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申請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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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申請書范文1

第二條  對北京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簽訂過程中有關糾紛的裁決,均應遵守本規則。

第三條  北京市房屋拆遷糾紛,由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的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房地局)裁決;核發許可證的房地局是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第四條  在房地局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達不成協議的,自搬遷期限期滿第二天起,在許可證規定的拆遷期限期滿之前,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裁決機關申請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已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并已開始履行,一方或雙方反悔,向裁決機關申請裁決的,裁決機關不予受理。

搬遷期限未滿,或者已超過拆遷期限,拆遷當事人申請裁決的,裁決機關不予受理。

第五條  拆遷當事人申請裁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是發生糾紛的拆遷當事人;

(二)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三)有具體的裁決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符合本規則第四條關于可申請裁決事項和期限的要求;

(五)屬于接受申請的裁決機關管轄。

本規則所稱拆遷當事人是指拆遷人和被拆除房屋產權證標明的產權人或者租賃合同標明的承租人;拆除因城市建設征用的原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其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證的,拆遷當事人是指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戶口登記簿標明的戶主。

第六條  申請人申請裁決,應當向裁決機關遞交裁決申請書,并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申請書副本。

第七條  裁決申請書應當裁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及其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裁決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

(四)申請日期。

申請書應當由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八條  裁決機關收到載決申請書15日內,經審查認為符合申請條件的,應予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本規則第五條規定的申請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裁決機關收到裁決申請書后,認為裁決申請書不符合本規則第七條規定的,可以要求當事人補正;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未申請。

第九條  裁決機關受理裁決申請后,應當及時將裁決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第十條  被申請人收到裁決申請書副本后,可以向裁決機關提交答辯書,答辯書應當在收到裁決申請書副本后3日內提交。被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裁決的進行。

第十一條  當事人委托他人參加裁決的,應當向裁決機關提交授權委托書。

第十二條  裁決機關進行裁決,應當事先告知雙方當事人在裁決中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

第十三條  裁決機關進行裁決時;應當召集拆遷當事人調查詢問。調查詢問由裁決人員主持。

裁決機關在調查詢問時,可以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視為撤回裁決申請,當事人應及時簽訂拆遷補償協議。

第十四條  當事人申請裁決后,可以自行和解。和解達成協議的,視為撤回裁決申請,當事人應及時簽訂拆遷補償協議。

第十五條  申請人經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裁決人員主持的調查詢問或者未經裁決人員許可中途退出調查詢問的,可以視為撤回裁決申請。被申請人經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裁決人員主持的調查詢問或者未經裁決人員許可中途退出調查詢問的,可以缺席裁決;

第十六條  當事人應當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當事人不提供證據的,裁決機關可以依據已有的證據認定爭議事實并作出裁決。

第十七條  裁決人員應當將調查詢問情況記入筆錄并簽名。

調查詢問筆錄應當由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認為對自己陳述的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有權申請補正;裁決人員不予補正的,應當記錄該申請。

第十八條  裁決機關應當在受理裁決申請1個月內做出裁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裁決機關主管領導批準,可以適當延期。

第十九條  裁決機關作出裁決的,應當制作裁決書。裁決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二)申請裁決的主要請求和理由;

(三)裁決機關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

(四)裁決結果;

(五)起訴期間和起訴法院;

(六)作出裁決的日期。

裁決書應當加蓋裁決機關印章。

第二十條  裁決書自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送達裁決書必須有送達回執,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二十二條  送達裁決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由其同住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法人、組織負責收發的人員簽收。受送達人有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裁決機關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拒絕接受裁決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人員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執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裁決書留在受送達人住所或者收發部門,即視為送達。

第二十三條  直接送達裁決書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郵寄送達,以掛號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裁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期間,如拆遷人已經給被拆遷人提供了房屋的,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第二十五條  超過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被拆遷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搬遷的,市或區、縣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作出責令限期搬遷的決定;逾期不搬遷的,由作出決定的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地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拆遷申請書范文2

申請人:

(是公民的寫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等,是法人單位的寫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等)

申請人因不服 (何行政機關的何種處理決定)一案,于*年*月*日向你院提起行政訴訟并被你院受理,現申請撤訴.

申請撤訴理由:

以上申請,請予以審查決定.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年月日

行政撤訴申請書2

撤訴人:王______,男,_____歲,漢族,農民,住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二組。

委托人:曲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______訴______縣______鄉人民政府(______)___號文《關于拆除王______違章建筑的處理決定》一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訴至你院,現請求撤回起訴,其理由如下:

我與______縣______鄉人民政府為房屋拆遷糾紛一案,已訴至貴院。經人民法院和委托人反復給我學習、宣傳法律知識和《土地管理法》,我終于明白了法律規定精神,認識到了我自己的錯誤,認為______鄉政府對我的處理是正確的`、合法的,故向______縣人民法院依法申請撤訴,接受鄉人民政府的處罰,請法院準許。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行政撤訴申請書3

申請人:古XX,男,1970年8月15日出生,漢族,住北京市東城區A街98號。電話:136********

被申請人:王XX,女,漢族,住北京市東城區B大街102號。電話:137********

案由:

相鄰關系糾紛申請人于2010年11月16日向貴院起訴與被申請人王XX相鄰關系糾紛一案,現因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協議,故申請撤回起訴,望予準許。

此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古XX

行政撤訴申請書4

申請人:馬______,男,______歲,漢族,本市______化工廠工人,現已退住本市________路______樓___號。

被申請人:馬______,男,_____歲,漢族,本市______機械廠干部,住本市______路______號,系申請人之子。

原起訴案由:

申請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對馬______虐待一案向貴院起訴?,F請求撤訴

撒訴請求與理由: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對馬_______虐待一案向貴院起訴后,經過法院同志以及馬_________單位領導的'教育,馬___________.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在實際行動上有了改變。現在,馬__________能夠履行贍養義務,對我進行照顧。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特向貴院請求撒回起訴。請于批準。

此致

拆遷申請書范文3

尊敬的領導:

我叫xx,結合本人實際情況,同時考慮到單位的難處,經再三深思熟慮后,決定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申請原因如下:

1、因單位進行舊房改造,將所居住的舊房拆除,本人需在外租房居住。雖拆遷辦已解決部分房屋租金,但是由于大環境的影響,本人任需負擔一定金額的房屋租賃費用。

2、本人一家老少三代,孩子已經成年。老人年歲已高。現在家庭經濟困難,承擔能力有一定的困難。

除以上所述兩條為特殊情況,其他均可克服。本人現月收入僅千余元,承受能力實在有限,無力承擔高昂的開銷。為了能讓自己能安心工作,特此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請單位酌情解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日期:

公司住房補貼申請書二:

后勤處:

我于1994年畢業于××大學文學院,同年分配到××通信集團信息部工作,至今已工作滿5年。我今年年滿27周歲,女友何嵐與我同歲,符合晚婚年齡。今年2月18日我們已申請并領到結婚登記證,并與同年貸款購置婚房一套,由于經濟情況有限,特向集團后勤處申請住房補貼。請后勤處領導根據我的情況酌情考慮為感。

此致

拆遷申請書范文4

關鍵詞:建設項目 資金 日常開支

資金是國有建設項目順利推進的有力保證,同時也是財務管理的核心。作為管理國有建設項目資金的建設單位,為了規范和加強國有建設項目資金管理,嚴格基本建設程序,防止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超概算,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應從日常開支、工程款支付、資金內部控制等方面作好建設資金的管理工作,合理有效地運用資金。

一、及時申請建設資金

在實際工作中,只有及時地申請到建設資金,才能保證工程順利建設。 一般來說,國有建設資金撥款主要依據建設工程的進度,其資金主要來源于銀行貸款及統籌撥款。因此,建設單位應要求施工單位根據實際完成工程量按時上報計量支付申請書,分別經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工程造價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核確認后,與工程形象進度說明書、已完工程圖紙等其他相關資料形成上報文件,作為申請資金的依據。資金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及時將工程資金撥付到位。

二、按時支付建設資金

國有建設項目的資金支出比較頻繁,并且數額較大,很容易形成資金缺口,因此,做好建設資金支出的監督和控制是項目資金管理的關鍵所在。在實踐中可實行“合同控制,計量撥付,??顚S谩钡馁Y金管理控制辦法,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用。

(一)計劃費用管理

計劃費用包括征地拆遷費、監理服務費、項目管理費、設備購置和其他費用等。征地拆遷費應根據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的征用土地畝數、拆遷數額,分別經戶主、地方征遷辦、項目建設單位三方核實后確定補償標準,有關部門在審核合同、協議無誤后按征地拆遷工作的完成進度支付資金;監理服務費要按照監理合同的約定每月上報計量支付申請書,然后根據批準后的監理支付申請書付款;項目管理費、設備購置費和其他費用應根據合同和計劃進行控制,確保費用支出履行申請、會簽、審簽、審批等手續,做到支出合理、合法。

(二)期中工程管理

期中工程進度款支付的依據是本期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按相應的組價計算的投資額。具體來說,工程結算部門先審核計量支付申請書中的工程項目內容、數量、單價等,確認完成的工程價款,然后按規定的程序逐級審批完畢后由財務部門支付款項。對于工程變更和索賠,應由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實施細則及其附錄下達的工程變更通知和工程量清單、簽發的索賠審批表及索賠費用計算資料等支付。對于暫定金額需要由建設單位下達支付通知,并由施工單位提交單價分析資料和有關付款發票后才能支付。

(三)后期管理

施工單位向監理部門提交竣工結算報表及詳細資料和有關文件,由監理部門按規定審核無誤后報建設單位的工程造價部門審查同意后才能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值得注意的是,國有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必須提交政府審計機關審核同意后,才能按合同約定付清工程尾款。建設單位在審查會簽末期工程資金時,必須將工程質保期間運行情況說明書以及政府審計機關的工程決算審計報告作為直接依據。

三、日常開支管理分析

為防止建設資金外流,確保??顚S茫诮ㄔO資金的日常開支管理中,建設單位需要采取科學的管理辦法,使資金在安全、有效的環境下發揮最大效益。具體來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管理:

(一)構建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國有項目建設資金安全,在國有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同時,結合實際建設情況并根據有關規定,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嚴格管控措施,使項目資金健康有序運作。

(二)銀行開戶嚴格把關

為防止建設工程資金被擠占、挪用或流失,要嚴格銀行開戶管理。具體要求:施工單位所開銀行賬戶與建設單位所開銀行賬戶盡量保持一致,以便實行從上到下的同行管理;各施工單位在指定銀行開立賬戶后,必須將開戶行、賬號及時報送建設單位備案,未經核準擅自設立銀行賬戶的,建設單位應不予撥款。

(三)資金控制有序

為杜絕施工單位將建設資金挪作他用,避免施工單位隨意使用建設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防范資金管理風險,保證資金的安全,施工單位、建設單位、開戶銀行在開立銀行賬戶后需要簽訂資金管理協議書,經建設單位同意后,施工單位才能對外匯出資金;同時,銀行要對施工單位的資金匯出進行監督和制約。

(四)監督檢查到位

為了及時掌握各施工單位的資金收入、支出、用途等情況,全面了解國有項目建設資金的動態和流向,對施工單位的資金使用情況需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并對其銀行存款進行監督,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增強施工單位的資金管理意識,并及時杜絕違規使用資金現象。

(五)內部資金嚴管

良好的資金內部控制應該具備以下幾個特點:現金的收入、支出與記賬相分離;現金收入、支出需要有合法的憑據,現金支出要有核準手續;現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并定期與銀行進行對賬,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做到賬實相符;控制現金收支,收到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每日進行嚴格盤點,同時對現金收支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嚴禁白條抵庫,并加強內部審計。

參考文獻:

[1]江兆夫,張明麗.《淺談如何加強企業資金管理》[J].理論學習,2008

[2]陳洪斌.《對當前施工企業資金管理問題的思考》[J].經濟與社會發展,2005

拆遷申請書范文5

一、在市區行政區域內,因實施依法批準的征地行為而發生的征地補償標準爭議的協調,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市人民政府設立征地補償標準爭議協調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協調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具體辦理征地補償標準爭議的協調事宜。市級組織實施征地的,由市協調辦公室具體負責協調征地補償標準爭議;柯城區、衢江區組織實施征地的,分別由兩區人民政府負責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征地補償標準爭議協調事宜。被征地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有關村級組織應當配合做好征地補償標準爭議的協調工作。

三、征地補償標準爭議協調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

四、市、區人民政府在組織實施征地方案時,應當在確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中告知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和地上附著物(除房屋外)、青苗的所有權人對征地補償標準的異議有申請協調和裁決的權利。征地補償標準協調和裁決期間,不影響征地方案的實施。

五、本辦法所稱的申請人是指被征收集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除房屋外)、青苗的所有權人。對土地補償費的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協調申請;對地上附著物(除房屋外)或青苗補償費有爭議的,由地上附著物或青苗所有權人提出協調申請。

六、申請人對征地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可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相應協調機關申請協調。

七、申請人申請協調,應提交下列資料:

(一)協調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

(四)因協調需要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

申請人委托人提出協調申請的,人不得超過2人,并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人身份證明等相關資料。

八、協調申請書應當有明確的申請人、被申請人、協調的具體請求事項及事實、理由與依據。

九、協調機關收到協調申請書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材料審查,決定是否受理。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告知理由。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書面告知不予受理:

(一)不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協調申請的;

(二)不符合本辦法申請人資格的;

(三)申請人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經書面告知后,在規定期限內未補正的;

(四)同一事項經過協調后又以該事項再次申請協調的;

(五)申請協調的事項已經過行政機關裁決的;

(六)其他不屬于征地補償標準爭議的。

十一、協調機關自受理協調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被申請人送達協調申請書副本和答復通知書。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答復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向協調機關提交書面答復和有關證據材料。

十二、協調機關應對申請協調事項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調查,并收集有關證據。調查時調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調查應制作調查筆錄。

十三、協調機關在召開協調會前5個工作日內,將協調會的時間和地點告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協調的,視作撤回申請。

十四、協調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主持人宣讀協調紀律和協調工作要求;

(二)聽取申請人陳述意見;

(三)聽取被申請人陳述意見;

(四)聽取有關單位意見;

(五)核實證據資料;

(六)主持人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提出協調意見;

(七)詢問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是否愿意按照主持人提出的協調意見,協商解決爭議事項,或終止協調。

十五、協調機關應當自受理協調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組織協調,并制作協調筆錄。協調筆錄應當由申請人、被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十六、經協調一致的,協調機關應制作和解協議書,由協調機關、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共同簽字蓋章;協調不成的,協調機關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協調結果、向省人民政府申請協調或裁決的途徑和期限。申請人可自收到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裁決機關申請裁決,并將申請書直接遞交裁決辦公室。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協調并作出終止協調決定書:

(一)受理協調申請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行達成協議的;

(二)經協調機關協調,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達成一致意見的;

(三)申請人撤回申請的;

(四)經審查不屬于征地補償標準爭議情形的。

十八、因情況復雜等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協調處理意見的,經協調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

十九、協調機關受理協調申請,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協調工作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

二十、因征收集體土地而對房屋實行拆遷的補償、安置有爭議的,不適用本辦法。

拆遷申請書范文6

低保只是保你的買米錢,不保你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你發財致富。

有問題你可以向當地民政局咨詢或者反應。

只要你自己認為生活困難的都可以申請低保。注意要把困難說夠說透,有利于獲得審批。

申請是一回事,

能否批準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請鬼知道你困難

官方認可你的困難,你就困難,不困難也困難,你將會獲得低保補助。

官方不認可你的困難,你困難也不困難,低保補助同你沒緣。

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直白的解釋則是:“低e5a48de588b6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1306333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簡稱“城市低?!保┘愚r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簡稱“農村低?!保?/p>

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達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萬人,月標準240元,同比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長15.9%;農村低保5179.6萬人,年標準1136元,同比增長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長22%。

向低保審批部門遞交申請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要說明以下事項:

①申請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收入情況。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況。

③收入情況包括:申請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資、獎金、補貼;離退休費、社會養老金、下崗職工生活費、失業金;贍養費、撫(扶)養費收入;各種勞務收入;出租或者變賣家產收入;儲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財產情況。包括:房產(套數、建筑面積)、車輛、注冊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鋼琴、電腦、空調、冰箱、名貴寵物、其他高檔電器。另外注明:是否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2、申請人應提供的證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失業證原件、復印件;殘疾證原件、復印件;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

3、申請人應提供的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社區居委會調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證明。

二、農村低保

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要詳細說明家庭收入情況,致貧原因。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是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復印件,因病致貧人員提供近期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申請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等材料。

一、農村低保條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三)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以年為單位進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的純收入及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所得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及其他生產性收入。

2、批發零售貿易及餐飲業收入。

3、社會服務業外出務工勞務收入。

4、村組集體經濟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所獲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簡要裝修費支出,家庭當年非生活性必需費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遺產或財產繼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給的實物(以市場價格折算)收入。

8、在購買獎券、彩票等有獎銷售中所獲得的收入。

9、其他應該計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并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為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飾品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農村低保待遇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后,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并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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