡教育論文范文3
在這一實際國情中,值得重視的是導致教育不平等的制度性原因。政府公共政策的不同取向或偏差,往往會加劇現實中的教育不平等;同時,相對于縮小歷史形成的發展差距而言,通過制度安排和政策調整來增進社會公平,更為容易實現。因而,認識和調整這一制度性因素,應當是我們關注的重點。這種制度性的不平等,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教育資源配置不公、教育政策和規則不公。
教育資源配置的失衡
對于歷史形成的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巨大發展差距,教育資源配置應當體現:一是注意規則的公平,以不再繼續擴大差距;二是在可能的情況下向落后地區傾斜,以主動縮小地區間的差距。1949年以來,在計劃經濟體制的運作中,東西部之間、城鄉之間教育資源配置失衡的狀況已有所改變,但改革開放之后,各地的發展差距又拉大了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差距。
重點學校制度
層層設置的重點學校制度,加劇了基礎教育領域內部資源配置的失衡,導致在地區內、區域內學校之間差距的拉大,甚至是人為地制造差距,造成了一大批基礎薄弱的“差?!?。重點學校絕大多數設在城市、城鎮,從而有利于城鎮學生的升學。這種把學校、學生分為不同等級,為了選拔少數“尖子”,而使多數兒童的利益受損的強烈競爭性的教育,是違背義務教育的性質和宗旨的,是“應試教育”的制度基礎,正在糾正之中。但公立學校之間業已形成的巨大差距,已引起社會的強烈關注。
教育政策中的“城市取向”
長期以來,在城鄉二元結構、高度集中的計劃體制下,形成了一種忽視地區差別和城鄉差別的“城市中心”的價值取向:國家的公共政策優先滿足甚至只體現城市人的利益,例如過去的糧油供應政策,就業、醫療、住房、勞保等各項社會福利等等。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建立,這一思路顯然已經不合時宜;但作為一種思維定勢,它依然潛存于社會決策之中。對此應當有相應的認識并設法予以矯正。
例如,無視城市和兒童、發達地區和貧困地區兒童在教育環境、教育資源上的巨大區別,主要以城市學生的學力為依據制定的全國統一大綱、材和統一標準,對農村和邊遠地區的學生無疑是很不公正的。多項調查表明,導致農村學生流失輟學居第二位的重要原因(僅次于經濟負擔),是由于教學難度過高,致使許多學生難以勝任,成為學業的失敗者。這一“規則的不公”導致了在受教育機會上“起點的不公”。其背后,正是“城市中心”的價值取向作祟。
高等教育入學機會
我國現行的統一高考制度,具備了形式上的公平——分數面前人人平等。但由于實際錄取學生采取分省定額劃線錄取的辦法,各省市區的錄取定額并不是按照考生數量平均分布的,而是按計劃體制下形成的優先照顧城市考生的準則,因此出現同一份考卷,各地錄取分數線的極大差異,從而加劇了原本已經存在的城鄉之間的教育不平等。
1998年,太原市中專錄取分數線,非農村學生為376分,農戶生按不同區劃分別為532分、529分,最大差距達156分,引起強烈不滿。近年來各省市高校錄取線的極大差距,也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
教育腐敗
由于在我國教育資源仍然屬于短缺資源,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的實際需要,長期被認為是“一方凈土”的教育,也受到社會腐敗行為的侵擾。同時,在教育領域部分引入市場經濟機制、擴大學校自的過程中,由于缺乏相應的制約,也導致一些教育部門和學校出現了不擇手段追求經濟利益的腐敗行為。
這種腐敗集中表現在對公平競爭的升學制度的破壞上,通過權力和金錢的交易,換取短缺的教育資源。其中一類是所謂的“條子生”,通過某種特權進入學校(重點中小學、大學和成為生)。第二類是“繳費生”,不符合入學標準,但通過花錢買分數取得入學資格。在“繳費生”中,更有一部分是利用公款上學的,例如目前蔚然成風的領導干部讀博士,大學設“博士研究生班”。第三類是“學校利益集團”,例如2000年高考中揭發出的湖南隆回一中保送生作弊案,假保送生皆為學校領導和教師子弟。在各級教育中,本校教師子弟在入學時享有某種優惠,已是普遍現象。
過渡教育論文范文4
自我擔任高中數學教學工作以來,給我震動較大的是高中學生的數學成績不太理想,尤以高一學生數學成績最差。許多學生在初中數學成績較好,即使是在中考這樣大開支考試中,要取得高成績也不怎么困難。而步入高一后,數學考試想得高分,那就有點望塵莫及,異想天開,即使想及格,也往往不能如愿以償。學生大多認為數學難學,不少學生家長對此也疑惑不解。為什么初中學習較好的學生,進入高一后竟然如此迅速地失去了往日的"高分"呢?為解開這個謎底,我從數學大綱、教材、教師和學生等多方面采取觀察了解,翻閱資料,問卷調查等多種途徑進行了分析研究、總結歸納,發現造成高一學生數學成績滑坡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1、教材因素
首先,高一數學與初中數學在教材內容方面相比,一個明顯的不同是在知識"量"上急劇增加,部分數學內容如一元二次不等式,對數概念及及運算法則等均由初中移到高一講授,這樣就增加了單位時間內學生接受知識的信息量。另一方面,輔助練習及消化小結課相應減少。高一新生對此不很適應,因而產生了對數學如入迷宮的感覺。
其次,高一數學與初中數學在難度上"臺階"跨度較大。
再次、教學內容在直觀與抽象程度上的變化。
2、教法因素
(1)被動學習。許多學生升入高一后,還像初中那樣,習慣于跟著老師轉,不善于獨立思考和刻苦鉆研數學問題,缺乏分析歸納總結能力,不能較快地適應高一數學教學。
(2)學不得法。高一階段課程設置多,自習課少,學生疲于應付當天作業,預習、復習時間極少。陷于了學習上的惡性循環。
3、學生因素
(1)高一學生來自不同的學校,習慣于原來的學習環境,老師的教法,對新的環境,新的教法不很適應。
(2)學生松動情緒。
二、教學對策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了學生數學成績從初中到高一的大滑坡。要提高高一學生數學成績,避免大滑坡現象的出現,我認為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第一,要解決好高初中數學教材的銜接問題。作為一名高中數學教師,①必須熟悉初高中數學教學大綱和教材,明確哪些數學內容由初中移到了高中,哪些在初中是新概念到高中就為這些知識的發展與擴充等等。②注意從學生實際出發,編擬適量習題,撫平高初中數學學習題的"臺階"。以"低起點,小步距,勤反饋,重矯正"為原則,使學生由淺入深,循序漸進地掌握數學知識。
第二,要解決好初、高中數學教法的銜接問題。高中數學教材容量增多,學生心理特征,認識結構,思維方式等方面的變化,決定了初、高中教法上的不同。如何改變學生因應付中考而造成的"重知識,輕能力"的不良好傾向,加快學生高中數學教學的適應性,搞好教法的銜接是其中心。為此①要適當放慢起始教學制度,待學生逐步適應高中數學教學節奏后再酌情加快教學進度;②采用逐步滲透,新舊類比的教法。眾所周知,數學的特點之一就是有嚴密的系統性和邏輯性,舊知識是新知識的基礎和前提,新知識是舊知識和發展和提高。因此教授新課應與舊課密切聯系,以舊引新。③重視思維方法的教學。數學過程要始終體現"思維"這一主線,把數學的思維美展現于學生面前。④加強閱讀指導,培養自學能力。教師要有意識地指導學生閱讀課本和有關學習資料。培養學生自學理解能力及獨立鉆研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⑤做好小結回味,培養學生探索能力。
第三、要解決好高初中學生學法的銜接問題。教師的工作不僅僅要讓學生"學會"更重要地還要讓學生"會學",為此要加強學生學習方法的指導培養,這又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①高中數學教師應該要求學生做好課前預習,使學生對所學習內容課前就做到心中有數,真正帶著問題聽課。②教師應有意識地強化學生促成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的過渡,指導學生把研究的對象從復雜的背景中抽象出來,進而使抽象概念形象化,抽象結論具體化,抽象方法通俗化。如教授集合概念時,引導學生以教室里的學生、桌子等切近生活的實物為對象從中抽象出元素的素的確定性、無序性、互異性,從而使集合概念形象化、具體化。③通過測試,建立錯誤庫。根據學生在數學解題中容易出現的失誤加以記載,分類指導,做好查缺補漏工作,幫助學生尋找適合自身特點的最佳學習方法。
過渡教育論文范文5
一、幾個動機理論的基本觀點
1、雙因素激勵理論。
這是心理學家費雷德里克·赫茨伯格提出的一個動機理論,他把激勵分為兩個方面,即保健因素和激勵因素。他把管理質量、薪金水平、公司政策、工作環境、與他人的關系和工作穩定性這些因素概括為保健因素;把晉升機會、個體成長機會、認可、責任和成就等與工作本身有關的因素稱為激勵因素。
當保健因素充分時不能帶來滿意,但員工便沒有不滿意,當保健因素缺失或匱乏時,將導致不滿意的產生。只有激勵因素充分時,才能給人帶來滿意,激勵人們積極從事工作。我們不能小看保健因素,因為它維持底限。
2、公平激勵理論。
這是斯達西·亞當斯提出的理論,是指把自己的投入—產出比與其他相關人員的投入—產出進行比較,比率等同則為公平狀態,比率不等同就會產生緊張感。
用公式表示,即:
OA/IA=OB/IB(O代表投入,I代表產出)
3、期望激勵理論。
這是維多克·弗魯姆提出的理論。期望理論認為,個體以某種特定方式采取活動的強度,取決于個體對該行為能給自己帶來某種結果的期望程度,以及這種結果對個體的吸引力。該理論主要關注三種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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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式表示,即:
M=E×V(E為期望值,V為效價)
二、對現行高等教育產業化政策帶來的激勵問題分析
在分析高等教育產業化政策之前,我們有必要首先厘清高等教育的性質。在現代社會,義務教育屬于純公共物品,因為其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政府必須提供。相比較而言,高等教育不是純公共物品,因為要控制進入,具有競爭性。但高等教育主要是政府通過征稅來提供的,對一個民族的振興和發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意義,無疑具有準公共物品的性質。在高等教育產業化之前,一個人只有具備一定的條件(主要是分數)就可以享受高等教育,享受人并不需要付費,即高等教育不具有排他性,確實體現了準公共物品的特征。設定一定的分數是為解決高等教育的競爭性問題,是控制進入的一種方法。
而高等教育產業化的政策,突出表現就是要付費才能接受高等教育,實際上就是使高等教育在具有競爭性的同時,也具有了排他性,把高等教育從一個準公共物品變成了一個私人物品。這就產生了很大的問題,產生極具危害性的后果。對高等教育產業化的分析有多種視角和多個途徑,我這里主要運用上面提到的幾個動機激勵理論予以分析。
1、用雙因素理論來分析高等教育產業化。
實際上,人們已把高等教育視為一種保健因素,基于兩點理由:第一,社會發展到現代,人們要求社會為自己提供一條發展和改變自身命運的途徑,獲得高等教育無疑是最好的途徑,因此,人們才愿意納稅,供政府來建立和維持公立大學。已經支付了對價(交稅)人們,理所當然要求獲得免費的公立大學的教育,這跟付出勞動要求獲得報酬是一樣的。第二,我國歷史上大學免費制度以及西方國家公立大學的免費,使人們習慣上更加認為公立大學就應該是免費的。當高等教育產業化之后,收取高昂的學費,實際上是取消了保健因素,導致人們普遍的不滿意是必然的。也正是由于人們把高等教育視為保健因素,原來公立大學是免收學費的時候,并沒有給人們帶來滿意,但至少上保證了沒有不滿意。
要想給人們帶來滿意,需要在高等教育中引入激勵因素。有人認為,高等教育產業化就是引入激勵因素,確是引入了激勵因素,但是引錯了地方,在公立大學中收取高昂學費,實際上相當于拿出員工的基本工資進行拉開差距,招致普遍的不滿是必然的結果。正確辦法是,在不取消保健因素的基礎上引入激勵因素。
2、用公平理論來分析高等教育產業化。
高等教育產業化的一個后果是,大學急速擴招超過了社會需要,畢業后找不到工作或高學歷低就,特別是農村或沒家庭背景的畢業生更是如此。這樣,違背了公平理論,使社會階層的凝固和阻隔,同時也導致資源浪費,效率低下。在此,我們用亞當斯公式來分析一個農村(或城市貧民)大學生家長對高等教育的選擇行為:用OA/IA來表示家長讓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投入—產出比;OB/IB作為參照對象,對于在高等教育高投入(交高昂學費)、低產出(找不到工作或者工資水平很低)的情況,他無論是選擇以高校未收費前作為參照系,還是以讓子女不接受高等教育而直接就業作為參照系,還是以城市中上層家長(一般有學歷之外的其他資源幫助子女就業或者獲取工資較高的工作),OA/IA與OB/IB都是不等同的,他及其下一代都是感到不公平的,進而對政府和社會產生憤怒,甚至產生仇視情緒。長此以往,不公平感的積累,將產生社會階層的對立,導致社會的不穩定。
3、用期望理論來分析高等教育產業化。
如前所述,公立大學教育是一種準公共物品,由于具有競爭性,所以需要設置門檻,控制進入。原來的控制方法是分數,高等教育產業化之后又增加了重要的一項,即家庭的經濟能力。用期望理論來分析,作為學生的個人努力,能夠達到個人績效(獲得較高的分數),但是卻得不到組織獎勵(把公立大學視為組織),因為組織是用另外的標準——能否付得起學費——來決定能否獲得高等教育,個人得不獎勵,個人目標(上大學)也就不能實現。作為貧困家庭子女,唯一的改變自身命運的途徑被堵死,個人就產生社會失望感,進而自暴自棄,產生仇視社會的心理。如果對此不并進行糾正,將導致社會動蕩。
三、對高等教育發展的政策建議
面對高等教育產業化改革導致了公平的喪失,效率的低下,以及社會的普遍不滿,并進而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問題。因此,我們需要徹底反思高等教育產業化之路,重新確立我國高等教育改革方向。在此,根據有關動機激勵理論,筆者提出一些粗淺的建議。
1、公立大學回歸要公共物品的本質屬性,取消收費制度,由政府全額撥款。因為政府有義務給國民提供最基本的免費高等教育,這屬于保健因素,也事涉社會的公平。根據目前高校情況,有人可能提出這樣的問題:(1)政府沒有足夠的資金撥付給這么多高校,怎么辦?應對的辦法是,政府
財政沒必要供養這么多高校,可以賣掉一些高校(要公開、透明的實行拍賣,確保國有資產不被賤賣),有多大的財力就供養多少高校,但不能全部賣掉,但政府要保持一定數量的公立學校,并加大財政投入。(2)高?,F在的規模已經很大,政府的撥款不夠支出,怎么辦?辦法也很簡單,就是縮減招生規模,同時裁減冗員,壓低成本。(3)高校后勤可否產業化?我認為可以,但一定要打破壟斷,引進競爭機制。這里對后勤實體要充分發揮激勵因素,目的是提高服務質量,降低商品價格。
過渡教育論文范文6
[論文關鍵詞]民辦教育 制度 非均衡 解決路徑
制度均衡是人們對現存制度的一種滿意或滿足,從而處于無意和無力改變的狀態。制度非均衡就是人們對現存制度的一種不滿意或不滿足,意欲改變而又尚未改變的狀態。制度非均衡常常成為制度變遷的誘因,換句話說,制度變遷實際上是對制度非均衡的一種反應。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國的民辦教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民辦教育的制度體系也在逐步完善。但同時在民辦教育發展的制度供給方面也存在著諸多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會引起與制度需求不相對稱的制度非均衡現象,進而阻礙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因此,深入分析我國民辦教育發展的制度非均衡現象,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對推動民辦教育制度的變革有著重要意義。
一、民辦教育發展的制度非均衡分析
從制度供需的角度來看,我國民辦教育發展的制度非均衡現象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制度供給不足,即制度的供給無法滿足制度需求,從而造成現行低效制度無法改變;二是制度供給過剩,即相對于社會對制度的需求而言,有些多余或無效的制度仍然在發揮作用。
(一)制度供給不足
1.制度供給的數量不足。現有的民辦教育制度主要是基于捐資辦學的前提假設而制定的,忽視了我國民辦教育的主體是投資辦學的基本特征,導致民辦教育發展過程中出現了明顯的制度供給不足現象。
第一,產權制度缺失。我國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了學校享有法人財產權,但對舉辦者原始投入資產、辦學積累資產的歸屬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民辦學校終止時,清償完受教育者、教職工的費用和其他債務后的剩余資產如何處理等,都缺乏相應的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據。之后頒布的《實施條例》對這一問題也采取了回避的態度,導致民辦學校產權歸屬成為立法的空白地帶,嚴重影響了我國民辦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持續發展。
第二,分類管理制度尚未建立。當前我國民辦教育以投資辦學為主,出資人大多期望獲得一定的回報。但是,我國相關法律政策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分類標準以及營利性學校的運行方式等都缺少必要和明確的法律規定。于是,我國投資辦學的民辦學校就處于一種“無制度可依”的狀況,不得不在捐資辦學的制度體系下通過各種途徑求得“生存”。這不僅挫傷了舉辦者持續出資辦學的積極性,也阻礙了潛在社會資金轉化為有效的教育資源。
第三,合理回報的制度安排并未真正建立?!睹褶k教育促進法》規定允許出資人從辦學結余中獲取一定的合理回報。但是,這一規定在實際執行中卻遭遇一系列政策和制度障礙,至今未能真正兌現,這主要表現為:有關合理回報的程序規定過于煩瑣,無法實際操作,而且現有規定未體現鼓勵與扶持的本意;針對要求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的稅收優惠政策遲遲沒有出臺;舉辦者可以依靠擁有的民辦學??刂茩喃@得一定的回報,實際上架空了“合理回報”的法律規定。
2.制度供給的質量(有效性)不足。民辦教育在制度設計及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一些缺陷和問題,導致制度供給的有效性不足,無法滿足民辦教育的發展需要。
第一,民辦教育現有的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還存在諸多不協調、不銜接之處。《民辦教育促進法》雖已頒布多年,但《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政府規范性文件存在某些與該法基本精神不完全一致的地方,導致該法操作性不強。例如,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民辦教育事業屬于公益性事業”,但是《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和《稅法》卻把民辦學校歸屬于“民辦非企業單位”。這種明顯的沖突造成民辦學校定性的錯位,從而導致一系列的矛盾和問題。
第二,扶持與獎勵制度落實不力。《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所規定的扶持獎勵措施,有關部門及不少地區至今未能完全貫徹。首先,據調查了解,目前只有少部分省份建立了民辦教育財政資助制度,而且經費額度非常有限。其次,《公益事業捐贈法》提出,捐贈企業將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自然人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對境外捐贈減征或免征進口關稅和增值稅。但是,相關規定的扶持和優惠力度不強,而且在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導致社會公眾缺乏捐資辦學的熱情。再次,以“資金來源或資金管理方式”作為征收學校企業所得稅的標準,并不符合民辦學校的實際情況。同時,稅務與教育部門在對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的認定上存在偏差,導致許多并不營利的民辦學校被視為營利性機構。
第三,辦學自的制度保障力度不足。《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國家保障民辦學校的辦學自?!钡珜嶋H上政府的限制仍然過多,民辦學校自有限,具體表現在:一是不能自主設置專業與課程,民辦學校同質化傾向日益嚴重。受到政策環境的影響和社會氛圍的誘導,許多民辦中小學也在走公辦學校的老路,片面追求升學率,課程設置高度雷同,教學組織形式和評價手段極為單一。二是招生計劃受到嚴格管制。由于不少地方在招生指標分配上存在優先保重點、保公辦的現象,導致民辦學校的生源空間受到嚴重擠壓。三是學歷教育收費仍然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政府多年前制定的民辦學校收費標準,已經遠遠低于公辦學校的生均經費標準,隨著辦學成本的逐年提高,民辦學校往往處于舉步維艱的境地。
(二)制度供給過剩
1.延遲性制度供給過剩。延遲性制度供給過剩是指由于制度變遷的時滯性等原因,一些阻礙民辦教育發展的制度長期延續下來而未能及時清除或變革的現象。具體來講,延遲性制度供給過剩主要是指歧視性制度的大量存在,主要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兩個方面。
第一,正式制度是指人們有意識建立起來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確定的制度安排。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雖然都屬于“公益性事業”,但事實上民辦學校長期以來在我國受到普遍存在的“體制性歧視”。據報道,2010年中國民辦教育協會曾準備就32個民辦教育的歧視性問題展開調研。這主要表現在:民辦學校無法與公辦學校一樣得到公共財政的扶持,以及水電、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學生享受不到“兩免一補”,也得不到相應的生均撥款;民辦學校教師與公辦學校教師的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差距太大;等等。
第二,非正式制度是人們在長期交往中自發形成并被無意識地接受的行為規范。目前,對民辦學校的歧視已經深深植根于人們的思想觀念之中。即使一些反對歧視的人,也沒有真正把民辦教育和公辦教育放在“公益性事業”的框架內一視同仁。有些政府部門對民辦教育的價值和意義認識不足,不少地方有關民辦教育發展的指導思想不甚明確,習慣于計劃經濟時代管理單一體制教育的思維與做法,甚至以“懷疑論”“多疑論”“麻煩論”等消極被動心態對待民辦教育。
2.主動性制度供給過剩。主動性制度供給過剩是指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度設計上對公辦學校和“官辦”的民辦學校過度“扶持”,從而嚴重限制了“純”民辦學校生存和發展空間的現象。
第一,在我國,公辦學校與政府之間存在天然的利益關系。為保證公辦學校的發展,政府全力為其開辟活動空間,制度體系帶有明顯的政府“呵護”的意味,從而造成了制度空間的不平等。尤其是公辦學校的生存與發展受到民辦學校挑戰的時候,政府可能會對民辦學校實施“撥亂反正”式的擠壓性政策,從而維護公辦學校的利益。例如,不少地區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為名,不斷擴大公辦重點學校的辦學規模,擠壓了民辦學校的生存空間。
第二,地方政府通過“名校辦民?!钡确绞竭M入教育市場,削弱了社會力量辦學的積極性。具體來說,主要是政府在規制民辦學校發展的過程中存在“政治創租”及“抽租”問題。所謂“政治創租”,就是指政府部門利用行政干預的方法來增加“官辦”民辦學校的利益。我國各地普遍存在的“名校辦民校”是政府放權讓利的產物,政府為了維護它們的利益,在制度設計過程中會對這些學校過多地“關照”和“偏愛”,無形中限制了“純”民辦學校的競爭力。同時,“政治創租”的存在客觀上為“純”民辦學校設置了取得合法性的障礙。這些“純”民辦學校要么迎合政府部門的各種“規制”,以對政府的依賴和合作換取合法性;要么被動地在政府監管的縫隙中求得生存,由此大大削弱了其民間性、公益性和獨立性的特征。
二、民辦教育發展制度非均衡的解決路徑
民辦教育發展的制度非均衡問題的解決是一項系統工程,我們必須以戰略性和全局性的眼光來看待這一制度變革。
(一)消除各類過剩性制度安排
要順利推進民辦學校的發展,首要的問題就是消除現有的制度供給過?,F象。具體來講,政府需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解決制度供給過剩問題:
1.落實民辦學校的平等地位,清除各類歧視性正式制度。各級政府應盡快清理、取消制約民辦學校發展的各種歧視性政策,使民辦學校在建設用地、稅收等方面與公辦學校享有平等的權利;盡快取消民辦學校學生不能同公辦學校學生一樣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歧視性制度,明確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一律納入“兩免一補”等相關政策范圍;在師資建設方面,能夠落實公、民辦學校教師的同等地位等;在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取消地方政策壁壘,允許民辦學校與學生進行雙向選擇,以及公、民辦學校教師進行合理流動等。
2.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各種歧視性非正式制度。首先,加強對《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學習和宣傳,讓全社會深刻認識到發展民辦教育對于調動社會各方面辦學的積極性、增加社會對教育的投入、推動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作用。其次,各職能部門的主管領導要對民辦教育樹立正確的觀念導向,真正認識到民辦教育同樣是公益事業。同時,各職能部門應提高相互合作、協調解決民辦教育問題的認識,彼此要了解對方決策的背景和動機,在協商基礎上取得共識并尋找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
3.正確處理“名校辦民?!钡葐栴},為“純”民辦學校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首先,教育部門應該按照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促進教育市場的開放性和公平性。其次,教育部門要嚴格審批程序,由省一級教育部門制定統一的公辦學校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準入條件。嚴格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轉為民辦學校,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必須真正做到“五個獨立”,不允許公辦學?;蚪逃块T分享民辦學校的收入,或者分享的收入必須全額用于民辦學校辦學。再次,參與聯合舉辦民辦學校的應該是優質公辦學校,而且雙方必須簽署聯合辦學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經公證機關公證。
(二)加大民辦教育制度供給力度
民辦教育制度的供給既要考慮政府和民眾的利益訴求,同時也應尊重民辦學校舉辦者的合理利益訴求。遵循這一原則,我國要加大民辦教育制度的供給,改變當前制度供給不足的現象,可以采取兩種不同的制度變遷路徑。
1.實行“增量改革”,確保現有法律法規的延續性和民辦學校的穩定性。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按照公、民辦教育同屬于國家公益性事業的法律要求,清理各種對民辦教育的歧視性政策,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第一,明晰民辦學校產權。通過地方立法,制定合理可行的產權明晰辦法,從法律層面上進一步清晰界定民辦學校法人財產的最終歸屬問題,確保學校法人財產的落實,要求舉辦者履行按時足額出資、承擔債務和資產過戶等義務,保障投資者或出資人的合法權益。在產權明晰的情況下,允許民辦學校在特定條件下對外轉讓產權。
第二,制定合理回報標準及財務會計等各項配套制度。制定合理回報操作細則和舉辦者獎勵辦法,對舉辦者的投入部分,可以參照銀行貸款長期利率水平給予合理回報。在此基礎上,制定民辦學校專門的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對投入民辦學校的公共資源使用情況的審計和績效評估。同時,制定民辦學校土地使用、水電費、信貸等優惠政策。
第三,完善公共財政資助制度。地方政府應制定專門制度,將對民辦學校的經費資助列入財政性教育經費預算。同時,根據當地財政性教育經費增長的速度,確保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按一定比例增長。對于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政府應依法根據當地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生均教育經費標準,撥付相應的教育經費;對于民辦高校,可比照政府給予公辦高校撥付生均經費的做法,按學生數給予一定的財政經費資助,用于降低學生的收費標準。在此基礎上,鼓勵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將公有閑置房屋、校舍、設施等,無償或低價租賃給有條件的民辦學校辦學;在項目建設、師資培訓等方面給予民辦學校扶持。
第四,健全民辦學校稅收優惠制度。一是對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享受與公辦學校相同的稅收優惠政策。民辦高等教育以本地公辦學校同類專業的生均經費作為衡量標準,民辦基礎教育以所在區縣生均教育經費作為衡量標準。收費相當或低于公辦學校標準的,免征企業所得稅;收費高出公辦學校經費標準的,對高出部分征收企業所得稅。二是對要求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制定單獨的稅收優惠政策,可參照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征收企業所得稅,出資人應當取得的合理回報繼續用于學校建設的,應允許作為再投入計入其出資額,并免除這部分再投入資金的相應稅款。
第五,完善民辦學校辦學自的制度保障。一是依法落實自主招生權。改變按照公辦學校模式確定民辦學校招生指標的做法,以其辦學條件為主要根據,由民辦學校自主確定每年的招生計劃,教育部門按照核定的辦學規模對注冊人數進行認可。若因生源不足而需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應同比例減少班級數和班額數。二是充分落實專業設置或課程選擇權。政府要給予民辦學校基于自身資源優勢自主選擇課程的余地,允許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課程標準的基礎上自主設計校本課程。三是逐步放開對收費的限制。將民辦學校收費審批制度改為備案制,由民辦學校自主確定收費標準和項目,報物價主管機關備案。
第六,完善民辦學校教師的各項制度。建立縣級以上民辦學校教師人事機構,為符合條件的民辦教師實行人事;落實民辦學校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定等方面的平等權利;民辦學校教師應享受與公辦學校教師同樣的社保政策,所需費用由政府、學校和教師個人合理分擔,政府爭取承擔一半左右(如臺灣地區為50%)等。
2.實行“存量改革”,對民辦教育進行全面的“制度重構”。這應該是未來我國民辦教育制度供給的大方向,因涉及面廣,應在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再逐步推廣到全國。試點地區應以探索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管理制度為突破口,在此基礎上設計相應的配套制度。
第一,建立民辦學校分類管理制度及產權制度。修改《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將民辦學校分為非營利性(捐資型、出資型)民辦學校、營利性(投資型)民辦學校。對于捐資型民辦學校,舉辦者投入的資產及辦學積累均屬于捐贈性質;民辦學校享有法人財產權,舉辦者不擁有民辦學校的所有權;學校收支結余不得向出資者分配;學校終止時,清算后的剩余財產繼續用于社會公益事業。對于出資型民辦學校,在明確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的基礎上,政府資助的財產歸國家所有,企業和個人投入的資金歸企業和個人所有,捐贈、學費屬于學校集體所有;舉辦者在學校舉辦過程中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校產的增值部分全部歸學校所有;學校停辦時,清算后的剩余財產中舉辦者僅取回原始投入部分,其他剩余財產用于舉辦社會公益事業。三是對于營利性民辦學校,在明確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的基礎上,政府資助的財產歸國家所有,企業和個人投入的資金歸企業和個人所有,捐贈、學費屬于學校集體所有;投資者可按照一定比例獲取合理回報,同時對于校產的增值部分根據投入主體占學??傎Y產的比例擁有相應的增值部分;學校停辦時,各投入主體根據資產的產權證明承擔有限責任和分配剩余財產。
第二,建立分類的法人、財務會計等相關制度。營利性學校參照公司制企業進行法人登記,并建立相應的法人治理結構,其財務會計等按照《企業單位會計制度》等相關制度執行。營利性民辦學校財產可以繼承、轉讓、質押,也可以上市,擁有申請破產保護的權利。非營利性學校參照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進行登記和管理,財務會計等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相關制度執行。
第三,建立分類的政府財政資助制度。隨著分類管理制度的推行,國家的財政資助政策也要區別對待。在經費不允許的情況下,可先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進行資助。一是對民辦學校學生給予生均定額補助。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學生都應該享受生均補助,但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學生享受的比例應高一些。二是對民辦學校給予獎勵性補助,對為民辦教育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以獎代補”的方式進行獎勵。
第四,建立分類的稅收、土地使用等制度。相關部門應對現行的民辦教育稅收法律政策進行修訂。一是在稅收制度方面,改變現行的以“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或“經費納入國家財政專戶管理的學?!弊鳛槎愂諆灮輰ο髽藴实淖龇?。在此基礎上,捐資型和出資型民辦學校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投資型民辦學校,對于其收費低于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生均經費的,免征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對于超出部分減半計征或享受高新企業的稅收優惠待遇。二是在土地使用制度方面,對于捐資型民辦學校,以行政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對于出資型民辦學校,可以參照行政劃撥價出讓的方式提供建設用地。對于營利性(投資型)民辦學校,原則上以有償出讓方式供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可在出讓方案規定期限內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