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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經理履職報告范文1
第一條為加強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所出資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規范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促進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機制,有效防范企業經營風險,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總會計師是指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和工作經驗,在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中分工負責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通過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為總會計師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總會計師工作職責是指總會計師在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以及企業投融資、擔保、大額資金使用、兼并重組等重大財務事項監管工作中的職責。
第五條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應當按規定建立和完善總會計師管理制度,明確總會計師的工作權限與責任,加強總會計師工作職責履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國資委依法對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職位設置
第七條企業應當按照規定設置總會計師職位,配備符合條件的總會計師有效履行工作職責。符合條件的各級子企業,也應當按規定設置總會計師職位。
(一)現分管財務工作的副總經理(副院長、副所長、副局長),符合總會計師任職資格和條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轉任總會計師,人選也可以通過交流或公開招聘等方式及時配備。
(二)設置屬于企業高管層的財務總監、首席財務官等類似職位的企業或其各級子企業,可不再另行設置總會計師職位,但應當明確指定其履行總會計師工作職責。
第八條企業總會計師的任免按照國資委有關規定辦理:
(一)已設立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控股公司的總會計師,應當經董事會審議批準,并按照有關干部管理權限與程序任命。
(二)未設立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國有獨資企業的總會計師,按照有關干部管理權限與程序任命。
第九條企業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對其各級子企業實施總會計師或者財務總監委派等方式,積極探索完善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監督管理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第十條擔任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相應政治素養和政策水平,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誠信至上、遵紀守法;
(二)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應當具有注冊會計師、注冊內部審計師等職業資格,或者具有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等專業技術職稱或者類似職稱;
(三)從事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工作業績;
(四)分管企業財務會計工作或者在企業(單位)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相關部門任正職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業或單位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相關部門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國家財經法規、財務會計制度,以及現代企業管理知識,熟悉企業所屬行業基本業務,具備較強組織領導能力,以及較強的財務管理能力、資本運作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
第十一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總會計師:
(一)不具備第十條規定的;
(二)曾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有弄虛作假、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重大違法行為,被判處刑罰或者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三)曾因瀆職或者決策失誤造成企業重大經濟損失的;
(四)對企業財務管理混亂、經營成果嚴重不實負主管或直接責任的;
(五)個人所負企業較大數額債務到期未清償的;
(六)黨紀、政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會計師任職或者工作應當回避:
(一)按照國家關于干部任職回避工作有關規定應當進行任職回避的;
(二)除國資委或公司董事會批準外,在所在企業或其各級子企業、關聯企業擁有股權,以及可能影響總會計師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項目投資、招投標、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等工作中,涉及與本人及本人親屬利益的。
第三章職責權限
第十三條企業應當結合董事會建設,積極推動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逐步規范企業主要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機構負責人的職責權限,促進建立分工協作、相互監督、有效制衡的經營決策、執行和監督管理機制。
第十四條總會計師的主要職責包括: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和重大財務事項監管等。
第十五條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國家財經紀律,運用現代管理方法,組織和規范本企業會計工作;
(二)組織制定企業會計核算方法、會計政策,確定企業財務會計管理體系;
(三)組織實施企業財務收支核算與管理,開展財務收支的分析、預測、計劃、控制和監督等工作,組織開展經濟活動分析,提出加強和改進經營管理的具體措施;
(四)組織制定財會人員管理制度,提出財會機構人員配備和考核方案;
(五)組織企業會計誠信建設,依法組織編制和及時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六)推動實施財務信息化建設,及時掌控財務收支狀況。
第十六條企業財務管理與監督職責主要包括:
(一)組織制定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財務戰略,組織擬訂和下達財務預算,評估分析預算執行情況,促進企業預算管理與發展戰略實施相連接,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工作;
(三)組織編制和審核企業財務決算,擬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組織制定和實施長短期融資方案,優化企業資本結構,開展資產負債比例控制和財務安全性、流動性管理。
(五)制定企業增收節支、節能降耗計劃,組織成本費用控制,落實成本費用控制責任;
(六)制定資金管控方案,組織實施大額資金籌集、使用、催收和監控工作,推行資金集中管理;
(七)及時評估監測集團及其各級子企業財務收支狀況和財務管理水平,組織開展財務績效評價,組織實施企業財務收支定期稽核檢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東會或者出資人、董事會、監事會和相關部門報告企業財務狀況和經濟效益情況。
第十七條企業財會內控機制建設職責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業財會內部控制制度,促進建立健全企業財會內部控制體系;
(二)組織評估、測試財會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組織建立多層次的監督體制,落實財會內部控制責任,對本單位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進行財務監督和控制;
(四)組織建立和完善企業財務風險預警與控制機制。
第十八條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職責主要包括:
(一)組織審核企業投融資、重大經濟合同、大額資金使用、擔保等事項的計劃或方案;
(二)對企業業務整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改革改制等事項組織開展財務可行性論證分析,并提供資金保障和實施財務監督;
(三)對企業重大投資、兼并收購、資產劃轉、債務重組等事項組織實施必要的盡職調查,并獨立發表專業意見;
(四)及時報告重大財務事件,組織實施財務危機或者資產損失的處理工作。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賦予總會計師有效履行職責的相應工作權限,具體包括:對企業重大事項的參與權、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權、財會人員配備的人事建議權,以及企業大額資金支出聯簽權。
第二十條總會計師對企業重大事項的參與權是指總會計師應參加總經理辦公會議或者企業其他重大決策會議,參與表決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具體包括:
(一)擬定企業年度經營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企業發展戰略;
(二)制定企業資金使用和調度計劃、費用開支計劃、物資采購計劃、籌融資計劃以及利潤分配(派)、虧損彌補方案;
(三)貸款、擔保、對外投資、企業改制、產權轉讓、資產重組等重大決策和企業資產管理工作;
(四)企業重大經濟合同的評審。
第二十一條總會計師對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權具體包括:
(一)按照職責對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的重大決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二)對企業的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董事會或者總經理辦公會提出內部審計或委托外部審計建議;
(三)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二條財會人員配備的人事權是指企業財務部門負責人的任用、晉升、調動、獎懲,應當事先征求總會計師的意見。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參與組織財務部門負責人或下一級企業總會計師的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條總會計師大額資金支出聯簽權是指企業按規定對大額資金使用,應當建立由總會計師與企業主要負責人聯簽制度;對于應當實施聯簽的資金,未經總會計師簽字或者授權,財會人員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條企業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會計師有權拒絕簽字:
(一)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財經紀律;
(二)違反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三)違反企業經營決策程序;
(四)對企業可能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第二十五條總會計師對企業作出的重大經營決策應當發表獨立的專業意見,有不同意見或者有關建議未被采納可能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應當及時向國資委報告。
第四章履職評估
第二十六條為督促企業總會計師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應當建立規范的企業總會計師工作履職評估制度。
第二十七條總會計師履職評估工作分為年度述職和任期履職評估。年度述職應當結合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財務預算工作,對總會計師年度履職情況予以評估;任期履職評估應當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總會計師任職期間的履職情況進行評估。
第二十八條設立董事會的公司,總會計師應當在會計年度終了向董事會述職,董事會應當對總會計師工作進行履職評議,董事會評議結果及總會計師述職報告應當抄報股東會或者出資人備案;未建立董事會的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將述職報告報送出資人,出資人根據企業財會管理狀況對總會計師工作進行履職評估。
第二十九條總會計師年度述職報告應當圍繞企業當年重大經營活動、財務狀況、資產質量、經營風險、內控機制等全面報告本人的履職情況,對本人在其中發揮的監督制衡作用進行自我評價,并提出改進措施。
第三十條企業應當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做好對其各級子企業總會計師履職評估工作。
第三十一條對總會計師履職情況評估,應當根據總會計師在企業中的職責權限,全面考核總會計師職責的履行情況,具體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企業會計核算規范性、會計信息質量,以及企業財務預算、決算和財務動態編制工作質量情況;
(二)企業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資金管理和成本費用控制情況;
(三)企業財會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業財務風險控制情況;
(四)在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中的監督制衡情況,有無重大經營決策失誤;
(五)財務信息化建設情況;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項。
第三十二條為充分發揮企業總會計師財務監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機制,企業應當保障總會計師相應的工作權限。
第五章工作責任
第三十三條企業主要負責人對企業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領導責任;總會計師對企業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主管責任;企業財務機構負責人對企業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直接責任。對可能存在問題的財務會計報告,總會計師有責任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糾正,有責任向董事會、股東會(出資人)報告。
第三十四條企業總會計師對下列事項負有主管責任:
(一)企業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
(二)企業會計核算規范性、合理性以及財務管理合規性、有效性;
(三)企業財會內部控制機制的有效性;
(四)企業違反國家財經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財務會計事項。
第三十五條總會計師對下列事項負有相應責任:
(一)企業管理不當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
(二)企業決策失誤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
(三)企業財務聯簽事項形成的重大經濟損失。
第三十六條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于企業出現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財經紀律行為的,以及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存在嚴重缺陷的,應當依法追究企業總會計師的工作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中,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行為,總會計師不抵制、不制止、不報告的,應當依法追究總會計師工作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企業總會計師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致使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引咎辭職:
(一)企業財務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的;
(二)企業財務基礎管理混亂且在規定時間內整改不力的;
(三)企業出現重大財務決策失誤造成重大資產損失的。
第三十九條在企業重大經營決策過程中,總會計師未能正確履行責任造成失誤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撤職等處分,或給予職業禁入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企業總會計師認真履行職責,成績突出的,由本企業或者由本企業建議國資委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條對于企業總會計師,造成企業財務會計工作嚴重混亂的,或、、以及其他瀆職行為致使國有資產遭受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在追究總會計師工作責任時,發現企業負責人、財務審計部門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應當承擔相關責任的,一并進行工作責任追究。
第四十二條企業未按規定設置總會計師職位,或者未按規定明確分管財務負責人及類似職位人員兼任總會計師并履行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的,或者企業總會計師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權限有效履行工作職責的,本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工作責任應當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承擔。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各企業可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具體實施細則。
合規經理履職報告范文2
面臨城區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強化***聯社城區市場的競爭力,打造一支綜合素養高、戰斗力強的城區客戶經理隊伍,經聯社黨委研究決定,從各鄉鎮中選拔優秀客戶經理到城區,特制訂本方案。
一、選拔人數和條件
人數:8人
條件:現從事客戶經理的員工。
二、選拔方式
采用考試加綜合考評方式??荚嚦煽冋?0%,綜合考評占50%。綜合考評由人力資源部(10分)、業務發展與創新部(20分)、合規風險部(30分)、農村業務部(10分)、稽核審計部(20分)、客戶經理所在信用社主任(10分)根據本條線對客戶經理的日常工作情況進行打分。評分標準由各部門制定后交業務發展與創新部匯總。
三、選拔程序
(一)自愿報名。
(二)組織考試,由業務發展部、農村業務部、合規風險部、財務信息部、稽核審計部共同出題進行考試。試題統一交監事長處,由監事長指導紀檢監察室、稽核審計部選題形成考試試卷。
(三)根據考試成績,對排名靠前的客戶經理按照1:2的比例進入綜合考評,參考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進入考評。
四、組織領導
聯社成立客戶經理選拔工作小組。
組 長:***
成 員:人力資源部、業務發展與創新部、合規風險部、稽核審計部、紀檢監察室、財務信息部、農村業務部負責人。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業務發展與創新部,小組長負責選拔全面工作,指導辦公室做好選拔事宜,業務發展與創新部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選拔工作的組織、聯絡、報告等工作。
五、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26日。
考試時間:2018年10月28日上午9點??荚嚂r間60分鐘。
考試方式:線下閉卷考試。
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監考人員和閱卷人員由監事長牽頭,紀檢監察室、稽核審計部、人力資源部實施。考試結束后立即進行閱卷,閱卷結果經監事長審核后立即下發。
六、開展綜合考評
考試成績確定后,由涉及考評的部門對進入進行綜合考評的參考人員進行考評,考評結果與考試成績匯總后形成報告。 各考評部門須在10月28日下午5點前將綜合考評結果報工作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匯總考評成績和考試成績后,形成選拔報告。
七、人員確定
10月29日工作小組辦公室將報告報黨委會研究決定。研究決定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人員調動工作,稽核審計部做好相關人員的離任審計工作。
八、相關要求
(一) 統一思想 提高認識。本次客戶經理選拔,是聯社對全轄客戶經理架構的一次重大戰略調整,是面臨當前城區激烈的競爭態勢強化城區市場競爭力的重大舉措,全體員工一定要認識到本次選拔是發展的需要、是改革的需要,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各項工作的安排部署上來。
(二)加強動員 積極參與。各信用社負責人要做好員工的動員工作,鼓勵品行端正、能力突出、踏實上進的員工參與選拔,員工自身要端正態度,積極參與。
(三)精心組織 嚴明紀律。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要切實履職做好相關工作,對選拔工作要做好充分準備,嚴格把關,具體組織者和工作人員要嚴守紀律,規范操作,確保選拔工作順利進行。
合規經理履職報告范文3
2020年,合規風險部在總行黨委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總行制定的工作目標,轉變角色、理順思路、引導穩健經營和合規管理理念,堅持風險防范和業務發展并重,切實履行部門職責,提高工作時效和質量,狠抓部門服務與管理,較好地完成了本部門2020年各項工作任務?,F對全年各項工作總結如下:
一、以“內控合規風險管理系統”為抓手,持續推進全行流程銀行建設工作。
在2017年流程銀行建設、搭建“內控合規風險管理系統”的基礎上持續改進流程銀行建設工作。一是在2020年3月、10月對XXXX個流程文件進行梳理,根據部分業務實際操作及在業務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流程文件與實際操作及相關規定不一致情況,對相關部門新增及修訂的各類辦法和實施細則與內控系統中相對應辦法及流程不一致的情況提出修改要求,限定時間、將修改申請及相應流程文件報至我部門進行實時調整。二是實時將全部門新增制度、修改制度導入合規系統,及時為全行員工提供制度、流程依據。三是按季收集外部法律、法規、條例,同時導入內控合規風險管理系統,為本行業務在開展中規避監管風險提供制度支持。截止12月末,全行部門上線各類業務流程XXX個,通過不斷完善、修訂,現已更新各類內部制度XXX個,外部規章及條例5442個,促進了本行內部運行機制與流程改革的進一步完善。
二、持續加強各職能部門條線管控能力,充分發揮自律監管再監督的職能作用。
繼續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結合自律監管再監督工作,進一步優化修訂《自律監管再監督實施細則》,將開展自律監管工作的范圍擴大至每個部門和分支機構,在原修訂的9個職能部門基礎上,增加5個經營部門,對于無向下管理職能的部室,強調自律檢查,對于有向下管理職能的部室則不僅需自律檢查、還需監管檢查,強化自我檢查,主動整改,引導人人主動合規、部室自我管理的氛圍。
2020年一季度,結合區聯社南疆審計分中心對我行2017年自律監管審計情況,合規風險部梳理制定了《XX農商銀行自律監管再監督管理辦法》,對自律監管再監管實施的范圍、頻率及原則進行了規范,并要求各部門在各自職責的基礎上,結合《辦法》要求,對各部門自律監管實施細則進行修訂,對開展自律監管的時間、范圍和頻次進行明確,修訂后的《細則》經合規風險部審查后各自,進一步規范了自律監管工作,強化了第一道防線的管控作用。
加強和規范本行各部室自律監管工作,有效提高內部監控力度,根據《關于調整的通知》(XX農商發〔2016〕260號)及《XX農商銀行關于印發自律監管再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XX農商發〔2020〕99號),結合各部門制定的自律監管實施細則,并制定《XX農商銀行2016年下半年自律監管再監督方案》及《XX農商銀行2020年上半年自律監管再監督方案》于2020年2月、8月組織人員對13個部門,下半年及2020年上半年部門自律監管工作職責履行情況進行了現場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我行自律監管工作,加強內部管控力度。
三、開展各類現場、非現場檢查,督促業務條線合規開展工作。
今年以來,外部風險案件頻發,銀監部門加大對各商業銀行監管力度,逐步開展對票據、銷售業務等方面的監管檢查,合規風險部從防范外部監管風險及加強內部管理、控制風險的角度,開展了多方位的檢查。
(一) 風險經理平行作業專項檢查。根據2016年9月
10日的各項業務流程及2016年11月下發《XX農商銀行關于印發風險經理平行作業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2016〕459號)和《XX農商銀行關于印發風險經理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XX農商發〔2016〕469號)要求,制定《XX農商銀行風險經理平行作業流程專項檢查方案》,于2020年1月對 2016年9月-2016年12月發放的各類貸款(含公司類、零售類)貸款風險經理平行作業全流程進行了專項檢查。
(二)按季開展XX管理工作檢查。根據《關于調整“XX農商銀行信貸資產轉讓及不良貸款清收處置領導小組”職責的通知》(XX農商發〔2016〕274號)要求,對資產保全部、計劃財務部、運營管理部、公司銀行部、總行營業部、對檢查存在的問題向行領導進行了匯報,并出具了檢查情況通報下發相關部門,督促各相關部門認真履職。
(三)開展征信工作專項檢查。為提高本行征信工作效率,明確征信工作管理部門及崗位職責,我部查找相關規定、撰寫檢查方案,于2020年4月抽查公司類、個人類、2016年下半年-2020年4月30日存量110筆貸款檔案,對征信管理工作崗位職責履行、制度執行情況、征信登記情況、查詢情況做全面專項檢查。
(四)開展銀行卡業務專項檢查。為加強本行銀行卡業務管理,促進銀行卡業務穩健、有序發展,防范銀行卡業務操作風險,于2020年6月組織開展銀行卡業務開展專項檢查,依據區聯社和本行銀行卡業務相關規章制度,對轄內17家支行(營業部)、1家分理處、運營管理部和信息科技部銀行卡制度建設、銀行卡(片)管理和銀行卡相關業務操作等三大方面進行專項檢查。
(五)按季對三個經營部門新增信貸業務進行合規性檢查。為了逐步規范經營部門業務合規操作,每季末對三個經營部門新增信貸業務(公司類貸款、個人類貸款、委托貸款)進行合規檢查,采取非現場檢查方式,根據實際情況每季度調閱不低于10%-30%的業務檔案,對存在的問題與客戶經理溝通確認、督促整改。重點對200萬以上新增貸款進行全面檢查,按季出具檢查報告,及時提出合規建議、風險提示,提高信貸條線人員合規意識和制度執行力。
(六)授權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根據《XX農商銀行關于印發業務轉授權方案的通知》(XX農商發〔2016〕425號)《XX農商銀行關于修訂業務轉授權方案的通知》(XX農商發〔2020〕394號)、《信貸管理基本制度》等的相關規定,制定《XX農商銀行授權執行情況的檢查方案》,采取非現場檢查方式從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15日,對全行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業務授權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其中抽查信貸審批類200筆、財務授權類97筆、資金業務類163筆(含理財、債券、同業、轉貼現、大額存單)、大額支付類92筆資料。
(七)開展中長期貸款分期還款計劃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為促進本行信貸業務審慎發展,加強信貸資金質量,規范中長期信貸業務管理工作,揭示、糾正中長期信貸業務執行分期還款情況中存在的問題及風險點,根據《中國銀監會關于規范中長期貸款還款方式的通知》(銀監發【2010】103號)、《關于分期還款賬務處理的通知》(本行2013年9月30日下發的通知),與信貸管理部組成聯合檢查組,于2020年9月-10月對本行零售銀行部661戶、金額3.29億元,公司銀行部152戶、金額38.77億元中長期貸款的分期還款計劃制定、落實、執行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八)開展按揭貸款抵押物權證專項檢查。為提高我行按揭貸款質量,經總行領導研究部署安排,于2020年10月3日至2020年10月12日組織專人對按揭貸款抵押物權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現場核查(截止2020年9月末,我行共計有29家房產開發公司的按揭貸款有存量余額,筆數1492筆,余額達42951.989萬元。有抵押物的按揭貸款合計1057筆,金額28964.6萬元(現房抵押245筆,金額6525.1萬元,在建工程預抵押812筆,金額22439.5萬元),無抵押物的按揭貸款435筆,金額13987.389萬元),核查工作覆蓋面達到100%。
四、適時開展離任審計。
根據人員離崗審計的通知及《XX農商銀行關于修訂離任離崗審計辦法的通知》(XX農商發[2020]44號)文件的規定,對信貸管理部貸款審查崗、風險經理崗,運營管理部放款審核崗,零售銀行部客戶經理及城區支行客戶經理離任審計、對擬離開本行的支行柜員及機關員工共計26人進行了離任審計,調閱信貸檔案合計1309筆,出具離任審計報告26份。
五、以銀監局“合規文化建設年”活動為契機,結合本行實際,開展XX農商銀行合規文化建設年活動。
根據2020年全國銀行業監管會議、新疆銀行業、XX地區銀行業監管工作會議及自治區聯社工作會議精神,依據《XX銀監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XX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合規文化建設年工作方案〉和〈XX地區銀行業合規文化建設年工作任務分解表〉的通知》(XX銀監辦發〔2020〕63號)要求,結合XX農商銀行實際,制定《XX農商銀行“合規文化建設年”工作方案》,并于2020年5月在總行七樓會議室召開“合規文化建設年”活動動員大會,突出主體責任,變被動合規為主動合規,進一步深入推進合規建設,將各項工作貫穿全年,覆蓋到每位員工、每個崗位,達到“月月有活動、季季有、半年有小結、年終大總結”,掀起全行員工合規文化建設的大氛圍。一是進一步完善組織體系,重塑制度流程。二是開展形式多樣強化教育活動,營造合規文化建設活動大氛圍。三是加大合規風險排查,全面自查自糾。
六、結合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律合規知識培訓,定期召開案例分析及法律合規知識培訓。
基于XX農商銀行信貸人員在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全過程中存在的風險狀況,結合本行及他行近期出現的信貸業務法律風險實際案例,定期召開XX農商銀行案例分析及法律合規培訓會議,以合規使用信貸合同及簽訂使用中需注意的風險防范、以及信貸業務辦理及回收過程的法律實務、合規管理為主題,結合案例分析,開展培訓。截止2020年12月末,累計開展信貸業務法律法規培訓6次,參訓近230人次。
七、開展各類制度、合同協議等合規審查、合規咨詢、風險提示
對相關部門的合規咨詢、合規審查事項,做到急客戶所急,第一時間開展合規審查,對需交律師開展法律性審查的事項,積極與律師溝通,督促早回復,早辦理業務。截止12月末,回復各類法律業務咨詢155份、下發風險提示書3份、審核各類制度、辦法下達合規審核意見書23份。
八、做好外部檢查的配合工作,并以銀監局業務檢查及本部門檢查發現問題為基礎,重視跟蹤落實整改。
按照XX銀監分局對XX農商銀行同業業務現場檢查意見書的要求,組織金融市場部、計劃財務部、審計部對列示問題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和追究情況形成整改及責任追究報告報送銀監局。對XX審計分中心提出的有關自律監管再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逐項整改,并形成整改報告報送審計部。按照銀監局關于“兩加強兩遏制”回頭看整改問責工作的要求,對本行自開展“兩加強兩監制”工作及回頭看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及問責情況進行追蹤落實,向銀監局報送落實整改問責情況的報告及報表。對新疆銀監局關于統計現場檢查評估發現問題,組織信貸管理部、計劃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等相關部門對存在問題逐項落實整改,對存在問題進行了追究處理,向監管部門報送了整改及問責情況報告。
通過組織相關部門對外部檢查發現問題進行核查反饋,安排人員對發現問題逐項逐筆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對問題產生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后期整改要求,提升了業務部門合規辦理業務的意識,為后期業務合規開展奠定基礎。
九、加強風險監測、積極開展“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亂象治理”等風險自查,提高本行風險自我防控能力。
為全面貫徹落實本行風險管理政策,實現對重大風險指標的監管和風險預警,根據《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指引的通知》(銀監發〔2016〕44號)規定、銀監局關于監管評級的相關規定,結合本行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新疆XX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風險控制指標監測預警方案》,并于每季度定期開展指標監測預警,提示指標控制部門做好管控工作。
制定XX農商銀行“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專項治理工作自查方案,組織相關部門,制度建設、合規管理、風險管理、主要業務經營中有無違法、違規、違章情況開展自查,并按要求形成自查報告報送監管部門。
根據XX銀監局關于開展“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行為專項治理行為自查的要求,制定XX農商銀行“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工作自查方案,組織相關部門對本行同業、理財、貼現、信貸等業務進行自查,按要求形成自查報告報送監管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XX農商銀行業務行為,進一步防控金融風險,結合“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專項自查工作,組織相關部門針對股權和對外投資、機構及高管、規章制度、業務、產品、人員行為、行業廉潔風險、監管履職、內外勾結違法、非法金融活動十個方面的內容進行自查,并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和追究,向銀監部門做了報告。
組織開展了同業投資業務風險排查,對本行發展戰略和經營定位是否偏離“三農”和小微企業,資金業務是否存在規模擴大、增速過快、占比過高等現象,以及資金流動是否存在異常;近年來規模擴張速度是否過快,擴張方式是否主要通過同業與金融市場業務進行排查,并向監管部門做了報告。
十、重視內部教育培訓,提高部門人員專業技能素質。
合規風險部新的職能定位要求員工綜合素質強,對本行各項業務知識均能達到一定的掌握程度,本部門員工普遍業務知識較單一,實際能力與工作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員工普遍感覺需要學習的知識和內容多,學習和提升的要求迫切;針對這種狀況,我部門堅持內部定期集中學習,對近期新發文件、各類制度、監管部門規章、風險提示、相關法條等輪流組織學習,組織者要搜集資料、提前解讀、屆時負責講解,這一做法有效提升了部門員工的整體素質;同時,部門鼓勵自學,引導年輕人利用好業余時間,參加各類職業資格類考試,拓寬知識面,提高履職能力。目前部門5名員工中一名中級職稱、一名助理級、三名正在報考中級職稱,形成比、學、趕、超、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
十一、重視案件防控工作,落實案件防控各項舉措。
積極按照案件防控工作的要求,于年初制定了《XX農商銀行2020年度案件防控工作計劃》,并開展了涉及多個業務領域、多個重要崗位的風險排查;組織力量對案件風險防控重要環節如授權卡(柜員卡)、印鑒密押、空白憑證、金庫尾箱、查詢對賬、輪崗休假等關鍵環節制度執行情況開展檢查,對員工8小時以外行為管控進行排查,防范案件風險的發生。
按季完成對全行員工異常行為的排查,梳理、記錄員工違規違紀檔案并按季向全行公示;篩選強制休假各崗位主要風險點,配合人力資源部實施重要崗位的強制休假;完成本行案件風險排查相關報表并匯總各縣聯社數據,按季度撰寫案件防控工作報告,報送區聯社,及當地銀監局;與監察部門共同組成案件防控及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小組對全行19個支行、15個部門進行了上半年案件防控考核工作,形成《XX農商銀行2020年上半年案件防控考核情況報告》下發全行。
十二、完成其他相關工作
履行風險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按季組織召開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對大額貸款風險分類情況進行認定審議,并于會后及時形成會議紀要下發。
抽調人員配合審計部門開展上、下半年兩次遵循性審計,并抽調人員配合XX審計分中心對XX地區各縣市開展審計工作。
按照行內安排,完成了每個季度各職能部門日常工作及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的檢查,有效地配合了人力部門的績效考核工作。
抽調人員配合審計部門開展不良貸款責任認定工作。
按照行內安排,做好干部下沉及結對扶貧工作。
十三、本年度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開展合規風險相關知識培訓的深度和廣度仍需加強,全員合規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強化,今后需加強對合規人員的培訓和提升,接受先進的合規理念和合規知識,通過培訓和轉培訓帶動全行觀念和知識的進一步更新。
(二)受人員素質及信息渠道限制的影響,適應新形勢、不斷跟進新業務要求的力度不足。隨著及互聯網金融的蓬勃發展,各項新業務層出不窮,同時金融監管不斷加強,對后續金融機構的各項業務開展提出了新的挑戰,合規檢查及合規審查工作也面對新的要求,后續在學習新業務、適應新形勢方面將持續加強內部培訓,鼓勵自學,有效提升人員素質,不斷跟進監管要求及外部變化。
(三)風險監測需進一步強化。發揮好牽頭作用,進一步強化風險監測管控職能,針對全行各項風險數據、風險事件需持續跟蹤監測,并做到風險預警監督工作,提高風險管控力度。
(四)本年度存款任務完成率未達100%。后續將進一步加強存款營銷力度,嚴格執行部門內績效考核,督促部門成員完成任務。
十四、2019年工作計劃:
(一)加強對重點業務的合規檢查,加大案件風險排查的力度和廣度,持續開展對三個經營部門新發放貸款合規檢查的同時,逐步開展對新開辦業務、案件風險高發環節、XX管理等多維度的檢查,筑牢案件風險防范的籬笆。對照我行已實施的各類業務辦法及流程文件,一方面檢查發現業務辦理中存在的問題,持續規范;另一方面在檢查過程中收集業務辦法及流程文件中與現行業務不相適應的部分,集中統一組織相關部門修訂完善。
(二)繼續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結合自律監管再監督工作,進一步強化第一道防線的管控作用,突出部門管理條線,對于無向下管理職能的部室或分支機構,則強調自律檢查,對于有向下管理職能的部室則不僅需自律檢查、還需監管檢查,強化自我檢查,主動整改,引導人人主動合規、部室自我管理的氛圍。
(三)加強合規理念和法律合規知識的培訓力度,通過參加區聯社相關培訓、外部培訓、自覺主動學習等多種方式提升合規人員自身素質的同時,加大對全行培訓力度,有針對性地對檢查中發現問題、風險高發的業務環節、本行業務咨詢及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現的薄弱環節開展培訓,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有效提升員工合規意識,增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加強風險管理,通過匯總分析違規記錄,查找和發現風險易發的部位、環節、實施風險識別、風險預警,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風險排查,防患于未然。
(五)加強對外部監管制度的學習和解讀,加強學習新業務、新知識的力度,更快更好地適應外部形勢變化,做好制度辦法的合規審查及新業務的合規審核,推進我行各項業務合規開展。
合規經理履職報告范文4
關鍵詞: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法律已明確規定其職能,即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實施宏觀調控?,F在央行的職能一般被表述為三項內容:貨幣政策、金融穩定和金融服務??h支行承擔著貫徹執行貨幣政策、維護轄區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職能。
縣支行作為人民銀行基層派出機構,對自身職能定位的認識程度直接影響到其履職的效果,縣支行的履職效果會直接或間接地不同程度影響到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時效。就目前狀況而言,不少縣支行仍沉醉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顯赫地位,特別是分設銀監會后,對自己該干什么工作,如何開展工作了無頭序,失落情緒蔓延。面對新形勢賦予基層央行的新職責,找不到很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內容,不能正確認識和高效履職,陷于一種實質上的半癱瘓狀態,嚴重影響到縣支行在當地政府眼中的位置、在當地金融機構心目中的地位、在當地社會各界中的形象。也影響到人民銀行作為國家中央銀行的整體形象。
我國近十幾年的金融改革過程是一個人民銀行權力削弱的過程,對彩票、保險業、證券和期貨業、銀行業的監管職能先后從人民銀行分離出去,人行對金融機構的硬性約束減弱,這是客觀原因。但心理準備不充分、心理落差大、自身努力不夠,總感覺無事可干,這是主觀原因。事實上,央行本身是事關經濟金融發展的樞紐和中心,改革后的央行工作的要求更高,任務更重,大量工作由奮斗在基層第一線的縣支行員工來完成。我們不能在抱怨中度過每一天,而應充分發揮應有的積極作用,應當用新的辦法重塑基層央行形象,正確認識支行職能所在,找準定位,盡快充實、完善、提升縣支行的履職能力,這才是當務之急。
一、明確目標,培養共同的文化價值觀,形成團隊優勢
(一)塑造大框架,明確大目標??h支行必須首先定位三條主線,認真履職。一是國庫,二是發行庫,三是貨幣政策。經理國庫體現央行是政府的銀行,這一職能在當地政府和預算單位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發行庫體現央行是發行的銀行,對金融機構和社會影響甚廣,“零庫存”的支庫應恢復業務,開辦業務的支行要強化規范化管理}貨幣政策體現央行是銀行的銀行,作為最基層的縣支行要實現資金與項目的有效對接,為政府的項目找資金,為銀行的資金找項目,密切關注和保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各環節的暢通,掌握受阻原因,直接為上級行提供參考依據。
(二)豐富小框架,找準小目標。縣支行必須具體定位六個項目操作。一是反洗錢。二是賬戶管理,三是人民幣管理,四是反假貨幣管理。五是征信管理,六是小額貸款公司的組建與監督和監測。
(三)央行人要為自己的職能定位。要有共同的央行文化價值觀來支撐,為自己是一個央行人而驕傲,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工作是為自己而干,而不是單純地為國家做貢獻,為單位做奉獻。形成團隊優勢就是要挖掘每個職工的潛能,最大限度地調動每個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充分發揮每個干部職工的最大作用。
二、改變理念,充分發揮縣支行在貨幣政策傳導過程中的作用
人民銀行縣支行是央行的神經末梢。貨幣政策的執行效果與縣支行的作用密不可分,并非十分遙遠、無法操作。當前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與貨幣供應量及信貸總量有高度的相關性。縣支行是經濟金融現象的現場接觸者,對當地經濟金融情況了解得最清楚、最直接、最真實;對轄內貨幣流通、貸款的投向和投量等整體狀況最有發言權;對轄內信貸資金與政府投資項目實現有效對接,最適合扮演橋梁角色,也最受政府和金融機構的信任的歡迎。這些都是縣支行發揮“窗口指導”作用的最有利條件。
經濟金融專家以利率、匯率和資本市場渠道變化為核心不斷探討金融開放條件下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而目前我國的利率、匯率和資本市場的渠道仍然不夠暢通,縣支行需要密切關注地方性金融機構的利率定價、以及股民動向對股市的影響。
國務院批準的人總行新三定方案。新增了“制定和實施宏觀信貸指導政策”職能,信貸政策作為貨幣政策的一部分側重于主要根據產業政策或市場原則對信貸投向作出規定,縣支行要結合當地的支柱產業、貸款投向投量,分析判斷與產業政策的相符程度。更要判斷信貸資金投入引發通貨膨脹的可能性,連續關注分析當地物價走勢。
存款準備金是總行頻繁操作的貨幣政策工具之一,對貨幣流動性的釋放和回收具有重要作用,每次存款準各金率的上浮和下調都需要縣支行及時調查分析反饋執行效果。更要嚴格督促檢查地方性金融機構存款準各金的繳存情況?;A貨幣是爆發力很強的貨幣政策工具,國庫資金是屬于央行資金的基礎貨幣,經理好國庫自然是貨幣政策工具管理的需要,做好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的協調配合也是縣支行的重要職責。
三、理清思路,以反洗錢為抓手竭力維護轄內金融穩定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央行是現代金融的樞扭。維護金融穩定是國民經濟又好又快可持續發展和社會長治久安的保障。人總行2005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的正式,對奠定央行在維護金融穩定的大格局的龍頭地位起到了標識性的作用,從此拉開了由央行挑起維護我國金融穩定的主角的序幕。具體到縣支行維護轄內金融穩定的微觀操作,要以反洗錢工作為抓手,牽頭建立轄內各層次相關部門參加的反洗錢協調機制,密切與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和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聯系,發揮相關部門的作用。
目前,通過銀行、證券與期貨、保險進行的洗錢犯罪活動不僅日益嚴重,而且是洗錢犯罪活動的主要領域。中國人民銀行由于肩負整個金融領域的穩定職能,依靠遍布全國的分支機構對銀行、證券與期貨、保險等領域的反洗錢實施監管,防范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具有天然的優勢。職能特點和形勢需要決定了縣支行應重點承擔以下職責;一是組織協調職能,積極貫徹執行國務院和人總行統一的反洗錢法律法規與規定,發現、分析、研究反洗錢工作的新情況、新動向、新問題;協調轄內金融監管部門、司法部門、有關執法部門的反洗錢工作。協調解決相關部門的利益關系,形成反洗錢部門之間的工作合力。二是監督檢查職能,即根據法律法規和上級行的授權,對銀行業、證券與期業、保險業整個金融系統履行反洗錢職能的情況進行監管。督促金融系統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三是分析 指導職能,建立反洗錢信息的監測、分析、報告和反饋渠道,對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組織人員培訓。反洗錢工作的核心是發現可疑交易,要充分利用支付結算和清算體系、賬戶管理系統、征信系統、公民身份識別核查系統,增強人行縣支行反洗錢執法的威懾力。犯罪分子通常通過向中小企業投資或在城鄉中小企業創辦實業等形式,達到洗錢目的,這些企業往往都在縣支行視野之內。
四、夯實基礎,依法行使必要的檢查監督權,不斷強化轄內金融服務
合規經理履職報告范文5
關鍵詞:基層行;內審轉型;風險管理
中圖分類號:F83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4392(2013)01-0069-03
2012年初,總行召開了內審工作電視會議,明確了2012年內審工作的重點及今后內審工作的努力方向,明確了“一個確立、兩個探索、三個深化、四個改進”的內審轉型思路,各級行都在為內控轉型而探索實踐。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內部控制機制建設效果明顯,嚴重的、帶有普遍性的違規現象已經大為減少。但基層行暴露的各類案件表明,基層行在履行人民銀行職能過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風險隱患。因此,提高風險意識、強化風險防控、科學開展風險分析識別。對人民銀行基層行防范風險,確保人民銀行基層行合規高效履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風險管理指一個單位、部門對影響其業務目標、經營目標實現的各種具有不確定性的事件、事項等,進行風險排查、識別、分析、評估,并針對風險性質、風險類別等。結合自身實際采取相關應對措施,將其影響程度控制在單位、部門可以接受范圍內的過程。風險管理的目標就是為單位、部門目標的實現提供相對合理的保證。實施風險管理有利于一個單位、部門全面客觀識別評價經營管理過程存在的各類風險,提高風險反應決策水平和能力。使單位、部門的業務目標、經營目標與風險等級相匹配,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造成的損失和發生突發事件的可能性。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人民銀行基層行的風險更為突出,因此對人民銀行基層行面臨的履職風險進行科學的識別、評估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是當前人民銀行基層面臨的重要課題。
一、人民銀行基層行實施風險管理的必要性
人民銀行基層行履職過程中面臨許多風險,客觀上需要我們加強風險管理。人民銀行基層行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宏觀調控中的決策風險、依法行政中的法律風險和業務運轉中的操作風險、效率風險、信息技術風險等。只有高度重視并加強風險管理,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類風險,從而增強履職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人民銀行基層行暴露的各類案件表明,基層行需要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如果未建立風險管理機制或風險管理失效,將會面臨聲譽受損、資產損失等風險。各級分支機構暴露的各類案件為我們敲響了警鐘。
人民銀行系統出臺的相關規定促使人民銀行基層行必須建立風險管理機制。2006年,人民銀行了《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內部控制指引》,要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必須建立與之相適應的風險管理機制。
二、當前人民銀行基層行風險管理面臨的問題
(一)風險管理規定操作性不強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內部控制指引》要求各分支機構要對履職過程中面臨的法律風險、聲譽風險、資產風險、信息技術風險、效率風險、操作風險進行有效識別和科學界定,正確評價本單位的相關風險,根據風險分析結果確定風險應對策略。明確具體的應對措施,制定風險應對方案。但上述關于風險管理的規定比較籠統,操作性不強,對基層行開展風險識別、分析的指導性不強。
(二)管理層對風險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
目前,一些人民銀行基層行的管理層對風險管理的認識大都停留在“模糊”的概念上,認為履職存在一定的風險,但如何對相關風險進行科學界定、正確評估等方面,往往沒有引起管理層的足夠重視,認為出了問題妥善處理就行了,沒有將事前風險應對、事后危機處理等風險管理工作擺到議事日程上來。
(三)風險管理的方式、手段缺乏科學性、系統性
目前,人民銀行基層行在風險管理方面,加大了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力度,但大多停留在定性分析評價的水平上,沒有建立起一整套科學合理的分析模型、評價指標體系,缺少專門化的風險管理工具,更缺乏全局性的風險管理整合框架和主線。致使人民銀行基層行風險管理一直處于“空白”階段。
(四)風險管理理念沒有得到大多數職工的認同
人民銀行基層行承擔著支付清算、貨幣發行、經理國庫等職責,其引發風險的可能性更大,產生風險造成的破壞性以及對社會的影響更加嚴重。但風險管理是一個新課題,大多數員工對風險管理還不甚了解。缺乏風險管理意識。尚未認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基層人民銀行風險管理工作任重道遠,還需要作大量的工作。
三、人民銀行基層行風險管理框架的構想
人民銀行基層行風險管理的基本程序主要有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策略、風險監督等。通過不斷開展風險管理。不斷提升人民銀行基層行的風險管理水平和效果。
(一)風險識別
人民銀行基層行風險識別是指通過風險調查和分析,查找出人民銀行基層行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主要風險源,并進一步分析風險因素轉化為風險事故的可能性。人民銀行基層行要以人民銀行總行下發的《指引》為指導,采取崗位人員自查自找、管理層自查自找、相關業務操作層、管理層、再監督層互查協查的方式,認真分析相關業務所存在的風險隱患,查找必須關注的風險點,同時根據風險隱患的重要程度將風險點劃分為不同的級次,分析出哪些是主要風險因素,哪些是次要風險因素。
在具體的風險識別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內、外部因素,確保全面、科學識別人民銀行基層行所有風險。根據人民銀行基層行的業務活動特點,人民銀行基層行面臨的風險類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見表1)。
(二)風險評估
人民銀行基層行對相關風險識別出來以后。要對風險進行評估,也就是對上述各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以及發生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害的嚴重程度等進行定性或量化評價,按發生風險的可能性、重要性、嚴重性對風險進行排序,形成風險評估報告,為風險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確保人民銀行基層行依法、高效履行各項職能。
1.建立風險評估指標。根據風險強度可分為極高風險、高風險、中等風險、低風險、極低風險。為了更準確地評估風險,應建立風險評估的主要指標。第一,法律風險指標。法律風險評估主要是對因執法不當、貫徹執行政策有偏差、制定細則或辦法不正確、人員素質差異、差錯、舞弊、管理監督不到位等原因而出現的風險進行分析。第二,聲譽風險指標。聲譽風險評估主要是對導致人民銀行聲譽受到負面影響的風險進行分析。第三,資產風險指標。資產風險評估主要是對導致人、財、物受損的風險進行分析。第四,信息技術風險指標。信息技術風險有兩種類型,一種表現為現有的業務信息處理系統無法適應信息技術的發展變化。由于技術設備陳舊、配置較低而不能有效運作所產生的風險:另一種表現為在計算機廣泛應用的條件下,由于相應的內控措施缺失。相關的監督機制未能建立,從而產生的風險。第五,效率風險指標。效率風險評估主要是對導致資源浪費或行為低效率的風險進行分析。第六,操作風險指標。人民銀行的操作風險主要是指在會計、發行、國庫、再貸款、外匯管理等業務處理過程中,由于具體操作環節的失誤,如經驗不足或違規操作而引起的風險。
2.風險評估方法。風險評估的方法很多,主要分為定量評估和定性評估兩類。定量評估是指給出風險分析各組成部分可量化的數值,當所有的因素得到量化,定量評估的過程就完成了。對人民銀行基層行來說。由于其在自己履行職責的活動中可能面臨著法律、聲譽等六方面的風險,因此。風險信息的量化,要解決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風險的程度問題,即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在履職過程面臨的風險到底有多大,即達到多少“量”的程度:二是風險信息的量化,要能使人民銀行基層行各類風險信息進行比較,以便于根據風險程度差別而實施分類管理。因此,風險信息的量化就是要求對風險狀況作出一個綜合性的量度評估。
定性評估是指并不給出風險分析各組成部分的量化指標。而是根據專家或管理人員的經驗。估計已識別的風險后果和可能性大小的過程,通過主觀判斷來確定不可量化的風險。定量評估一般在定性評估之后進行,純粹的定量評估和純粹的定性評估都是不可取的。兩者要結合使用。
3.形成風險評估報告。風險評估報告是對風險識別和風險評估工作的總結和歸納。風險評估報告應該運用通用風險語言、合理的評估方法,為人民銀行基層行風險管理提供一個整體的參照。在確保精練、明確、全面的前提下,風險評估報告能夠涵蓋人民銀行基層行面臨的所有風險類別、風險事件和損失程度,并能指出問題的關鍵所在。在為管理層風險管理決策提供基本依據的同時,也讓人民銀行基層行的每一位員工對人民銀行基層行所面臨的風險有個整體的了解,讓他們更直觀地了解到自己處在人民銀行基層行風險的哪個環節。從而、有利于激勵他們積極參與到風險管理中來。
(三)風險應對
風險控制的關鍵就是要制定出適當的風險應對策略。目前,處理風險的策略主要有避免、轉移、控制管理或可接受等。一是對于發生可能性較大且影響程度嚴重的風險,在業務運行和管理活動中要通過適當的方式方法或措施避免風險的發生。二是對于影響程度較低、發生可能性較大的風險,可以采取保險等方式將風險轉移給專門的機構或部門。相應的方法主要有:合同工外包,職工加入醫保、社保等。三是對于影響程度較高、發生的可能性較小的風險,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和方法將風險概率降到最小、風險程度降到最低,通過合理的內部控制,使產生風險的可能性降低到一個可以接受的水平。四是對影響程度和發生可能性都較低的風險,應密切關注其發展變化情況并及時向上級行報告。
合規經理履職報告范文6
一、活動工作的開展情況
(一)學習動員
1、200*年*月11日,聯社組織召開了由各信用社主任、客戶經理、聯社本部全體員工參加的“制度執行年活動”動員大會。會上組織學習省聯社《關于開展200*年制度執行年活動的通知》、《*縣農村信用社制度執行年活動工作實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我縣制度執行年活動工作,聯社領導對制度執行年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
2、各社及時召開了職工大會,組織員工學習了省聯社成立以來出臺的制度、辦法和相關的金融法律、法規,使大家明確了開展制度執行年活動的目的、意義,同時對制度執行年活動開展進行了全面部署。
(二)自查自糾
1、按照《*縣農村信用社制度執行年活動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全縣信用社干部員工對照自己崗位職責認真開展自查,對履職情況做出了自我評價,對執行制度的薄弱環節和違規違制行為提出了整改措施。
2、各信用社和聯社各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將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書面上報了稽核監察部。
3、各社對照四*省銀監局《200*-200*年對全省農村信用社各項現場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和省聯社《200*年7月-200*年3月各類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中所列示問題,自查是否存在類似問題。
二、自查發現的問題
(一)制度執行不力。聯社雖然制定了《強制休假制度》、《重要崗位定期輪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由于人員編制緊張、工作量大等因素,導致執行力度不夠。
(二)未嚴格執行“會計、出納基本制度”、“四雙制度”等內控制度。
(三)結算帳戶管理不規范,開戶資料收集不完善。
(五)對帳頻率不符合要求,對帳率未達到100%。部分信用社單位存款賬戶未堅持按月對帳。
(六)計算機運行日志、操作人員密碼、抹賬等未及時登記,計算機人員交接存在交接內容不完整等現象。
(七)貸款“三查”制度執行不力。一是貸前調查不深入,二是貸后檢查滯后。
(八)信貸檔案資料不齊。
三、整改措施
針對本次對全縣*個法人社,*個營業網點自查發現的問題,為認真開展好制度執行年活動,全面提升我縣信用社制度執行力,增強各社合規經營、合規操作意識,杜絕屢查屢犯、有章不循違規操作的行為發生,提高信用社案件防控能力。要求各社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整章建制工作。聯社將組織力量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認真清理,按制度執行年要求,對內控制度存在的缺陷要盡快補充完善,特別是會計、出納、信貸等要害業務環節要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使每個崗位有規可依。
(二)加強信用社干部、員工對內控基本制度以及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不斷增強制度和法制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