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中的體育現象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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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中的體育現象管理問題

 

國家體育總局頒發的《2001-2010年體育改革與發展綱要》中提出了新時期我國“城市體育以社區為重點”構想與規劃,這一構想順應了我國在經濟轉軌時期社區職能日益增強的趨勢,是我國城市全民健身運動發展的新思路,也是在體育生活化、社會化背景下社會體育發展的必然之選。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城市社區體育及其所依托的城市社區起步較晚,其發展有待實踐的不斷探索,以及理論上諸多問題的理清,筆者試就社區體育發展的有關理論問題做一淺析。   1 社區體育的實質與意義    目前,國內理論界對何謂社區體育,雖然在具體表達上不盡相同,但大都認定社區體育是發生在社區這一空間之中的社會現象,是指向于社區居民的體育活動,只是在“社區”范圍的規定上有所相異。一部分觀點認為“社區”應是西方模式,即由以自然環境為基礎而形成自然社區,逐步過渡到以人文因素為主導的現代社區[1];另有觀點認為,從我國國情出發,我國的社區體育應指街道社區體育[2]。   鑒于街道辦事處在我國管理體制中屬一級行政區劃。筆者認為,與體育社會化的潮流相吻合,從我國城市社會體育發展的大勢來看,城市社區體育中社區應界定為居民住宅小區。“社區體育”這一概念,標示出了其活動領域和相應的群體或主體:從活動領域來看,社區體育乃發生在“社區”這一空間之中的,這就使得這一體育現象有不同于“學校體育”、“軍隊體育”等等的特點,而具有社區發展的色彩。城市社區發展強調在政府和社會機構的支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通過自助、互助和自治,改善社區經濟、社會和文化狀況,改善社區居民生活,因而發生在社區之中的社區體育的發展從根本上講須依賴于社區自身的力量和居民的自覺參與,而不應由政府操縱或包辦;從參與群體(主體)來看,社區內各種居民(而非全體)是社區體育活動的主體,但他們參與體育活動往往是利用個人余暇時間,從而使社區體育帶有較強的自由性和一定的離散性,參與體育活動是居民自己的個人事務和個人意愿,故對社區體育的管理和指導不應有硬性的指標和規定。綜合此二者可見,社區體育似乎更貼近社會體育的本質,倡導社區體育發展,探尋社區體育發展的規律,將更有利我國城市全民健身運動健康運行和發展。   2 當前我國城市社區體育發展的制約因素   2•1 對社區體育認識上的偏頗,是制約我國當前社區體育發展的導向性因素   國內理論界雖然大都將社會體育界定為發生在社區之中的體育現象,但在論及社區體育的發展時,卻又往往忽略此前提,將社區體育的發展與社區發展、社區建設隔離開來,就體育而論體育。社區體育是體育,應稟賦體育的基本特點,這是勿庸置疑的。但社區體育又是與其它體育群域不同的體育,它以社區為依托,決定其發展不可能凌駕于社區發展之上,完善的社區體育的發展,離不開成熟的社區。脫離社區發展,社區體育的發展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尤其我國當前,在大眾體育充足發展的各種條件尚不成熟的條件下,離開社區發展,社區建設,談社區體育的發展,就體育而論體育,易導致人們認為社區體育的發展只是體育領域的事,不利于調動全社會的力量,使社區體育發展陷入孤軍奮戰之中,從而制約社區體育的發展。   2•2 基層政府和社區居委會在對社區體育管理上職責不明,是導致我國當前社區體育發展滯后最直接的因素   我國城市現行的社區的居民自治組織,在理論上是社區事務的管理者,承擔社區公共事務的管理工作,自然應是社區體育的管理者。但現有的社區居民自治組織,距離真正代替政府和企業承擔社會所賦予的管理責任還有較大差距,突出表現為社區居民委員會職責模糊,工作方式帶有較濃厚的行政管理色彩,社區居民委員會與街道辦事處在事實上是被領導與領導的關系,使居委會的日常工作不得不服從于街道的安排,從而陷入了大量的具體事務之中。居委會承擔的工作中,有80%的內容本應由政府職能部門或社會中介承擔,過重的事務性工作弱化了居委會自治組織的管理職能,勢必削弱其對社區體育的管理[2]。社區體育在事實上陷入了名義上都在管事實上都不管或無暇管的惡性循環中。此外,我國大多數城市目前社區居民委員會無專職社區事業干部,更無專職的社區體育管理者。據有人對我國15個省、市、自治區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76個街道社區體協中,專職管理者僅占19•6%,77•5%的管理者由身兼2~3職的管理人員兼任[4],大部分管理者工作內容雜,難以為社區體育注入更多精力,且素質偏低,管理水平不高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此種情況下,很難想象社區體育將會健康正常的發展。   2•3 社區發展中固有的張力,是制約當前我國社區體育發展的深層因素   社會科學中“張力”被視為有礙于社會結構的穩定和整合的力量。當前我國社區建設過程存在著不利于推進社區建設的因素和力量,這些“張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社區體育發展。一種張力來自于社區成員中的強勢群體。由于他們擁有較多的經濟資源和社會關系資源,可在區域性社區外(或主要不依靠其居住社區)解決自己的問題。因此,他們為社區發展、社區建設作貢獻的熱情勢必會受到影響。社區體育的發展從根本上來講依賴于社區自身的力量,依賴于社區成員的熱情參與,而社區成員中強勢群體卻有著強烈的外向性,這使社區體育發展面臨著深刻的內部矛盾;社區張力的另一方面來自于現代化的沖擊?,F代化是一個破壞傳統社區的力量,我國正處于現代化的初級階段,現代化進程對社區破壞是不可避免的,人們對經濟利益的追求,社會流動加劇,私人領域的強化最終導致當代城市社區居民缺乏一種心理與情感的認同感以及對公益公共事務參與意識的淡漠,這也給社會體育的發展來了嚴峻的挑戰。   2•4 社區居民對體育價值認識不夠,對體育活動的需求不足,是制約當前我國社區體育發展的現實因素   社區體育具有較強的個人余暇性和自由性,決定了對社區體育的發動、組織和管理不能做硬性干預[3],而主要應從刺激其體育需求,調動其參與積極性著手。當前,我國城市社區居民中休閑之風漸成氣候,但還較少選擇體育活動。體育作為休閑、娛樂、培養人綜合素質的手段的價值尚未引起大多數人的重視,因而體育作為一種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還未被大多數居民所接受。對體育價值認識不夠,對體育活動需求不足,是當前影響我國社區體育發展的一大現實因素,伴隨著體育社會化,生活化潮流,這一因素有望得到改觀。#p#分頁標題#e#   2•5 缺乏經濟支持,社區體育發展必需的資源匱乏,是制約我國當前社區體育發展的一大突出因素   社區體育,首先是體育,而體育這種文化的特殊性之一在于其動作過程具有空間占有性,因此場地條件便成為開展社區體育的重要前提,有研究者更將場地設施匱乏、經費短缺視為我國社區體育發展的首要制約因素。場地設施的興建、添置、維修,需要經費的投入,這是不言而喻的事實,而且活動本身開展也需一定經費。社區經濟實力和社區體育發展成就之間有著直接的關系,我國東部及沿海發達地區城市社區體育相對發達,而西部地區城市社區體育發展相對滯后,即是佐證。從總體上看,在現有經濟條件下,與發達國家相比,與發展所需相比,我國目前社區發展的經濟支持不足,而用于社區體育發展的經費更為欠缺,制約了社區體育的發展,這一矛盾可能將會在今后一段時間內長期存在。   3 關于我國社區體育發展的思考   社區體育是我國城市社會體育的重要形態,其發展更多地要受到社會文明程度、經濟發展水平及人民生活水平的制約。在我國現有國情下,不能希冀其在短期內取得和競技體育一樣的輝煌成就,對推動城市社區體育的發展不應有硬性干預,不應有浮夸的宣傳,社區體育的發展應有理性的指導和切實規劃。筆者認為推動我國當前城市體育的發展可考慮如下對策。   3•1 轉變觀念,將對社區體育的指導與社區建設統一起來   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我國興起的城市社區建設從本質上講是指強化社區要素,發展社區組織,增強社區活力,提高社區居民生活水平的活動。凡涉及居民生活質量改善的內容,均應是社區建設的內容。我國即將步入小康社會,據預測,我國城鎮居民消費中的恩格爾系數在2005年將達到36%左右[4],它標志著城鎮居民對文化娛樂健身教育方面消費需求的增加,發展社區體育理應成為社區服務的重要內容,認識到此點,把推進社區體育的發展與整個社區建設統一起來,將之作為社區建設中的一個重要方面,整體推進,這也將利于充分調動各種社會資源發展社區體育,從而使社會體育的發展真正依托于社會。   3•2 改革城市社區管理體制,強化其對社區體育的組織管理   我國目前城市社區管理上存在行政化傾向。政社不分的缺陷,導致社區管理組織和基層政府在社區體育組織管理上“都在管,都不管”的局面。社區體育要能健康運行長足發展,必須明確界定政府與社區居民委員會在社區體育管理中的職責,首先要從管理體制上的“政社分離”入手,進行制度創新,轉變街道辦事處作為社區建設和管理主體的觀念,將對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綜合管理權賦予民選的社區居民委員會,使之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而政府則起綜合協調、動員和宏觀調節的職能[5]。由此,將社區體育的具體的組織管理明確歸由居民委員會,政府則發揮指導、協調、服務作用,幫助社區解決一些自身無力解決的問題:如社區體育發展的長遠發展規劃;培訓社區體育管理者、指導者,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社區資金投入體系,幫助建設社區體育活動的配套設施等。   3•3 增進社區的社會團結,提高居民對社區體育活動的參與意識   社區體育發展的根本動力是社區居民參與體育活動的積極性與主動性,這首先依賴于居民社區意識的增強。居民社區意識增強,就會積極主動地參與社區的一切事務和活動,包括社區組織的體育活動。換言之,居委會從社區主體的角度,關注社區發展,為推動社區整體的發展,去關注社區體育的發展,參與社區體育活動,并會從經費、設施等方面為自己所居住的社區體育的發展做出貢獻[6]。需強調的是,我國當前城市居民的社區意識還有待培養與激活。如前所述,我國的居民正處于自我價值擴張和尋求自由發展的階段,更需通過設計有意識地激活成員對社區的興趣,促進社區成員間的互助和支持性聯系,其中關鍵之處在于設計好,能吸引社區成員共同參加的活動。體育活動娛樂性強,并具有向心聚合功能,在增進社區團結與培養社區意識方面有獨特的價值。社區團結增強,居民對社區的歸屬感增強,會因關注社區的發展而關注社會體育的發展,二者相輔相成,共同促進,但一定要注意活動的多樣性與持久性。   3•4 引導社區居民,轉變生活方式,積極從事體育活動   如前所述,當前我國城市社區居民對積極參與體育活動的淡漠,一個主要原因,在于居民對體育活動休閑、娛樂方面的認識不足,體育作為一種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還未被更多社區居民所采納,我國目前社區居民余暇時間多是被動“休閑”,如閑逛、聊天、看電視、閱讀等。引導社區居民全面認識體育的價值,加強對社區居民進行余暇教育,對推動社區居民積極參加社區體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當前,北京申奧成功,對推動社區體育的開展提供了極好的機遇。世界上諸多發達國家借舉辦“奧運”東風全面發展本國體育事業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借此契機,組織各種活動,提高社區居民對體育的認識,使之認識到經常性的體育行為是一種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余暇時間選擇參加體育活動,不僅可以健體強身,且可愉悅身心,完善個性,促進個體全面、自由、和諧發展,使自身的生活質量得到積極、有效的升華。   3•5 政府要增強對社區體育發展的誘導性經費投入   我們強調社區體育的發展依托社區,不等于否認政府在社區體育發展中的作用。在我國現階段,強政府、弱社會的格局還沒有發生實質性改變,社區體育又屬剛剛起步,其發展更離不開政府的各方面支持,包括經濟投入,但政府包攬社區體育發展的一切經費是不必要也是不可能的。各級政府只需給予一定的誘導性投入,所謂誘導性是指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構給予社區體育活動一定經濟上的支持,并借此動員更大的社區資源的投入,促進社區成員參與社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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