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考試圖書的歷史演變與選題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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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職業考試圖書的歷史演變與選題策劃

【摘要】國家確立和改革法律職業準入制度,法律職業考試圖書應運而生,成為法律圖書市場的重要板塊,而且不論是圖書品種還是銷售數額,都在法律圖書中占有重要地位。法律職業考試圖書的策劃與出版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圖書,有其自身規律和特殊規則。隨著2018年第一次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即將舉行,法律職業考試圖書也面臨新的機遇與挑戰。

【關鍵詞】法律職業考試圖書;司法考試;策劃策略

一、法律職業考試圖書的歷史演變

對法律出版而言,法律職業考試圖書的出版歷史就是國家法治發展、法治進步和法治文明的歷史。1986年,隨著改革開放的有序推進,司法行政部門開始施行全國律師資格考試,選拔出一大批法律專業人才,為我國律師隊伍的不斷壯大和律師行業的健康發展奠定了人才基礎;同期,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考試單獨進行,分別由國家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負責實施。當時的法律從業人員主要由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組成,可以說,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和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考試開啟了法律專業人才選拔的先河。這一時期的法律職業考試圖書主要是考試主管機關編寫審定的大綱和少量輔導資料,品種不多,市場化程度不高。2002年,國家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的規定,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和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考試合二為一,改革為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人員范圍相應增加了公證員,由3類改變為4類。在政策層面,組成國家司法考試協調委員會;在實施方面,考試由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截至2017年,共舉行16次國家司法考試。這一時期的法律職業考試圖書百花齊放,除考試主管機關制定的考試大綱和考務機關編審的輔導用書外,圖書品種多達幾百種,主要由出版社自主編寫、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編寫或二者聯合編寫構成,市場化程度很高,市場競爭飽和。2018年,根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國家司法考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人員由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4類增加為9類,即將初次擔任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和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公務員,一起納入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范圍。按照《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報名資格條件、試卷學科組成、考試考查方式和重點等都將面臨較大變化。因此,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圖書也要因時、因勢而變,準確把握政策走向,為考生提供更加優質的備考服務,這是新時代法律出版人必須完成的答卷。

二、司法考試類圖書的選題策劃策略

正如司法考試在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發展進程中具有承上啟下的地位和作用一樣,司法考試類圖書的策劃也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目前市場上幾百種司法考試類圖書可以做不同的分類:按內容劃分,有教材或講義類圖書、法規類圖書、真題及練習題類圖書、專題或速記類圖書4種;按作者類型劃分,有司法考試主管機關、社會培訓機構、出版社專題研究組織和部分一線名師個人著作等;按出版形式劃分,有紙質出版物、VCD/DVD影像光盤、電子產品和在線數字產品等;按考試階段劃分,有前期產品、大綱和輔導用書配套產品及沖刺階段產品等。司法考試類圖書的目標讀者十分明確,就是當年準備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因此,實用至上、助考成功是對司法考試類圖書的基本要求。雖然讀者對象非常明確,但由于考生的法律知識水平參差不齊、差異懸殊——有法學專業的碩士生、博士生,也有相當一部分是在校本科生,還有非法學專業但向往從事法律職業的門外漢,以及多次參加司法考試分數總差一點點的“老司機”。因此如何做好細分市場,滿足不同考生的個性化需求,使策劃的圖書實現預期,確實值得我們總結和探討。司法考試的特點決定了法律職業考試圖書選題策劃應該遵守實用性、時效性、個性化、準確性和針對性五個基本原則。

1.實用性原則

不同于一般圖書,實用至上、助考成功是司法考試類圖書的第一要務。要做到這一點,筆者認為,首先要從圖書的內容、開本、體例、版式設計和定價策略等方面體現實用性原則。比如內容,必須是經過提煉和加工后的干貨,考生要在短短幾個月內復習十幾個學科、上百條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圖書內容必須化繁為簡、突出重點,幫助考生減負;比如開本,有的圖書內容較多,適合選擇大開本,有的為了方便考生攜帶隨時翻閱,適合選擇小開本做成口袋書的形式;比如版式設計,對一些重點產品可以采用雙色印刷,把重點內容用彩色標注,方便讀者閱讀,等等。

2.時效性原則

法律的價值主要在于解決實際問題,司法考試也重在考查考生的法治思維和法律應用能力,這就決定了司法考試類圖書的法律時效性非常明顯。為了適應我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快速發展,法律的“立改廢釋”節奏不斷加快,如何在司法考試類圖書的內容上及時體現,不僅決定了圖書質量的優劣,也考驗著法律出版人的職業責任。比如,2012年某一真題的答案為A,但按照修正的刑事訴訟法規定,答案就變為B,這就需要在內容上做出說明,解釋理由并提示考生備考注意。這種情況較為常見,需要策劃編輯注重平時積累和提高職業素養。

3.個性化原則

近年來,司法考試報名人數逐年增加,2017年更是達到68萬余人的歷史最高點。對動輒幾十萬的考生而言,他們的教育背景、個人能力和法學知識水平存在很大差別,這就要求在圖書選題策劃上體現差異性,通過設計不同類型的圖書產品滿足考生的個性化需要。比如,教材或講義類圖書,要根據考生的不同層次對內容繁簡加以調整,為讀者群體量身定做,打造專屬教材或講義;對受過4年法律專業系統教育又繼續深造的考生,制作精編本,幫助他們重點梳理一下即可;對非法學專業的考生,由于他們沒有經過法律專業系統學習與訓練,就要在重點突出的前提下,制作基礎、全面、系統的教材或講義,增強針對性,提高備考效率。

4.準確性原則

一是要按照大綱對知識點把握的不同層級要求,合理規劃和編排圖書內容,既不能超綱,也不能遺漏,與大綱保持一致;同時,每年增加及變化的知識點,往往是考試命題的重點,就要加大篇幅,重點講解。二是要對圖書內容質量嚴格把關,特別是對一些敏感問題或存在爭議的領域,務必要求準確清晰,以免誤導考生。如教材或講義類產品所引用的理論或觀點必須是學界的通說,杜絕一家之言;法規類產品所收錄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必須現行有效,一字不差;真題類產品答案必須是官方公布的答案,不能存有爭議。出版社要本著工匠精神的要求從事司法考試類產品的選題策劃與編輯加工制作,因為資格考試事關考生的職業規劃與夢想,有時一分的得失就可能決定考生的人生命運,萬萬馬虎不得。

5.針對性原則

司法考試復習備考具有明顯的階段性特征。每年的司法考試一般都在9月的第三個周末舉行,考生通常會在當年考后的10月份左右開始備戰第二年的考試??忌膹土晜淇家话惴譃槿齻€階段:全面系統復習階段,即每年的10月到第二年的3月,備考方式為做歷年真題、背誦法條、專題突破等,這一階段主要是系統復習,打牢基礎;重點復習階段,即每年的4月份到7月份,圍繞大綱、輔導用書和配套測試題解等官方或半官方圖書產品重點備考;考前沖刺階段,即每年7月份到9月份,通過考前預測、模擬測試等圖書產品,進一步查缺補漏,將自己的知識儲備和精神狀態逐漸調整到最佳,準備全力沖刺。策劃司法考試類圖書產品,必須針對考生備考特點和復習規律,在三個不同的備考階段提供相應的圖書產品。是否在針對性上做足功課,往往成為該種產品能否獲得考生和市場認可的關鍵。具體到策劃環節,則應遵守深入市場調研、確定細分市場、選取一線名師和全方位營銷的操作規則。第一,從實戰出發,深入市場調研。司法考試類圖書的讀者對象是司考考生,所以一定要滿足司考考生的需要。這就要求策劃編輯必須在弄懂吃透考試政策的前提下,深入一線了解考生需求,絕對不能閉門造車。如何深入一線呢?大體有三種做法:一是到考生中間去,如經常走訪法律專業院校、法律專業書店、社會培訓機構等考生聚集的地方,面對面交流,了解他們的具體備考需求以及對圖書的批評和建議,這些信息都可能成為策劃圖書的源泉;二是多向一線的培訓老師請教,他們每天接觸各種各樣的考生,擁有豐富的司法考試培訓經驗。三是多方收集競爭對手的相關信息,仔細研究競爭對手的同類產品,取長補短,才能策劃出更加適合考生需要的選題。第二,取舍有道,確定細分市場。每年考生四五十萬人,特點各異——在校的考生有大把時間系統備考,在職的考生只能見縫插針擠時間復習,法學本科專業的考生功底扎實,非法學本科專業和放寬報名條件的??瓶忌枰到y學習,甚至從頭學起。面對層次、需求各不相同的考生,在內容取舍上必須有所側重,才能滿足他們的需要。以法規類產品為例,對于時間充裕的考生,不僅要提供大綱指定的完整版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還要對其中的重點條文加以詳解,輔之以歷年真題示例;對于復習時間比較緊張的考生,則要提供考查頻次較高的刪節版重點法條產品;對于只想作為資料查閱的考生,就要提供標準版法規匯編,不宜做太多的編輯加工。第三,優選作者,鎖定一線名師。作者決定圖書的質量,司法考試類圖書更是如此。選取作者時,不僅要將是否一線名師作為考量標準,還要將一線名師的獨特優勢發揮到極致。常年在司法考試培訓一線的輔導老師,有豐富的備考實戰經驗,對考生的需求和面臨的問題了如指掌,有一定的市場號召力,適合開發專題類、市場化的產品。參與司法考試命題和閱卷的老師雖然不參與具體培訓業務,但他們熟諳命題規律和考生的常見錯誤,可以開發指導類、權威性產品。作者優劣是圖書成敗的關鍵,司法考試類圖書市場優質作者資源有限,必須維護好作者資源。第四,細心謀劃,全方位營銷。市場經濟時代,酒香也怕巷子深。司法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類產品銷售周期長則八九個月,短則兩三個月,因此,及時把圖書產品信息傳達給考生顯得尤為重要。在圖書基本信息確定后,編輯就可以擬定并實施全方位營銷策略,通過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以及網站、報紙、海報、網店等各種渠道進行宣傳,增強營銷效果。

三、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改革進行時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在司法考試制度確定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公證員4類法律職業人員基礎上,將部分涉及對公民、法人權利義務的保護和克減、具有準司法性質的5類法律從業人員納入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范圍,分別從思想政治、專業學歷條件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三個方面明確了法律職業的準入條件。2018年1月底,司法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進一步細化了報名資格條件、考試考查方式等相關規定,并采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過渡措施,這標志著我國正式開啟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模式。與司法考試相比,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體現出更專業(準入條件)、更實用(增加案例考查)的特點,并新增統一職前培訓制度??荚噧热菰黾恿酥袊厣鐣髁x法治理論比例,著重考查憲法法律知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大幅度提高了案例題的分值比重,檢驗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等方面的法治實踐水平,加強法律職業倫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職業道德成為法律職業人員入職的重要條件。人才是基礎,在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背景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肩負著為黨和國家選拔符合法律職業要求的專門人才的重任,法律職業考試圖書的策劃和出版同樣面臨新的課題,需要牢記三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為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服務,二是為考生復習備考服務,三是為引導適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學教育服務。具體到選題策劃時,應力爭做到以下四項基本要求。(1)規范嚴謹。選題策劃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和基本遵循,采用各學科通說觀點,學科內容編排應科學合理,使用法學專業術語,引用法律法規等要規范嚴謹。(2)精要簡明。選題策劃要結合考生備考實際,內容要做到少而精,適當刪減概念性、介紹性、闡述意義及歷史沿革的內容,增加靈活運用法學知識分析、解決法律實踐問題能力的內容。(3)條理清晰。選題策劃結構體系要相對完整,邏輯清晰,方便考生記憶、理解和運用。出版機構可根據需要,增加或采用圖表式、比較式等編寫形式。(4)學例結合。選題策劃要注重將知識性內容與現實案例講解相融合,以多維角度分析、以案說法,加強出對不同知識點的理解和運用,全面提升考生的應試能力。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圖書切忌照搬法學院校使用的知識性考試的教材內容,力求在內容上突出法律職業的實踐性,并結合考生備考和考試改革實際,體現對法律職業倫理及法律實踐能力考查的指導作用。法律出版機構雖然有著企業身份,但更肩負傳播法律文化的使命,不僅要滿足廣大讀者需求,還要實現政治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共同豐收。隨著國家司法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法律出版機構將與時代同步,迎來更大的發展機遇。

作者:王西光 單位:法律出版社法律考試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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