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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現場溝通是內部審計現場實施階段的一項重要工作,本文介紹了現場溝通的重要意義,引入“喬哈里窗口”詮釋了信息溝通的運行原理,并結合內部審計工作實踐,從了解型溝通、驗證性溝通兩種類型分別探討分析了現場溝通的步驟與方法。
[關鍵詞]
內部審計;現場溝通;審計方法
溝通是指個體與個體、組織與組織之間相互交換信息、傳達思想,以達到相互理解的過程,是信息傳遞的過程,是一個雙向、互動的反饋和充分理解的過程。本文所議的內部審計現場溝通,是指在開展內部審計過程中,審計組通過與被審計單位面對面交流的形式,獲得有效信息,以達到提高審計組織績效、實現審計組織目標的過程。
一、現場審計溝通的重要意義
第一,現場溝通是內部審計現場成功實施的重要條件。美國普林斯頓大學調查發現:智慧、專業技術和經驗共占成功因素的25%,其余75%取決于良好的人際溝通[1]。一個審計項目的圓滿完成,與審計組良好的現場溝通協調息息相關。良好的現場溝通,有助于審計人員更快了解被審單位的基本情況、業務流程、收支特點等信息,盡快進入審計角色;同時,在審計實施過程中,也有助于減弱訪談對象的戒備心理,更快核實清楚審計發現的疑點。第二,現場溝通是內部審計獲取審計證據的重要手段?!吨袊鴥炔繉徲嫓蕜t》(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公告2013年第1號)“第2103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審計證據”的第三章“審計證據種類”第八條“審計證據的獲取方法”指出,內部審計人員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獲取審計證據時,可以采用訪談法。訪談法的工作方式注重信息的雙向流通,一方面審計人員要了解被審單位各部門的業務活動和職責履行,另一方面被審人員也能知曉內部審計工作職能,并給予配合。第三,現場溝通是內部審計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要求。《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第2305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人際關系”第十條指出,“內部審計人員在處理人際關系時,應當主動、及時、有效地進行溝通,以保證信息的快捷傳遞和充分交流”。通過現場溝通,有助于在內部審計工作中與相關機構和人員建立相互信任的關系,促進彼此的交流與溝通;內部審計工作中取得相關機構和人員的理解和配合,及時獲得相關、可靠和充分的信息,提高內部審計效率。
二、現場審計溝通的原理分析
現場審計實施過程中,審計溝通的目的在于在時間和人力有限的情況下,盡快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以確定審計重點,在有審計疑點的情況下能夠盡快獲取真實的反饋信息,以核實清楚有關問題。因此,有效的溝通方式和方法,是現場審計中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徑。在此,我們引進“喬哈里窗口”解釋信息溝通的基本原理。喬哈里窗口這個概念最初是由喬瑟夫•勒夫(JosephLuft)和哈里•英格拉姆(HarryIngram)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的,它將人的心靈想象成四扇窗戶,分別為“明區”“盲區”“隱區”“暗區”[2]。“明區”是我知人亦知的情況,雙方溝通不存在問題;“盲區”是自己不知而他人知,如果對方不給信息,自己則無法理解對方;“隱區”是自己知道而別人不知道,如果自己不主動提供信息,他人則無法理解;“暗區”是自己不知道,別人也不知道,此時,溝通是無法進行的。要提高溝通效率,一是提高反饋程度,激勵對方多提供信息,使“盲區”轉為“明區”;二是增加自我暴露程度,激勵對方多提供信息,使“盲區”轉為“明區”。雙方溝通只有在透明區域才能實現有效溝通。在審計現場工作中,被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對于審計人員來說是“盲區”,而對被審計單位來說則是“明區”,此時,審計人員要不斷激發、誘導被審計單位說出事實真相,獲取充分可靠的審計證據,促進透明。在審計現場工作中,被審計事項的合法性對于審計人員來說是“明區”,而對被審計單位來說可能是“盲區”。有些時候,被審計單位領導對于單位經營活動的合法合規性,對于自己應該承擔的經濟責任,并不是完全了解,對于法律法規尤其是財經方面規范制度并不熟悉或知情。此時,審計人員應該及時宣傳法律,消除迷茫,促進透明。審計現場工作中,審計人員要隱藏審計的真實意圖,保留自身“隱區”,實現審計的主動性。環境的變化、突發事件等會引發“暗區”,這給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的機會都是均等的,審計人員應盡快實現突破,將“暗區”轉化為“明區”,爭取主動性。
三、現場審計溝通的步驟和方法
審計溝通作為一種現場審計查證方法,貫穿于現場審計的全過程。按照現場審計階段不同,我們大致將現場審計溝通分為情況摸底階段的了解型溝通和問題核實階段的驗證性溝通,其中了解型溝通是在對被審單位尚不熟悉的情況下,為了盡快摸清審計單位的特點,結合審前調查的基本信息和審計人員的自身認知,敏銳提煉出審計重點和主攻方向,為下一步審計工作的開展做準備;驗證性溝通是在對被審計單位有一定了解的前提下,審計發現了一些疑點和線索,通過面對面溝通,以盡快核實清楚有關情況,揭示表面信息背后隱藏的真實動機和意圖。
(一)了解型溝通的步驟和方法
第一,有所準備。在面對面溝通之前,應通過審前調查,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前期了解,掌握與溝通內容有關的審計背景、法規、知識,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法人性質、內控制度、行業特點、人員規模、機構設置、收支特點等,并可以在審前調查中準備一些問題,以便于在與對方溝通過程中能快速與訪談對象“打成一片”,而不是一副“門外漢”的狀態。第二,找好對象。一般來說,了解型溝通的對象包括三類:第一類是熟悉單位經營管理的人員,主要是單位負責人或在單位工作時間長的領導班子成員,能夠對單位整體狀況有全面和深刻的理解;第二類是熟悉單位財務制度的人員,主要是單位財務負責人或單位主管會計,能夠向審計人員展示單位的核算特點、賬套設置、財務人員分工等;第三類是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以及重要部門負責人,這類人員可以從自己工作的角度,談談對單位業務、對單位負責人工作能力的看法,同時也可以鼓勵他們提出自己對工作的見解,以及對單位潛在問題的反映。第三,選好場合。要視訪談對象的職務恰當選取訪談的場合,包括談話的時間和地點。如果談話對象是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考慮到領導班子成員會議、出差等事務比較繁忙,時間較為緊張,為體現尊重和理解,地點可以選擇在領導的個人辦公室,時間則通過預約的方式,在領導班子成員方便的時候,隨時開始談話。如果談話對象是中層干部或普通人員,為保證談話的私密性和保護談話人的權益,可以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一間專門用于談話的房間,時間上也是通過預約的方式,在訪談對象工作較為空閑的時候開展對話。第四,注意引導。在訪談過程中,應適當閑聊和客套,自然切入主題。審計溝通開頭開得好,能創造良好的氛圍,引起對方的談話興致。審計人員不要一開始就介入主題,要先與訪談對象適當閑聊幾分鐘,然后切入主題[3]。當然閑聊要把握適度,不聊過于私密的話題,不能過于親密,影響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在訪談過程中,應向訪談對象介紹審計談話的內容提綱,同時明確可以不限于該提綱,并適當對其反映的一些情況進行簡單的復述和追問,對于一些審前調查中想重點了解的內容,可以進行詢問。第五,做好記錄。前文已述,訪談是審計證據取得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在訪談的同時應由專人做好談話記錄。記錄可以采用手寫筆記或者電腦打印的形式,在由談話對象、審計人員共同簽認后,形成正式的審計證據。負責記錄的審計人員在記錄時,應快速分清主次,對于一些客套話、題外話等無關信息進行主動過濾,對于審計關心的事項進行重點記錄。在一些時候,訪談對象會特意提醒審計人員,有些內容不宜記錄,一般情況下應尊重訪談對象的要求,停止記錄,但對一些事關單位廉政、內控風險等重要的相關信息應在心里默記,并在事后做認真分析是否對審計有影響。
(二)驗證性溝通的步驟和方法
第一,周密計劃,目的明確?,F場審計溝通前,審計人員要圍繞審計溝通所要達到的目的,做好充分細致的前期準備工作。審計人員先要全面熟悉已取得的關于核查事項決策、資金流向、人員身份等內查外調的所有信息[4],對事件發生的異常信息多擬定一些疑問,做到明確談話的目的;研究透徹與經濟事項相關的國家法規、內部規定等審計評價標準,對問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有一個初步判斷;然后制定詳細溝通計劃,適當多準備一些訪談對象不予配合時審計應對的預案和策略。第二,選擇對象,找準突破。在有疑點和線索的情況下,如何選擇溝通對象,是關系到溝通成敗的關鍵點。一般說來,審計人員發現問題線索的主要途徑大致有兩種,一種是常規的符合性測試中尋找問題,第二種是收到直接舉報獲取信息。無論哪種途徑,我們都要經過認真分析,找準訪談對象,爭取能夠獲得真實有效的信息。分析時,我們可以對整個事件進行演繹,分為報銷流程和決策流程:報銷流程可以從賬面資料獲得,循著報銷的程序,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單位負責人依次先后介紹他們所知曉的事件經過,重點查找資金的完整流向;決策流程可以從“三重一大”會議紀要中獲得,在無集體決策資料佐證的情況下,可以循著事件發生的流程,由最直接經辦人到間接經辦人的順序,依次詢問事件來龍去脈,重點查找事件的背后動機。第三,循序漸進,撥云見日。選好訪談對象后,應盡快與其開展對話,以防止串聯串供。訪談過程中,審計人員應本著循序漸進、由面及里的原則開展對話。具體來說,首先,審計人員應主動明確自己的身份,并明確這次談話會被記錄作為審計證據,給訪談對象一種不敢作假的壓力;第二,審計人員應從了解業務的流程入手,向訪談對象了解該項業務的基本流程,以及訪談對象在流程中扮演的角色,迅速判斷該對象的知情程度;第三,在了解清楚業務的基本情況后,審計人員應主動提出疑點,觀察對方的反應,傾聽對方的解釋,審計人員要對訪談對象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斷進行判斷,對于合情合理的解釋給予積極認可,對于明顯隱瞞或歪曲事實的情況,應在其表述后擺出審計掌握的信息予以質疑;第四,如果現場出現異常情況,或訪談對象以各種理由拒絕回答,審計人員要視情況向審計組領導乃至審計機構領導及時匯報,在取得授權后對相關人員和重要證據做進一步處理。第四,作好記錄,鐵證如山。由于驗證性溝通的目的是核實問題,所以大多內容涉及到人的利益,話題敏感,內容特殊,證據顯得尤為重要。審計人員在訪談過程中務必做好記錄,做到準確、完整地記錄訪談對象的表述。記錄完成后,應允許訪談人認真閱讀,并逐頁進行簽字確認,以保證審計證據的公正和客觀。
四、結束語
審計溝通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因此現場溝通應更多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具體在實施時,應以誠懇耐心、尊重理解為基調,堅持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以有關法律法規、內部審計準則、內部控制制度為準繩,選擇適當的溝通策略,實現審計目標。
作者:李梅 單位:上海鐵路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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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歐錦豪.審計詢問對象心理特點及審計詢問策略[J].中國審計,2016(5):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