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發展與鄉土文化景觀保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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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發展與鄉土文化景觀保護分析

[摘要]城鎮化進程中,變遷的不只是地理和行政意義上的鄉土,更有文化的鄉土。重視城鎮化進程中的文化景觀設計,加強視覺形態、景觀和空間層面的設計治理與提升,劃定新與舊保護發展的紅線,明確勘察和尊重文化肌理的原則,積極引導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具有文化內涵的空間與景觀塑造,有助于以文化發展補償轉型斷層,以藝術形式增進情感維系,更好地涵養城鎮化進程中的文化心靈。

[關鍵詞]城鎮化;鄉土文化;文化景觀;公共空間

城鎮化進程中的設計治理提升,涉及城市、小城鎮、村落的空間設計規劃問題,包括歷史文化景觀的保護和新的功能建筑和文化空間設計規劃發展等,本質是城鎮化進程中的文化空間設計問題。過去幾十年,我國城鎮化快速發展過程中,較大程度上忽視和擱置文化空間設計問題,導致難以挽回的文化肌理破壞和文化景觀遺產損失,伴之失去文脈基礎、訴求模糊狀態下一系列建筑和景觀垃圾的產生。在新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相關視覺形態的、景觀和空間層面的設計治理亟須納入政策議程,劃定新與舊保護發展的紅線,明確勘察和尊重文化肌理的原則,積極引導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具有文化內涵的空間與景觀塑造。

一、劃定保護紅線

回顧世界城市改造與發展的歷史可見,經過20世紀30年代經濟大蕭條和二次世界大戰的破壞,西方國家在戰后開始大規模“城市更新運動”(urbanrenewal),重點是城市物質環境的改造,通過推土機式地推倒重建,大面積拆除城市的破敗建筑、清理貧民窟等,完成城市舊建筑、舊設備的翻新,解決城市物質層面上空間布局與基礎設施建設問題,這種城市改造活動的核心是從形體規劃(PhysicalDesign)出發的城市改造思想,把城市作為靜止事物大規模的推倒重建、拆舊建新,很大程度上忽視了原有的社會肌理和脈絡,破壞了城市歷史和文化多樣性,甚至被稱為相對于戰爭破壞之后的“第二次破壞”,帶來大量社會問題,由此引發一系列學術反思和立法治理。1961年,美國學者芒福德在《城市發展史——起源、演變和前景》中對大規模的改造和規劃做出深刻批判:“使城市的生活內容從屬于城市的外表形式,這是典型的巴洛克思想方法。但是它造成的經濟上的耗費幾乎與社會損失一樣高昂。”a1964年,《威尼斯憲章》提出,“歷史古跡的概念不僅包括單個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從中找出一種獨特的文明、一種意義的發展或一個歷史事件見證的城市或鄉村環境,這不僅適用于偉大的藝術作品,而且亦適用于隨時光流逝而獲得文化意義的過去一些較為樸實的藝術品”“一座文物建筑不可以從它可見證的歷史和它所產生的環境中分離出來。”就此,許多國家出臺法律法規,認定歷史文化價值,劃定建設發展中的保護紅線,如法國于1962年頒布《馬爾羅法》,立法保護歷史街區;英國于1967年頒布《城市文明法》,保護有特殊建筑藝術價值和歷史特征的地區,包括戶外空間、街道形式以及古樹等;日本在1975年修改《文化財保護法》,建立“傳統的建筑物群保存地區”制度。此外,英國還頒布有“眺望景觀戰略與保護規劃”、法國有“歷史環境保護與景觀規劃”、意大利有“法定風景規劃與歷史中心區保護”、美國有“城市設計策略與歷史環境保護”、德國有“環境政策與城市風景經驗”等。在20世紀60至70年代,發達國家基本上建立了城市景觀的控制規劃,劃定了包括建筑線、建筑等級、特別指定紀念物、歷史保護地區等保護紅線,從立法和治理上明確了文化遺產不可復制、不可再生,是一個城市最大的資產。應該說,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獨具特色的景觀,不只是自然生成或歷史遺留的,也是常年的文化經營形成的。城市更新運動的教訓以及之后的一系列政策經驗未能及早引起我國重視。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從改善居民生活條件到以房地產開發為主的提高城市經濟效益,以及廣場、草坪化的城市形象塑造,大量歷史文化景觀消弭于“舊城改造”。隨著城市化節奏加快,歷史性老化和許多地方統一化、模式化的“新農村建設”,以及以經濟效益為主導的旅游開發等,導致“萬村一面”的建設性破壞,傳統村落、歷史文化村鎮和鄉土建筑遺產大量消失或損毀,中華民族數千年沉積的歷史文化景觀遭到同質化消磨。如果說“人們的住家、商店、教堂、住宅區、珍貴的紀念性建筑物,是當地人們生活習慣和社會關系賴以維持的整個組織結構的基礎。把孕育著這些生活方式的建筑整片拆除常常意味著把這些人們一生的(而且常常是幾個世代的)合作和忠誠一筆勾銷”a,那么相對于難以挽回的損失和破壞,從設計規劃角度劃定保護紅線,已不只是歷史遺跡和文化景觀的保護留存,而是對民族生存、生活空間的歷史文化維度的設計和建構。這一道道保護紅線的有無以及效力代表的不是政策的健全完備與否,而是我們更深層的歷史觀和文化觀。是否總要以新的取代舊的、以斷章取義的歐式元素或復古仿造取代具有真實信息的歷史遺存、以統一和標準化的樣態取代具有記憶和情感的參差多態的遺跡?是否用模仿來削平記憶,用消費式的追新逐異來代替歷史延續、文化認同的平和與安寧?“千城一面”“萬村一面”背后的文化與歷史觀是需要反思的。從設計政策的角度加以完善和推進具有緊迫性。參照1987年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保護歷史城鎮與城區憲章》對各國經驗的總結,無論是傳統村落、城鎮、還是城市的歷史文化地段,保護紅線須考量聚落或地段的格局和空間形式,建筑物與自然環境的空間關系,以及包括鄉土民居在內的歷史性建筑的內外面貌,包括體量、形式、建筑風格、材料、色彩、建筑裝飾等,還有歷史上該地段或聚落的功能、作用、影響等。在此基礎上劃定保護范圍,包括不容破壞的格局、建筑風格、色彩體系,以及天際線的輪廓視野等。在我國,蘇州市政府于2003年頒布的《城市規劃若干強制性內容的暫行規定》以及于2013年修訂頒布的《蘇州市城鄉規劃若干強制性內容的規定》具有示范意義,其明確就建筑高度、道路寬度、建筑色彩等做出強制性規定,提出“古城內不再新建醫院、學校及行政辦公樓。現有醫院、學校及行政辦公樓控制其建筑規模和用地規模的總量,不得擴大”“建筑色彩應當以黑、白、灰為主,體現淡、素、雅的城市特色”“廣場、人行道、傳統街巷的地面鋪裝應當采用傳統建筑材料及形式”等,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的歷史信息、自然景觀和人文風貌。相對于過去一段時期里人們并未把“城市”作為一種文化遺產加以保護,而只是保護其中的“文物”,從設計政策角度來劃定保護紅線,則是基于城鎮、村落的景觀遺存,超越了文物古跡范疇,承載著生產生活流動的內容,交織生成獨有的意義和聯系。因為即使僅從建筑角度看,“某一社區共有的一種建造方式;一種可識別的、與環境適應的地方或區域特征;風格、形式和外觀一致,或者使用傳統上建立的建筑型制;非正式流傳下來的用于設計和施工的傳統專業技術;一種對功能、社會和環境約束的有效回應;一種對傳統的建造體系和工藝的有效應用”(《關于鄉土建筑遺產的憲章》,墨西哥,1999)也包含極其豐富的社會內容,不能作為僵化的存在銷毀或者封存,而要納入建設與發展的視野,使城鎮化發展有空間設計的自覺及規約與限定。

二、勘定文化肌理

借鑒國際經驗,西方國家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經歷了從“城市更新”到“城市復興”(urbanregeneration)的轉變,美國于1973年廢止了《城市更新》法案,英國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的《英國大都市計劃》中提出了“城市復興”的概念。“復興”不同于“更新”,它是“失落或損失組織的重新生長,或者是系統恢復原狀”,意味著一種發展觀念的轉變,不是追求新的,而是修復舊的,不是外在面貌的轉變,而是內在結構的完善,“它涉及已經失去的經濟活力的再生或振興;恢復已經部分失效的社會功能;處理未被關注的社會問題;以及恢復已經失去的環境質量或改善生態平衡等等。它更著眼于對現有城區的管理和規劃,而不是對新城市化運動的規劃和開發。”a從西方現代城市發展過程中“城市重建”“城市更新”“城市再開發”“城市再生”“城市復興”等一系列概念看,經歷了一個由表及里、由靜態改造到發掘連續不斷的更新過程、由拆舊建新到復興發展的轉變。這也為我們反思“舊城改造”等概念提供了參照。無論大城市還是小城鎮,發展首先應該建立在對文化肌理的尊重和勘定基礎上。“城市的形態必須從生活本身的結構中發展起來,城市和建筑空間是人們行為方式的體現”b,相對于城市發展的物質規劃,內在的社會脈絡、人文內涵等有機結構和文化多樣性更值得深刻關注。從文化肌理上看,物理空間的存在有相互聯系,正所謂“鄉土建筑的存在方式是形成聚落,各種各樣不同類型、不同功能、不同性質的建筑在聚落里組合成一個完整的系統。這個系統和鄉土生活、鄉土文化的系統相對應,是一個有機體。”c因此《關于鄉土建筑遺產的憲章》明確了鄉土建筑遺產保護的五項原則:一是傳統建筑的保護必須在認識變化和發展的必然性,和認識尊重社區已建立的文化特色的必要性時,借由多學科的專門知識來實行;二是當今對鄉土建筑、建筑群和村落所做的工作應該尊重其文化價值和傳統特色;三是鄉土性幾乎不可能通過單體建筑來表現,最好是各個地區經由維持和保存有典型特征的建筑群和村落來保護鄉土性;四是鄉土性建筑遺產是文化景觀的組成部分,這種關系在保護方法的發展過程中必須予以考慮;五是鄉土性不僅在于建筑物、構筑物和空間的實體構成形態,也在于使用它們和理解它們的方法,以及附著在它們身上的傳統和無形的聯想。以村落為例,傳統村落以宗祠、門樓、戲臺、水井等精神空間和開放空間為聚散活動的中心,以古驛道、商業街、水圳等線性生長帶為軸線,以交通、交往、商貿的街道、巷道為骨架結構,以居住、商貿、交往、教化、祭祀、防御等民居類、禮儀類、防御類、風水類建筑群為細胞和肌理,以檐下空間、門前空間為界面,形成了“核、軸、架、群、界面”等豐富而又錯落統一的空間形態和架構a。其中,既有戲臺、宗祠等與公眾節慶游樂教化活動相關聯、具有藝術交流功能的公共空間,也有昔日常見今日漸少的門樓、牌坊、井臺、拴馬樁以及形形色色的民居建筑,在今天的語境中保留歷史記憶,在歷史和當下并置的時空與文化界面里,包含深層的歷史文化內涵。這些歷史遺存承載著無形的文脈,反映了一個民族、一種文化獨特的環境模式、生態經驗、文化觀念和思維方式,其中包含的往往就是一個宗族村落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和精神根源。盡可能全面深入地認識這樣的文脈是設計規劃發展不可或缺的前提和基礎。反思我們對建筑景觀里潛藏文脈的忽視,既有歷史原因也有當代特點。歷史上,地區經濟不足以支撐城市的生存和發展,城市往往作為政治中心,因此與朝代交替相關,所以都城的拆毀與重建往往與朝代的興亡命運相關。秦都咸陽,隨著秦的興起而建設擴展,成為公元前后規模最大的城市,也隨著秦的滅亡遭到根本性的毀滅。還有多次成為都城的洛陽,幾經盛衰,遭遇焚城命運。如今,經濟在地區發展中發揮關鍵作用,但仍然面臨如何對待承載歷史和記憶的城市遺址問題,以及曾作為中華民族文化母體的廣大鄉村的拆舊建新問題。后現代消費觀影響著人們對于包括建筑物在內的所有物質和生活方式的認識,突出一次性物品般的即刻性、易變性和短暫性,放棄對事物的長久依戀,無所謂深刻的意義和穩定的關系,為了功能和效益,舊有的可以隨時被鏟平銷毀、即刻廢棄,新的甚至新奇的可以即時建立,這樣一種普遍存在的消費主義邏輯,使我們較少關注城鎮化進程中環境的品質以及文化和歷史特征之間的關聯性。從文化層面看,提升設計政策的文化自覺度,從縱深層面保留發展文脈是必要而且亟須的,政策要考量的不只是經濟和便利,還有沉之久遠的文化。

三、塑造文化空間

我國城鎮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統計公報顯示,“1978年至2013年,城鎮常住人口從1.7億人增加到7.3億人,城鎮化率從17.9%提升到53.7%,年均提高1.02個百分點;城市數量從193個增加到658個,建制鎮數量從2173個增加到20113個。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以2.8%的國土面積集聚了18%的人口,創造了36%的國內生產總值。”b相關數據背后,是社會城鄉格局、產業結構、勞動力流動與分布的巨大變化,也包含社會深層文化結構變遷。我國傳統社會以農業生產為基礎,以血緣和地緣關系為紐帶,隨著工業化、城市化和商品經濟發展,社會關系發生改變,宗族影響力弱化,血緣網絡逐漸被地緣、業緣取代,由此也加劇了人們文化心理上的斷層。一方面,傳統社會外在的禮法綱常、內在的道德追求被不同程度地消解,與工業化、商品化相伴而生的物質主義、消費主義來勢迅猛并導向物質財富追求,內在的精神文化產生斷層。另一方面,鄉土社會的凝聚力趨于弱化,原本宗族血緣的緊密維系轉變為工業社會、商品社會里個人趨向于單子狀態的生產生活,民間社會里人與人之間心性的、情感的、風俗的聯系相對弱化。當前,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方針,將鄉愁、記憶、自然生態等具體而深層要素納入規劃和考量,關注點從有形的物質建設和治理結構深入到無形的文化凝聚、情感維系和精神追求層面,成為城鎮化進程的一種深化和文化建構。在這個過程中,通過設計政策引導塑造公共文化空間具有重要意義。通過發展公共文化空間,強化公眾溝通與心理體驗,在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的轉型過程中,增加情感共鳴和聯系,增進文化認同;并在設計規劃建造過程中重視文化、社會、觀念等的因素的隱形表達,進一步建立空間發展與文化環境的“隱性關聯”,深化人們內在的精神追求,在更充分、更豐富、更優質的交流中,超越物質鴻溝,追求更高的德性與永恒之美。在設計政策導向上,以植根自然生態、延續歷史文脈、著眼現實需求為原則,發展公共文化空間,建立城鎮化空間建設與發展的內在與外在的豐富聯系,形成綜合的架構和意義,進一步關注和處理好傳統村落的公共文化空間保留問題、鄉土元素的公共文化重構問題、當代觀念的社區生活塑造問題,做好公共文化視野中歷史文化遺存的保留與保護,從鄉土元素和本土文化出發設計公共文化空間,增加文化的鄉土凝聚力,并汲取進步的當代藝術觀念發展公共文化空間,豐富社區生活。具體要加強傳統村落公共文化空間的保護,包括傳統公共文化空間遺存和當代公共文化視野中村落文物遺跡的公共文化價值的發現與保護。一個市鎮、一個村莊,往往就是某種層次上的“生活圈”“經濟圈”和“文化圈”,要在保護歷史文化遺存的基礎上設計公共文化空間,與歷史文化語境建立“上下文”的有機聯系,使相關建設與其歷史文化脈絡、氛圍、氣息相聯系、相呼應、相補充,包括深入思考“如何揭示一個地方的潛在增長因素,表現地方的自然稟賦與社會稟賦,展示地方的環境特色與歷史建筑、社會風貌與文化特色,以歷史的眼光和動態的方式來解釋什么是已經存在的,什么是正在發生變化的,為地方發展注入新的元素與能量,并擴展其成長的意義”a。城鎮化本身是一種新的變化和發展,更應當保留、呵護、重視歷史的、人文的要素和聯系,以詩意的方式揭示紀念歷史和記憶,使發展的進程更加健康和諧。要加強鄉土元素的公共文化重構。在勞動力流動遷徙、傳統聚落的文化凝聚力減弱、城鎮化人口需要文化認同與鄉愁寄托的形勢下,加強傳統藝術符號、形態、樣式、傳統工藝和傳統民俗的公共文化發掘和塑造,通過視覺呈現、場景重現、技藝體驗等形式加以表現,提供一種文化情境,喚起人們生活記憶、情感體驗、鄉土情懷,成為城鎮化進程中一種心靈的慰藉和補償。如美國影像公共藝術教授莎倫•丹尼爾所說:“我把自己看作一個情境的提供者,把藝術創作的概念從創作內容延伸為了創作情境。語境提供是關于去中心化的,創造多重空間,不是講述一個真理而是多個真理。”a文化凝聚力的構建是多維的,鄉土元素的公共文化空間體驗將有助于涵養城鎮化進程中的文化心靈。要加強當代觀念的社區生活塑造。在公共文化空間發展上,突破裝飾美化的單一維度,重視文化藝術與城市空間及性能的轉換、地方再造、社區文化建構以及與生態多樣性維護的密切結合,通過融于建筑景觀和公共設施的具體設計,為解決實際問題提供支持。城鎮化進程中城市社區已成為社會的基礎和細胞,發展社區公共文化空間,從藝術角度創建城市公共空間,有助于營造建筑環境與景觀,促進公共設施設計,維護生態環境;加強遺產園區的保護與改造,振興歷史商業街區;并促進公眾參與公共事務,推動社區文化共建,推廣社會公益項目,特別是重新認識自己生活環境的自然和人文地貌、審視藝術在日常生活中的意義,提高審美素質,增進社會認同感。誠如英國學者卡•波蘭尼所言,一種社會變遷,“首先是一種文化現象而不是經濟現象,是不能通過收入數據和人口統計來衡量的,……導致退化和淪落的原因并非像通常假定的那樣是由于經濟上的剝削,而是被犧牲者文化環境的解體。”城鎮化進程中,變遷的不只是地理和行政意義上的鄉土,更有文化的鄉土。城鎮化發展需要從文化上破題,將設計政策構建與行進中的現實進程相結合,把握在空間規劃、治理提升方面的構成和作用機制,以文化發展補償轉型斷層,以藝術形式增進情感維系與認同,從本土的文化現實出發來傳承、建構和發展民族的美術體系和審美價值觀,具有現實意義。

作者:殷波 潘魯生 單位:山東工藝美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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