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技術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金融監管技術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金融監管技術

金融科技監管質量分析3篇

金融科技監管質量篇1

摘要:金融科技的運用能夠降低金融交易成本,進而提高金融服務效率,但同時也使服務方式虛擬化、業務邊界模糊化,給現有的金融監管體系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和挑戰。在迫切需要加強金融科技監管這一背景下,監管方的嚴格力度、金融科技企業的遵守情況以及監管技術的創新是金融科技監管能否提高監管質量的關鍵因素,本文從監管的多個案例分析,探究我國金融科技監管的實行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

關鍵詞:金融科技;監管創新;監管質量

一、引言

金融科技是指通過利用相關科技手段使得金融行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從傳統走向創新,能夠有效降低運營成本,提高運營效率。經過十余年的發展,金融科技現已成為推動我國金融轉型升級的不可或缺的工具。金融科技的不斷創新值得贊嘆,但其同時在不斷觸碰著現有監管體制的界限,引人深思。因此監管部門現如今所面臨的最主要的問題是如何實現及時有效的監管,如何加強對金融科技的管控。我國不斷改革金融科技監管制度來應對不停創新的金融科技所造成的問題。從一開始比較重視對商業銀行網絡支付業務的監管,再到對金融科技機構網絡借貸、支付業務的監管,我國監管部門逐步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同時結合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實現了監管成本的降低和監管效率的提升。然監金融科技監管需要全方位實施,不僅需要監管部門的嚴格執行,還需要金融科技嚴格遵守監管制度,其監管技術也需要不斷地創新,跟上時代變革的步伐。本文從嚴格監管、嚴格遵守監管制度、監管技術創新三個方面出發,對金融科技監管進行多案例分析,這為提高金融科技監管質量提供了一定的參考和借鑒。

二、相關文獻綜述

科技給金融業帶來巨大變革,金融環境也都發生著改變,金融結構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影響。傳統的金融監管體系比較滯后,監管能力與發展的情況不匹配,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倒逼金融監管體系改革的現象越來越顯著。國內外學者都認為金融科技監管的相關問題頗有研究價值,對其進行了許多探討分析,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F階段,國內外學術界對金融科技發展階段的認識基本達成一致,從互聯網(IT)技術對金融行業的促進和轉型角度可分為三個階段,Amer(2015)指出1866—1986年是起始階段,該階段由于通信技術的萌芽使得金融業出現全球化現象:1987—2008年為發展期,該階段互聯網技術被各個金融機構廣泛應用于辦公,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服務效率:2009年至今,該階段進入繁榮期,在上一階段的基礎上,移動通信技術的出現使得金融服務和交易更加靈活、便捷,國內學者孫娜(2018)也指出,金融科技發展的初始階段是金融IT階段,該階段金融機構使用互聯網技術來實現線上辦公和處理業務,第二階段為互聯網金融階段,該階段改變了金融服務渠道,消費者可以實時享受金融機構提供的線上服務,而金融機構也可以利用搜集到的消費者數據實現精準營銷和信息共享,第三階段是金融科技階段,在該階段科技與金融相輔相成。本文基于前人的成果,主要從金融科技風險、國內金融監管現狀、金融科技監管發展路徑等三個方面進行綜述。從當前的研究成果來看,監管方的嚴格力度、監管技術的創新以及金融科技企業能否遵守法律法規制度是金融科技監管能否提高監管質量的關鍵因素。相較于金融科技新業態的飛速發展,我國對金融科技業務的金融監管總體較為寬松,或將對金融穩定帶來一定風險(陳鴿,2020)。而國內監管理念滯后、監管體系尚不完善是我國金融科技監管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李樺,2020)。金融科技公司的入局為我國金融參與主體提供了更多選擇,展現出獨特的實踐特征,但與此同時也加大了風險暴露頭寸(尹若晗、陳向陽,2021)。金融科技行業需要密切關注和防范欺詐風險、宏觀經濟風險、惡性競爭風險、隱私泄露風險和技術風險等風險以實行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吳圣金、葉國安,2021)。金融科技監管基于區塊鏈與人工智能技術能夠防范金融風險,保障金融業有效發展。然而現行金融科技監管隨著科技發展的壓力出現“真空”現象(郭曉春,2021)。區塊鏈技術可以說是金融科技的核心技術和重點技術,許多發達國家用“區塊鏈+監管”的思想構建“法鏈”監管模式,通過創建新的金融監管體系,以此達到完善金融監管目標的目的(王海波、馬金偉,2019)。關于沙箱監管的運行機理,吳凌翔(2017)認為,沙箱監管形象地描繪了在一個寬松的實驗環境內,通過簡化市場準入條件提升監管彈性,從而加速金融科技產業的運營與發展。楊志超(2020)研究發現:沙箱監管所創設的“安全空間”能夠讓金融科技企業豁免法律規制的同時,獲得監管者的指導,這將有益于金融科技服務創新與監管策略創新。在我國是否有必要引入沙箱監管這一問題上,學者們大多給出肯定答案。柴瑞娟(2017)認為,科技安全風險與傳統金融風險疊加的金融科技,對我國現行監管模式造成了嚴峻挑戰,亟待借鑒沙箱監管的有益措施。黃震、張夏明(2017)強調,沙箱監管雖不足以顛覆傳統的監管體系,但政府仍需在技術層面進行監管賦能。岳彩申、陳秋竹(2019)指出:當前交互性、動態性、試驗性的金融科技監管趨勢十分明顯,引入沙箱監管的政策考量正當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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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監管現狀及體系構建

摘要:本文針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現狀展開了詳細研究,最終結果發現互聯網金融監管存在著較多問題,需及時提出合理性防治措施,便于實現互聯網金融最佳監管成效。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現狀;構建體系

城市化進程不斷深入推進背景下,互聯網技術也得到了創新優化,逐漸應用到各行業中,其中以金融行業最具代表性,徹底打破了傳統金融模式局限,不單單能借助第三方軟件完成支付業務,如網絡借貸、網絡籌資等,還能借助互聯網技術創新研發出一些新的金融產品,為人們日常生活提供極大便利性幫助。但就目前現狀來說,互聯網金融監管過程中仍存在較多問題,如監管水平較低致使現金交易風險隱患較大。為有效解決這一問題,要求社會大眾能不斷提高對互聯網金融的重視程度,積極構建相對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便于有效保障互聯網金融運行安全性。

一、關于互聯網金融的實質概述

據實踐調查了解到,互聯網金融主要就是指將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結合在一起的一種新型化移動通信技術,進而能借助互聯網金融手段達到資金流通的一個過程。與以往傳統融資手段相比較,互聯網金融不但能最大限度節省投資成本,還能大大提高融資效率,并且還具備簡便性優勢。隨著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互聯網金融的使用人數也越來越多,一些新型化金融產業也逐漸應運而生,如支付寶、微信及余額寶等,在我國金融行業得到了廣泛應用,對我國整體發展有著極大促進作用。

二、現階段互聯網金融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安全體系建設不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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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國際合作制度雙邊模式探討

各國通過金融監管國際合作制度為金融市場提供的金融穩定這一全球公共物品,制度模式表現出多元化的特點。監管合作既有雙邊模式、區域模式也有多邊模式。這三種模式在合作基礎、運作方式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本文主要對金融監管國際合作制度的雙邊模式展開研究分析。

雙邊合作模式的合作基礎

(一)金融監管雙邊合作的兩種博弈類型

雙邊合作作為國家間交往的一種重要模式,應用領域非常廣泛,從投資、貿易、科技、文化到軍事防務、爭端解決,幾乎涵蓋國家交往中的所有領域。雙邊合作所表現出的廣泛性,主要是由于在這一交往模式中,參與方數量少且固定,合作程度的可選擇空間非常大,從對雙方具有完全約束性的正式雙邊條約(bilateraltrea?ty),到不具有約束效力的諒解備忘錄(memo?randaofunderstanding)、聯合公告(jointpressre?leases),參與方可以根據議題的領域、談判的時間、國內的政治情況自主決定最終進行合作的方式。雙邊關系的本質是典型的雙人博弈過程,在這一博弈過程中,會因為議題的不同而呈現出不同的博弈類型。在金融監管的雙邊合作關系中,國家其實面臨著兩類博弈情境。首先,國家與他國,特別是在全球金融市場中與本國金融市場相比,具有較弱競爭力的國家,在金融監管合作領域中呈現出典型的囚徒困境的博弈模式。盡管二者都明白在金融監管領域進行合作,對兩國而言將獲得更高的絕對收益。但同時,對于具有較強金融市場競爭力的國家而言,如果在金融監管領域展開合作,特別是就集中性較強的證券市場準入問題展開合作,會加大本國企業在證券市場上的融資壓力。因此,對于處在這種金融關系中的兩國,所具有的合作意愿是不同的,對于占有金融市場競爭優勢的國家而言,并不具有強烈的合作激勵。其次,金融交易技術手段的創新與便捷,使得巨額資本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跨境轉移,從而給一國的資本市場與外匯市場帶來巨大波動;與此同時,現代金融交易技術與金融交易工具的創新,也給金融犯罪帶來了更多的機會空間。就維護兩國金融市場穩定,保護消費者利益與打擊金融跨境犯罪而言,兩國的合作關系又體現出了“性別之爭”[1]107型的博弈模式①。即兩國對于在維護金融市場穩定與打擊金融跨境犯罪領域應當進行合作是具有共識的。但是,鑒于相關的金融利益集團在每個國家中的政治地位與影響力有所不同,兩國會在合作的范圍與方式等具體執行問題中存有分歧。

(二)合作的基礎

前文闡述了金融監管雙邊合作中的博弈類型,說明了兩個國家面對金融監管的不同問題,具有不同的合作激勵。除了合作激勵以外,雙邊金融監管合作制度的建立,還需要具備以下四個方面的條件。第一,兩國具有較高的交易頻率。威廉姆森將交易頻率分為一次、數次和經常三種類型[2]35。交易頻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兩國間關系的聯系程度。較高的交易頻率意味著兩國之間的聯系度較高,有著較強的相互依賴關系。特別的兩國在金融領域具有較高交易頻率,就意味著由此產生的較強相互依賴關系,將給兩國帶來較高的監管合作激勵,進而提升兩國進行金融監管雙邊合作的意愿。第二,兩國具有較高的同質性。國家的同質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國家的經濟類型與政治制度。兩國如果同屬市場經濟型國家,且具有較為相近的政治制度,那么,兩國就具有較高的同質性。金融是社會經濟領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兩個具有不同經濟類型的國家,在經濟發展與管理理念中會表現出一定的差異性,而這種差異性也會反映在金融監管領域,包括金融監管的目標、金融監管的水平和監管部門的實際執行能力。這種差異性越高,意味著金融監管雙邊合作制度中的交易費用就越大,而過高的交易費用很可能使得雙方對監管合作望而卻步。如果兩國政府能夠克服經濟類型的差異性,而決定開展金融監管合作,但如果兩國的政治制度存在較大的差異性,則會使得政府間達成的合作方案,在不同政治制度下最終獲得通過的概率有所不同,而這將直接影響金融監管合作制度的順利執行。第三,兩國之間的了解程度。兩國之間的了解程度主要是指各自對對方金融監管領域中的法律制度與監管模式的了解程度。兩國之間的了解程度與交易頻率有關,兩國在金融領域的交往頻率越高,勢必對彼此的監管法律制度與監管模式了解的就越多?;鶜W漢與奈在關于世界政治的復合相互依賴理論中,對復合相互依賴的三個特征做出了詳細的描述。其中,第一個特征就是強調社會之間的多渠道聯系。這種多渠道聯系包括國家間聯系、跨政府聯系和跨國聯系三個層面①??鐕y行與跨國公司構成了跨國聯系的主力。兩國在金融領域中較高的交易頻率,表明了兩國跨國金融企業往來密切??鐕鹑谄髽I通過具體實踐可以更多的、更為具體的了解對方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與監管模式,進而幫助本國政府在實踐層面而非原則層面了解對方的監管法律制度與模式。第四,兩國之間的政治關系。兩國之間的政治關系是決定兩國能否在金融監管領域開展雙邊合作關系的一個前提性因素。如果兩國存在根本政治分歧,甚至處于嚴重政治對立狀態,即使已經具備了前三項雙邊合作條件,兩國也絕對不可能在對國家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金融領域展開雙邊合作,甚至會單方面終止已經存在的雙邊合作關系。由此可知,兩國間的政治關系直接決定了金融監管雙邊合作的存續。

金融監管國際合作制度雙邊模式的兩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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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下金融科技創新思考

[提要]傳統金融機構加速布局金融科技領域。作為金融和科技高度融合的創新產物,金融科技在實現“降本增效”的同時,帶來業務、數據等多重風險。為保護市場健康發展,各國普遍采用金融監管以抵抗風險。當前,我國金融監管框架基本建成,日趨收緊的態勢直接影響金融業務創新邊界。本文梳理當前我國金融科技監管現狀,圍繞區塊鏈等核心技術,探索金融科技賦能金融業務創新方向,對研究數字化與傳統產業協同發展具有重要價值。

關鍵詞:金融科技;金融監管;創新路徑;區塊鏈

金融監管是各國應對金融風險,維護金融行業穩定、創新發展的重要手段。金融科技作為科技時代的創新產物,其內在特性與傳統金融監管模式已不再契合。相比金融科技的創新、普惠、開放等特性,傳統金融監管模式遲滯、監管手段落后。為平衡金融科技創新發展和風險安全監管約束之間的關系,我國金融科技監管呈現邊際強化的趨勢。而金融科技監管態度和金融科技監管政策的出臺,直接影響金融業務創新邊界。

一、金融科技的內涵

目前,國際社會對金融科技的概念和內涵尚未達成共識。但核心要義包括“金融”“科技”“創新”等要素。其中,“金融”定位市場參與主體,囊括傳統金融機構、新興金融企業及金融監管組織。“科技”要素是對應用金融領域的技術手段的總稱,包括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典型前沿科技。將“金融”和“科技”兩大要素協同融合,通過“創新”手段,推動金融企業提質增效。不僅反映金融和技術間的深度耦合關系,也蘊含科技賦能金融業,變革傳統金融運作模式和商務實現方式,以技術創新升級金融能效的廣泛內涵。金融科技已經走過金融電子化、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三個階段,但作為信息時代背景下的創新產物,金融科技仍處于初級階段。

二、金融科技監管及監管科技發展現狀

(一)金融科技監管發展現狀。新興科技驅動金融機構業務和運作模式的創新,但創新又直接受國家金融監管政策的約束。金融監管政策是影響業務開展和模式創新最重要的方向標。宏觀層面,金融監管影響金融科技在傳統金融業中的戰略定位,微觀上金融監管政策決定業務模式和內容創新邊界。當前,金融監管政策主要是結構性加強(集中于金融科技領域),以信用擴張/收縮(社融增速)作為國內金融監管的刻畫指標,金融監管大致歷程表現:2013~2014年影子銀行/銀行同業業務整頓→2015年股市去杠桿→2016年P2P整治→2017年債市去杠桿→2018年資管新規出臺、股權質押風險暴露→2019年包商銀行事件。2020年10月31日,金融委會議是金融科技邁入嚴監管時代的重要標志。會議上提出“當前金融科技與金融創新快速發展,必須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系”“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有效防范風險”,意味著金融監管發生結構性變化,金融科技監管開始趨嚴。隨著《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等一系列文件的出臺,金融創新領域監管呈現邊際增強態勢,金融科技監管體系逐步構成。監管方式上,監管沙盒探索實踐更普遍,如表1所示。地方層面上,北京、上海等都在其金融科技發展規劃中將“監管沙盒”部署為監管科技技術創新的重要手段和途徑,并規定進入到“監管沙盒”中的主體必須是合法合規持有行業準入牌照的金融企業,金融科技公司在監管方式上,可以選擇與持牌主體合作,由此預期未來金融科技企業將更多地和持牌主體展開業務合作與互連。(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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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金融監管風險與防范探析

摘要:區塊鏈技術促進金融的發展,但也存在著技術風險、人為風險和法律風險,因此需要對區塊鏈金融進行監管。對區塊鏈金融進行監管應借助“沙盒監管”模式,注重區塊鏈的特性,創新傳統監管,建立專門監管,使區塊鏈金融監管向功能性、技術化監管轉型;同時,明確監管主體,合理劃分監管職權,從基礎立法、監管執法、行業守法以及金融司法等方面加速技術性與法律性監管手段的融合。

關鍵詞:區塊鏈;金融應用;監管問題;風險防范

一、區塊鏈金融概述

2009年,中本聰在《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一文中,以比特幣為基礎,提出區塊鏈是一種通過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體維護分布式可靠數據庫的技術方案。我國理論界對區塊鏈技術也進行了研究,有的認為區塊鏈是一種依賴密碼學和計算機科學的新技術,有的學者認為區塊鏈是分布式的數據庫,有的學者認為區塊鏈是采用分布式記賬技術的賬本。而學者們對區塊鏈的本質達成了一定的共識,認為區塊鏈是一種安全可信、去中心化、記載所有交易記錄的分布式賬本數據庫。區塊鏈技術的根本特征是去中心化,因為區塊鏈是一個采取點對點傳輸方式的分布式賬本數據庫,在同一個交易中,節點與節點之間都是平等的,沒有中心化的系統控制者,使得交易之間更加便捷與自由。區塊鏈金融就是區塊鏈技術與金融行為相結合,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1.證券交易。在證券發行和募集時,通過分布式的節點與節點之間形成智能合約完成證券交易。該智能合約是由處于節點的證券發行機構與客戶之間自動匹配達成,而無需傳統的證券經紀人、資金托管人、登記結算機構等環節的介入,能夠節約人力、物力和時間資源。同時,由于區塊鏈內的數據不可篡改,每個節點之間數據更加安全透明。區塊鏈技術在證券領域的應用不僅能夠有效節約資源,同時還增添了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和安全性。2.數字貨幣。數字貨幣,是相對于實體貨幣而言的,是一種能夠實現實體貨幣功能的以數字形態表示的網絡代幣。數字貨幣交易主要依賴去中心化的區塊鏈共識機制,讓位于節點雙方直接達成交易,無需銀行等機構的介入,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得交易更加靈活;同時因為數據不能隨意被篡改,交易的安全性也得到了保障。2015年厄瓜多爾央行“電子貨幣系統”正式運營,并發行“厄瓜多爾幣”;同年,突尼斯發行國家數字貨幣eDinar;2017年,委內瑞拉發行以石油為價值支持的“石油幣”。我國央行也在積極推進數字貨幣研究,于2016年便開始組織了數字貨幣相關研討會,隨后又成立了研究所,目前正在研發的數字貨幣叫DC/EP,DC即數字貨幣,EP指電子支付。

二、區塊鏈金融存在的風險問題

區塊鏈技術應用到金融領域,交易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數據更加安全,其能夠給金融行業提供新的發展路徑,帶來許多創新發展。在發揮區塊鏈技術優勢的同時,不能忽略區塊鏈技術存在的風險問題。

1.技術風險。區塊鏈技術作為一項帶來變革的科學技術,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攻堅克難。對于一個區塊鏈結構來說,其安全性在于使用非對稱性加密技術且節點較多,破解難度大;其穩定性在于安全技術讓數據不易被篡改或者毀損。目前,區塊鏈整體技術與網絡研發還處在建設階段,因此,區塊鏈與金融領域結合的條件并不完備。區塊鏈金融服務具備更高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但是這些優點受制于技術發展,倘若技術基礎薄弱,則其安全性會相對低一些。隨著加入區塊鏈進行交易的節點的增加,數據庫所需要的運算能力也相應增加,當運算能力達不到要求時,區塊鏈則無法進行有效維護,保存在區塊鏈數據庫的賬本則有丟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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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困境

摘要:隨著互聯網金融的進一步發展,中國傳統金融也進行了的轉型變革,相應的金融監管機制的升級變得非常迫切。本文從金融監管方面進行探討,首先研究中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當下的情況,其次對比分析目前監管的相關政策,最后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進一步優化給出了建議。

關鍵詞:互聯網;網絡銀行;監管;金融創新

傳統銀行結合前沿的互聯網科技,進行業務流程上的創新變革,誕生了網絡銀行,借助互聯網的優勢,銀行的金融業務得到了很大的改進。隨著互聯網的進一步普及,讓網絡銀行得以打破了地域上以及時間上的約束,用戶無論何時、無論何地,都是享受銀行的金融服務。借助互聯網科技的力量,網絡銀行快速普及并且發展,現在網絡銀行在現代銀行領域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因此全球不同地區十分關注網絡以后的監管機制,部分歐美發達地區已經建立其相對健全的監管體系。健全的網絡銀行監管體系,一方面可以確保網絡銀行良性發展,另一方面可以消除相關的潛在風險。筆者從金融監管方面進行探討,先研究中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當下的情況,對比分析目前監管的相關政策,最后對于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進一步優化給出了建議,為中國互聯網金融的良性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一、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概述

(一)互聯網金融發展簡述

互聯網金融建立在互聯網科技發展的基礎上,涉及互聯網通訊、搜索引擎、支付系統、大數據等技術,將金融業務互聯網化的創新,互聯網金融借助互聯網技術實現良好的在線業務服務,在消費者群體中逐步普及開來后(特別為電子商務的普及),迎合的更多需求而衍生出更加豐富的內容。換句話講,是傳統金融借助互聯網獲得重生。在未來,互聯網金融還將進一步推進傳統金融行業的改革。

1.互聯網的產生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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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場監管與金融風險思考

一、金融風險控制與監管的相關理論

(一)金融風險控制理論

金融風險控制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上是指運用一定的手段對風險進行處理,為了防止進一步的損失;金融風險控制廣義包括風險識別,預測,評估和預防的每一個環節,治理風險,減少損失為目標,是金融風險管理的一部分。在本文中,金融風險控制的理論是在詞的最廣泛意義上的金融風險控制的理論。預測和評估金融風險是金融風險控制,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的前提條件是其主要控制對象,防止風險,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的最終目的。

(二)金融風險控制的一般原則

金融風險控制的一般原理就是以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保證利潤。

1.最低成本的原則。

主要包括金融風險控制的交易成本,執行成本,機會成本和風險成本的費用。在金融風險控制的實現都應該先考慮如何以最小的成本,以達到最佳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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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創新與風險管理探析

在信息化時代下,互聯網金融在學術領域中,已經得到了持續性的關注。借助互聯網平臺,能夠有效實現對技術、商業模式的創新,可以將互聯網金融平臺看做是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此外,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是對制度的革新,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顛覆傳統的金融體系。互聯網金融,不止可以有效創新傳統金融交易、支付方式,且能夠對傳統金融業務或是機構等,形成挑戰。本次展開對新時期下互聯網金融創新與風險管理的研究,具有現實性研究價值和意義。

一、新時期下互聯網金融創新研究

(一)垂直搜索為核心的互聯網金融服務模式

根據對互聯網金融的分析,其服務平臺最大的價值與作用,主要體現為渠道。借助大數據技術,能夠將產業鏈上游企業、下游企業等聚集到一處,構建以產業鏈為依托的聯盟平臺。此種聯盟平臺,能夠將多種金融產品、金融服務匯聚,并為用戶提供具有垂直性搜索的功能,是用戶能夠在對比分析的方式下,對金融產品進行選擇。同時,垂直搜索為中心的互聯網金融服務模式下,服務平臺可為用戶提供相對完善的信息,包括金融行業信息、金融產品信息等,充分為互聯網金融企業提供產品銷售服務,此種產品銷售服務具有智能化的特點。由此,從深度挖掘的角度上,進一步滿足用戶在應用金融產品時的各種個性化需求。針對金融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采用垂直搜索的方式,掌握互聯網金融相關信息,為雙方信息的交流提供基礎?;ヂ摼W金融服務平臺創新中,在擁有平臺本身的品牌、客戶群體基礎上,將會成為傳統商業銀行、基金和信托等融資方式的渠道之一。

(二)普惠金融服務的民營互聯網銀行模式

在新時期下,互聯網金融已經取得了創新。在多種金融創新發展模式中,普惠金融服務的民營互聯網銀行模式,對于互聯網金融發展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影響。互聯網銀行在發展中,始終依托于移動互聯端,其發展資本與民間企業、小微企業所提供的金融服務,具有密切的關系。借助網絡平臺、網絡中介等方式,互聯網銀行能夠有效擴張自身的業務領域,通過大量的客戶群體、成熟的產業鏈,對供應鏈金融展開進一步發展。大數據技術支持下的社交媒體,能夠對風控體系進行構建,實現與傳統銀行的差異化競爭。無論是在服務流程方面,還是在服務質量方面,普惠金融服務的民營互聯網銀行模式始終凸顯出較為明顯的優勢。利用互聯網技術,互聯網銀行能夠有效突破空間時間等限制,促使互聯網金融朝向多元化的方向發展。此外,客戶對商家模式,也是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內容之一。該模式,是將客戶作為中心,利用局和分散的方式,使龐大的用戶形成采購集團,改變以往商家對客戶模式中用戶的弱勢地位。此種互聯網金融模式,能夠使用戶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單個商品,可在極大程度上降低產品的購買成本。

(三)線下擔保與數據開放的個人對企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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