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問題及對策,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食品安全對社會公眾的生命健康至關重要,然而目前食品行業的管理體系仍然存在責權劃分不清、制度不健全,以及監管工作不到位等問題。本文從問題出發,提出明確責權、確定標準、加強法律制定以及處罰力度等辦法,以此加強食品行業的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監督的工作質量。
食品安全問題對于人民群眾的飲食健康、生命安全以及和諧社會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屬于政府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食品安全從原料的準備階段、再加工階段以及銷售階段等,都需要嚴格的質量管控工作,僅靠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以及相關部門的日常檢查,難以保障食品的生產質量與安全質量。
1現階段食品安全監管情況分析
食品的生產階段、再加工階段以及進入市場階段,都需要完整的制度監督與法律管理,在責任落實的基礎上實施全面管理[1]。對于食品生產、加工和銷售存在的質量不達標以及食品添加劑過量使用等情況,需通過明確責任管理和處罰措施等,以在一定程度上對食品安全提供較好的制度保障。我國在食品安全的制度建設中,主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開展管理工作,同時在現階段的食品質量監管工作中,已逐漸形成一套法律管理、制度管理、行政管理以及部門管理等工作體系,食品質量監管體系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其質量監管水平,以保障基本的食品質量安全。但上述法律在內容上存在一定缺陷,比如對生產經營以及監管方面的法律內容制定,存在內容模糊的情況。此外,法律制度的配套立法質量較差,對基層藥監部門、衛監部門以及相關機構的質檢部門沒有明確劃分工作范圍,由此造成部門之間由于權責分配不清或者重合,導致食品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存在較大的問題。
2食品安全監管存在的問題
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主要根據相關監管法開展管理工作,同時在各個部門的協調下完成食品質量監督[2]。食品安全事故的產生主要與質量監管法、監管標準以及相關部門工作協調不足有關。隨著社會經濟以及飲食文化的發展,食品事故的頻發使社會公眾和政府部門對食品質量產生了重視[3]。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制度作為食品質量監管的重要依據,由于在內容上缺乏完善導致監管工作難以得到全面落實,進而產生食品安全事故,其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食品安全監管法存在不足
食品安全監管法作為食品質量監管工作展開的重要依據,其在內容上還存在一定不足,比如食品監管標準、處罰措施以及部門權責分配等[4]。在處罰力度以及保護力度上缺乏相應的執行力與威懾力,使得部分食品生產部門和銷售部門等輕視法律的監管。此外,部分法律條例已不符合現階段食品監管的需要,并沒有與時俱進進行更新與完善。
2.2食品安全監管標準不合理
相比于歐盟國家制定的食品安全監管標準,我國在標準制定上明顯低于歐盟水平,比如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標準就相對較低,在此方面的監管工作中也存在質量檢測不完善等情況,對于部分品牌的食品質量監管沒有形成完整的質量監測體系,導致食品添加劑在食品生產過程中存在使用亂、標準低等情況。食品添加劑作為現代食品加工的成分之一,使用標準制定的不合理以及標準劃分較為模糊等都會影響食品質量的監管工作。
2.3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不明確
食品監管部門的工作職責分配也是影響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職責與分工明確、流程體系較為完善的食品監管部門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加強食品監管的質量[5]。食品監管部門在食品監管工作的展開上,還存在工作重疊以及職責分配不明確等情況,容易出現工作推諉、溝通不足以及缺乏工作配合,導致食品質量的安全監管工作難以高效展開。食品從原料生產階段至加工階段或銷售階段,都需要較為完整的食品質量監管體系,同時在分工明確的基礎上完善各個環節的食品質量監管。
2.4監督主體較少
食品行業的社會群體結構龐大,僅靠政府部門、相關媒體以及相關組織的監管,難以實現全面的食品質量監管。監督主體較少也是影響食品安全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現階段食品監管機構、組織或其他主體,由于發展原因、經濟原因以及觀念上缺乏食品安全認知等,造成監督主體較少。
3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對策
3.1提高食品安全法的建設質量
提高食品安全法的建設質量可從兩方面進行,即加大處罰力度和加強法律定性?,F階段食品安全法在處罰力度上存在一定不足,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以及銷售機構的違法成本處罰較低,導致大部分食品機構在經濟利益的面前出現違法行為。食品企業作為食品行業的主要機構之一,在行政處罰上需要根據現階段的社會發展水平進行新標準制定,比如增加處罰金額,以規范食品企業在行業中的合理運營。對于食品銷售機構的處罰內容制定,除了增強罰款金額以外,還可制定違法標準,若超出該標準則進行營業執照吊銷處罰。在各個食品機構的處罰內容上制定合理標準,同時在監管部門的構建上,可成立相關部門加強食品生產規范以及質量的監管。此外,食品安全法在法律定性上,可根據相關的學者的建議,加強食品質量的刑法保護,即將其定性為公共安全犯罪。食品生產、加工以及銷售等環節若存在違反法律規定等情況,根據情節影響的嚴重性、廣泛性以及經濟性等,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食品安全犯罪主要關系到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以及社會穩定,須加強刑法保護等措施改善食品安全監督的質量。
3.2加強問題食品的管理
問題食品監管在現階段的管理工作中主要采用召回的方式進行處理。由于在召回過程中缺乏實體以及程序上的明確制定,導致管理流程以及配套制度等還存在一定缺陷,以此需要從三個方面進行改善。一是實施處罰與激勵的法律管理。對于主動召回問題食品的企業或者機構,監管部門根據影響范圍、情節嚴重性以及召回質量等進行評估,對于配合執法和配合監管工作展開的企業,可適當降低處罰,若該批問題食品對社會穩定性的影響較輕,可免去經濟處罰,由此為食品行業的監管樹立科學合理的形象,并鼓勵更多食品企業、銷售機構等參與食品質量監督。對于部分不配合監管工作以及食品召回的企業,可在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條例中制定“不履行食品監管義務罪”,進而加強經濟處罰與行政處罰。二是加強食品召回保險制度的建立。食品召回對于食品企業以及相關銷售機構而言,在經濟上具有較大影響,食品召回保險制度的建立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輕食品企業因生產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而使企業在食品召回的執行上更加主動,一方面減少問題食品對社會群眾的危害,另一方面也實現食品企業的經濟保護。此外,對社會公眾而言,食品召回保險制度還能在一定程度上對其加以保護,通過保險條約的相關規定,若社會人員因問題食品產生健康不適等情況,可根據情形嚴重性獲得相應的賠償。三是成立相關技術部門。食品召回的監管工作需要在流程上加強工作力度,比如在銷毀環節需要加強企業的監督,避免出現問題食品重新流入市場的情況發生。部分企業迫于經營壓力或者經濟利益,將召回的問題食品進行重新包裝以及搭配包裝等,使其重新流入食品市場,進而影響社會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對此,在問題食品的召回環節上應加強流程監管,確保企業將問題食品合法銷毀。
3.3制定食品安全監管標準
食品安全標準作為生產加工、再加工以及銷售環節中重要的質量標準,應在國際食品安全質量標準的基礎上進行分析與制定。歐美國家的食品標準相對較高,其中涉及食品生產技術、監管體系以及飲食觀念等,我國在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上可適當借鑒國外標準。結合食品生產加工技術等,制定合理的食品安全標準,對于特殊類的食品制定專門的使用標準,由此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食品的安全質量。
3.4明確食品監管部門權責
食品監管部門在權責分配以及工作分工上,可采用信息統一和對外統一的工作方式,同時加強工作執行情況的透明反饋,使社會公眾可以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與重要性,進而在觀念上加強對食品安全的重視。在形成信息公開的工作制度下,明確監管人員的工作職責,對于監管工作存在不足的人員加強處罰措施,同時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機制,以加強食品監管部門的內部管理。
3.5拓展食品安全監管渠道
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作為面向社會的公共監管工作之一,需要在現有的監管機構上,積極拓展社會監管群眾與組織,使食品安全問題能夠得到較大程度的曝光。食品監管部門在食品信息的公布工作中,需要加強信息的傳播以及透明化,同時通過多種信息平臺進行宣傳,使食品安全信息面向廣大社會群體,進而提高社會公眾對食品安全的監督。在舉報制度的建立上,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制度,使食品監管信息可以更好傳至監管部門。
4結束語
本文分別從食品生產現狀、監管法律以及改善措施等幾個方面,進行了理論分析與優化探索,旨在通過理論研究改善食品監管的質量。食品安全質量對于社會穩定性以及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較大影響,現階段的管理辦法及其法律內容仍存在一定缺陷,需通過制度完善、加強管理力度以及標準制定等措施加強食品監管,由此提升食品的安全質量。
參考文獻:
[1]林惠娟.食品安全管理與法規監管保障體系芻議[J].企業技術開發,2019(4):113-115.
[2]王悅.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分析[J].食品界,2017(7):29.
[3]武鵬.我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現存問題及對策研究[J].中國衛生產業,2017(10):63-64.
[4]宋思媛,揣小明.臨泉縣食品衛生監督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現代食品,2019(9):129-131.
[5]巢玉彬.食品安全監管存在問題及對策[J].食品界,2019(2):28.
作者:高敏 單位:云南輕紡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