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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化產業具有豐富的底蘊和巨大的張力,在改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產業結構升級、解決就業問題和加強社會凝聚力等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近年來,江蘇省雖然越來越關注和重視文化產業的發展,但在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上,仍然存在許多不足。因此,政府應該加大文化產業財政資金投入規模,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完善稅收優惠制度。
[關鍵詞]文化產業;財政補貼;財稅政策
一、江蘇省文化產業發展的現狀
江蘇省文化資源十分豐富,在發展文化產業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同時江蘇各級政府對文化產業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不斷出臺支持政策,因此江蘇省文化產業發展勢頭強勁。目前,江蘇省文化產業在全省GDP中的比重不斷提高,是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全省文化產業法人單位數從2012年的76246個增加到2015年的121450個,短短3年增加了45204個,年均增長30%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在2011年至2016年間年均增長將近15%,在2016年達到3800億元。
二、江蘇省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現狀
(一)財政投入現狀
江蘇省文化產業財政投入總量在2011年至2015年期間整體呈上升趨勢,并在2011年至2013年期間均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速。雖然2014年江蘇省文化產業財政投入總量下降為502390.8萬元,年增長速度首次為負數,但2015年增速又迅速上升到11.6%,并在整個“十二五”期間財政投入保持著平均19.63%的增速。
(二)財政補貼現狀
江蘇省各級政府不斷增加對文化產業的財政補貼,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截止2015年底,常州市、揚州市和鎮江市的文化部門財政補貼增長率高達30%以上。而蘇州市2015年文化部門財政補貼金額高達13.6億元,增長率為21.86%。南京市2015年文化部門財政補貼金額為6.77億元,增長率為3.41%。截止2015年底,江蘇省文化部門財政補貼達到49.81億元,增幅為14.61%。
三、江蘇省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所面臨的問題
(一)財政資金投入不足
近年以來,江蘇省財政對文化產業投資的絕對額在增加,但在整個財政支出中的比重明顯偏低。2013年至2015年期間,江蘇省文化事業費占地方財政支出比重均處于全國十名以外,2014年全國排名更是處于第十九名。作為全國經濟第二大省的江蘇省,與其經濟地位相比,其財政支持文化產業比重在全國排名靠后。而政府支出的不足可能導致公共服務平臺、基礎設施等文化產業配套設施落后,從而不能有效促進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
(二)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
1.財政支出地區結構不合理蘇南五市(南京、蘇州、無錫、常州、鎮江)的人均文化事業費偏高,截止2015年底,高達106.62元。而蘇中三市(揚州、泰州、南通)和蘇北五市(徐州、連云港、宿遷、淮安、鹽城)人均文化事業費明顯偏低,甚至達不到蘇南地區人均文化事業費的二分之一。其中蘇北地區的人均文化事業費低至31.98元,蘇中地區低至48.27元,各地區相差懸殊。2.文化產業內部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江蘇省對于諸如藝術表演業、公共圖書館和群眾文化事業等具有公益性和準公益性特點的文化產業,財政投入的比重明顯偏低,2015年分別為14.7%,14.7%,22.9%。而對于其他文化業等需要由市場來主導與配置的文化產業財政投入的比重卻偏高,2015年為24.2%。
(三)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1.重復建設和資金浪費現象頻繁出現江蘇省在對文化產業投入財政資金來促進其發展的過程中,對具體的文化企業、文化項目調查評估不充分,使得財政資金的效用無法有效發揮。而文化產業的薄弱環節,如文化創作環節,卻得不到相應的財政資金供應。2.財政資金監管及考核機制不健全政府比較重視項目初始投資,但是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相當一部分財政資金投入到文化企業或項目之后,既沒有相應的機構監管,也缺乏對資金的評價管理體系,導致財政資金支持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政府雖然規范了財政批準的條件,但在實踐當中依舊存在監管不足的問題,如政府給予企業的資金補助和企業實際需求不匹配,這就影響了財政支出的預期效果。
(四)稅收優惠方式單一
現行的文化產業稅收優惠政策多以直接的、集中在銷售環節的稅收減免為主,很少采用間接的稅收優惠。這種單一的稅收優惠措施,造成文化產業鏈不同組成部分之間的聯系被削弱,不同環節間稅負不同,會阻礙整個文化產業間的協調發展。
四、江蘇省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建議
(一)加大文化產業財政資金投入規模
1.建立健全穩定的文化產業財政投入增長機制。主要通過三種途徑:一是加大對重點文化企業、產業基地、產業園區以及相關工程項目的財政投入力度;二是通過完善文化采購制度使得具有發展潛力的文化企業和單位在招投標過程中享有公平的競爭機會,提高文化采購效率,從而使內部財政投入機制得到調整;三是針對分散在其他領域用于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資金,通過預算安排納入財政投入范圍,為文化產業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2.建立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項基金制度。應設立科技研發專項基金或者文化創新基金,每年應安排相應的資金額度,并且隨著經濟發展狀況進行適時調整。同時,應根據文化產業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其在預算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從而使文化產業的長期發展有充足的資金。
(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
1.江蘇省政府應結合相應地區的生產總值,加大對蘇中、蘇北地區的文化產業財政投入力度。一方面,逐步提高江蘇省財政在該地區的投資比重,提高蘇中、蘇北地區人均文化事業費,使投資重心北移。在加大財政對蘇中、蘇北地區的投資時特別要加大對當地文化基礎項目投資,主要以當地特色文化項目為重點,走特色化道路,引領蘇中、蘇北地區以地方特色魅力發展文化產業,積極發揮當地優勢,使當地文化資源更具特色,實現當地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著重與蘇南地區的協調合作發展。在加大對蘇中、蘇北地區文化產業財政資金投入的同時,還要重視與蘇南地區的協調合作發展,建立起全省聯動文化產業發展機制,以財政資金引導蘇南地區文化產業協調蘇中、蘇北地區文化產業合作共贏。2.擴大公益性質文化產業財政投入比重。一是加強基層公益性文化產業建設。加大對綜合文化體育活動中心、綜合性文化體育活動廣場、公益圖書館的財政投入力度,擴大公益性文化產業財政投入比重。二是加大重點文物保護的財政資金投入。對重要革命遺址遺跡進行修繕提升,對重點古建筑進行維修。同時,應向具有歷史文化意義和當地特色、傳播紅色文化的項目傾斜。
(三)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1.建立科學的、系統的績效考評機制。其主要內容是:利用相關指標,對財政資金所能發揮的作用進行量化評估,主要考核這些資金所能發揮的作用??己藞蟾娴贸龊螅€需要建立相應的績效責任制。整個過程需要考慮到文化產業特殊的產業屬性,建立起規范的考核步驟,從而達到最佳效果,使績效考評機制范化、科學化,實現對文化產業財政資金的績效考核。2.注重對于考評結果的使用。在完成上述績效考評后,對事后檢查環節更不可忽視。具體來說,針對資金投入的項目單位或者文化企業,要重視后續的問責監督,同時還要對于資金使用后續問題及時解決,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等等,使整個監督貫穿于文化產業發展的各個環節,從而建立起一套完備的監督機制,有效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四)完善稅收優惠制度
應采取多樣化的稅收優惠方式,給予稅率式減免、稅基式減免等不同形式的稅收優惠待遇,從而有效發揮稅收優惠的政策效果。江蘇省對于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制度中應加大間接優惠所占的比重,減小直接優惠所占的比重。具體操作時,對于有發展潛力并對文化內容創新投入成本的文化企業和單位,尤其是中小文化企業,要在現行的激勵文化創新的稅收優惠制度上,進一步加大對其的稅收優惠力度,可加大其稅前扣除力度。對于購買高新技術設備的文化企業,尤其是中小文化企業,對于其投資額可以根據企業情況予以相應比例的稅收抵扣。對于傳播江蘇省文化的文化產品、劇目,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減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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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延學 單位:哈爾濱商業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