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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調查報告范文1
一、某地區青少年“兩搶一盜”犯罪的基本情況及特點
(一)青少年“兩搶一盜”犯罪發生率高,且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如下圖所示:
根據以上統計,2010年-2012年該地區青少年“兩搶一盜”犯罪人數分別占當年青少年犯罪總人數的47.0%、52.5%、53.7%;分別占當年“兩搶一盜”犯罪總人數的38.0%、41.9%、43.9%。可見青少年“兩搶一盜”犯罪在各類青少年犯罪及所有“兩搶一盜”犯罪中均占相當大的比例,且兩者均呈逐年上升的趨勢。
(二)青少年“兩搶一盜”犯罪以結伙犯罪居多,2010年-2012年三五成群結伙地共同實施“兩搶一盜”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分別占當年青少年“兩搶一盜”犯罪總人數的65.1%、64.2%、73.5%。
(三)“兩搶一盜”犯罪中涉案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多系無業、待業的青少年。如下圖所示:
根據以上統計,2010年-2012年該地區涉嫌“兩搶一盜”犯罪的青少年中,無業的青少年占當年涉嫌“兩搶一盜”青少年犯罪總人數的比例分別為54.2%、74.2%、69.4%,可見無業青少年是青少年“兩搶一盜”犯罪的主要群體。
(四)“兩搶一盜”犯罪中涉案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父母均在外的留守少年占有比較大的比例。其中,2010年有7人,占當年青少年“兩搶一盜”犯罪總人數的29.1%,2011年、2012年該數據則分別為30.2%、36.6%。
(五)“兩搶一盜”犯罪中涉案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文化水平普遍較低。2010年-2012年涉案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分別有17人、26人、26人,分別占當年青少年犯罪總人數的70.8%、83.9%、72.2%。
(六)“兩搶一盜”犯罪中涉案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絕大部分皆是來自農村或城鄉結合部。由于該基層檢察院所在的地區以農業區為主,2010年-2012年在涉案的共91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有85人來自農村或城鄉結合部,比例高達93.4%。
二、青少年“兩搶一盜”犯罪成因分析
對該地區青少年“兩搶一盜”犯罪成因分析如下:
(一)青少年正處于生理和心理發育成長階段,自身素質不高,其分辨是非、區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響的能力較差,由于缺少辨知是非能力和判別對錯的能力,致使青少年在實施犯罪時基本不受內心的道德譴責和外在的法律約束,大部分涉案的青少年對自己的犯罪行為很少有恥辱感、罪責感,有的甚至根本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犯罪。如該基層檢察院在2012年7月份辦理的一起7個少年搶劫案,7個少年犯罪嫌疑人中16周歲的有3人,15周歲的有1人,14周歲的有3人,該7個犯罪嫌疑人在某天夜里對某高中先后爬墻外出的學生以言語威脅實施搶劫,共搶了13名學生的價值3700多元錢的財物。在承辦檢察官對該7名犯罪嫌疑人訊問時,其無一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未使用暴力,尚屬情節輕微,并且認為自己只是向那些學生們借點錢花花,不算犯罪,認識上的偏差最終導致了他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過分追求物質享受,而自身無收入或收入不能滿足享受欲望,不惜使用盜搶手段非法獲取財物來滿足自身對物質享受的需求。在該基層檢察院2100年-2012年辦理的青少年“兩搶一盜”案件中,涉案的無業青少年占了一半以上,而且高達90%以上涉案的青少年又是來自農村,這些青少年一方面易受到拜金主義和享樂主義等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變得貪圖享受,過份追求消費享樂,另一方面又因為自身文化素質低、無一技之長身而致使收入水平難以滿足享受欲望,從而走上了盜搶的道路。如該基層檢察院2012年12月辦理的謝某盜竊案,16多歲的謝某輟學在城區一KTV打雜工,看到周圍的人都用著品牌手機,便想自已也要有買一部,但每月僅800多元的收入難以買得起,便萌生了盜竊的念頭,于是趁來KTV娛樂的客人不注意,先后順手牽羊拿走了多名客人的三星、蘋果4等品牌手機共8部。
(三)擇友不慎,講求所謂的哥們義氣以及盲目從眾心理致使大部分青少年隨眾盜搶。在該基層檢察院2010-2012年辦理的青少年“兩搶一盜”案件中,大部分屬于共同犯罪案件,三五成群地結伙作案是青少年盜搶犯罪的一個重要特點,其中部分青少年參與犯罪并非出個人意愿,而是因為經受不住團伙中其他成員的鼓動,因為好面子和哥們義氣,也盲目地隨眾參與作案。如該基層檢察院2011年辦理的一個四人搶劫摩托車案中,韋某(15周歲)在街上撞見經常在一起玩的杜某等三人(均16歲),得知杜某等人要去搶摩托車,本來想不去的,但杜某說不去就不夠朋友,以后遇到事都沒人幫,韋某不得已就答應一起去,當實施搶車時,韋某又在杜某的鼓動下對被害人實施了毆打。
(四)家庭教育的缺位或失當是造成一部分青少年走上盜搶道路的重要原因。該基層檢察院所在的地區屬于傳統的農業區,大多數農民外出務工掙錢,往往將孩子留在村里。由于缺少父母的有效管教,留守在村的青少年往往更容易犯事。正如以上統計,在該基層檢察院2010-2012年辦理的青少年“兩搶一盜”犯案件中,涉案的青少年里父母在外的留守少年分別占了29.1%、30.2%、36.6%。由于父母在外,留守的青少年缺少了來自家庭的應有管束和教育,加之自身心理不成熟極易受外界不良風氣的影響,往往比其他的青少年更易走上犯罪道路。
(五)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觀念薄弱。正如以上統計數據所顯示,2010年涉案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當年青少年犯罪總人數的70.8%,2011年的占當年青少年犯罪總人數的83.9%、2012年的占當年青少年犯罪總人數的72.2%。因此,從事“兩搶一盜”犯罪活動的青少年大多數是輟學混跡于社會的孩子,他們文化水平偏低,法制觀念薄弱,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往往只知道自己行為是錯誤的,但不知道自己行為的嚴重性,犯法后多數人還不知身犯何罪。
三、防治青少年“兩搶一盜”犯罪的幾點建議
針對以上的統計和分析,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防治青少年“兩搶一盜”犯罪:
(一)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從思想上幫助青少年筑牢防線。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質,增強其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要在青少年中大力開展理想和道德教育,培養他們遵守社會公共道德規范的觀念,使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增強其自尊、自律、自強的意識及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使其能夠以正確的人生理想排擠拜金、享樂主義思想,從而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這是從根本上解決青少年犯罪問題的途徑。
(二)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使青少年受到良好的家庭關懷和管教。家庭是青少年成長的搖籃,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應從家庭抓起。一個健康、和諧、積極向上的家庭環境有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因此父母要加強同青少年的感情交流和溝通,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和疏導,注意進行因勢利導的管束,同時,要根據子女的需要及時提供生活費等必要開支,使其不至因經濟拮據而通過非法的途經獲取錢財。
(三)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使其知法、守法,從而不違法。一是對于在校學生,可以通過教師授課、開展法律知識競賽、演講等形式進行,二是對于流失于學校、混跡在社會的青少年,則應注重對其基本法律知識的灌輸,定期組織司法人員對其開展法制教育活動或組織人員廣泛到社區、村屯開展法制宣傳。再是對于已被勞教或者被判刑的青少年,應由司法機關相關人員對其進行法制教育,幫助其找出犯罪的原因,幫助其接受改造,減小再犯的可能。
青少年犯罪調查報告范文2
關鍵詞:家庭法制教育 青少年 穩定 重要性
一、家庭法制教育缺失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縣一學生,父母都在外地做生意,由外公照顧。一天,他向外公借錢不成,于是趁著沒人的時候溜入外公臥室想“拿”一點,沒想到被外公發現,于是他就殺死了外公并將其碎尸。
案例二:某縣一男孩是父母的非婚生子,平時都是年邁的爺爺照顧生活。因盜竊被捕入獄,但出獄后仍舊習不改并多次入獄。
二、家庭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1.父母離異,是家庭法制教育缺失的重要因素
社會的進步使人們的價值觀、家庭觀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其中家庭關系破裂、離婚率上升這些因素對家庭法制教育的效果產生重大的影響。在筆者學校進行的相關調查中,327名學生家長(占40.1%)認為父母離婚是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就是父母離異,缺乏必要的愛護和關心,長期放任自流,使得青少年不能在家庭中得到正常的溫暖,更提不上家庭法制教育了。
2.家長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
筆者對學校817名學生的問卷調查顯示,有472名學生(占調查學生總數的57.7%)認為自己父母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有742名學生(占90.8%)認為父母應該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除此之外,一些學生家長本身不能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甚至觸犯法律,成了孩子的反面教材,造成了一些青少年的違法犯罪行為。
3.在現實生活的壓力下,家長監管監護不力
近年來,現實生活壓力大,農村有些農民棄置農田,到城市謀生。其中有大部分人將孩子留在家中,孩子缺少必要的照料、教育和管理。前蘇聯著名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講:“沒有時間教育孩子,就等于沒有時間做人?!奔议L應當認識到孩子是祖國的未來,任何人無權以忙為借口而不去教育自己的孩子。
三、提升家庭法制教育的幾點思考
1.營造溫馨、友愛的親情家庭
家庭成員特別是父母之間的和諧,是家庭穩定和溫馨的基礎,也是孩子心理穩定和健康的保障。家庭成員之間感情不和,言行沖突的情緒波動,使孩子產生心理上的不良反應,最終導致家庭教育失敗。如果因為家庭成員,特別是父母之間關系緊張造成了不正常的家庭氛圍,那么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
2.家校聯合,加強對家長的普法力度,增強家長的法律意識
學校應充分利用現有的法制教育大環境,充分發揮學校法制教育工作的作用,結合家庭教育,雙方形成合力,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全社會營造法制教育的氛圍。筆者學校從2009年起,就通過建立家長學校、社區學校的形式,以每年“技能競賽暨教學開放月”活動為契機,舉行家長會,開辦法律知識講座,使家長成為知法、守法的先行者,增強對其子女進行家庭法制教育的意識、責任。
3.改革家庭法制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法制教育質量
青少年犯罪調查報告范文3
內容提要: 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首先強調或傾向于“寬罰”,而在少年刑事領域,寬嚴相濟這樣一個概念卻不夠明了、直接,基于此,我們提出“寬罰嚴管”的少年刑事司法政策。它在強調對少年輕緩處罰的同時,要求我們對從刑事程序中分流出去的少年加強管教。無論是在現有的少年刑事立法中,還是在少年刑事司法實踐中,都不乏“寬罰嚴管”政策的閃爍點,只是我們平時缺乏對之加以提煉并理論化、系統化。“寬罰嚴管”的少年刑事政策在司法中的實現主要依賴于定罪量刑及刑罰執行的諸過程。
2002年9月,在維也納召開的第十七屆國際刑法大會專題預備會議指出,未成年人需要社會提供特殊保護,尤其是立法、社會以及司法體系的保護。作為法律的主體,少年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正是由于這些特殊性,使得我們去探索有別于傳統刑法的特殊刑法—少年刑法。少年刑事司法政策則是在對犯罪現象綜合分析的基礎上,旨在解決犯罪現象的打擊與預防問題的法律和社會戰略。
一、“寬罰嚴管”少年刑事司法政策的提出
“寬罰嚴管”的少年刑事政策力圖將司法懲處與社會管理相結合,是一種刑事政策社會化的思想,它的提出源于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少年司法領域內的缺憾。
(一)“寬嚴相濟”在少年刑事領域的局限
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實質上是基于對“嚴打”政策的理性反思而做出的向懲辦與寬大相結合刑事政策的邏輯上的回歸,這種回歸是對懲辦與寬大相結合政策的辯證地揚棄,即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當前的意義主要還是突出“以寬濟嚴”。過去20多年來我們一直在實行“嚴打”,無論是從以重刑為主的刑罰結構來看,還是在現實中我們并不缺少“嚴”,因此,現在提“寬嚴相濟”,其用意是在寬與嚴之間更傾向于向寬傾斜,二者之間不是平衡著力的{1}。
隨著對少年特殊性認識的深化、刑罰觀念的轉變等一系列因素,多數國家更傾向于對少年人采取“輕輕”的刑事政策并注重犯罪的預防,對少年人淡化刑罰、強化矯治已經成為許多國家的共識,我國也不例外。然而,一味地強調寬罰,而無后續配套措施來保障和落實的話,那么產生的必然結果是大量少年犯罪人流入社會,這對社會支持系統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如果缺乏有效的社會支持系統,缺乏在社會化的環境中防護犯罪少年再行危害社會以及有效矯治犯罪少年的機制,其后果既不利于保護社會,也不利于保護少年,這顯然是無法讓人接受的。
少年刑事司法領域中,在保護和教育為主的少年刑事司法思想業已確立起來并達到共識的背景下,我們再過分強調“寬嚴相濟”甚至“以寬濟嚴”,很可能矯枉過正,使我們在處理具體的少年違法及犯罪問題時,容易偏向過寬處理,而忽視了對其嚴加管教這方面。從這一點看,“寬罰嚴管”這樣一個概念的提出十分必要,它比“寬嚴相濟”更直接,更明了。
寬嚴相濟從其內涵來看,一方面要求對嚴重刑事犯罪依法嚴厲打擊;另一方面要求對輕微違法犯罪人員,特別是對失足青少年,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依法輕緩處理。它針對的都是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強調刑事處罰上應該遵循的原則。少年特殊性的表現之一在于其可塑性,基于保護和預防的思考,少年刑事司法政策以“提前干預”為重要特征。因此,少年刑事司法政策針對的少年行為,不再限于傳統意義上的刑事犯罪行為,還可以包括具有顯著的犯罪危險性的越軌行為—顯然,“寬嚴相濟”的概念尚不能對此予以涵蓋。
(二)“寬罰嚴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應有之義
“寬罰嚴管”是將刑罰寬緩舉措同相關社會矛盾問題的嚴格管理相結合.的刑事政策,它強調通過對非行少年嚴格管控來保障輕緩處理初衷的實現,從而實現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少年刑事范圍內的進一步演進及理性化、系統化{2}。
“寬罰嚴管”少年刑事政策在我國立法上有所體現,《刑法》第17條就是一個典型:“……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睆牧⒎ㄉ蟻砜矗瑢τ诓挥栊淌绿幜P的少年并不是放任不管,聽之任之的,而是明確要求監護人甚至政府介入,做好后續的“嚴管”工作。只是因為這一規定比較彈性,加之父母本身就承擔著管教子女的責任,我們在實踐中便很容易忽視這一規定在刑事法律上的效果意義,以至于一旦不予刑事處罰,就忽略后續的管教歸正工作。
從我國少年司法實踐看,也不乏寬罰嚴管的探索,例如“四緩制度”[1],即對少年適用的緩處、緩訴、緩判、緩刑,一方面,能不予以少年人刑罰處置的,盡量不進入刑事視野,以免對他們“貼標簽”,給其以后的學習、就業、生活帶來毀害性的污點;另一方面,即使某些少年不得不進入刑事訴訟程序,也為他們設置了很多出口,隨時準備將處于刑事邊緣并符合一定條件的少年再分流出去,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承擔民事責任、社區矯正等方式,將他們放入社區、特殊學校中予以管教,視其表現再決定是否予以刑事處罰。這些寬罰嚴管的舉措,既體現對犯罪少年非刑罰化處理的輕緩,又體現了對他們的嚴格控制,督促他們接受教育,自發改變。
綜上所述,“寬罰嚴管”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理念的應有之義:即一方面,無論是在現有的少年刑事立法中,還是在現有的少年刑事司法實踐中,都不乏“寬罰嚴管”政策的閃爍點,只是我們平時沒有注意對之提煉,并加以理論化、系統化;另一方面,我們有必要明確地認識到:“寬罰嚴管”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內涵中的一個重要向度,需要確立其理論地位。
二、“寬罰嚴管”少年刑事司法政策的闡釋
在少年宜教不宜罰的觀念指導下,寬罰嚴管的要義是在刑罰的適用上保持高度的審慎,而在違法少年的管理上則遵循從早出發,從嚴出發,從改良社會環境出發。
(一)“寬罰”的基本涵義
寬罰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少年犯罪的非刑罰化
刑罰是一種最嚴厲的法律制裁,它將給受刑人帶來嚴重的痛苦和重大的不利影響。少年身心發育尚不成熟,其刑罰適應能力低于成人,并且刑罰將對少年日后生活、家庭、事業等產生重大不良影響。另外,少年的社會化尚未完成,刑罰將使得少年的正常成長和社會化進程中斷或者變異,刑罰的負面效應在少年身上體現得尤為突出。因此,對于刑罰加諸少年,我們應當時刻保持一種高度的慎重,如果可能應盡量少用,能用其他替代措施的應盡可能不適用刑罰,即便刑罰不得不被采用,亦應進行“少年化”,遵循從寬處罰原則,使其適合于少年。對于犯罪少年不能簡單地以刑罰懲罰了之,更多應當承擔起預防、教育、挽救的責任。
2.少年刑罰輕緩適度
對于少年,刑罰不得不適用之時,我們亦應較于成人對他們寬處,適度從寬處罰,能收到較好的刑罰正效應。對少年犯罪從寬處罰原則集中體現于《刑法》第17條第3款規定之中,根據該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1995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關于未成年犯刑罰的適用規定:“對未成年犯罪依法從輕處罰,應當在法定刑范圍內判處相對較輕的刑種或相對較短的刑期;依法減輕處罰,應當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處刑罰。在具體量刑時,不但要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和危害社會的程度,還要充分考慮未成年人犯罪的動機,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偶犯或慣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節,以及犯罪后有無悔罪、個人一貫表現等情況,決定對其適用從輕還是減輕處罰和從輕或者減輕的幅度,使判處的刑罰有利于未成年罪犯改過自新和健康成長”。
理解這一規定,包含了以下幾層意思{3}:(1)對少年犯罪人從輕或減輕處罰沒有任何彈性的規定,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遵守。(2)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對少年判處其所觸犯罪名的法定最高刑,而只能在該罪的法定刑幅度內選擇較輕的刑種或較短的刑期,乃至在法定最低刑以下處以刑罰。(3)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是少年因年齡因素而設立的法定從寬情節,此情節與其他從寬情節不發生任何抵觸,可以一并適用。(4)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具有普遍適用性,不論是對危害嚴重的刑事犯罪,還是一般的刑事犯罪均可以適用,不受犯罪性質的限制。
司法實踐中,在對犯罪少年量刑時,還注意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對于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少年犯罪,在適用從輕或減輕處罰原則時,應分為兩個年齡段分別對待,即對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少年犯罪的,可以直接按照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的原則處理,而對于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少年犯罪的,則應當首先考慮減輕處罰,只有在出現不應當減輕處罰的情形時,方可從輕處罰。這是因為:對年僅14、15歲的犯罪少年,優先考慮減輕處罰,既符合這一年齡段的犯罪少年的刑事責任能力特點,同時也便于考慮適用輕刑,避免與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少年在刑罰適用上的不平衡。二是在對少年適用刑罰的過程中,還應當考慮有無其他法定、酌定從輕情節,如果有其他減輕處罰的情節,應該疊加適用,使犯罪少年得到更寬大的處理。
(二)“嚴管”的基本涵義
1.預防少年犯罪關口前移
針對少年犯罪,必須實現從注重罪后研究向罪前研究的轉變。因為任何犯罪都有其一定的原因,通過對少年實施犯罪的“病前”現象進行研究分析,可以對少年犯罪成因進行合理的預測,從而改良影響青少年生活的不良環境,如果對這些犯罪的誘因能提前進行控制,必然會大量地減少犯罪,正所謂防患于未然。不僅如此,從經濟成本考慮,預防少年犯罪工作實行關口前移,比對已經犯罪而再行治理的成本也要少得多。
預防少年犯罪關口前移的另一要求是對不良少年的提前介入和干涉。即使在沒有犯罪的情況下,基于兒童最大利益原則和優先保護少年的目的,對某些具有人身危險性的少年,例如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的、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的、經常逃學逃家的、參加不良組織的、無正當理由攜帶刀械的、有違法習性或經常于深夜在外游蕩的、吸食的,可加強管理,努力將可能走上犯罪道路的少年引導至正確的道路上來,提早消化潛在的犯罪少年。
2.強化對非刑罰處置少年的控制
對于不做刑罰處置的少年,我們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對他們加強監督,有條件的情況下最好是一對一地專門監督,這樣對預防他們重新犯罪將起到很大的作用。我們可以考慮整合社會資源,將這些從刑法司法系統分流出去的少年,分散到社會福利部門、行政機關、青少年組織、機構中去,由這些部門做好少年的幫教工作,以便他們盡早回歸正常社會。
另外,對被最終免于刑事處分的少年,我們可以有針對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回訪考察工作。例如,對暫緩判決的少年,在宣告決定的同時,由少年法庭的法官或其他合適人選進行專門幫教談話,并對其監護人提出明確具體的幫教要求。再如,根據《刑法》第37條的規定,因犯罪情節輕微而不需要處以刑罰的,我們也不要一放了之,可實行定期與少年所在地的民警、街道或村委會、家長見面,了解少年的思想、學習、生活等各方面的情況,幫助其改過自新。如果是在校生,則應充分發揮學校在教育少年方面不可忽視的作用。諸如此類的做法不僅體現對少年犯罪人的特殊保護政策,而且可以取得良好的法制效果和社會效果。
(三)“寬罰”與“嚴管”的關系
首先,寬罰與嚴管是順承的關系,對犯罪少年在處刑上給予其較大寬宥,這就要求我們在管教上不能放松警惕,必須要有嚴密、完善、有效的配套措施來配合。其次,嚴管是寬罰的保障,正是因為有這些嚴管的措施,才能保證我們對少年犯罪人處以輕刑不會是放縱,不會違背我們保護少年的初衷,才能讓我們放心地去原諒他們,去寬容他們,去教育他們。再次,寬罰和嚴管是相輔相成;互相結合的,離開任何一個層面,另一面便會顯得不夠協調、合理。
三、“寬罰嚴管”少年刑事司法政策的實現路徑
刑事政策的意義在于指導實踐,“寬罰嚴管”少年刑事政策的精神體現在對少年的定罪量刑以及相關的司法處置措施上。我們在秉承少年刑法保護和教育理念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從各個階段和程序上來保障和落實少年刑事司法政策。
(一)定罪量刑個別化
少年犯罪固然有其個人主觀的原因,但也是社會各種消極因素、不良影響、制度缺陷、惡劣環境等交互作用的結果。一份有利于少年改過自新的刑事判決,要求我們不僅僅根據少年犯罪時的片段事實,更重要的是考察關注少年犯罪的背后原因及其人格。此種基于個別化的全面深入調查而作出的個別化的判決對于該少年而言,才是他們再社會化和預防犯罪的良方。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21條規定:“開庭審理前,控辯雙方可以分別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制作書面材料提交合議庭。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關社會團體組織就上述情況進行調查或者自行進行調查?!边@條規定,可以視作針對刑事案件中少年被告人開展個別化社會調查制度之雛形規定。此社會調查制度中的核心內涵應是人格調查,蘊涵人格調查的社會調查結論理應是法官判斷未成年被告人人身危險性的重要參考因素{4}。通過社會調查報告對少年人進行全面評估從而定罪量刑,并最終形成“有利判決”,是對犯罪少年接下來開展個別化教育的重要依據。
社會調查報告是實行對少年個別化定罪量刑的前提。因為,在少年刑事案件具體定罪量刑時,不但要根據犯罪時的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如犯罪手段、時間、地點、侵害對象、犯罪形態、后果等,而且還要充分考慮少年犯罪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偶犯或慣犯等情況,以及犯罪后有無自首、是否初犯、認罪態度、積極賠償、被害人諒解等等情節,從而判定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么樣的犯罪,并決定對其適用從輕處罰還是減輕處罰,以及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的幅度,使判處的刑罰有利于少年的改過自新及健康成長。而其中所涉及的少年犯罪的動機和目的、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等,在犯罪事實調查中是解決不了或者解決不全的,必須通過調取有關品性方面的證據才能了解到。
具體實施少年人的社會調查報告時,值得探討的是社會調查主體的承擔。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21條的條文理解,社會調查之可能主體應在控方、辯方、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委托的相關社會團體或者組織中產生。如果由人民法院委托有關社會團體組織作為社會調查的主體,那么,該地區至少應當具備專門的機構(諸如未成年人保護機構),而社會調查員應具備青少年生理、心理等諸方面的知識素養。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何保證這樣的機構中的人員擔任社會調查員后得出的社會調查報告的公正性?因為人員的選擇、材料的取舍會導致不同的社會調查結論,目前卻沒有具體措施保證社會調查員均出自公心。我們認為可以考慮由控方和辯方分別制作關于被告人的社會調查報告,即按照各自職能獨立出具被告少年的社會調查報告,并分別提交法庭然后展開法庭辯論,最后由法庭定奪采納。即可將社會調查報告視作少年品格證據的一部分,并由法庭結合其他犯罪事實做出最后的裁決。
(二)刑罰適用非監禁化
非監禁化是指某一行為雖然構成犯罪,但根據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判處非監禁刑或者采取緩刑、假釋等非監禁化的刑事處遇措施。我國刑法中的非監禁刑包括管制、罰金和剝奪政治權利等,這種非監禁刑相對于監禁刑而言,由于對犯罪少年不予關押,因而是刑罰輕緩化的表現。
1.完善和充分利用少年管制刑
管制作為一種限制自由刑,能有效避免監禁對少年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尤其不會對少年的學習、生活等造成過多的負面影響。在社會化的環境中,不僅能夠有效開展對于少年的教育,而且可以有更多的渠道,調動更多的人參與關心、矯治過錯,這與犯罪少年及少年犯罪行為的特殊性對少年刑罰特殊性的要求相一致。
管制刑的擴大適用主要是指在對他們進行改良及“少年化”的基礎上,充分發揮他們的刑罰價值。首先,管制刑只有在有條件執行的情況下才適用。因為少年自控能力較差,沒有良好的環境,易受外界不良風氣的影響而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只有在少年家庭有較好的監護條件或社會幫教措施能夠有效落實,才可以對少年適用管制刑。其次,在考察期間應遵守的義務規定應更加切合犯罪少年的特點并考慮對其教育感化的需要。可借鑒西方國家的“社區服務令”,除對判處管制刑的犯罪少年的人身自由進行一般限制外,還要求其每個月到指定地點參加一定時間的無償公益勞動,即與社會服務配合適用。再次,我國目前管制刑的考察監督機關主要為公安機關,我們認為可以廣泛發動公眾參與,特別是“志愿人員、自愿組織、當地機構以及其他社區資源在社區范圍內并且盡可能在家庭內為改造少年犯做出有效的貢獻”[2],應用他們來補充刑事司法的執行工作。
2.替代適用少年保護性處分措施
少年作為人類社會中的特殊群體,是尤其需要予以保護的,即便他們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而在刑罰仍是犯罪的主要后果甚至唯一后果的傳統刑法框架下,是無法承載少年刑法基本理念的。保護性措施回避以刑罰的方式追究刑事責任而設立和采用,用以實現特殊預防目的的必要保護和處分措施。它是使福祉政策同犯罪對策直接相連的制度,是兼具刑事政策和福祉政策的二重性處分{5}。
除了刑罰外,我國現行法所規定的可以適用于罪錯少年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幾種:責令嚴加管教、工讀教育、警告、罰款、拘留、訓誡、收容教養、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戒毒、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其法律依據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這些措施大體上可以劃分為四類:行政處罰措施,主要包括警告、罰款、拘留、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特殊教育行政措施,即工讀教育;《刑法》第37條所規定的非刑罰處理方法;感化教育性行政措施,即收容教養。然而,刑罰之外的措施,如收容教育、勞動教養、工讀教育等非刑罰性措施基本不具有保護處分的性質,因為它們均不具有替代和避免刑罰的功能,而且報應性色彩或者社會防衛色彩過濃。
保護性處分措施可以適當回避以刑罰的方式追究少年的刑事責任,因而符合寬罰的思想。構建我國的保護性處分制度,在將上述某些措施改良為保護性處分措施的同時,還可以吸收少年司法實踐中探索的有益措施和借鑒域外經驗設置一些:
(1)社會服務。即責令少年從事公益勞動或者到某一指定場所,完成一定期限且為無償的社會服務勞動,服務的內容可包括環境保護、打掃衛生、為老年人和其他弱勢群體服務等{6}。
(2)假日生活輔導。在法定假日以及凡是少年不上課、不工作或者沒有其他正當事情做的時間范圍內,由適當的機關、團體或者個人對少年施以個別的或群體性的品德教育、課業輔導、習藝輔導和勤勞輔導,假日輔導的具體執行次數由少年法庭根據輔導成效而定。如果少年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假日生活輔導,可再由少年法庭采取相應更嚴厲的措施。
(3)保護觀察。各國大都將保護觀察作為一種最重要的社區保護處分措施,我國目前正在探索的社區矯正改革,帶有保護觀察制度的性質。它可以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采用:一是對于有嚴重不良行為的少年,由少年法庭決定采用;二是作為刑罰替代措施,由少年法庭決定對犯罪少年采用;三是與普通刑罰配合使用,例如,對于判處管制刑的,附加適用保護觀察;四是與“四緩制度”連用;五是對于假釋少年采用。
(三)刑罰執行社會化
行刑社會化要求我們擴大刑罰執行的社會參與,借鑒國外經驗,制定各種鼓勵、扶植政策,吸引社會上的各類專業人員和其他社會志愿者參與行刑工作。許多國家的經驗表明,在行刑過程中引入民間力量,可以減輕受刑人對國家強制性權力所抱有的本能的敵意,促進其同社會的親和傾向;同時,各類專家參與行刑,還可以彌補監獄干警專業背景單一的缺陷,提高矯正的專業化程度{7}。
另一方面,針對少年的特性,可建立半自由刑制度。半自由刑制度是介于完全的監禁處遇與完全的社區處遇之間的一種罪犯處遇制度。半自由刑的主要形式有周末監禁、夜間監禁、業余監禁等{8}。半自由刑制度是為改革短期自由刑弊端而設計的一種新型處遇模式,它不打斷犯罪少年同家庭與社會之間的聯系,不影響犯罪少年正常的學習與工作,同時,通過一定的監禁又可收到懲罰與教育之功效。20世紀60年代開始,半自由刑制度在歐美國家受到重視,越來越多的國家引進和擴大適用這一制度,我國也可嘗試探索自己的半自由刑制度,作為短期自由刑的替代行刑措施。
結語
少年刑事司法政策常常充當著一種先驅者的角色,她的意義并不單純在于其在防治青少年犯罪中的成效,更重要的是其以國家的形式宣告和確認了為成年人的存在,顯示了成人社會對他們的重視、尊重和關愛。對于少年這樣一個特殊的群體,我們要做的是同時扮演好嚴父和慈母這兩個角色。
【注釋】
[1]指緩處考察(簡稱緩處)、暫緩起訴(簡稱緩訴)、暫緩判決(簡稱緩判)、緩刑制度,學界將之合稱為少年司法的“四緩”制度。除緩刑外的其余三項制度都是近些年來我國司法實踐的創新性探索。
[2]參見《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北京規則)第25條第1項。
青少年犯罪調查報告范文4
一、近三年刑事審判工作基本情況
2004年青州法院共審結397件,判處犯罪分子537人(包括收監執行1件1人);2003年青州法院共審結289件,判處犯罪分子369人;2002年共審結261件,判處犯罪分子325人。從數字看,近年來刑事案件呈不斷上升趨勢,犯罪人數呈螺旋式上升,特別是2004年增幅較大,同比分別上升了37.4%和45.5%(具體走勢見圖一),應當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
從適用刑罰上看,2002年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為50人,占犯罪總人數15.4%,其中十年以上的20人,占總人數的6.2%;判處五年以下的為275人,占犯罪總人數的84.6%;2003年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為65人,占犯罪總人數17.6%,其中十年以上的22人,占總人數的6%;判處五年以下的為304人,占犯罪總人數的82.3%;2004年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為74人,占犯罪總人數13.7%,其中十年以上的22人,占總人數的4.1%;判處五年以下的為463人,占犯罪總人數的86.2%.從司法理念上看,近年來刑罰處罰有輕刑化的趨向。從我院的具體情況看,主要是交通肇事犯罪和故意傷害犯罪兩類犯罪所占比例較大,該兩類案件中附帶民事部分經過調解妥善處理后,大都適用了緩刑(詳見圖表二)。
二、刑事案件的特點和趨勢:
1、盜竊、搶劫等傳統犯罪仍居高不下。
統計顯示,盜竊、搶劫等犯罪仍是高發犯罪。受當前社會上一部分人“瀟灑”消費、超前消費等觀念的影響,部分犯罪人產生了強烈的或畸形的物質欲望,盲目追求享樂,當通過正當的渠道不能滿足其欲望時,往往是通過盜竊、搶劫等不正當途徑來獲取。盜竊、搶劫犯罪作為一種最古老的罪行,歷來被刑法視為打擊重點。近幾年來,我市在預防和打擊上進行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但這種犯罪仍居高不下,應引起高度重視。2004年,青州法院審結盜竊案件47件79人,搶劫案件47件94人,兩項共計94件173人,占全年審結案件數的24%和人數的33%,同比分別增長了29%和23%.
案件類型圖示如下:
2、故意傷害等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案件較突出。近幾年,由于各種利益格局調整加劇,許多矛盾容易激化,特別是基層調解組織的化解矛盾職能有弱化趨勢,許多年輕人受不良影視及不良社會文化的影響,出現“尚武”傾向。因此,故意傷害案件呈現增多趨勢(見圖四)。2002年審理故意傷害等侵害公民人身權利案件57件58人,2003年審理60件60人,同比分別增長了5.3%和3.4%,2004年審理99件102人,同比增長了65%和70%.在農村,以宅基地、婚姻、鄰里糾紛引發的居多;在城區,由于欠款糾紛、車輛事故、同業競爭、欺行霸市、尋釁滋事等原因引發的較多。由于矛盾的激化往往使當事人產生較大的對立情緒,使此類案件調解難度加大。大部分暴力犯罪是暴力文化潛移默化的結果,要對暴力文化進行有力的規制,防止暴力文化對社會環境的精神污染,減少人們特別是可塑性較強的青少年的暴力犯意。
3、交通肇事案件增幅較大。
隨著經濟的發展,機動車開始普遍進入家庭,機動車的增多也催生了交通事故的飆升。青州法院2002年審結交通肇事案件87件87人,2003年審結交通肇事案件93件93人,同比增長6.8%,2004年審結交通肇事案件134件134人,占全年審結案件的33.8%,同比增長36.5%.近三年交通肇事走勢圖見表五:
4、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日趨增加。
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增多,使刑事審判的工作量迅速加大。2002年審結刑事附帶民事案件53件,2003年審結99件,同比上升86.8%, 2004年審結147件,同比上升48.5%.這就等于給審判人員增加了同等147起案件的工作量。這類案件主要是故意傷害和交通肇事類。故意傷害案件大多是因為民間糾紛而引發,發生在農村的傷害案件較多,往往雙方都有過錯,對該類案件的處理,我院本著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方針,一般積極進行調解工作,爭取雙方化解矛盾,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對于積極賠償、雙方化解矛盾的案件判處緩刑的較多,這也是我院適用緩刑案件較多的一個重要原因。2004年我院共調解結案135件,涉案標的額4148000余元;判決結案12件,涉案標的額752000余元。交通肇事案件具有受害人多,居住地分布廣,傳喚困難,審限緊,且經過公安交警、公訴機關多次調解不成,處理難度大的特點,我院刑事審判人員在工作中講究調解藝術,認真、細致的做當事人的工作,92%的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處結,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青少年犯罪呈現新特點。
分析我市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有犯罪率高,犯罪性質日趨嚴重,犯罪類型復雜性和犯罪動機惡劣性;團伙犯罪突發;中小學生流失犯罪不斷增多,犯罪向低齡化發展;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等特點。從審判結果來看,全市青少年(指14歲至25歲)犯罪人員為304人,占全部人犯的57%.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發育還不成熟,還處于成長階段,辨別是非、區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響的能力弱,自控力差,好沖動,心理浮躁。又片面追求享樂、刺激的生活和崇拜個人主義,加上家庭教育的不適當,缺乏親情溝通,遂養成了一些不良的習氣。在一些不法分子的引誘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特別是農村青少年進城犯罪現象較突出,應引起重視。
6、新型案件增多,案件審判難度大。
如通過傳銷方式賺錢的宋華榮非法經營案,是青州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傳銷案件。四川省武勝縣中心鎮沙石坎村農民宋華榮接受其“美蓮妮”化妝品傳銷組織的上線宋海洋(現在逃)委派,于2004年6月20日帶其發展的下線彭長林等人到青州市堯王食品廠、北城村租住房屋,以做海鮮生意為名,將四川、重慶等地30余人騙至青州市參加其組織的傳銷“美蓮妮”化妝品的活動。宋華榮共計收取下線上交的上線費12萬元,個人所得1000余元。宋華榮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我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由于以前沒有先例,且法律對傳銷的解釋相對粗淺,給該案的審理增加了難度,審判人員積極查找有關規定,正確理解適用法律,做出一審判決后被告人未上訴,檢察機關也未抗訴。因為此案的審理配合了當前嚴厲打擊傳銷的大形勢,人民法院報、濰坊日報等主流媒體都發了消息。
在故意傷害、、搶劫、盜竊等傳統犯罪繼續上升的同時,表演等新類型犯罪也開始出現。即便是傳統犯罪,其手法也開始向智能化發展。如犯罪,通過網絡方式尋找、欺騙女網友然后強迫發生性關系和利用封建迷信方式脅迫婦女等情況并存。
三、嚴厲打擊犯罪 建設平安青州
從資料看,全國犯罪都不同程度地呈現高發態勢。但這與當前正在開展的平安青州建設是不相適應的。結合刑事審判實踐,我們提出以下對策:
一、進一步落實“五有”機制,使盜竊、兩搶等可防性犯罪得以有效預防。
我市提出的“五有”機制建設實踐證明是可行的,起到了遏制犯罪的有效作用,但由于種種原因,制度落實不到位,人員配備不到位,資金配套不到位,一定程度上使這一機制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二、強化社會控制力,減少故意傷害等犯罪。
社會控制力的弱化,是社會轉型中犯罪率上升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因此,要預防和控制犯罪,必須強化社會控制力。要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特別是結合基層司法所收編管理,加強社會治安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人民法庭要加強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業務指導作用。
三、多措并舉減少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交通事故的發生,給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使多個家庭既陷入感情痛苦危機,又帶來生活困難。但必須承認,交通事故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的。公安交警部門要在加強對駕駛證照的考核、頒發和驗證工作的同時,嚴格交通管理,加強對駕駛人員的管理,嚴查嚴罰酒后駕駛、無證駕駛等行為,依法維護交通秩序。道路管理部門要加強路況管理,宣傳部門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傳工作,要將交通安全法規納入全市普法計劃,多渠道、多形式進行宣傳教育,使全市公民逐步養成自覺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
四、切實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有效減少青少年犯罪。
從我院的審判實踐看,發生在網吧、游戲廳、歌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居多,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責,加強管理。當前,發生在城市出租房屋中的案件呈激增趨勢,令人擔憂,要由綜治委協調公安、工商、城建和房管等部門,研究切實可行的管理方案,加強對出租房屋的管理。要進一步改進法制校長的配備和工作方式、方法,使法制教育有針對性,真正起到作用。
五、要充分發揮政法機關的主力軍作用,嚴厲打擊暴力犯罪。
政法機關是打擊各種犯罪特別是暴力犯罪的主力軍,要加大對政法機關人員、技術、資金的投入,同時要加強政法機關自身的人員素質建設,保證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過硬,能有效的應對犯罪日益增多、更加復雜的趨勢。
六、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
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各項治安措施的落實。做到任務到基層責任到人,堅決落實“一票否決權”。
青少年犯罪調查報告范文5
關鍵詞 節目分級 低俗電視 v芯片 監管
abstractwith an aim to reduce the negative influence of indecent tv programs, the us government issued a significant law in 1996 – the tv program rating system. the paper mainly traced back the situations and progresses of the law, and addressed such issues regarding the features and the implementing effects of this law. finally the author’s evaluating remarks are presented.
key wordstv program rating systemindecent tv programs v-chipregulations
電視節目低俗化是世界各國電視業發展中面臨的共同問題,上世紀90年代以來,各國紛紛結合國情出臺監管低俗電視節目的措施。美國政府1996年出臺了美國電視分級制。這項法規要求:在美國銷售的13英寸以上的電視機必須裝置過濾低俗節目的v芯片;電視節目生產商要按照節目分級標準對電視節目定級;除新聞和體育節目以外,所有電視節目都要進行分級;電視網和電視臺等播出機構要在電視節目播出的前15秒鐘和插播廣告后在屏幕左上角播出分級圖標提示觀眾;電視節目的分級情況要在當地主要報紙和電視節目指南上刊登預告;設立獨立督查部門對分級制執行情況進行監測。在美國政府出臺的一系列監管低俗電視節目的措施中,電視分級制最具特色,影響也最大。
一、美國電視分級制的出臺
20世紀90年代初,美國青少年犯罪率不斷攀升,在誘發青少年犯罪的諸多因素中,低俗電視節目的負面影響引起廣泛關注。1992年,jon a. shidler 和 dennis t. lowry 兩位專家對當年2月份黃金時段abc、fox、和 nbc電視節目中含性行為的內容進行調查分析(當時cbs正在轉播冬季奧運會)。結果表明,這三家電視網的節目中涉及性行為內容的每小時多達12處,比上一年又有所上升。①1994年,美國成立了國家電視暴力研究課題組(ntvs)。課題組經過三年研究得出結論:電視暴力內容在美國相當普遍;接近三分之二的電視節目含有暴力內容;兒童節目涉及暴力內容最多;電視節目中暴力常常被美化;暴力節目中犯罪者基本都未受到懲處。②
電視暴力與性泛濫導致青少年犯罪率直線上升, 1997年美國青少年犯罪比1988年上升了49%。③盡管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較為復雜,并不是單一因素引起的,但電視中暴力、粗口、吸毒、性情節已成為美國青少年犯罪、違反社會道德準則的教唆犯。公眾要求政府加強對電視節目監管的呼聲不斷高漲。美國國會多次召開聽證會后,決定出臺電視分級制法案。
1996年2月7日,美國總統克林頓簽署了國會通過的96聯邦通訊法案。這項法案的第551條規定美國實行電視分級制,實施的具體步驟是:最晚從1998年2月開始,所有在美國境內銷售的13英寸以上的電視機都必須裝置一種可讀取節目編碼信號的v-chip;電視業立即成立一個委員會制定節目分級標準;在法規生效的一年內,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建立一個委員會確定分級安排;如果1997年2月前電視業沒有自己制定出電視節目分級標準,將實施fcc制定的分級標準。
96聯邦通訊法案出臺前,美國各大電視網和電視生產企業曾強烈抵制分級制。他們擔心節目分級會減少電視觀眾和廣告收入。新的通訊法案生效后,在社會輿論和政府的強硬態度面前,電視業最終讓步并組成分級制工作小組,1996年12月19日,在法案規定的限期內出臺了電視家長指導方針,即電視分級制(tv rating system)。這一家長指導方針被fcc通過并采用,電視分級制正式生效。
美國電視分級制按照電視節目內容所適合的受眾群體將電視節目分為6個等級,作為受眾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收視參考。如下圖所示。分級制要求除新聞和體育比賽以外的所有電視節目,都要按照這6個標準進行定級,并由節目的原創生產者在節目制作完成時自行定級。除新聞和體育比賽以外,電視節目播出的前15秒鐘和插播廣告后需在屏幕左上角顯示分級圖標。
1996年12月22日,美國電視業開始播出分級圖標。
1996年出臺的美國電視分級辦法是一種評估式分級,主要根據觀眾的年齡建議誰應當或不應當接觸某一級節目內容。這種分級方式實行不久就招致公眾的強烈批評。公眾指責這種分級方式太過籠統和含糊,建議對節目內容進行描述性預告,表明節目中暴力和性內容的嚴重程度。1997年7月10日,美國電視業對分級辦法進行修訂,在按評估式的年齡分級基礎上進行描述性的內容分級,加入代表內容級別的圖標。這些圖標分別是:v代表節目含暴力內容,s代表有性行為場面,l代表有粗魯語言,d代表有性語言或性暗示語言,fv代表含虛幻暴力內容。
1998年,fcc批準了修訂后的分級標準。美國電視分級制全面實施。
二、美國電視分級制的特點
美國電視分級制具有突出的美國特色。這項制度通過法規形式,使減輕低俗內容危害,對電視節目分級成為電視業的義務和責任,但在履行義務方面又給予電視業很大的自由度。分級制充分借助科技力量,v芯片是電視分級制出臺與實施的關鍵,小小的電子芯片成為過濾低俗節目的“魔片”。分級制還強化了家長在監管低俗電視節目方面的重要作用,家長成為低俗節目面前的真正“把關人”。
電視分級制出臺前,國會能否制定這樣的法規在美國社會引起激烈爭論。支持者認為,低俗電視節目的社會危害越來越嚴重,為維護公眾利益,必須制定法規加以控制。反對者認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確規定言論和表達自由不受侵犯,出臺限制性法規是干涉新聞媒體的言論和表達自由,是變相的審查,屬違憲行為。電視業也一再表明態度,強烈反對國會出臺分級制,甚至威脅要以違憲為由將其告上法庭。爭議使國會在制定通過這項法規時更加謹慎,出臺后的電視節目分級實際是一種遵循法律原則前提下的“自愿”分級制度?!白栽浮笔紫润w現在分級的標準由電視業自行建立。96聯邦通信法案明確規定由電視業自己組成委員會制定節目分級標準,如電視行業在一年內沒有完成這一任務,則由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建立一種節目分級標準,交由電視方執行。盡管通訊法明確授權fcc可以制定一種分級標準,但對電視業自行建立的標準還是給予了優先權。美國電視業為免于被過多束縛,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了節目分級標準的制定,因此美國現行的電視節目分級標準完全是電視業意愿的體現。
“自愿”的另一含義是由電視節目生產方按分級標準自主為節目定級。美國電視分級制是模仿美國電影分級制確定的,但電影分級制實施過程中,美國電影協會(mpaa)有專門的分級委員會對電影進行審看確定等級。電視節目分級則是由節目生產商自我定級,這主要是因為電視節目制作速度快,數量多,除新聞和體育外的所有節目都要進行分級,每天至少有2000左右的電視節目需要定級,因此無法象電影分級一樣由專門機構進行操作,只好由節目生產機構自我定級。
美國電視節目分級制的另一個特點是與科技緊密結合。96聯邦通信法案規定,所有在美國境內銷售的13英寸以上的電視機都必須裝置一種可讀取節目編碼信號的v-chip。v-chip又叫v芯片。利用這種芯片裝置,家長可以操作遙控器來決定可以進入家庭的電視節目等級,并設置芯片阻止任何超過或不符合其選擇標準的節目。一旦這個選擇確定,芯片將自動解碼植入在每個電視節目里的分級編碼。如果節目超過了選擇的等級,屏幕就會變成空白,節目被屏蔽,因此v芯片為美國電視節目分級制的實施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
節目分級制突出了家長在抵制低俗電視中的重要作用。美國電視分級制是為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低俗節目危害而出臺的,電視機里裝置v芯片后,通過遙控器就可以過濾不符合標準的節目,控制低俗電視節目的關鍵由媒體和政府變成了家長。在選擇電視節目和指導兒童收看時,作為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主動關注節目分級情況并提前屏蔽低俗節目。實施分級制后,節目內容健康與否,是否讓兒童觀看,決定權掌握在家長手里,因此電視分級制把家長推到抵制低俗電視節目的前臺,成為電視機前的直接“把關人”,政府不需再擔心會背上干預電視媒體表達自由的違憲罪名了。
三、美國電視分級制的實施效果與評價
在各界關注下出臺的美國電視分級制實施后受到公眾的普遍歡迎,尤其是1998年節目內容描述性分級實施后。根據凱撒家庭基金會和普林斯頓調查研究協會在1999年4月進行的一次全國性隨機調查,被調查者中,72%表示要購買帶有v芯片裝置的電視機,77%的家長表示會用v芯片去阻止兒童觀看不適合的節目。另一項調查顯示家長經常使用分級的比例也在增加。在分級制啟動后,44%的家長經常使用它來指導兒童觀看,到2001年時這個數字增長到50%。④
電視節目分級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低俗電視節目對未成年觀眾的不良影響。通過裝置在電視機里的v-chip和家長的指導收看,節目分級制為未成年觀眾豎起了一道電子柵欄,將涉及暴力、粗口、性等內容的低俗電視節目阻擋在外,減少了兒童接觸不當電視節目內容的機率,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低俗電視節目對未成年觀眾的直接負面沖擊。2005年3月由luntz 研究公司進行的一次全國一性調查顯示,超過四分之三的調查者認為電視業采取節目分級的辦法是很適當的。凱撒家庭基金會和普林斯頓調查研究協會2001年的調查顯示,使用過分級制的家長中,90%認為節目分級“有用”,近一半家長(48%)認為“非常有用”。⑤
不過電視節目分級制實施后并未如法規制定者預期的那樣發揮巨大作用。首先媒體關于分級制的宣傳力度欠佳,電視節目分級至今在美國也未能實現家喻戶曉,一些家長不懂如何操作才能屏蔽低俗節目,也有家長甚至不了解電視節目分級制度已實施多年。根據凱撒家庭基金會2004年的一份全國調查報告,五分之一的被調查者表示從未聽說過節目分級制,還有許多家長不明白內容分級圖標的含義。另一方面,“自愿”原則是導致分級制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在這種突顯美國特色的“自愿”分級制度中,電視業享有過多的自主權。節目生產方自己為節目定級,客觀性和準確性難以保證。一些生產商為吸引廣告和收視率,在節目定級時有所保留,部分暴力血腥或性場面較多的節目沒有在分級時按標準定級。一項對1997至2003年間秋季黃金時段電視網節目分級情況的抽樣調查表明,雖然進行年齡和內容分級的較準確地反映了節目內容,但還有相當數量含有性行為場面和暴力內容卻沒有進行內容分級,媒體提供給家長的分級信息并不完整。⑥分級結果名不符實降低了家長對分級制的信任,一定程度上影響了v芯片的利用率。根據賓西法尼亞大學annenberg公共政策研究中心2000年的一項全國調查,在美國家庭對各種媒體分級制(包括電影分級、視頻電子游戲分級、音樂cd和磁帶分級、電視分級)的使用中,電視分級制的使用率最低,僅有39%,而電影分級制使用率高達80%。⑦
節目分級將控制低俗電視影響的責任交給家長的同時,也使電視業在節目生產和播出時更加放開手腳,低俗電視節目的數量并未減少,反而有所增加。美國公益機構“家長電視協會”(ptc)比較了1998年、1999年和 2002年11月前兩個星期主要電視網黃金時間的節目。比較結果顯示,在晚8點的黃金時間,2002年的電視暴力內容比1998年增加了41%。黃金時間的晚上9點到10點,暴力內容頻率2002年比1998年多134.4%。⑧
由此可見,美國電視分級制是政府與電視業相互妥協的產物。既要保護未成年觀眾免受低俗電視節目的影響,又要避免背上干涉媒體自由的違憲罪名,因此,這種強行“自愿”原則下的美國電視分級制就成為折中解決問題的工具。折中的辦法畢竟不是最好的辦法,美國電視分級制雖然可以一定程度上減少未成年觀眾與低俗電視節目的接觸,但媒體的行為沒有真正得到規范。分級制將本應由媒體擔當的責任轉移到家長肩上,如同污染企業整改的辦法不是減少排污,而是繼續污染并給公眾發放口罩一樣,是舍本逐末的無奈之舉,根本無法改變電視節目低俗化的趨勢,由此帶來的社會問題也不可能真正得到解決。正因為如此,在電視分級制實施幾年后,美國國會又先后通過了《2005年廣播電視反低俗內容強制法》、《2005年與暴力廣播電視內容控制法》、《兒童友好電視節目法》和《凈化廣播電視內容執行法案》等一系列監管措施,從節目的播出時段、數量、教育類節目的比例、違規媒體處罰加大等多個方面加強對媒體的規范,強化媒體責任意識,進一步凈化電視屏幕。
注釋
1 shidler, jon. "network tv sex as a counterprogramming strategy during a sweeps period: an analysis of content and ratings." journalism & mass communications quarterly 72 (1995),147-155.
2 federman j, ed. national television violence study. vol 3. thousand oaks, ca: sage; 1998.
3 scott stossel.the man who counts the killings the atlantic monthly. may 1997.vol.279, iss.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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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調查報告范文6
[關鍵詞 ] 貴州??;青少年;違法犯罪;實證研究
[中圖分類號] D912.7[文獻標識碼] A
為全面、準確地掌握當前貴州省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現狀,分析原因,尋求對策,筆者進行了關于全省青少年違法犯罪的調研工作。本次調研的范圍是2003年―2005年全省25周歲以下(分為A組:14~16周歲,B組:16~18周歲,C組:18~25周歲)的青少年違法犯罪情況。在本次調研中筆者走訪了貴州省的公安、檢察、法院、戒毒所等部門,通過數據統計調查、問卷調查、走訪座談、個案分析等方式實地了解情況,并將所收集的數據資料進行了系統的綜合匯總。限于條件所限,無法實地走訪調查整個貴州省的情況,故筆者在本文的撰寫過程中還參考了共青團貴州省委、貴州省婦聯等單位所做的調查報告。另外,應當事人或單位的要求,對本文中某些人物或單位的名稱進行了技術處理。
一、貴州省青少年違法現狀與特點
1.貴州省青少年違法現狀
(1)違法青少年基本狀況分析(參見表1~5)
表2顯示,A、B、C三組的人數均在逐年增加,A組和B組的人數在2004年的增幅較大,尤其是B組在2004年的人數突然猛增,其所占百分比上升了約10個百分點,導致C組盡管總人數最多,但所占百分比還是下跌了12個百分點左右。2005年,A組的人數和百分比持續上升;B組的百分比雖然有所下降,但是總人數仍呈上升趨勢;C組的總人數雖然持續增加,但百分比卻持續下降,這說明貴州省青少年違法者低齡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
表3顯示,吸毒的青少年絕大部分為社會閑散人員,但是自2004年以來,農民、工人、公務員吸毒者的人數也持續上升;2004年在校學生吸毒的人數有所減少,但2005年又開始反彈。2005年,“其它”項增幅較大,表明在公司、企業、事業工作、年齡在25周歲以下的“白領”吸毒問題日趨嚴重。
表4顯示,吸毒青少年的文化結構呈現“兩頭小,中間大”的狀態,2003~2004年吸毒青少年主要集中在初中文化程度,2005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吸毒青少年人數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其中大專以上組的增幅較大,這與表3中所顯示的“白領”吸毒者人數上升情況相吻合。
表5顯示,在吸毒青少年中,始終是以男性居多,同時人數也在不斷地上升。女性吸毒者總體上人數較少,但近年來,人數有所增加,這應當引起我們的重視。
(2)違法狀況
表6:吸毒青少年吸食、注射種類分析
表6顯示,三年來貴州省吸毒青少年所吸食、注射的還是以海洛因為主,但是冰毒、等新型的濫用程度呈迅速蔓延的趨勢,尤其是2004年的增幅非常大。
表7顯示,貴州省因吸毒而誘發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總數以及百分比三年來一直呈現持續上升的趨勢,說明貴州省因吸毒而誘發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持續增多,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的穩定。
表8顯示,貴州省因吸食而感染上艾滋病的人數比例不斷上升。
(二)貴州省青少年犯罪現狀與特點
1.貴州省青少年犯罪現狀
材料1:根據貴州省警方的統計,2003年~2004年,全省公安機關共偵破重特大販毒案件387起,抓獲販毒犯罪嫌疑人641名。641人當中,17歲以下的販毒人數為2名;18至25周歲的販毒人數為105名。在這107名販毒青少年嫌疑人中,文盲17人;小學文化程度78人;初中文化程度11人;高中文化程度1人??梢?,文化程度在小學以下的為絕大多數。從其身份來看,107人中是農民的有85人;其中社會閑散人員21人。販毒青少年中農民和社會閑散人員占總人數的99.1%。
材料2:據貴州警方統計,2004年至2005年全省公安禁毒部門共查破100克以上大要案件243起,千克以上案件31起,萬克以上大案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00名。從抓獲犯罪嫌疑人的年齡來看,25周歲以下的青少年人數較少,僅為77人。被抓獲的77人當中,本省籍販毒嫌疑人65名。
材料3:貴州省吸毒人員眾多,由于龐大的消費市場,零包販毒活動十分突出。許多吸毒人員為了籌集昂貴的毒資,以販養吸,加入零包販毒的行列。2005年上半年全省共破獲零包販毒案件1942起,占全省破案總數的83.3%,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8.6%。2005年六盤水地區在破獲的案件中,零包販毒案件49起,占破案總數的72%,且大部分販毒分子屬“以販養吸”,占77%還強。該市零包販毒人員以吸毒人員為主。
材料4:貴州省各地、市外流販毒形勢嚴峻。目前,貴州省籍人員外流販毒區域已涉及全國13個?。ㄊ?、區)和省內82個縣市區。2005年上半年云南禁毒部門抓獲貴州省籍販毒嫌疑人450名,僅次于四川省位居第二。2005年貴州省籍販毒人員到浙江進行販毒活動大幅增加。2005年全年貴州省籍人員因販毒在外省被抓獲2329人,其中流入云南、浙江兩省1798人,占總數的77%。一些毒情較輕和無毒縣也出現了外流販毒。
材料5:據貴州警方介紹,外流販毒人員販毒手段日益多元化、智能化。目前貴陽市出現一個值得引起禁毒部門注意的現象,即犯罪分子策劃運毒時,不再象過去那樣依靠同鄉或親戚等人來完成,而是在勞務市場尋找急于求職的人員,以到瑞麗的某工廠工作為名,先誘騙至瑞麗,后告知工廠滿員,然后分別將這些人帶到緬甸進行威脅、利誘,迫使這些人吞毒后安排運毒。毒犯則在境外指揮,運毒人即使被抓,由于不知幕后人的底細,也對他們構不成威脅。?
材料6:據調查,貴州省有60%以上的娛樂場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販賣或服食新型問題,由于貴陽、遵義等幾個新型犯罪猖獗的城市加大打擊力度,現在新型犯罪開始向地、州的娛樂場所蔓延。據悉,現在貴州省還出現了販子爭販、、麻古等新型情況。①
2.貴州省青少年犯罪特點:
(1)青少年零包販毒突出。通過材料1、2、3,我們發現在貴州省重特大犯罪案件中青少年販毒者所占的比例較小,而實施零包販毒的絕大部分是青少年,根據貴州省公安部門的調查統計,零包販毒者中65%以上是25周歲以下的青少年。而這部分青少年幾乎100%都是吸毒者。因為吸毒的花費不貲,而青少年往往沒有工作和固定收入,因此為了獲取巨額毒資,這些青少年只能販賣零包,“以販養吸”。所以,如果從普遍性上來看的話,貴州省的青少年零包販毒情況實際上比大宗販毒情況更為嚴重。
(2)外流販毒青少年增多且出現多元化、智能化趨勢。材料4顯示目前貴州省外流販毒嚴重,呈現出外流販毒人員數量眾多,人員地域覆蓋面廣的態勢。這不僅是指貴州省外流販毒人員的流出地在增多,而且流入地也在增多。雖然,目前貴州省外流販毒人員的主要流入地還集中在云南和浙江,但向深圳、東莞等沿海城市侵入的趨勢也越來越明顯。材料5顯示,貴州省外流販毒團伙的犯罪手段開始向多元化、智能化方向發展。最令人擔憂的是,最近出現的以招聘工人為由強迫、引誘農民工運毒的情況。從已經破獲的案件來看,毒販往往喜歡招募青少年農民工,因為這部分人年輕沒有經驗,防備心較弱,又往往急于找工作,若對其許以豐厚的薪資,這些年輕人往往都會“上鉤”。
(3)販賣新型現象突出。從材料6中,我們可以看到近年來新型犯罪在貴州省的迅速蔓延態勢。而新型犯罪主要集中在夜總會、歌廳等娛樂場所。更有個別夜總會為了招徠客人,增加其酒水消費量(因為客人服食新型后其酒水的消費量往往大得驚人)故意向客人推銷新型、。與傳統抑制神經的藥理性相反,新型的藥理性是讓吸食者神經高度亢奮,行為舉止完全失去正常。
二、貴州省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原因剖析
(一)青少年濫用的原因
為準確了解貴州省青少年濫用的原因,筆者走訪了貴陽市以及清鎮市強制戒毒所,并對兩所的戒毒學員進行了問卷調查。本次調查的對象僅限于年齡在14~25周歲的青少年。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400份,回收問卷388份,回收率為97%。根據所得資料的統計,青少年吸毒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這里有主體原因:包括(1)好奇心理;(2)精神空虛、苦悶;(3)同學、朋友的慫恿;(4)認為自己不會上癮或被欺騙吸毒;(5)減肥、跟潮流。也有客觀因素,這包括:(1)社會上泛濫的大環境影響;(2)家庭教育的缺陷;(3)學校教育的偏差;(4)社會管理和控制的缺陷。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主體原因
(1)自控力脆弱。青少年因為心理發育不成熟,頭腦比較簡單,對事物的分析判斷能力也比較差,自我控制能力較脆弱,在外界條件的刺激下容易沖動行事,不考慮行為的后果。根據犯罪學的研究,青少年往往按照“快樂原則”來行事,喜歡隨心所欲,遇到誘惑時,雖有一定的辨別是非、控制行為的能力,但自我控制力非常脆弱,很容易受外界的不良誘惑以及內心欲望的誘惑。這就是為什么青少年在他人的引誘或教唆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眾所周知,販賣的利潤極高,而不少青少年就為金錢所誘惑,為了吃喝享受而去販毒。
(2)文化素質低,法律意識淡薄。根據筆者的調查,貴州省的販毒青少年文化程度普遍低下,零包販毒青少年絕大多數是吸毒者,而通過對貴州省吸毒青少年的文化水平調查,可以看到,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占絕大多數。而實施重特大犯罪的青少年文化程度則更低,文盲和小學文化程度的人占了89%左右。低層次的文化水平使得他們的法律知識極為貧乏,法律意識也非常淡薄。這決定了他們不會也不可能去思考自己的行為的性質和后果,而是只注重眼前利益。
(3)畸形的經濟觀念影響。目前,貴州省的外流販毒問題日益嚴重,已成為貴州省禁毒工作的“頭號難題”。外流販毒為何屢禁不止,筆者認為這與外流販毒者所處環境中形成的畸形亞文化密切相關。貴州省外流販毒嚴重的幾個地區(織金、納雍、盤縣等等)地勢偏僻、交通不便,經濟文化十分落后,人民生活貧困,精神生活貧乏,禁毒宣傳教育力度不夠。種種因素相加,致使許多農民產生了畸形的經濟觀念。
2.客觀因素
(1)歷史因素。貴州省在歷史上曾是犯罪的重災區,在貴州省的不少地區的農村,都有著種植罌粟、販賣鴉片的傳統。從貴州省的青少年違法犯罪分子籍貫分布的規律來看,違法犯罪分子主要集中的幾個地區,如畢節地區、六盤水地區都是歷史上煙毒泛濫的地方。由于特殊的地緣、血緣關系,使群眾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相互影響、相互交流,這種關系的發展同時也帶動了外流販毒的蔓延,一部分販毒分子互相信任結成了以同鄉、同村、家族、親戚等關系為紐帶,有組織、有分工、反偵查能力強的家族式、同鄉式、購運銷一體化的販毒集團和網絡。而在這些販毒盛行地區長大的青少年往往由于從小的耳濡目染和販毒人員的利誘、教唆跟隨其一起販毒。
(2)經濟貧困,暴利驅使。通過調查,我們知道貴州省的販毒青少年主要是農民。對于農民來說,導致他們實施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經濟上的貧困。從近年來貴州省打擊外流販毒工作情況看,涉案販毒人員多系經濟不發達、貧窮落后的鄉村農民,且文化素質低,無其他謀生技能,法律意識非常淡薄,在受到高額利潤的刺激后,容易鋌而走險地從事販毒活動。經濟發達的江浙、廣東等地區是貴州省農民工的主要流向。然而,由于民工潮的日益擴大,這些地方的民工就業形勢開始吃緊,同時由于貴州省大多數地區的文化特別落后,大多數民工的學歷極低,在市場上沒有競爭力,許多人找不到工作。為生計所迫而被販毒分子利用,淪落為運毒馬仔,走上販毒的道路。此外,不少外流毒販發家后,在家鄉修建了房子,使用了手機、電腦等現代化工具,在家鄉盡人皆知,起到了販毒發家致富的“榜樣”作用,在這些貧困地區刺激了人們販毒發家的欲望。雖然有部分外流販毒人員因販毒在外被打擊,但販毒所得并未受到追討,法律在這些地方沒有起到震懾和宣傳的作用,致使這些地方的人外流販毒“前赴后繼”。
(3)綜合打擊力度薄弱。多年來,打擊犯罪似乎只是公安部門的任務,海關、衛生、工商、交通等部門一直缺乏應有的配合,導致公安部門“孤軍奮戰”,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其實,在調查過程中我們往往可以看到毒販在制毒、販毒的過程中本應經過一個又一個的單位的檢查,但是由于這些單位往往各自為政,又缺乏查毒、防毒的意識,所以很多毒販成為“漏網之魚”。
(4)社會管理不善。一是對社會閑散青少年的管理不善。青少年離開學校后,幾乎就處于無人管理的“真空狀態”。在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條件下,人、財、物流動異常頻繁,“民工潮”一浪高過一浪,在這一過程中,負載著的流動,而的流動依托人流和物流。流出地和流經地對人流物流管理力度不相同,有的地方松散,有的地方管理得嚴格,尚未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客觀上給外流販毒人員從事販毒提供了條件。
三、貴州省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治理對策探討
(一)教育對策
1.家庭預防
具體說來,如果家長發現子女有以下的反常行為就應該引起警惕:(1)與行為不端者交往或交往的朋友中有吸毒者;(2)在家中或學校偷竊貴重物品,或頻頻向父母、親友索要現金;(3)遠離家人,長時間躲在自己房間里,行為詭秘;(4)藏有或錫紙、注射器等吸毒工具;(5)居室或廁所內留有注射時滴濺的血跡;(6)夏季穿長袖襯衣以掩藏針孔,食欲不振體重下降;(7)無故曠課,學習成績下降。此外,家庭還是防止青少年復吸的重要陣地。家庭應當幫助他們以堅強的毅力抗拒的誘惑,幫助他們徹底告別過去的環境,不再受毒友的引誘,幫助他們重新樹立起做人的信心。
2.學校預防
《貴州省禁毒條例》明確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把預防教育列為學校法制教育的內容?!钡P者認為此條內容過于空泛,建議參考在這方面做得比較好的《云南省禁毒條例》,該條例規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預防教育納入學校教學內容,并編入有關教材。學校應當對學生加強預防知識教育,每學期安排預防教育課時。學校發現在校學生有吸毒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和家長進行幫教,督促戒毒;對戒毒返校學生應當加強教育和監督,不得歧視”。
3.社會綜合治理預防
營造良好的社會禁毒氛圍是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措施。針對貴州省嚴峻的毒情形勢,筆者認為我們必須從多個方面、利用多種社會力量來開展預防違法犯罪的斗爭,激發全民的禁毒意識和參與意識,形成濃厚的全民禁毒氛圍。
(二)行政對策
1.加大禁毒力度,嚴格管理外出務工人員
針對貴州省外流販毒突出的情況,禁毒部門應加強與周邊省市的情報交流,開展禁毒合作,聯手打擊犯罪。同時認真分析研究運毒規律,不斷調整查緝方式,對通道、路段查緝警力、時間進行調整,竭盡全力把堵截在省外,查獲在省內,切斷通道。同時,各地的政府、基層組織要全面開展對外出務工人員的行前禁毒教育,掌握外出務工人員的基本情況,收集外出務工人員販毒的情報信息,并對已掌握的外出販毒人員建立重點人口檔案,強化對外出販毒人員的監控和管理。
2.加大行政處罰的力度
貴州省目前的毒情基本狀態是:青少年吸毒人數眾多,復吸率高;吸食新型的青少年人數迅速增長,且向“白領”等文化層次較高的階層蔓延;娛樂場所販賣、濫用新型現象突出,但因為貴州省禁毒條例的不完善,很多濫用新型問題嚴重的娛樂場無法查處。針對這些情況,筆者認為貴州省應加大對復吸人員以及販賣、濫用新型的娛樂場所的行政處罰力度,以遏制在貴州省的迅速蔓延。
3.完善強制戒毒措施,加強戒毒治療
針對貴州省戒毒所生活條件普遍較差、戒毒人員生活水平低以至影響戒毒效果的情況,筆者認為我們應建立能夠自己創收、基本自己自足的現代戒毒康復場所。即依托現有公安強制、司法勞教戒毒場所,劃出一定的區域或專門場地,通過政府投資管理,企業興辦的方式引進生產經營項目,一方面培養戒毒人員的就業技能,一方面發揮戒毒人員的勞動價值,改善戒毒人員的生活條件同時減輕其家庭和政府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