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文態的管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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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文態的管護

 

森林具有經濟、生態、社會和文化功能。近年來,森林的經濟、生態功能的利用和保護有了長足的發展,但社會、文化功能利用和保護的發展相對落后,在強調森林經濟、生態發展的同時,應加強森林文態的保護和管理。   1森林文態的定義   文態,即文化生態。目前,對“文化”的定義眾說紛紜。廣義的文化主要指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物質和精神產品;狹義的文化指包括語言、文學、藝術在內的一切精神產品。森林文化是以森林為背景的一種文化現象和精神表述。森林是一個豐富多彩的生命系統和自然系統。森林的不同形態,形、色、香、味等給人感官沖擊,影響人的情感和思緒,從而激發人們欣賞美、發現美和創造美(蘇祖榮、蘇孝同,2004)。因此,森林文態即在森林的自然、生命系統的基礎上形成的人文精神的綜合。它與森林生態相對應,森林生態是以喬木為主體的生物群落,如植物、動物和微生物及其非生物環境,如光、熱、水、氣、土壤等綜合組成的生態系統。森林生態偏重于物質層面,是文化生態的載體;森林文態則是人文精神層面,是人在與森林生態互動中產生的,是狹義的森林“文化”。森林文態的保護和管理就是保護和管理森林這種人文精神層面的產品和內容。   2我國森林文態保護、管理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我國森林生態保護有了長足發展,但森林文態保護、管理尚未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具體表現為:   第一,森林生態保護的規模不斷擴大,但森林的社會、文化功能的保護并未得到相應的重視。在森林生態保護中,許多人簡單的把森林生態保護等同于造林、建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開展森林旅游等。截止2010年底,我國已累計造林2.70億hm2,自然保護區數已達2538個,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303個;自然保護區總面積14894.3萬hm2(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面積9120.3萬hm2),占國土面積的15.1%。森林公園數2458個(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數731個),森林公園面積占自然保護區總面積的11.09%。2010年,我國森林旅游3.329億人次,森林旅游收入254.81億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2010)。造林、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面積已達到相當大的規模程度。然而,許多人對保護區的意義并不完全理解,1969年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對自然保護區的界定為,區域內生態系統尚未由于人類的開墾、開采和居住而遭到根本性的改變,區域內的動植物種群、景觀和生境等具有特殊的科學、教育和娛樂意義,或區域內含有一片廣闊而優美的自然景觀。這些區域才能稱為自然保護區(USDA,2000)。無論是造林、建立自然保護區,還是森林公園,都要符合上述3個特征才能成為自然保護區。雖然我國造林、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規模不斷擴大,但保護區定義中的科學、教育和娛樂意義并未能得到真正的保護和體現。許多地方都把注意力放在單純的造林、旅游和增加經濟收入上,而以精神、教育、文化和娛樂為目的保護、利用未能得到充分的開展。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單純擴大旅游,甚至在自然保護區過多的加入人為的景觀,破壞了原有的景觀構成,與建立自然保護區的初衷相背離,也與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的定義相左。   第二,在森林立法中,并未從系統高度強調森林是整個生態系統的組成部分,仍未摒棄資源經濟的本位思想。我國在《森林法》中規定,森林法是為了保護環境和提供林產品以適應經濟建設和生活需要。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拋棄了以經濟為中心的資源經濟的本位的指導思想,但仍未從生態系統保護的高度強調森林資源的發展。從生態系統保護的高度規定森林的發展,不僅應包括資源經濟,還應包括森林社會、文化等方面保護、發展和管理的內容。強調森林資源的經濟功能,忽視或弱化森林資源的社會、文化等功能,從立法的角度來說是不完整的,也不全面的。   第三,林權不穩等導致森林生態保護不力,更談不上將森林文態保護提到議事日程上來。我國《森林法》把“穩定林權、林木、林地權屬”作為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則之一,但建國后林業發展的歷史說明,林權不穩是森林遭受嚴重破壞和生態保護不力的一個重要原因。建國前,許多林區存在私有和集體林業;建國后,森林資源遭到大規??撤?、破壞,并一度成為工業化資本積累的重要來源,林業也經歷了私有、初級社、高級社、的公有化的迅速轉變,最后形成了集體和部分國家所有的公有、公營產權模式;20世紀中后期一些地方大辦國營有林場和森工采育林場,各村也舉辦集體林場,并通過統一作業、強度皆伐等方式進行木材生產以提高木材生產效率。在這種林權的變化過程中,造成森林資源的大肆破壞,使大量天然林和次生林遭到毀壞,也帶來了嚴重的生態破壞和環境保護的問題。改革開放40年來,林業雖然有了長足的發展,森林生態保護有了一定的恢復,但仍未走出工程式強制型恢復、保護的過程,森林文態保護仍未引起重視,并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張才琴、羅劍華,2007)。   第四,森林管理存在弊端,影響了生態系統保護和森林文態發展、管理。我國森林資源的管理比較滯后,林業投入嚴重不足,制約著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森林資源培育是一項以改善生態環境為主要目的社會公益性事業,需要國家的特殊政策扶持和資金保障,這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長期以來。我國計劃經濟的模式已在森林資源管理中留下了很深的烙印,認為資源無價,無償占有和使用,并且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林業稅賦過重,林業建設資金短缺等,嚴重影響林業的發展。近年來,雖然投資增加,采用采伐限額控制采伐活動等,但總體上林業管理滯后,林業建設資金仍投入不足,尤其是森林文態保護和建設基本沒有投入,嚴重影響了生態系統保護和森林文態的發展。   3森林文態保護的意義和管理的內容   3.1森林文態保護的意義   我國人均GDP已達4000美元,社會經濟發展已走向成熟推進和消費階段,下一階段則為追求生活質量階段。按照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當人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和感情需要這些低級需求滿足后,人的需求向尊重和自我實現的高級需要層次發展。在同一時期,一個人可能有幾種需求,但總有一種需求在不同時期占支配地位,對行為起決定作用。任何一種需求都不會因為更高層次需求的發展而消失。各層次的需求相互依賴、相互重疊,高層次的需求發展后,低層次的需求依然存在,只是對行為影響的程度大大減小而已(張才琴、羅劍華,2007)。馬斯洛和其他的行為心理學家認為,一個國家多數人的需要層次結構,是同這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科技發展水平、文化和人民受教育的程度直接相關的。在不發達國家,絕大多數需求為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而高級需求占主導的人數比例較小;在發達國家,則正好相反。我國雖然貧富差距較大,但人均GDP和人均收入逐年提高,追求生活品質和環境質量已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主旋律。而生活品質和環境質量的改善需要良好的文態環境和健康的生態系統的支撐。森林文態保護和生態系統在生活品質、環境質量改善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如果不從現在重視森林文態的保護、管理,早做規劃,早做安排,僅僅停留在滿足資源經濟的需求上,森林不會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自身的深層次需求。因此,未來的林業發展,經濟發展是核心,森林生態保護和發展是基礎,森林文態保護、管理是林業發展的靈魂,這是我們必須高度重視的,也是森林文態保護的意義所在。#p#分頁標題#e#   3.2森林文態管理的內容   認識了文態作為森林資源的重要屬性,就應從系統的角度進行管理(薛惠鋒等,2007)。首先,賦予其產權的屬性,激勵相關保護和活動。部分文態產品和內容具有產權的基本屬性,如收益性、排他性和可交易性等。因此,在保護中應賦予其產權的屬性,激勵相關管理和活動。另外,通過賦予其產權的屬性,也有利于得到法律的肯定與保護,提高森林文態資源的配置效率。其次,文態的法制管理。主要從森林立法角度承認森林文態的存在,并修改和完善現有《森林法》,在維護國家利益的同時,尊重個人和法人單位的森林文態產權等。再次,森林文態的綜合評價。森林文態的綜合評價是管理的關鍵。森林文態的綜合評價考慮的是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與前景,揭示森林生態系統平衡與社會經濟活動和人類需求的規律,考慮不同森林資源需求方的需求意愿,確定文態的需求量,作為森林文態管理的依據。最后,文態資源信息管理。即森林文態的資源數量、質量、賦存條件、分布特征等,并通過對這些信息的搜集、處理、組織、控制、規劃、運用等,實現森林文態資源信息的價值及預定目標。   4森林文態保護、管理的重點   在森林文態保護和管理中,城市森林文態保護、管理是重點。林業的發展走過了滿足木材、林產品生產,森林資源多目標利用和森林生態系統管理階段。森林文態保護和發展將成為新的發展方向。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城市森林是文態保護的重點。根據統計,我國城市化率為46.59%,距世界發達國家平均水平70%還有很大的差距。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為38.2%,森林覆蓋率約為34.27%(張穎,2010)。按照文態保護的涵義,城市的發展除從歷史文化、建筑文化特色、街道文化等方面進行保護和建設外,還應從綠色文化、城市景觀等方面進行保護和建設。城市森林是城市基本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森林在城市的文態保護和發展中發揮著以下重要的作用。   第一,城市森林蘊含豐富的歷史、文化和社會意義,對于城市居民人性的形成、素質和品格的培養,以及不同民族性格與精神的造就等,具有重要的影響和作用。“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歷史文化底蘊豐富的城市,往往離不開大量的古樹名木,他們見證了城市的變遷,也蘊含了城市不同的歷史、文化涵義。這些古樹名木的保護,并不只是文物保護部門的職責,也是城市規劃工作者不可推卻的責任,更是城市森林文態保護、發展的基礎。   第二,建筑是石頭的史書,是最直接反映城市特色的凝固的歷史。而城市森林是城市靈性的載體,起著對城市文化吸納、提升的功能。良好的城市森林,是城市居民生活的生命線,反映了城市文化鮮活的一面,為城市文化增色不少。   第三,城市森林是城市綠色文化的承載者和宣揚者。綠色是城市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綠色文化不僅通過綠色景觀來體現,更是憑借城市的一草一木來宣揚。許多城市都是以其特有的鄉土樹種、花卉而留給旅游者深刻的印象(艾亞瑋、劉愛文,2008)。綠色文化是把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自身的和諧作為追求的一種文化,它是為改善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條件而進行設計、創造并使之產生積極成果的一種文化。   其基本點是把城市物質財富生產和精神財富生產有機結合起來。在城市建設、發展中,城市景觀布局只有將綠色文化的理念貫穿全局,才能獲得城市發展的不竭動力。如在城市公園、綠地等建設中,要尊重自然,不斷培育研究本地鄉土樹種,留住生命,留住文化。同時,充分保護城市原有的綠地、水體、濕地,處理好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的關系,營造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自身和諧交融的生態格局等。?因此,隨著我國城市化的加快,城市森林的文態保護和管理是重點,它是城市發展綠色文化的載體和靈魂,也是城市內在精神的支撐。   5森林文態保護的主要措施   森林文態保護的主要措施為應納入森林立法和規劃。保護生態環境,禁止公害,防治污染,今天已成為全世界的共識。但是生態環境保護不等于文態環境保護。因此要重視一下以下三點。   首先要對文態環境保護有一個正確認識,從立法的角度確保文態環境免遭破壞。森林法既可以是資源經濟本位的法,也可以是生態和文態支持本位的法。森林文態的保護與建設首先就要更新《森林法》的立法宗旨,解決森林生態、文態保護的本位問題。立法中,首先強調將森林資源作為一項重要的生態要素,并具有經濟、社會和文化功能等,并不單純具有經濟功能,在環境法的整體框架下設計和構建森林生態的保護制度,并從森林的生態屬性出發,將森林的永續和最佳利用作為森林法的立法宗旨。與此同時,重視運用市場手段,通過稅收制度、森林采伐許可證有條件流通制度、有償綠化與義務綠化相結合制度等,使森林開發所引起的環境成本內在化,實現森林資源的效益最優化。   其次,在管理上,加強規劃,突出物質財富生產和精神財富生產的有機結合,把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自身的和諧作為管理應有的追求。目前,許多城市在文態保護和發展中,忽略了鄉土樹種、花卉的作用,無視植物生長的自然規律,把一些南方的樹種移到北方,或是耗巨資營造大面積的人工草皮,使得一些流傳已廣的人文故事不復存在當時的文化生態環境,也無法通過森林來傳承、宣揚。這些都是違反文態保護規律的一種表現。美國建筑大師沙里寧說過:“城市是一本打開的書,從中可以看到它的抱負。讓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說出這個城市居民在文化上追求什么”(張曉明,2006)。同樣,缺乏文態保護和管理的森林也是沒有內在精神支撐的脆弱森林,是缺乏根和靈魂的森林,是對森林生態系統管理的不完整的理解。   再次,加強森林資源的管理規劃,促進綠色文化的發展。全面地森林資源管理不僅包括擴大資源面積,改善森林的林齡、林種、樹種結構,提高林地生產率和利用率,解決木材供需矛盾,滿足國民經濟發展對林產品的需求等,還包括保護和創建綠色文化,為改善生存和發展條件提供服務等。當前,許多人研究森林“生態文化”“生態文明”“綠色文化”等。這些都是森林資源管理的另一重要內容,更是森林文態保護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論其稱呼怎樣,其核心是把森林物質財富生產和精神財富生產有機結合起來,是今后森林生態管理的前進方向,也是森林資源管理的不竭動力。因此,加強森林資源的管理,促進森林文態保護和綠色文化的發展,是森林資源管理的未來發展方向,也是完善森林生態系統管理的重要內容。#p#分頁標題#e#   6結論   總之,我國目前對森林文態保護重視不夠,相關發展嚴重滯后。森林具有經濟、生態、社會和文化功能,在強調森林經濟、生態發展的同時,應加強森林文態的保護和管理。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已進入了成熟推進和消費階段,下一階段則為追求生活質量階段。這一階段森林文態將發揮重要的作用。因此,現階段如何利用立法、規劃和管理等手段保護好森林文態,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也需要認真的探討和對待。我國森林資源和生態管理目前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無論“生態文化”“綠色文化”等都是森林文態保護和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居民生活品質改善和幸福指數提高的重要組成部分。森林不僅要生態保護,也應加強森林文態的保護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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