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商法課程論文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保險學專業課中的法律教育
保險學專業的研究生作為高端保險人才,將成為我國未來保險業的主導力量,其專業視野、創新能力等素質將決定未來保險業發展的程度。而這與課程體系的設置密切相關。本文認為,法學,特別是民商法學當中的相關內容應當納入到各高校保險學專業研究生的課程體系當中,以適應保險學研究和保險業發展的需要,培養具有國際專業視野和較強創新能力的保險高端人才。 一、從學科——宏觀層面來看:法學對經濟學有重要的補充作用 保險學從屬于經濟學的范疇,法學對保險學的作用首先體現為法學與經濟學的互補性。傳統觀點認為“經濟學主要解決‘如何將蛋糕做得更大’的問題,而法學主要解決‘如何將蛋糕切得更好’的問題”。2001年,我國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教授與著名法學家江平教授第一次會面,開始了我國經濟學與法學之間的“對話”。兩位學界泰斗對經濟與法律之間的“結合研究”深有同感,遂于2002年籌備并成立了“上海法律與經濟研究所”(該所于2004年遷移至北京,更名為“洪范法律與經濟研究所”)。兩位教授在隨后的多次公開對話中對經濟學與法學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新的解讀。吳敬璉教授認為,如果沒有法制,僅憑市場經濟本身的資源配置,“蛋糕”肯定做不大,甚至會做出“餿蛋糕”;江平教授則認為,如果不顧經濟規律而制訂法律,這種法律屬于“壞”的法律,可能導致形成“壞”的市場,從而直接影響“蛋糕”的大小[1]。因此,效率與公平具有價值效果的一致性:公平可以促進效率,效率也有助于實現更高層次的公平。經濟與法律的這種相輔相成的關系對我國高校經濟學人才的培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險學專業作為經濟學科的一個分支,以研究如何將保險業的“蛋糕”做大為己任,如果脫離具體的法制環境,所從事的保險學研究工作將毫無意義,依據這種無意義的研究來指導保險企業的經營也不可能實現高“效率”。 本文認為,為了使保險學專業的研究生了解法律的運行對經濟運行的影響,應該在課程設置中適當增加“法律經濟學”的內容。“法律經濟學”是一門位于法學與經濟學之間的邊緣地帶的新學科,經歷了從純粹的法學方法論到法學經濟學交叉獨立學科的過程。波斯納將“法律經濟學”定位為“法學的經濟分析方法”,認為法律經濟學是“將經濟學的理論和經驗主義方法全面運用于法律制度分析”[2]。而在這門學科的創始人科斯看來,法律經濟學還有另外一個方面的內容:即分析法律系統的運行對經濟系統運行的影響[3]。前者的思維路徑是以法律為起點,經過經濟學分析,最后再回到法律,目的是考量法律是否符合“效率”這一正義價值,以修正現行法律;后者的思維路徑是以法律為起點,終點則是經濟制度,即研究法律制度如何影響經濟活動,以修正現行的經濟制度。因此,前者側重法學意義,后者更側重經濟學意義。作為經濟學的重要分支,我國保險學的研究生教育當中應適當增加經濟學意義上的法律經濟學內容。 二、從課程——中觀層面來看:保險法的課程教學離不開民商法學基礎 “保險法研究”是多數高校保險學專業研究生的主干課程之一。該課程的教學必須以民商法的相關內容為基礎。例如,《保險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近親屬”,其中“近親屬”的范圍是什么?保險法本身并未加以限定,而民法與刑法等其他法律有不同的規定;又如,《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其中“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是一個需要以年齡和精神狀況作為雙重判斷標準的民法基本概念;再如,《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七條關于“保險人”的規定,需要學生對民事制度中“人”的權利義務有所了解。 同時,保險既是一種經濟關系,又是一種法律關系,其法律基礎便是保險合同。學生要掌握《保險法》第二章關于保險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除、履行、違約、變更以及保險人與投保人的權利義務等規定,均需要與民法當中《合同法》的相關內容相聯系起來學習。此外,保險合同的糾紛也適用民事合同糾紛的法律救濟程序。 例如,《保險法》第二十六條中規定了保險合同的訴訟時效;作為保險特別法的《海商法》第十三章則規定了十余種可能涉及保險合同履行的訴訟時效,這些時效的計算均應適用民法中關于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則。 此外,《保險法》的內容除了“保險合同法”,還包括“保險業法”,即調整“保險公司”行為的法律規范,因此保險法的法律淵源還包括《公司法》。正如《保險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保險公司,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公司法》的規定”。又如,《保險法》第九十條規定,“保險公司有《破產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因此,要深入研究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離不開對公司法、破產法等商法相關內容的學習。 綜上,保險法是規范保險合同和保險企業經營、監管的法律,其法律淵源主要是民商法。保險學專業的研究生要真正了解保險法,有必要同時學習民商法的相關內容。反過來說,脫離相關的民商法學基礎,不可能進行保險法相關問題的深入研究,研究生已經開設的“保險法研究”課程學習也將難以實現課程設置的目的。 三、從保險標的——微觀層面來看:知識產權法的相關內容應作為財產保險學的重要補充 根據保險標的的不同性質,保險可分為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4],前者以人的生命、健康作為保險標的,后者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作為保險標的。從保險法的現有規定來看,“財產保險”的“財產”指的是動產、不動產;“有關利益”包括積極利益和消極利益,前者指的是被保險人的可得利益(如信用保險),后者是被保險人可避免的損失(如責任保險)。而作為主要無形財產的知識產權至今沒有正式被納入到我國各大財產保險公司承保的保險標的的范圍。保險實務中缺乏“知識產權保險”這一險種,反映在保險學教育當中就是財產保險學的教學內容里缺乏知識產權法的相關知識。本文認為,這恰恰是一個國際專業視野的問題。#p#分頁標題#e# 在當今這個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在商業領域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而其存在的風險和相應的保護問題也日益為各國立法所重視。盡管當知識產權遭受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救濟,但是風險仍然存在。 比如訴訟存在著敗訴的風險,勝訴后也存在著執行不能的風險。高風險高收益的知識產業如何進行風險管理,無疑是知識產權權利人所關注的核心問題。20世紀70年代起,知識產權保險制度在西方發達國家應運而生,而其中在美國的發展最為完善[5]。目前,美國保險界順應知識產權侵權案件愈演愈烈的發展趨勢,已經將承保標的從專利侵權逐漸擴展到商標權、著作權與商業秘密等幾乎所有類型的知識產權,從而形成了完整意義上的“知識產權保險”。繼美國創設了知識產權保險制度之后,在知識產權業比較發達的德國、英國、日本等國家,也緊隨其后陸續推出了這一險種,如英國推出的“專利申請保險”、日本推出的“知識產權授權金保險”等等[6]。 因此,將財險承保標的擴展到知識產權領域已經是一種國際趨勢,折射出了知識產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和知識經濟時代對知識產權保險制度的呼喚。 本文認為,在我國建立知識產權保險制度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知識產權符合保險的構成要素要求,因此建立知識產權保險制度是可能的。首先,知識產權存在各種法律風險,且這種風險的發生具有偶然性、程度上具有不確定性,符合“有風險才有保險”這一前提;其次,知識產權的這種風險和對風險管理的需求是普遍存在的,具備保險學上“大數法則”的數量基礎;第三,知識產權是法律上承認的財產利益,屬于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可保利益”;第四,知識產權侵權的利益損失在經濟上可以計算出價值(例如《專利法》第六十五條關于專利侵權損害賠償的規定),屬于“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風險[7],也符合保險的“損失補償”這一基本功能。 在我國建立知識產權保險制度也是必要的。一方面,知識產權的維權需要保險的保障。近幾年來,我國知識產權訴訟案的數量在急劇增長。據統計,2001年、2002年、2003年全國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民事訴訟一審案件分別同比增長8.62%、17.78%、12.61%,其中約80%屬于知識產權侵權案件[8]。從侵權賠償額度來看,知識產權案件的標的額一般遠高于普通的民事賠償案件,相應地,知識產權訴訟程序當中繳納的案件受理費以及律師費等也遠高于普通民事案件。此外,知識產權案件還牽涉到鑒定費、公告費、評估費等其他訴訟費用,如果是涉外知識產權案件,還會涉及國際差旅費、翻譯費、國際通訊費等費用。所有這些費用對于當事人來說可能構成難以承擔之重,甚至有可能拖垮一些涉訴的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險制度通過由保險人承擔訴訟風險的方式,為轉嫁被保險人的財務風險提供了保險工具支持,將為我國企業有效地維護和實施知識產權提供經濟上的保障。另一方面,我國目前知識產權保險發展嚴重不足,“財產保險”的無形財產領域亟待開拓。2010年底,信達財產保險公司于推出了國內首款專利保險產品——“專利侵權調查費用保險”,可謂開創了我國知識產權保險事業的先河。但截至目前,知識產權保險的發展進程緩慢:首先表現為險種單一,即僅限于專利的侵權調查費用,而不涉及專利訴訟費用、侵權損失,更未涉及著作權、商標權等其他知識產權;其次表現為多數險企缺乏開發知識產權險種的熱情。出現這一現狀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保險界對知識產權缺乏了解,或者說,保險業目前缺乏了解知識產權的保險人才。因此,在高校保險專業研究生課程體系中增設知識產權法基礎課程,有利于培養熟悉知識產權與保險的“兩棲”人才,從而開拓財產保險的另外“半壁河山”,有力地促進我國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因此,將作為財產保險標的的“財產”范圍擴展到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無形財產,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綜上,保險學專業的研究生要真正做好保險學研究,需要以一定的法學基礎為依托;要真正成為保險業的高端人才,需要對保險法的民商法淵源有所了解;要具備國際視野、開拓無形財產保險領域,需要學習知識產權法律法規。 四、保險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體系中增加法學內容的具體建議我國高校保險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學制自2006年起基本由三年改為兩年,課程數量也隨之縮減了很多。 從目前各高校該專業研究生的課程設置來看,絕大多數高校將課程集中在第一學年,而第二學年主要是專業實習和撰寫論文,因此實際的課程學習時間一般只有一個學年。本文認為,鑒于民商法學相關內容對于保險學專業課程的重要性,保險學專業研究生的課程設置當中可以增加一門“法學專題研究”課程作為“必修課”??紤]到該必修課具有一定的基礎性質,宜將其置于第一學期開課。課程內容上至少應包括:法律經濟學、民法總則、合同法、公司法和知識產權法等幾個部分,任課教師應在每部分選擇與保險學相關的內容、采用“專題”的形式上課。在課時安排上以54課時(即每周3課時)為宜,每部分內容可以分別由不同的老師授課。 通過增設“法學專題研究”課程的方式,培養保險學研究生的創新能力和國際視野,培養既懂法律又懂經濟的復合型高端保險人才,既有利于“保險學”這門學科本身的發展,更有利于我國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法學專業應用型人才管理培訓
本著服務于本地區的法治建設和經濟發展的目的,邵陽學院政法系順應時代進步和社會發展的要求,于2007年創建了法學專業,現有來自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的在校學生300多人。4年來,我們不斷探索地方性院校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以尋求在現有條件下的生存和發展之道。 一從實際出發確立人才培養目標 2007年,我國法學已經有40多種專業,2000多個教學點,110000多本科學生。隨著公檢法單位人員的飽和、法學畢業生人數暴增等,似乎法學就業的寒冰期已到來。 但是就個人律師的擁有量而言,根據2002年的統計資料,全國現有律師12萬人,平均每萬人擁有律師的數量僅0.8個,這個比例不但低于發達國家(美國30人,英國15人),而且還低于一些發展中國家———如巴西和阿根廷就分別達到了20人和12人。就企業方面講,我國現有企業5000萬家,僅有4萬家聘請了律師當法律顧問*①。而基層應用型法學人才就更為缺乏。邵陽市轄8縣1市3區,人口750多萬,面積2.1萬平方公里。2007年只有律師不到400人,法律工作者100人左右。因此,面向廣闊的就業市場,法學人才市場并沒有飽和。我們對目前出現的法學人才就業困難情況做調查,發現主要是人才的培養與市場脫節,不能滿足市場的需要,缺乏相應的就業能力所致。如司法考試通過率低,考研率低,公務員考試通過率低,專業適應能力差等。 2007年我系法學專業教師隊伍有1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律師2人,全國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骨干教師1人,湖南省優秀教師1人,湖南省優秀青年骨干教師1人。教學經驗豐富,年富力強。本著與市場接軌,又與我們的實際培養能力相結合的出發點,我們確定專業培養目標是能夠滿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掌握法學專業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良好訓練,初步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專業技能,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并具有較強的外語讀寫能力的,國家司法考試通過率較高的地方性應用性人才。 二課程設置突出實用性目前法學本科專業學生就業的主要方向有這么幾個,一是通過全國司法考試后掛律師事務所,走律師助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之路。律師是公認的高收入階層,有身份有地位,是很多法學學生的職業理想。其就業關鍵點是司法考試加實踐工作經驗。中國加入WTO之后,懂外語和國際法的律師職業前景被看好。二是通過公務員考試。 包括一般公務員和法檢系統的公務員考試。在當今中國,公務員不僅意味著穩定和受人尊敬,同時也意味著很好的經濟待遇。其就業關鍵是通過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三是企業法務職員。走助理-主管-高級法律顧問之路。但是一般只有大公司才有這樣的職位設置,不僅要求法學專業能力還要有良好的外語溝通能力。因此競爭相當激烈。四是中介所中介人員。要求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外語水平,有良好的口才、熟練的文字表達和處理能力②。在中國大多數人大學主要目的是為了將來很好的就業,專業課程設置必須充分考慮學生的就業是無疑的。我們在課程開設方面主要體現這么幾個層次: (1)整體專業素養的培養。主要指法學專業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課程,按照法學本科專業要求,與全國其他院校一樣開設了14門核心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商法學、經濟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國際法、國際私法、中國法制史、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等。有些院校開設了16門核心課程,我們暫時保持不變,根據實際情況,考慮以后做調整。 (2)法學思維習慣和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開設了證據學、律師與公證制度、民商法案例分析等課程。我們培養的主要是將來直接從事法律事務的一線法律工作人員,實際工作經驗的積累在我國現有的教育體制下不太可能依賴本科階段的學習來獲得,但是基本的法學思維習慣和法律實務能力必須在這一階段形成。 (3)復合型應用能力培養。開設專業英語文字處理技術,(含速記技術)、文獻檢索與應用、邏輯學、企業管理學、行政管理學、申論、行政職業能力??紤]復雜的就業形勢,無論是考研、考公務員、或者從事其他相關行業,這些都是很實用的就業技能。 (4)注重第二課堂的建設。作為文科學生。說讀寫是三項最基本的要求。與其他院校不同,我們也注重最基本技能的培養。為培養學生良好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我們又開設演講課、寫作課和書法課、,每個學期或學年度組織學生開展演講比賽、辯論賽、知識搶答賽和征文賽事和書畫展。 三實踐環節落到實處 與其他院校相同的是,我們的實踐教學也由初級到高級的三個階段組成,第一階段由法律見習、法庭觀摩、實況錄像構成感性實踐教學;這一階段主要在大一階段結合基礎課、專業課老師的教學情況進行。第二階段由法律咨詢與法制宣傳、模擬法庭、構成演練實踐教學,主要在大二進行;第三階段由司法實習、律師事務實習、畢業實習和構成職業化實踐教學,在大三和大四進行。作為邵陽地區唯一一個法學本科專業,每屆學生不到100人,人少成為我們落實實踐課程的優勢。 我們實踐課程的落實,一是,實習單位落到實處。很多院校的實習都是由學生自己聯系單位,到時候交一份實習報告了事。實習成了走過場。學生學不到東西,學校也缺乏有效的監督。我們把實習環節作為本科學習重要的一環,學院領導在經濟上給與支持,系里領導親自落實。 2010年9月,我校與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簽署了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協議。同時,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邵陽市大祥區人民法院、雙清區人民法院、北塔區人民法院也成為我校司法實務實習合作單位。2011年又增加新邵縣人民法院、隆回縣人民法院、邵東縣等人民法院作為合作單位。 律師實務實習2007級安排在邵陽市楚信、大行、富強三所律師事務所,2008級增加了天戟律師事務所。二是實習方式落到實處。學生全部在合作單位實習。司法實務實習全程是50天,分7個小組。我們采用的是一名專職法官指導一名實習學生的“一一對應指導”模式,保證指導老師有較多的精力實實在在的指導學生,而不是重形式、走過場,以使學生能在實習期間真正能學有所獲。這種實習模式,在我省高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中,尚屬首次。律師事務實習,我們與三家律師事務所合作,分三個實習小組,全程是20天。采用的是導師制,一名律師帶3-5名學生。三是實結落到實處。一些院校的實結停留在書面報告。我們把它做到實處。實習完畢后,系里召開實習報告會,對整個實習進行總結,有帶隊教師與法院帶實習的法官的意見交流反饋,有各個實習小組的實結,還有學生代表的實結,對實習期間表現優異的同學提出表揚,評選優秀實習生。#p#分頁標題#e# 庭審觀摩、模擬法庭、法制宣傳、法律咨詢等環節,我們根據實際條件,在市司法局、法制辦、各級法院、市政局等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都圓滿完成了各項教學任務,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四教學管理注重關鍵 大學法學本科教育到底是素質教育還是職業教育,一直是個爭議的話題。我們的定位是有職業傾向的基礎性法律人才,而且是應用類的法律人才,即實踐性法律人才和復合型法律人才。那么在教學中這幾個關系的處理就很關鍵。 1.與司法考試的關系處理 幾乎所有的法學專業的學生都面臨一個全國司法考試的問題,如果以后要從事法律方面的工作,那是一個很重要的門檻。當律師、法官、檢察官都需要過司考。考研和進入其他單位從事相關工作,通過了司考是一個很大的優勢。在這個關系的處理上,一些院校走極端,把本科教學當成司法考試培訓,這樣雖然在考試中,學生的通過率高一些,但是,司法考試的重點和科目是有限的,而學生和教師一切圍著司考轉的話,學生的全面系統的法學素養培養就成問題,尤其是法學理論上的探索習慣就無法養成。而另一些院校則注重法學知識的系統性和理論性,不考慮司法考試的問題,只當作是學生的一個自愿的選擇。我們認為作為法學專業人才,一定要具有法學專業的基本素養,養成法學思維習慣,培養法學道德,具有法學實務能力,同時能適應社會多層次的需求。因此首先是按照法學本科專業人才的培養要求來運作培養計劃,但是在教學過程中,也適當參照司法考試的要求,對司考的重點做一個著重點的講述,并且適當選用一些司考的例題,供學生練習用。大三暑假前,班主任開始做司考動員,系里根據學生的要求,組織學生集中準備司考,在后勤方面盡量與學校協調,保證給學生提供安全、安靜的學習環境。也有司考培訓班,但是學生自愿參加。整個教學活動的安排,司考主要在課外。 2.關于英語四級 雖然關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的必要性,目前在網上有一些非議。但是無論是學士學位要求還是法學碩士入學考試要求,大學期間過英語四級是大學生重要的一個學習門檻。而隨著中國與世界的交往的越來越頻繁,學好一門外語已經成為一項必要的生活技能。法學類本科生作為文科生本書具有學科優勢,我們把學業要求和職業要求相結合。一方面很注重學習風氣的培養,要求大一大二的學生早晚自習,且七點半前進教室晨讀,一方面在外語教師中特聘教學經驗豐富有責任心的優秀教師主講,另一方面,班主任和系教務人員配合外語教師的工作,進行一系列的模擬考試訓練。又鼓勵學生參加各類大學生英語演講比賽。 3.畢業論文與考研、考法檢公務員的關系處理 大四是學生最繁忙的一年,忙著實習、各種各樣的考試和找工作。在這個同時,還要做畢業論文。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實際情況,為了協調與學生考研和其他考試的時間沖突,我們在大三開設論文寫作和論文檢索課程,專門訓練學生檢索資料和練習論文寫作,并且有一個畢業論文的預寫作練習,從選題到開題申請到開題報告到正文的寫作都有一個預熱過程。大四畢業論文選題一般盡量早安排,最好在9月份司法考試之后馬上進行,因為學生10月份司法實務實習期間有很多空閑時間來準備論文。而實習之后是11月份了,是考研復習的關鍵階段,這個時候來開題,寫開題報告對考研的同學的精力是一個很大的分散和干擾。在選題會上,指導老師與學生有關于如何開題的當面詳談,到開題會上,指導老師與學生錯開,A組的老師審B組的學生的題,以便學生能聽取更多的老師的意見。之后指導老師根據每個學生的不同情況,靈活安排進度。為了讓老師有充分的精力有效地進行指導,我們規定了每位指導老師帶學生最多不超過8個,并且帶優秀論文的老師的工作量多算。定稿一般安排在學生3-4月份法檢考試后,以免學生顧此失彼,從而有效避開沖突。 五培養效果 目前,07級已經順利畢業,08級也進入大四,總結來看,培養效果有如下特點: (1)學習成績優秀。07法學英語四級一次性通過率90%,位居全院第一;08法學英語四級一次性通過率70%,位居全院第一;07級司法考試一次性通過率達52%,全省名列前茅,08法1司法考試一次性通過率達54%,全省名列前茅。 (2)就業能力強。2010年,07法學班在法檢考試中,筆試通過為32人次,最后錄取為16人;12人考取了研究生,1人考取了其他公務員,其他人進律師事務所,或者其他行業從事法律顧問工作等,就業率為90%。
應用型本科商務英語專業建設分析
【摘要】商務英語專業是英語三大專業之一,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轉型獲得長足發展?!陡叩葘W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的頒布為商務英語專業建設提供了可靠的理論指導。當前,開設商務英語專業院校的層次和水平差距較大,本文以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為例,從專業設置背景、人才培養方案制定、課程體系設置、師資隊伍建設和教學質量監控五個維度,探索適合于應用型本科院校商務英語專業建設的路徑和方法。
【關鍵詞】商英國標;應用型本科;獨立學院;商務英語專業建設
一、引言
伴隨著“一帶一路”建設倡議的廣泛開展,我國經濟發展戰略從“引進來”轉向“走出去”,進出口貿易總額和對外投資等國際化商務活動不斷擴大。經濟快速發展對能從事跨國商務活動的外語類人才需求,特別是對商務英語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長。自2007年教育部批準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設立第一個商務英語本科專業,至2017年,全國已有367所高校陸續獲批開設商務英語專業,我國商務英語專業本科教育進入了蓬勃發展的新時期。為了不斷提升商務英語專業人才的培養質量,在教育部高等學校英語專業指導分委員會的領導下,高等學校商務英語專業教學協作組從2013年10月開始制定《高等學校商務英語專業本科教學質量國家標準》(以下簡稱《商英國標》),2018年1月30日教育部正式《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至此,商務英語專業第一次提出了國家標準指導下的人才培養目標:“旨在培養英語基本功扎實,具有國際視野和人文素養,掌握語言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國際商法)等相關基礎理論與知識,熟悉國際商務的通行規則和慣例,具備英語應用能力、商務實踐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思辨與創新能力、自主學習能力,能從事國際商務工作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但是,《商英國標》是從宏觀角度對商務英語教育提出最基本的要求,具體到不同層次高校如何將《商英國標》與本校實際辦學情況相結合,既符合《商英國標》要求,又能體現出本校辦學特色的研究較少。因此,本文以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為例,探索適合于應用型本科院校商務英語專業建設的路徑和方法。
二、應用型本科商務英語專業設置背景
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成立于2004年,依托于母體學校的師資力量和教學管理經驗,自學院成立之初開設英語專業,招生逐漸地從每屆4個班擴大到10個班,經過10余年的發展,專業設置從大類招生,到專業(方向)招生,再到當前的專業類別英語招生,形成了商務英語專業,英語翻譯專業和英語專業的格局。其中,商務英語專業2012年通過教育部審批,自2013年正式招生,每屆4個行政班,學生總人數保持在120人左右。商務英語專業的設置建立在天津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大環境中。過去十年間,天津對外貿易穩步提升,僅2017年天津新批外商投資企業951家,外資投資總額264.23億美元,在津投資的世界500強企業已經達到167家。天津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倡議,建設天津中歐先進制造產業園,2017年新設境外企業機構67家,對外投資總額33.24億美元。外向型經濟迅猛發展需要大量能從事國際商務活動的人才,尤其是既懂得商務知識,又能進行跨文化交際的外語類人才。
三、應用型本科商務英語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
商務英語專業建設核心問題
[摘要]隨著中國經濟的日益開放,對外商務工作的分量和作用逐漸凸顯。而人才是中國開展對外商務工作的核心,教育是培養人才的堡壘。因此,在高等教育中加強商務英語專業人才的培養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在商務英語國家標準出臺實施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建設商務英語專業,培養適于時展的商務英語專業人才,成為必須要思考的問題?;谏鲜鲅芯績热?,本文在商務英語國家標準背景下,對商務英語專業建設的發展歷程、國家標準、人才培養、課程設置、專業分類、師資建設等核心問題進行研究和探討。
[關鍵詞]國家標準;商務英語;專業建設;核心問題
教育的目的在于為社會發展培養合格的人才,隨著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內外都發生了極大的變化,這使得當代社會所需要的人才與之前發生了很大轉變。高校作為人才培養的大本營,要承擔起培養人才的任務。商務英語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隨著十八大以來國家在頂層設計方面提出要繼續擴大對外開放,并且提出要對我國的教育體制進行改革,使得高校英語教育面臨著重大的發展機遇和挑戰。尤其是商務英語國家標準出臺以后,對于商務英語專業建設問題一直成為英語教育領域所關注和研究的課題。本文基于上述研究,對國標指導下的商務英語專業建設的核心問題進行探討。
一、國家標準出臺及商務英語專業建設概述
(一)商務英語專業建設概述
商務英語本科專業創建于2006年,是教育部在國家對外開放逐步深化的背景下對英語人才培養所做出的教育改革舉措。2012年,商務英語專業正被式列入教育部專業目錄當中。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有308所高校(含獨立院校)開設有商務英語專業。有關商務英語的內涵,主要包括“商務”和“英語”兩個部分,但是二者并沒有主次之分,正確的理解應該基于以下幾點。第一,商務英語應該理解為國際商務中所通用的應用語言,因為目前英語是國際上應用范圍最廣泛的語言,所以通用的應用語言主要就是指英語,所以叫作商務英語。第二,商務英語的內容包括商務,也包括英語,但不是二者的簡單結合,而是跨學科出現的一個新專業類型。第三,商務英語涉及商務和英語的知識內容,但是自身又自成體系。從低到高包括普通英語、通用商務英語和專業商務英語,三個層次共同構成一個緊密聯系的整體。第四,商務英語專業從產生基因來看,天然具備應用性、復合性與國際性三大屬性。最后,從商務英語專業的教學目標來看,其具有雙重性質。一方面,商務英語專業學生要能夠在商務溝通中使用英語;另一方面,要使學生使用英語進行商務溝通。
(二)商務英語專業國家標準出臺背景分析
法學實踐教學的必要性及定位
一、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必要性及其目標定位 (一)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必要性 1.法學實踐教學是法學教學改革的需要 目前我國大部分高校均設有法學專業。就法學專業的教學方式而言仍然是以“填鴨式“的課堂理論講授為主,教師大都注重對相關法學理論的介紹。法學實踐性教學模式不僅可以強化學生專業知識和理論體系,又有利于培養法學專業思維和應用能力,因而是高素質法學人才培養的最有效方式。因此,法學實踐教學可使學生學以致用,為此當前亟需加強法學實踐教學改革。 盡管在法學專業課程體系設計中也包含了一定比例的實踐教學,但其所占比例仍然十分有限,因而使得法學實踐教學無法突破學分限制加大實踐教學力度。以湖南商學院法學專業實踐教學課程設計為例,法學院對實踐教學極為重視,先后為學生聯系了許多家實習基地,并成功申報了省級優秀實踐教學基地,為學生實踐教學提供了較好的平臺。同時,法學院對于實踐教學培養方案也是幾經修改,然而,就實踐教學在法學教學課程體系中所占比例而言仍然是微不足道。 法學專業總學分為163學分,而實踐教學為23學分,僅占總學分的14%。因此,以這種方式根本無法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更不用說”法商結合“能力的培養。 2.法學實踐教學是“法商結合”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 加入WTO后,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對人才培養提出了新的標準和要求。國內和國際層面亟需大量具備法律專業知識又懂經濟管理的復合型人才。因而法學實踐教學便為培養法商結合的復合型人才提供了一個很好的途徑。通過法學實踐教學,可以讓學生不僅可以強化學生對法律概念、法律制度的理解,培養其法律思維,更重要的是能夠使其準確地適用法律規則,正確分析案件事實,解決社法律糾紛,更好服務社會。 3.法學專業的實踐性決定了法學教學不能脫離法律實踐法學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學科。 法學作為社會學科的一個分支,與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等學科緊密聯系。法律是規范各種社會關系的,只有從實際出發符合社會生活實際,才能作出比較正確的規范。法學家不是在創造法律,而是根據現實社會關系表述法律。只在法律讀本中研習法律,不可能完全掌握法律,也不可能理解法律的真諦,只有在社會實踐中學習法律,才可能理解法律的本質與精髓。[1] (二)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特色與目標 法學實踐教學不僅具有教學性、還具有實踐性,如何打造具有特色的法學實踐教學,培養符合時展需要的法學人才關系到法學教育的發展。 我國法學教育屬于通才教育,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也應反映通才教育的特點。專門法科大學和綜合性法學院的人才培養目標旨在培養以研究型人才為主,筆者認為商科類高校法學院人才培養的目標應定位于培養“法商結合”的“應用型法律人才”作為其特色與目標。[2] 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應以“商法”為中心,“法”與“商”密切相關”,法”為“商”服務,形成“法商結合”特色。 即法學實踐教學應以面向市場、面向企業、服務社會為宗旨,緊緊圍繞現代市場經濟科學地構筑學科體系,不斷凝煉商科院校法學學科特色,形成以商法為核心,以民法、經濟法為主體,以商事仲裁、經濟刑法、國際貿易法等為支撐,旨在培養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有豐富的法學專業知識的法學通識人才。 二、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現狀及其不足 (一)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現狀 長期以來,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雖然在整個法學教學中占有一定比例,但其教學形式單一,主要集中為以下幾種:(1)案例教學。即在課堂教學中大量的使用典型案例,使學生能夠在案例中應用所學的理論知識以及相關法條。該方式在法學教學中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因而簡單、易行,利于實現師生之間的互動,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提高教學效果。(2)審判觀摩。審判觀摩是讓學生到法院觀摩真實案件審判過程的實踐活動。通過審判觀摩,一方面可使學生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從感性上了解庭審各個階段實體法和程序法具體操作流程,為法學專業學生之后的畢業實習奠定基礎。(3)模擬法庭實踐。即由老師選取真實的或者有代表性的案例,讓學生事前做好準備分析工作,然后由學生分別飾演法官、檢察官、律師、當事人等身份,并依據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規定,模擬整個案件庭審過程的一種實踐性教學方法。(4)畢業實習。專業實習是學生在學校的組織及學校專業老師和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從事一定的司法實際工作,以培養學生專業理論知識的綜合運用,積累相關司法實踐經驗的實踐性教學活動。 傳統的法學實踐教學形式,在鞏固和促進學生的法學理論知識,培養學生實踐能力方面起到一定積極作用,但由于其教學形式過于傳統,無法滿足快速發展的商業經濟和社會的實踐需要,存在著教學與實踐的嚴重脫節,以這種教學形式培養的人才要么只懂得法律知識,而不懂得經濟學、管理學等知識,要么法律運用能力不強,因而存在著諸多弊端。 (二)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不足 當前,我國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存在著以下幾點不足:首先,教學方式單一,教學流于形式。在已有的教學方式中能夠稱得上具有實踐教學的可能只是畢業實習。以案例教學為例,其作用僅僅表現為對理論教學的解釋和補充說明,對案例教學的組織者而言,尚未達到法學實踐教學應有的效果。一般在案例教學中,教師一般是先講授相關理論知識,然后通過案例教學讓學生對相關概念及法律規則有更為感性的認識。盡管這種教學方法通俗易懂,可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但卻不是法律關系的真實再現,并且事前經過教師精心篩選,因此與現實社會有一定差距,并不利于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3]#p#分頁標題#e# 以畢業實習為例,其一般被安排在大四最后一學期,學生一面忙于寫論文,一面急于找工作,無心投入;而教師既有科研壓力,又有教學任務,因此也不能專注實踐教學。 因此,畢業實習完全是走過場而已。又以模擬法庭為例,模擬法庭利用率不高,模擬法庭重表演輕實訓,學生敷衍了事,模擬法庭“雙師型”教師缺乏是模擬法庭訓練中的主要問題。其次,對實踐教學重視不夠。一是實踐教學在法學課程體系設置中所占比例一直居于次要地位,尚未得到充分重視,致使理論與實踐脫節,培養的法學人才得不到社會的認可。二是實踐教學時間偏短。就畢業實習而言,其實習時間長短不一,短的大概一個月左右,長的也不會超過兩個月,加之學生一邊寫論文一邊找工作,實際用于實習的時間是有限的。以如此短的實踐應對任務繁重的畢業實習,其效果可想而知。再次,實踐教學評價體系不合理。法學實踐教學評價體系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教師評價體系;二是學生評價體系。就教師評價體系而言,由于職稱評定的壓力,使得許多教師不能將主要精力投入實踐教學;而在學生評級體系中,學生校內實習多以卷面分數為準,校外實習由于具有加大靈活性,加之缺乏有效的質量監管,因而很難對實踐教學作出科學評定。[4] 三、完善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建議 (一)不斷豐富實踐教學的形式 當前法學實踐教學的形式主要限于案例教學、假期社會調查與畢業實習等幾種形式。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規定,實踐教學包括見習、法律咨詢、社會調查、專題辯論、模擬審判、疑案辯論、實習等等。筆者以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國外診所式教學方法可以在有條件的高校廣泛運用。實踐教學是一種教學手段和方法,因此只要有利于學生實踐能力提高的方式方法均可嘗試,只有在不斷探索中才有可能創新,如果墨守成規則只能停滯不前。因此,筆者認為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應堅持“法商結合”為特色,以“應用型人才培養”為目標,針對各個階段的學生量身定做適宜于他們的實踐教學形式,不斷豐富實踐教學方式,最大限度地發揮每一種實踐教學手段的功效。[5] (二)以“法商結合”為特色,“應用型人才”培養為目標,重構科學、合理的實踐教學體系,加大實踐教學改革力度一方面,將“法商結合”作為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特色,在課程體系設計以“經濟學通論”和“管理學通論”作為法學專業的公共基礎課,同時鼓勵法學專業學生選修學院的經濟與管理類課程,鼓勵法學專業學生輔修經濟與管理類專業,明確法學人才必須具備“經濟與管理相關專業知識”。[6] 另一方面,以“應用型”人才培養為目標,加大實踐教學環節的改革。第一,對一些實踐性與應用性較強的課程,如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設置課程內的實踐教學環節,并設定具體的學分。第二,完善模擬法庭實踐教學。聘請法官、律師作為法學實踐教學的客座教師,從現實的角度對模擬法庭進行點評。第三,實行“走出去請進來”的實踐教學方式。“走出去”,即聘請知名法學家、知名律師、法官、檢察官為學校名譽教授定期來校講學,介紹辦案經驗和技巧。 最后,以“實用性”為原則,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人才培養方案修訂中加強了在社會中應用廣泛而又頻繁的學科課程的開設。一方面合理調整相關課程的學分設置,例如把債權法單列出來開設,學分2個學分改成3個學分,突出體現合同和侵權在實踐生活中的應用性。另一方面新開設與社會生活密切聯系的一些課程,如房地產法、票據法、保險法等。同時,加強學生深造與就業能力的提升。比如可在素質拓展與創新創業教育項目之外,增加了司考培訓、研究生考試指導和公務員考試指導等內容。[7] (三)加強實踐教學質量監管,完善實踐教學評價體系 法學實踐教學成功的關鍵在于有效的質量監管和科學、合理的實踐教學評價體系。因此,法學實踐教學體系的完善一方面要完善教師考核與評價體系。首先應選派具有良好的學術訓練和實踐經驗的教師作為實踐教學的指導老師,其次要將教師實踐教學效果作為培訓、職稱評定等方面的條件之一。 另一方面,就學生評價體系而言,學院要完善實習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加強與實習單位的配合,使實習目標落到實處。首先,制定實習考核大綱和實習計劃,建立學生與指導教師的定期聯絡制度。 指導老師應根據學生的實習情況、實習報告給學生作出實習評定。 實習單位評語由實習單位的指導老師和實習單位實習領導小組共同評定,并經實習單位蓋章加以確認。[8]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讓學生在“學習中實踐,實踐中學習”,做到學以致用,理論聯系實踐,培養學生更強的社會適應能力,將紙質的法律轉化為社會中的法律。
商科院法學教學的實踐及定位
一、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必要性及其目標定位 (一)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必要性 1.法學實踐教學是法學教學改革的需要 目前我國大部分高校均設有法學專業。就法學專業的教學方式而言仍然是以“填鴨式“的課堂理論講授為主,教師大都注重對相關法學理論的介紹。法學實踐性教學模式不僅可以強化學生專業知識和理論體系,又有利于培養法學專業思維和應用能力,因而是高素質法學人才培養的最有效方式。因此,法學實踐教學可使學生學以致用,為此當前亟需加強法學實踐教學改革。 盡管在法學專業課程體系設計中也包含了一定比例的實踐教學,但其所占比例仍然十分有限,因而使得法學實踐教學無法突破學分限制加大實踐教學力度。以湖南商學院法學專業實踐教學課程設計為例,法學院對實踐教學極為重視,先后為學生聯系了許多家實習基地,并成功申報了省級優秀實踐教學基地,為學生實踐教學提供了較好的平臺。同時,法學院對于實踐教學培養方案也是幾經修改,然而,就實踐教學在法學教學課程體系中所占比例而言仍然是微不足道。 法學專業總學分為163學分,而實踐教學為23學分,僅占總學分的14%。因此,以這種方式根本無法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更不用說”法商結合“能力的培養。 2.法學實踐教學是“法商結合”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 加入WTO后,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對人才培養提出了新的標準和要求。國內和國際層面亟需大量具備法律專業知識又懂經濟管理的復合型人才。因而法學實踐教學便為培養法商結合的復合型人才提供了一個很好的途徑。通過法學實踐教學,可以讓學生不僅可以強化學生對法律概念、法律制度的理解,培養其法律思維,更重要的是能夠使其準確地適用法律規則,正確分析案件事實,解決社法律糾紛,更好服務社會。 3.法學專業的實踐性決定了法學教學不能脫離法律實踐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學科。 法學作為社會學科的一個分支,與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等學科緊密聯系。法律是規范各種社會關系的,只有從實際出發符合社會生活實際,才能作出比較正確的規范。法學家不是在創造法律,而是根據現實社會關系表述法律。只在法律讀本中研習法律,不可能完全掌握法律,也不可能理解法律的真諦,只有在社會實踐中學習法律,才可能理解法律的本質與精髓。[1] (二)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特色與目標 法學實踐教學不僅具有教學性、還具有實踐性,如何打造具有特色的法學實踐教學,培養符合時展需要的法學人才關系到法學教育的發展。 我國法學教育屬于通才教育,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也應反映通才教育的特點。專門法科大學和綜合性法學院的人才培養目標旨在培養以研究型人才為主,筆者認為商科類高校法學院人才培養的目標應定位于培養“法商結合”的“應用型法律人才”作為其特色與目標。[2]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應以“商法”為中心,“法”與“商”密切相關”,法”為“商”服務,形成“法商結合”特色。 即法學實踐教學應以面向市場、面向企業、服務社會為宗旨,緊緊圍繞現代市場經濟科學地構筑學科體系,不斷凝煉商科院校法學學科特色,形成以商法為核心,以民法、經濟法為主體,以商事仲裁、經濟刑法、國際貿易法等為支撐,旨在培養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有豐富的法學專業知識的法學通識人才。 二、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現狀及其不足 (一)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現狀 長期以來,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雖然在整個法學教學中占有一定比例,但其教學形式單一,主要集中為以下幾種:(1)案例教學。即在課堂教學中大量的使用典型案例,使學生能夠在案例中應用所學的理論知識以及相關法條。該方式在法學教學中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因而簡單、易行,利于實現師生之間的互動,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提高教學效果。(2)審判觀摩。審判觀摩是讓學生到法院觀摩真實案件審判過程的實踐活動。通過審判觀摩,一方面可使學生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從感性上了解庭審各個階段實體法和程序法具體操作流程,為法學專業學生之后的畢業實習奠定基礎。(3)模擬法庭實踐。即由老師選取真實的或者有代表性的案例,讓學生事前做好準備分析工作,然后由學生分別飾演法官、檢察官、律師、當事人等身份,并依據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規定,模擬整個案件庭審過程的一種實踐性教學方法。(4)畢業實習。專業實習是學生在學校的組織及學校專業老師和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從事一定的司法實際工作,以培養學生專業理論知識的綜合運用,積累相關司法實踐經驗的實踐性教學活動。 傳統的法學實踐教學形式,在鞏固和促進學生的法學理論知識,培養學生實踐能力方面起到一定積極作用,但由于其教學形式過于傳統,無法滿足快速發展的商業經濟和社會的實踐需要,存在著教學與實踐的嚴重脫節,以這種教學形式培養的人才要么只懂得法律知識,而不懂得經濟學、管理學等知識,要么法律運用能力不強,因而存在著諸多弊端。 (二)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不足 當前,我國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存在著以下幾點不足:首先,教學方式單一,教學流于形式。在已有的教學方式中能夠稱得上具有實踐教學的可能只是畢業實習。以案例教學為例,其作用僅僅表現為對理論教學的解釋和補充說明,對案例教學的組織者而言,尚未達到法學實踐教學應有的效果。一般在案例教學中,教師一般是先講授相關理論知識,然后通過案例教學讓學生對相關概念及法律規則有更為感性的認識。盡管這種教學方法通俗易懂,可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但卻不是法律關系的真實再現,并且事前經過教師精心篩選,因此與現實社會有一定差距,并不利于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3]#p#分頁標題#e# 以畢業實習為例,其一般被安排在大四最后一學期,學生一面忙于寫論文,一面急于找工作,無心投入;而教師既有科研壓力,又有教學任務,因此也不能專注實踐教學。 因此,畢業實習完全是走過場而已。又以模擬法庭為例,模擬法庭利用率不高,模擬法庭重表演輕實訓,學生敷衍了事,模擬法庭“雙師型”教師缺乏是模擬法庭訓練中的主要問題。其次,對實踐教學重視不夠。一是實踐教學在法學課程體系設置中所占比例一直居于次要地位,尚未得到充分重視,致使理論與實踐脫節,培養的法學人才得不到社會的認可。二是實踐教學時間偏短。就畢業實習而言,其實習時間長短不一,短的大概一個月左右,長的也不會超過兩個月,加之學生一邊寫論文一邊找工作,實際用于實習的時間是有限的。以如此短的實踐應對任務繁重的畢業實習,其效果可想而知。再次,實踐教學評價體系不合理。法學實踐教學評價體系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教師評價體系;二是學生評價體系。就教師評價體系而言,由于職稱評定的壓力,使得許多教師不能將主要精力投入實踐教學;而在學生評級體系中,學生校內實習多以卷面分數為準,校外實習由于具有加大靈活性,加之缺乏有效的質量監管,因而很難對實踐教學作出科學評定。[4] 三、完善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建議 (一)不斷豐富實踐教學的形式 當前法學實踐教學的形式主要限于案例教學、假期社會調查與畢業實習等幾種形式。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規定,實踐教學包括見習、法律咨詢、社會調查、專題辯論、模擬審判、疑案辯論、實習等等。筆者以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國外診所式教學方法可以在有條件的高校廣泛運用。實踐教學是一種教學手段和方法,因此只要有利于學生實踐能力提高的方式方法均可嘗試,只有在不斷探索中才有可能創新,如果墨守成規則只能停滯不前。因此,筆者認為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應堅持“法商結合”為特色,以“應用型人才培養”為目標,針對各個階段的學生量身定做適宜于他們的實踐教學形式,不斷豐富實踐教學方式,最大限度地發揮每一種實踐教學手段的功效。[5] (二)以“法商結合”為特色,“應用型人才”培養為目標,重構科學、合理的實踐教學體系,加大實踐教學改革力度 一方面,將“法商結合”作為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的特色,在課程體系設計以“經濟學通論”和“管理學通論”作為法學專業的公共基礎課,同時鼓勵法學專業學生選修學院的經濟與管理類課程,鼓勵法學專業學生輔修經濟與管理類專業,明確法學人才必須具備“經濟與管理相關專業知識”。[6] 另一方面,以“應用型”人才培養為目標,加大實踐教學環節的改革。第一,對一些實踐性與應用性較強的課程,如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設置課程內的實踐教學環節,并設定具體的學分。第二,完善模擬法庭實踐教學。聘請法官、律師作為法學實踐教學的客座教師,從現實的角度對模擬法庭進行點評。第三,實行“走出去請進來”的實踐教學方式。“走出去”,即聘請知名法學家、知名律師、法官、檢察官為學校名譽教授定期來校講學,介紹辦案經驗和技巧。最后,以“實用性”為原則,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人才培養方案修訂中加強了在社會中應用廣泛而又頻繁的學科課程的開設。一方面合理調整相關課程的學分設置,例如把債權法單列出來開設,學分2個學分改成3個學分,突出體現合同和侵權在實踐生活中的應用性。另一方面新開設與社會生活密切聯系的一些課程,如房地產法、票據法、保險法等。同時,加強學生深造與就業能力的提升。比如可在素質拓展與創新創業教育項目之外,增加了司考培訓、研究生考試指導和公務員考試指導等內容。[7] (三)加強實踐教學質量監管,完善實踐教學評價體系 法學實踐教學成功的關鍵在于有效的質量監管和科學、合理的實踐教學評價體系。因此,法學實踐教學體系的完善一方面要完善教師考核與評價體系。首先應選派具有良好的學術訓練和實踐經驗的教師作為實踐教學的指導老師,其次要將教師實踐教學效果作為培訓、職稱評定等方面的條件之一。 另一方面,就學生評價體系而言,學院要完善實習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加強與實習單位的配合,使實習目標落到實處。首先,制定實習考核大綱和實習計劃,建立學生與指導教師的定期聯絡制度。 指導老師應根據學生的實習情況、實習報告給學生作出實習評定。實習單位評語由實習單位的指導老師和實習單位實習領導小組共同評定,并經實習單位蓋章加以確認。[8] 商科院校法學實踐教學讓學生在“學習中實踐,實踐中學習”,做到學以致用,理論聯系實踐,培養學生更強的社會適應能力,將紙質的法律轉化為社會中的法律。
理工學生法律觀念提升
2005年,和國家教育部對全國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課程提出了改革新方案(簡稱“05”方案),其中將原“98”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兩門課程整合成新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以下簡稱“基礎”課)。自此,“基礎”課成為廣大高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培養其法律素質的“支柱”性課程,尤其在廣大理工科大學生中,這一公共課甚至成為他們接觸法律的唯一課堂平臺。因此,關注“基礎”課的教學實效性,研究如何發揮其培養理工科大學生法律素質的主渠道作用,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理工科大學生法律素質教育的特點 法律素質教育是一個包括“傳授法律知識、培養法律觀念、強化法律信仰、提高法踐行能力”的“四位一體”的有機體系。理工科大學生的法律素質教育除了在教育內容、教育過程、教育方法等方面與其他專業大學生的法律素質教育存在相同或相似之處外,從當前教學實踐看,還具有如下特殊性。 (一)學生觀念更淡薄 理工科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往往是培養生產、技術、管理和服務一線的具有較強實踐經驗的高素質運用性人才,學校對大學生主要開展務實教育,側重理論與工程技術結合、教育與職業聯系,注重學以致用,強調專業見習與就業對接。受此影響,不少大學生仍然信奉“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我不犯法,法不犯我”等陳舊觀念。理工科大學生大多認為科學技術才是“硬道理”,法律條文太繁瑣;就算遇上法律糾紛,反正可以找律師。因此,他們往往更愿意花大量的金錢和時間去獲得一個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一個計算機等級證書甚至一本駕照,卻不愿意靜下心來修完一門法律課程。 (二)教學難度更大 在近年來的教學實踐中,筆者越發感覺到,對理工科大學生開展法律素質教育,其難度要遠遠大于文科專業學生,這主要是因為:第一,理工科大學生所學專業難度大,與文科專業相比,在取得相同成績的前提下,往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因此,許多理工科大學生疲于緊張的專業課學習,連作為考試課的公共英語課都難于應付,更別說作為考查課的“基礎”課了。于是,任由老師“苦口婆心”,他們卻“我心依舊”。第二,受本專業學習方法和思維習慣的影響,理工科大學生對于法制教育中必需的概念、規則、原則以及法律條文介紹甚至記憶頗為厭煩,他們一般更愿意接受案例分析、視頻播放等教學方法。 但是,這種“偏好”既受到教師自身精力、知識水平、資料占有多寡等主觀因素的制約,也受到課時、教學設備等客觀條件的限制。此外,很多法律知識還難以進行案例分析或視頻播放。因此,實際教學情況與學生內在期待之間往往差距較大。 (三)現實意義更深遠 盡管理工科大學生對法律素質教育觀念淡薄,教學難度大,但客觀而言,相對于其他人文教育,法律素質教育的現實意義卻更為重大和深遠。第一,法律素質教育有利于理工科大學校園人文精神的塑造。當前,我國不少理工科院校普遍存在著“課程設置忽視人文課程、校園建設忽視人文精神‘軟實力’、學生教育忽視文化素養和人文價值”等人文精神失落現象,[1]這嚴重制約著我國理工科大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法律素質教育可以幫助理工科大學生在掌握較為豐富的法律知識之基礎上,樹立“平等、正義”的法治理念,形成“勇于維護自身權利、尊重他人合法權利”的權利觀念,樹立“尊崇法制、法律至上”的內心信念;引導大學生認識社會,珍愛自身,尊重他人,崇法尚德,形成正確的人生態度、價值觀念和行為選擇,進而塑造濃厚的校園人文精神氛圍。第二,法律素質教育有利于理工科大學生健全人格的形成。人格是現代法律制度的基石,也是法律體系演繹生成的根據。健全人格的標志是行為主體具有理性自由的品格,這種理性自由是一種以理性自律為基礎的自由。 [2]換言之,一個人只有具有了這種自由觀才可以稱得上真正人格健全的人。法律素質教育可以幫助理工科大學生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踐行能力,進而催化其“他者意識”,意識到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依賴性和合作性,意識到自身行為的社會效果,并敢于對自身行為擔當責任;責任意識的生成又將反向催生大學生的行為評價意識和自由選擇意識,最終養成理性自律的自由品格,成為真正人格健全的現代公民。第三,法律素質教育有利于保障理工科大學生未來事業的成功。理工科大學生畢業后基本都以其專業知識為主參加工作,豐富的理論知識為其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提供了理論指導,而活生生的工作場景又為其充分運用理論知識、大膽進行技術革新和理論創造提供了廣闊的實踐舞臺。因此,理工科大學生是我國創造知識產權的生力軍,如果缺乏法律素質,他們既不能很好地保護自己創造的知識產權,從而挫傷其科技創新的積極性,也可能因法律意識淡薄而侵害他人知識產權,并招致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使自身事業發展與成功深受影響。 二、當前“基礎”課教學實效性面臨的主要問題 方案實施后,原來有著對大學生進行普法教育功能的“法律基礎”課被合并成“基礎”課的一部分,“基礎”課由此擔負起對大學生進行課堂法制教育的重任。但是,從現實狀況看,其教學實效性堪憂。 (一)課時少,教學任務難完成 “基礎”課既包含了原“思想道德修養”課的全部內容,也濃縮了專業法律教育的全部內容(法制史除外),但是,各高校對于該課程一般計劃學時為54學時,除去實踐課,一般只有40學時左右的課堂教學時間,學時壓力巨大。在體例上,“法律基礎”部分置于“思想道德修養”內容之后,這也往往造成該課程教學中的“虎頭蛇尾”現象,“法律基礎”部分甚至常常成為任課教師“刪除”的對象。#p#分頁標題#e# (二)相關師資不配套 方案實施后,法律專業教師基本退出了“法律基礎”課的教學。“基礎課”教學多由“兩課”教師擔任,他們自身在法律知識和法學素養方面都有一定差距,“現炒現賣”現象嚴重,有的甚至干脆對自己熟悉的“思想道德修養”內容多講、詳講,對“法律基礎”部分則布置學生自學。教師與學生人數比例不合理,教學任務重,教學班編制大型化甚至超大型化(“基礎”課的教學班編制一般在100人左右,有的甚至在150人以上),課堂教學效果差。 (三)教師與學生的教、學積極性低下 “基礎”課是一門公共考查課,學校一般將“法律素質教育”從屬于“德育教育”,法律素質在大學生綜合素質體系中沒有自身的獨立地位;在計算教學工作量或認定相關教學成果獎時,“基礎”課的課程系數要低于專業課,相關教學獎勵與理工科對應獎項相比也要下調一個檔次認定,有的甚至不予認定。在學生方面,因為本課程是公共課且考查,他們普遍不重視,“應付”心理濃厚。受學校政策導向和學生學習態度的綜合影響,任課教師的教學熱情大大受挫,不少教師僅僅把它作為一門幫助自己完成學校額定教學工作量的課程來開展教學。 (四)教育內容嚴重偏差,實踐教學處于空白 在理工科大學生法律素質教育實踐中,教育內容往往存在嚴重偏差: (1)把法律知識教育等同于法律素質教育。在教學活動中,教師往往只是爭取在有限的課時給學生多介紹些法律條文知識,對于法理學、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等方面的知識不予涉及,忽視了學生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信仰的塑造。 (2)把預防大學生違法犯罪教育等同于法律素質教育。在教學內容選擇上,受預防性教育思想的影響,教師往往突出行政和刑事法律在教學中的地位,忽略了民、商法律的應有分量;對各類義務性和禁止性規范作重點介紹,而對授權性和任意性規范的分析則一帶而過。這大大妨礙了理工科大學生平等觀念、權利義務統一觀念等現代法制觀念的強化。 (3)把課堂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素質教育。受教學課時、經費、大班教學、社會平臺等因素制約,針對理工科專業學生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課堂教學,相關實踐活動(如課堂討論、模擬法庭、法院旁聽、法學診所、社區普法)處于空白狀態,學生法律實踐能力培養基本淪為空談。 三、提高“基礎”課教學實效性、培養理工科大學生法律素質的途徑 就理論而言,培養理工科大學生法律素質的途徑雖然很多,但從校內途徑、特別是校內課堂化途徑看,“基礎”課是主渠道。因此,提高“基礎”課的教學實效,是培養理工科大學生法律素質的重要路徑。 (一)改變傳統觀念,充分認識理工科大學生法律素質教育的重要性 理工科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的大學生群體,他們基本都能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實現就業。在我國推進依法治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從社會需求角度看,社會最需要的是那些專業素質過硬,政治素質、思想道德素質、文化素質、法律素質、身心素質均衡的人才,法律素質已經成為合格的現代公民不可或缺的基本素質。因此,學校、教師和學生都必須改變傳統觀念,要把法律素質作為理工科大學生綜合素質之一,并將其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任務結合起來。高校要改變將“法律素質教育”從屬于“德育教育”的觀念,提高“基礎”課教學及相關教學成果獎在學校工作量計算和教學成果認定中的系數和等級。教師也要轉變觀念,要把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作為自己教書育人職責的應有內容,不能過多考慮個人得失。大學生也要轉變觀念,要把法律素質作為自己成長、成才、成功的“助推力”之一,積極提高自身法律素養。 (二)加大師資配套,切實夯實理工科大學生法律素質教育的師資硬件 一方面,要盡快提高現有任課教師的法律素養。“兩課”教師要通過進修、讀在職學位等方式提高自身法學素養,以盡快勝任教學任務。若他們暫時不能勝任的,可采取“打接力”的過渡辦法,由“兩課”教師講授“思想道德修養”部分,由法律專業教師講授“法律基礎”部分。另一方面,要加大師資引進力度。在相關師資招聘暫時難以一步到位的情況下,要適當吸納原“法律基礎”課教師擔任部分教學任務,以降低師生人數比例。在師資引進到位后,要盡快實現“基礎”課教學班編制“中型化”、“混搭化”模式,即每個教學班總人數控制在60人以下,同時將文科班和理工科班進行混搭編排。這樣一則可以減輕教師課堂教學壓力,方便其進行課堂討論、辯論、模擬法庭等教學活動;二則可以實現不同專業學生在專業思維、知識背景等方面的互補,以便于相關教學活動的開展。 (三)改進“基礎”課教學方法,確立科學的理工科大學生法律素質教育內容體系 首先,在課時難以大幅增加的情況下,要根據不同教學內容不斷創新教學方法。如用影像教學法、特例教學法、對比教學法等進行法理知識的教學,使抽象的知識形象化、具體化;用核心法條分析法、經典案例分析法、疑難案例分析等方法進行實體法知識的教學,提高法律知識學習的實用性;用角色體驗教學法、對比分析法等進行程序法知識的教學,[3]增強課堂教學的實效性和法律知識傳授的擴散性。 其次,要改變傳統預防性教育目的的導向,重視理工科大學生現代法律觀念的培養。要特別著重培養理工科大學生的“法律至上、法律平等、權利義務統一”等現代法律觀念。在教學內容上,既要有刑事、行政法律知識,也要有民、商法律知識;既要有義務性、禁止性法律規范的講解,更要有授權性、任意性法律規范的分析。#p#分頁標題#e# 再次,要強化理工科大學生的法律信仰,堅定其對法的內在認同和信賴。教師要將國家重大法律的制定或修改進程及時告知學生并要求其予以關注,培養學生的“親法”意識;對于媒體集中關注的某些法制焦點事件,教師要適時、適當地從政治、法律、道德、社會等多層面進行綜合分析、引導,消除學生的偏激認識。 最后,要探索實踐教學的新途徑,提升學生的法踐行能力。一是多用課堂討論、辯論、案例分析、角色模擬等教學方法,積極開展課堂實踐教學;二是利用“兩課”實踐教學環節,通過布置事件調查或調研報告,讓學生參加相關法律實踐;三是抓住大學生“三下鄉”、“青年志愿者服務”等契機布置相關法制專題;四是結合法學專業及其他專業的實習計劃和實習要求,利用各專業專門的實習基地,適時、適當地開展某些法律實踐活動,盡量做到選題“搭便車”、基地共利用,以實現實習資源共享。 (四)改革“基礎”課考核方式,建立公平、公開、公正的成績考核機制 “基礎”課是一門公共必修考查課,其最終考核方式可以多樣化,如開卷、閉卷、撰寫法制小論文或調研報告等。在學生成績評定時,要狠抓過程學習和平時表現,加大平時成績的構成比例;要把學生考勤、作業、討論、回答提問、參加模擬法庭或其他法律實踐等都納入平時成績構成體系。教師在第一堂課開始講解內容前就要把該課程的考核方式,成績構成、特別是平時成績構成,考核標準等信息告知學生并要求其記錄下來;在最后一堂課上,教師要用適當的方式(如“飛信”等)將每位學生平時成績的最終評定結果告知其本人,并給學生預留一定的“異議期”,以避免教師計算失誤等產生的個別偏差,最終建立公平、公開、公正的成績考核機制。
學院法學專業教學實踐方向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法學教育的宗旨“并非培養只會機械適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載著培養追求正義、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潔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務。要完成法學教育的使命,除了提高課堂教學質量以外,我認為大力加強實踐教學,切實提高大學生實踐能力,是高等學校堅持傳授知識、培養能力、提高素質協調發展,實現人才培養的根本目標的重要途徑。近年來,淮陰師范學院法律系在法學專業教育教學改革的過程中,以培養適應社會需求的應用型人才為目標,通過調整人才培養計劃,在強化實踐育人意識、完善實踐教學環節、推進實踐教學基地建設、改革實踐教學內容等方面,形成了比較穩定的實踐教學模式,取得了一系列實踐教學改革成果。 一、強化實踐育人意識,創新人才培養的思路作為一個地方性院校,注重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是學校適應社會需求而確定的一貫辦學指導思想。體現在法學專業教育教學實踐中,學校進一步強化了實踐育人意識,不斷深化實踐教學改革的思路,不斷創新人才培養的思路。 在我國高等法學專業教育中,以成文法典教育為基礎的理論教學模式始終占主導地位,對于學生應用技能的培訓,一直依附于理論教學,而理論教學又是以知識點的概念分析與講解為重點,技能訓練可有可無。這對于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是不利的。針對這種情況,學校明確提出了“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強,綜合素質高、適應社會發展的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強調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并重,及時調整人才培養計劃,減少了理論教學的學時,增加了實踐教學內容,實踐教學的學分比重接近40%。我校法學專業教育的實質與特色就是應用型人才方面的訓練,在理論法學與應用法學教學中,對于理論法學類型課程,如法理學、憲法學類課程,重點是加大案例教學的內容,結合真實案例,強化學生案例分析技能的訓練;在應用法學類課程方面,如經濟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等課程,則加強課堂外綜合性實踐環節的安排,如訴訟程序的安排、綜合技能的演練、模擬法庭的訓練等,使學生對所學法學理論知識有盡可能多的感性認知和直接應用。 重視教學研討,是淮陰師范學院法學專業教育教學改革工作中的一個特色。通過舉辦教學觀摩與研討,教師的思想認識更加統一,教師盡量避免從玄虛的角度進行空洞的概括,而是著眼于自己多年來從事法律教育、與社會進行法律交流的親身體驗,從立足現實社會中法官、檢察官、公務員、律師、公司職員等涉及學生就業領域的各行業人才標準出發,從事關學生素質的細小之處入手,從可操作的技能訓練方面展開,對學生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道德修養、團隊精神、形體動作、形象設計、專業技能等多方面提出要求。 多年來的探索,使我校法學專業應用型人才的標準逐步清晰,那就是:扎實的法學知識素養、良好的法律職業倫理、直接的司法實踐體驗、全面的法學技能訓練、廣博的文化素質積淀。與專業實踐教學環節的整體安排緊密結合,對法學專業學生的實踐教學過程訓練標準給予了基本的界定:每學期至少一次完整的法庭庭審感受,至少一次深入基層的法學社會調查,至少一次學以致用的專題法律辯論,至少一次面向社會的法律咨詢服務,至少一次直接面對當事人的法律援助服務。 二、完善實踐教學環節,拓寬技能訓練的渠道 在學校強化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并重的濃厚氛圍下,法學專業提出了較為完備的實踐教學環節規劃,并在注重實踐教學環節安排的嚴謹要求、各環節遞進發展、強化綜合技能素質訓練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特色。 形成了嚴格細致的實踐教學體系。學院在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方面,通過調整人才培養計劃,使專業認識實習、法學社會實踐與調查、模擬法庭訓練、法律咨詢與法律援助、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等內容,成為人才培養計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每一個實踐教學環節都有嚴格的教學大綱,執行中有嚴格的教學日歷安排,各環節結束有嚴格的能力素質考評標準,形成了適應學生認識發展規律的遞進式實踐教學特色。這種“遞進式”的特色,在實施操作時表現為內容要求的遞進、學生自主實施程度的遞進、技能訓練標準的遞進。從專業的簡單認識實習到模擬實訓訓練再到實戰訓練,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在內容與形式要求上,是逐步復雜化和專業化的。深刻理解“法”的涵義,本身就需要一個知識體系與層次上的循序漸進,同時在技能培訓上也受制于這種知識學習進程的安排。遞進式的實踐教學環節的安排,與教學內容的基礎理論、部門法知識與跨學科知識素養的逐步積累,形成了一個相得益彰的認識漸進過程。 與上述遞進式實踐環節的安排相適應,對于各環節實踐教學活動組織程度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對于專業認識實習,需要更加嚴密的組織安排,如安排對基層政權組織運行狀況的調查了解,旁聽人民法院的庭審過程等。對于模擬實訓環節,其各環節的形式安排,均由學生根據所學內容自主實施,專業教師主要是對過程中所涉及的實質性內容及關鍵程序,給予概括性的指導,對于實訓結果給予全面點評。而對于實戰訓練環節的安排,因為這種訓練己經超出了學生專業技能訓練的范圍,具有了涉及具體當事人的社會影響,學院要求專業教師對于參訓學生必須給予個別的、深人的專業性指導。 而畢業實習環節,類似于國外大學對于法學專業學生安排的實務訓練,實際上是學生以一個“準法律人”的身份介入到法院、檢察院、行政機關、法律中介機構,在運用自己的專業素養為所在單位提供專業服務的同時,實際體驗實務部門的工作進程,檢驗自身的職業素養。通過上述各環節的遞進式安排,對學生的技能訓練標準逐漸加強;社會實踐與調查強調更多地發現法律實施過程中問題的提出,強調結合理論學習對現實制度運作形式的直接評判,強調分析、概括、歸納思維能力的訓練;模擬實訓環節強調借助“模擬”,著眼“實戰”,強調對法律關系的明確界定、制度條文的清晰引用等專業理論素養和法律文書的精心制作、法庭辯論技巧的熟練掌控等技能素養的訓練。畢業實習實際上是對學生就業能力的全面考察,強調對學生職業素養的全面要求,我們要求學生從紀律、著裝、日常行為、語氣語調等多方面細小之處入手,全面接受“指導法官”(或檢察官、律師、公務員等)的各方面要求。#p#分頁標題#e# 注重畢業論文設計環節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訓練。法學專業在畢業論文的寫作方面,有著嚴格的過程規范要求和學術規范要求。幾年來,法學專業一直將畢業論文設計作為實踐教學的重要環節,得到了學生和專家的好評。學生的強烈感受是:得到了一次嚴格的學術規范訓練和深入的法學應用訓練,這是課堂教學的任何一個環節都無法比擬的。 三、改革實踐教學內容,保證素質培養的質量 加強教學內容體系建設,以實踐教學內容作為精品課程和重點課程建設的重要考核標準,強化案例教學等是近年來法學教學改革的一個重要成果和主要特色。 立足重點課程建設,建立實踐教學課程樣板。在法學專業申報立項的《民法學》和《經濟學法》等重點課程建設中,主持人和任課教師緊密結合課堂理論教學,設計出了考察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指標考核體系。在學生課程成績的評定過程中,不僅有基礎理論知識點掌握程度的訓練,也有立足課程要求的專業技能的考查內容。對于課程教學的效果評估與質量監控,學院也是將實踐教學內容的安排、學時所占比例、學生技能訓練的效果等,作為重要的指標。 借助設施完備的多媒體教學手段,強化案例教學。近年來,學院加大教學設備投入,絕大多數的教室都配備了多媒體設備,為法學專業加大案例教學的內容信息,豐富教學形式,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案例教學過程中,任課教師也從真實的形象提示、案例事實的全面介紹、法庭審理的焦點分析、人(辯護人)的技巧運用、裁決結果的法律點評等五個環節上,強化學生對案例所涉及法律關系的準確定位、辯論技巧、法官裁決等技能的培訓。在案例教學的實踐中,我院法學專業教師克服了傳統意義上“案例教學”僅僅針對消化、理解理論知識點,不著眼于技能訓練的認識與做法,而是從法學專業課堂教學與實踐教學環節的有效銜接上多作文章,從而實現了專業教學全方位強化技能訓練、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教改思路的轉變。 四、推進實習基地建設,保證培養計劃的落實 在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中,基地建設是“硬件”,是實現實踐教學目標的基礎保證。近年來,我院基于培養高素質的法律人才和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發展經濟的高層次法律人才的目標要求,積極尋求社會支持,建立了比較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通過專項資金投入,建立了比較完善的校內模擬實訓基地,為法學專業學生的實踐能力訓練,提供了充分的硬件支持。 在校外基地建設方面,我校近幾年來與所在地區的近十多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監獄等國家機關以及律師事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建立了比較穩定的實習業務聯系。在學生實習過程中,院系通過嚴格的組織培訓,強化紀律要求;通過系統的實習目標講解,強化過程管理;通過嚴格的實習報告答辯,強化技能訓練的效果。專業指導教師的全身心投入與精心組織,學生們良好的精神風貌,也贏得了實習單位的肯定,為實習基地建設的穩定發展創造了條件。 另外,院系還通過與所在地區人大、政協、街道辦事處、基層法庭、居委會以及企事業單位等的穩定聯系,為學生參與更多的社會實踐考察,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學院已建立了設施完備的模擬法庭、模擬公務員考試實訓中心、大學生法律咨詢與法律援助中心,為學生提供了穩定的校內實習實訓基地。擁有完備設施的模擬法庭,是深得專業學生好評的技能培訓中心。專業課程中的訴訟法學類課程的程序組織、庭審演練等法學專業技能的訓練,都在模擬法庭內組織完成。除了硬件設施外,模擬法庭還有專門的訴訟技能培訓大綱、法庭辯論指導大綱、專業能力素質考評指標體系、指導教師職責等詳盡的“軟件”。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要完成對模擬法庭全程的實際操作,熟悉相關的訴訟法律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種訴訟法律文書的寫作,對學生的組織能力、善辯能力及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的訓練是直接的,同時,也使學生對庭審程序有直觀和切身的體會,從而對庭審的過程、證據運用的方法和技巧有深人的認識,對相關的法律、法規理解得更加透徹,從而達到了學以致用、理論聯系實際的效果。學院的法律先鋒社與法律援助中心,是學生以自身所學真實參與實戰訓練的實踐教學平臺,因為其特殊的社會影響,院系一方面要求學生必須參與其中,經受實戰訓練,另一方面是指導,使學生的法律服務能真正滿足當事人的需求。通過法律援助的形式探索實踐教學的新模式,將培養服務社會的觀念和高度社會責任感作為實踐教學的重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