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管類專業經濟法互動混合教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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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管專業學生應當具有良好的法律素養,掌握相關專業法律知識?,F高校為經管專業學生開設經濟法課程,可是在課程教學中存在教學內容專業針對性不強、學生對課程重要性認識不足、教育實踐環節多被忽視、教學方法不豐富等問題。在網絡和信息技術高度普及的現階段,運用互動混合教學模式可以完美解決這些問題。經管專業經濟法課程需從立體化課程內容涉及、多種教學手段運用、多元化考核評價、互動式教學效果反饋、教師隊伍的強化和外部技術構建等方面構建該課程的互動混合教學體系,以求達到理想教學效果和目的。

關鍵詞:混合教學;課程設計;教學反饋

在現代社會,經濟管理者不僅要懂得管理方法,同時也需具備良好的法律素質,以求能夠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企業。因此,在大學教育中,經濟法成為經管專業學生必修的基礎學科。針對非法學專業的法學教育,學者也進行了研究。在教學理念選擇與設計方面,曾玉珊提出要從提高課程的教學質量和增強教學的實效性出發對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進行教學設計與改革[1];在教學教材建設方面,徐麗、韓勁松從體例構建、教材編排對非法學專業經濟法教材編寫提出建議[2]。國外對于專業法學教育的研究較多,主要是教學方式的研究。對于診所法律教育的研究,美國學者從上世紀六十年代Je-orme•N•Frank創始一直未停止研究[3]。國外學者也對工商專業的法學教學進行過研究[4],隨著“互聯網+教育”的提出,PhilipG.Schrag對專業法學教育中使用MOOC(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大型開放式網絡課程”,簡稱為“慕課”,是一種典型的“以學為中心”的、基于E-Learning理論的學習模式。E-Learning(ElectronicLearning)利用網絡技術傳送教學內容或信息網絡化的一種教學方式。)教育方式提出質疑,認為MOOC教學方式會沖擊美國法學教育采用節約成本的方式,而使教學效果打折扣。[5]從現有研究成果的分析可以看出,更多的學者關注于法學專業的教學內容和體系研究,而對非法學專業法學課程的教學體系化研究較少,尤其是“互聯網+”時代背景下新教學方法的探討。經濟法作為經濟管理類專業學生專業基礎課程,具有應用性更強、知識涉及面更廣、而教學對象法學基礎差的特點。如果采用“互聯網+”模式,可以解決課堂時間有限、互動不足等問題。本文在“互聯網+”的互動混合教學模式下,遵循“能力-訓練”的邏輯,構建經管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體系。

1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現狀與窘境

1.1教學內容專業針對性不強

經濟法教學無論是法學專業還是非法學專業的教學內容,因選用教材的不同,教學內容也會出現較大的差異性。經濟法作為新興學科,其學科的獨立性也曾遭質疑。其教材本身因作者的學術觀點不同,在體系編撰上存在很大差異(20世紀80年中期以前在我國影響最大并為法學統編教材采納的“縱橫統一”說,此外還有楊紫烜教授所持“經濟協調關系說”、李昌麒教授持“需要干預經濟關系說”、漆多俊教授持“國家調節說”等代表學說。)。學術觀點的百家爭鳴,體系內容的言人人殊,讓很多法學專業學生學起來都不知所云,更何況非法學專業的學生。同時,不同專業對經濟法知識要求也是不同的。例如市場營銷專業,重點應放在市場規制和管理法方面的部門法學習以及與其相關的民事基礎制度的學習,尤其是競爭法、廣告法、合同法;對于財務管理專業,需要掌握宏觀調控法律制度,主要是稅法、銀行法、票據法、財政法法律制度。在實踐教學中,教師往往會統一按照課本內容進行教學,對市場營銷、會計等不同專業“一視同仁”,而忽略不同專業的知識側重。

1.2學生對課程認識不足

經管專業學生在學習經濟法過程中主要存在這么幾個問題:一是,經管專業學生與法律專業學生相比沒有法學基礎,因此在理解法律術語與專業知識時,會十分吃力,一定時期的未知積累后,學生往往會慢慢失去學習興趣;二是,有些院校在課程設置時,就將該課程設置為選修課,學生覺得經濟法并不是一門重要的專業課程;此外,有些經管專業學生,覺得以后工作中用不到,因此基于多種不同原因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缺乏動力和積極性。

1.3教育實踐環節不重視

實踐是任何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與理論教學是課程教學的雙翼。法律課程本就是實踐性要求很高的活動。對經管類學生來說學習主要目的是為了日后職業需求,能夠解決經濟活動中的法律問題,因此相對于其他課程,法律更為注重對法律的理解與運用。但實際教學中,老師為在極有限的課時將繁多課程講完,多不會在課堂進行太多實踐教學環節。因為單純傳授式能更快覆蓋完成課程內容。而校內模擬法庭,多為配合法律專業學生的法律教學。單純的課堂抽象知識,在實踐中缺少形象的運用,會變得空洞而刻板。學生停留在學法不會用法的一種感性層面。

1.4教學方法不豐富

經管類專業的經濟法課程課時設置較短,而課程內容繁雜,迫使教學者不得不選擇傳統的教學方法———單純講授法。教學者用口頭表達和板書形式將所授內容灌輸給學生。即便采用多媒體教學,只是形式的變化,教學方法實質未發生改變。學生只是邊聽邊記,在考前將重點知識點死記硬背下來,用以考試。這種教學法,讓學生處于被動學習的地位,一旦考試結束,強記的知識很快忘記,根本沒有內化成自己的知識。

1.5考查方式不客觀

考試一方面反映學生知識掌握情況,另一方面測評教學效果,督促教師改進教學方法。經管專業經濟法課程考試為保障考試通過率,多采取考試內容以教材內容為主,平時成績以考勤、課堂發言為依據的考試方式。這種考核方式難以客觀反映學生對法律知識的掌握和實際應用水平。同時,學生以通過考試為目的,單純記憶課本知識,進而造成其應用能力無法提高的惡性循環。

2互動混合教學方式是最優選擇

伴隨著多媒體與網絡技術的發展與普及,混合教學是傳統學習方式和E-Learning的優勢結合起來,一種將線上教育材料和在線互動機會與傳統課堂方法相結合的教育方法。其結合傳統F2F(面對面)與在線學習方式的教學模式,利用技術指令控制所有參與者的學習過程。[6]互動混合式教學更強調在教學過程中師生的互動反饋,包括教學效果反饋、教學內容反饋和線上線下信息互動。從教學目標、教學角色、教學方法等方面比較傳統課堂教學、E-Learning和混合式教學三種模式(見表1),我們不難發現混合教學去傳統教學和E-Learning兩種教學模式之糟粕,又取其精華。如將這種教學方式運用于經管專業經濟法教學中,既可提高教師在啟發、引導和監控教學過程的掌控水平,又可激發學生作為學習過程主體的主動性與能動性。

3經濟法課程互動混合教學模式體系構建

為了解決現有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采用互動混合教學模式,結合專業特點,兼顧學生應用能力培養為目標,構建課程教學體系。其具體內容如下:

3.1課程內容設計

構建經濟法線上和線下立體化課程教學資源,包括線上學習資料和課堂教學資料。線上學習資料有課程導案、配套印刷教材、教師授課視頻、視頻配套PPT、在線習題及測驗;課堂教學資料有課堂教學設計導案、課堂教學案例等。學生在上課前需閱讀線上課程導案,導案可以清晰引導學生在課前進行預習,內容包括對應課時內容提要、學習目標、學習活動建議、課程資源、學習任務(作業)五個部分。通過這一部分學習,學生能充分對學習內容有個概況性了解。在線上平臺上觀看教師授課視頻,配以教材和PPT,可以讓學生自覺學習,課堂進行翻轉。視頻學習完畢后,可以進行知識點的習題練習。課堂教學中,教師需要通過了解學生對應章節知識點掌握情況、針對性難點和重點講解和課堂互動三個環節,引導和指導學生完成課程自學。學生可以根據自己學習反饋情況,選擇重復視頻學習和習題練習,直到掌握對應知識點。

3.2多種教學方法運用

由于經濟法課程課堂教學的課時有限,在有限課時中,需合理安排教學,提高學生線上主動學習的能力和課堂教學效率。需對教學內容精選,準確把握住職業能力需求中的法律知識,再結合互動式教學手段,培養學生應用、交流、組織等多方面能力。具體內容如表2。

3.3課程成績考評制度的創新

經濟法課程結合教學內容和教學階段,采用多種課程考試方法。采用半開卷方式的期末考核,平時成績可采用小組考試及小組答辯、學生出題考試等多樣考試方式,每種考試方式制定科學的考核標準。課程總評成績采用分次累計的方法,成績由出席和課堂表現、學生自己獨立完成的日常作業、項目報告、課堂測驗、學習報告、實踐性考核及期末考試三個方面成績組成。每種內容考核有完整客觀的評分機制。分次累計制的方法分散了集中于期末考試的壓力,不再片面追求卷面成績。

3.4教學質量的互動反饋與提升

經濟法教學過程中,將定期對課程教學采用校內教學質量的考評。一方面采取網絡評價方式和問卷調查方式,了解課堂教學和線上教學效果。另一方面通過教學過程中收集課程教學信息、校內專家提出的改進建議,建立通暢的信息反饋系統。根據教學反饋和效果,及時調整教學內容與方法,提高授課效果。此外,鑒于此類法學課程教學的教師不僅要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還要了解授課專業的基礎知識,才能知曉授課對象的知識體系與能力需求。任課老師一方面夯實專業知識,同時注重跨學科知識的學習。因此,校內可以加強職前培訓、職后培訓,以求培養“雙師”、“多知”的師資隊伍。校外可嘗試邀請相關企業法律顧問或管理人員以講座方式豐富教學內容。

作者:翟艷 單位:湖北文理學院政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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