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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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用金管理

備用金管理范文1

一、中外商業銀行呆賬準備金制度的比較

之一:呆賬準備金制度。

在各國銀行的實踐中,一般計提以下三種呆賬準備金:

第一種,普通呆賬準備金。即按照風險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這和我國現行的按照貸款總余額的一定比例(1%)提取的呆賬準備金是相似的。

第二種,專項呆賬準備金。即按照貸款分類的結果,對各類別的貸款根據其內在損失程度,按照一定的風險權重分別計提。大多數國家要求商業銀行同時計提普通呆賬準備金和專項準備金,我國計提此種專項準備金。

第三種,特別呆賬準備金。即針對某個地區、行業或某一類貸款專門計提,為防范國家風險而計提的呆賬準備金就屬于這一類,我國計提此種準備金。

普通準備金是按照貸款余額的既定比例計提的,它針對的是貸款的不確定損失。銀行經營貸款總會有一定的損失,應當提取一定的準備金,以用于彌補貸款的損失,從這種意義上來講,普通呆賬準備金是彌補貸款將來損失的一種總準備,因此,普通貸款準備金具有資本的性質,《巴塞爾協議》在計算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時把銀行提取的普通準備金計入銀行資本基礎。普通準備金的變動與貸款總量直接相關,而與不良貸款的內在損失程度無關,如果一家銀行的貸款余額保持不變或減少,而不良貸款的損失程度在增加,普通準備金卻保持不變或按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減少。比如,某銀行1995年的貸款余額為1000萬元,按照1%的比例計提普通準備金10萬元,至1996年,由于受經濟衰退的影響,該行的貸款余額下降為800萬元,普通準備金相應地調整為8萬元,同時有一筆10萬元的信用貸款按照貸款分類標準應當劃為可疑類,估計內在損失為2.5萬元,這時,銀行的準備金水平應當保持在10.475萬元[(800-2.5)×1%+2.5],而實際上準備金卻減少了2萬元。我國商業銀行目前的貸款呆賬準備金就屬于這種情況,無論“一逾兩呆”貸款占貸款余額的比例如何攀升,而呆賬準備金的變動總是和“一逾兩呆”貸款的變動沒有直接關系。

專項準備金是按照不良貸款的內在損失程度計提的,它反映的是評估日貸款賬面價值與實際評估價值的差額,或者說反映的是評估日貸款組合的內在損失,因此,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專項準備金是不計入資本基礎的,而要作為資產的減項從貸款總額中扣除;與普通準備金不同,專項準備金的變動與貸款的內有損失程度直接相關,而與貸款組合的總量變化無直接關系,專項準備金正好可以彌補普通準備金的不足。

通過計提專項準備金,使得銀行的貸款呆賬準備金不僅僅與貸款規模的大小相聯系,而且與不良貸款的損失程度直接相關,普通呆賬準備金、專項準備金和特別準備金互為補充,構成了商業銀行貸款呆賬準備金的整體,使得貸款呆賬準備金真正符合了審慎會計原則的要求。各國監管當局都要求銀行提取充足的呆賬準備金,但一般不對準備金計提的比例作出統一規定,而是允許商業銀行自主決定。監管當局內部則對呆賬準備金計提比例設定參考值(見附表),作為評價商業銀行準備金是否充足的依據。這些比例的確定主要依據對損失概率的測算,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因此有的監管當局只把評價的重點放在總體水平上,而不十分計較具體某一檔次的專項準備金是否充足。

從目前情況看,西方國家普遍對三種準備金都進行了計提,從而使準備金的變動不僅與貸款規模有關,而且與貸款的質量、投向聯系起來,保證了準備金對貸款損失的補償作用。面我國目前僅要求商業銀行根據貸款余額提取1%的普通準備金,而沒有對貸款提取專項準備金和特別準備金,準備金僅與貸款規模聯系卻與貸款實際內險程度無關,因而不能有效的對貸款的內在損失進行彌補。

之二:國外呆賬準備金的管理和稅務處理。

在大多數西方發達國家,具體貸款呆賬準備金如何計提,計提多少,其決定權不在財政、稅務部門,而是由商業銀行按照中央銀行確定的指導原則自主計提,大多數國家的中央銀行或監管當局出于監管的考慮,制定準備金的計提指導原則,確定一個計提的最低參照比例,具體計提由商業銀行視情況而定。有的國家中央銀行不制定準備金指導原則,商業銀行根據對貸款損失概率的統計和在貸款分類的基礎上,全權確定本行普通準備金的計提比例和專項準備金的計提數量,這樣既提高了貸款呆賬準備金政策的科學性的準確性,又擴大了各商業銀行的自主經營權,從而提高了防范金融風險的能力。在我國,貸款準備金的具體計提規定由財政部規定,同時各級財政會同稅務、審計以及銀行機構的監管等部門對呆賬準備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貸款呆賬準備金是否免稅的稅務政策的決定權在財政、稅務部門。也就是說財政、稅務部門決定銀行的貸款呆賬準備金是全額免稅、部分免稅或者全額納稅。財政、稅務部門在作決定時主要考慮的是稅收收入問題。在絕大多數發達國家,金融監管當局從防范金融風險的角度出發,制定信貸資產分類和呆賬準備金制度,這已成為國際慣例。在此基礎上,財政、稅務當局可以決定是否對全部和部分呆賬準備金給予稅收優惠。在不能協調一致的情況下,則允許監管當局和稅收當局按各自的職能依法行政。這是因為,讓金融監管的需要服從稅收的需要,會導致銀行體系的風險加劇,從長遠看,也不利于財政稅收,更不用說會損害經濟增長潛力。

從傾向上看,日本、法國、意大利、英國、比利時等國對普通呆賬準備金不予免稅,但對專項呆賬準備金則允許稅前提?。幻绹c澳大利亞對其它兩種呆賬準備金都不允許稅前提取。總體上看,各國更加重視專項呆賬準備金,并且在稅收上給予優惠;而且,西方國家央行和稅務部門在對準備金的稅務處理方面協調得比較好,對準備金的認識趨同,在稅務政策上為銀行創造較為寬松的稅收環境。而在我國目前并沒有對呆賬準備金給予免稅的政策。

二、對我國的啟示

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根據銀行業現實的成本和財政的承受能力,建議采取“分類計提、分步到位”的政策,建立起我國審慎的呆賬準備金制度,加強呆賬準備金的管理,同時給予積極的稅收政策支持。

1、建立審慎的呆賬準備金制度

我國商業銀行應當根據審慎會計原則制定呆賬準備金管理政策,借鑒國外行之有效的經驗,建立審慎的呆賬準備金制度。

(1)建立貸款風險識別機制。貸款五級分類方法就是一種有效方法,應認真研究并應用。

(2)建立對準備金的評估制度。銀行要定期對準備金的充足性進行評估,及時增提或沖減準備金的數量,使之與估價貸款的內在損失水平相適應。對于金額較大的不良貸款或者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較快的貸款,應當適當增加評估額度。

(3)建立貸款沖銷制度。對損失類的貸款,不應當長期反映在銀行資產負債表中,應當規定沖銷的適當時限。對貸款的沖銷要建立嚴格的、授權明確的審批制度,對關系人、關聯企業的貸款沖銷更應嚴格審批。同時應當明確,貸款的沖銷并不是銀行對貸款債權的放棄,而只是銀行內部賬務的一種處理,應對債權繼續追索。

目前我國的呆賬準備金僅限于普通準備金,其計提依據是貸款余額而與貸款實際風險程度無關,且提取比例僅為貸款余額的1%,這與我國商業銀行目前初步估計20%以下的不良資產規模是不相稱的,而且準備金的管理也不規范和科學。所以,我國商業銀行除了提取普通準備金外,要建立專項準備金和特別準備金制度,使普通、專項和特別呆賬準備金互為補充,構成我國商業銀行貸款呆賬準備金制度的整體。

2、改革現行的呆賬準備金管理制度

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貸款呆賬準備金計提比例和在稅前計提的政策均是由財政部決定的,財政部決定計提比例考慮的首要因素是保證財政收入的穩定實現,總是帶有低估貸款損失的內在傾向,而不可能也無法做到充分考慮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狀況和貸款損失的可能程度。對貸款損失可能程度最了解的應當是商業銀行自身,其次是中央銀行。因此,由商業銀行自主地或者按照中央銀行的指導原則確定貸款呆賬準備金的數量,才更加符合商業銀行資產質量實際狀況,才更能如實反映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果。

對準備金的管理,一般應由各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計提,按規定時間及時逐級上交各商業銀行的總行,由總行統一對不同的準備金分賬管理。各銀行還應根據貸款分類結果的變化隨時對準備金進行調整,實現動態管理。同時,由于準備金的使用不是一次性的,對沉淀下來的資金,一般來講,經過幾年的觀察,準備金會保持一個最低的沉淀水平,對這個沉淀存量可按基金的模式來運作,在保值和流動性的前提下,以求實現增值(可購買無風險資產、如國債等),另外,對損失類貸款要及時按規定核銷。

備用金管理范文2

關鍵詞:設備管理 企業管理 技術進步

0 引言

自從人類使用機械以來,就伴隨有設備的管理工作,只是由于當時的設備簡單,管理工作單純,僅憑操作者個人的經驗行事。隨著工業生產的發展,設備現代化水平的提高,設備在現代大生產中的作用與影響日益擴大,加上管理科學技術的進步,設備管理也得到了相應的重視和發展,以致逐步形成一門獨立的學科設備管理。設備管理是企業管理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對提高企業競爭力發揮著重要作用。西方工業發達國家提出了各種設備管理理論和模式,如后勤工程學、設備綜合工程學、全員生產維護、以可靠性為中心的維修等等,我國也有人提出了設備綜合管理的思想。良好的設備管理會使企業獲得更多的利潤,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同時會使企業在生產技術進步方面獲取更多的資源。

1 設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

任何一種工業管理制度和技術管理制度,都是為滿足和適應當時科學技術和工業發展的需要而出現的。隨著企業生產規模的急劇擴大,管理現代化程度的提高,使設備管理的地位愈來愈突出,作用愈來愈顯著。在現代管理階段,由于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企業的許多生產過程由機器設備逐步取代人的作用,因此生產開始受到設備影響,設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愈來愈重要了。工業企業管理包括計劃管理、技術管理、生產管理、質量管理、設備管理和財務管理等。它們之間互相聯系,又互相制約,相輔相成,缺一不可。要管好設備不僅要看它生產多少產品,產品的質量如何,取得多少利潤,更要看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假如一個企業完全靠拼設備來取得高效率、高利潤,那么這種高效率和高利潤決不會持久。從長遠看,其綜合效益是差的,甚至可能造成設備的損壞和事故的發生。因此,國家對加強設備管理非常重視,把設備達標作為企業升級的一項重要內容。要求各級企業領導在企業目標管理中,都明確規定設備完好狀態作為目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許多管理體系認證都把設備管理作為審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紤]一切經濟問題的根本出發點,也是設備管理的指導思想。建國以來已建立了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對于現代化生產的基礎設備而言,它的管理、使用、維修狀況如何,將影響企業生產水平和經濟效益,也將直接影響到全面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局面的實現。設備是現代化生產的基礎,設備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產能力、產品質量、能源消耗、生產成本和勞動生產率。要有計劃、有步驟和有重點地對現有設備進行更新和技術改造,加強維修,使老設備的性能提高,壽命延長,保證企業能創造更高的經濟效益,為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做出貢獻。工業企業產品的品種、數量、消耗、成本和利潤等指標,在一定程度上都受到設備狀況的制約。以產品成本為例,在產品成本中與設備有關的費用有折舊費、維修費;這些費用相對來說是固定不變的,產品產量愈多,單位產品分攤的上述費用也愈少。加強設備管理,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就可以增加產品產量,降低產品成本,企業可獲得更多的利潤,取得好的經濟效益。

2 設備管理在生產技術進步中的作用

工業企業的勞動生產率不僅受工人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影響,而且還取決于設備的完善程度。20世紀60年代,我國許多先進企業在總結實行多年計劃預修制的基礎上,吸收三級保養的優點,創立了一種新的設備維修管理制度——計劃保修制。其主要特點是:根據設備的結構特點和使用情況的不同,定時或定運行里程對設備施行規格不同的保養,并以此為基礎制定設備的維修周期。這種制度突出了維護保養在設備管理與維修工作中的地位,打破了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之間分工的絕對化界限,有利于充分調動操作人員管好設備的積極性,使設備管理工作建立在廣泛的群眾基礎之上。設備的技術狀態對企業生產有直接影響。隨著科學技術的進展,化工生產的機械化和自動化程度愈來愈高,而且生產裝置都是連續性的,設備狀況完好程度,對整個連續生產線的影響更加明顯。以工業管理工程、運籌學、質量管理、價值工程等一系列工程技術方法,管好、用好、修好、經營好機器設備。對同等技術的設備,認真進行價格、運轉、維修費用、折舊、經濟壽命等方面的計算和比較,把好經濟效益關。建立和健全合理的管理體制,充分發揮人員、機器和備件的效益。研究設備的可靠性與維修性。無論是新設備設計,還是老設備改造,都必須重視設備的可靠性和維修性問題,因為提高可靠性和維修性可減少故障和維修作業時間,達到提高設備有效利用率的目的。以設備的一生為研究和管理對象,即運用系統工程的觀點,把設備規劃、設計、制造、安裝、調試、使用、維修、改造、折舊和報廢一生的全過程作為研究和管理對象。促進設備工作循環過程的信息反饋。設備使用部門要把有關設備的運行記錄和長期經驗積累所發現的缺陷,提供給維修部門和設備制造廠家,以便他們綜合掌握設備的技術狀況,進行必要的改造或在新設備設計時進行改進。設備管理工作對技術進步和工業現代化起促進作用。這是因為一方面科學技術進步的過程也就是勞動手段不斷完善的過程,科學技術的新成就往往迅速地應用在設備上,從某種意義上講設備是科學技術的結晶。另一方面新型勞動手段的出現,又進一步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新產品的發展都靠設備來保證??梢?,提高設備管理的科學性,加強在用設備的技術改造和更新,力求設備每次修理和更新都使設備在技術上有不同程度的進步,對促進技術進步,實現工業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3 結束語

設備管理要有更廣的視野,站在更高的層次上認識和處理設備維修、更新、問題,要主動了解和預見技術發展、市場變化趨勢,為設備造型決策提供可靠依據,避免過大的轉換成本損失。這就要求設備管理相關人員不僅要做好設備維修、改造等技術和管理工作,而且要學習和掌握現代市場經濟知識和理念,對企業發展戰略、核心競爭能力、市場動向、產品計劃等過去認為與設備管理關系不大的問題給予充分重視,從而提高設備管理的自覺性、預見性和主動性。這就要求企業要舍得智力投資,提高設備管理、使用、維修人員的文化素質和技術水平,使其更好地服務于企業,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力。設備管理不是孤立的,它和企業管理是局部與全局的關系,兩者互相促進、密不可分、相輔相成,企業管理水平的提升可以促進設備管理水平的提升,而設備管理水平的提高又可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融于企業管理中的現代設備管理應是加入WTO后我國企業應采用的設備管理新模式。

參考文獻:

[1]馬新國主編.現代企業設備管理百科全書.哈爾濱地圖出版社出版.2006年3月.

備用金管理范文3

進出口報關單是報關員代表報關單位向海關辦理貨物進出境手續的主要單證,因此完整、正確、有效地填制進出口報關單是報關員執業所必備的基本技能。其中外商投資企業的設備進口報關單填制即常見又復雜,不僅是實際報關工作中的一個難點,也是報關考試的一個重點和難點。其原因有:一是外商投資企業屬于國家鼓勵發展的可在特定的條件下享受減免稅待遇的特定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三種類型,企業的十位海關注冊編碼的第六位分別是2、3和4;二是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與進口其他貨物的用途不同,設備有自用、加工貿易和自營內銷不同用途之分;三是進口設備使用資金有投資總額外自有資金和投資總額內資金之分;四是使用投資總額外自有資金進口的設備有是否屬于《國家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之分;五是設備用于的項目有國家鼓勵項目和非鼓勵項目之分;六是進口方式有自行進口和委托進口之分;七是涉及到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的進口設備報關時需考慮能否免交自動進口許可證等等。

為了幫助大家輕松掌握此類報關單的填制方法,筆者在介紹進口報關單基本填制思路的基礎上,對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不同情況的相關案例進行了總結,通過對比分析,詳盡地剖析了外商投資企業各種情況下設備進口報關單的填制。

二、填制進口報關單的基本思路

“單證相符、單貨相符”報關單填制的一個重要原則,即所填報關單各欄目的內容必須與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以及批文等隨符單據相符,且必須與實際進出口貨物圖的情況相符。報關單的有些欄目信息可以直接通過相關單據和貨物的實際情況查詢填寫,有些欄目的填寫則必須根據各欄目之間的邏輯關系層層推導來確定。因此填寫報關單的基本思路:

一要審閱相關資料和單據,填寫直接欄目。認真審查進口合同、發票、提(運)單、裝箱單等與進口設備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提取報關單的“直接欄目”的信息,按照報關單的填制規范和要求直接填寫。一般來講,報關單可以直接填寫的欄目有“進出口口岸”、“進口日期”、“經營單位”、“成交方式”、“件數”、“合同協議號”、“包裝種類”、“毛重”、“凈重”、“集裝箱號”、“商品編碼”、“商品名稱和規格型號”、“數量及單位”、“原產國”、“單價”、“總價”、“幣制”。

二要鎖定關鍵信息源,確定關鍵欄目,順藤摸瓜,分析邏輯關系,推導間接欄目。根據已有關文件和單據資料,鎖定關鍵信息源,從而確定報關單內的幾個關鍵欄目,然后據此通過邏輯關系的分析,分析出與之相關的間接欄目,這里的關鍵欄目主要有“經營單位”、“貿易方式”、“征免性質”和“成交方式”等。簡言之:審閱資料―審查單據―填寫直接欄目―選鎖定關鍵信息源―確定關鍵欄目―分析邏輯關系―推導間接欄目。

三、外商投資企業設備進口報關單填制技巧

備用金管理范文4

王興敏

在我國,隨著商品化住房制度的確立,住宅的生產、交換、取得均已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中,大量的商品住宅成為城鎮居民重要的消費或投資需求,人們通過購買行為取得商品住宅樓之一部分(或居住單元)產權而成為房屋所有權人后,其在對住宅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設備享有專有所有權的同時,也與其它所有權人就同一建筑物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形成了共有法律關系,即房屋所有權人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享有共有所有權。但由于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作為建筑物整體不可或缺的共用部分,其具有不可分割性,每一名房屋所有權人不能根據自身的目的(如維修、使用)對共用部分進行分割,以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且每一名房屋所有權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與共有性質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共同構成了物理形態的建筑物結構整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使用直接關系著對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利用程度。因此,如何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實施及時有效的維修養護,以延長建筑物的使用壽命,保障自有房產的保值、增值,成為每一名房屋所有權人面對的一個現實問題。其中這就涉及各產權人如何公平合理地承擔維修養護費用。對此,國家建設部先后頒布了《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公有住宅售后維修養護管理暫行辦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對住宅維修養護范圍、責任及費用承擔等做了相對原則的規定。1998年11月9日建設部、財政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基金管理辦法》則意味著我國針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建立維修基金制度。該辦法主要對維修基金的籌集、管理、使用等做了明確的規定,操作性比較強,但對于該辦法中的一些細節,筆者認為欠缺有關法律、技術層面的考慮,故在實際操作中容易出現問題。以下筆者加以分析,并提出相應建議,以供參考:

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維修基金)計取基數不合理

根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五條之規定,商品住房銷售時,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交納維修基金??梢姡彿空呃U納維修基金是以購房款為基數計取的,但筆者認為以此做為計取基數有失公平。

1、根據《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門廳、樓梯間等,共用設施設備則指建設費用攤入住房銷售價格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電梯......以及共用設施設備的房屋等。商品住房開發單位在進行商品住房價格核算時,已將上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建設費用攤入成本,這些成本與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前期費用等相關費用構成開發成本。開發成本、稅金和利潤三部分構成了商品住房的基準價格,但銷售單位在實際出售中,還根據每一名購房者購買的居住單套住房的區位差別(如樓層、朝向、采光等因素)進行基準價格調整,即銷售價格并不等于基準價格,而造成兩種價格不同的是由于每一名購房者享有專有所有權的自用部位處于同一建筑物的不同樓層、不同朝向等區位因素差異造成的。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做為購房人共有所有權的對象,對于每一名購房人而言無區位差異。另外,根據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理論,購房人均對具有共用部分性質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享有共同使用的權利,而這種權利也發生非因區位因素而差別。因此,購房人在對無差異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享有并行使權利時,其因維修義務而產生的維修基金的計取基數也應是一致的,例如:基準價格為1000元/m2的商品住房,二樓一名購房人的購房款為1000元/㎡(即上下浮動為零),則提取維修基金為20-30元/m2,但如果三樓一住戶銷售價格為1150元/m2(即上浮15%),則須提取維修基金23-34.50元/m2,二戶維修基金相差3-4.50元/㎡。顯然,二者對無權利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擔了有差別的維修義務,這明顯有悖于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2、購房款對銷售單位而言,屬銷售價格,而商品住房的銷售價格屬市場定價,銷售單位可根據不同情勢制定相應的銷售價格,如商品住房預售和現售、分期付款及一次性付清房款都會造成最終實際成交的銷售價格不同。另外,社會關系因素(如親朋好友等利害關系人)亦可造成此類現象的發生。再者,有些銷售單位為促銷其商品住房,與購房人共同隱瞞真實成交的購房價格,以達到少交維修基金的目的。這樣就產生了因購房人所支付的購房款不一致,從而提取的維修基金不一致,從而損害了依規繳納維修基金的購房人的部分權益。

3、維修基金做為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之資金,其設立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住房售后的維修管理。在未建立維修基金制度前,根據《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對房屋共有部位的修繕,由房屋所有權人按份額比例分擔,但《管理辦法》實施后,維修基金按《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是按購房款比例計取的,如果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又該如何籌集呢?根據《管理辦法》第11條2款規定,應按業主(即購房人)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積比例向業主續籌。在這里,可明顯看到,按建筑面積續籌則完全排除了始建維修基金計取基數(購房款)所包含的可變因素。在購房人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均不變的情況下,購房人在繳納維修費用的標準卻出現了不一致(即含可變因素的購房款與建筑面積兩種標準),這是不合理的。

二、在現行條件下,維修基金繳存方式不合理

根據《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九條之規定,維修基金由銷售單位在商品住房銷售時收取,在業主辦理房屋權屬證書時,銷售單位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但筆者認為這種繳存方式容易出現監控不力,且基金繳存失控。

1、銷售單位做為商品住房開發單位,在對一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

過程中,將需要和使用大量的資金。在開發資金緊張的情況下,銷售單位很容易將其代收的維修基金挪作他用,以解燃眉之急。甚至,在實踐中,有些銷售單位惡意占有維修基金,而用滯銷的商品住宅折價抵付維修基金,形成變相銷售商品住房現象,造成了維修基金不能有效地繳存。

2、將業主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時間做為銷售單位向房地產行政主

管部門移交維修基金的時界點,不利于維修基金的及時移交。在我國,由于銷售單位的原因造成產權證書遲遲未能辦理的現象屢有發生,那么,根據《管理辦法》第9條之規定,就造成購房人在入住前已經繳納的維修基金卻長時間地由銷售單位占有或使用,更有甚者,有的銷售單位在購房人辦理房屋權屬登記前,就已解散不存在了,其代收的維修基金也更無從談及移交。

有些地區為了加強維修基金的移交管理,規定銷售單位不移交維修

基金,不予辦理房屋權屬登記,但這樣業主就不能及時辦理房屋權屬證書,權利處于為穩定狀態,容易產生社會矛盾,再者,如此管理缺乏合法性,故此方法不為治本之策。

三、維修基金使用尚須完善

根據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理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屬共用部分之范圍,共用部分可區分全體共用部分和一部共用部分兩類,全體共用部分是指由全體業主共同使用、收益、管理的物業共同部位、共用設施部位。一部共用部分則指部分業主共同使用、收益、管理的物業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否則,基于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全體共用部分之修繕費用由全體房屋所有權人分擔,而一部共用部分之修繕費用則由對該部分共用部分享有使用權的房屋所有權人分擔,這一原則已在《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有所體現,但在《管理辦法》中,就維修基金的使用未作詳細的規定,如建筑物基礎需大修,這時使用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維修基金,無異議而言,因為這涉及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但如果為某些層所專用的樓梯需大修時,是否也可使用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維修基金呢?《管理辦法》未對此做出相應的使用規定,筆者認為,此時應使用維修基金中屬專用樓梯的房屋所有權人繳納的那部分資金,否則,將會使專用樓梯的非受益者分擔專用樓梯受益者的修繕義務,這是不公平的。因此,明確全體共用部分和一部共用部分的范圍,對于規范維修基金的使用是很重要的。

四、建議

1、根據以上對維修基金提取基數的分析論述,在向購房人收取維

修基金時,應力爭客觀、公正、真實,減少或杜絕可變因素,故維修基金應按商品住房的基準價格的比例收取。

2、維修基金的繳存應脫離銷售單位這一環節,從而減少維修基金

的繳存風險,考慮我國的物業管理尚處于規范階段,維修基金應直接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收取并代管。

3、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維修基金制度已具有法律地位,其使用

的是否公平、合理,將直接影響每一名業主的切身利益,故應完善維修基金使用管理,尤其是明確全體共用部分和一部共用部分的分類及其范圍和相對應的維修基金使用原則等。

參考文獻:《現代建筑物區分所有制研究》  陳華彬

備用金管理范文5

據統計2004年度減值損失轉回金額最大的前20家上市公司中通過轉回前期資產減值損失不同程度地調整了損益,2家ST公司分別增加當年利潤32495萬元和4500萬元,占各自當年凈利潤的309%和581%,成功地摘除了ST;4家上市公司分別增加當年利潤28080萬元、6885萬元、6373萬元和5003萬元,避免當年出現虧損;6家上市公司維持或提升了公司的業績。據WIND資訊統計,2006年上市公司可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分別約為23億元和62億元。

上市公司利用資產減值準備進行盈余管理手段眾多。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大致有以下三種行為表現。

1.避虧公司的行為表現

我國的相關證券法規對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有著嚴格的規定,當上市公司最近兩個會計年度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時,其公司的股票將被特別處理;當上市公司最近三個年度連續虧損時,其公司的股票將被暫停交易。因而,零值是判斷公司經營狀況的一個關鍵臨界值,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小于零就面臨著被ST或PT的可能,大于零就會降低ST或PT發生的概率。這種情況下,以零閾值為管理目標的上市公司管理者一般傾向于采用增加或至少不減少收益的減值政策,即提取較低比例或轉回較高比例的資產減值準備,以減小對會計盈余的負面影響。

2.巨虧公司的行為表現

由于我國規定只有連續三年虧損才被暫停上市,對虧損的程度也沒有限制,即使發生巨虧也不受制度約束。因此,如果上市公司在未來兩年內也無法規避虧損,那么在其首次出現虧損年份或首次虧損的下一年份,存在強烈的扭虧為盈動機。上市公司為避免其股票被停止交易,往往利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模糊性,“一次虧個夠”,為以后“扭虧為盈”留下操縱空間。一般而言,管理層夸大虧損的常用伎倆是巨額沖銷,即在虧損的當年盡量將虧損人為地擴大,將以前年度的虧損全部處理掉,以求增加未來收益,避免連續虧損。

3.扭虧公司的行為表現

虧損上市公司要想“保牌”或“摘帽”,就一定要避免出現“連續兩年”或“連續三年”虧損。由于該類公司通常主營業務不景氣,很難在短時間內依賴主營業務扭虧為盈,如果在扭虧年度將以前巨額計提的減值準備通過巨額沖回而制造“報表利潤”,便可造成“扭虧為盈”的虛假表象以逃避市場的監管。所以對此類上市公司來說,管理層一般會在允許的范圍內極力避免繼續虧損,反映在資產減值準備政策的執行上就是提取較低比例的資產減值準備。

二、上市公司利用資產減值準備進行盈余管理的原因分析

上市公司利用資產減值準備進行盈余管理引起了市場監管部門和信息使用者的高度重視。雖然外部監督部門也通過各種方式加大了監管的力度,但效果卻不令人滿意。現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分析。

1.減值準備計提相關的準則和制度本身的局限性是造成當前不恰當計提的重大原因

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計政策不夠健全和完善,計提政策選擇彈性大。我國會計制度對企業計提減值準備的有關規定不夠明確,企業具體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彈性較大,使企業進行不恰當的減值準備計提有機可乘。如在確認減值準備時,判斷資產減值所依據的條件和衡量標準的隨意性和主觀性問題;有關計量: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和方法由企業自行決定問題,短期投資,存貨跌價的計提方法選擇問題。我國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在確認和計量的相關條件上還存在局限。較大的專業判斷范圍影響了信息的可靠性。減值準備的確認和計量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財務人員的專業判斷,然而主觀判斷不可避免影響了信息的可靠性。

2.外部審計監督難度大

資產減值審計一直都是難題。資產減值準備項目性質的特殊性。它本身就屬于容易產生錯報的會計項目,一是資產及其明細種類繁多、金額巨大;二是確定資產項目可收回金額時需要大量運用會計估計和判斷,主觀因素和不確定性因素較大;三是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轉回、核銷等計算較為復雜,在會計處理中錯記、漏記的概率較大。四是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行為和動機。如管理當局動機不純,蓄意利用資產減值準備操縱會計利潤,提供虛假會計信息,那么往往是經過縝密策劃和多方掩飾,注冊會計師很難通過一般測算得知或常規檢查所能發現。

3.盈余管理的收益大于成本

盈余管理的收益主要表現在:一是對于上市公司而言,由于賬面盈余,引起股價上漲,吸引更多的投資者的資金,還可以獲得配股、增發資格、避免暫停上市乃至退市,獲得低成本籌資優勢;二是對于公司管理層而言,盈余管理中的收益有高額薪金、晉升機會和在職消費等。與盈余管理的收益相比,盈余管理的成本較低,其主要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盈余管理被發現和公布的可能性;二是被處罰的力度。我國目前由于注冊會計師在經濟上的不獨立,加上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審計質量良莠不齊,對于盈余管理的諸多現象難以發現,即使被發現也難以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而予以公布,因此盈余管理被發現的可能性相當小。另外,即使被發現對其的處罰力度也偏小,我國法律對盈余管理的處罰就是證監會的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等方式,其罰款金額之小也無法對公司及其直接負責人起到威懾作用,這就使得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為越演越烈。

三、我國上市公司資產減值準備問題的解決辦法

針對上市公司在資產減值準備會計處理方面反映出來的諸多問題,筆者提出為防范上市公司利用各種手法操縱八項計提,主要措施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準則制定部門應謹慎確定企業的職業判斷范圍,謹慎賦予企業會計政策的選擇權

由于公司治理結構、會計準則的不完善,以及會計信息市場的不完備,會計政策選擇權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許多面臨“報表”壓力的企業并沒有正確運用會計制度賦予的會計選擇權,而是將其視作了利潤操縱的機會。因此,本文作者盡管并不主張簡單通過消除會計選擇權,以求得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但目前適當限制企業對會計政策的選擇權是完全必要的。比如在壞賬準備計提方法的選擇上,會計制度應明確規定哪些行業、哪些類型、哪些規模的上市公司應使用何種計提方法,或者優先使用哪種計提方法,禁止使用哪種計提方法,并對所選擇方法的依據進行詳細的披露和說明。此外,會計制度也應對會計估計或會計政策的變更等相關選擇權做出限制;至于資產減值準備的沖回,制度應對超過一定金額或幅度的沖回,規定由注冊會計師或資產評估師出具報告,企業根據報告來確認和計量沖回數額。

2.加強對減值準備披露的監管力度

如前所述,我們不僅要謹慎賦予企業會計政策選擇權,證券監管部門還應加大對企業會計選擇權的監管力度,和對執行情況的檢查,強制上市公司披露會計選擇對利潤的影響程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根據目前會計制度,財政部已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強制披露減值準備明細表,但并不是所有公司都嚴格披露了明細表,更不用說在改變會計方法和原則時,詳細地披露其改變對利潤的影響。因此我們除了對披露要求強制化、細化,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的格式與內容外,作為上市公司監管部門的證監會,還應加強信息披露的檢查力度,對未按規定進行披露的上市公司予以嚴懲。

備用金管理范文6

為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培育和發展住房二級市場,規范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收益分配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北京市城近郊八區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北京市城近郊八區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暫行規定

為規范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收益分配管理,培育和發展住房二級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一、職工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和按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房屋產權歸個人所有。

二、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時,由購房人按上市出售的已購公有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所在地的標定地價的10%交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在標定地價明確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暫按房屋售價的3%交納。

購房者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后,按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商品住房辦理產權登記。

三、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其土地出讓金依法上交財政,專項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已購公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其上交的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按已購公有住房原產權單位的財務隸屬關系和財政體制,分別上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或返還原產權單位,專項用于住房補貼。其中已購公有住房原產權屬行政機關的,全額上交財政;屬事業單位的,50%上交財政,50%返還原產權單位;屬事業單位的,全額返還原產權單位。

四、職工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屬于規定標準面積內的部分,其售價在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含)以下部分,全部歸出售人所有;售價在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5000元(含)的部分,80%歸出售人所有;售價在每建筑平方米5000元以上部分,50%歸出售人所有。售價扣除歸出售人所有部分后,余額比照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上交財政或返還原產權單位。

屬于超標面積部分,其售價扣除售房職工支付的購買超標面積的房價款后,余額比照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上交財政或返還原產權單位。

五、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時,除由購房人按第二條規定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外,其出售收入全部歸出售人所有。

六、出售人是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可申請返還其夫婦雙方應得的住房補貼,返還額不超過上交財政或返還原產權單位的售房收入部分且不超過職工應得的住房補貼。

七、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應按有關規定交納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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