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國有企業采購管理模式研究,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
基于國有企業傳統采購管理模式的關注點,即“集中與分散采購”以及“管辦合一與管辦分離”,提出采購管理模式新視角,即集中分離型、高度集中型、集中管理型以及完全分散型,為國有企業選擇采購管理模式提供參考。
[關鍵詞]
國有企業;采購管理模式;集中采購;分散采購
1引言
隨著競爭不斷加劇,越來越多的國有企業開始重視采購管理。中國石油、國家電網、中國石化等一批國企相繼在采購管理領域進行了實踐性的探索。其中,如何選擇合適的采購管理模式,成為國有企業管理變革的熱點問題。
2采購管理模式界定
近年來,采購管理變革受到越來越多企業的重視。采購管理是指為保障企業物資供應而對企業整個采購過程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活動。主要內容包括制定采購決策、編制采購計劃、供應商選擇與管理、對采購活動和人員的管理、對采購資金和庫存的管理、采購績效評價,也包括建立采購管理組織、機制以及采購基礎建設等。采購管理模式是采購管理中的重要議題。模式是某種事物的標準形式或使人可以照著做的標準樣式。管理模式是在管理過程中固化下來的一套操作系統,由管理理念、系統結構和操作方法構成,是一系列客觀規律在企業運作過程中的反映。企業采購管理模式就是指在采購管理理念指導下構建起來的,由采購管理方法、采購組織結構、采購管理制度、采購管理流程等一系列影響采購活動的元素組成的采購管理行為體系結構。采購管理模式隨著社會發展和管理變革不斷推陳出新。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以及供應鏈思想的不斷深化,相繼出現了戰略采購、集中采購、雙贏采購、電子采購以及環保采購等新的采購管理模式。這些采購管理模式不僅關注采購管理方法和流程,同時也將組織結構、管理制度、技術平臺等要素考慮在內,具有更強的適用性。
3國有企業采購管理模式的關注點
國有企業采購管理模式變革過程中,在相關政策的引導下,關注的焦點有其傾向性。通過對中石油、中石化、國家電網、中國建筑等多家國企采購管理變革的研究,發現采購管理模式變革主要聚焦于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管辦合一與管辦分離等方面。
3.1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
近幾年,在國資委的號召下,國有企業不斷探索采購管理模式方面的變革,尤其將重點放在推行集中采購上。如國家電網公司實施“物資集約化”管理、中石化借助電子商務打造具有中國石化特色的集中采購管理模式、神華集團推行“大物流”經營理念等,都重點關注了集中采購方面的改革。集中采購作為一種管理理念早已被人們所接受,作為一種采購模式也已得到實際運用。集中采購是指企業在集團總部建立專門機構,統一協調、組織實施其分布于全球各地分支機構采購業務的批量采購方式。與集中采購相對應,分散采購是由企業下屬各單位(如子公司、分廠、車間或分店)實施的滿足自身生產經營需要的采購。出于規模經濟優勢的考慮,相關政策偏向集中采購,也有很多國有企業試圖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進行集中采購模式應用探索,部分企業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有企業面臨重重阻力導致進程緩慢。客觀的講,集中與分散采購各有優缺點,大多企業要考慮集中與分散的均衡點。
3.2管辦合一與管辦分離
管辦合一和管辦分離最早是中國的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進行改革過程中產生的兩種職能劃分機制,是中國特有的產物。其中,所謂的“管”有管理、監督的含義,“辦”則主要是指執行、運作,從概念上分析,事業單位所稱的管辦分離是指,作為公益服務供給者、事業單位舉辦者的政府,將其監管者與舉辦者職能相互分離。管辦合一則是指兩種職能歸屬同一主體,管辦分離即分而治之。這種思想也對國有企業采購管理模式有所影響。采購管理與業務的職能如圖1所示。管辦合一意味著采購管理職能和采購執行職能由同一主體完成,管辦分離意味著采購管理職能和采購執行職能由兩個主體完成。目前,關于采購組織管辦合一與管辦分離的不同選擇是國有企業采購管理變革中遇到的一大難題,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適用與選擇。
4新視角下的國有企業采購管理模式
集中/分散采購模式和管辦合一/分離模式在企業中存在交叉,通過集成互動的視角,提出國有企業采購管理的新模式,即集中分離型、高度集中型、集中管理型和完全分散型,如圖2所示?;谶@種視角進行劃分的合理性在于,第一,采購管理模式不僅涉及到采購管理方式的選擇,要保證一種模式能夠達到預想的效果,同時必須考慮與之相適應的采購組織設計和采購權限分配;第二,集中/分散采購模式涉及的是總部與下屬單位關于采購權限的縱向劃分,管辦合一/分離采購組織設置方式涉及的是同一層面上不同部門對于采購職能的橫向劃分,將二者進行組合是從橫縱兩個維度把握采購權限合理分配,也是組織橫向分工與縱向分工在采購組織內的應用。
4.1高度集中型采購管理模式
高度集中型采購管理模式是指在總部設立唯一的采購部門,負責整個集團及其所屬企業絕大部門的采購工作,該部門不僅負責采購規章制度制定、采購計劃匯總、采購績效考核等采購“管”的工作,同時具體執行采購談判、合同簽訂與執行、物流與庫存管理等與采購活動相關的“辦”的工作,集“管”“辦”于一體。對總部控制的采購權力而言,高度集中型采購管理模式是集中化程度最高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下,集團總部縱向上將分散于下屬單位的采購權力收歸至總部,集合整個集團內部的采購市場和資源應對外部供應商以實現規模效益。橫向上將所有與采購相關的管理與執行活動歸于一個部門,建立統一的采購平臺、統一的采購管理制度、統一的采購標準和統一的供應商管理,并統一執行采購活動。這種模式下的采購組織設置一般是總部設立采購部門,屬于高層,在整個行政范圍上能與財務、生產運營、戰略管理部等總部重要部門處于同樣位置,可以直接向董事長或相當職位管理者匯報工作,是集團中比較重要或受重視的組織之一。而采購部門內部按照集團經營特點、地域特點等的不同來設置。總部采購部完成收至集團總部的所有采購工作,而下屬單位負責的內容一般為總部控制的采購范圍之外的工作。
4.2集中分離型采購管理模式
這種模式是指集團負責集中采購,但采購職能實現管辦分離的采購管理模式。具體表現為集團總部設立采購部,負責整個集團采購管理的指導性工作,包括制定采購管理規章制度、審批采購需求計劃、批準供應商進入、考核采購績效等“管”的方面。同時,設立專門的物資采購公司,具體執行采購談判、采購合同簽訂及跟蹤、物流運輸及庫存管理等“辦”的采購活動,從而實現管和辦相分離。該模式是縱向集中、橫向分離的一種集團化采購管理模式,從縱向上看,下屬公司擁有的采購權力是有限的,整個集團的采購主要還是集中在總部進行。但從集團總部的橫向職能劃分上看,整個采購管理活動被分置在兩個獨立部門完成,相互之間形成制約。這種模式下采購組織設置最大的特色就是總部設立采購部的同時設立平級的直屬物資采購公司,從部門領導的級別上看,兩個部門在總部都具有較高的地位。設置的物資公司一般是總部直屬法人企業,從級別上看與總部采購部門并不是直接的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具有獨立從事專業采購活動的業務能力。一般而言,主管集團企業采購“管”的工作的采購部內部結構設置是按照采購業務劃分,設立管理部、計劃部、審計部、績效考核部等,而物資采購公司的內部設置比較多元化,既可以按照采購執行流程劃分,又可以按照業務地區劃分,還可以按照物資采購類別劃分。
4.3集中管理型采購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型采購管理模式是指在總部設立的采購部門僅對整個集團的采購工作作出指導,并不從事具體的采購活動,下屬公司根據總部的指導自行進行采購實施。具體表現為集團總部與所屬企業均設立采購管理部門,集團采購管理部門不開展具體的采購業務,而是通過制定統一的采購標準、采購制度、采購流程、供應商管理規則以及搭建統一的采購交易平臺等對采購“管”的工作進行指導,由所屬企業具體執行采購操作的“辦”的工作。這種模式下的采購權力集中程度較前兩種弱,總部采購管理部門僅履行管理職能,制定整體采購戰略及體系框架,并不執行具體的采購活動,下屬企業在供應商選擇、采購價格決策、合同管理、物流運輸與庫存管理等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權。這種模式相當于采購“管”的部分職能在總部,而“辦”的職能完全下放到直屬企業。這種模式雖然看似采購活動分散,但因都在總部的采購管理框架下進行,有形散而神不散之理念。該模式下的采購組織結構由總部采購部和下屬單位采購部共同組成,總部采購部門或者采購管理中心的定位是采購管理集中而不是采購行為集中,因此這一層的內部設置包括標準化部、信息化部、供應商管理部等。對于很多集團企業來說,下屬企業也是包含很多孫公司的集團企業,所以下屬單位采購部內部機構設置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可按照區域、采購業務流程、物資分類等標準進行,需要說明的是,該模式下下屬企業根據總部管理框架自行組織采購,所以采購職能的設置比較齊全,需能夠滿足企業采購需求。
4.4完全分散型采購管理模式
這種模式是指集團總部不設立采購部門,不參與下屬單位任何與采購相關的工作,所有的采購活動包括采購制度、供應商選擇、采購談判、價格決策、合同實施、庫存與運輸管理以及績效考核等都由下屬企業自行組織完成,甚至由各個需求使用單位直接進行。對于集團總部而言,這是最分權的一種采購管理模式。在這種模式下,集團不參與下屬企業的采購工作,也就不在總部設立采購部門。下屬企業的采購部門設置可以按照所處行業的特性或者業務地域分布進行選擇。
5新型采購管理模式的特點與適用范圍
5.1高度集中型采購管理模式
高度集中型采購管理模式優點包括:有利于實現資源集中,發揮規模優勢,降低采購成本;有利于提高總部層面采購管理效率,減少內耗;有利于實現集團內統一采購管理,降低采購質量、交期等帶來的風險;有利于提高采購專業化水平,降低機構和人員重復設置頻率。該模式的缺點包括:權力過于集中,不利于相互監督與制約;采購流程相對較長,不利于及時滿足下屬單位的需求,尤其是緊急需求;對市場的敏感性較低,對需求變化的反應速度較慢。高度集中型采購管理模式對于集團內業務經營相關程度高、集團對下屬企業管控能力強的商業性集團企業來說是合適的選擇。
5.2集中分離型采購管理模式
集中分離型采購管理模式優點包括:有利于整合資源統一對外,降低采購成本;有利于總部層面采購工作實現異體監督,提高采購透明度,減少采購腐敗;統一管理,分工負責,有利于實現專業化采購;專業采購公司對外部市場的敏感度高,能對市場變化做出快速積極響應,提高反應速度。該種模式的主要缺點包括:總部采購部與采購公司之間、采購部與下屬企業之間、采購公司與下屬企業之間溝通協調難度大,采購環節增加,容易產生摩擦,內部采購效率有所耗損;采購公司自主性較低,對外部供應商的控制力較弱。集中分離型采購管理模式主要適用于那些經營業務相關性大、對下屬企業管控能力較強,同時專業化運作水平高、對監管要求高的企業集團。
5.3集中管理型采購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型模式的優點包括:分工具體,權責明確,發揮兩級采購組織的作用,有利于生產保障;靈活性與原則性相統一,既有利于實現集團內統一采購管理,又有利于保證基層工作富有彈性和成效,及時滿足下屬單位采購需求;兩級單位參與采購工作,有利于互相監督,防治采購腐敗;建立統一平臺有利于降低與外部供應商的交易成本,提高企業采購效率。該模式主要缺點包括:溝通環節多,容易出現上下政令不一的現象;組織機構設置復雜,采購組織人員較多,增加管理成本;采購執行分散,不容易形成整體規模優勢。集中管理型模式適用于集團經營業務多元化且下屬單位地域分布廣、經營情形較為復雜,市場競爭程度較高,同時集團對下屬單位的管控以財務和戰略管控為主,管控能力一般偏下的集團企業。
5.4完全分散型采購管理模式
完全分散型采購管理模式主要優點包括:下屬單位能夠及時滿足采購需求,尤其是緊急性和個性化需求;溝通環節少,采購效率高;下屬單位僅對本單位成本負責,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該種模式的主要缺點包括:采購行為分散,不能形成規模優勢,采購成本較高;各企業之間標準、流程不一,從集團層面看管理混亂;采購機構重復設置,導致整個集團采購組織冗雜,管理成本較高;各二級單位對供應商的控制力弱,容易遭受質量不合格、不按時到貨以及價格不穩定等方面的風險。完全分散型采購管理模式適用于那些集團內的經營單元行業跨度大且相關性低、經營地域較為分散、管控能力弱的集團企業。
6結語
本文通過對傳統的集中分散采購與管辦合理分離進行了分析,提出了新型的采購管理模式,即集中分離型、高度集中型、集中管理型以及完全分散型,探討了它們的特點與適用范圍,為國有企業采購管理模式變革從而提升采購競爭力提供了參考。
作者:宋玉卿 郭嬌 單位:北京物資學院
[參考文獻]
[1]陳紅泉,趙萌.國有集團化企業集中采購模式探討—基于某大型國有集團的研究[J].經濟與管理,2009,(23):77-82.
[2]雷碧濤.關于企業集團推進實施集中采購的探討[J].長沙鐵道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14):46-48.
[3]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中國采購發展報告[R].北京:中國財富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