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城鎮化進程中鄉村自治問題及對策,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在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中,城鎮化進程是當前階段重要的發展趨勢,城鎮化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社會發展,與此同時也帶來了不少治理上的問題,研究城鎮化進程中鄉村自治問題及發展對策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文章從城鎮化和鄉村自治的內涵出發,分析鄉村自治面臨的問題,并提出有針對性的發展對策,希望有助于鄉村的健康發展。
關鍵詞:城鎮化;鄉村自治;問題;發展對策
前言
作為一個農業大國,我國從事農業人口的數量十分多,鄉村自治一直是人們重點關注的話題。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鄉村資源向城市聚攏,鄉村自治問題愈發凸顯。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總理指出,城鎮化是我國發展的必由之路,為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奠定了基礎,要切實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強化創新和管理力度。鑒于此,研究城鎮化進程中鄉村自治面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對于城鄉經濟協調發展、推動城鎮化快速發展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城鎮化與鄉村自治概述
所謂的城鎮化,指鄉村在政府的規劃引導下,使農村居民的土地,房屋,被不斷的改革變化后,農村人口不斷向城鎮聚集,打破農村的生產結構,從而使城鎮人口數量增加、建筑規模擴大的過程。所謂鄉村的自治,就是在國家領導和引導下,讓廣大鄉村農民群眾在村委會帶領下直接行使自己民主權利,以群眾的意愿去辦事,依照法律的相關程序去處理事務,進而帶領鄉村人民創造幸福的生活,也即是廣大鄉村人民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一項基本社會政治制度。鄉村自治的主體是社區的廣大居民群眾。鄉村自治的主題是在以全面推進本村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工作的進程為基本的內容,從而使基層人民更好地得到黨的關懷和支持,村黨支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從而使本村更好的向前發展。
二、城鎮化進程中鄉村自治面臨的問題
1.農民自治的參與意識不高
從當前階段來看,很多農民在思想觀念上相對落后,尤其是在鄉村治理上意識相對薄弱。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宣傳不及時,如在一個地方看到宣傳欄里的宣傳畫,已經是幾年前貼的,畫面已失去字跡,更不要說內容如何。二是大多數的選舉存在著不真實的現象存在著,而不是從鄉村村民的利益和鄉村群眾的角度出發,而是受到血緣、家族和宗族勢力影響,這些狀況的存在再某種程度上嚴重制約著鄉村自治化進程的推進和發展。
2.鄉村自治體制落后
從現實情況來看,現在的農村普遍存在體制機制方面有問題,表現為領導者意念混亂;很多地方的領導者只是把向人民負責,為人民服務的相關理論掛在口頭上,鄉村群眾的言論苦處根本不放在眼里等情況,這些領導干部對上負責與對人民群眾負責會出現嚴重的不平衡性;再就是鄉村制度缺乏約束力;體制中缺乏約束領導干部對人民利益負責的責任機制,致使作風問題反彈,那些領導者總是千方百計地討好決定他們職務高低、去留的上級機關單位,或決定他們命運的領導負責人等,對于群眾的不滿,從不放在眼里,這種種現象嚴重扭曲領導干部的責任機制。
三、城鎮化進程中鄉村自治發展對策
1.大力發展鄉村企業,積極推進新農村建設
在新農村建設中,以“低消耗、高福利”為基礎,著力推動鄉村就地城鎮化的發展。我國農村幅員遼闊,隨著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化的發展階段,傳統的“高消耗、高福利”發展模式已經滿足不了當前階段社會發展的基本需求,推動新農村建設成為當前階段的必然趨勢。在推動城鎮化發展過程中,要強化農村地區開發力度,重點發展鄉鎮企業,鄉鎮企業是農村企業的主體力量,在帶動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2013年,在《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了“發展普惠金融”的政策,旨在完善農村金融服務,解決農村中小企業面臨的貸款困局。2016年12月,國務院在“十三五”規劃中提出了產業扶貧,目的在于促進農民個體與產業的協同發展。
2.完善村民自治制度,重新定位各治理主體功能
在現代鄉村發展中,村民自治逐漸成為新的模式,有利于維護農村社會的穩定性。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其在促進農村社會發展方面的正效應有所衰減。因此,應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進城鎮化的順利進行。一是完善選舉制度,應根據農村的基本情況,在組織法和村民委員會的基礎上開展選舉,為農村民主自治提供可靠保障。二是規范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是目前農村地區普遍采用的民主管理制度,是農民參與民主管理的重要依托,應不斷完善村民自治相關的管理章程和規定,提升民主管理的整體效果。三是協調好黨支部和村委會之間的關系。我們可以這樣認為,村委會就像行駛中的一條船,而村黨支部是這條船上的舵手,把控著航行的方向,而其它組織和村民是船上的水手,為船的前行提供源源不斷的活力和動力。在齊心協力的情況下,船才能順利前行,到達理想的彼岸。
3.扶持農村社會組織建設
在城鎮化進程的大趨勢下,鄉村自治要把管理的權利交給村民,通過構建農民社會組織,這是搭建政府和村民溝通的橋梁,引導農民積極主動參與到公共事務中,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一方面,要不斷完善村委會組織管理流程,明確劃分基層政府和村民自治的基本權利,優化鄉鎮政府和村委會管理職責和權限,為村民直接行使自身權利提供保障,推動鄉村治理的民主化發展。另一方面,改善鄉村文化環境,將法治觀念融入到農民的基本觀念之中,作為其行為的基本準則,繼而提高鄉村治理主體的法律素養,為鄉村自治的科學化、規范化發展提供重要基礎,提升鄉村自治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結語
總而言之,從當前發展形勢來看,我國城鎮化進程還有十幾年的路要走,鄉村自治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及時認清自身工作開展中存在的問題,推動鄉村基層自治的向前發展,從而合理開發鄉村資源,確保鄉村自治的有效性、合理性,為鄉村自治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孫衛.快速城鎮化過程中的邊境地區村民自治——以云南省臨滄市為例[J].云南行政學院學報,2015(3):128-133.
[2]城鎮化進程中農村基層治理體系的轉型與變革[D].華中師范大學,2016.
[3]荊煊越,汪迪.新型城鎮化下的鄉村治理——以村民自治為例[J].納稅,2017(16):127+129.
作者:王自云 單位:中共懷寧縣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