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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項目范文1
工程的投資決策階段和擴大初步設計階段,是影響工程投資相當重要階段,項目決策階段的技術經濟指標的確定對項目投資有重大影響,特別是建筑規模、內容,建筑水平的確定以及設備的選用等都直接關系到工程投資的高低。要正確合理地制定投資決算,就要在投資階段認真做好下面工作:
1.市場研究,包括項目的市場調查和預測研究,這是項目決策的前提和基礎,其主要任務是要解決項目的“必要性”。
2.技術研究,即技術方案和建設條件的研究,這是決策的技術基礎,它要解決項目在技術上的“可行性”問題。
3.軍事效益研究,在工程建設項目軍事效益方面,主要對軍事保障能力、生活保障能力和安全防護效能研究,使之為部隊戰備、訓練、工作和生活留足發展空間,提供快捷方便,安全可靠的保證,從而提高軍事效益。
4.經濟效益研究,對經濟效益的分析和評價,主要解決項目在經濟上的“合理性”問題,從而選擇更加合理、可持續性更強的項目方案,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價值。
二、做好設計階段的投資控制
1.合理的設計方案不僅僅會影響到項目建成后的使用效益,還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建設成本,減少建成使用后的運行成本和維修成本。因此,設計階段的投資控制好了,也就等于為整個項目投資的控制開了個好頭,反之,合理控制建設項目的投資也就成了一句空話。做好設計階段的首要步驟,是控制工程投資的有效方法,其主要采用設計招投標的方式確定建設方案,這樣做可以在多家公司,多個方案的基礎上選擇功能完善、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設計方案,可以將投資控制在建設方可以接受的范圍以內。
2.設計中加強技術經濟分析。設計過程是具體實現技術與經濟對立統一的過程,因此,在總平面圖設計、建筑空間和平面設計、建筑結構和建材的選擇、工藝技術方案以及設備的造型與設計等主要過程中,要加強技術經濟分析和多方案的比選,從而實現設計產品技術先進、穩妥可靠、經濟合理,進而達到控制工程投資的目的。
3.采用限額設計,限額設計主要以建設方的需求為前提,結合技術與經濟指標,在事先既定的投資范圍內進行設計,拿出符合建設方要求的圖紙來。建設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提出全面、具體的要求,設計單位則按照項目投資力度,結合建設方的需求拿出相應的方案,這樣做既避免了因盲目設計導致的反復修改,也可節省時間、節省設計費用。
4.嚴格控制設計質量,建設方隊設計單位提供的圖紙不僅要及時組織本單位的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嚴格、細致的審查,還要委托專業的審圖公司進行審查,以減少施工實施過程中的圖紙變更,防止因變更過多導致在經費結算階段出現甲乙雙方互相推諉、扯皮現象,為日后的決算審核打下良好基礎。
5.在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基礎上,適當推廣標準化設計,采用標準化設計可提高設計速度,節省設計費用;提高勞動生產率;節約建筑材料,降低工程成本。
三、做好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
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的工程投資控制,主要是依據概算確定工程價格。通過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主動控制和有效管理、控制工程投資,并通過竣工結算對工程的投資總額進行合理確定。做好該階段投資控制應做好以下幾點:
1.應制定完整細致的投資控制網絡,將每一分解目標落實到具體的人,并對其可能發生的投資超控現象,事先予以制定對策,監督實施效果,及時反饋信息,做到能動控制。
2.在實施工程中,要嚴格控制簽證,對涉及到成本增加的變更,要會同建設方予以確認后方可變更。要杜絕不實及虛假簽證現象的發生,要制定一定的成本控制獎懲措施。對每一簽證的發生,都應對其發生的原因,是否必須發生,是否能增加投資,有無索賠內容,都應有一個確切的了解和詳細的記錄。對不合理的成本增加,應分清責任,追究責任。使每一筆的成本增加都有一個來源去處。從制度上確保項目實施階段的投資控制。
四、做好工程決算階段的投資控制
工程建設項目范文2
從當前的工程建設項目合同模式來看,主要包含了三種類型,即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成合同;從管理模式來看,則包含了DBB模式、DB模式、PMC模式、CM模式、DBO模式、EPC交鑰匙模式、PPP模式、PFI模式、Partnering模式、BOT及其衍生模式等多種模式,在這諸多的管理模式中,每一種模式都有其適合的不同的工程建設項目,這些管理模式在適用范圍及側重點等方面都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如果不能夠準確的對其進行理解與把握,必定會降低其實際的運作效率。首先,DBB模式、CM模式、PMC模式、DB模式及EPC交鑰匙模式,都是通過業主選擇其他承包商的方式來完成建設項目,在經濟上再支付承包商相應的報酬,盡管諸如PMC模式等需要承包商進行適當的前期規劃和設計,或者是諸如DB0模式等需要承包商承擔一定的后期運營任務,但是這幾種模式還是更多的關注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交易,重點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其次,BOT模式、PFI模式、PPP模式等幾種模式,在工程項目的前期融資與后期運營中都需要承包商承擔一定的權利與責任,從本質上來看,這也是一種工程融資的新方式,業主會允許承包商擁有特許經營權,而承包商也主要是以此來獲取利益。最后,需要強調的是Partnering模式,這種模式不能單獨的在實際工程建設項目中運用,需要與其他的管理模式相結合,是一種相對特殊的管理模式,關于項目中所涉及的一些不確定因素,這種模式不需要進行相應的索賠,當出現問題時以協商合作的方式解決。在關于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模式分類的研究中,我們以交易費用理論為支撐,著重強調工程建設項目交易過程,即主要對DBB模式、CM模式、DB模式、PMC模式及EPC交鑰匙模式進行重點分析,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業主與承包商的關系,將這幾種模式主要分為三類,即傳統交易模式,總承包交易模式,管理承包交易模式。
2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模式的比較研究
針對以上劃分的三種不同類型的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模式,為了更好的理解與實際運用各種不同模式,我們從業主的角度出發,從工程建設項目本身特征與參與方的不同兩點,從以下六個方面對其進行比較研究。
3結論
工程建設項目范文3
工程項目投資控制是項目投資管理的重要內容,由設計單位按照設計要求編制的初步設計概算作為控制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最高限額。本文針對工程建設項目超概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
初步設計概算;超概原因分析
初步設計概算是作為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由設計單位利用初步設計圖紙及說明,取費標準,概算定額,概算指標,建設地區的社會依托,自然環境,技術經濟條件及地產設備材料來源價格等工程項目資料,按照一定的設計要求編制的從建設工程籌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期間所需要的全部費用的設計文件。設計概算一經批準后,一般不得任意突破,將作為控制工程建設項目造價的最高限額。審批批準后的設計概算是簽訂項目承包合同和貸款總合同的依據,是控制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圖預算的依據。目前在設計概算項目以及總承包費用控制過程中,超概現象還普遍存在,筆者根據石化煉油項目在采購施工和總承包項目中的費用控制情況,對超概現象加以分析。
1超概原因分析
1.1設計方案、設計變更和漏項
在工程項目中,如果出現設計上的方案變動,設計范圍變化以及工程項目的地質條件等這些都會導致概算編制的準確性不高。例如設計單位在設計階段,對項目的水文特點掌握不全面,設備基礎或管道附近的地質條件、水位埋深等未做細致的調查研究而未做水保設計從而漏算降水排水等費用。
(1)設計工作不夠細致、全面,導致設計漏項。一是由于設計階段考慮不周,審查制度不嚴,結果在實施階段出現漏項,如管道設計時遺漏保溫防腐工程量等,因此增加投資。二是工程項目在實際實施中,經常發生一邊審批、一邊設計、一邊施工的三邊工程從而導致概算文件不夠細致,全面,是影響后期的工程設計變更和投資增加的主要因素。
(2)設計深度不夠從而導致設計變更。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由于設計深度不夠往往“錯漏碰缺”的現象,如圖紙上鋼筋尺寸、管線標高、管線長度標注等數據錯誤,設計是遺漏儲罐平臺梯子等,例如管道專業的開洞委托與現場不符,導致管道碰撞而改變安裝位置等,此類變更在變更通知單所占比例70%以上,也是增加投資的主要原因。
1.2現場簽證
現場簽證是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對工程設計及定額、合同范圍以外的或者額外的為完成工程項目必須要增加的工程量或措施費用進行確認的文件。煉化系統內多采用概算壓點的固定總價合同形式,對工程的質量,工作范圍、費用等加以限定,但是往往受勘探、設計、周邊環境、施工條件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及建設單位在合同范圍外要求增加的內容,項目建設過程中簽證時有發生,簽證的及時性。準確性不但影響工程結算,而且極大影響投資的控制。
1.3設計概算編制和審查不嚴
(1)土建綜合大指標估計不足。在初步設計階段,由于時間緊迫,各地的預算定額來不及應用,中石化及中石油煉化項目近年來在概算編制和審查過程中各設計單位多采用土建綜合大指標。但在此價格上編制的土建工程費用經審批部門的造價控制調減、業主及總承包單位壓點后,施工企業實際得到的合同價格往往更低,再加上物價人工上漲等因素,土建綜合大指標估價已經遠遠低于實際施工費用。例如煉化項目變電所大指標一般為1800元/平方米,而某寧夏項目,根據寧夏當地定額測算出變電所為2400元/平方米。
(2)設備、材料價格變動對概算的影響。在石油化工項目中,審批部門做出自己的一套價格體系,主要包括電纜、閥門、工藝管道及非標設備等。概算編制人員對當地市場的設備材料價格了解不夠,從而出現實際采購中采用市場價格采購與審批價格出現偏差而導致設計超概。
(3)編制依據對概算的影響。在石油化工項目中,概算編制依據主要采用中石油,中石化系統的概算指標及取費依據,基礎設計概算批復和施工圖預算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存在一定的時間偏差,在這段時間內可能會發生各種編制規定或取費標準的變化,從而影響施工價格導致施工圖預算超出概算的現象。
2防止超概的幾點建議
2.1設計部門
(1)提高工程設計質量,不斷優化設計方案。概算設計人員應注重綜合素質的培養,并加以專業知識的學習和積累,不斷提高專業設計水平,對工程設計項目進要做到深入細致的調查及研究,深入一線現場,尤其對容易出現偏差的共用工程交叉接引點等隱蔽工程一一核實,同時還要做好各專業部門之間的技術交流和協作,盡量避免“錯漏碰缺”現象。
(2)推行限額設計。限額設計,就是按照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投資估算控制初步設計,按照批準的初步設計總概算控制施工圖設計,同時各專業在保證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資限額控制設計,并且嚴格控制不合理變更,從而保證總投資額不被突破。使建設單位在整個項目設計過程中不能憑自己的主觀意識,任意要求變動設計。對工藝成熟,建設條件完善,專業集成性高的建設項目采用項目總承包方式,如對新建項目等采用EPC總承包模式,在招投標階段將設計概算作為控制項目投資的最高限額,要求總承包單位承擔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全部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有效控制了概算投資。對設備、材料等實行限額采購、招標采購,從投資初期控制概算造價。
2.2造價管理部門
(1)提高概算編制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強概預算專業培訓,深入了解現場施工內容。概算編制人員應該全面了解工程設計內容,并熟悉設計相關的概預算指標定額,把握概算編制的基礎資料及依據文件也要認真研究學習,并要深入現場,了解施工工序及內容。可以有效幫助概算文件的編制。
(2)建立設備材料價格數據庫。造價部門應加強已完工程數據資料的積累,并加以分析應用,這些數據將為后面擬建工程項目或在建工程項目作為編制投資估算、基礎設計概算、詳細設計概算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3)土建工程應盡量使用當地定額。近幾年來總包項目中,土建工程費用經常超出概算編制時所計取的費用,工程項目所在地區的類別,運輸條件、運輸距離等估計不足致使總承包單位在工程項目管理中處于被動的局面,從而導致施工單位態度不積極,致使工程進度,質量,安全難以保證,在基礎實際概算中使用當地定額,按當地取費標準計取,可以更好的與當地市場價格接軌.
3結束語
總之,影響概算編制的因素很多,為避免超概,應從以下方面考慮,一方面設計人員提高設計質量,減少設計變更,并進行多方案比選,為業主和上級部門提供可靠的投資決策依據,另一方面概算編制人員要加強自身的業務水平,建立設備材料數據庫,要和各專業設計人員保持溝通,在初步設計階段就把概算做細致,做全面,杜絕超概現象,由此方能夠使建設項目工程穩健運行。
作者:崔莉 劉娟娟 單位:洛陽瑞澤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李國煥.工程建設項目超概算的原因及對策[J].經濟師,2015,41(03):288-289.
工程建設項目范文4
關鍵詞:初步設計概算;超概原因分析
初步設計概算是作為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由設計單位利用初步設計圖紙及說明,取費標準,概算定額,概算指標,建設地區的社會依托,自然環境,技術經濟條件及地產設備材料來源價格等工程項目資料,按照一定的設計要求編制的從建設工程籌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期間所需要的全部費用的設計文件。設計概算一經批準后,一般不得任意突破,將作為控制工程建設項目造價的最高限額。審批批準后的設計概算是簽訂項目承包合同和貸款總合同的依據,是控制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圖預算的依據。目前在設計概算項目以及總承包費用控制過程中,超概現象還普遍存在,筆者根據石化煉油項目在采購施工和總承包項目中的費用控制情況,對超概現象加以分析。
1超概原因分析
1.1設計方案、設計變更和漏項
在工程項目中,如果出現設計上的方案變動,設計范圍變化以及工程項目的地質條件等這些都會導致概算編制的準確性不高。例如設計單位在設計階段,對項目的水文特點掌握不全面,設備基礎或管道附近的地質條件、水位埋深等未做細致的調查研究而未做水保設計從而漏算降水排水等費用。(1)設計工作不夠細致、全面,導致設計漏項。一是由于設計階段考慮不周,審查制度不嚴,結果在實施階段出現漏項,如管道設計時遺漏保溫防腐工程量等,因此增加投資。二是工程項目在實際實施中,經常發生一邊審批、一邊設計、一邊施工的三邊工程從而導致概算文件不夠細致,全面,是影響后期的工程設計變更和投資增加的主要因素。(2)設計深度不夠從而導致設計變更。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由于設計深度不夠往往“錯漏碰缺”的現象,如圖紙上鋼筋尺寸、管線標高、管線長度標注等數據錯誤,設計是遺漏儲罐平臺梯子等,例如管道專業的開洞委托與現場不符,導致管道碰撞而改變安裝位置等,此類變更在變更通知單所占比例70%以上,也是增加投資的主要原因。
1.2現場簽證
現場簽證是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對工程設計及定額、合同范圍以外的或者額外的為完成工程項目必須要增加的工程量或措施費用進行確認的文件。煉化系統內多采用概算壓點的固定總價合同形式,對工程的質量,工作范圍、費用等加以限定,但是往往受勘探、設計、周邊環境、施工條件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及建設單位在合同范圍外要求增加的內容,項目建設過程中簽證時有發生,簽證的及時性。準確性不但影響工程結算,而且極大影響投資的控制。
1.3設計概算編制和審查不嚴
(1)土建綜合大指標估計不足。在初步設計階段,由于時間緊迫,各地的預算定額來不及應用,中石化及中石油煉化項目近年來在概算編制和審查過程中各設計單位多采用土建綜合大指標。但在此價格上編制的土建工程費用經審批部門的造價控制調減、業主及總承包單位壓點后,施工企業實際得到的合同價格往往更低,再加上物價人工上漲等因素,土建綜合大指標估價已經遠遠低于實際施工費用。例如煉化項目變電所大指標一般為1800元/平方米,而某寧夏項目,根據寧夏當地定額測算出變電所為2400元/平方米。(2)設備、材料價格變動對概算的影響。在石油化工項目中,審批部門做出自己的一套價格體系,主要包括電纜、閥門、工藝管道及非標設備等。概算編制人員對當地市場的設備材料價格了解不夠,從而出現實際采購中采用市場價格采購與審批價格出現偏差而導致設計超概。(3)編制依據對概算的影響。在石油化工項目中,概算編制依據主要采用中石油,中石化系統的概算指標及取費依據,基礎設計概算批復和施工圖預算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存在一定的時間偏差,在這段時間內可能會發生各種編制規定或取費標準的變化,從而影響施工價格導致施工圖預算超出概算的現象。
2防止超概的幾點建議
2.1設計部門
(1)提高工程設計質量,不斷優化設計方案。概算設計人員應注重綜合素質的培養,并加以專業知識的學習和積累,不斷提高專業設計水平,對工程設計項目進要做到深入細致的調查及研究,深入一線現場,尤其對容易出現偏差的共用工程交叉接引點等隱蔽工程一一核實,同時還要做好各專業部門之間的技術交流和協作,盡量避免“錯漏碰缺”現象。(2)推行限額設計。限額設計,就是按照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投資估算控制初步設計,按照批準的初步設計總概算控制施工圖設計,同時各專業在保證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資限額控制設計,并且嚴格控制不合理變更,從而保證總投資額不被突破。使建設單位在整個項目設計過程中不能憑自己的主觀意識,任意要求變動設計。對工藝成熟,建設條件完善,專業集成性高的建設項目采用項目總承包方式,如對新建項目等采用EPC總承包模式,在招投標階段將設計概算作為控制項目投資的最高限額,要求總承包單位承擔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全部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有效控制了概算投資。對設備、材料等實行限額采購、招標采購,從投資初期控制概算造價。
2.2造價管理部門
(1)提高概算編制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強概預算專業培訓,深入了解現場施工內容。概算編制人員應該全面了解工程設計內容,并熟悉設計相關的概預算指標定額,把握概算編制的基礎資料及依據文件也要認真研究學習,并要深入現場,了解施工工序及內容??梢杂行椭潘阄募木幹?。(2)建立設備材料價格數據庫。造價部門應加強已完工程數據資料的積累,并加以分析應用,這些數據將為后面擬建工程項目或在建工程項目作為編制投資估算、基礎設計概算、詳細設計概算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3)土建工程應盡量使用當地定額。近幾年來總包項目中,土建工程費用經常超出概算編制時所計取的費用,工程項目所在地區的類別,運輸條件、運輸距離等估計不足致使總承包單位在工程項目管理中處于被動的局面,從而導致施工單位態度不積極,致使工程進度,質量,安全難以保證,在基礎實際概算中使用當地定額,按當地取費標準計取,可以更好的與當地市場價格接軌.
3結束語
總之,影響概算編制的因素很多,為避免超概,應從以下方面考慮,一方面設計人員提高設計質量,減少設計變更,并進行多方案比選,為業主和上級部門提供可靠的投資決策依據,另一方面概算編制人員要加強自身的業務水平,建立設備材料數據庫,要和各專業設計人員保持溝通,在初步設計階段就把概算做細致,做全面,杜絕超概現象,由此方能夠使建設項目工程穩健運行。
參考文獻
[1]李國煥.工程建設項目超概算的原因及對策[J].經濟師,2015,41(03):288-289.
[2]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編審規程(CECA/GC2-2007).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7.
工程建設項目范文5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招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施工
地點:市
本次招標范圍: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
本次招標總投資額:約500萬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市工程施工招標項目的招標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施工招標工作。
三、招標服務費的計取和支付
以中標價為基數,按國家計委《招標服務收費各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規定)以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關于招標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的規定,甲、乙雙方約定,招標費由中標單位支付,其價款按中標價作為計算基數,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后下浮20%計取費,其費率為:100萬元以下—1.0%,100~500萬元—0.7%,500~1000萬元—0.55%,1000~5000萬元—0.35%。甲方須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之前,督促中標單位交納招標費。
四、招標公告約定
受托人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招投標網上招標公告。
五、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業務。
八、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報酬的支付。
九、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2010年5月5日
合同訂立地點: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人(簽字或蓋章):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名稱: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招標的工程。
1.8招標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項目負責人。招標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負責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廣西壯族自治區招標投標網上中標結果公告。(僅限于公開招標項目)。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報酬與收取
8、委托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報酬20%的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報酬的利息。
9.5委托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一(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一(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一(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末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業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1.1詞語定義見通用條款1。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見通用條款2.1。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漢語。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合同法》及國家、地方和相關主管部門頒布的與招投標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招標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防城港市企沙魚沖路、新港路、新港路二巷、新港路三巷、新港路支線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標事宜,包括編制招標備案報告,招投標公告、接受投標人報名、編制招標文件、編制施工招標預算(編制施工招標預算范圍:魚沖路、新港路、新港路二巷、新港路三巷、新港路支線改造工程中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發售招標文件,組織開標和評標等。
4.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簽訂合同后七個工作日內;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分批分次于招標文件出售前十五日全部提供。: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1、委托人應及時審核招標文件及資料;2、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由項目經理把握,提出相關要求(如:需駐現場辦公項目所需的辦公設備等)。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在報送有關文件、資料方面,協助受托人與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交易市場及其它相關單位、部門進行溝通。
(6)應盡的其他義務:依據合同和相關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5、受托人的義務
5.1招標項目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
5.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招標前,按項目管理權限,招標公告;編制招標文件(資格后審),印刷并裝訂招標文件(包括施工招標預算);接受潛在投標人報名及發售招標文件,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書面澄清投標人的疑問(委托人、受托人及設計單位各自回答投標人提出的與自己有關的問題,并由受托人匯總,由委托人將所有應回答內容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接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會,做好評標的基礎工作;
具體時間以與委托人商定的具體工作計劃為準。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招投標法律、行政法規咨詢,關于招標文件編制、招標程序及合同條款的咨詢;
(3)承擔招標業務過程中:刊登招標公告費用、招標文件印刷費用、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
(4)應盡的其他義務:依據合同和相關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1)、委托人在出售招標文件前有權審核受托人編制的招標文件,并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2)、委托人有權依據合同檢查、監督受托人工作,并要求受托人提交業務工作報告;
(3)、在合同期內,受托人如發生嚴重違法、違約行為,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4)、向投標人收取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向受托方繳納中標服務費和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無利息退還;
6.2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依據合同和相關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在合同期間內,委托人如有發生嚴重違法違約行為,受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7.2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出售招標文件收入歸受托人所有;
三、委托報酬與收取
8、委托報酬
8.1報酬的計算方法:以中標價金額為基數,按國家計委《招標服務收費各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規定)以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關于招標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規定有關收費標準下浮20%向中標人計取。
報酬的幣種:人民幣;匯率:不適用
報酬的支付方式:匯票或轉賬或電匯,根據《關于招標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經雙方協商一致,向中標人收取;
報酬的支付時間:本工程招標費由中標人在中標結果公示期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招標公司支付,如中標人未按規定交納招標服務費的,不能領取中標通知書。
9、委托報酬的收取
9.1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按當月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9.2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根據實際天數計算;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視受托人工作完成情況給予賠償,按報酬的5%支付違約賠償金。
(2)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0.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招標報酬的5%支付違約賠償金。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1、爭議
11.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訟。
五、其他
12、合同份數
工程建設項目范文6
關鍵詞:工程項目 變更 管理
根據一份2011年的統計報告,在世界范圍內的國民生產總值中,有四分之一是通過項目消耗的。項目在國民生產總值的創造中所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極大地推動了社會與科學的進步,甚至有了項目創造世界的說法。
美國項目管理協會在第五版《項目知識管理體系指南中》指出:“項目是為創造獨特的產品、服務或成果而進行的臨時性努力”,明確了項目的唯一性和一次性的特征。只有在新的管理和技術通過項目取得成功后才可以進入生產運營,并產生大量的社會效益。隨著社會的進步,企業管理的模式越來越多樣化,項目化的管理模式也逐漸在企業管理中脫穎而出,即在企業管理中,把各種生產管理行為進行分解和切割,各生產管理行為均按照項目管理的模式進行運作。這也和社會多樣化是分不開的,社會越來越多個性化的需求不斷被提出,甚至一些單行性產品或者服務,這種產品的生產和服務的提供更加貼近于項目的管理方式。
在項目的管理過程中,由于項目基礎發生變化,出現變更是正常的現象,但是,過度的變更會影響項目管理的效果,如會項目范圍發生較大變化、項目費用和項目工期超出項目計劃等,這些都導致項目管理的失敗。所以,良好有序的項目變更管理是必要的。項目的變更管理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分別為范圍變更、設計變更、費用變更、進度變更和合同變更,這五種變更形式相互影響,如項目范圍的變更必然會導致設計、費用、進度和合同的變更,而費用的變更必然會導致合同的變更,設計變更可能會導致費用變更和進度調整等。
實際上,無論是哪種形式的變更,都是對于原定項目執行計劃和項目任務書的改變,盡管是內容各不相同,但是,其實質是一致的,管理模式也是相同的。
一、變更管理的程序
如果把變更作為一個項目來執行,其同樣具有相應的啟動、規劃決策、執行控制和收尾四個階段,以某海洋石油工程建設項目為例,變更管理程序詳細分解如下:
1.變更啟動指變更的提出
設計變更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項目范圍發生變化,需進行相應的設計調整,以化工廠建造項目為假設,如果化工廠的處理量加大,設計輸入參數變更,相應的工藝處理參數均需要進行校核或調整,甚至處理工藝流程也需要進行調整,即進行設計變更,設計變更的影響相應的被放大,因為工程項目的界面管理復雜,一個小的設計調整甚至可能顛覆相鄰工作包。
合同變更的啟動也是一樣,合同變更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可能發生費用的調整,影響項目的投資,這恰恰是項目發起人最為關注的問題。
2.變更的規劃決策即為變更的評估、確認和審批
按照企業管理的通常流程,發起、批準和實施三部曲是基本的管理流程要求,在變更管理上也不例外,變更的評估和審核是關鍵環節,這個環節直接決定了相應變更是否能夠得到實施,是整個變更管理的轉折點。項目組成員或承包商可能會提出各種各樣的變更,但是,最終是否能夠得到實施,則取決于是否通過評估并得到決定權人的批準。
變更的批準需要評估如下幾個因素:
2.1從項目范圍的角度評估變更實施的必要性
項目的范圍管理是對項目所涉及的工作范圍進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明確項目必須要做的全部工作,如果變更不是為了完成項目范圍所必需的內容,從單純項目管理的角度,該變更的評估是否定的,只有為完成項目范圍全部工作而必須進行的變更才是合理的。
2.2從技術的角度評估變更的可執行性
在進行變更評估的過程中,最為核心的要求是變更的技術可行性,如果沒有這個核心基礎,一切變更都是紙上談兵,根本不具備實施的可能性,這類技術評估一般依賴專業的技術人員或者第三方技術咨詢公司,只有通過了技術評估且確認在當前技術和資源條件下是可行的,該變更才具備價值。
變更的技術評估不僅僅包括變更本身的技術可行性,還包括該變更對于整體項目的技術影響,尤其是把變更部分的結果作為參數輸入的部分,如果該變更本身是可執行的,但是,若會影響到與其存在界面關系的工作包,并產生一系列的技術、費用和進度問題,該變更則需要商榷。
2.3從費用的角度評估變更的經濟性
項目投資人不僅僅關注項目范圍,同樣也關注項目費用的執行情況,即使該變更在項目范圍之內,如果其所需費用遠遠超過項目預算,那么仍然可執行性不強,在此情況下,調整變更方案就成了不可避免的選擇。
2.4從進度的角度評估變更的時效性
項目的四大控制目標包括范圍、費用、進度、安全,如果變更的實施對項目進度造成重大影響,甚至成為項目進展的瓶頸,從進度角度來說也是不可取的。
3.變更的實施
無論是哪種形式的變更,在得到管理層的批復后,應按照批復的變更工藝、技術方法、費用和進度范圍內進行實施。如果在實施的過程中發生調整,仍然可以作為變更對待,并再次進入變更的管理程序。
4.變更收尾
變更的收尾即為變更的結束,要求項目管理人員在變更工作實施完成后,根據相應的項目驗收管理辦法和變更實施的要求對該變更進行檢查和核對,以確認變更符合原來的計劃和假設。
在管理流程上,上述變更管理的四個階段是瀑布式管理,即依次進行的。
二、變更管理的重點和難點
盡管變更管理的程序比較明確,且可操作性較強,但是,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如下兩個方面:
1.設計變更橫向溝通不足,審批環節缺失
設計變更的管理上,既要進行變更的可行性評估,又要進行管理層審批。變更的可行性評估既包括設計變更的橫向管理,以保證變更不影響與之有界面關系的其他工作包。實際上,在很多的變更管理中恰恰缺乏這方面的溝通和審查。譬如在海上油氣田開發工程建設中,鉆井參數的變化會影響平臺工藝處理的輸入參數,從而造成平臺設計基礎的變化,這是直接的界面影響,另外還有間接的界面影響,平臺工藝處理參數的變化會影響到陸地油氣接收終端的工藝處理輸入參數,從而需要進行相應的設計調整,這是一條完整的工藝處理鏈條,任何一個環節的調整都可能對后續的環節都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設計變更的橫向溝通僅僅解決了技術上相互影響的界面問題,但是并沒有解決設計變更對項目帶來其他影響的決策問題,因為界面的協調和溝通主要是技術層面上完成,在管理層面上,一項設計變更可能會帶來一系列的管理問題,如項目費用增加、項目工期延長、變更后的設計會涉及專利的爭議、項目范圍擴大等,這些問題都需要從項目管理層的角度上進行平衡和抉擇,這也是設計審批的意義所在。
2.合同變更審批環節缺失,出現先變更后審批的情況,不利于項目費用控制
在工程的項目管理環節中,項目的時間管理作為四大管理要素之一備受重視,它對項目提出了嚴格的進度管理要求。但是,項目工期的要求也對項目管理的其他因素產生了一些影響,如項目執行人員在工程建造過程中為了節省時間,對于一些合同變更直接要求承包商實施,并在實施完成后進行相應費用的結算,項目費用的發生未得到項目管理層的審批,存在項目費用失控的風險,也不利于合同變更的費用談判。
三、變更管理的建議
變更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在管理審批的缺失和橫向溝通的不足兩個方面,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解決:
1.制定嚴格的變更管理流程,從制度上加強變更的管理和控制;
2.加強項目管理人員的培訓,從思想意識上防范變更管理的風險;
3.完善合同條款,從合同的角度上強化變更管理,加強與承包商的溝通,從外部角度上規避合同變更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