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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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

摘要:

盈余管理問題一直是資本市場中研究和關注的焦點,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問題也越來越嚴重。關于盈余管理的研究也不罕見,與此同時,學者們對盈余管理的研究均是基于特定的動機,且動機是復雜的。本文基于動機視角對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問題進行研究分析,指出盈余管理問題的動機現狀,并對此提出相應的約束建議和對策。

關鍵詞:

盈余管理;動機;對策

一、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證券市場在其中顯示的作用愈來愈強大,上市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對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做出決策具有很重要的指導意義,然而盈余問題是諸多會計信息中提供的最為重要的信息之一,備受利益相關者的關注。近年來,國內外會計舞弊現象層出不窮:國外安然、世通、施樂、默克、奎斯特、美國在線和時代華納等業界的巨無霸出現舞弊現象;國內銀廣廈、麥科特、美爾雅、東方電子等事件出現;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總公司將上級主管單位納入合并財務報表,多計資產91.53億元、多計所有者權益78.59億元、多計凈利潤14.12億元;2012年11月,萬福生科(300268)于2012年半年報中虛增利潤,導致公司2012年上半年財務報告盈虧方向改變,情節嚴重,被深交所公開譴責;2013年7月,紫光古漢(000590)晚間公告公司因財務造假收到深交所處罰決定書;2013年8月,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中國閩中食品被認定為存在虛增營業收入……這些情形使得證券市場在資源優化配置上所起到的作用受到了很大的遏制,為此盈余管理問題研究受到了利益相關者及研究者的青睞。因此研究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問題具有重要的理論及現實意義。本文從動機視角出發來對我國的盈余管理問題進行研究及對策分析。

二、盈余管理定義

基于以往學者的研究,本文引用的盈余管理的定義主要采用以下觀點:企業管理當局為使會計報告盈余調整到滿意水平,基于其特定的目的和動機,在編制規劃交易事項和財務報告時做出有關判斷和會計選擇的過程。

三、盈余管理動機研究

3.1資本市場動機

3.1.1IPO動機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均會面臨著一些“門檻”。西方公司上市的門檻低,例如美國基于“上架注冊規則”這個規則,規定符合要求的企業僅需要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存檔,即可在兩年內持續發行股票而無需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批準。而在我國,公司上市的門檻則比較高,我國就公司上市發行股票而言,該企業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條件方可,例如要求公司必須在近三年連續盈利。該指標是企業能否發行股票的最低門檻,這是公司進行盈余管理的一個很重要的導火索。(1)就國外研究,Teoh,Wong和Rao(1998)以及Teoh,Welch和Wong(1998)的研究比較接近,均選擇了美國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超過一千家IPO公司為研究樣本,并開創性地將之前已經發展起來的用于估計盈余管理程度但基于其他動機的計量模型遷移IPO動機的研究上,結果發現樣本公司IPO當年有較高的正盈余和非正常應計利潤,上市后表現出較差的長期盈余和負向的非正常應計利潤。DuCharme,Malatesta和Sefcik(2004)研究發現股票發行附近年份的超常會計應計利潤一般較高,股票發行后陷入法律訴訟的公司的超常會計應計水平更高。(2)就國內研究,魏明海、林舒(2000)以我國工業企業為研究對象,研究發現這些工業企業為了使得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順利進行,特意虛構利潤等業績,尤其是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兩年,其虛構業績最為嚴重,然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的當年,利潤等業績明顯下降。李吉棟、王春峰(2003)研究結果同樣顯示,公司為了首次公開上市的順利進行,基于盈利的目的,在首次公開上市之前存在虛增利潤的情形。同時在首次公開上市后,公司同樣還會出現虛增業績的情形。種種研究跡象表明我國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問題的確存在IPO動機。

3.1.2增發和配股的動機

上市公司取得上市資格后,在證券市場上直接進行融資是上市公司獲得的最大的好處。但上市公司還想達到另外一種目的:能夠獲得配股資格,獲得配股資格將影響到上市公司其后續資金的注入,也會影響到公司規模的擴展。上市公司獲得配股資格的條件比較苛刻,若想獲得配股資格必須具備嚴格的條件,會計盈余指標的要求是獲得配股資格的條件之一。這使得企業針對公司盈余進行管理,以達到所規定的配股要求。(1)就國外研究而言,Teoh,Welch和Wong(1998)發現美國增發企業從發行前兩個年度到發行后兩個年度,可操縱性應計利潤都顯著大于其配比樣本。(2)就國內研究而言,魏剛和蔣義宏(1998)以20世紀90年代末期深滬兩市上市公司公布的年度財務報告披露的盈余指標為研究對象,通過采用實證分析的方法,研究發現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集中分布在[10%,11%]之間,進而得出結論:上市公司存在盈余管理的行為。陳小悅等(2000)從上市公司獲取配股的動機視角出發,同樣采用實證分析的方法對ROE分布的區間進行回歸分析,研究發現該指標在上市公司配股臨界線左右,其操控性應計利潤較高,結果表明上市公司確實存在盈余管理的行為,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著名的“10%現象”。陸正飛、魏濤(2006)研究結果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在配股前的確存在盈余管理行為,對于無后續籌資行為的公司配股后業績下降且操控性應計利潤在配股后發生反轉,這為配股前盈余管理提供了強有力的佐證。

3.2契約動機

3.2.1.債務契約動機

公司與其債權人之間的債務債權關系需要通過債務契約的限制來維持。債權人會在契約中加入保護性條款以保證債務人按時歸還借款,而上市公司則會通過盈余管理來使財務指標波動性不大,以維持債權人對公司償債能力的信心。(1)就國外研究而言,Sweeney(1994)以違背借款合同的企業為樣本,結果發現相比控制樣本,樣本企業更多地利用了能夠調增盈利的會計政策。(2)就國內研究而言,陸正飛、孫便霞、祝繼東(2008)則研究了企業盈余管理行為對會計信息債務契約有用性的影響,并以我國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研究結果發現對于盈余管理程度不同的公司,本年度新增長期借款與ROA的相關性并無顯著差異。這說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為削弱了會計信息的債務契約的有用性。

3.2.2薪酬契約動機

隨著上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確立,高管薪酬受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很大。而公司的經營業績主要由各種財務指標來衡量,因此,高管有動機通過操控盈余來改善業績,獲取高薪酬。王志超、王克敏(2007)深入分析了盈余管理行為與高管報酬的相關性,并基于兩者的相關性研究了高層管理者控制權對高層管理者報酬進而促使盈余管理程度的影響。研究顯示,盈余管理與高層管理者報酬呈正相關關系。但是,如果加入高層管理者控制權這樣一個條件,即如果總經理來自控股股東單位或兼任董事長時,如果高層管理者的控制權越高,高層管理者的薪酬就會越高,與此同時高層管理者的盈余管理程度就會越低;反之亦然。包世澤,李延喜,孔憲京和高銳(2007)以21世紀初我國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研究結果表明調控性應計利潤越高,管理層薪酬水平就會越高;反之亦然。

四、盈余管理的約束對策

通過前述部分的研究分析,我們得知不管是國外還是國內,其盈余管理動機都比較強。故本人認為可通過以下幾個對策來避免盈余管理的發生:

4.1通過完善相關會計法規減少盈余管理的發生

現有上市公司基于上述盈余管理動機,可能偏向利用相關會計政策變更來產生盈余管理,諸如變更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的選擇變更等。面對這樣情況的發生,我們必然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來避免此行為的發生。在完善的會計法規下,會計法規應具備理論性、邏輯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和權威性,從而使其具備權威性。

4.2完善監管指標體系及中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

通過上述盈余管理動機分析,我們了解到滿足監管指標要求時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直接動因。故通過完善監管指標體系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會減少這種動因的產生。我們可以通過發行股價,配股指標等方面來將其指標進行完善。同時通過強化對少數股東的利益保護機制,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從根本上來抑制其采用盈余管理的動機并滿足股東及小股東的利益。

作者:宋迎迎 單位:山東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魏明海,《盈余管理基本理論及其研究評述》[J].會計研究,2000(9),第37-42頁。

[2]李延喜,包世澤,高銳,孔憲京,《薪酬激勵、董事會監管與上市公司盈余管理》[J].南開管理評論,2007年(10).

[3]吳聯生,薄仙慧,王亞平,《避免虧損的盈余管理程度: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的比較》[J].會計研究,2007(2).

[4]陸正飛,祝繼高,孫便霞,《盈余管理、會計信息與銀行債務契約》[J].管理世界,2008(3).

[5]張昕,楊再惠,《中國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避免虧損的實證研究》[J].管理世界,2007(9).

[6]崔夢吟,《企業盈余管理規范化分析》[J].北京化工大學,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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