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論文畢業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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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論文畢業論文

法學論文畢業論文范文1

法學畢業論文范文】

論文題目 淺析超期羈押形成的原因和解決的對策

畢業論文寫作提綱

[摘要] 我國刑事訴訟中超期羈押現象長期以來一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已經出臺了的有關糾防超期羈押的制度也未得到真正落實.為此,本文在闡述了超期羈押的概念,危害性及其長期存在的原因的基礎上,著重提出了一些解決超期羈押的對策:轉變執法觀念,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填補現行法律漏洞,完善羈押立法規定;完善對超期羈押的監督機制和救濟程序;建立羈押的替代措施

[關鍵詞] 超期羈押 概念 危害性 原因 對策

前 言

一, 超期羈押的界定

二,超期羈押的危害性

(一)超期羈押嚴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權

(二)超期羈押嚴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實現

(三)超期羈押妨礙了刑事訴訟的效率,增加訴訟成本

(四)超期羈押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

三,超期羈押形成的原因

(一)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仍較為嚴重

(二)過于強調懲罰犯罪刑事訴訟目的而忽視了人權保障目的

(三)立法存在著一些明顯缺陷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救濟機制

(五)落后的偵查手段和模式的制約

四, 解決超期羈押的對策

(一)轉變執法觀念,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1,轉變"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

2,轉變"重懲罰,輕人權"的觀念

(二)填補現行法律漏洞,完善羈押立法規定

1,完善《刑事訴訟法》關于審前羈押的規定

2,完善《國家賠償法》中關于超期羈押發生后的國家賠償的規定

(三)完善對超期羈押的監督機制和救濟程序

1,完善檢察機關監督機制

2,建立超期羈押的救濟程序

3,建立羈押的替代措施

結束語

注釋

參考文獻

法學論文畢業論文范文2

論文題目:民事裁定救濟的研究

一、選題緣起、目的及意義

(一)選題緣起

由于裁定依據既判力與執行力的擴張,裁定措施外觀推定的特點,均可能對裁定當事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不法侵害。如果不為裁定當事人和第三人提供救濟,那么,他們在裁定過程中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將成為一紙空文。但我國的裁定救濟制度規定較為粗糙,在救濟范圍、救濟方式、救濟程序等方面規定極為簡單,存在理論上難以彌補的缺陷,難以實現對裁定程序中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有效救濟。同時,裁定救濟制度的不完善,也是裁定實踐“亂裁定”現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民事執行救濟具有獨立的價值、功能和地位,但由于多種原因,我國現行執行救濟存在嚴重不足。

我國現行法只規定了執行異議和執行回轉兩種救濟方法,且執行異議只授予對執行標的物有排除執行力的第三人享有救濟權,而對裁定過程中其合法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債權人和債務人缺乏相應的保護。這不利于確保裁定公正,提高裁定效率,也遠遠不能適應復雜的社會現實的需要。就執行異議而言:1、對執行異議的審查制度并不能充分地保護案外人及執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當案外人對裁定標的主張實體權利而提出裁定異議時,案外人與執行當事人就裁定標的的實體民事權益產生爭議,而依據訴訟法的基本原理,民事主體之間就實體上權益發生爭議的,就應當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即訴訟程序予以解決,裁定人員僅僅通過審查就來處理民事主體之間的實體問題,這與訴訟法的基本精神是相悖的。因為審查程序本身畢竟不是訴訟程序,不能促使各方提供全面、真實的證據,不能保證充分聽取爭議各方的意見,也無法進行公正的裁判,這在事實上剝奪了爭議各方應當享有的通過正常的訴訟程序獲得救濟的權利。司法實踐中,多發生裁定法院僅憑案外人的一面之辭,便確認異議有理而中止執行程序,使申請裁定人的合法權益再次受到侵害。對異議理由成立的中止裁定,不能保護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8條的規定,經審查異議成立的,由院長批準中止裁定。這是對提出執行異議有理由的案外人的最基本的保護方法。但案外人提出執行異議的目的是為了排除對該裁定標的的強制執行,或對已裁定的部分恢復到裁定前的狀態,以確保其對裁定標的實體權利,并不是中止裁定,因為中止裁定以后仍要恢復執行。根據現行法規定,案外人對裁定標的物主張部分或全部權利時,只能向執行機關提出異議,而不能直接起訴,而執行機關以裁定的方式解決實體問題,這在法學理論上是講不通的,在司法實踐中也是有害的。原因在于,裁定機構的任務就是以國家強制力確保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權利的得到實現,裁定人員只能就案外人在裁定程序中異議情況作出裁定,無權就案件的實體權利進行裁判,這是其一;其二,以裁定的方式解決實體權利無異于剝奪了當事人的訴權,使當事人無法通過舉證、辯論、質證等開庭審理程序請求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決,這種裁定實際上是一裁代替了一審、二審和再審。

將審判監督程序和裁定救濟制度混為一談,而且第三人異議制度不能僅僅依靠審判監督程序來解決。審判監督程序又稱為再審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或者很可能有錯誤時,依法進行重新審理的程序;執行救濟則是執行當事人、案外人因強制執行行為而遭到損害時,按照一定程序對受害人予以保護的方法。二者的目的、內容、作用等方面各不相同,不能互相混淆。案外人尋求裁定救濟,只能限于因法院的執行行為受到的侵害;因裁定依據錯誤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不是裁定行為錯誤,案外人只能通過審判監督程序撤銷錯誤的法律文書,或者另行起訴保護自己的權利,但不能通過執行異議尋求保護,因為這時案外人所稱的損害不是由裁定行為造成的。但《民事訴訟法》第208條的規定卻把執行異議與審判監督程序直接聯系起來,即:只要經審查異議有理的,決定中止裁定,便要對裁定依據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再審,如果經審查認為裁定依據確有錯誤并決定再審,便是異議理由成立;如果經審查認為裁定依據無誤,便是異議理由不成立,這是毫無道理的,因為在關于金錢債權的裁定案件中,案外人對裁定標的異議與裁定依據是否正確毫無關系。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對案外人提出的執行異議,只存在異議有無理由的問題,不存在是否應按審判監督程序處理的問題。

對程序上違法及不適當的裁定行為缺乏相應的救濟方法。從某種意義上講,裁定救濟制度就是一種程序上保障制度,對裁定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來說,則更是如此。當其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時,賦予其可行的救濟途徑是保護其合法權益的必然手段,否則,一切所謂的權利都是虛無的,不真實的。正是在這個意義英美學者認為“救濟先于權利”。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08條也規定,對于案外人的異議,由裁定人員執照法定程序進行審查。但是,這種法定程序事實上根本不存在。所以,我國的案外人的異議制度其實處于一種虛無的狀態。也正因為如此,在司法實踐中某些裁定機關和裁定人員想依法辦事,卻又無法可依,無章可循,致使同一案件或同類案件因人而異、因地而異的現象時有發生;更有甚者,某些別有用心者就可能利用這一制度上的缺陷,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任意作為,損害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的合法利益。

我國現行的司法體制的不夠健全,致使裁定救濟制度還存在一些制度性的缺陷,最為明顯的是裁定機關的裁定行為還缺乏必要的外部監督機制。

(二)選題目的

民事裁定是運用國家公權力實現私權的一種國家強制力。國家公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在保護公民私權的同時,也同樣存在著對公民權利的危險或侵害,既是個人權利的保護神,又是個人權利最大危險的侵害者。隨著權力制約理論的發展,形成了兩種模式,一是以權力制約權力,即企圖在國家權力大廈內部形成一種自我控制的良性機制,以便防止專制和集權的產生。二是以權利制約權力,即賦權予公民制約國家權力。具體到民事裁定過程中,賦予裁定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在裁定程序中獲得裁定救濟權利,為強制裁定權設定必要的限度,維護國家權力體系內部的平衡。

裁定中出現錯誤時,裁定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針對出現的錯誤進行抗辯,具體而直接,利于裁定機關發3現導致錯誤的原因而易于糾正。同時,裁定救濟應當在裁定程序中提出,使得錯誤的裁定行為得到及時糾正,受到的損害也能及時得到補償。因此,裁定救濟在規范民事強制裁定行為方面表現得有力且有效,成為維護法律尊嚴和法院形象的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一切程序都含有對程序安定的價值追求。強制裁定中,強制裁定權在不受制約的情況下確實易于濫用而導致侵權,權利受害者往往對侵權表現出相應的回應以避免侵害。若無裁定救濟,受害人積極或消極的回應性行為必然表現為“私力救濟"。很可能造成程序上不安定因素的產生而影響裁定的順利進行。由于“私力救濟"的不可預見性,很可能將裁定中的爭議事項升級為社會沖突,現實存在大量的涉法上訪案件便是實證,會給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危害。因此,必須從制度的角度規范裁定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的救濟方法與救濟行為,維護裁定程序的安定,預防社會沖突。

(三)選題意義

法具有公正、效率、效益、自由、秩序等若干價值。從總體上來說法應當是這些價值的完美結合,但就具體部門法而言價值追求會有所側重。民事審判程序功能是確認權利、定紛止爭、以公正為其價值所向。民事裁定程序功能不是在于確認權利,解決糾紛,而在于實現執行依據所確認的權利。如何實現執行依據所確認的權利,是民事執行程序的根本任務之所在,其價值取向應當為效率。所以,有人認為效率是執行的第一價值取向。當然,強調高效執行并不能否定執行對公正的追求,公平與正義一直是人類社會追求的永恒主題,如果說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那么民事執行就是維護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因此,公正也是民事執行程序的基本價值取向之一,只不過在執行程序中更加側重于效率而已。

由于民事裁定強制性以及效率的內在要求,決定了執行措施必須迅速及時,所以執行時只能就裁定依據的外表加以判斷。裁定程序具有侵害當事人和案外人實體權利的特點。裁定工作所追求的效率與公正地保護當事人案外人合法權益之間必然存在沖突。裁定瑕疵即沖突產物。但是效率是以公正為邊界,效率如超越公正邊界,只是速度。民事裁定救濟程序作為執行程序中糾正瑕疵裁定行為和排解有關利害關系人之間權利、義務糾紛的程序裝置,首先對瑕疵裁定行為予以糾正,保護執行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促使執行機關依法、合理執行。即糾偏和救濟雙重職能。其次,對裁定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和糾紛進行解決,包括程序爭議及實體爭議,依法排除執行程序的障礙,確保執行順利進行。最后,促進司法公正,提高人們對司法的信賴度。民事執行救濟程序價值取向仍在于富于效率地實現對公正的追求,在效率與公正辨證關系上,對公正則應當更為側重。民事裁定救濟程序的公正包括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必須堅持法官中立、當事人平等、程序參與、程序公開,保障執行人員及裁定法官獨立審查、審理裁定程序中出現的違法和不當裁定行為,保障當事人救濟權的行使不受貶損和壓制,保障民事裁定救濟體系的完備,保障法官準確認定事實和正確適用法律。而在程序效率方面則應當盡量縮短民事執行救濟周期,簡化民事執行救濟程序,提高救濟的效率,保障當事人及時獲得執行救濟。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及評述

截止到2010年底,我國對民事裁判救濟機制問題的研究是零散雜亂的,很多學者側重于對我國立法上規定的裁定補正程序的研究,從適用范圍、權力保護、缺陷彌補等入手,提出設想,完善裁定補正的具體程序。有的學者則從脫漏判決的現行救濟機制入手,分析該機制的缺陷,提出應然的救濟機制。就筆者掌握的資料,我國學者借鑒西方國家的立法規定,開始對民事裁判瑕疵救濟機制進行整體性的研究。主要有:2004年邵明在《人民法院報》發表的《民事判決更正要論》;2008年陳曉君在《法律適用》一書中發表的《缺陷的彌補與權力的補充救濟一民事裁判瑕疵的補正程序》:2009年占善剛在《法商研究》一書中發表的《我國民事判決脫漏應然救濟探究》。還有學者注重對民事裁判瑕疵問題的研究,界定民事裁判的內涵以及種類。若是對民事裁判瑕疵的內涵以及種類形成相對統一的觀點,對于其相應的救濟機制的研究也會變得簡單許多。各理論學者的觀點可說是真知灼見,為這一問題的研究提供的珍貴的資料,學者們的研究針對的是某一種救濟程序,并非整體的救濟機制。

國內學者早在1994年,就提出我國訴訟保全制度在對象上的不完善,建議將行為納入訴訟救濟的范圍,而對訴訟保全進行簡介評析的文章就更多。另外,也有些學者對我國民事訴訟體系中財產救濟和先予執行制度進行分析和評價,并對之提出完善的構想。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我國在制訂《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和修訂知識產權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時均引入了與國外相關法律中類似的法律制度,如海事強制令和訴前臨時措施的建立。理論界也對立法上的新變化做了很多探討,如:《論知識產權訴訟中的禁令制度》(張成立,《佳木斯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3年第5期)、《美國禁令制度研究——兼評我國知識產權訴訟中臨時禁令制度》(李瀾,《科技與法律》2003年第2期)、《淺析海事強帶憐與瑪瑞瓦禁令的異同》(趙彤)、《美國商業秘密法中的禁令救濟》(彭學龍,中國私法網)等。歸納起來,對如何完善我國民事訴訟中臨時性救濟措施,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一是在保持現有的財產救濟和先予執行不變的基礎上,確立行為救濟制度,使之與前兩者成為并行不悖的制度;二是以臨時性救濟措施的直接目的為標準將民訴中臨時性救濟措施劃分為兩種類型,保全性措施和暫時狀態方面的措施,三是將海事訴訟中的強制令引入—般民事訴訟中,同時確立財產保全、行為保全、強制令和先行給付幾種并行的制度。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工作方案和進度計劃

(一)研究思路

第一章選擇了民事裁定的涵義、功能以及民事裁定的類型等三個基本問題進行闡釋。首先,通過對我國民事裁定概念的歷史追溯和世界其他國家及地區的相關規定介紹,厘清民事裁定概念的法律涵義,為下文對民事裁定救濟制度的論述做好鋪墊。其后,簡要分析我國民事裁定本身所具有的重要功能,如保證國家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保證訴訟順利進行等等。最后,就我國民事裁定的類型進行了詳盡的介紹,為在后文詳細闡述我國民事裁定救濟制度打下基礎。

第二章是對民事裁定救濟制度的概述,通過對民事裁定救濟制度的概念、特征以及內在機理的闡述,剖析我國民事裁定救濟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法院時常隨意運用判決或裁定、裁判類型適用比較混亂,注重判決的效力、缺乏對裁定效力的應有尊重等等。同時,以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對民事裁定救濟方式的規定為基礎,對民事裁定救濟途徑進行了分類,即復議、上訴審以及再審。

第三章是對我國民事裁定救濟制度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完善進行了完整論述,本章緊密承接第二章內容,對民事裁定救濟從復議、二審上訴、再審制度三種制度上分別加以剖析。在民事裁定復議制度中,主要論述了民事裁定復議的缺陷以及完善。在民事裁定上訴審程序中,不僅闡述了我國民事裁定二審上訴程序的目的以及法理基礎,還對英美法系、大陸法系以及我國臺灣地區民事裁定二審上訴制度進行了介紹,在對上述立法例有較為全面了解的基礎上,闡述我國民事裁定二審上訴制度的弊端及其完善措施。民事裁定再審制度是程序完善的基礎,其后以我國民事訴訟法對民事裁定再審的規定為線索展開對民事裁定再審問題的研討,討論的焦點集中在于我國民事裁定再審程序中的弊端及其完善。

(二)研究的方法

1.文獻查閱法。運用文獻法,查閱相關文獻資料,對已有的研究成果進行梳理。

2.比較分析法。運用比較分析的方法,對有關民事裁定救濟進行比較分析,指出民事裁定救濟對現實社會的意義和局限性。

3.理論聯系實際的方法。在民事裁定救濟理論做較為系統、全面研究的基礎上,把民事裁定救濟置于社會背景下,對其理論本身的價值做探討,來確證其民事裁定救濟在現實社會的應用中存在的合理性和價值意義。

(三)研究的進程

1.20XX年8月——20XX年2月,查閱文獻,收集資料。

2.20XX年3月——20XX年5月,撰寫開題報告,并參加開題。

3.20XX年6月——20XX年12月,完成論文初稿。

4.20XX年1月——20XX年3月,修改論文,完成論文第二稿。

5.20XX年4月——20XX年5月,論文定稿,并參加答辯。

四、前期研究基礎及主要參考文獻

(一)前期研究基礎

本文以民事裁定救濟的目的及意義為切入點,分析了民事裁定救濟的涵義、分類、存在的原因以及效力。機制問題上的缺陷,并針對筆者界定的民事裁判瑕疵完善相應的救濟機制。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執行機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依法采取裁定措施,強制負有裁定義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完成一定義務,實現裁定權利人權利的司法活動。執行程序的職權性和強制性決定了債務人必須容忍并服從裁定行為。

(二)主要參考文獻

1.著作類

[1]李浩主編:《強制執行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版。

[2]童兆洪著:《民事執行權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

[3]黃金龍著:《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實用解析》,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第1版。

[4]謝懷拭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

[5]于喜富主編:《民事強制執行制度創新與爭鳴》,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第1版。

[6]齊樹潔主編:《民事程序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3月第2版。

[7]肖建國主編:《民事訴訟程序價值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8]鄧輝輝著:《既判力理論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9][法]讓文森、塞爾日金沙爾:《法國民事訴訟法要義》,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10]鄧輝輝著:《既判力理論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11]梁啟明、鄧曙光譯:《蘇俄民事訴訟法典》,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

[12]EdwardD.Re&JosephR.Re,Remedies,FoundationPress.[M].At2(5thed.,2000),page78.

2.論文期刊類

[1]石洪彬:《論強制執行救濟》,載霍力民主編《民事強制執行新視野》,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2]黃偉:《論完善我國的強制執行救濟制度》,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0年第2期。

[3]黃勝春、韓?。骸睹袷律显V權的法理透視》,載《江西法學》,1994年第4期。

[4]馬登科:《程序上的執行救濟與實體上的執行救濟》,湖北社會科學2001年第8期。

[5]張衛平:《論民事訴訟法中的異議制度》,載《清華法學》2007年第1期。

[6]李霞:《論執行救濟制度及其重塑》,濟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l期。

[7]童兆洪、林翔榮:《民事執行救濟制度芻論》,比較法研究2002年03期。

[8]金瑞林.環境侵權與民事救濟~兼論環境立法中存在的問題.中國環境科學[J],1997第3期:38頁.

[9]邱聰智.公害與環境權.載臺灣:法學評論[J],第42卷第1期:58頁.

[10]陳泉生.環境侵害及其救濟.中國社會科學[J],1992年第4期:76頁.

[11]蔡虹,梁遠.也論行政公益訴訟.法學評論[J],2002第3期:103頁.

[12]溫世揚、廖煥國.論物權的民法保護之范式——以物上請求權與侵權請求權為中心考察.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J],2004年第1期:28頁.

[13]趙梅生:《關于專利侵權救濟的國際比較分析載學術研究》2004年第11期.3.優秀碩博士畢業論文

[1]劉潤發.論環境侵權及其救濟[D],中南林學院碩士畢業論文.2003年6月,23頁.

[2]錢怡:<論專利侵權救濟中的臨時禁令制度》,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3年。

五、擬解決的主要問題、研究的主要內容

(一)擬解決的主要問題

本文通過對民事執行、民事執行權以及民事執行救濟的相關理論研究,借鑒國外及我國臺灣地區相關執行救濟制度的經驗,分析我國執行救濟方面存在的缺陷,在此基礎上,提出完善我國民事執行救濟制度的措施。

(二)本文論文擬研究的主要內容

民事裁定救濟制度是民事訴訟制度的基本設計之一,是民事訴訟的有機組成部分,其在民事訴訟制度中的重要地位決定了對之進行研究的必要性和有用性。通過分析民事裁定救濟的基本理論,對其的價值、分類、存在原因以及效力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借鑒日本、德國、法國和我國臺灣地區民事裁定救濟制度的成功經驗,從民事裁定基本內涵出發,提出我國現行民事裁定救濟制度的不足,從而以程序性裁定救濟和實體性裁定救濟提出了相對的應對措施,并對其予以完善,是本文的研究的主要內容。

六、重點難點、主要觀點及創新之處

本文在研究梳理民事裁定救濟理論的基礎上,對民事裁定其救濟對社會的現實意義等進行整合和進一步的歸納。

1.研究的重點

本文力圖在充分和合理借鑒中外有關對民事裁定救濟問題研究的理論成果的基礎上,對民事裁定救濟思想所包括的內容進行重點闡述,從民事裁定救濟理論的域外考察的分析論述中,對民事裁定救濟在日本、德國、法國以及我國的臺灣的救濟進行了剖析總結,這是本文所研究的重點。

2.研究的難點

我國民事裁定救濟的缺陷不足是本文研究的難點。

3.研究的創新點

通過對民事裁定救濟的解讀,為解決國內外社會現實問題,探尋民事裁定救濟實際應用中的措施。

七、論文寫作提綱

擬論文題目:民事裁定救濟的研究

導論

(一)民事裁定救濟的目的及意義

1.民事裁定救濟的目的

2.民事裁定救濟的意義

(二)我國民事裁定救濟的特征

(三)民事裁定救濟的研究現狀

1.國際上對民事裁定救濟的研究現狀

2.國內對民事裁定救濟的研究現狀

(四)本文的基本思路

第一章民事裁定救濟的基本理論

(一)民事裁定救濟的內涵與價值

(二)民事裁定救濟的分類

(三)民事裁定救濟的存在原因

(四)民事裁定救濟的效力

第二章民事裁定救濟的域外考察

(一)日本民事裁定救濟

(二)德國民事裁定救濟

(三)法國民事裁定救濟

(四)臺灣民事裁定救濟

第三章我國民事裁定救濟的的缺陷及構建措施

(一)我國民事裁定救濟的的缺陷

1.缺少債務人救濟

2.缺乏案外人執行異議制度

3.民事裁定過程中沒有全面的程序保障

(二)構建我國民事裁定救濟的措施

1.程序性裁定救濟

2.實體性裁定救濟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淺談本科畢業論文的開題報告

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是培養本科生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有機環節,是大學本科生今后就讀研究生、從事科研工作的前期訓練。開題報告是本科生畢業論文寫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在畢業論文寫作中舉足輕重。筆者擬就大學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的撰寫和答辯問題進行探討。

一、開題報告的含義

本科畢業論文的開題報告是大學本科生在完成文獻調研(文獻資料的收集與文獻綜述的撰寫)后寫成的關于畢業論文選題與如何實施的論述性報告,是開題者對畢業論文課題的一種文字說明材料。開題報告主要說明選題應該進行研究,自己有條件進行研究以及準備如何開展研究等問題。本科生作開題報告的時間一般在第七個學期末或者第八個學期初,即基礎課程學習完成之后,研究工作實施之前。開題報告一般為表格式,它把要報告的每一項內容轉換成相應的欄目,便于評審者一目了然,把握要點。

二、開題報告的意義

本科生畢業論文的開題報告一般沒有碩博研究生開題報告要求嚴格,在深度和廣度上也小于科研課題的開題報告。本科生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的主要意義在于使大學生通過畢業論文的開題,熟悉科研工作的一般步驟、流程和解決科研課題的思路與方法。同時,在本科畢業論文的形成過程中,畢業論文的開題報告是提高畢業論文選題質量和水平的重要環節。開題者可以通過開題報告把對課題的認識和想法加以整理、概括、提煉,并通過開題報告的答辯明晰解決課題的思路,糾正一些可能錯誤的方法,以使具體的研究目標更加明確,解決的方案更加切實可行。

三、開題報告的內容

開題報告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選題的目的和意義、國內外研究現狀綜述、選題研究內容、選題研究技術路線、研究方法和要解決的關鍵問題、調研計劃及主要參考文獻。由于開題報告主要體現論文的構思和寫作的大致思路,因而篇幅不必過長,一般以2000字左右為宜,但要側重把計劃研究課題的題目、研究的大致思路、擬解決的關鍵問題等說清楚。

1.選題目的和意義

選題目的和意義就是為什么要研究這個課題?研究這個課題的主要作用是什么?有什么理論價值或應用價值?其主要內容包括研究的有關歷史背景,指出目前研究中存在的不足或現實應用中存在這個問題,有研究的必要性。要寫得具體、精煉,有針對性,不能漫無邊際地空喊口號。

2.國內外研究現狀綜述

這一部分內容的寫法與畢業論文的文獻綜述大致相同,但更加精煉。一般包括引言、正文和總結三部分。

3.選題研究內容

基本內容一般包括研究的對象和問題,主要介紹與課題研究有關的基本基礎理論以及研究內容的確定。重點寫研究過程中的主要理論、方法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可以包括對解決問題的一些假想或構思,可以問句的形式進行陳述。

4.選題研究技術路線、研究方法和需解決的關鍵問題

“研究的技術路線”主要涉及研究中需要的一些基礎理論,包括收集的文獻中的一些論點或論據;“研究方法”一般指歸納、分析、證明、觀察法、調查法、實驗法、經驗總結法等方法,確定研究方法時要敘述清楚“做些什么”和“怎樣做”;“擬解決的關鍵問題”就是論文主要解決的問題,是開題者對需要解決的問題的構思。

5.調研計劃及主要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一般應以文獻綜述部分所引用的第一手資料為主,以創新性強、可信度高、科學性強的核心期刊文獻為主,且一般要引用新文獻,這些文獻相對來說容易反映選題的研究最新進展和爭論焦點。參考文獻格式的寫法可參照一般正式發表的學術期刊上的格式來寫。

調研計劃中,方案的制定要做到切實可行,操作性強。因為本科畢業論文寫作的周期偏短,在這一部分一般不提倡難度較大的調研方案。相反,一些電子文獻的查找、簡單的實驗或就某個問題的問卷調查,這些方案都是可行的。

四、開題報告的答辯

關于開題報告的答辯,研究生的答辯時間一般是一個小時。由于每個教師指導的本科生較多,同時其要求沒有研究生的標準高,因此本科生畢業論文開題答辯的時間較短,一般是陳述10分鐘,然后評委提問和學生回答問題約10—20分鐘。因此,文獻綜述部分宜精煉,不能為求全面而掩蓋了綜述的重點;同時,應該把報告陳述的重點放在擬研究的內容或關鍵問題上,并在陳述時對擬研究的內容進行必要的闡述,盡量解釋內容的含義,以及自己對此的觀點或打算著手解決的構思,使人容易明白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和創新性。另外,在評委提問過程中,要注意傾聽,認真思考,對不能回答的問題最好明確表示不懂,不能糊弄評委。要認識答辯的目的,答辯不是為了蒙混過關,而是通過答辯,從評委提出的問題和建議中明白研究問題的關鍵所在,從而使課題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受到啟發。

五、開題報告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般來講,學生在寫開題報告時,往往只是知道開題報告要填寫的表格及需要填寫的內容,但難有一個可以參考的范例。所以,在寫作中仍然有許多需要注意的問題。

1.文獻綜述部分力求精練

簡要介紹選題所涉及的主要概念、歷史背景、研究現狀和主要存在的問題,切忌長篇大論。關于這一部分的寫作,很多同學常常是將文獻綜述的內容直接粘貼到開題報告中來,沖淡了開題報告的主題。正如前面所述,開題報告的重點應放在陳述擬研究的內容上而不是陳述文獻綜述。因此,這一部分的寫作其實是單獨文獻綜述的“綜述”,即濃縮或提煉。另外,學生在寫作中,要注意一些敘述的術語表達。例如,許多學生往往在開題報告中作如下的敘述:“本文主要對……問題進行了……研究”。須知,開題報告是在畢業論文形成之前就要寫的,而文章還沒有形成,因此建議改成“本選題主要對……問題進行……研究”。

2.擬解決的關鍵問題部分,在寫作中要簡短醒目,敘述清楚

很多學生在寫作此部分時,常常敘述得很多,而一些常識性的問題也成了其研究的關鍵問題。有同學在寫作時,把一些概念的定義也作為研究關鍵問題,給人一個無論什么問題都是關鍵問題的感覺。關鍵問題一般應是解決問題的突破點,在這部分要把關鍵問題和選題用到的基礎理論分清楚。

3.關于開題答辯進行中的問題

為了使評委能對開題有一個比較詳細的了解,在開題時最好能用幻燈片進行演示。在演示時,應重點展示研究的思路和擬解決的關鍵問題,必要的時候可以邊展示邊口頭闡述,以便評委能對方案的可行性有一個較好的把握。

4.關于開題答辯之后的問題

這一部分往往被大家所忽略,很多學生只重視開題答辯之前和進行過程中的準備工作,而對開題答辯之后的工作則極不重視,把開題報告當成了一種“期末考試”,答辯完畢后就不再考慮開題報告的問題了。實際上,開題答辯是對選題是否恰當、研究能否如期進行的一個初步檢測,在答辯過程中,答辯評委往往會提許多不曾想到的問題,糾正一些可能錯誤的認識,幫助同學們理清解決問題的思路。答辯完畢后,應該根據答辯情況,再次修改開題報告,有時甚至可能要重新選題,并且將答辯時的一些思想貫徹到今后畢業論文的寫作中去。

法學論文畢業論文范文3

關鍵詞:城市道路飆車

 

杭州胡斌5.7交通肇事案已經塵埃落定,但本案所引起的多方面爭論似乎并沒有得到一個共識。對本案可以從事實認定、適用法律、輿論監督、公眾認同、對司法工作中危機的管理等多方面來深入解讀。在本案的定性問題上,存在著對于胡斌這種飚車行為是屬于交通肇事行為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爭?!稒z察日報》曾在本案發生后先后刊登了兩篇代表性的文章。在這兩篇觀點針鋒相對的文章中,麥子的《飆車,真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文主張胡斌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劉明祥的《飆車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嗎?》一文主張胡斌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1]。從這兩篇文章中我們可以看出,這兩位作者之所以對胡斌案的定性存在截然相反的觀點,主要是因為,雙方對于飆車行為的內涵如何界定沒有充分展開論述,胡斌的行為是否屬于飆車行為、對這種行為如何認識也就難以取得一致意見。胡斌案已經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筆者沒有該案的第一手資料,也無意有關辦案機關的處理結果評頭品足。本文僅就飆車行為的如何定性問題作粗淺探討。

一、飆車行為的性質分析

關于飆車一詞,現代漢語詞典對此的定義為:“開快車”。在百度百科中進行搜索,“飆車”一詞有兩種含義:一種是傳說中的御風而行的神車,二是駕車高速行駛。由于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在法律上也就找不到界定飆車的標準。筆者認為,法律意義上的飆車行為并不應僅按照其上述語義來界定,它并不僅是超速行駛行為這么簡單。如果法律對某一路段車輛行駛的最大速度規定為80碼,那么,過往車輛的速度如果是81碼畢業論文論文參考文獻格式,構成了超速行駛,101碼也構成了超速行駛,但二者的危險性卻不可同日而語。從超速行駛的程度上看,認定為飆車行駛,其超過最高限速規定應達到一定比例。另外,判定超速行為是否屬于飆車,還應包括駕車者的主觀心理狀態。因為從一般的社會經驗來看,飆車者追求的大多是高速行駛中感官上的、競爭之后的成就感和驚險演出成功后所獲得的認同感。[2]綜合這兩方面的因素,筆者認為,法律意義上的飆車行為應界定為:行為人明知自己超速行駛,為了達到某種心理上的刺激、等不正當的滿足,而故意為之的行為。

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空間內駕車飆車的行為并不是一般的交通運輸行為。對于“交通運輸”的含義,理論上有不同的觀點,筆者認為,交通運輸是指利用交通工具并借助一定的交通設施將人或物從一地運載到另一地的活動過程,交通運輸的目的是運輸一定的人或物。但飆車行為并非如此。從表面上看,飆車的行為人確實是利用了交通工具,并借助一定的交通設施將自己和所駕駛的車輛從一定運往另一地。但從本質上講,飆車者的目的僅僅是利用一定的交通工具和設施來炫耀自己的某種技能,而和交通運輸無關[3]。

交通運輸作為一項具有相當危險性的行業,已經成為現代社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雖然其帶有與生俱來的危險性,但同時也具有相當大的社會效益,它給人類帶來的高效便捷已經是不容置疑的事實。綜合考量,它的存在是利大于弊的,因此得到了社會的允許。為了趨利避害,人們制定了大量的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以最大限度的引導交通運輸行為最大限度地造福人類。但公路上的飆車行為卻只具有與生俱來的高度危險性,而沒有給社會帶來任何效益。據調查,飆車行為還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危害:影響了行車秩序,妨害了交通安全;制造噪音、污染環境;引發打架群毆等暴力事件;助長賭博歪風,毒化社會風氣;增加交警負荷,增加社會管理成本;引發交通事故,增加社會負擔;引起公眾恐慌和不滿,增加社會對立[4]。綜上,在公共道路上標車的行為本身就帶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理應為法律所禁止。據有關報道,我國的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的交通管理規章中都禁止在城市中飆車。

二、城市道路上飆車行為的構罪問題分析

1、沒有造成危害結果的飆車行為

如前所述,公路飆車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當前很多城市中這種行為屢禁不止畢業論文論文參考文獻格式,和制裁不利有很直接的關系,僅憑治安處罰手段不足以有效治理這種行為。將其納入到刑法懲罰范圍之內既有必要性,也不存在適用法律上的障礙:完全可以認定這種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首先,行為人對于自己嚴重超速駕駛的行為是明知故犯的;其次,行為人對于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態度。公路并不是F1賽道,它的存在是為了方便交通運輸,方便快捷人民的生產生活,而并非是為了滿足一小部分人在超高速駕駛中尋求刺激。如果說行為人對于在封閉的高速公路上飆車還存在自信自己的駕駛技術不會造成嚴重后果的話,那么在城市道路上飆車會對其他車輛和行人造成傷害,自己的行為會產生什么嚴重后果,作為一個理性人,他是完全能夠預測到的。行為人之所以放任為之,完全是因為他對社會公眾的生命安全持漠視的態度,對可能發生的后果持放任態度。行為人對自己的駕駛技術持過于自信的態度和對公眾的人身安全持漠視的態度,這兩者并不矛盾。另外,公路飆車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危害也不僅僅限于交通運輸安全,如前所述,它對整個公共安全都構成了潛在威脅。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公路并不是完全孤立存在的,尤其對于人流、車流密集的城市道路,行為人在這些地方飆車,會對不特定的多數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這種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行為的社會危害相比,差異并不像有些論者所講得那樣存在天壤之別。

2、致他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飆車行為

行為人在公共道路上飆車,對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完全持漠視的態度,對于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的態度。行為人在這種罪過的支配下,最終導致他人傷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構成要件。在這里需要討論的問題是,將這種在道路上飆車致人傷亡的情況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處罰情節是否需要致多人傷亡為要件。在胡斌案中,劉明祥教授提出“胡斌不是故意沖撞人群,后果只造成了一人死亡而不是多人傷亡,他的行為與那種已經是使就會造成不特定多數人死亡的所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有重大差別”[5]。對此有論者做出了精彩的點評:“本案中,不是故意沖撞人群是事實,但后果只造成了一人死亡而不是多人傷亡卻是偶然——如果當時站在斑馬線上的,不是只有譚卓一個人,而是一群人,那么,案發現場的場景,就會‘壯觀’得多”。“從他(胡斌)決定把車以那種速度開到鬧市區那一刻,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就已經受到威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畢業論文論文參考文獻格式,是危險犯,造成嚴重后果只是加重處罰情節”[6]。筆者認為,這種評論是入木三分的。對于在城市道路上飆車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處罰情節,并不應強求該行為造成多人傷亡。致人傷亡數量的多寡只是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處罰情節的基礎上,對其量刑時應考慮的因素。

三、對完善有關法律的建議

實踐中司法人員和社會公眾之所以對這種飚車的行為如何定性爭論如此激烈,和法律規定的不明確有很大的關系。可能是因為概念內涵難以明確確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沒有對飚車行為的禁止性規定。司法實踐中,各地司法機關對于這種行為的處理也有很大差異。司法個案出現之后,各地的不同處理被網絡等媒體傳播放大之后,造成了社會公眾對于司法工作廣泛的不信任。因此,最高立法應在對這類事件的現狀進行充分調研、并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的基礎上,通過修改法律明確禁止在城市內道路上的飚車行為,并將這種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入罪。司法機關應通過司法解釋或司法判例的形式對在不同情況下飚車行為的定性做出明確的規定,以便有效遏制這種危害行為的發生,統一執法標準,提高司法機關執法行為的公信力。

[1] 分別載于《檢察日報》2009年5月20日第8版、2009年5月27日第3版

[2] 沈黎、劉斌志:《青少年飆車現象的社會工作分析》,載《青少年犯罪問題》2008年第4期

[3] 李麗:《從杭州富家子飚車一案分析公路飚車行為的刑法定位》,載《網絡財富》2009年第7期

[4]沈黎、劉斌志:《青少年飆車現象的社會工作分析》,載《青少年犯罪問題》2008年第4期

[5] 《飆車案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載《檢察日報》2009年5月19日第3版

[6]麥子:《飆車,真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載于《檢察日報》2009年5月20日第8版

法學論文畢業論文范文4

1.選題

選題要盡可能早些。選題早,早做準備,時間充分。

2.選題要考慮主、客觀條件只有考慮主、客觀條件,才能避己之短,用己所長,選擇最利于發揮自己聰明才智的課題。比如,您想對"交感胺類藥物"進行研究,如果您的生理學、藥理學基礎好,可從其應用方面選題,可借鑒前人研究成果,從不同側面進行研究,同樣會有突破。如果你的化學及藥物化學基礎好,可從藥物基因方面及配伍方面進行研究,通常藥物的基本結構決定藥物的作用,取代基因決定作用強度、副作用等。醫學領域學科很多,不一一列舉,但都可找到其突破口。只有揚長避短才能寫出稱心的論文來。

3.選題不要太特殊選題特殊,往往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是寫不出好論文的。盡量避開大而復雜的題目,選比較一般的題目。比如"膽囊收縮素一胰泌素"對某一方面的作用研究,這類題目有比較、有借鑒,寫起來比較容易。

4.要擺脫單純的愛好和趣味個人的愛好和趣味是選題的一個前題,但是,單純地從個人興趣、愛好出發,也是不切實際的。比如你對分子生物學很感興趣,也是目前醫學界關注的問題,但就目前的實驗條件及教學計劃而暫時還很難寫出如意的論文。當然有條件可從某個角度去研究。又如你對"愛滋病研究"很有興趣,但目前國內你接觸的都是第二手材料,孤立的去研究,是困難的。

5.選擇突破口選題要找突破口,這個突破口可選擇難度較小,而又帶有普遍意義的題目,或者易被人忽視的問題,如果有條件,突破口可以選擇兩門學科的交界處,進行科學的"邊緣"研究。作為醫學院校學生各門課程都在同步與交叉學習,有較深的理論基礎,具有較好的連貫性,比如學習解剖知識較全面之后可以選擇"某種外科術式改進探討"。基礎理論融會慣通之后,往往在臨床內、外科交界處或其它相關學科交界處做文章容易突破,比如內科側重于藥物治療,而外科是往往忽視的,"5-羥色胺受體拮抗劑治療化療致吐"研究成功即為內科藥學與腫瘤科交界處研究成功的典型例子。鈣離子拮抗劑的廣泛應用亦然。就中醫與西醫而言,比如中藥大黃多種作用,如你從化學分析角度去分析藥物的作用機理就是對中醫的發展,容易重點突破,寫出一定質量的論文。

搜集資料

題目選定之后,就要以題目為中心,作一些踏實的搜集資料工作。

1.選定一個搜集資料的目錄制定一個搜集資料的目錄是寫論文的一個重要基礎,制定這個目錄時要和寫論文有經驗的前輩交談,或經導師或教研室有經驗的教師指點,也可以請與自己畢業論文題目相近的、論文寫得好的畢業生介紹經驗,交換意見。

制定搜集材料和目錄,可以從現在的文獻資料調查入手,既熟悉,又有興趣。搜集材料的目錄可按年代由近溯遠,寫上調查中得到的有關研究對象的材料。隨著計算機廣泛應用于文獻檢索,給作者搜集資料帶來很大方便,但這種文獻往往是二次文獻,筆者建議在此基礎上用追溯法查閱一次文獻。

2.摘錄與選題有關材料搜集材料,要多要全、沒有遺漏,這是最理想的。但是任何一個問題的研究都有主要材料和次要材料。要圍繞核心問題搜集主要材料,有用材料,把它記錄下來,摘寫出來,對次要材料,放在次要地位處理。

法學論文畢業論文范文5

自學能力是獨立獲取新知識最基本最重要的能力,提高自學能力就是提高掌握知識的質量和速度。要較好地完成畢業論文,僅用已獲取的知識往往是不夠的,需要自學與研究課題相關的新知識。課題組的做法是:導師給出畢業論文題目后,指出需要學生自學的內容,并根據學生實際,與學生一道共同制定自學的計劃與方案,定期進行輔導,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以便獲取畢業論文所需的新知識。

2傳授文獻檢索方法,培養文獻檢索能力

科學研究的基礎是文獻的積累,只有對研究背景和現狀有了足夠的了解,才會產生出新的思想和想法,因此培養學生文獻檢索能力尤為重要。本課題組的做法是:根據畢業論文和課題,導師告訴學生該研究方向需要檢索哪些文獻,它們主要來源于哪些刊物,并傳授其檢索方法,以此培養學生文獻檢索能力。

3研讀最新文獻,確保問題新穎性

研讀最新文獻特別是國內外同行公認的權威期刊文獻,才能了解國內外該領域的發展現狀和趨勢。課題組的做法是:導師將自己的最新文獻以及與國內外同行交換獲得的文獻讓學生閱讀,讓學生及時了解該領域的最新研究進展,以確保研究問題的新穎性。

4引導學生找出問題,培養創新能力

發現問題是創新的前提,提出猜想是創新的源泉。課題組的做法是:學生閱讀文獻后,讓他們談自己的感想,然后引導學生提出問題,并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

5注重數學語言表達能力訓練,提高學生論文寫作水平

數學語言是數學知識和數學思想的載體,數學知識和數學思想最終要通過數學語言表示出來并獲得理解、掌握、交流和應用。因此,準確地理解、正確地使用數學語言是掌握好數學知識,進行有效的數學思維,表述數學研究成果的必要條件。所以,加強學生數學語言能力的培養,是數學教學的一項重要任務。課題組的做法是:以小論文習作、數學建模競賽為途徑,培養學生數學語言表達能力,提高論文寫作水平。

6結語

法學論文畢業論文范文6

1、博士畢業論文答辯學生怎么自述

相對于答辯回答環節,答辯自述是可控環節,答辯之前就可以充分準備,所以答辯學生要高度重視。自述要從為“為什么寫”,“寫了什么”,“有什么創新點”三個方面來對畢業論文進行闡述。

2、答辯教師怎么提問

一般情況下,因為我們的畢業論文從內容上看大部分是“對癥下藥”型的,所以答辯老師的提問往往是從論文核心概念、問題、原因、對策四個方面來提問的。當然也有一些答辯教師慣于從議論文的角度提問,主要包括你這篇文章的主要論點是什么?你用什么論據支撐核心觀點?你用什么方式進行論證?一般情況下,就論文內容進行提問要多于從論文形式進行提問,但是為了安全起見,我們要對答辯內容進行全方位的準備。>>>>>博士畢業論文寫作技能操作難點分析

3、博士畢業論文答辯的學生怎么回答

答辯學生在回答時一定要注意三個環節,一是要認真記錄答辯教師所提出的問題,鑒于時間限制,可以采用概要記錄法,避免第一個問題還沒記完,答辯教師第二個問題已經講完;二是聽不清楚的問題一定要禮貌地要求老師重述,可以說“老師,我剛才沒聽清您的問題,你能再說一遍嗎?”千萬不能說“老師,你的問題沒說清楚,希望你再說一遍”,因為這沒禮貌,而且帶有命令的口氣,會令答辯教師生氣,從而影響答辯成績。一般情況下,聽不清楚有兩種情況,一是聽不清聲音,二是聽不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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