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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耀軍 黃林東 單位:浙江工商大學金融學院
金融部門資產質量的改善程度是衡量中國金融改革進展的重要標尺。金融部門資產質量之優劣不僅取決于金融部門自身的治理結構、內部管理和金融監管當局的監管,也取決于金融運行的外部環境。在經濟轉軌進程中的特定階段,金融運行外部環境對金融資產質量的優劣尤其具有決定性的的影響。在2001~2002年,不良貸款增量的80%應歸咎于政府的行政干預,而余下20%源于國有商業銀行內部管理的不當(劉煜輝等,2008)。金融運行的外部環境十分復雜,為形象描述這種復雜性,周小川(2004)首次引入金融生態這一概念。此后,金融生態一詞業已成為中國金融研究文獻中的一個關鍵詞。本文對有關中國金融生態問題研究的文獻進行系統梳理,旨在加深我們對金融生態概念的理解,并為后續研究的文獻準備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礎。
一、金融生態的內涵
學術界對金融生態的認識可以歸結為兩種觀點,即金融生態環境觀與金融生態系統觀。周小川(2004)認為,作為一種擬生比喻,金融生態環境乃指微觀層面的金融環境,其包括法律、社會信用體系、會計與審計準則、市場體系、中介服務體系、企業改革進展及銀企關系等多方面的內容。蕭安富等(2005)把金融生態環境的內涵拓展至宏微觀兩種層面,并指出,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及其法律與司法制度屬于宏觀層面環境;特定區域內的市場和企業特征,以及金融交易中的特定規則安排屬于微觀層面環境。金融生態環境可以區分為硬環境與軟環境,其中前者是指由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律制度構成的正式制度,后者是指由社會習俗、習慣行為、文化傳統、價值觀念、道德規范、思想信仰和意識形態等構成的非正式制度(徐諾金,2005)。構成金融生態環境的制度包括一般性制度與基礎性制度,其中后者是金融生態環境的核心,它包括三方面:市場主體公平交易平臺、有效的市場定價機制及對市場主體的利益保護和補償機制(易憲容等,2006)。金融生態環境觀強調,作為金融主體運行的外部空間,金融生態環境對金融主體的行為有著基礎性的影響。但李揚等(2005)指出,金融體系的運行不僅涉及其賴以活動的區域的政治、經濟、文化、法制等基本環境要素,還涉及這種環境的具體構成及變化,以及由此導致的主體行為異化對整個金融生態系統所產生的影響。于此看來,從金融生態環境觀過渡到金融生態系統觀屬于一個自然的理論認識升華過程。
按照金融生態系統觀,金融生態是金融與其環境之間相互關系的總和,是各種金融組織與其生存環境之間及其內部金融組織相互之間在長期的密切聯系和相互作用過程中,通過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結構特征,執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動態平衡系統(徐諾金,2005)。王愛儉(2005)認為,金融主體與其外部環境的相互作用決定了金融生態系統的動態性,其中經濟金融協調發展是金融生態的核心所在。劉朝明等(2008)指出,金融生態系統同時也具有開放性、閉路循環性、根植性和可持續性等特征。金融生態系統觀強調由市場機制所形成的系統內在調節功能。例如,市場價格機制和競爭的優勝劣汰機制可以自發調節金融主體的數量、規模、種類、經營管理方式等,這使得金融主體最大限度地適應外部環境,從而金融生態系統最終自動趨于平衡(徐諾金,2007)。但金融生態系統也存在著內在市場調節機制無法克服的缺陷,因此需要多種非市場力量的介入(如央行的貨幣政策、制度環境、信用環境、法律與監管環境等)以形成外在調節機制,從而維持金融生態系統的平衡和穩定。然而,過度強勢的外在調節機制也將破壞金融生態系統的內在調節機制,這反而將降低金融效率,導致金融生態系統產生更為嚴重的失衡。因此,金融生態的內在調節機制和外在調節機制應相互補充(韓廷春等,2010)。
二、金融生態測評
金融生態概念要真正進入主流金融學語境之中,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工作皆需深入展開,而對金融生態進行測評是所有定量分析工作的基礎。金融生態測評以李揚等(2005)的工作最具代表性。在他們的研究中,金融生態環境被分解為9個維度26個指標,涵蓋了一個地區的法治環境、經濟基礎、地方金融發展、金融部門獨立性、誠信文化、社會中介服務、地方政府公共服務、企業誠信和社會保障等多種因素。通過利用數據包絡分析(DEA)這種非結構化評估方法,該項研究再從眾多指標中提煉出一個代表性指標,以形成對區域金融生態環境質量的綜合評價。
從指標體系設計和測評方法兩方面著手,后續很多研究對李揚等學者的工作進行了拓展。在指標體系設計上,人民銀行洛陽市中心支行課題組(2006)設計了一個包含90項定量指標和37項定性指標的龐大指標體系;人民銀行西安分行(2009)選取了經濟環境、信用環境、法治環境、行政環境、中介服務環境和金融運行狀況等六個大類指標;湖南大學金融管理研究中心(2009)選擇了法制環境、經濟環境、信用環境、金融運行四個大類指標。對這些指標體系的一個概述見趙國忻(2011)。在測評方法上,后續研究除遵循李揚等學者采用DEA方法之外,還采用了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與賦權法等常用統計方法。例如,汪祖杰等(2006)將金融生態環境質量分解為領域層、3個子系統準則層和10個準則。然后他們基于主成分分析法形成了準則層綜合評價指標;在準則層綜合評價指標基礎上,他們再基于坎蒂雷賦權法形成了子系統綜合評價指標和整個金融生態環境綜合評價指標。在胡濱(2009)的研究中,金融生態環境首先被分解為4個一級指標和12個二級指標?;谝蜃臃治龇?,眾多指標再被加權,而加權之和就構成了一個可用來評價地區金融生態環境質量的綜合指標。賀朝暉(2011)對常用的一些評價方法進行了比較研究。近年來一些研究采用了比較復雜的金融生態測評方法。例如,張瑞懷(2006)和苗麗娜(2007)分別將神經網絡方法和系統動力學方法應用于對金融生態的測評;伍昱銘等(2009)將網絡層次分析法(ANP)引入了縣域金融生態評估之中;曾勝等(2009)采用了空間系統分析和結構分析方法。評估方法的運用極大地影響著金融生態評估結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一些評估方法思路清晰、計算簡便,但不足之處也是明顯的。例如,使用主成分分析、因子分析等方法來確定指標權重,則樣本數據的變動將使得這些研究的綜合評價結果不具有縱向可比性。一些評估方法比較復雜,但方法復雜并不一定意味著結果可靠,因此我們對復雜方法的采用也應該持審慎的態度。#p#分頁標題#e#
三、金融生態環境對微觀經濟主體的影響
在金融生態系統中,微觀經濟主體既包括非金融主體也包括金融主體。非金融主體主要包括企業等非金融部門。在中國這樣的銀行中介主導型國家里,金融主體主要是指銀行部門。由于金融生態概念引入的背景是中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問題,因此,金融生態環境對金融主體的影響成為早期研究關注的焦點。一般認為,地方政府不當的行政干預導致了金融生態環境的惡化,阻礙了中國金融業的健康發展。劉煜輝等(2008)認為,在1994年以前,地方政府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預國有銀行經營;在1994~1998年間,地方政府利用大股東地位,將地方性銀行機構變成自己的“提款機”,為地方政府選定的項目及地方政府的債務提供貸款支持;在1998年國有商業銀行進行垂直化管理改革之后,為吸納更多的資金用于擴張轄區經濟,地方政府開始以各種“政策優惠”為誘餌爭奪國有銀行資源。但從前文討論中我們知道,政府干預僅僅構成了金融生態環境的一個方面,因此,進一步的研究有待于從整體上把握金融生態環境的概念,深入討論金融生態環境對金融主體的影響機理。在此方面韓廷春等(2008)進行了一個開拓性的研究。該研究從經濟基礎、制度變遷、生活水準、教育水平與金融監管等五個方面就金融生態環境對金融主體的影響機理作了一個全景式的展示。
早期文獻通常利用案例分析法來闡述金融生態環境對金融主體的影響。例如,以張家界地區為例,周志平等(2005)認為,由于政府干預將社會目標、政策目標強加到金融中介的經營活動中,這使得金融資源投向當地一些并不具備比較優勢的產業;以自貢地區為例,蕭安富等(2005)發現,金融生態環境的惡化造成了地方金融資源的浪費,而全國性經營的金融機構有動力將當地的金融資源配置到其他金融生態環境質量較高的地區,從而造成當地資金外流;以伊春地區為例,周逢民等(2006)發現,政府對企業和銀行的行政干預惡化了當地的金融生態環境,導致不斷增加不良貸款及資金外流。得益于金融生態環境測評工作所取得的進展,后續研究多采用計量經濟手段來捕捉金融生態環境對金融主體的效應。例如,韓廷春等(2008)把金融生態環境分解為經濟基礎、制度變遷、金融監管、人民生活水平、人口受教育程度五個方面,并運用Granger因果檢驗等計量方法,檢驗了在1978~2005年期間中國金融生態環境組成成分的變化對金融主體發展的影響。
研究發現,金融生態環境能夠有效地影響金融主體的發展,但在不同階段,影響金融主體發展的金融生態環境因素是各不相同的。僅僅基于匯總時間序列數據無法識別金融生態環境對金融主體影響的微觀機理,但識別微觀機理所需的有關金融主體的微觀數據通常又難以獲取。因此,目前研究金融生態環境如何從微觀上影響金融主體的實證文獻還極其稀少。不過,得益于上市公司數據獲取的便利性,識別金融生態環境對非金融主體的微觀影響機制的經驗研究工作正陸續展開。值得指出的是,這些研究工作也為金融生態環境影響金融主體的微觀機制提供了間接的經驗證據。例如,利用2001~2004年上市公司數據,謝德仁等(2009)研究了金融生態環境對公司負債治理效應的影響。該研究發現,在金融生態環境較好的地區,對于最終控制人性質為非國有的上市公司,融資性負債具有較好的治理效應,融資性負債能夠成為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信用水平的積極信號。該研究結果暗示,作為債權人的金融中介,其貸前審查、貸后監督功能的發揮受到金融生態環境質量的影響。利用2007~2008年上市公司數據,常璟等(2010)考察了金融生態環境對企業債務融資結構的影響。該研究發現,在金融生態環境較好的地區,最終控制人性質為國有的上市公司其長期債務融資比例顯著下降。該研究于是推論,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強化了企業外部治理機制。該研究結果也暗示,金融生態環境質量的提高將使得商業銀行把授信于國有企業的長期貸款轉換為短期貸款以控制風險。與上述兩個研究相似的工作也可參見管考磊(2010)和孫剛(2010)。
總的來看,已有文獻皆認為,金融生態環境質量的優劣會改變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預期;金融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高質量金融生態環境的支撐作用;金融業的健康發展及金融生態環境質量的提高有助于企業經營效率的改善。
四、金融生態環境對宏觀經濟績效的影響
既然金融生態環境對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具有重要影響,那么我們可以預期,金融生態環境必定對宏觀經濟的運行產生很大的作用。對金融生態環境如何改善宏觀經濟效應進行分析屬于金融生態問題研究的前沿領域,近年來已有一些學者從理論與實證兩個方面在此領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韓大海等(2007)建立了一個金融資源配置效用模型來闡釋金融生態環境產生宏觀經濟效應的渠道。在該模型中,金融生態距離指數和金融生態協調指數是衡量區域金融生態環境質量的正指標。研究發現,兩個指數的表現對區域能夠獲取的金融資源配置量具有關鍵性作用。在模型中其他條件保持不變的前提下,區域兩指數得分越高,則區域獲取的金融資源配置總量就越多,從而越有利于區域經濟增長。在李延凱等(2011)的理論模型中,金融生態環境的三個因素(即法律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信用)被依次引入模型;模型中的投資者與企業家在不同的金融生態環境下進行行為選擇的最優化,而金融生態環境主要通過影響投資者和企業家的預期收益矩陣來影響行為選擇,進而影響資金的投向。模型推導結果表明,資金投向的變化對資金配置效率產生影響,而資金配置效率的變化對經濟增長產生了影響。在上述兩個研究中,盡管金融生態環境的變化皆具有宏觀經濟效應,但效應產生的中間渠道卻各不相同:在前一個研究中,金融生態環境改善主要通過資本積累渠道促進經濟增長;在后一個研究中,資金配置效率渠道是金融生態環境產生宏觀經濟效應的關鍵渠道。
在經驗意義上,金融生態環境究竟通過何種渠道對宏觀經濟產生影響呢?目前看來尚無定論。一些經驗文獻支持資金配置效率渠道。例如,萬良勇等(2009)基于河北擔保圈的案例研究表明,金融生態環境惡化降低了信貸資金配置效率,對當地經濟增長產生了負面影響;黎和貴(2007)把金融生態環境因素分解為法治環境、金融部門獨立性、社會誠信水平、社會保障程度等因素,發現這些金融生態環境的構成因素與區域信貸資金配置效率正相關;吳江(2010)基于面板數據采用雙向固定效應法發現,重慶市各區縣金融生態環境質量指數與信貸資金配置效率正相關;孫剛(2011)利用2003~2006年上市公司數據發現,與金融生態環境欠發達地區相比,金融生態環境發達地區其企業的股價波動同步性程度更高。股價波動同步性正向反映了股價對非企業特質信息的吸收效率。于是該研究認為,發達的金融生態環境有助于提高股價對市場和行業信息反應程度,從而強化了金融市場的有效性,提高了金融市場的資金配置效率及其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但韓廷春等(2009)的研究傾向于支持資本積累渠道。在該項研究中,經濟增長的來源被分解為資本邊際生產率、儲蓄率與儲蓄投資率三個指標,金融生態環境被分解為制度環境、信用環境與法制環境三個指標。通過對經濟增長來源指標和金融生態環境指標進行一對一的Granger因果檢驗,該研究發現,金融生態環境改善主要通過提高儲蓄率和儲蓄投資轉化率來促進經濟增長,而金融生態環境改善對資本邊際生產率的影響并不顯著。#p#分頁標題#e#
應該指出的是,上述一些實證文獻要么沒有對資金配置效率這個關鍵指標進行恰當的度量,要么未清楚交待這個指標的測算方法,從而使得我們無法評價這些經驗證據的有效性。例如,黎和貴(2007)把存貸比例作為信貸資金配置效率指標,但大量中國金融發展實證文獻認為,存貸比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政府干預銀行信貸的程度(姚耀軍等,2011);吳江(2010)把產出增量與信貸增量之比作為信貸資金配置效率指標。由于未剔除其他要素增量對產出增量的貢獻,因此這個指標將大大高估信貸資金的配置效率。在韓廷春等(2009)的研究中,作者對資本邊際生產率的測算方法并未作出交待。總的來看,在經驗意義上,金融生態環境究竟通過何種渠道對宏觀經濟產生影響還是一個有待我們深入探索的問題。
五、未來展望
從金融生態視角來研究中國金融問題是一個嶄新的視角,其研究進展不僅對中國金融改革的實踐有著重要意義,而且也將大大豐富金融學的研究內容。展望未來,我們認為下一步的研究還有待于在如下三個方面取得進展:
第一,金融生態系統質量測評及測評方法改進。盡管金融生態環境質量評價工作目前已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但金融生態環境僅僅是金融生態系統的局。如何比較準確地測度整個金融生態系統的質量是下一步測評工作的重點。
第二,理論的模型化。金融問題的社會科學屬性意味著我們不能簡單機械地套用生物生態系統理論模型來闡述金融生態問題。在借用生態學知識基礎上,未來的理論研究應充分利用主流的經濟金融學研究方法,對金融生態理論問題進行模型化處理。我們認為,由于金融生態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因此一般均衡建模思想在有關的理論模型化工作中將大有用武之地。
第三,經濟計量方法改進。無論是識別金融生態環境對微觀經濟主體行為的影響還是識別金融生態環境改善對宏觀經濟效應的影響,研究者都需要嚴肅考慮金融生態環境變量的內生性問題,否則經驗證據趨于無效。目前來看,已有經驗文獻所采用的經濟計量手段對內生性問題的處理甚為忽視,因此未來的經驗研究工作亟待在此方面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