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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的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城市化速度也逐年加快。縱觀60余年來的城市化發展進程,我國城市化水平已經由1949年的7.3%提升至2016年的56.1%,預計到2020年,中國城鎮化水平將要達到60%。城鎮化水平的提升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源頭之一,然而生態環境污染等一系列問題也伴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逐漸顯現。著眼于京津冀城市群,其區域內存在著明顯的異地城鎮化現象,主要表現為人口由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中小城市向京津兩個超大城市涌入。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河北省涌入京津兩地的人口分別為155.9萬和75.45萬,約占京津兩地常住外來人口的22.1%和25.2%。異地城鎮化,不僅導致區域發展失衡,同時大量的人口涌入也對大城市造成一定壓力,尤其在資源環境方面,因此,在新城市化背景下,如何合理促進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對維持城市化可持續發展,保證綠色生態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一、京津冀區域內環境現狀
在水資源方面,由于城鎮化水平的快速提升,各地方政府往往把關注點集中在經濟增長上,從而忽視了城鎮化的發展規律,加劇了水資源的短缺狀況。由于人為改造地下水結構分配,導致華北平原已經形成了一個巨大的漏斗區,其地區可直接飲用的地下水僅占22.2%。同時,由于區域協同發展的需要,一些重工業工廠相繼建立,這些工廠是導致區域內水資源污染的主要原因,目前京津冀地區有三分之一的水資源已經被污染并且不能使用,比如,唐山、石家莊等由于重工業工廠的建立,當地的水資源已經出現重金屬污染。隨著污染的加劇以及對水資源的過度開發,水生態也受到了嚴重的損害,出現了流域范圍內平原地區普遍地標斷流、濕地萎縮、功能衰退等問題。由于水資源短缺、水污染等問題都是相互影響、互相疊加的,因此,生態環境治理需要著眼于全局,合理規劃好區域內的環境治理。在大氣污染上,京津冀是我國空氣污染最嚴重的區域,其大氣污染主要以霧霾為主。參照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2016年全國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10個城市中,京津冀區域內的城市就占6個,《2016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重點區域中,京津冀空氣質量最差。盡管隨著經濟形勢進入新常態,區域內的經濟結構面臨轉型,一些傳統的重工業為了與當前經濟形勢相適應都作出相應的轉型,有些企業甚至已經停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區域內的環境污染,但是這也因此促使了一些小企業、小作坊的興起,反而加重了空氣污染的程度。城市的擴張也導致了京津冀地區生態功能與發展格局的嚴重失衡。城市化范圍的擴大,使其對土地的需求也不斷加大,從而造成了城鎮綠化空間減少,土地使用質量下降。比如,壩上高原地區由于人口和放牧超載,土地荒漠化問題十分突出,部分山地出現了水土流失以及土壤侵蝕現象。冀中南平原地區隨著城市快速擴張、工業開發擠占生態用地,導致城市綠地面積不足,城市熱島效應顯著,平原地區城鎮連片開發與交通網絡隔斷了生態廊道,高消耗、高污染產業掠奪生態用水,破壞了生態屏障,恢復難度大。同時,近年來濱海新區區域內出現了土地鹽漬化等問題,主要原因是為了適應經濟新常態發展建立創造業基地和服務業基地,而過多開墾未利用過的土地。土地資源的稀缺造成了各方利益的爭奪,對當地居民的生活模式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必須引起區域環境治理的關注。
二、當前區域環境治理的困境
(一)行政區域與環境區域的不一致
目前,我國的地方政府都是依據政治、經濟、文化以及歷史等因素、按照行政區劃分建立的。然而環境區域多是在某生態系統所形成的特定自然地理或某一自然地理環境中形成的。因此,行政區域與環境區域的范圍大都不一致。盡管我國關于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就地方政府應對其相應的行政區域內的環境進行管控做了明確的規定,但因為區域環境問題的整體性,許多區域出現的環境污染問題往往超出了地方政府行政區域的管轄范圍,而行政管轄區與環境區的不對等,就會有各行政區域之間交界處無人管制的現象發生。據相關研究,京津冀地區的大氣污染是與整個群落相關的,大氣污染在京津冀區域內是相互關聯影響的。也就是說,關于京津冀區域內的霧霾問題,如果只有一個地區在大氣污染治理上付出人力、財力,是無法改善該區域內的空氣質量問題的。同時,由于行政區域的劃分,導致京津冀區域交界處環境管制不當。交界地區基層環保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極易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擾,還有排污收費標準的差異、跨區域協調機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響,執法效果不佳,從而使交界地區環境監管漏洞長期存在。因此,如果不從根本上打破行政區域的塊狀地方政府管理模式,區域內的生態環境治理是很難成功的。
(二)地方政府間權利資源碎片化
關于環境治理,由于當前中央政府居于主導地位,通過自上而下的政治結構,地方政府不僅需要對中央下發的政策進行實施,同時也需要保證本地的自身利益,而且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自主權,不僅對本地區的相關財政事務具有管理權,同時對財政收支也具有支配的權利,是該地區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從而導致地方政府為了提升本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惜降低企業的準入標準,沒有對那些不符合綠色生態標準的企業進行嚴格的管控與治理。同時,中央對地方官員的績效考核標準主要關注點集中在經濟增長指標上,忽視了環境治理,因此,環境治理的效果短時間內并不明顯。還有一些地方政府的領導作為“理性人”考慮到自身利益,把重心都投入到短期內能夠提升地區經濟的發展項目中,而選擇放棄短期回報率相對較低的環境治理項目。這便會出現地方政府官員過分關注經濟增長而忽視民生保障、環境治理等問題。
(三)外部約束規范的缺失
我國現行的關于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以及環保管理問責制是以行政區域為版塊進行劃分管理的。當區域內交界處出現環境污染問題時,由于缺乏整體區域內環境治理的法律法規,傳統的以行政區域劃分的環境管制并不能發揮其作用。由于缺乏以區域治理為單位的規章制度,區域內地方政府之間具有很強的依賴性,每個地方政府都把治理的希望寄托在區域內其他政府上,希望多投入治理成本,自己可以“搭便車”。如果“搭便車”現象長期存在,區域內的地方政府在環境治理上便不愿意長期投入過多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最終的結果便是區域內環境治理不能順利進行,出現“集體行動困境”的情況。
三、完善區域環境治理體系的對策
(一)建立區域環境治理專項委員會
建立環境治理體系,地方政府之間的合作權威性約束最重要,然而權威性建立的基礎是建成一個管理體系健全、分工明確、公平公正的合法性組織,該區域的合作組織是契約式的,是需要該區域內所有地方政府對區域內的發展目標達成一致的。目前,京津冀地區之間已經簽署協議并成立了省市之間的領導小組,交界地區也可成立專門的聯合治理領導小組??梢越梃b歐盟關于各國聯合治理的機構體系:歐盟各個機構分工明確、體制健全,有專門的決策機構(首腦會議)、立法機構(部長理事會)、執行機構(委員會)、監督和咨詢機構(歐洲議會)、仲裁機構(歐洲法院)。正因為歐盟完善的組織體制,才使得歐盟區域合作組織的權威性得到了相應的保障,各國間在處理問題時才更容易達成一致。在當前國內的分權體制下,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自主權,京津冀區域可以通過合作解決跨界污染問題。同時,三地可以通過逐步統一京津冀地區的基本環境政策和排污標準為聯合執法創造有利條件。河北省已經制定了2015—2020年的排污收費標準計劃,逐步減小了與京津的差距,保證了聯合治理小組與各地區的環保部門順暢的溝通,利用網絡信息平臺及時交流,互相學習經驗,共同商討決策。
(二)健全跨區域環境治理運行機制
為實現可持續性的新型城鎮化,經濟增長與生態環境治理同樣重要。在生態環境治理上,三地要推動聯防聯治、執法一體,避免地方保護主義現象。立法的穩定性與強制性,能夠相對有效地保障和約束區域內地方政府間合作治理所產生的問題。因此,只有通過實現區域內立法資源共享,地方政府之間因合作而產生的分歧困境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各政府間的合作才能更加規范化和制度化。為了進一步完善區域內環境治理與合作的機制,京津冀三地于2015年12月共同簽署了《京津冀區域環境保護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協議》。目前該協議只停留在初步實施階段,尚未完全成熟,如果條件成熟,建議可以在國家層面通過人大或者國務院制定相關行政法律法規,對地方政府合作過程中協調機構的設置程序、行為方式、職能范圍等作出明確規定,這對區域內各地方政府間的合作具有積極的影響意義。
(三)完善區域內環境管制關系網絡
要想實現區域內有效合作的關系網絡,建立區域內環境管制機制,不僅需要區域內各地政府間的整合,還需要政府投入一部分精力到私營企業以及非營利組織間的合作中。當前,京津冀生態環境的整合建立,應當注重公私部門間的合作、各地生態環境治理功能以及層級的結合和規制。政府可運用PPP模式,鼓勵私營部門加入合作。同時,區域內的環境治理委員會在獲得各地政府同意的條件下,可以通過與私營部門合作,通過投標的形式,將環境治理相關事務外包給私營部門,這不僅能夠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也能提高環境治理效率??梢越^域內生態環境治理信息資源數據庫,實現該區域內各地政府的資源共享,做到區域內生態環境信息的高效性、及時性以及持續性,以便為京津冀環保專項小組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信息。
(四)建立公平公正的利益補償及問責機制
對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地方政府而言,區域環境治理是以理性計算為基礎的,地方政府看重的不僅是實際收益,同時也看重相對收益,這兩種收益是否公平,影響著地方政府參與集體行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由于京津冀的生態功能區多數都屬于貧困地區,地方政府在建設發展中長期面臨著資金短缺、社會保障等多重壓力,導致生態功能區的人力、物力、財力以及技術都不能及時跟進,對該區域內的生態環境發展產生負面的影響。為此,建立健全的區域橫向補償機制是推動區域生態建設的重要前提。在補償機制的建立中,首先,財政轉移支付是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該補償方式應當至少占生態補償機制的50%以上。北京天津兩地在應對河北省的一些貧困區縣為重點生態功能區進行財政轉移支付時,應以北部燕山山區以及冀西太行山重點生態功能區為主要支付對象。其次,京津冀區域內的一些中心城市在其傳統產業進行轉移時期,應當把握住與該區域內生態功能發展良好的地區進行合作的機會,開展相互幫扶支援、職業技能培訓等活動,建立專業的培訓基地,幫助環保部門員工提升專業知識技能以及服務水平等。最后,京津冀區域可以根據該生態區域內的成本以及受益水平高低,制定一些相關的稅收政策,比如“生態補償累進稅”。在保障利益補償公平的情況下,環保問責機制的建立也是很有必要的。目前,該制度依舊是按照行政區域進行評估考核,正如前文所言,一個地區的生態環境狀況與區域整體是相關聯的,按照行政區域對環境進行問責,對地方官員并不公平。因此,要想從根本上完善區域內的環境問題,就需要讓區域內的所有地方政府都有承擔該區域環境問題的責任意識,并以該環境區域為一個整體的單元實現環保問責制,而不應該繼續以行政區域為單元進行環保問責。
作者:張涵 單位:香港城市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