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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系統的特征分析
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可以體現為在整個復合系統中農村社區子系統對農民權益保護子系統的積極影響,即促進作用,但我們也應該看到農村社區發展對農民權益保護帶來的一些挑戰因素,甚至是一些負面影響。從農村社區發展與農民權益保護系統基本結構看,農村社區發展子系統與農民權益保護子系統具有相互作用的關系,每個系統內部又可劃分為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環境子系統,它們之間也具有相互促進和制約的關系??梢钥吹?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所屬的復合系統不僅具有一般系統的特征,其系統內部結構以及子系統之間相互作用機制也比一般系統要復雜很多,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不僅需要各個子系統內部協調發展,更依賴各個子系統之間的高度協調。
(1)可調控性。農村社區發展和農民權益保護之間存在各個維度的能量流、物質流、信息流,如果不加以調控,系統自發作用后的結果可能會使農村社區發展脫離保護農民權益的初衷,出現新農村社區建設與發展的各個維度方面無法使農民滿意,無法保障農民的根本利益,從而降低整個復合系統的綜合能力。在這個復合系統中,政府和有關部門決策者可以從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五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調控農村社區發展系統與農民權益保護系統之間相互作用力的大小及方向,從而使農村社區發展成為促進農民權益保護的空間載體。
(2)復雜性。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復合系統包括若干子系統,各個子系統之間,子系統內部,各個子系統與外部環境之間都存在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關系。同時,這些聯系也錯綜復雜,有單向聯系、雙向聯系、交叉聯系同時并存的特點,并且這些聯系并非簡單的線性,而可能是多元、離散和不可逆的。所以,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系統具有復雜性的特征。
(3)動態性。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絕不是一個靜態的過程,而是一個充滿變數、異常艱辛的動態響應過程。在這個復雜系統中,且不說外部環境因素的變化,多數元素,諸如資金、技術、土地資源、農民的勞動技能、心態特征、文化價值觀念等等都是變化的,我們必須把握這種變化,并作出反應,所以,也需要適時恰當調整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績效指標和參數。
(4)地域差異性。農村社區發展子系統與農民權益保護子系統之間的關系在不同的地域所表現出的矛盾結構也不相同。這是因為我國不同地域農村發展水平差異較大,有些農村地區,有自己的農業支撐產業,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高,農民觀念開放,農民對新農村社區建設的積極性較高,參與度也較強,農村社區職能結構合理,農村社區建設在很多方面有著較高的農民滿意度,從而能較好地促進農民權益的保護;相反,有些農村地區,經濟發展落后,農民觀念守舊,農民對新農村社區建設缺乏積極性,參與度不高,農村社區職能結構不合理,甚至缺失,無法提高當地農民的滿意度,也無法促進農民權益的保護。
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PSR分析
PSR模型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給出的復合系統評價模型,是一種反映可持續發展機理的概念框架[10],即“壓力一狀態一響應”模型。該模型能夠清晰反映子系統之間的相互作用關系,并表征系統運行的內在動力因素及機制。在環境、能源、社會、經濟、農業等領域的績效評價及決策過程中得到廣泛應用。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作用關系可以用PSR模型來解釋,具體來講,農村社區建設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的活動行為,諸如“有新房無新村,有新村無新貌”現象、環境的破環、重復勞民傷財的建設、緊迫基礎設施建設不全面、缺乏長效投入增長機制、不尊重農民意愿的強制建設資金的吸納、低效能職能機構的配備等活動都對農民權益保護系統形成一定的負面壓力,而同時,新農村社區建設中技能培訓、經濟扶持、文化的豐富等活動又會對農民權益保護系統形成一定的正面壓力,即對農民權益保護的推動作用,與此同時,在這種正負壓力下,農民權益保護將以一定的狀態表現出來,其結果將傳導給政府、社會等行為主體,使其作出一定的反應,從而減輕農村社區建設對農民權益保護的負面壓力,更好地促進農民權益的保護。在PSR模型中,壓力和響應評價系統是對績效行為的反映,而狀態評價系統則是對績效結果的反映。根據農村社區發展子系統和農民權益保護子系統的系統結構特征,我們構建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PSR模型。農民權益保護系統的發展需要與外界進行物質和能量交換,這將受到農村社區建設活動行為的壓力,這種外部壓力表現在農村社區發展對農民政治權益保護的影響、對農民經濟權益保護的影響、對農民文化權益保護的影響、對農民社會權益保護的影響、對農民生態權益保護的影響等5個方面;在受到各種壓力后,農民權益保護系統將會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方面表現出一定的結構特征和功能狀態,為此,我們可以構建農民政治權益保護子系統、農民經濟權益保護子系統、農民文化權益保護子系統、農民社會權益保護子系統、農民生態權益保護子系統的指標體系來反映這種狀態,針對農民權益保護系統狀態,政府等行為主體將做出一定的反應,以采取各種措施促進農民權益保護各個子系統的改善和發展,從而使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復合系統保持良好的結構功能狀態,實現我國農村社區發展與農民權益保護的協調、可持續發展(見圖,圖略)
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是農村社區發展與農民權益保護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各個方面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過程,是一個錯綜復雜的系統,如果僅僅只是運用少量的表面考察指標來度量,是無法準確反映這一復合系統的本質特征。必須有一套恰當且細致清晰適用的指標體系加以正確描述。本文將根據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復合系統特征及其PSR總模型的基本原理,參照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的基本原則,結合現有關于績效評價資料狀況,構建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綜合績效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共有5個層次,即總目標層、具體目標層、系統層、要素層、指標層[10]。
其中總目標層是評價農村社區發展對農民權益保護的總體影響;具體目標層包括農村社區發展對農民權益保護政治層面的影響、經濟層面的影響、文化層面的影響、社會層面的影響、生態層面的影響;系統層分為壓力子系統、狀態子系統、響應子系統,壓力子系統和響應子系統反映農村社區發展的績效行為,狀態子系統反映農村社區發展的績效結果;要素層是對系統層的具體化,每個系統層可以分解為若干個要素;指標層是指標體系的最基本層次,反映要素的特征,是可以直接用于度量的評價因子。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績效指標可以分解為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政治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經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文化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社會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生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1.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政治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現階段,我國農民權益保護在農村社區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政治權益保護問題比較嚴重,存在諸多的農民政治權益缺失以及侵犯農民政治權益的問題,具體包含了農民平等權的缺失,農村基層民主的虛位,村民自治中的問題,農民的政治管理權利、政治參與權利、政治自由權利、政治監督權利等受限的問題,農民嚴重缺乏利益代表與表達的問題,以及其他農民權益保護與新農村社區發展中的政治法律問題等[5]。#p#分頁標題#e#
本指標體系首先通過政治壓力子系統體現農村社區建設對農民政治權益保護的推動作用,以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基層民主機構配備、村民利益表達機制和村務公開、透明、議事制度等方面來反映;其次通過政治狀態子系統來反映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政治權益保護的狀態結果,體現為農民參與自身權益保護的認知、渠道、維權、結果等方面的一個直接狀態;再次通過政治響應子系統對于財政在農村社區民主法制建設的支持力度及相對適應性,主要選取財政及法律工具作為調控農村民主法制建設的手段,用基層民主組織建設的投入、基層民主建設的法制化率來反映政府在投入和立法方面所作出的響應,用農村社區專項資金投入、農村社區建設資金來源的配給率、成立農村社區建設專項領導組織的普及率來反映政府從資金的來源及管理組織方面的響應,用農村社區建設專項資金占市財政的支出比例來反映政府在農村社區建設方面的投入力度(具體指標詳見表1)。2.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經濟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農村社區建設的根本所在和生命力所在是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生活質量。農村社區的經濟發展可以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深入推進,使農民的生活更寬裕,便利社區居民生活,為農村地區的整體發展提供堅實的經濟支持和物質保證。我國農村社區建設的初衷就是改變農村的落后面貌,穩步提高農民的收入,縮小城鄉之間、工農之間的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方面的差距[5]。因此,如何發展社區經濟,增加農村社區居民的收入,提高他們的物質文化水平是社區建設與發展的重中之重[1]。
經濟壓力子系統體現的是農村社區經濟建設對農民經濟權益保護的推動作用。一般從農業生產基礎設施配備投入、農業科技、農村經濟組織、農村金融等方面來綜合反映農村社區建設對農民經濟權益保護的推動能力。經濟狀態子系統反映了在農村社區經濟建設的壓力下,農民經濟權益保護所呈現的狀態。主要通過農民收入的增長,農業產業、城鄉收入比,收入增長的抵消因素,農業生產的資金缺口的解決等方面來反映農村社區建設對農民經濟權益保護的績效結果。一般來說,政府調控經濟的手段包括財政、稅收、金融等,經濟響應子系統主要選取科技進步對農村社區農業增長的貢獻率來反映政府在農業科技投入方面的水平,用社區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農村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占市財政支出比例、農村社區農業補貼總額反映政府在農村社區建設方面的投入力度(具體指標詳見表2,表略)。.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文化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農村社區文化由一系列基本要素組成,這些文化為農村社區內的所有成員共同擁有,同時又制約著人們的思考方式和行為方式[3]。
宣傳并弘揚農村優秀傳統文化,開展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動,以傳統文化為紐帶并通過社區的道德約束和紀律約束[11],引導居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這也是社區文化功能的具體要求[1,12]。文化壓力子系統主要表現為農村社區建設對農民文化權益保護的推動作用??梢酝ㄟ^開展的各類培訓、農村教育進展、文娛活動的開展等方面來體現農村社區建設推動農民文化權益保護的能力。文化狀態子系統直接反映了在文化壓力系統的作用下,農民文化權益保護的績效結果。文化響應子系統則反映了政府在推動新農村社區建設中推動農民文化權益保護的具體措施,體現一定的力度和水平(具體指標詳見表3)。4.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社會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農村地區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的功能應該由農村社區逐漸承接[1],由社區協助政府開展基層管理和服務工作,建立起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的有效銜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動的農村基層社會管理體制[13]。隨著國家在廣大農村地區逐步建立社會福利網絡,農村社區必然成為社會福利和保障制度的實施平臺[14]。社會壓力子系統直接體現了農村社區建設在推動農村公共事業方面的推動作用,相關指標反映了農村社區建設在推動農村公共事業方面的能力[15]。
社會狀態子系統側重于反映農民生活質量提高的程度,選取了與農民生活質量狀態高度相關的政府投入配備指標來闡述本系統。社會響應子系統選取直接影響農民生活質量程度的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文娛基礎等方面的指標以反映政府在農村社區建設中農民生活質量提 高 方 面 的 關 注 和 投 入 力 度 (具 體 指 標 詳 見表4)。5.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生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生態環境不僅是農村生活的裝飾,更能成為農民收入增長的重要途徑。農村社區責無旁貸地承擔起生態維護的功能[2,16],理想狀態的農村社區生態建設應以社區自身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生態維護與利用當中,合理規劃生態環境的利用和保護,同時吸引外界社會因素的參加,在農民創收的同時,保護好農村生態的平衡和環境的舒適[17]。在生態壓力子系統中,農村社區建設對農民生態方面的壓力一般包括兩方面,一是對農村社區環境的保護和改進方面,選取社區生態建設的優質指標來反映;二是所帶來的對農村環境的污染和破壞,選取代表社區生態惡化的指標來反映[18]。
生態狀態子系統分別從綠化、水質、空氣質量、污水處理等方面來反映農村社區中農民生態權益保護的狀態[19]。生態響應子系統主要表現為對社區生態建設的改進和補償措施,反映了政府對于農村社區環境整治的能力和水平(具體指標詳見表,表略) 四、討論及建議上述筆者運用PSR模型所構建的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反映了政府及相關決策部門的決策需要,具有“天然”的應用基礎和廣泛的適用、推廣價值。但是,由于該指標體系涉及內容廣、數量多,且多數指標存在于社區農民自身的感知或前期行為,致使其準確性和完整性都可能會最終影響到計算的綜合評價指數的真實性。加之,農村社區建設績效評價受到農村社區發展環境、數據質量控制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政府在實際選用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的績效評價指標的過程中,需要根據這些因素的特點和變化加以適當的調整和修正。因此,針對農村社區建設推動農民權益保護復合系統的復雜性及其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數據循環完善的必要性,本研究認為在運用農村社區發展推動農民權益保護指標體系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注重指標體系運用方法的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建議采用德爾菲法與層次分析法相結合:首先通過領域專家意見的客觀判斷將第一層次的元素的重要性進行兩兩比較,構造判斷矩陣,并對矩陣進行分析,找出第一層指標權重,通過歸一化處理后,得到各指標的權重系數;其次進行一次性檢驗,確定判115斷矩陣是否具有滿意的一致性;再次對矩陣進行運算,得到余下幾層的指標組合權重;最后計算各項指標的綜合評分指數。該方法彌補了單一定性所缺乏的客觀性以及單一定量所缺乏的合理性,能使最終計算的綜合評分指數更具公平性與合理性。#p#分頁標題#e#
(2)鼓勵指標體系在農村社區建設的規劃制定時早期介入。將農村社區總體規劃與后期以基于農民權益保護的社區管理緊密結合,使農村社區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及社會效益的和諧統一,真正實現農村社區發展與農民權益保護的可持續性。農村社區建設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但對于目前這樣一個經濟轉軌與社會結構轉型交織的特殊歷史時期,既要大力發展農村社區組織,又要對農村社區相關管理進行強化和控制,比如由于一些農民素質相對低下等諸多現實性問題的存在,農村社區容易出現個別精英主義,歪曲民主,重視短期效益。因此,農村社區建設應明確以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統籌協調發展的目標,以避免權力被異化而偏離農民合法權益保護的初衷。
(3)建議管理部門他評與自我評價同時進行。這將有利于促成建立有效的農村社區建設的工作激勵、考核機制,從而形成新農村社區建設的長效機制。新農村社區建設需要各個方面的廣泛參與和各部門的配合協作,可以成立一個由各部門參加的農村社區建設委員會,統籌社區建設的指導工作,各部門必須根據自身的工作職責,圍繞新農村社區建設的目標,在社區規劃、資金、產業、基礎設施、要素配置等方面協調配合,采取必要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工作。在工作中需要以社區農民權益保護為服務宗旨,明確職責、調整關系、運用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實解決好新農村社區建設中農民權益保護的問題。并對照相關指標,將農民群眾滿不滿意、答不答應、高不高興作為判斷工作成敗的根本標準,讓廣大農民認可、放心、高興、滿意。
(4)成立第三方評價機構,并確立其地位和作用。推動第三方評估進入到社區建設,可以進一步推動建立農村社區農民權益保護績效評價的民主監督機制,強化其治理的透明性。使得新農村社區在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績效評價管理的內容具體化、程序規范化、評價真實化,又能夠加強關系到農民切身利益的相關績效評價考核決策的做出是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時改革地方政府考核任用機制,將“在哪些方面對于農民權益保護的推動,成績顯著”著重作為其考核任用的指標之一,從而使之更加關注農民利益,真正為農民權益謀福利。
(5)提高指標數據質量。在實際考評操作過程中,由于隱瞞、篡改、欺騙、操作失誤等各種因素,很可能導致我們最后收集的數據與其實際值之間有巨大的偏差,從而對最終績效指標指數產生較大影響,而偏離實際績效值。因此,應當注重提高指標數據對于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價值,并尋求使用者的反饋信息,以進一步推進指標數據的實用性、準確性、可靠性,同時增強農民對于社區建設指標數據的可得性,提高指標數據的透明性,從而增強農村社區建設推動農民權益保護績效信息的客觀性、有效性。
本文作者:李玲玲 李長健 單位:華中農業大學 經濟管理學院 文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