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際貿易問題及策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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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際貿易問題及策略(3篇)

第一篇:國際貿易環境貿易壁壘問題及對策

一、環境貿易壁壘問題

(一)環境貿易壁壘問題產生背景

近年來,各國為了發展經濟,生態環境多多少少都受到了影響。隨著生態環境破壞,對生態環境引起了極大的重視,各國相應采取種種環保措施,制定環保制度,制定了詳細具體的環境貿易壁壘,尤其是發達國家,使國際貿易中環境貿易壁壘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這也成為發達國家在缺乏更有效貿易保護手段情況下所采取的限制發展中國家貿易發展的一項新舉措。環境貿易壁壘問題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末,最典型的是1991年美國禁止進口墨西哥的金槍魚及其制品,其理由是為了“保護”海豚的生存。

(二)環境貿易壁壘內容

環境貿易壁壘,又稱綠色貿易壁壘,定義為相關國際組織和國家制定一系列的環境法律法規,管制那些對于生態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國際貿易活動。環境貿易壁壘目前大致分成兩類:非政府引導型、政府引導型。非政府引導型就是對于其他國家及政府,有些生產商和消費者對不符合環境標準生產的產品以及服務的歧視;政府引導型是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規定其他國家的產品進關的檢測,從而達到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和人們身體健康的目的。環境貿易壁壘還是一種非關稅貿易措施,專心的致力于世界各個國家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目前,環境貿易壁壘發展成了較為完整的體系,主要內容有以下幾方面。

1.環境技術標準

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情況存在差異,發達國家發展水平較高,科技水平等方面都較高,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就相對落后一些,因此,就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況:許多環境技術標準都是依據發達國家的生產水平和科技水平制定的,基本上沒有考慮發展中國家。因此,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在發達國家的經濟市場中是受到排斥的,不被接受的,因為發展中國家是難以達到以發達國家為依據制定的環境技術標準。

2.綠色補貼

一些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在出口產品成本中補貼保護環境的成本,或在外貿中降低了環境標準,使產品的價格較進口同類產品而言相對較低,影響外貿中各國進口產品的公平競爭,引起了許多國家采用綠色補貼措施。例如,加拿大的速凍豬肉和巴西的人造膠鞋就曾遭到過美國提出的反補貼訴訟。

3.環境標志

環境標志,又稱綠色標志、生態標志。它主要是指:認證機構依據一定的環保標準、指標或規定,且符合要求的一種特定標志。它主要是用于向社會消費者證明生產的產品在各個環節是符合環保要求的,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的危害是極小,甚至是沒有危害的。環境標志起著吸引消費者選擇該產品的作用,在出口產品的市場中起著環境貿易壁壘作用,也起著構成隱藏的貿易歧視和真實的貿易沖突的作用。

4.產品包裝規定

在產品包裝方面,規定使用綠色包裝,從而制定了綠色包裝制度。綠色包裝制度主要是指對商品包裝進行了規范,要求包裝材料是環保材料,包括可回收、可再生的材料、可自然分解的材料等。這種對于包裝的規范可以起到節約資源、減少不可回收垃圾(廢棄物)產生的作用。在保護生態環境中是有明顯效果的。

(三)環境貿易壁壘特點

1.不公平性

在國際貿易中,環境技術標準主要是依據發達國家的發展水平制定的,發展中國家基本上是沒有發言權的,這表明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所有的利益毋庸置疑受到了嚴重的損害。國際貿易中環境貿易壁壘的制定就呈現出不公平性,限制了很多國家的對外貿易,特別是貿易進口。發達國家在環境貿易壁壘中長期處于制定者執行者的位置,對發展中國家而言,這些由發達國家制定的規定在他們國家是相當模糊的,沒有清楚的概念,沒有適應環境技術標準的能力,在生產綠色產品時因不熟悉其技術而導致生產期過長,不能在指定的交貨期準時交貨,落下一個不守信不準時的名聲,對國家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名聲有很大的不良影響。根據分析,國際貿易中環境貿易壁壘的制定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性。

2.廣泛性

環境貿易壁壘同時還存在廣泛性,主要表現在法律規則、程序和產品等方面。比如說產品,它包括初產品、半成品、成品。還有它既有有形商品,還有在有形商品之上進行延伸的虛擬商品。由此可以看出,環境貿易壁壘存在廣泛性。

3.隱蔽性

在國際貿易中,許多國家在進行貿易活動時打著保護環境的名義,但具體實施卻不是以保護環境為實質的活動,這種現象使國際貿易活動中環境貿易壁壘存在隱蔽性。

4.可持續發展性

在國際貿易中,生態環境遭到了破壞,許多國家采取環境貿易壁壘,不斷地發展經濟技術,改善生態環境,國家也隨之對法律法規進行了必要合理的調整,不斷地優化環境貿易壁壘,使其可持續的發展。

(四)環境貿易壁壘問題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

1.影響我國產品出口市場

國際貿易活動中,扮演重要角色是西方的歐美發達國家或地區,這些國家地區是獨特的新興工業化地區,占出口份額比重特別大,他們幾乎都是世界貿易組織、世界環境組織委員會的成員,在環境貿易壁壘的制定中起著主要作用,制定的環境技術標準很高,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高標準的制度是很難遵守的,甚至對發展中國家要求有點苛刻,但制定者是發達國家,執行者還是他們,這使得作為發展中國家的我國,在出口貿易等方面都面臨著巨大的挑戰,也毫無疑問的影響了我國的對外貿易出口市場,損害了我國的經濟利益。

2.影響我國產品出口增長速度

嚴格要求的環境技術標準對發展中國家而言無疑是一個難以達到的標準,在出口生產中,是一個大難題。發展中國家沒有高標準的環境技術,但是國際上對工業品、農產品等貿易都進行了嚴格的規范,我國的出口產品無非就是這些已被高標準規定的產品。在進行出口貿易時,發達國家進行嚴格的進口產品環境標準檢查,從而產生環境貿易壁壘,對我國產品增長速度有著深遠的影響。

3.影響我國出口產品成本與效益

我國處于發展中狀態,雖然算是發展中國家中的發達國家,但是環保技術還是很落后的,資金匱乏。為了能夠在出口貿易中可以達到進口國家的環保標準,我國需要支付額外的、相當大的一筆費用來進行環保檢測、產品外觀綠色包裝的調整。大筆資金的支出也就會導致我國出口產品的生產成本升高,影響我國的經濟貿易。

二、對環境貿易壁壘問題提出的應對策略

(一)完善環保相關制度

隨著生態環境的變化,我國應該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用最適合某個階段的法律法規來規范該階段的事物。最重要的是制定了環保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大執行實施力度。當然,在制定適合我國的環保法律法規之外,我們需要把眼光放寬些,要密切地關注國際貿易的環保法律法規、環境技術標準等規范國際貿易的法規,國際貿易中環境貿易壁壘五花八門,涉及面太廣,僅僅是淺顯的關注是不行的,我國應該設立對環境貿易壁壘進行專門研究的組織機構,明確國際貿易的環保法規、環境技術標準,從而提升我國的技術標準,打破發達國家各種各樣的環境貿易壁壘。

(二)增強環保意識

我國應該樹立正確的綠色觀念,全民提升環保意識后,更容易接受綠色消費,有了巨大的消費市場,對我國發展綠色產業有很大的促進作用。我國不斷地在環保工作中積極完善自己,逐漸提高環境技術標準,來實現在國際環保產業中有更大的優勢,有更強的競爭力的目標,打破環境貿易壁壘。

(三)發展環保產業,推行綠色營銷

發展環保產業也是一種沖破環境貿易壁壘的強有力的措施,能促進相關產業發展,提高我國環境技術標準,提高相關企業治污防污的能力。我國在發展環保產業之外,還應改變原來的發展模式,改善以生態環境為主體、消除環境貿易壁壘的綠色發展模式,能夠適應各種形勢的環境技術標準。另外,同等重要的就是推行綠色營銷。環保意識與市場營銷觀念共同形成了綠色市場營銷觀念,消費者對綠色產品的傾向,使綠色營銷成為企業競爭力的體現。綠色營銷需要講究營銷策略,它必須在產品、促銷、價格等策略上都強烈地展示出“綠色”,才能吸引更多的消費者,也能提升我國在國際貿易環保產業的影響力,增加我國的競爭力,打破發達國家對我國進行貿易限制。

(四)禁止“國外垃圾”流入

在過去的國家貿易中,我國曾經發生過多起由進口引發工業垃圾及有害物質的事件,這是違反相關環保法律法規的,也是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某些合作伙伴受到經濟利益的驅使、缺乏道德法制觀才引發的事件。因此,我國應該以此為戒,提高警惕,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措施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禁止“國外垃圾”流入我國,對我國環境和經濟造成影響。

(五)加強外資引進項目的監督管理

關注國際貿易形勢,我國企業可以嘗試用投資與自由便利的流通進行適當合理地交易,即進行投資便可享受與被投資者同等的自由流通便利,還可以巧妙地避免某些發達國家苛刻嚴格的環境貿易壁壘。加強對外資引進項目的環境監督管理有利于我國產業結構調整,也是避免我國生態環境日益惡化的重要手段。我國要建立嚴格的外資投入項目的監督制度,禁止污染環境、不符合環保觀念的項目的設立,嚴格治理不符合我國環保法律法規的企業項目。

三、結語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深受環境貿易壁壘的影響,有促進作用,也存在負面影響。但只要我國清楚地認識了環境貿易壁壘的“真面目”,沖破它對我國的種種限制,挖掘它好的一面,并合理科學地運用在我國的對外貿易上,使得我國外貿可持續性發展。

作者:劉勝男 單位:洛陽師范學院商學院

第二篇:國際貿易規則生態化策略

一、國際貿易規則的生態化轉向

傳統國際貿易以經濟利益為核心價值追求,其目標是通過貿易獲取高額的市場利潤?;谶@一價值導向,國際貿易以市場為基礎,在全球范圍內廣泛展開資源配置和供給,在滿足市場需求的同時,也給國際社會帶來了各種危機,如生態環境破壞、資源能源枯竭、社會貧富懸殊等等。正是在這種背景下,1972年6月16日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提出了人類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的相關原則;尤其是在人類社會發展步入千年轉折后,國際社會對生態問題的關注開始超越環境保護而傳導進入到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谫Q易與環境之間的互動影響,國際社會開始把生態發展中的一些基本原則與人類的貿易活動聯系起來,提出了國際貿易要與環境資源保護協調發展,“將環境保護納入國際貿易的全過程,在國際貿易的各個領域和每個環節都考慮環境保護,包括發展低碳經濟、清潔生產、綠色消費等逐漸成為消費市場發展的歷史潮流。由此在一些環保類的非政府組織及相關產業聯盟的推動下,一些發達國家在實踐中率先開始基于環保理念,在國際貿易規則中嵌入環保目標。例如,1995年WTO的“美國汽油標準案”中,美國政府就基于《清潔空氣法》,大幅提高進口汽油的標準,并有效限制了委內瑞拉等國的汽油進口;又如2012年初,歐盟基于二氧化碳減排需要,規定所有使用歐盟機場的飛機都必須支付碳排放費,雖然后期由于國際社會的強烈抵制,歐盟在實踐中做出了變通,但是國際貿易規則的生態化趨勢由此可見一斑。總體而言,國際貿易規則的生態化在實踐中可以歸納為四個主要方面。

第一,國際環境條約中對國際貿易實施環境控制的規則大量涌現。例如,全球近200項國際環境公約和協定中,對國際貿易有著重要影響的有:《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國際化學品貿易道德準則》、《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等等。這些一系列的環境保護公約或協定,對相關商品的國際貿易規范和控制發揮了重要的積極作用。

第二,國際貿易條約中與環境保護相關的貿易規則與日俱增。例如,GATT94中就有第20條一般例外條款、環境稅費條款以及環境數量限制條款等專門條款就環境問題作了約定,并且WTO還專門成立了“貿易與環境委員會”,具體研究貿易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問題。同時,大量的區域或者雙邊的自由貿易協定中,也存在大量的環境條款,例如NAFTA的《環境附屬協定》就被認為是最為“生態化”的貿易協定。目前正在談判中的TPP和TTIP等貿易投資協定也包含了大量的環境條款。

第三,國際環境標準規則對國際貿易的促進和限制作用越發明顯。近年來,圍繞全球生態與環境保護,形成了一大批國際環境標準規則,如國際標準化組織的ISO14000環境管理標準。此外,一些發達國家的國內法中也出現了大量的與貿易相關的環境規則,如前述的“美國汽油標準案”、歐盟碳排放費風波,直接以其國內法標準對進口商品和服務的外國生產者和提供者提出了相應的環境保護要求。

第四,無論是在國際法還是國內法層面,國際貿易規則中不但出現了與商品本身的環保標準相關的規則,而且與商品的生產方法、環境質量標準等相關的貿易規則也層出不窮。例如,在WTO中發生過的“金槍魚—海豚案”以及“海蝦—海龜案”,就與商品的生產方法(PPMs)可能造成環境和生態破壞后果直接相關。2007年6月正式生效的歐盟REACH法規(《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案》)則對汽車、紡織品等貨物的出口設定了較高的環境質量標準,使我國此類產品的出口受到嚴重制約。總之,隨著實踐中環境貿易政策的不斷翻新,國際貿易規則生態化的表現也是日新月異。與此同時,以生態和環境保護為幌子的新型貿易保護主義也正在恣意滋生,由此引發的國際貿易糾紛也與日俱增,從而對當代國際貿易的發展提出了挑戰。

二、國際貿易規則生態化轉向的現實影響

隨著世界貿易的不斷擴大,國際貿易已經越來越深地滲透到各國社會之中。國際貿易的生態化轉向使得國際環境和生態理念逐漸侵入國際貿易領域的法律規則。有學者提出,國際貿易規則的生態化趨勢已經對傳統的國家主權觀念帶來了挑戰。可見,國際貿易規則的生態化在實踐中已經對傳統的國際貿易規則和世界多邊貿易體制帶來了巨大沖擊。

(一)貿易規則的人文關懷凸顯傳統的貿易規則以促進貿易

雙方的市場交易為基礎,規則設定的目標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商品和貨物的跨國流動,規則的制定大多針對地是如何降低和取消關稅、消除補貼確保公平貿易等問題。而國際貿易生態化要求發展循環經濟,以實現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進而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實現自然生態系統和社會經濟系統的良性循環。在此背景下,貿易規則所關注的價值理念也隨之轉變,體現出更多的人文關懷。例如,在西方發達國家和部分國際非政府組織的推動下,生態平衡和環保理念逐漸開始深入人心?;谫Q易自由化對環境保護造成的“逆向效果”,貿易規則開始將生態理念納入其中。貿易規則中反映環境保護需求的規則日漸增多,國際貿易與投資協定中關于生態保護的“碳關稅”、“環保標志”、“環境技術標準”條款如雨后春筍般出現。國際社會圍繞與環境有關的貿易措施的爭端也日益增加,爭論的焦點則在于貿易自由化與環境保護和人類生命健康之間的價值沖突。因此,當代國際貿易規則的創設體現出國際社會對自然生態平衡和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嚴重關切。

(二)貿易規則涉及的領域逐步拓寬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化,全球產業價值鏈條也在快速拓展,產業之間的國際競爭與合作態勢也在悄然發生改變,全球市場對貿易自由化的需求也愈發突出。國際社會在貿易制度安排、資源配置、市場份額、技術標準等領域的競爭日也趨激烈。而傳統的以WTO主導的全球貿易體制在應對貿易生態化的沖擊時顯得力不從心。在歐美發達國家的全力推動下,當代國際貿易規則的發展已經完全突破了傳統的“邊境管理措施”,開始向“邊境后措施”延生,并且有望在更寬泛的領域和更高的標準上打造新時期的國際貿易規則。而這些規則大都集中在環境標準、勞工標準、貿易便利化等關涉市場開放程度的邊境內貿易管制措施,從而使得國際貿易規則更多地向傳統上由國內政策管轄的領域延生。實踐中,關于此類規則的國際貿易爭端也是此起彼伏,爭議焦點大都圍繞這些建立在“生態化”基礎上的貿易措施是否符合國際貿易的基本原則,這些措施又是否成為以環境和生態保護為借口的新型貿易保護主義,構成新型的貿易壁壘等方面??傊谫Q易生態化的驅使下,當代國際貿易規則所關注的領域進一步拓寬,不少內容已經在實踐中逐漸演化為當今多邊貿易談判的新議題。

(三)貿易規則上的南北沖突加劇

從國際貿易規則的形成歷史來看,規則的形成往往并非平等協商的結果,而是“由大國主導,再集合有相同利益訴求的發達國家為核心集團的支持,并逐漸吸引發展中國家加入,最終擴展成全球性的多邊規則”。當前貿易規則規范領域的擴張趨勢也不例外,同樣是由歐美發達國家所主導。雖然廣大發展中國家參與的積極程度不斷提升,但是國際貿易多邊規則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主要體現了發達國家的利益訴求。如前所述,國際貿易新規則的核心是推進國際市場的進一步開放,打開國家之間“邊境內措施”的貿易管制壁壘。歐美發達國家基于自身的先發優勢,掌握了經濟和技術上的主動權。他們在談判議題的設置、技術標準的設定以及政策措施的制定等方面都擁有著體制機制上的明顯優勢。例如,當前國際貿易領域“生態導向”的標準———如管理標準、安全標準、衛生標準和環保標準等———大多是由發達國家或其控制的國際組織所掌控。而廣大發展中國家由于在經濟社會發展程度、企業市場化水平以及技術研發的國際競爭力等方面均與發達國家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在全球貿易關系的調整和規則的重塑方面,面臨著明顯的競爭劣勢。例如在環境標準的制定與環境產品的研發上,發展中國家明顯不及發達國家。因此,隨著新科技、新標準和新產品在“生態化”的市場競爭中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在全球貿易新規則制定上的不對等加劇,眾多的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不得不面臨著“綠色貿易壁壘”所帶來的巨大壓力和挑戰。

(四)WTO的主導地位遭遇挑戰

二戰以后,在英美發達國家的主導下成立了以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為目標的GATT,并在1995年發展為正式的國際組織———WTO。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新興經濟體的崛起,歐美發達國家對WTO的主導權受到了嚴重制約。在貿易生態化背景下,圍繞現有國際貿易規則的變革,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分歧日益突出。而“國際經濟秩序調整涉及既定游戲規則的變更優化,更觸及相關利益群體的利益重新分配,本質上體現了大國之間的博弈,從而國際經濟秩序調整往往非常困難。”基于各自談判焦點和利益重心的分歧,發達國家成員方與發展中國家成員方在WTO現存的談判模式和談判機制下,想要在舊規則的改善和新規則的制定上達成“協商一致”已經相當困難。而如前所述,發達成員方在貿易規則的生態化發展方面擁有發展中成員方無可比擬的競爭優勢,在新興的環保產業方面也享有重要的經濟利益。因此,在WTO領導的世界多邊貿易談判陷入困境的情況下,發達成員方開始另辟蹊徑,將目光投向區域經貿合作協定,試圖在WTO之外為國際貿易的生態化轉向制定新的貿易規則。今天,以TPP和TTIP為代表的貿易投資協定談判即是明證。因此,這種以區域貿易協定為代表的發展和創設新貿易規則的模式,進一步損害了WTO框架下的貿易談判,更是削弱了WTO的凝聚力和影響力,使得世界多邊貿易體制面臨“碎片化”的風險。

三、我國應對國際貿易規則生態化轉向的策略選擇

當前,中國已成為全球對外貿易的第一大國。雖然,貿易生態化所帶來的規則發展使我們面臨的外貿環境更趨復雜,也給我們對外經貿的合作與競爭帶來了挑戰與制約。但另一方面貿易生態化也為我們促進國內改革、提升在全球貿易治理結構中的影響力提供了機遇。因此,面對國際貿易生態化的現實,在現存規則的變革和創新中如何發揮自身的影響力,就需要我們選擇正確的應對策略。

(一)樹立生態理念,順應歷史發展潮流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因此,進一步轉變我國經濟發展模式,堅持生態友好的發展導向,是我們融入世界市場和實現經濟全球化的必然選擇。一方面,我國政府部門應加快制定和完善生態保護標準,加大生態和環境保護的立法和執法力度,在全社會弘揚生態文明理念。尤其是要加強對國際環境標準的研究力度,并加快制定與國際接軌的國內環境標準制度,如環境標簽制度、碳足跡(標簽)制度等。通過不斷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環保產業發展,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聚集,逐步構建起以綠色、低碳、環保為主要特征的生態化產業體系。另一方面,我們的外貿行業企業也應轉變自身的經營理念,在產品的原材料采購、生產、運輸直至流通和回收利用等方面,嚴格遵循國際貿易生態化理念與國際環境保護的準則,尤其要在實踐中加強對ISO14000等國際環境管理標準的學習和利用,從而打造自身產品在國際消費市場上的生態理念優勢。

(二)加強技術研發,突破綠色貿易壁壘

“綠色貿易壁壘”又稱為“環境貿易壁壘”,是在貿易規則的“生態化”轉向后,部分國家以生態環境保護和人類健康為理由,以實施嚴苛的環保標準為手段,通過建立嚴格的環保技術標準、產品包裝制度、繁瑣的檢驗和認證程序等,來達到惡意限制或禁止外國產品進入本國市場的一種隱形貿易保護措施。這些與貿易有關的環境保護措施的出現,一方面對貿易自由化和全球生態環境保護的全球治理提供了一個有力的協調機制,促進了世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當這些綠色措施被濫用,并成為限制和阻礙國際貿易正常開展的貿易壁壘時,其又會對WTO主導的多邊貿易規則造成沖擊,并對自由貿易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近年來的統計數據表明,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綠色貿易壁壘就對我國的對外貿易的正常開展產生了較大的影響,農產品出口貿易則是重災區。例如,2002年歐盟就以我國出口的小龍蝦所含氯霉素超標為由,宣布全面禁止中國動物源產品進口。而在工業品領域,發達國家的碳足跡也成為我國電器、紡織和工業原材料等產品出口的攔路虎。因此,我國的外貿生產企業應進一步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加強對有關國際條約和協定的研究,及時了解境外的環保標準和制度,不斷提升自身技術標準的國際化水平,有效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技術和制度風險。

(三)發展循環經濟,擴大低碳綠色產品出口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主要是以粗放型和資源消耗型為主。這種大生產、大消費、大排放的粗放型發展方式,已然不能適應國際貿易生態化轉型的需要。這種大張旗鼓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不但導致國內能源資源的過度消耗,使得自身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嚴重下降,更使我國相關外貿產業在當代的低碳競爭中面臨嚴峻的競爭壓力。因此,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使我國的經濟發展實現從“資源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向“資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轉變,是我們進一步開拓海外貿易市場的重要路徑。但是,我們的廣大外貿企業在過去一段時期,一直對國外的綠色壁壘了解不夠,對海外的環保標準和環保壁壘的作用和影響認識不足。多數企業只是消極地將環保壁壘視為非關稅壁壘的一種,一廂情愿地寄希望于政府層面通過利用國際貿易爭端解決機制予以解決,而沒有充分認識其積極意義。所以筆者認為,我們外貿行業企業應該站在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積極推行綠色循環低碳的生產方式。要科學利用海外的環保標準,按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要求,改進設計和提高生產加工制造精度,持續推動節能減排。只有我們依據生態工業的發展模式,從產品的設計、制造、使用和報廢處理等整個生命周期,實行綠色環保和清潔生產,打造出具有自主品牌的低碳綠色產品,才能增強我國出口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生態競爭力,才能不斷開拓海外出口市場的新局面。

(四)提升談判能力,積極參與多邊規則制定

國際貿易規則的生態化轉向,使得世界各國在能源資源安全、氣候變遷和環境標準與規則的制定等全球性問題上的博弈將更趨激烈。中國作為世界經濟貿易體系中最主要的成員之一,應積極抓住機遇,參與當代國際貿易規則的重構。如前所述,傳統的國際貿易規則是在經濟實力較強的歐美國家主導下建立的,其形成與發展基本由發達國家掌控,中國等廣大發展中國家只能是被動地接受和適應。但是,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經貿實力的提升,在后工業化時期的全球治理中,理應積極尋求與自身經濟實力相適應的國際地位,在國際貿易規則的生態化轉向中發揮核心作用。誠然,以我國目前的市場化發展水平和經貿規則完善程度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明顯差距。但是,我們卻不應放棄在新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我國政府部門應積極通過雙邊、區域或多邊對話協商機制,與廣大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一起集體發聲,以增強話語優勢來達到平衡發達國家的利益訴求的目的。例如,在國際環境保護標準的制定與執行方面,我們應進一步重視國際貿易新規則調整所帶來的機遇,通過參與規則的構建來更多的反映發展中國家的利益關切,堅持全球生態保護領域“共同但有區分的責任”標準,從而在國際規則的制定上贏得主動,為我國的外貿企業的生態化轉型升級爭取時間。

作者:吳峰 單位: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篇:農產品國際貿易策略研究

一、我國農產品在國際貿易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質量低下,國際市場競爭力有待于提高

農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核心,作為世界上著名的農業大國,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中的貿易量不斷高速增長,但是由于受到技術和產業化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我國農業生產難以形成規模優勢,使得我國農產品的出口質量出現嚴重下滑。我國農產品在出口過程中還受到質量安全方面的嚴重影響,在國際市場中的聲譽一度下滑,甚至引起了整個國際食品市場的抵觸。我國食品國際競爭力與美國、歐洲以巴西等國家和地區相關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之處,因此必須要對其進行必要的轉變。

(二)出口結構不合理,市場單一化

現階段我國農產品出口結構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出口的農產品整體處于較低層次。農產品加工程度較低,缺乏必要的技術含量,使得我國出口農產品基本停留在初加工水平,深加工農產品占比不到20%,嚴重影響著我國農產品的出口結構。同時,我國農產品出口市場十分單一,主要集中在東南亞、亞洲市場等,在國際市場中有待于進一步開發,出口到歐美地區的比例一直較小。這一現象使得我國農產品出口呈現低水平發展狀態,整體競爭力嚴重不足。

(三)出口成本高,貿易壁壘難以消除

長期以來我國農業發展以家庭生產為主,發展程度較低,小農生產模式下的農產品出口要接受國際市場較為嚴格的檢查,同時國際農產品貿易壁壘正呈現出不斷強化的趨勢,對技術標準的要求不斷提高,嚴格限制進口農產品的質量,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國農產品的出口成本,我國農產品在出口貿易的過程中不得不投入大量的資本以獲得國際市場的認證,以打通貿易關口。但是,由于現階段我國食品安全質量頻發,很多國家甚至禁止從我國進口農產品,這又使得我國農產品出口面臨的問題不斷增多,出口成本高居不下,貿易壁壘難以消除已成為現階段我國農產品在國際貿易過程中面臨的嚴重問題。

(四)貿易政策和體制較為落后

雖然我國農產品貿易總額呈現高速增長趨勢,但是國際貿易市場的秩序依舊存在諸多問題,使得我國農產品國際貿易的相關政策和體制受到很大的影響?,F階段我國農產生產的管理方式十分落后,依舊沿襲著計劃經濟時代的管理思想。在國際貿易過程中,針對農產品進出口的政策及相關制度還十分欠缺,現有的體制和政策顯得十分落后,難以適應農產品國際貿易發展的需要。這將在很大程度上限制我國農產品的進出口貿易,使得我國農產品在貿易過程中不斷受到各種阻礙。完善貿易政策和體制是農產品國際貿易發展的首要步驟之一。

(五)農業產業鏈發展不完善

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都是小農經濟,生產效率較低,農業成為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低產能產業,雖然隨著新技術和新工藝的不斷應用,我國農業不斷取得新的發展成就,但是卻沒有形成完善的農業產業鏈,這使得我國在農業生產方面不斷面臨新的問題,在國際貿易方面依舊難以形成新的競爭合力,因此使得我國農產品在進行對外貿易的過程中容易受到國際農產品市場的沖擊,難以在國際貿易中取得競爭優勢,不但影響了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也不利于我國農業的健康長期發展。

(六)缺乏抵御風險的意識和能力

隨著國際貿易的不斷發展,我國農產品的進出口越來越頻繁,與其他國家的聯系越來越緊密,雖然給我國農產品的國際貿易帶來了諸多的便利,但同時也使得我國農產品國際貿易在國際市場中容易遭受風險,現階段,我國農產品在進行國際貿易的過程中還缺乏必要的抵御風險的意識和能力。一方面,對國際市場存在的風險認識不足,在進行農產品國際貿易的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缺乏抵御風險的意識。另一方面,目前我國在農產品國際貿易的過程中沒有形成完善的風險預警機制,對存在的風險分析不足,難以對潛在的風險進行有效預測,因此缺乏抵御農產品國際貿易風險的能力。

二、我國農產品國際貿易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相關貿易政策及制度

完善農產品貿易政策及制度是我國政府及相關部門在促進農產品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舉措,各級部門應該考慮到現階段我國農產品貿易政策及制度存在的諸多問題,要不斷加快我國農產品在進出口貿易過程中的安全質量標準,加強對農產品的質量安全衛生檢查力度,要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在農產品貿易方面的證詞及制度,堅持與時俱進,以全新的政策及制度來輔助我國農產品的國際貿易發展,在國際農產品貿易市場中贏得聲譽和信任,以進一步強化我國農產品在國際貿易過程中的競爭力。

(二)強化對出口農產品的質量監管

鑒于現階段國際是市場對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的不斷提高,政府相關部門必須要高度重視農產品的安全質量。要在農產品安全質量檢測及監管等方面進行大量的投資,并對相關生產企業進行嚴格的管控,使其嚴格按照國際標準進行生產。政府同時要與農產品出口企業進行協調溝通,了解企業在出口貿易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問題,及時發展和解決農產品質量問題。要聯合相關部門建立農產品國際貿易的預警機制,使得我國農產品在發展國際貿易的過程中降低相應的風險。

(三)優化農產品出口結構

現階段,我國農產品出口結構仍然存在較大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國農產品國際貿易的發展。因此,必須要全面優化我國農產品現有的進出口結構,根據比較優勢原則,出口具有特色的農產品,在提升農產品質量的同時,打造優秀的農產品出口品牌,要實現農產品出口的多元化發展,在國際市場競爭過程中形成較強的競爭力。對部分農產品進行深加工,提升農產品的附加值,對現有的農產品品種進行改良,大力發展綠色無公害農產品,以提升我國農產品國際貿易的整體質量。

(四)優化國際貿易環境

長期以來,農產品的國際貿易都對我國整個市場經濟的發展及國際貿易的發展都具有十分關鍵的影響,因此政府及相關部門必須要與國際社會進行深入洽談,針對現階段我國農產品的貿易現狀進行相關有效的貿易合作與協商,為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中的貿易創造更多的便利條件,進一步優化我國農產品的貿易環境。同時,要在提升我國農產品綠色安全標準的同時與國際社會進行協商,減小我國農產品在國際貿易過程中由于貿易壁壘所帶來的壓力,使得我國高質量的農產品能夠在國際市場中暢通無阻。

(五)強化農業產業鏈

首先,要進一步強化農業規?;a,逐漸改變現有的小農生產模式,降低農業生產成本,使得更多的企業參與到農業生產過程中來。其次,要在農業產生及農產品加工過程中采用新的生產工藝,逐漸與國際社會接軌,尤其在農產品加工方面,要采用國際統一標準,實現農業生產到農產品加工的統一產業鏈。最后,政府必須要對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加工企業進行必要的扶持和幫助,現有的農業生產補助難以適應我國農業發展的要求,因此政府必須要在此基礎上進行一定的改進,以降低農民的生產成本,提高其生產積極性。另外,要在政策及資金方面對農產品加工企業進行補助,使其能夠順利進行生產和加工。

(六)增強抵御風險的意識和能力

其一,要對農產品國際貿易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和研究,通過數據分析的形式對風險進行準確預測,增強對風險的認識,時刻保持警惕性。其二,要建立完善的農產品國際貿易風險預警機制,不斷強化對風險的抵御能力,以保證農產品國際貿易的安全性。增強抵御風險的意識和能力也離不開政府的職能,因此,政府發揮必要的職能是抵御農產品國際貿易風險的必要措施之一。我國農產品貿易雖然在近些年來不斷取得新的競爭優勢,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嚴重制約著我國農產品國際貿易的發展。因此,必須要從優化貿易環境、優化出口結構、加強質量監管、完善相關政策等方面著手來增強我國農產品國際貿策略的有效性,以此來進一步強化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力。

作者:周道 單位:湖南外貿職業學院國際商務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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