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銀行董事會工作報告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銀行董事會工作報告范文1
第一,股本結構不合理,“所有者缺位”問題突出。以大同為例,城市商業銀行的股權結構是以地方財政和國有企業股東占據絕對控股地位,民營、個人股本占比極低。城市商業銀行大多數股東要么對銀行發展大計漠不關心,要么只關心股本分紅。股東大會在表決時,以一股一權為基礎,大股東實際擁有表決權,中小股東難以與大股東抗衡。
第二,運行機制行政化。城市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主要由政府施行,體現在對人事的干預。城市商業銀行的董事長、行長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員由地方政府任命,使得企業的經營和運作難以完全按照市場化規則進行。
第三,董事會職能不健全,監事會流于形式。董事會基本是以通過聽取行長工作報告的形式對重大事項進行審議,對銀行的風險管理、關聯交易控制、重大資產處置和重大投資等工作發揮作用有限。銀行監事會成員一般來自內部,受制于董事會或經營班子,對董事會和經營班子的監督職能難以真正實現。
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結構的選擇
一是跨區域經營與聯合重組。實行聯合重組進而實現跨區域經營以提高其競爭力,是城市商業銀行的現實選擇。
二是引進境內外戰略投資者。通過與外資銀行的股權合作,引進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產品技術,從而加快與國際接軌的步伐,迅速提升城市商業銀行的綜合競爭力。同時,能夠改善城市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提高風險控制能力和資產質量。
三是民營資本入股。絕大多數欠發達地區的城市商業銀行難以獲得境外投資,可以先從引進民營資本著手,練好內功。限制地方政府在股權結構中不能一股獨大,并鼓勵城市商業銀行實現股權多元化,積極引入并擴大民營股本比例。
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結構的建議
一是要抓住機遇,實現股權結構的突破。通過公開上市或引進優秀的民營資本和境內外戰略投資者,優化股權結構,培育多種形式的持股主體。
二是完善治理機制,優化內部治理結構。建立規范的組織架構,即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之間相互制約的關系,改變經營管理層權力過分集中的現狀。建立董事會下屬的專家委員會,充分發揮董事會在商業銀行治理中的關鍵作用。優化內部運行機制,力求治理結構優化,效用最大化。
三是完善激勵機制,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建立對董事、監事、經營管理層的績效評價標準和程序,并按照評價結果給予其相應的獎勵和懲罰。完善薪酬激勵機制,完善對員工的考核機制,加大收入中與員工績效掛鉤部分,充分發揮薪酬分配吸引人、激勵人的作用。
銀行董事會工作報告范文2
1.農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遇到的問題
1.1改革不徹底
對于農村信用社的股權改革環節里,其添設了法人、自然人股,而股權的集中程度也相應加強。在新改革制度里規定對新設的投資股不得進行退股,且出現了內外股東比率和單股額度的控制范圍,這些對于產權制度的確定有利。若經過多方面的研究則能發現,我國農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還沒有達到徹底的狀態,在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明確指出:單個自然人股東持股額需控制在股本總額的5%以內。而單個法人及其關聯企業持股總和需控制在總股份的10%以內,持股比例大于5%的需報當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進行審批。這些現象顯示了股權比例過低會造成管理層僅僅關注于銀行的短期利益,對于長期的發展利益沒有給予太多的重視。此外,股本金不具備較強的穩定性,這些造成資格占據的比重較大,投資股的比重過小,對于產權的分析無法確定。
1.2結構不完善
農村信用社改造中的結構不完善主要是針對法人治理結構而言,此次對農信社股份制實施改革的關鍵內容則是對法人治理結構進行調整。而當這種體制運用到實際操作過程中時卻缺乏對產權和法人治理的具體標準,導致了目前的農信社試點改革僅僅是形式流程上的,在內部的組織管理改革中未出現本質改變。之前運用的人員依舊保留下來,社員大會的選舉、商討等基本上都是形式。此外,一級法人的縣聯社在日常事務處理中僅僅是對省聯社負責,并沒有對股東和社員負責到底,表面上對社員給予了民利而實際上并未得到實施。另一方面,參照此次方案調整的結果看,其呈現出了股權過于零散,小股東利益沒有得到維護,監督工作不到位等。有的省聯社的行政職能未能得到實施,使得農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能力被大大減弱。
1.3地位不明確
主要是省聯社定位未得到準確的定位,以及基層農村商業銀行經營自主的權利沒有全面運用,給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帶來困難。在新時期的信用社改革中,中央政府將其管理農村信用社的權利轉移給地方政府負責,且建立了省級聯社以及相關的省級管理機構,從而把管理、指導、協調、服務的權利分配給各個機構組織。新時期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中提出省聯社屬于一個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當投入到具體的運行中時,省級聯社的組織成員包括:理事長、副理事長、主任、副主任等人員應該經過正當的選拔流程任命,而合作銀行的董事長、行長則要由省聯社安排人員,其他領導無權干涉這類人員的安排。省聯社具備了行政職能、企業職能兩大權利之后,其在日常管理中就會產生多種弊端,降低了管理工作的效率。此外,作為基層農村商業銀行,其在經營過程中為了能得到政府的資金、政策支持不得不按照政府的安排操作,自主經營的權利未能完全實施。省聯社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預造成農村銀行表面上是獨立法人,但在經營方面確沒有掌握足夠的權利。
2.完善農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的策略
2.1監管制度調整
(1)資本方面。對農村信用社資金的采取嚴格的監控措施,保證每項資金都能得到合理運用。且指導農村商業銀行對資本的及時補充給予重視,以提醒銀行在經營時能夠制定補充資本金的機制。(2)風險方面。運用針對性的處理方案,不斷加強農村商業銀行對信用風險的調配能力,特別是對于市場風險的防范與控制,不斷提升股份制改造的價值。(3)信息方面。對于當前采取的信息披露制度也要及時調整,銀行需要采取相關的分級方案,通常需要求管理層定期對董事、監事進行工作報告,以將具體的經營信息提供給董事、監事等機構。在信息報告編制的過程中,需要涉及的內容是多個方面的,一般需包含的有:經營、財務、資產、資金、賬號等。創建內部信息的報告制度中,需要對商業銀行的對外信息披露科學規劃,從而使得經營信息趨于透明化,讓各項利益得到充分的分配。
2.2風險防范措施
(1)流程調整。對于銀行經營的相關流程需要不斷調整改進,對于具體的服務結構實施調整,對于制定好的規章制度需全面實施。農村商業銀行的主要價值在于有效處理改制前不同規章制度運行存在的問題,全面貫徹“一個業務品種、一套業務流程、一套規章制度”的現代化理念,確保銀行內部能夠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讓整個內控管理工作朝著標準化、規范化發展。通過這類形式的改革不僅增強的職員們的責任心,也能使其對自身職責的重要性深入體會,從多個方面來提高風險控制的有效性。(2)審查核對。新的改革方案中需要對農村商業銀行建立起單獨的內部稽核部門,這樣才能保證審查核對制度全面實施,從而保證了每個銀行業務項目都能有序進行,防止受到市場風險的影響而造成損失。(3)風險防范。農村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在股份制改革中澳發揮出應用的責任,對于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不同的風險采取控制措施。對于風險管理職責進行科學劃分,保證每個部門的上下級之間的工作能相互協調起來,從而把風險損失控制在最低。
2.3法人機制更新
(1)人員改革。針對信用社經理人等相關的制度實施更新改變,達到不同的經營業務需要。從現有的制度情況看,無論是當前采取的《公司法》或者股份公司自身制定的標準中,其針對經理人職權都給予了明確的劃分,這些主要表現于經理利的膨脹及其行為失效,最終造成股東和董事會對經營失敗問題難以控制。相關部門在信用社改造中需要對股份制改革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從規章準則上進行科學規劃,保證經理人和董事會的權利得到充分顯現,為信用社的管理工作提供條件。
(2)結構調整。把董事會當作重點來創建新型的法人治理結構,不斷擴大懂事會自身職能權利的運用范圍。國外發達國家在實施內部治理機制過程,常常朝著“股東大會中心主義”轉為“董事會中心主義”的方向發展。而考慮到股東大會不屬于常設機構,這就限制了股東大會對銀行經營干涉的權利。在中小股東中受到監督成本、信息資料的影響,基本上沒有安排相關的監控措施,這些都是需要我們積極改進的地方。董事會對信用社改造治理時,對內是決策者,對外則是銀行的代表。
(3)權利鞏固。對監事會的權利實施鞏固,讓其在整個銀行運行中的監督作用得到發揮。鞏固權利時需要采取的措施包括了:將董事會的權利工作安排給監事會審查批準;把適當的董事提名權交由監事會安排;監事會必須聘任律師、會計師對綜合評審銀行各個方面的采財務情況,將最終的結果交給股東大會審核;監事會有權代替銀行向董事及高層管理者的行為追究責任;考慮到防止監事、董事、管理階層之間存在沖突,監事會應該由省級聯社核準的人員擔任,薪酬則交給省級聯社統一調配。
銀行董事會工作報告范文3
(二)信用風險
金融機構是巨額貨幣資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犯罪,如資金詐騙、貪污受賄等非法活動,存在著嚴重的犯罪風險和信用風險。而我國金融機構在公司治理過程中,對信用風險管理的認識不充分,信用風險管理理念很陳舊,不能適應復雜的風險環境。表現為:金融機構對近期利益與長遠目標的協調不到位,信用風險管理的意識在全體職員中和銀行經營管理的全過程中貫徹得不充分等。在大量運用數理統計模型、金融工程等先進方法方面,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方法也遠遠落后于國際上先進銀行[3](P38)。
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是金融機構穩健經營持續發展的基本前提,而我國的金融機構大都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使得合理的內控制度和嚴格的管理失效,進而加大信用風險發生的概率。比如,由于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一直居高不下。1999年四大行剝離不良資產1,4萬億元,2008年農行準備上市獲得政策剝離8000億元。經過剝離的不良貸款事實上的回收率很低,資產回收率一般在30%、現金回收率在20%左右。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二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4549.1億元,雖然總數較年初減少424.2億元,但損失類不良貸款余額卻增加了 21.2億元。如此持續下去,必定影響銀行的發展和金融的穩定。同樣,由于外部與內部的原因,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治理不善,會出現經營虧損、信用風險、支付危機等,雖然數量上并不大,但更為顯性化[4](P98-100)。
(三)非公允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管理是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提高關聯交易管理水平對保護利益相關者利益、促進金融機構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5] (P26-27)。目前,絕大多數金融機構已按照有關規定建立了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由獨立董事擔任委員會主席,但仍然存在不規范的問題。由于關聯交易存在的這些問題,金融機構與其關聯方常常有不公允的關聯交易。這種不公允的關聯交易隱藏著巨大的風險,嚴重影響了金融機構的安全、穩健運行,因此迫切需要對金融機構的關聯交易行為進行嚴格規范。從近幾年銀行業監督管理的情況來看,不公允的關聯交易給商業銀行帶來了巨大的信用風險,造成大量信貸資產損失。不公允關聯交易是形成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少數商業銀行、信用社倒閉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中國金融機構治理風險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機構股本結構方面
1.股權集中度方面
聶堂波(2008)指出,我國證券公司第一大股東平均持股比例為25.11%,前五大股東持股平均比例為56.23%。而美國十大投資銀行最大股東持股平均比例為7.5%,前五大股東持股平均比例為16.7%,可見我國證券公司股權集中度水平遠遠高于美國(1720)。過分集中的股權給公司治理帶來一些不利影響,中小股東難以在股東大會上通過“用手投票”來保護自身利益。又由于股份有限,也很難在董事會里安排自身的利益代表。而大股東則會濫用控制權,如為了執行政府的經濟政策,不惜損害金融機構以及中小股東的權益。
當然金融機構也有股權相對分散的情況,如民生銀行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為15.26%。股權分散本是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礎,可以避免“一股獨大”的現象發生。但在我國的實際情況下,如果股權太過分散,所有的股東都不愿對公司的運營進行監督,都希望“搭便車”,導致股東大會行使權利的有效性大大降低, 沒有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致使董事會出現越權行為,但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2.股權結構不合理,產權不明晰
以我國商業銀行為例,盡管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都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且上市發行股票,但是與上市前相比,國有股比重變化并不大[7](P19—22)。如農業銀行上市前,匯金公司和財政部分別控股50%,上市后匯金公司仍然是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44.48%。名義
上國家是商業銀行的產權主體,但是實際上占有、使用、支配銀行財產權利的是政府的機關(中國人民銀行、國資委、財政部等),但是銀行的所有權無法在這些部門之間進行具體劃分,也無法清晰界定這些部門的權利與責任邊界[8](P118-119)。同時,銀行的經營者沒有辦法真正享有財產權力,實現自主經營。這使得商業銀行產權主體模糊,所有者缺位。如果金融機構產權主體不明晰,就難以實現有效的監督,經營過程中,管理者存在的道德風險就難以避免。
金融機構存在著股權結構不合理,產權不明晰。所有者缺位的情況,嚴重制約著金融機構的發展[9](P89)。例如,國家給國有控股銀行出資,政府卻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這就避免不了行政干預和行政照顧。這不僅影響銀行業市場的競爭性,也會淡化其他商業銀行、銀行經營者的競爭意識以及經營管理效率,造成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經營的政策化,銀行機構組織的行政化等問題的出現。另外,我國商業銀行目前仍承擔的政策性業務使得銀行的經營目標變得多元化,弱化了股東利益最大化、公司價值最大化的目標,很難實現真正的自主經營。
(二)金融機構內部治理方面
1.股東大會形同虛設
我國金融機構的股權多由國有股和法人股集中控制,其他法人多是小股東。所以股東大會的參與者多是國有股和法人股的代表,小股東的參與程度很低。另外,金融機構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董事會,常常與政府和主管部門提名任選結果一致,所以股東大會根本不能反映小股東的意愿和要求。股東大會形同虛設,對金融機構公司的治理作用非常微弱。
2.董事會功能弱化,獨立董事不獨立
由于股權結構的失衡性和國有性,我國金融機構的董事會存在重大缺陷,董事會職能弱化,無法實現董事會的決策權和對經理人的監督。在我國大部分證券公司中,一年召開l~2次董事會,其主要內容只是聽取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使得董事會流于形式[10](P97)。并且,金融機構的董事應當具有金融、證券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但我國金融機構的董事基本上由其股東選任,而其股東多數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作為生產性企業,他們缺乏管理金融機構所必須的專業知識和經驗。所以董事會成員不能經常、專業、深入地了解金融機構的狀況,不能發現金融機構運營過程中存在的潛在風險,加大了銀行信用風險的發生。另外,我國金融機構的董事會由大股東控制,而獨立董事大多由關聯股東人員擔任。在大股東持股比例較高的情況下,這些獨立董事很難真正獨立起來。并且獨立的外部董事中,與關聯股東有聯系的占多數,他們也難以真正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
3.監事會無法發揮監督作用
我國金融機構雖然在組織上大都擁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管理層的完整設置,但由于對金融機構治理結構各個部分的權利、義務缺乏清晰的理解,對各個主體之間相互制約關系沒有給予嚴格、強制性的界定,更由于從國有企業演變而來的金融機構中的國有資產所有者缺位,我國相繼實行的銀證、信證分業造成金融機構復雜的產權結構,導致大部分金融機構的監事會形同虛設,根本起不到分權和制衡的作用。
4.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
在金融機構公司治理過程中,有效的激勵制度非常重要。我國的金融機構始于計劃經濟體制,由于歷史背景的影響,我國金融機構的激勵機制大多數都是短期激勵,并且以簡單的物質激勵手段為主。實際上,管理者過分地關注權力與地位的激勵。與國外銀行相比。金融機構的經濟激勵落后于行政激勵,而行政激勵標準存在一定程度的扭曲,結果使很多經理人員不敢創新,不思進取,積極性不高。對我國商業銀行經理層而言,由上一級銀行來任命下一級銀行的行長以及領導。選拔考核的辦法基本上是按照選拔官員的方法。另外,國有銀行內部并沒有建立分部門考核制度,經理層的收入和銀行經營的業績沒有直接的聯系,對個人的考核也沒有量化,考核結果與個人的職位晉升和福利報酬相關性不大。對員工而言,收入基本上都是相對固定的,與職務、工齡有關,大家努力的目的就是為了升職,以獲得各種各樣的優惠和福利,卻不會去考慮銀行的長遠利益。
(三)金融機構外部治理方面
1.外部制度環境存在的問題
外部制度環境主要是指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所處的法律、政策環境。目前,國家對金融機構制定的各種法律、法規產生沖突,造成了司法效率落后和公司治理的混亂。例如,我國國有控股商業銀行業具有金融監管機關的角色與獨立經濟產業的角色,是兼具有宏觀調控責任的金融企業,這種定位的偏差使得商業銀行經營目標產生混亂。在法律監管環節上,我國的金融機構同時受到多重制約, 并且法律法規體系還存在許多漏洞,即便是法律、法規、條例所規定的內容,在實施的時候也經常有落實不到位、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出現,對金融機構及其管理人員的制度約束還不夠明確、嚴厲。
2.外部市場環境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我國的發展情況看,影響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相關市場的發展很不完善。首先,股票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很不完善,股東投機的行為傾向大。我國還沒有形成通過股票價格對金融機構進行約束的機制。其次,由于金融產品比其他行業能更快地改變其資產的風險構成,投資者很難對其發出的信息判斷金融機構的真實價值和其風險程度。另外,政府的管制影響金融機構間的競爭程度。由于政府管制的存在,金融機構的產品市場很難達到規范和公平競爭,從而弱化了產品市場的公司治理功能,使金融機構外部市場治理機制的作用發揮減弱。最后,經理人市場。我國金融機構的高管幾乎都是政府任命的,且我國的經理人市場處于初級階段, 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進行完善。外部市場的失靈使得銀行業的外部治理基本處于失靈狀態,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3.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從行業特性來看,金融機構是高風險行業,需要通過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來實現對內部風險的有效監控。但從我國金融機構的管理實踐來看,除了上市的金融機構需要履行規范的信息披露義務外,其他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還十分欠缺,金融機構治理過程中的風險監督和風險控制的信息披露有待于建立和完善。同時, 金融機構本身也缺乏進行充分信息披露的意識,在披露信息時存在年報內容、格式以及方式不規范,對會計報表附注不重視,對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披露較少等問題。大部分金融機構披露的都是正面信息,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權威性無法得到保障。另外,金融機構向社會披露信息的范圍也較窄。由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使得內部與外部信息不對稱,嚴重削弱了外部關聯者的監督,加重了內部人控制現象。
三、中國金融機構治理風險的對策選擇
在以上兩部分現狀及原因分析的基礎上,我們探討中國金融機構治理風險的對策選擇,這里我們主要從金融機構公司治理風險預警方面談對策選擇。具體又可分解為兩個層面:
(一)中國金融機構治理風險預警機制重構的總體思路
首先,要建立金融機構治理風險宏觀預警監管機制,完善早期報警功能。建立金融機構治理風險宏觀預警機制組織網絡, 應本著“統一組織領導,統一管理,統一監督內容,統一監測指標,分級監控”原則,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建立宏觀預警組織系統。具體負責對全國性和區域金融機構的監測預警,對中觀和微觀預警機制實行管理和領導,并及時接收來自中觀預警機制和微觀預警機制的各種信息,處理防范銀行風險的各種決策和措施的及時傳輸。
其次,建立金融機構治理中觀風險預警機制,發揮中期監測作用。金融機構治理中觀風險預警信息,是接收和反饋金融宏觀、微觀雙向預警信息,并是宏觀、微觀監測系統的結合部。金融中觀預警機制將各種手段、方式合理搭配與協調使用,為實現金融宏觀預警機制,通過中觀預警機制加以具體化,然后傳導金融微觀預警機制運行中去,從而發揮中期監測作用。
最后,要建立微觀金融機構治理風險預警機制,降低風險程度。金融機構治理微觀風險預警機制是宏觀、中觀風險預警機制的最終傳導系統,是對微觀風險的監管,把風險降到最低程度,是促進金融機構安全穩健經營的關鍵環節。
(二)中國金融機構治理風險預警機制重構的具體做法
1.股權結構方面
(1)優化股權結構
我國金融機構的股權過于集中,常出現大股東侵害小股東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利益的現象。為了避免大股東操縱,金融機構可以建立分散的股權結構。但是,股權過于分散時,又會使股東參與治理的積極性因成本高于收益過多而減弱。理論上,可以通過股權適度多元化來解決這一矛盾,從而提高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多元化投資主體主要包括:境外戰略投資者、國內股份制企業、民營企業、外部自然人、員工、經營者、基金等金融機構,要積極鼓勵這些主體參股。特別是,要吸引境外戰略投資金融機構,因為這些投資者除了能帶來大規模的資本金外,還能帶來先進的管理機制、風險控制能力、創新產品的機制。在引進戰略投資者的同時,也應當注意和防范可能會出現的一些問題。例如,股權轉讓價格問題、戰略投資者的套利變現和惡意收購問題等。充分考慮戰略投資的穩定性、獨立性以及實力和信譽,不能盲目引入戰略投資者。在股權多元化的基礎上,加強對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監管,報告金融機構的資金和業務往來情況,通過資格核準和監控,掌握其復雜股權結構中隱藏的風險。
(2)明晰產權
明晰的產權是金融機構資源優化配置和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前提。長期以來,我國金融機構缺乏真正的所有者對管理者進行監管,委托問題嚴重。采取多元化的股權結構,將使金融機構產權關系更加清晰,產權界定更加明確。產權明確不僅能解決所有者缺位問題,而且也可以解決金融機構對國有資產管理無效的問題,可防止因投資主體不明和無人負責引起的國有資產流失。
2.內部治理方面
(1)董事會
建立一個權責分明、有效的董事會是金融機構改進內部治理的關鍵。在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中,董事會的作用更加重要。金融機構在建立董事會事時應做到以下幾點:首先,董事必須具備相關的知識水平和素質特征,要嚴格按照獨立性、專業化的標準選任。其次,合理安排董事會中董事的構成比例,優化董事會結構,強化對大股東和高管的制衡能力,以維護中小股東和利益者相關者的權益。最后,健全專業委員會,合理確定各委員會的目標、職責、權限和成員結構,提高董事會決策的效率和科學性。
大力推行獨立董事制度,適當提高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例,而不是象征性地設立1~2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實現獨立性的前提是選拔機制,要選擇與控股股東無任何關系、誠信、盡責的專業人士作為獨立董事,通過法定程序進入董事會,并擁有相應的權利。金融機構監管部門要出臺有關法規,詳細規定金融機構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對專業知識水平的要求。
(2)監事會
明確金融機構監事會的職責,加強其監督權力的中心地位。增強監事的業務能力,確保知情權、禁止不善經營管理易位性、榮譽性任職、養老性任職。同時應制定規章制度確保監事會的知情權,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財務報表、統計報表、重大活動的法律文本等文件在報送董事會時,必須同時報送監事會。建立監事會風險控制制度,通過強化監督職能,有效控制金融機構的治理風險。
另外,在監事會中引人利益相關者,賦予監事會新的內容。在我國金融機構公司治理體系中,缺少對利益相關者權益的保護,但他們的利益常常與公司的相關性最大,監事會應集中代表他們的利益。在引入利益相關者時,要考慮利益相關者以何種科學合理、有效、可操作的形式參與監事會,在多大程度上參與,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安排。
(3)健全激勵約束機制
在建立明確的、市場化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建立對董事、監事和高管的履職評價體系。根據他們不同的工作性質,制定不同的考核標準。其薪酬應與金融機構的盈利情況、實力發展情況、為股東帶來的紅利掛鉤。適度增加與長期績效有關的薪酬比例,將激勵機制與金融機構的長期發展聯系起來。比如,建立高管股票期權和員工持股等長期激勵機制,將高管和員工的報酬與金融機構的長期發展目標聯系起來,解決所有者與經營者利益不一致的問題。
其次,建立問責制。在對金融機構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管科學考評的基礎上,實行嚴格問責。界定董事、監事和高管的履職要求。明確規定其違反法律或不盡職的處罰措施。要徹底取消金融機構高管的行政級別,改變選拔的方式,將聘任高管的權力歸還董事會,使高管成為真正對董事會負責的管理人員。董事會要拓寬選擇高管的渠道,按照市場化原則選拔高管,理順董事會和高管層、董事長和高管之間的關系,便于董事會、監事會對高管實施有效監督。
(4)完善金融機構的內部監督
加強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力度,將內部審計作為金融機構內部監督的核心。內部審計要為金融機構提供獨立、客觀的評價和咨詢活動,從而增加其價值,改善經營狀況。
加快金融機構流程改革,優化業務操作過程,建立聯動的業務管理機制,全面改造內部業務流程。適當削弱金融機構基層負責人的權利,減輕管理信息嚴重減少的現象。強調集中控制,用制度手段提升執行力、提高經營戰略決策的執行力,防范各種風險,解決基層內部人控制的問題。
3.外部治理方面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應實行信息透明化,建立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制度。這里所說的信息透明不僅要對外部透明,還要對內透明。通過建立定期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地將有關公司工作動態、市場動態、政策動態和風險狀況反饋給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實現公司經營的透明化。對于不向股東通報經營情況和風險情況的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權進行督促。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準則,對
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盈利等進行詳細、準確、及時的信息披露,發揮市場的監督約束作用,提高金融機構經營管理的透明度。信息披露過程中,除了要強調金融機構的內部審計監督外,還要強調外部的獨立審計監督。通過“外人”的審計,披露的信息會比較客觀、公正,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共謀”問題。
(2)規范金融和金融產品市場
構建會融機構公司治理所需良好外部環境。首先,促進金融業的良性競爭,循序漸進地對外開放我國金融業。要建立公平競爭的環境,減少政府對國有金融機構具體業務的干預,強化政府出資人的身份,用市場化的手段管理金融機構。落實國有金融機構的經營自主權,鼓勵他們相互競爭。其次,進一步推動金融創新。鼓勵金融機構進行產品創新及機制創新,使合規經營得到及時的支持。最后,應該大力發展經理人市場,促進金融機構管理人員之間的競爭??傊?政府須從微觀方面退出金融市場,放棄對金融機構的干預,使金融機構以追求利潤為經營目標、規范其經營行為,并采用市場化的激勵機制,通過競爭來選聘高管和通過商業化方式來進行資產管理等。
(3)加強外部監管
我國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外部環境相當不健全,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金融機構想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框架,就需要外部的強制力量,需要外部監管、法律環境、金融市場等多種因素的配合。監管部門要強化對金融機構的股東的監管,鼓勵資本實力強、誠信記錄良好的機構參股金融機構。同時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保護遵規守法、堅持原則的高管,淘汰不稱職、不合規的高管,處罰違法、違規的高管人員,培育合格的證券業職業經理群體。由于經營管理的特殊性,金融機構無法像一般企業一樣,依靠公司治理機制來確保正常的運營。在這種狀況下,金融機構需要監管部門加入公司治理,來彌補其治理機制的缺陷。有效的監管活動, 有助于控制金融機構進行高風險的業務,可以減少股東和經理層對其他利益相關者權益的損害。另外,要建立完善的評價機制,對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狀況進行評價,有利于督促金融機構規范運作、提升其公司治理水平。
四、結論
總之,在金融危機席卷全球的背景下,由于中國金融市場發展還不完善,中國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體系必將面臨著更加嚴峻的挑戰。因此,我們尤其需要注意和防范公司治理風險,要通過不斷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不斷完善信息披露機制,逐步推進公司治理評價和治理風險預警機制建設。
參考文獻
[1]羅勝,邱艾超.基于公司治理系統論的金融機構治理風險研究[J].保險研究,2008,(12).
[2]李逆.轉軌時期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如何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J].開放論壇,2000,(1).
[3]高婧揚.試論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現代商業,2009,(26).
[4]周宏,李大偉,非銀行金融機構信用風險分析方法研究[J].工業技術經濟,2005,(8).
[5]常凌欣,商業銀行關聯交易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J].西部金融,2008,(3).
[6]聶堂波.我國證券公司治理現狀及存在問題[J].商業文化.2008,(10).
[7]俞雪華,沈小燕,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問題研究[J].蘇州大學學報,2006,(6).
[8]張杭鑫.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問題的探討——以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為例[J].消費導刊,2009,(2).
銀行董事會工作報告范文4
關鍵詞:A商業銀行;全面預算管理;經營效益
一、商業銀行全面預算管理的內涵
商業銀行全面預算管理是指商業銀行在財務預算管理過程中,以日常經營的績效、銀行的戰略以及財務成果作為數據基礎,來完成預算的計劃、編制、執行、控制、考核與激勵。在既定的戰略目標引導下,通過預算為管理層提供財務建議,從而實現對銀行的高效管理,最終實現銀行持續穩定經營。
二、商業銀行預算組織體系的劃分
商業銀行的預算組織體系主要由以下三個層面組成:預算決策層、預算執行層和預算監管層。就當前商業銀行內部治理現狀看,預算決策層這一組織機構中許多成員同時還擔任著預算管理執行機構中的相關職務,這就形成了現實操作層面上預算決策和預算執行兩個組織機構具有互相重疊的部分。因此,這三個層面并非絕對相互分離的關系,而是一種相互協調和促進的關系。
三、A商業銀行全面預算管理方案設計
A商業銀行全面預算管理方案設計是一個循環過程,是根據銀行自身的業務運作流程,結合銀行的管理方式以及新經濟形勢下管理層的要求而對以前的預算管理方案進行指標內容及參與方式的改進。
(一)年度預算編制
年度預算編制一般按照總體目標分解為部門具體責任而進行的。1.分解A商業銀行戰略目標,確定年度預算目標A商業銀行的預算管理委員會在收集各部門、分行分類業務信息的基礎上,通過對信息的匯總分析對前一年度戰略目標進行修正。2.分解年度預算目標預算管理委員會將年度經營目標分解細化,確定年度預算編制主要基礎、指導措施、考核指標和編制細則。3.部署年度預算編制預算委員會召開預算編制部署會議,會同總行財務部門、業務管理部門、對外投資部門、人力部門等將年度預算編制內容、格式、原則、要求等進行明確闡述,并初步制定考核方案。4.部門(分行)編制申報預算各部門(分行)根據預算編報格式等要求申報部門、分行預算。5.匯總預算,分析預算、提出調整意見總行財務部門匯總各部門、分行預算,會同總行業務管理部門、對外投資部門、人力部門等對預算申報進行初審并分析預算申報與經營目標的差異,做好調整計劃,進一步確定具體考核指標體系和內容。6.預算調整合議總行財務部門與各部門、分行討論預算審核調整計劃,研究確定具體預算事項及金額,對于討論后未形成統一意見的項目上報給銀行決策層審核。7.下達預算預算管理委員會在將審定后的預算上報銀行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批準之后,交由A商業銀行總行財務部門按部門、分行進行分解,之后通過發文方式正式將審定的年度工作預算管理方案與考核制度下發給各部門、分行。
(二)預算執行與控制
制定出合理的預算方案之后,下一步便需要將預算加以執行,同時在執行過程中要實現精準控制,對出現的問題能進行預警控制,將過程控制做好才能將預算方案落在實處。預算的執行和控制既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外部控制,也是一種由內而外的自我控制。1.科學分解預算目標,明確各部門的責、權、利預算執行的第一步便落在目標分解上,要求各部門、分行通過對預算目標的科學分解以明確各自的年度目標,并將目標具體落實到責任上,使各部門、分行權責明晰。在審定的財務預算方案下達至各部門、分行后,各部門、分行預算執行單位將財務預算指標分解細化,將責任落實至人,讓全員參與到預算目標的落實上來。2.層層分解預算指標,建立電子預算控制預警體系為使預算能切實完成,要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度或季度預算,并針對不同性質的預算指標賦予一定的差異百分比作為預警界線,利用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預算執行過程控制,把預算內容按項目類別列出,通過預算分析,利用計算機程序構建出電子預算控制預警體系。對于預警的預算項目要及時分析差異和原因,向上級預算責任中心匯報。3.建立預算分析報告制度結合A商業銀行現有的工作報告制度,建立相配套的預算分析報告制度。要求各預算執行單位將每個報告周期的預算完成情況按期向上級預算管理層報告預算進行匯報,報告中要求對本周期的工作亮點進行總結,對不足之處及預警的預算項目進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見建議。
(三)預算的調整
預算的制定都是基于若干前提假設基礎下的量化預測,在執行過程中,若預算制定的前提條件及經濟基礎發生重大變化,亦或是銀行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變故而使得原定預算不再適宜時,預算也應當根據現實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以保證其科學性、嚴肅性與可操作性。尤其是預算管理方案設定之初,由于前期可參照因素的局限,其預算的調整內幅度和頻率可能會更大一些。但是預算的調整和預算的制定一樣,需要有嚴謹的規范和合理的程度才能進行調整,這樣方能保證整個預算體系的嚴肅性和規范性。1.預算調整原則預算調整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一是必要性。由于銀行系統受宏觀經濟條件和政策影響較大,在全面預算管理體系的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根據各種內外部環境的重大變化對既定的預算方案適當調整,以使其更有效地適應新的客觀狀況。二是經濟性。因預算方案的制定和調整費時費力,故當內外因素發生重大變化而需調整預算方案時,應首先考慮其他更為經濟的彌補和更替措施,只有在其他方式均不可行的情況下,方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三是重要性。在確定要進行預算調整后,應當在預算調整的過程中將所調重點盡量集中在重要且重大的差異上。2.預算調整程序啟動預算調整程序需首先以書面形式對調整原因和影響進行詳細分析,并上報總行財務部門,經總行財務部門審核后,再按照權限設定報至預算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審批,最終由預算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最終審定調整方案。
(四)預算分析與考核
預算制定與執行的效果需要通過分析與考核來進行評價,通過對預算制定是否合理、預算執行是否到位、預算流程是否完善等要素進行分析,對預算提出客觀評價,從而指導和改進之后年度預算的制定和執行。1.收集信息并分析開展預算分析,就必須全面收集預算有關信息,預算期間或預算年度結束后,按照要求,預算各職能部門都要從自身工作職責出發,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做出書面預算分析報告。各部門、分行在上報本部門、分行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的基礎上,還需對年度預算差異原因和影響作專項分析并上報。總行財務部門在分析匯總各機構預算執行情況基礎上,進行總體預算、項目預算分析,確定差異的原因,提出處理辦法和獎懲意見。2.分析差異并改進總行財務部門協同總行人力部門和各預算執行責任單位要針對預算的執行偏差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或建議,提交A商業銀行決策層研究決定。3.全面考核并評價預算年度終了,總行財務部門及人力部門要根據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內部審計機構的有關審計報告,按照年度考核制度進行綜合考評,多角度對責任單位進行評價,形成年度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分配方案,報總行決策層審議批準,并按審批后的結果對各預算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績效獎懲。
四、結論
A商業銀行的全面預算管理方案一方面可以更好的體現其管理層的經營理念和經營目標,同時通過讓各部門、分行和員工參與預算的編制、執行和調整,能更清晰地了解A商業銀行的發展目標,使得銀行實現持續穩定的發展,增強A商業銀行的核心競爭力,提高A商業銀行長期的、穩定的持續經營能力。
參考文獻:
[1]韋小慶.XX商業銀行總行H分行全面預算管理問題分析[J].企業改革與管理,2016,15.
[2]王偉.試論全面預算管理在B銀行的應用研究[J].財經界(學術版),2016,05.
[3]胡挺,易雪飛,余馥佳.中小商業銀行全面預算管理研究——基于戰略、預算、績效一體化框架[J].金融理論與實踐,2014,11.
銀行董事會工作報告范文5
【關鍵詞】 重慶商社; 集團公司; 會計委派制; 對策研究
會計委派制首先應用于政府對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及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使用的監督。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會計委派制度也廣泛應用于我國企業集團內部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監督和控制?,F在的集團企業中,由于母子公司之間信息不對稱,子公司為了自身的局部利益,往往作出損害母公司整體利益的行為。為了治理會計信息失真,保護母公司作為企業所有者的權利,集團企業根據國家試行會計委派制度的新思路在內部推行會計委派制。鑒于此,筆者以重慶商社推行會計委派制為例,探討集團公司如何進一步完善內部會計委派制。
一、重慶商社實施會計委派制的歷史背景
重慶商社是中國西部最大的商貿流通集團,近年來,隨著深化內部改革,加快結構調整,已形成有18個全資、控股子(分)公司的國有大型企業集團。面對重慶商社迅速發展的狀況,集團財務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管理卻各自為政,造成企業財務監督和控制職能未能充分發揮。
(一)核算制度不一,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準確
重慶商社下屬18家會計報表單位,核算內容涉及商業流通、房地產開發、酒店餐飲、倉儲運輸、維修服務等行業。由于財務機構設置和人員管理限制,集團財務部很難將全集團的會計核算辦法統一和規范,各子公司核算制度和核算口徑不盡一致,影響經營成果核算的準確性。
(二)資金分散沉淀,影響流動資金使用效益
集團各二級公司開設銀行賬戶近100個,大量資金分散在各個賬戶,閑散資金沉淀,不利于集團資金的統一調配,嚴重影響了資金使用效益。
(三)監督控制乏力,國有資產嚴重流失
集團難以對子公司的財務活動進行監控,個別子公司存在隨意調節成本費用、虛增利潤;隨意處置資產、提供擔保;無效投資、重復開發;資產負債率高,不良資產比重大等問題,國有資產流失嚴重。
二、重慶商社實施會計委派制的現狀分析
(一)重慶商社實施內部會計委派制的基本形式
2005年以來,重慶商社對所屬18個全資或控股子公司財務總監(經理)實行會計委派,堅持貫徹“統一委派、統一管理、統一考核”的會計委派制。
1.對會計委派人員集中管理,實行統一委派
(1)成立專門管理機構,對口管理委派人員。集團財務部設立會計委派管理辦公室,負責集團會計委派的目標規劃、制度建設和日常管理。具體職責為:選定會計委派人員,組織委派人員業務培訓;定期召開委派人員專題會議,聽取工作報告,研究解決委派人員工作中的疑難問題;幫助委派人員建立正常財務工作環境,保護委派人員的合法權益;跟蹤檢查委派人員適崗情況,完成對委派人員的考核和評價。
(2)賦予委派人員與職責相匹配的權利。《重慶商社財務總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委派人員全面負責派駐企業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負責企業成本費用核算、控制和考核;參與企業發展計劃、投融資計劃、內部分配方案的制定、審查和實施;參與企業重要經濟活動、重大經濟合同的審查;組織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3)在工資、福利待遇等方面給予保障。為確保委派人員工作的獨立性,集團將委派人員的待遇與派入單位脫鉤,由集團財務部統一管理其工資、獎金等的發放。
2.建立、健全與委派制配套的制度措施
(1)資格確認制度。委派人員必須符合規定的任職資格,德才兼備,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經集團相關部門考核確認后,報董事會批準。
(2)聯簽管理制度。制定《重慶商社聯簽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子公司重大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事項,實行由財務總監(經理)與法定代表人聯合簽署審批的制度。
(3)業績考核制度。制定《重慶商社會計委派人員考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由集團會計委派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委派人員的年度和任期考核與評價。
(4)述職制度。委派人員在年度終了或離職時,要向委派人員管理機構詳細報告工作情況。述職報告經派入單位負責人和委派管理機構簽署意見后存入本人檔案。
(5)報告制度。工作中執行定期報告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定期報告制規定:委派人員應按季向委派管理機構作書面工作報告。
(6)培訓制度。根據實際需要,集團采取多種培訓形式,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委派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培訓,不斷提高委派人員的業務素質。
(二)重慶商社實施內部會計委派制取得的成效
1.委派人員成為子公司與集團溝通的橋梁,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經濟效益。委派人員通過深入了解,能夠及時發現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定期報告,集團對子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掌握得更加全面和準確,集團與子公司之間溝通與協調更加通暢,集團對子公司的投資決策更有依據,企業經濟效益明顯提高。據統計,2008年重慶商社實現銷售262億元,實現利潤總額2.7億元,資產規模突破120億元。
2.實行重大事項聯簽制度,對經營活動實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監控。集團制定的《重慶商社聯簽管理辦法》對聯簽內容和程序都作了明確規定,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和監督體系。財務總監通過聯簽參與企業經營活動,實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監控,能夠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違規、化解風險、規范運作。
3.統一規范會計核算,會計信息質量顯著提高。集團發揮會計委派集中管理優勢,不斷規范子公司會計核算,統一集團內部財務管理和核算制度,確保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和一致性。通過開展大規模的會計基礎規范化工作檢查,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確保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提升了會計報表和年度決算的可信程度。
4.為資金集中管理高效運作創造條件。會計委派制的推行,為集團建立結算中心和資金集中管理高效運作創造了有利條件,較好地緩解了集團經營的資金缺口,保證了集團業務經營的正常進行。同時,集團還通過加強對子公司擔保、貸款的管理,確保集團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讓集團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
(三)集團公司實施內部會計委派制存在的問題
銀行董事會工作報告范文6
為了貫徹200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的“上市公司要在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上先行一步”和2001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重點檢查上市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情況的要求,中國證監會和國家經貿委共同開展了以公司治理為重點的上市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檢查。
檢查工作歷經動員、自查、重點檢查和總結整改四個階段。各地證管辦、經貿委聯合行動,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組織了1175家上市公司參加了自查,對216家上市公司進行了重點檢查,檢查于9月底圓滿結束。
上市公司在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上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股權結構有所改善,股權多元化步伐加快;上市公司獨立性有所增強,74%的上市公司主要產品或服務使用自己注冊的商標,68%的公司自己擁有生產經營場所的土地使用權,近100%的公司有獨立的銀行賬戶、獨立的財務會計部門,96.5%的公司財務決策有完全的獨立性。公司治理結構初步確立;獨立董事制度基本建立,實踐中正發揮積極作用。截至6月30日,已有1124家上市公司共選聘了2414名獨立董事。聘任兩名以上獨立董事的公司占到20%,70%的公司已至少有一名會計專業人士擔任獨立董事;內控制度建設日趨完善,信息披露質量逐漸提高。77%的公司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檢查顯示92%的上市公司近三年都能按要求及時披露定期報告;對激勵約束機制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通過這次檢查,也了解到其中普遍存在的問題,為今后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提供了前提。檢查中發現比較嚴重的問題是控股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現象大量存在。其中既有控股股東因為關聯銷售、關聯采購等原因占用公司資金,也有上市公司代控股股東墊付各種資金或向其拆借資金的情況。這不僅侵害了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也嚴重影響了上市公司的經營和發展。
中國證監會將積極采取措施,對上市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中的不規范行為加以解決。對上述占用資金問題中國證監會將會同國家經貿委報請國務院針對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及擔保行為制定規范措施,加大監管力度,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有力措施清理并收回被占用的資金,對資金往來和對外擔保行為制定明確的決策審核程序。
從這次檢查中得到的寶貴經驗,可以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借鑒。
――監管工作要積極聯系相關部門,相互協調配合。在這次檢查中各地證管辦與當地經貿委、地方政府積極溝通、相互配合,通報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協調解決的一致意見,各方齊頭并進,共同努力,以求實現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的聯動檢查,提高了監管的效率;
――以檢查促整改。檢查不是目的,關鍵是通過檢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在檢查中各地通過發整改通知、培訓、外聘專家、調研等各種形式,推動上市公司自身認識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必要性、緊迫性,從企業內部產生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動力,才能將現代企業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不僅涉及上市公司和監管部門,還需要整個外部環境的配合。要在整個社會形成講誠信、守規則的良好風氣,并有一套完備的司法訴訟等法律程序作保證,同時各個政府部門、中介機構、新聞媒體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發揮積極作用,形成合力,促進上市公司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規則來運作,監管部門正積極促成這樣的外部氛圍,目前已初見成效。
――積極開拓創新,全面推動上市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以公司治理為核心的現代企業制度,是保障上市公司持續發展的動力。
下一步中國證監會計劃在以下幾個方面繼續推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
1. 配合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解決所有者缺位問題。所有者缺位是長期以來困擾國有企業的一個難題,證券市場中的上市公司出現的各種問題也多與此有關。隨著十六大提出的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長期以來公司治理中所有者缺位、內部人控制等深層次問題將得到根本的解決。
2.進一步加強董事會建設,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強化董事的誠信與勤勉責任。董事會要作為上市公司的中心,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在監管中要強化董事誠信義務,對上市公司違規行為要求負有責任的董事承擔個人責任。進一步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健全獨立董事的提名、選聘及監督機制,同時積極探索強化董事責任的新途徑,包括建立董事協會等自律機構,充分發揮董事和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3.積極探索股權激勵的有效形式,進一步健全高管人員的長期激勵機制。股權激勵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人問題。作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將盡快出臺有關股權激勵的規范性文件,并鼓勵上市公司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探索合理的股權激勵措施。
4.推動上市公司積極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通過樹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心,謀求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長期支持,從而提高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融資能力和融資規模。處理好上市公司和股東之間的關系,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及其合法權益,進而改善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治理結構,提高上市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我們將要求上市公司樹立投資者關系管理的觀念,同時健全有關機構,配備專門人員,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