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問題及建議,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中小金融機構在解決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緩解貧困、發展農村經濟、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等方面,起著重要的支撐作用。但是,中小金融機構在發展中也存在一些結構性矛盾和問題,需要從完善中小金融機構法律體系、建立健全政府監管體系、明確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方向、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加強人才儲備和管理建設這幾方面著手解決,以促進中小金融機構健康持續發展。
關鍵詞:中小金融機構;特征;監管問題;建議
一、引言
完善的金融體系能夠促使經濟穩步發展,并能使其擴充到重要領域。如果先進的產業結構能同國家的金融資源配置機構相適應,則會加速資本積累,促進具有自我技術更新能力的產業和具有發展優勢的產業成長,從而有利于經紀機構、金融體系的提升,以及促進發展方式的轉變。隨著國內外經濟發展的水平不斷提升,以及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僅僅依靠資源要素的堆積已難以提高新時期資源配置的效率。由于大型金融機構在其資源配置的過程中效率較為低下,這就嚴重阻礙了民營企業的發展。而此時,一個具備市場化特征的金融體系便能夠有效促進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并使其在發展方向轉型,所以金融改革在此時期顯得尤為重要。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為促進我國經濟增長成為重要支撐,起到了關鍵作用。因此,現階段促進金融改革的重點領域之一便是鼓勵發展中小金融機構。但目前,我國融資結構性問題依然突出,并且缺乏對中小金融機構的制度建設。我國雖然早在2010年就成為中等收入國家,但是中小金融機構在此背景下,暴露出了發展中積累的一些問題。而正是這些問題,影響了中小金融機構健康有序發展,也影響到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基于此,研究當前形勢下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和監督管理問題顯得尤為重要。
二、中小金融機構的特征
作為金融體系重要的組成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在農村經濟領域和非公有制領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彌補了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的不足。我國當前金融市場化步伐加快,且正處于經濟發展轉型的重要時期,與此同時,民營經濟逐漸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拉動經濟快速發展,因此,對于資金的需求只增不減。中小金融機構的特征與社會經濟發展密切相關,與我國政策環境不可分割,具有以下特點:
(一)規模較小
中小型金融機構在其規模上,同大型金融機構相比,有規模較小的特征,在從業人數、業務輻射能力、資金等方面都明顯處于劣勢。雖然我國對中型、小型金融機構的規模未進行具體的劃定,但是習慣上將大型保險公司和大型銀行歸為大型金融機構,而將其他部分直接歸類于中小金融機構。
(二)不跨區域經營
由于中小金融機構的知名度和資金有限,因此往往只有少數分支機構或沒有分支機構,所呈現出來的特點通常是不跨區域經營。此外,由于中小金融機構受到國家法律的嚴格限制,無法跨區域經營是許多類別中小金融機構都具備的特點。
(三)與民營經濟之間的聯系較為密切
從中小金融機構的生產方式和發展過程分析,以人際關系網為依托是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的主要方式,為大型金融機構拾遺補缺,客戶也是大型金融機構不愿提供金融服務的小微企業。因此,中小金融機構在我國民營經濟越是發達的地方其規模也就越大,數量也就越多,相對組織結構也就越完善。
(四)對貨幣政策會做出不同的反應
中小金融機構容易受到國家宏觀政策方面的影響,當政府實行寬松或緊縮的貨幣政策時,中小金融機構會做出不同的反應。
三、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支持力度不夠
相對于大型國有金融機構,中小金融機構很難得到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待遇不公平,身份不公平。國有銀行在布局范圍上遠遠大于中小金融機構,且伸縮度較大,而中小金融機構則剛好相反,它們往往被限制在小縣城、村鎮等地區,網點布置的局限性嚴重制約了其長久發展的可能性。再者,政府往往過多地限制了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空間,并干預了其經營管理,打擊了其擴展業務的積極性。同時,政府在項目開發、稅收等方面對中小金融機構的扶持力度不夠,金融機構沒有辦法享受到相應的優惠政策,致使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中小金融機構處于不利地位。
(二)市場定位模糊
中小金融機構建立之初,有享受相關的優惠條件的激勵,在這樣的指導思想下,其發展初期,就未制定長遠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也缺乏完整可行的發展規劃,甚至沒有自己特色的產品與服務,倉促上陣使中小金融機構在選擇客戶時往往只選擇一些私營企業和小企業,這種片面性得不到廣大客戶的支持和認可,遠遠達不到“帕累托最優”狀態,更無法使市場資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一些中小融資機構忽視了自身存在的劣勢,盲目地與大型金融機構進行市場的爭奪,盲目模仿其產品的設定,缺少錯位經營思路和方式。起點不高,定位不準,與大型金融機構競爭難免不落下風。
(三)機構內部管理不完善
由于很多中小金融機構的管理者對企業管理知識并不熟悉,甚至未接觸過任何關于管理與金融的知識,因此不能很好地適應當代社會發展對于金融機構管理的需求。同時,金融機構員工水平參差不齊,也是當前形勢下存在的一大問題,由于中小金融機構缺少高水平的人才,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自身實踐創新能力。有關數據調查顯示,中小融資機構有近15%以上的人只擁有初中學歷。再者,中小金融機構長期以來總是忽略自身的內部約束,只注重向外部拓展業務,在風險評估的技術、方法上都大大落后于國內外諸多大型金融機構。
(四)受到國內外同業機構的沖擊
隨著時代經濟的不斷進步,我國與其他國家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交流日趨密切,因此,中小金融機構在此時極大地受到了許多國外銀行機構帶來的競爭,造成其一方面不得不和國外資本進行競爭,另一方面還要應對國內大型金融機構的擠壓。在這種情形下就造成了資產少、規模小、產品服務單一的中小金融機構的生存環境愈發惡劣。目前,眾多國有金融機構已經開始關注鄉村市場,進一步壓縮了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空間。
(五)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
上世紀末,眾多中小金融機構在剛剛出現之時,并不擁有真正的法人資格,雖然在當今社會發展條件背景下經過了一定的調整和改革,但是仍然未完全發揮出像股份制等體制、機制的優越性,中小金融機構的內部仍然未建立起合理有序、系統完備的體制,且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和激勵機制,這就容易導致機構成為某個人的機構,使機構成為某個人謀取利益的工具,這是在中小金融機構發展過程中尚待解決的問題。
四、促進中小金融機構健康發展的建議
(一)完善中小金融機構法律體系
由于缺乏市場應有的同等主體地位和缺乏明確的法律認可,導致中小金融機構在發展中經常會有新的問題出現。因此,建立相關制度、完善相關法律是促進中小金融機構健康發展必不可少的環節,唯獨如此,才能夠使中小金融機構不再是夾縫中生存,才能夠使民間金融向中小金融機構轉變,使自身的市場地位和功能得到真正的實現。因此,對中小金融機構進行及時的分門別類是當務之需,盡快出臺相關法律,同時要明確違法行為和合法行為。對合法行為應積極地進行推廣和鼓勵,而對違法行為應堅決予以取締。
(二)建立健全政府監管體系
目前,我國金融監管形成了三位一體的專業化監管體系:銀監、保監、證監。其中,最突出的是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這是因為我國金融體系中發展最快、建立最早,最能夠得到民心支持的便是銀行系統,銀監會伴隨著銀行業的發展,其監管范圍也在逐步擴大,涵蓋了各類農商行、商行、信用社和合法類銀行金融機構。通常而言,銀監會能直接對下屬機構進行工作指導,不受地方干預,也就是說銀監會工作內容基本上都是相互獨立的。此外,銀監會信息處理、知識、監管經驗等資源方面都擁有著其他部門無法超越的優勢。因此,不可否認,當前形勢下最成熟和最理想的監管部門便是銀監會。所以,相關部門應利用好銀監會如此成熟的機制,開展對中小金融機構監管的第一步,等到時機成熟的時候,再專門開設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門。面對一些新型的借貸形式,相關部門應即刻將其納入監管范圍,如當前出現的P2P網貸平臺和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眼下創新形式不斷涌現背景下,我國網貸平臺出現亂象叢生的現象,出現無監管、無門檻、無自律的“三無”狀態。例如,眾多P2P平臺采用擔保公司和自由傭金對融資包進行擔保,其實這種擔保模式并沒有降低實質性的風險,只是單純的把風險轉投到了擔保公司上,同時,其交易成本也和民間利率有所趨同。而有些P2P平臺則涉嫌非法集資,以P2P的名義從事非法業務,將眾多陌生資金匯聚至資金池,這些行為的出現給行業帶來了巨大的風險性。此外,還有一些網貸平臺往往通過影子公司套出資金從事民間借貸行為,卻在名義上生成將資金交由合作銀行進行第三方存管。這些行為是不合法的,因此我國必須建立嚴格、完善的監管體系,杜絕此類金融風險的產生。
(三)明確自身的發展方向
中小金融機構應結合目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層次,根據自身優勢,通過系統性的分析,明確市場中除大企業外還擁有小型企業,還存在大量的私營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小商品生產者和鄉鎮企業等,將自己工作的重心放在小型企業上,為他們打造出具有符合其自身發展的差異化服務與產品,加強與同行業企業的合作與交流,彌補大型機構在這方面的空白。
(四)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民資出資比例會隨著政策的成熟逐步得到開放,甚至有可能控股。而存款保險機構則可以通過調節保費,給各類金融機構提供一個同等的競爭平臺的同時對小銀行快速擴張的風險進行控制,如此一來,中小金融機構會尋求到有利于自身的發展模式。當前情況下,國際上存款保險機構的投保形式有兩種,分別是強制性和自愿性,針對我國目前發展情況而言,由于大型銀行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提供的信用擔保,及其擁有抗風險能力強的特征,所以它們對投保的意識并不強烈。基于此,為了促進中小金融機構發展,政府部門可以首先要求金融機構統一進行強制投保,用一定的百分比在投保額的基礎上加一些政府的投保額度。同時,為了鼓勵其投保,政府部門可以在會計年度末,對那些經營狀況良好的中小金融機構進行次年費率的降低。
(五)加強人才儲備和管理建設
知識經濟時代背景下,人才的建設顯得尤為重要,特別是隨著企業競爭日趨加劇,人才占據了不可忽視的地位。因此,中小金融機構應進一步完善內部人員培訓機制,加強自身人力資源儲備的建設,在努力提高自身管理技術和水平的同時,積極引進具有豐富管理經驗、具有投融資和金融開發技能的人才,并豐富企業文化,制定合理獎懲措施,從而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五、結論
中小金融機構在世界范圍內對調結構、促發展方面普遍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小金融機構在發展過程中,由于受到外部環境和自身缺陷的制約,積累了諸多問題,這些問題的產生也對經濟社會的穩定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因此,在當前形勢下,重視政府的引導作用,加強對中小金融機構的法律認可和保護顯得尤為重要。
參考文獻:
[1]王富貴.加大基層央行營業部金融管理力度的思考[J].中國經貿導刊(理論版),2017(32):59-60.
[2]劉文潔,柳震.我國商業銀行互聯網金融問題研究[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7(11):13-14.
[3]孫雙鷹.論我國金融經濟周期及其對金融監管的啟示[J].中國國際財經(中英文),2017(9):156-157.
[4]楊升才.論準金融機構的管理與法律完善[J].法制與經濟,2017(2):88-90.
[5]王呈琛.論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措施的構建[J].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17(1):36-41.
[6]趙展寧.基于風險管理的內部控制監督檢查探究[J].中國市場,2016(16):109-110.
[7]鄧南昌.“大監督”機制下風險管理與防范問題探討[J].華南金融電腦,2009(10):66-67.
作者:邵曦 單位: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