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欺詐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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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欺詐論文

消費欺詐論文范文1

[論文關鍵詞]網絡欺詐;電子商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救濟

一、引言

無論在哪個國家,電子商務消費者都非常容易受到互聯網欺詐,因為賣家提供的是一個“要么接受要么放棄(take it or leave it)”的交易,買家無法跟網絡賣家進行討價還價。為了獲得他們所尋求的商品或服務,買家經常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同意一些令人不快的條件。而且,大多數購買交易值很低。消費者通常不愿意花時間、精力和更多的錢來挽救一個小額的金錢損失。網絡欺詐通過各種方式損害消費者利益,包括傳統的信用卡盜竊、身份盜竊,還有新的“網絡綁架”,即登陸一個網站后,自動將消費者帶到另一個網站,通常是一個非法網站,使消費者的網絡瀏覽器不能使用。本文通過討論美國現行的影響電子商務消費者一般日常購買行為可用的救濟措施,發現即使在美國,這些救濟措施要想要保護消費者權益也是困難重重。

二、美國網絡欺詐現狀

從廣義上來說,網絡欺詐也包括了互聯網上的一些“不道德”(wrongdoing)的行為,當然,除了這些不道德的行為,更多的網絡欺詐應該指的是不法行為。這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就需要證明一個行為上升到欺詐或欺騙的程度,并且已經有了使欺詐的目的得以實現并造成損失。聯邦貿易委員會證明一個成功的網絡欺詐行為有三個要素:首先,可能會誤導行為;其次,在當時的情況下消費者行為是合理的;最后,有確切事實。這幾點要素幫助聯邦貿易委員會區分一個行為僅僅是不道德的行為,還是應受法律譴責的不法行為。

雖然各種欺詐行為大多包含以上三個元素,但在日常生活中,主要有兩種類型的欺詐行為使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賣家沒有發送商品給買家,或者賣家發送假冒商品給買家。在美國,消費者通常在三個地方遇到這種類型的欺詐行為:互聯網拍賣網站、電商購物網和電子郵箱。

(一)網上拍賣商品的欺詐

網上拍賣欺詐是美國最經常被報道的報道網絡欺詐類型。網上拍賣欺詐有很多形式,但一般分為兩種:第一,賣家歪曲的描述物品,這樣的話買家就會收到假冒商品或與他訂購的完全不同的商品。第二,一些賣家只是要拿到錢,并沒有交付產品。這樣的在線拍賣欺詐大概占所有互聯網欺詐的10%。當商品的買賣發生在沒有一點政府監管和調控的地方時,欺詐肯定會產生并且越來越多,特別是因為互聯網還是虛擬的匿名制度。

(二)一般買賣商品欺詐

非拍賣的一般商品索賠在欺詐投訴中數量是占最多的。非拍賣的一般商品投訴,像拍賣投訴一樣,可能是欺詐行為造成的,也可能僅僅是失誤造成的。與拍賣中的欺詐行為不同的是,非拍賣性欺詐可能表現為服務要價過高,或者是交貨日期不真實或不切實際。

1.陌生網站。消費者其實是不太會在陌生的網站交易的。這里有一個例子可以證明陌生網站可能造成不良后果:一對夫婦用信用卡在返利網(CyberRebate.com)購買了價值超過86000美元的商品,卻從來沒有收到相應的回扣。返利網以高價出售各種電子產品和一般商品,該網站之所以吸引顧客,是因為公司之后會向消費者送出高達100%的回扣。最后,返利網在還有沒向消費者支付了之前保證過的回扣之前,就根據破產法提出了破產保護申請。這一案例就是返利誘惑以及消費者購買低價商品時可能碰到的欺詐行為的典型代表。

2.熟悉的網站。之所以消費者會比較相信知名的購物網站,是因為這些知名零售商可能會對涉嫌欺詐感到不安。要確定一個熟悉的網站是否存在欺詐行為,檢驗該行為在法律上是否達到欺詐,最明顯的是“可能誤導”以及“重大事實”。因為零售商一般不愿明確誤導或者欺騙顧客,或者大多數行為不會上升到欺騙或詐騙的層面。一個在網上和現實中都有著可觀數量的客戶群的銷售商,需要維護自己的好名聲,真的有欺詐意圖,通常也是以一種極其微小的,甚至不被察覺的形式。例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調查了蘋果電腦公司,不是因為它出售假冒產品,或者未能發貨,而是由于它向顧客收取免費服務的費用。蘋果公司曾經宣傳了一個叫“蘋果保證”的項目,保證在蘋果電腦使用期間向所有用戶提供免費的技術支持。然而,在1997年10月,蘋果公司開始向其用戶收取35美元的技術支持費。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沒有對蘋果公司采取任何正式的制裁行動,因為蘋果公司最后承諾終止為了其“蘋果保證”項目向顧客收取費用,并賠償那些為此項目付錢的顧客。蘋果公司的行為是否已構成了欺詐或欺騙無從得知,但無論何時一旦出現欺詐的跡象,至少像蘋果這樣的大公司能夠平定事端,使顧客達到滿意。

3.來路不明的電子郵件。由于“垃圾郵件”的誕生,許多顧客每天會從陌生的發件人那里收到大量的郵件。垃圾郵件是指一個出售產品或服務的賣家向不計其數的郵箱地址發出的一封地毯式郵件。有一個這樣的例子:一個賣家發出了一個群郵件,宣傳了一個減價出售的全新的第二代游戲機。一個正在尋找第二代游戲機的14歲男孩收到了這封郵件。這個男孩為能以如此低的價格買到這個游戲系統感到興奮不已。在他的郵件里,那個男士自稱是一個大學生,急需錢來交房租。這個男孩和他媽媽覺得這是一個合理的理由,于是將420美元的購買價格匯給那個男士,男士承諾第二天就能將游戲機送達。然而這個第二代游戲機沒有寄達。小男孩的媽媽聯系了當地警察,想要追捕這個賣家。但是這幾乎不可能,更不可能要回那420.52美元。如果欺詐行為繼續在網上肆意橫行,而消費者仍沒有任何依賴和補救措施,消費者對于互聯網的信心將會大大降低。

  三、可用的補救措施

網絡欺詐受害者個人可采取的補救措施幾乎很少。由于網絡欺詐受害者數量龐大,而且許多此類交易涉及的金錢數目較小,幾乎不存在通過法律機制來要回那部分錢的可能性。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已經采取了一些較為成功的救濟措施來懲治網絡欺詐罪犯。然而,那些已經被欺騙過的消費者唯一能做的,就是投訴給聯邦貿易委員會。盡管聯邦貿易委員會收到了所有的索賠要求,不過它卻從沒有給大部分人予回應。在決定是否提出訴訟時,聯邦貿易委員會考慮到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些問題包括:是否對消費者損害巨大、這種行為是否構成一種模式或慣例而不僅僅是一個獨立事件、采取法律手段是否可行等等。

至于個人行為,被欺騙的消費者可能會在法庭上對賣家提起訴訟,以傳統的法律手段來打擊賣家。然而,這一補救措施只能局限于以下情況:首先,知道賣家的聯系方式;其次,賣家住在訴訟被提出的那個州或者與那個州有緊密聯系的地方,這樣那個州的法庭才會有權受理索賠要求;最后,買方可能需要一個律師來起草訴訟,這取決于索賠數額,因為對于小額索賠,也許不需要律師。因此,甚至可能由于管轄權問題,無論是付律師費還是訴訟費,買方提出訴訟都要冒一定風險;買方最終損失的錢可能比剛開始還要多。一種非傳統的,解決欺詐索賠的手段是通過在線爭端解決(“ODR”)機制,有很多在線爭端解決網站可供挑選。人們可以挑選公共的或者私人的,非營利性的或者營利性的項目。而且,一些網站是免費或者低價的,而另一些網站是根據爭端價值設定階梯機制而運行的。eBay使用一種在線調解服務——SquareTrade,作為一種解決爭端的機制。SquareTrade提供了一個論壇,雙方可以一起解決貿易爭端。要開始這個過程,消費者首先要在SquareTrade上進行投訴。然后SquareTrade會專門為這個爭端建立一個新的頁面,并通過郵件聯系被投訴的一方。被投訴的一方,可以通過郵件回復,或者在那個私密頁面發送消息選擇參與。這種爭端的解決叫做“直接協商”,不包含調解員,但是為雙方提供了對話的機會。

這些交流可以澄清沖突,解除誤會,甚至不用調解員幫助就能解決問題。然而,如果雙方仍存在分歧,可能就需要一個調解員,需要花費20美元,調解員會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給出一個解決建議。中介只是促進談判,加快雙方的調解,其沒有權力作出裁判。調解的定義是一種非約束性爭端解決辦法,有一個中立的第三方幫助爭執雙方達到和解。因此,調解員的任務就是幫助雙方想出一種所有人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如果調解失敗,爭執雙方可以換一種選擇,一種可實施的行為,比如在法庭上提出訴訟。盡管在線爭端解決表面上看似很符合消費者需要,但它存在三個重大弊端,大大降低了其作為補救措施的可行性。第一,在線爭端解決要求賣方的合作和參與。如果賣方已經消失了,或者不可能追蹤到,就像游戲機那個例子一樣,在線爭端解決機制就不能使用。第二,許多受欺騙的消費者只是遭受了小額金錢損失。因此,要參加在線爭端解決所必須支付的費用阻止了許多消費者。相反地,如果這些網站無法保證爭端會得到成功解決,消費者便不會輕易為爭端解決付錢。第三,在線爭端解決目前沒有得到政府系統的管理,政府對互聯網的控制一直是熱門話題,在線爭端解決機制也不例外。傳統法庭上的訴訟和最新的在線爭端解決機制都沒能為互聯網用戶提供萬無一失的補救方案。只有創造出新的補救措施或者新的行動,網絡欺詐才能得以減少。

消費欺詐論文范文2

論文關鍵詞:信用卡風險,信用卡欺詐,立法完善

一、信用卡行為規范的必要性

信用卡不僅進入人們的消費生活,成為了主要的支付手段之一,并且也隨著經濟活動的開展功能不斷擴展,實現提現、貸款、資金運轉等功能。隨著信用卡業務的長足發展和信用卡業務的不斷增長,信用卡業務中的風險頻率也隨之增長,對發卡行、特約商戶、持卡人之間造成的損失也越來越大,風險中的問題也日漸嚴重。筆者在官方網上見到一個民意調查,對消費者用信用并如何看待當前中國的信用卡市場進調查,顯示市場混亂,無規矩占76.82%;比較有秩序,管理規范占14.98%:無所謂,幾乎不用占8.2%。這一顯示消息表明,信用卡市場在現在經濟市場中擁有廣闊的前景,但又存在著巨大的不足,中國信用卡市場的完善在中國經濟發展中是一個不能回避的話題。

二、信用卡欺詐的行為特點的法律性質分析

英國學者SalyoAoJoens認為,信用卡是一個信貸協議,它需要對購買進行支付,即使用者對發行者負有償還交易時用卡所支付的費用的義務?!毙庞檬乾F代市場經濟、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發達的銀行業務共同開發的金融產品,具有支付和信貸功能,是商業銀行向個人和單位發行的信用支付工具,是消費信貸的一種形式?!睆姆山嵌瓤?,信用是發卡機十勾持卡人就是用信用卡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存在的憑證。在信用卡的使用下,持卡人與發卡機構構建的是特殊的金融服務合同關系,這個特殊的金融服務合同的主體是持卡人和發卡機構,客體是發卡機構及相關組織提供給持卡人的相關服務,內容是發卡機構和持卡人的權利義務。這一特殊的金融服務合同的特殊性體現在雙方的債務債權關系不確定,因為信用是先消費后支付的支付手段,是對預期的權利義務進行規定,所以體現了一定的不確定性。另外,信用卡下發卡機構和持人的權利義務的實現還涉及到特約商戶,特約商戶作為信用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持人和發卡機構的權利義務,需要特約商戶履行其相關義務才能實現。

發卡機構與特約商戶之間的合同關系是‘種消費款項的結算關系。存信用卡關系中,特約商戶實際上是銀行的人,它代表銀行接受銀行認可的信用卡。在跨行交易的結算中,即使特約商戶是與收單行簽訂特約協議,但由于它是代表發卡機構接受信用卡,特約商戶這時是發卡行的人,而不是收單行的人。信用卡交易是以發卡行的信用介入特約商戶和持卡人之間因購物或消費而產生債務債權關系,以信用卡為支付工具和信用工具。在信用卡交易中,發卡機構承諾收到符合規定是用信用卡的簽單即付款與特約商戶,獨立于作為其基礎的持卡人與特約商戶的消費關系之外,也不受持卡人與發卡機構之間的資金關系的制約。從實務上來講,發機構除了為持卡人和特約商戶提供結算及其他相關服務外,還以其巨大的信用為特約商戶提供付款擔保,為持人提供資金融通。從法律關系這個角度來說,發卡機構為持卡人和特約商戶提供相關服務之外,還與特約商戶形成一種獨立擔保關系,在持卡人信用賬,無足夠余額支付所購商品時,持卡人可以使用發行所給予的信用額度透支消費完成購物行為,其實質是發行墊付資金完成對特約商戶的付款。所以,信用卡在發卡行與特約商戶之間形成的是持人住用信用支付下有發行提供付款擔保的一種獨立擔保關系。

持卡與特約商戶的關系是一般的商品買賣和服務的法律關系,雖然采取的是信用卡這一方式進行支付和結算并介入了發卡行水完成整個消費行為,但是實務上和技術上百異于其他支付方式,但買賣或提供服務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卻不實務的同而變化。

信用卡欺詐是指不法持卡人通過欺騙手段領取或偽造信用卡,并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行為。詐騙按照角色的不同可以分為商家詐騙、持卡人詐騙和第三方詐騙。商家欺詐來源于合法商家的不法雇員與欺詐者勾結的法商家。在實務中,商家雇員有機會接觸到持卡人的卡信息,這就有可能為使不法雇員保留或復制信用信息,通過信息的保留而進行欺詐。持卡人欺詐主要是不道德的真實持卡人所進行的欺詐,通常是持卡人充分利用信用卡的責任條款,在收到貨物后提出異議或言沒收到貨物,欺詐商家和發卡機構。第三方欺詐主要是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獲取的信息,偽造和騙取信用卡并進行交易。行為人通過偽造相關信息來欺詐發卡行發行信用卡,這種情況下,一旦發卡行發行后,引起的法律關系是真實存在的,雖然在法律效力上其歸于無效,但在欺詐行為沒有被發現之前,無疑是擾亂信用卡市場秩序,侵犯了發卡機構的利益。行為人利用他人的身份進行欺詐,騙取發卡行發行信用卡進行使用的情形相對于利用虛假身份進行欺詐的情形更為復雜。根據當事人是否知情,可將這類行為分為當事人完全不知情情況下的欺詐和當事人知情的欺詐行為。由于當事人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身份被行為人利用,其騙領信用卡的行為應與行為人虛構身份,偽造申請資料騙領信用卡的情形相同,對當事人不具法律效力,不需承擔法律責任:當事人知情情況下的信用卡欺詐行為,目前比較典型的是中介公司進行欺詐申領信用卡,即所謂的”套現”。中介公司一般打著”小額申請”、”快速融資”、”貸款綠色通道”的幌子來誘騙申請人。中介公司一般會告訴申請人,他們可向各家銀行同時申請信用卡,這樣申請信用卡的數量可達十幾張。每張信用卡可的信用額度可達2萬到5萬元,總額度就可答三四十萬元。然后,中介公司通過提供最全套的手續去”騙領”銀行的信用卡金卡。最后,中介公司通過POS機為申請人大量提現。當十幾張信用卡從銀行里辦理出來,中介公司都要向當事人索要10%到50%的手續費,如果當事人希望直接收到現金,中介公司也可以利用自己公司的POS機為當事人刷卡,使銀行資金轉入公司賬戶提出來。但我國目前還無專門針對這種犯罪形式的法律規定措施,所以只能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規制。

三、信用卡欺詐現有的法律規范

信用卡使用作為一種民事行為,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刑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對信用進行了原則規定?!睹穹ㄍ▌t》的規定。我國《民法迪則》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法人之間、自然人和法人之問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是平等的,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信用卡法律關系中最為摹砌的就是發卡行、持卡人和特約商戶三者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發機構始終面臨著申領人偽造資料騙取發卡機構信任的問題,非法持有人的詐騙問題,合法持有人惡意透支的問題以及特約商戶未盡職責的問題;持人則面臨著信用卡和身份證被盜竊、遺失的問題。因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對使用偽造、作廢、冒用他人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及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金融法律的規定?!吨袊嗣胥y行法》和《商業銀行法》是我國金融法律體系中的兩部重要法律?!缎庞每I務管理辦法》對信用卡業務中的主體,發卡機構、銀行、持卡人和特約商戶都具有約束力,而且在業務規定、業務管理、信用卡申領與銷戶、轉賬結算、存取現金、法律責任方面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其他包括《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關于辦理利用信忙許騙犯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各商業銀行關于信用的章程、特約商戶協議節、特約商戶操作程序、信用卡業務會計核算于續、信用卡保險單等都有針對信用卡使用有關的約定與規范。

我國目前關于信用卡的立法相對于實務的發展具有一定的滯后性,但其對各個部門法對信用卡的規制來看也有定的不足和弊端。目前我國調整信用的規范主要是法規規章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行政規章主要是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其他規定散見于其他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作的少量司法解釋。信用卡法律立法層次低,權威性不強,不能充分保護消費者。其他規范性文件主要是由各商業銀行自己制定的信用卡章程。這些章程在信用卡交易實踐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他們在性質上是一種格式合同,法律效力沒有足夠的法律條文來支持。其次,表現為缺少調整信用卡法律關系的專門性法律,我國目前在調整信用卡方面的法律最為權威且最具操作性的規章是《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但該《辦法》也并非針對信用卡專門而立,而是將各類銀行卡業務納入同一辦法進行了規范。其具體內容對己出現或可能出現的信用卡法律糾紛沒有做出比較完善的法律規定,信用的法律規制仍然存在嚴重缺失。另外,其對銀行制定信用卡章程的格式條款不加任何限制,亦不利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四、完善信用卡欺詐防范的法律規制

首先,要加強和完善信用卡的立法,加強信用各方面和各環節的法律規制,從內容上基本包括六個方面:一是信用}產業的性質、產業的組織形式及管理制度和運作模式:二是發機構、特約商戶、持人的權利、義務、責任;三是信用卡網絡安全保密及監督制約程序;四是發卡行、使用的法定程序和市場行為準則:五是信用卡授權、交易、清算和支付等重要環節的規范;六是各種信用仁欺詐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從法伴內容上對信用卡的規制加以完善,制定專門的《信用卡法》,讓各個環節能明確的在法律的指導下運行,讓各主體的權利和義務能有明確的法件規定作支撐。

消費欺詐論文范文3

論文關鍵詞 網上交易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網絡退貨 信用機制 法律保護

近年來,隨著網絡應用的普及,網上購物日益流行,在滿足人們多樣化需求的同時,因網上購物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比比皆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應有的保護,商家通過網絡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變得更加容易也更加猖獗。研究網上購物的特殊性,并在分析研究世界各國相關立法經驗的基礎上,完善我國消費者網絡交易中的權益保護。

一、消費者網上交易中合法權益受侵害的主要表現

(一)知情權受侵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迸c傳統購物相比,在網絡消費中消費者只能通過商家的圖片、說明等了解所要購買的商品,而不能接觸到實物,消費者只能通過商家的說明和圖片做出是否買的決定,很難就此判斷展示商品的質量優劣和規格是否合適,這對消費者的知情權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如由于網絡的隱蔽性等特點,有的商家利用知名企業的產品做誘餌,誘騙消費者購買其質量低劣的假冒偽劣產品,或者用知名企業的網站對消費者進行欺詐。

(二)隱私權受侵害目前在我國絕大多數的消費網站都要求消費者進行網上購物時,必須提供詳細的個人資料,比如:通訊方式、聯系電話、銀行卡號等資料。否則無法完成交易,但是在網絡空間里這些資料就存在著被泄露的危險,經營者往往未經消費者同意就利用所收集的個人資料進行商業活動。

(三)網上惡意欺詐盛行正是網絡消費的虛擬性,使商家的欺詐在網上更是肆意橫行,往往更容易得手。消費者購買商品時容易遺漏商家標注在圖片上的一些細小文字,如“本商品不參加本店的優惠活動”“特價商品一律不予退換”等。

(四)損害賠償請求權難以實現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1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在傳統消費模式中,消費者的人身或財產受到損害時可以直接找到經營者請求賠償,這是消費者權利受到損害后的一種物質救濟。但是在網絡交易中,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后,要獲得賠償卻困難重重。網絡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難以得到實現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管轄確定難,訴訟成本高。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在網絡消費中,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都難以確認,而且被告住所地往往離消費者很遠,消費者如果到被告住所地法院,則訴訟成本未免過高,甚至違背了消費者維權的初衷。

2.消費者調查取證難。網絡購物之所以這么受歡迎,根本原因在于它的程序簡單,但是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維權調查取證會非常困難。首先,交易中體現出來的證據多是一些電子記錄,例如QQ或旺旺聊天記錄,消費者往往很少會注意保存這些信息。其次,由于網絡的虛擬性,經營者實施侵權行為后,消費者和監管部門往往難以找到現實中的經營者,侵權證據難以掌握,使消費者的求償權難以實現。

二、國外與其他地區法律對網絡消費者的保護

(一)美國美國在保護網絡消費者方面制定了很多的規則和制度:

1.合同的規則和范式以電子手段的形式確定和認可。合同履行的標準、電子書寫文件、原始文件都必須按規定的條件和規則制定,并且鼓勵政府各部門、廠商、賣方以標準的合同進行交易。通過對合同的規范,可以從很大程度上避免網絡商家單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電子簽名的可接受程度應該由法律法規進行規制,并且使制定的規則可以同時適用于國內和國外,另外,還應當允許電子簽名和其他身份認證得到規則的認可。

3.建立電子注冊處。經營者要在互聯網上開設商店,必須先通過電子注冊,其在電子注冊處所填的信息同經營者開設實體商店時提交工商登記機關的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注冊的信息必須真實,且可供消費者查詢。

4.其他高效專業的國際商業交易糾紛解決機制也應當采納,計算機證據作為網絡交易中的關鍵證據,應當得到法庭和仲裁庭的認可。目前,在我國,消費者要提交網絡交易過程中的電子證據非常困難。電子記錄,例如QQ或旺旺聊天記錄常被消費者刪除,還有的消費者在進行網絡交易時并不經常與商家交談詢問,無談話記錄,或者有談話記錄但不注意保存,僅憑消費者的計算機技術很難再恢復已刪除的電子記錄。此時,消費者在提供證據時顯然處于劣勢地位。

(二)歐盟“遠距離規則”是歐盟在保護網絡購物者方面的經典法寶,該規則明確規定了,經營者在遠距離銷售中必須為消費者提供清晰的確定的信息,這些信息應當使消費者了解解除合同的條件、程序,以及在什么情況下歸還原物給供應商,如何得到退換貨費用等。在例外情形下,如果屬于消費者自身的原因或商品本身的特性二無法解除合同,則消費者一般不能申請退貨或解除合同,從合同締結之日起7日內(被稱為codingoffperiod,即“冷卻期”),無條件解除合同是消費者的權利,如果供應商沒有做到以上規定,則消費者可獲得3個月的冷卻期。由此可見,歐盟的遠距離規則賦予消費者在經營者未盡其必須的注意義務時有無條件解除合同的權利。這一規定可以有效的督促經營者履行其告知義務,維護網絡消費者的知情權。

(三)日本日本《消費者保護法》對經營者締約前的公示義務也作了明確的規定。該法第3條規定:經營者在交易前必須明確提供姓名、企業名稱、商品或服務的種類,在消費者申請購買所推銷的商品時,經營者必須交付有關書面文件。消費者在兩種情況下不能解除合同:(1)消費者在接到相關書面告知信息后8 日內沒有行使權利的。(2)特定商品的全部或一部分在使用或消費時其價值有顯著減少的,以及消費者已使用或消費了政令規定一經使用或消費則不得解除合同的商品。在消費者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供應商必須返還消費者支付的款項并有權扣除因返還原物所導致的直接費用。也就是說,消費者只承擔因返還商品而產生的直接費用,其他一切費用由經營者承擔。

三、對我國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立法建議

目前,我國雖制定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這些法律在制定時著重考慮的是保護實體交易的消費者。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之間有聯系,但更存在區別,在保護網絡消費者時更應當注意到他們之間有些地方難以共通,保護網絡消費者比保護普通消費者需要技術性更強的法律。而到目前為止,我國在保護網絡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規少之甚少,僅《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少量法律法規對保護網絡消費者的權益進行了規定,保護的范圍和程度都難以適應當前網絡交易的需要。通過分析網絡交易的特點、借鑒國外的經驗制度,對我國網絡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提出以下建議:

(一)完善網上交易的監督和管理完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的重點是要規制網絡售貨方,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加強對網絡商店設立的監督管理。對網絡商店設立的審查應當甚至比對實體商店設立的審查要更加嚴格。從立法上強化開設網絡商店的審核和監管,從源頭上確保網絡消費者的購物安全。(1)商家的資格認證及其準入規則應當由法規明確規定。網絡商店應當具備安全保障系統、付款機制、便捷的物流服務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務體系。(2)構建和完善網絡商店的監管體制和賠付責任制度。要確保消費者與具有真實、合法身份的網絡商店進行網上購物交易,必須建立對網絡商店身份認證的監管機構。

2.完善對網絡售貨方的法律規范,加強電子商務立法。(1)嚴格禁止網絡商家變相要求消費者同意其訂立的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排除其主要責任的格式合同。(2)禁止商家各種形式的欺詐和虛假廣告,加大對網絡售貨方信息披露的要求,網絡售貨方對商品的說明應當詳細具體,所展示的圖片應當真實完整。(3)加強對網絡消費者隱私權的保護。應立法禁止網絡商家濫用、泄露網絡消費者的私人信息,不得將消費者的私人資料作其他商業用途。

(二)建立與完善信用機制法律的執行成本較高,而且法律規制是事后解決問題,相反信用體系卻往往能達到事前預防的效果,所以,在電子商務中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極其重要。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的一個重要措施是要建立一個基于互聯網的覆蓋全社會的商業信用信息網絡。通過這個網絡,可以查詢到全國任何企業、任何個人的信用記錄。

(三)建立與完善網上交易爭議解決機制1.建立官方網上投訴平臺。在線投訴網站應當擁有各地的便民服務中心,當消費者在網站投訴時,被投訴電子商務經營者所在地的服務中心就會收到投訴資料,服務中心可以得到消費者的授權代表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解決糾紛。此種糾紛解決方式使消費者不必再費力查找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所在地,而只需要在網站上進行投訴即可。

消費欺詐論文范文4

【關鍵詞】 互聯網金融 風險控制手段

金融的本質是風險管理,風控是所有金融業務的核心。典型的金融借貸業務例如抵押貸款、消費貸款、P2P、供應鏈金融、以及票據融資都需要數據風控識別欺詐用戶及評估用戶信用等級。傳統金融的風控主要利用了信用屬性強大的金融數據,一般采用20個緯度左右的數據,利用評分來識別客戶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

互聯網金融公司利用大數據進行風控時,都是利用多維度數據來識別借款人風險。同信用相關的數據越多地被用于借款人風險評估,借款人的信用風險就被揭示的更充分,信用評分就會更加客觀,接近借款人實際風險。常用的互聯網金融大數據風控方式有以下幾種:

1 驗證借款人身份

驗證借款人身份的五因素認證是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銀行卡號、家庭地址。企業可以借助國政通的數據來驗證姓名、身份證號,借助銀聯數據來驗證銀行卡號和姓名,利用運營商數據來驗證手機號、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

如果借款人是欺詐用戶,這五個信息都可以買到。這個時候就需要進行人臉識別了,人臉識別等原理是調用國政通/公安局API接口,將申請人實時拍攝的照片/視頻同客戶預留在公安的身份證進行識別,通過人臉識別技術驗證申請人是否是借款人本人。

2 分析提交的信息來識別欺詐

線上申請時,申請人會按照貸款公司的要求填寫多維度信息例如戶籍地址,居住地址,工作單位,單位電話,單位名稱等。如果是欺詐用戶,其填寫的信息往往會出現一些規律,企業可根據異常填寫記錄來識別欺詐。例如填寫不同城市居住小區名字相同、填寫的不同城市,不同單位的電話相同、不同單位的地址街道相同、單位名稱相同、甚至居住的樓層和號碼都相同。還有一些填寫假的小區、地址和單位名稱以及電話等。

如果企業發現一些重復的信息和電話號碼,申請人欺詐的可能性就會很高。

3 分析客戶線上申請行為來識別欺詐

欺詐用戶往往事先準備好用戶基本信息,在申請過程中,快速進行填寫,批量作業,在多家網站進行申請,通過提高申請量來獲得更多的貸款。

企業可以借助于SDK或JS來采集申請人在各個環節的行為,計算客戶閱讀條款的時間,填寫信息的時間,申請貸款的時間等,如果這些申請時間大大小于正??蛻羯暾垥r間,例如填寫地址信息小于2秒,閱讀條款少于3秒鐘,申請貸款低于20秒等。用戶申請的時間也很關鍵,一般晚上11點以后申請貸款的申請人,欺詐比例和違約比例較高。

這些異常申請行為可能揭示申請人具有欺詐傾向,企業可以結合其他的信息來判斷客戶是否為欺詐用戶。

4 利用黑名單和灰名單識別風險

互聯網金融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為惡意欺詐,70%左右的信貸損失來源于申請人的惡意欺詐??蛻粲馄诨蛘哌`約貸款中至少有30%左右可以收回,另外的一些可以通過催收公司進行催收,M2逾期的回收率在20%左右。

市場上有近百家的公司從事個人征信相關工作,其主要的商業模式是反欺詐識別,灰名單識別,以及客戶征信評分。反欺詐識別中,重要的一個參考就是黑名單,市場上領先的大數據風控公司擁有將近1000萬左右的黑名單,大部分黑名單是過去十多年積累下來的老賴名單。

5 利用移動設備數據識別欺詐

行為數據中一個比較特殊的就是移動設備數據反欺詐,公司可以利用移動設備的位置信息來驗證客戶提交的工作地和生活地是否真實,另外來可以根據設備安裝的應用活躍來識別多頭借貸風險。

欺詐用戶一般會使用模擬器進行貸款申請,移動大數據可以識別出貸款人是否使用模擬器。欺詐用戶也有一些典型特征,例如很多設備聚集在一個區域,一起申請貸款。欺詐用戶還有可能不停更換SIM卡和手機,利用SIM卡和手機綁定時間和頻次可以識別出部分欺詐用戶。

6 利用司法信息評估風險

涉毒涉賭以及涉嫌治安處罰的人,其信用情況不是太好,特別是涉賭和涉毒人員,這些人是高風險人群,一旦獲得貸款,其貸款用途不可控,貸款有可能不會得到償還。尋找這些涉毒涉賭的嫌疑人,可以利用當地的公安數據,但是難度較大。也可以采用移動設備的位置信息來進行一定程度的識別。如果設備經常在半夜出現在賭博場所或賭博區域例如澳門,其申請人涉賭的風險就較高。

總結:總之,互聯網金融的大數據風控采用了用戶社會行為和社會屬性數據,在一定程度上補充了傳統風控數據維度不足的缺點,能夠更加全面識別出欺詐客戶,評價客戶的風險水平?;ヂ摼W金融企業通過分析申請人的社會行為數據來控制信用風險,將資金借給合格貸款人,保證資金的安全。

【參考文獻】

消費欺詐論文范文5

論文摘要:從經濟學的角度入手,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對欺詐行為產生的原因進行了分析,綜合提出了誠信制度缺失治理應該采取的措施

引言

伴隨著市場經濟的完善和經濟的快速發展,信用的缺失對我國經濟的影響愈加明顯,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經濟的發展據統計,我國企業因為信用缺失而導致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每年高達5855億元,相當于中國年則政收入的37070,GDP每年因此至少減少2個百分點;全國每年由于產品質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種損失達2000億元;銀行由于逃廢債承受的直接損失每年約1800億元;國家市計局曾對1200多家國家控股企業進行市查,發現67%的企業在則務上存在嚴重不實問題。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的缺失會導致交易效率的下降和交易成本的上升因此,建立一個有效的誠信制度對欺詐行為進行約束從而保障經濟的正常運行極為必要而現行的約束懲罰機制,似乎并沒有從根本上遏制此類行為的產生因此,誠信缺失的原因何在以及如何有效遏制誠信缺失的行為值得研究。

目前,國內學者對誠信制度缺失的原因和治理的研究一般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提出各種假說解釋信用缺失的原因,如“互悖說”、“雷區說”和“績效說”;從法律的角度來探討其原因和治理方法;從產權的角度提出解決方法;以及僅對誠信缺失的現象進行描述后對誠信缺失的治理作出一個模糊的結論,而對誠信缺失的原因和治理缺少定量的分析,因而其結論缺乏有觀性和可操作性

本文擬綜合各種理論觀點,從理論和定量分析入分析誠信缺失的原因,從而得出誠信缺失治理的方法。

一、欺詐產生的博弈分析

信息不對稱是信用缺失的前提條件。對信用的要求來源于信息經濟學中的信息不對稱,在阿克洛夫(Akerlof)看來是因為“經濟主體有強烈的激勵去抵消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不利影響”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容易發生逆向選擇和逍德風險,講信用是掌握信息的一方不欺騙另一方的一種強烈的信號通過交易對手的信用情況,處于信息弱勢的一方可以判斷對手在過去交易中的信用即其信譽來判斷對手將會采取的行為而在信息充分的情況下,不存在是否會被欺騙的問題,因為即使根據信息判斷出對方不會履約、或者履約的概率小,也可以通過選擇相應的策略如訂立完各契約等方法來解決。

經濟學中將市場經濟主體假設為理性人,在交易過程中遵循效用最大化的原則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欺詐雖然也需要成本,但是欺詐帶來的收益大于選擇誠信帶來的收益時欺詐就會發生。

如果假設沒有外界干預,當信息不對稱時,如果沒有外界的激勵和約束,博弈的結果將會是欺詐:

(一)假設信息不對稱,交易雙方對各種策略選擇的得益和損失完全清楚,在沒有外界約束的情況下,A,B的靜態自由博弈的得益矩陣如下(假設a,b,c,d>0,且a>d,c>d):

從矩陣可以看出,當經濟主體A,B都選擇誠信時,雙方的獲利都是a,當一方選擇欺詐而另外一方選擇誠信時,則選擇欺詐的經濟主體獲利為a+b,而選擇誠信的經濟主體獲利為-c,當雙方都選擇欺詐時,欺詐給雙方帶來的獲利都為d誠然,當經濟主體A,B都選擇誠信時存在一個對雙方都有利的選擇,但是當信息不對稱時,雙方都無法保證對方選擇誠信,而選擇欺詐無論是在對方選擇誠信還是選擇欺詐時總能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或者損失最小化因此,在信息不對稱時,博弈的結果是一個“因徒困境”,交易雙方都會選擇欺詐。

(二)假設信息不對稱,交易雙方對各種策略選擇的得益和損失完全清楚,雙方都愿意追求長期收益并愿意選擇誠信,并根據已有的信息判斷對方選擇誠信的概率,設概率為P&(0,1),根據上面的博弈矩陣,可以判斷經濟主體A的期望收益:

在沒有外界約束的情況下,根據上面的得益矩陣,有如下結果:

選擇誠信的期望收益為E(L)=ap-c(1-p)(1)

選擇欺詐的期望收益為E''''(L)=(a+b)p+d(1-p)(2)

可以看出,E''''(L),恒大于E(L),因此,A選擇欺詐的期望收益恒大于其選擇誠信的收益也就是說即使經濟主體有選擇誠信的動機,在他們掌握部分信息的情況下收益仍然永遠小于選擇欺詐時的收益這時,交易雙方博弈的結果仍然是一種“因徒困境”,雙方還是會選擇欺詐

雖然每個企業都不講信用將使企業陷入一種“因徒困境”之中,但給定制度約束的特定狀態,每個企業追求短期利益卻可能是其理性選擇阿克洛夫提出的“檸檬市場”理論很好地解釋了為什么劣等產品會驅逐優良產品從而主導市場同樣地,由于信息分布不對稱,講信用的企業可能被不講信用的企業驅逐出市場最終陷入一種不講信用的“因徒困境”之中,

二、欺詐產生的根源分析和建立誠信制度的條件

(一)欺詐產生的根源分析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信息不對稱是欺詐產生的前提條件以及信息不對稱是如何導致欺詐產生的在論述的過程中,簡化了市場博弈的條件,將市場的交易描述為信息不對稱、沒有外部約束的行為。在這種市場中,交易i體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之所以選擇欺詐是因為欺詐不需要付出額外成本,而對方無論選擇何種策略,欺詐都是其行為的最優解。經濟主體如何選擇自己的行為策略,是由其逐利的本性決定的,因此,欺詐的根源在于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經濟主體對自身利益的追求。

欺詐行為是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經濟i體追求更高的利益引起的,因此,理論上可以通過消除信息不對稱和通過外部約束,改變其欺詐的收益的方法來解決。在現實中,信息的完全對稱雖然存在改進的可能,但信息的完全對稱是不可能存在的,欺詐的消除必須通過外部來解決。

由此,我們必須先清楚誠信制度建立所需要滿足的條件。

(二)經濟主體選擇誠信所需要的條件

經濟主體為獲得長期利益從而選擇誠信的前提條件有以下幾個方面:經濟主體有追求誠信的動力;對欺詐有有效的約束和懲罰機制;對誠信行為有效的激勵。從這些方面出發,可以分析誠信缺失治理的條件和方法。

(1)明晰的產權。

追求誠信的行為是經濟主體的博弈由一次博弈轉為重復博弈的過程,經濟i體追求誠信的動力來源于對長期利益的追求。而產權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給人們提供一個追求長期利益的穩定的預期和重復博弈的規則。產權是經濟主體建立信譽的基礎,只有產權明晰了,經濟主體追求長期利益的動機才會比較強烈。因此,產權明晰的企業,有動機為了企業的長期利益從而選擇誠信。明晰的產權是經濟主體追求誠信的基礎。

(2)充分而低成本的信息。

對信用的要求來自于信息不對稱,充分的信息能夠保證經濟主體選擇自己的最優策略。由于一方的欺詐行為總會給對方帶來損失,因此,有欺詐動機的經濟主體將無法找到交易對手,從而只有選擇誠信。

在現實當中,完全充分的信息總是不存在的,要消除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影響,可以通過增強信息的充分性來降低信息不對稱的影響。根據式(2)可以看出,當P增大,選擇誠信的期望收益將會增加,欺詐的期望收益將降低,從而欺詐的動機也會降低。

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而且在信息無法完全充分的情況下,僅僅增加信息量并不能保證經濟}體選擇誠信要使經濟主體在交易時選擇誠信還必須滿足:

選擇誠信的期望收益大于選擇欺詐的期望收益

E(L)=ap-c(1-p)>E(L)=(a+b)p+d(1-p)

即必須使信息量達到使博弈方根據現有的信息作出對手選擇誠信的概率

p>=(d+c)/(c+d-b)>=1

不等式只有在d>=0的時候成立,在d<0的時候恒不成立,也就是說在d<0的時候,增加信息量可以降低經濟主體選擇欺詐的動機,卻無法從根本上消除經濟主體的欺詐行為要對欺詐的行為進行制約,必須加入外界的力量來改變其得益矩陣中所處的優勢地位。

(3)有效的懲罰機制

經濟主體參與市場博弈時選擇欺詐是因為欺詐能夠帶來較高的收益,對自己來說是一種占優策略因此,如果通過可信的經濟懲罰來改變欺詐的得益矩陣,使得選擇欺詐是一種下策,將可以制約欺詐行為的產生。

懲罰可以看做是政府實行或者決定的,當政府介入時,政府和經濟主體也成了博弈雙方雙方也會根據擁有的信息采取行動.從而使自己的行為是最優的。雙方的博弈矩陣可簡中描述如下:

如果經濟主體選擇誠信,政府對欺詐行為懲治是可信的,則選擇誠信的收益是5,選擇欺詐的收益由于懲罰機制獲利為一10,政府則在兩種情況下分別支出成本和罰款收入分別為2和巧政府放任的情況下,政府對懲罰機制的支出成本為0,而經濟主體在選擇誠信和欺詐時的獲利分別為-4和3。

由于政府實施懲罰措施需要成本,政府對欺詐的懲罰會視情況而定,假設政府懲罰的概率為P,其保持誠信的期望收益將會是5p-4(1-p),而選擇欺詐的預期效用將會是-5p+3(1-p),要使經濟}體保持誠信,必須滿足:

5p}-4(1-p)>-5p+3(1-p)p>7/17

當經濟主體預期政府懲罰的概率小于1/17時,仍可能采取欺詐因此,政府對欺詐的懲罰必須是可信的,經濟主體才會選擇誠信,否則,由于欺詐的預期收益仍大于誠信,經濟主體仍然可能選擇欺詐

(4)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是保證經濟主體追求誠信的保障

在現代企業制度的所有權和經價權分離的情況下,經價者可能會為了自己的效用最大化采取欺詐行為,此時,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顯得尤為重要在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下,經價者的行為能最大限度的按照企業的利益進行經濟活動,從而保證經濟主體追求誠信

(5)破產機制

企業在面臨破產的時候,有強烈的動機去選擇欺詐的短期行為在信息完全的情況下,欺詐行為將無法進行,但如果信息不對稱,經濟主體的欺詐行為就很容易發生信貸配給現象就是一個簡中的例子有效的破產機制可以降低企業在前景不好的情況下,為了獲得眼前的收益或者為了企業走出逆境而發生逍德風險和選擇欺詐

(6)激勵機制

在上面的條件滿足之后,激勵機制可以自發形成,經濟主體會選擇誠信度高的對手與之交易,籌集資金的成本也會降低,其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也會為消費者所接受.這對經濟主體是一種激勵.也是現實中很多企業選擇誠信所希望獲得的結果

三、進行誠信缺失治理的效果分析

根據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對治理后所達到的效果進行一個定量的分析:

信用治理后經濟主體得益矩陣的修正。

其中,a,b,d,e,f>0,e是對欺詐的懲罰,f大于0是因為經濟主體選擇誠信時,雖然在短期內損失,但因為其誠信,可以獲得長期收益得益矩陣的變動可以通過調整政府控制的e來進行,如果調整e,使a+b-e<f,則博弈的結果存在對雙方都有利的納什均衡(若d-a>f,則存在另一個雙方都欺詐的納什均衡),而如果將a+b-e和d-e都調整到一定幅度(如小于0),在信息比較充分、政府的懲罰是可信的情況下博弈將只存在一個對雙方都有利的納什均衡,經濟主體將不再會有欺詐的動機

因此,充分的信息和政府懲罰的介入力度是誠信缺失事后治理成敗的關鍵

總結

本文對誠信缺失治理的分析建立在傳統經濟學的理性人假設之上,強調經濟}體是理性的,經濟主體的一切行為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標準參與市場博弈在此基礎上通過采取相應的措施加強經濟主體自身追求誠信的動力和外部約束和對經濟主體的得益矩陣加以修改.從而達到誠信缺失的治理。理論上.如果這些措施的實行滿足了一些必要條件:即采取的措施是盡可能完善的,懲罰機制是可信的,則從采取的措施修改得益矩陣的效果來看,能夠取得預期的目的但現實當中,欺詐的動機是多方面的,經濟主體的行為也不盡是理性的,因此,還需要采取其他的措施,提高經濟主體參與市場博弈的行為理性,培育良好的誠信環境,從而建立一個良好的信用體系。

參考文獻:

[1]GeorgeA.AkerlofTheMarketfor"Lemons":QualityUncertaintyandtheMarketMechanism,Th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Vol.84,No.3.(Ang,1970),pp.488-500.

[2]張曉春。誠信缺失的經濟學分析「J]科技進步與對策,2003

消費欺詐論文范文6

(一)中職生網上購物市場已經形成且潛力巨大

中職學校通常采取半封閉的方式對學生進行管理,確保教學和日常管理秩序。學生在有限的空間內對網絡十分依賴,在網上購買日常生活用品如服裝類、鞋包配飾類、日化類商品,占整個消費類型的48.8%,網購已成為消費趨勢。73.2%的被調查者有過網上購物經歷,100%的被調查者表示若網購安全愿意嘗試網購。

(二)中職生的網絡消費需引導

在此次調研過程中73.2%中職生有過網購行為,網購在中職生群體中已經是一種普遍現象。由于中職生仍處在心理發展期,對社會現象的判別度不高,對于網購僅是一種求新或追隨心態,存在盲目的現象。對此,應通過班會、講座、教學內容滲透等形式進行消費引導。同時加強網絡法律法規教育,教授中職生網購自我保護的措施,樹立維權意識。

二、對構建中職校園電子商務平臺的建議

(一)利用學校資源,加強宣傳力度

在學校進行宣傳有著空間小、成本低、效益高的優勢。對校園電子商務平臺進行針對性的宣傳,利用學校資源,通過張貼海報、校園廣播站、贊助學生社團活動、公益講座等途徑直接面對學生顧客,在短時間內可以獲得很高的知名度和認可度。

(二)關注學生消費傾向,適當進行市場細分

中職生社會活動參與度較高,對他們的消費習慣和消費傾向產生影響。從調研結果可以看出中職生在網絡消費中關注的因素各不相同,可以利用這些因素的比例,對學生的消費需求進行細分。

(三)注重質量監督,提高購物效率

校園電子商務平臺的運營過程中,需要建立一支高效的服務團隊,在為客戶提供優質商品和服務的同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服務監督、反饋機制,充分了解消費者對商品的使用體驗和對店鋪服務的意見。

根據調研結果,中職生選擇網購的原因主要在于節約時間和價格低廉。在中職學校建立電子商務平臺,在消費人群[dYlW. NeT專業提供論文寫作的服務,歡迎光臨WwW. DYlw.NEt]地理位置相對集中的基礎上要加強提高訂單處理效率、確保貨物無損等售后服務工作的開展。在規范經營的同時拉近與消費者的距離,提升客戶滿意度,通過口碑營銷增強客戶忠誠度。

(四)多形式互動,注重個性化

中職生正處于生長發育的青春期,叛逆心重、表現欲強,受社會流行文化的影響,崇尚個性。所以在校園電子商務平臺的經營過程中,不僅要考慮商品種類細分、店鋪裝潢、商品陳列等因素,還要將各種文化元素融入營銷過程。通過與學生消費者互動,如學生代言人選拔、商品包裝設計、廣告策劃、網店或實體店裝修創意評比等活動,讓學生在購物的同時尋找到展現自我、表達自我、交流自我的空間。

(五)建立企業文化,增強文化歸屬感

一個易于接受的企業文化,是促使消費者認同和反復購買的最有力的武器。中職生好奇心重、探索欲強,在人際交往中尋求認同感和歸屬感。校園電子商務平臺源于校園,在滿足學生消費需求的同時應服務學生,為學生提供個性展示、專業實踐及創業的平臺。因此,提出激發學生奮進的文化可以得到學生消費者的認可。

(六)提供法制服務,輔助學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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