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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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工作方案范文1

關鍵詞:科學編制 審計工作方案 審計質量

審計工作方案是一份說明開展審計業務時所應遵循的步驟的文件。設計和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是開展審計活動必不可少的前提,目標明確、重點突出、可操作性強的審計實施方案,對全面指導審計工作、規范實施程序、提高審計質量起到關鍵性作用。

根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的規定,一個標準的審計實施方案應符合下列條件:審計目標具有可行性;重要性水平確定和審計風險評估具有合理性;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具有適當性;審計步驟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時間安排具有合理性;審計分工具有恰當性。

一、如何才能編制一份切實可行,又能高效實現審計目標的審計實施方案,要掌握以下幾點

(一)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就是審計的方向,它不僅影響審計方案的制定,還影響審計的實施和報告,在一個審計項目中,只有確定了審計目標,審計人員才有了審計的方向,審計最終才會得出結論。

(二)確定審計范圍

根據審計項目的總體要求及審計目標,確定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再根據確定的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所要求的工作量和工作標準,確定可操作性強的審計步驟和方法以及合理的工作時間,然后,根據確定的審計方法、步驟及工作時間,結合審計組成員的業務能力、職業道德水平等情況,恰當地進行審計分工。

(三)確認應該檢查的技術、風險、過程和交易

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和評估審計風險。對重要性水平的評估是審計人員的的一種專業判斷,在確定重要性水平時,不但要從金額和性質兩個方面綜合評估總體及總體各組成部分錯弊的嚴重程度,還要充分考慮審計目的、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和其所關注的事項;審計風險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構成,審計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運用專業判斷,并采取相應的審計測試措施,以將審計風險降至最低。

(四)建立在測試內部控制基礎上的審計工作程序

建立在測試內部控制基礎上的審計工作程序就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勞動,對審查經營活動的每個方面都進行實質性測試是沒有必要的,因為這樣反而會增加工作量。測試內部控制的審計方案應該:被調整以適用于每種經營活動審計。在初步調查以及編制審計方案后,應評估時間預算以確定是否進行修訂。

(五)記錄內部審計師在開展業務過程中收集、分析、解釋并記錄信息的步驟

制定審計方案時間應在完成現場調查后,著手進行審計工作方案的制定。制訂審計工作程序屬于制定審計項目計劃的一部分,應當在計劃階段進行。

二、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應注意的問題

(一)采用標準化的內部審計方案,未根據項目所處環境變動和條件不同而導致的差異應在審計工作程序上進行考慮

審計工作方案應該:針對每項經營活動審計的具體情況而專門編制。因為通用的方案不能針對由于環境和條件變化而導致的會計核算變化。經濟環境和條件是千變萬化的,對所有場合都適用的通用程序是難以實現的。在經濟環境比較穩定的情況下,不存在太多不可按的因素,適用于標準化的內部審計工作程序,如在多個地方進行類似經營的情況下,審計工作方案和步驟可以通用,適合采用標準化的內部審計方案,而經營環境比較復雜多變,則不適用采用標準化的內部審計方案,因為審計目標和相應的工作步驟可能不再相關。

(二)工作實施方案的制訂未將企業內部控制、業務流程、重大決策等方面納入調查范圍,難以快速發現重大問題線索。

制定審計工作實施方案應將內部控制、業務流程、重大決策程序作為主要的測試內容。這樣才可能根據測試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制定審計重點,同時將對測試后,將內部控制健全、執行有效的環節簡化,只需要檢查那些可能消除問題和差異的部分。

(三)執行與編制脫節,審計工作盲目性強,隨機性大,憑經驗辦事問題突出。

(四)審計工作方案的調整隨意性大,沒有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同時也存在審計工作完成后調整審計實施方案的問題

三、如何發揮審計實施方案的全面指導作用

(一)以充分利用審計資料為出發點。審計就是通過資料查找問題,審計的成敗取決于占有資料的多少,收集與審計事項相關的各類資料,不但可以了解企業基本情況,也可以鎖定審計調點。

(二)以制定切實可行的調查提綱為切入點。如同戰前偵查要有一個好的偵查方案,審前調查同樣要制定目標明確、操作性強的調查提綱,保證審前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以內部控制測試為突破點。內部控制測試著重審核制度設計是否合理、執行是否有效,從中了解內部控制的缺點或薄弱環節,發現重大問題線索。

內部控制工作方案范文2

關鍵詞:內部控制評價程序

內部控制評價程序直接決定著內部控制評價組織實施工作的效率與質量,只有按照規范合理的程序科學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評價結果才具備可靠性、實用性,本文認為合理的內部控制評價至少包括以下程序:

一、制訂評價工作方案

企業管理層作為內部控制評價的實施主體,在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前應組織相關人員制訂明確的工作方案,并經相關權力機構批準后予以實施。工作方案至少包括包括內部控制評價的組織實施機構、實施步驟、費用預案、評價方法等。

二、明確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

內部控制評價范圍決定內部控制評價的方向,制定內部控制評價范圍時,應圍繞公司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企業內部控制重點環節、財務報告的真實性等方面有個整體評估,把可能引發財務報告缺陷、非財務報告缺陷的重要風險點列入評價重點,并充分考慮公司法人治理運作是否規范;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與財務報告可靠性相關的會計控制、業務流程、財務報告編制及認定的程序、重大會計事項(如資產減值的確認、會計估計及會計變更等)處理程序等內部控制是否有效等。

三、對現有制度及流程風險進行評價

企業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應對公司整體內部控制目標進行評估以確定主要風險控制點,并判斷企業是否適應規避風險的需要設立有效的控制措施。比如公司在設定可能引財務報告重大缺陷造成財務報重大錯報的風險時,應充分考慮大額應收帳款的控制程序、重大資本性支付的控制等,在此基礎上為內部控制測試工作提供參考。但風險評估本身就隱含著很大的風險,需要很強的專業判斷,需要專業人士采用專門的方法按規范的流程才能夠完成,且評估過程中還要保持評估范圍、評估對象、評估方法一致性。

四、對內部控制設計有效性進行評價

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過程中,只有設計恰當的內部控制才能有效控制內部風險,但評價內部控制也有性應充分考慮:

(一)制措施與企業及公司管理層設定的目標是否關聯;

(二)制制度有關控制措施是否完整全面并能及時有效地發現和防范企業的風險;

(三)制信息流轉是否順暢從而能及時可靠保證信息處理目標的信息需求,公司是否能通過風險媒體、內部刊物等媒介及時實現與相關信息需求方的信息溝通;

(四)制各個環節的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職責分工是否明確,相關當事人的執行能力是否能足以處理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各種風險,有無其他備案措施。

五、對內部控制執行的有效性進行評價

設計再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必須得到有效的執行才能發揮應有的防范風險的作用,公司在對內部控制進行測試并對測試結果進行評價時應充分考慮:

(一)是否具有風險防范意識,結合企業實際建立了風險數據庫,按可能風險的大小進行排序,并采取有效措施;

(二)有沒有發現內部控制沒有得到有效執行的情況并分析產生上述情況的主客觀原因及公司是否有處理由于內部控制不到位而采取的其他預案;

(三)公司不相容崗位是否實現有效分離,公司管理層職責權限分配是否合理,相關管理人員對自身職位描述是否很清晰;

(四)財務報告會產生重大的會計政策變更的判斷及相關處理流程是否合理,通過對財務報告的分析,對財務報告出現異常時公司調查和解決的方式方法是否合理;

(五)是否建立完備的監督體系,對監督實施過程中發現內部控制缺陷處置是否確當。

六、與管理層或相關當事人溝通評價結果

內控評價工作結束后,內控評價工作人員應匯總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結果,為保證評價結果準確性,評價人員應對評價工作底稿進行二級、三級復核,在此基礎上對內部控制缺陷進行認定并要報告缺陷產生的原因及解決缺陷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形成評價報告初稿,向被評價單位進行通報,與被評價單位溝通形成一致意見后,經被評價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認可后,提交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機構。內部控制評價機構將評價小組確認的評價結果和初步認定的內部控制缺陷,結合企業內部控制其他事情,獨立、客觀地編寫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并報送企業管理層或相關決策機構審定,并按對外披露的有關程序履行對外披露的義務。

七、跟蹤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結果

內部控制管理是不斷變化、不斷反復的過程,部分內部控制缺陷由于生產經營內外部環境的改變而消失,部分內部控制缺陷由于及時進行了整改而消失。企業經理層收到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后,應根據內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及可能對生產經營目標產生影響的重要程度分清輕重緩急落實糾正措施,評價人員應在公司落實糾正后重新對相關聯控制點內部控制情況進行重新測試與評價,以對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八、出具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最終成果的反映,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至少說明:公司內部控制評價組織與實施基礎情況、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實施、公司內部控制缺陷認定的標準與依據、公司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情況、公司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有效性的確認等等。

參考文獻:

[1]姜衛.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J],現代商業,2011(29)

內部控制工作方案范文3

一、 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為落實專項行動方案,我院已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副院長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主任為成員的專項行動工作小組,并下設辦公室,具體跟進落實專項行動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專項行動方案,明確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明確部門職責和工作時限;從思想認識、組織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內部控制、管理程序、發現問題、監督檢查、長效管理機制等方面制定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

二、 專項行動開展亮點

及時成立的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專項行動工作小組,明確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明確部門職責和工作時限。從思想認識、組織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內部控制、管理程序、發現問題、監督檢查、長效管理機制等方面制定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

三、 自查發現的問題及原因

一是單位未完善內部采購部門建設,無單獨設置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未完善采購、內控、稽察監督等崗位設置;二是單位政府采購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低。本單位衛生技術人員約占職工總數80%,特別缺乏政府采購業務工作人員。

四、 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抓緊制定單位年度政府采購政策培訓計劃,強化單位依法采購觀念,提高政府采購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二是還要有計劃地組織本單位有關人員政府采購政策培訓,全面提高政府采購人員依法采購能力。

五、 對全國專項行動的建議

組織政府采購政策培訓。

附件:.2021年2月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自查自糾發現問題登記表

XX衛生院

2021年3月1日

附件1

2021年2月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自查自糾發現問題登記表

單位: (蓋章)

序號

問題領域

問題描述

資料來源

(制度/采購事項)

涉及金額

整改措施

牽頭部門

協助部門

時限要求

完成情況

備注

1

依法采購

2

政府采購預算管理

3

招標文件制定

4

專家論證

5

執行集中采購規定

6

政府采購信息公開

7

加強內控管理

未完善

8

監督檢查

9

加強人員培訓和能力建設方面

未完善

10

責任追究

11

內部控制工作方案范文4

一、分析審計風險成因主要有以下幾種:內部控制制度不嚴密引發的審計風險;涉計范圍日趨擴展引發的審計風險;法制不健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而目前我國內部審計的依據僅有一部1995年7月的《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缺乏統一的內部審計準則,出現明顯的滯后現象;內部審計方法的影響。

二、完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

(1)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內部審計準則和審計規范,依法審計,單位要加強內部質量控制制度的建設,完善質量控制體系,并在審計實踐中嚴格執行,這樣才能有效控制風險。

(2)制定審計方案。內部審計在審計實施前,必須制定全面、科學、合理的工作方案。對其內部控制制度,經營管理、經濟效益、財務管理以及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等情況進行分析,優化組合審計資源,注重重點分析評估審計風險,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3)規范審計程序。嚴格執行科學合理的審計工作程序是圓滿完成各項審計任務、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手段,從審計任務的下達、審計工作方案的編制到實施審計,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工作報告,整個工作流程必須有一套規范程序,審計人員應該一環套一環,并對每個環節進行控制,降低審計風險。

三、提高內審人員素質。

加強行業隊伍建設,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專業審計人才是推動我國審計事業發展的當務之急,也是防范審計風險的有效措施。首先應選派那些實踐經驗豐富、業務水平較高、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充實內審隊伍,應建立內部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審查和考核制度,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后續教育,使他們能夠掌握審計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熟悉會計、經濟管理、經濟法規、計算機等相關知識,提高內審人員的審計能力、審計協調能力及審計表達能力,使內部審計隊伍的構成從單純的財務人員向具有綜合知識和能力的多元化、高素質人才的結構轉化。其次,應該建立嚴格的內部審計人員聘用機制,并對新聘用者進行適當的培訓和監督指導,培養其風險管理意識和職業謹慎態度,從進人關上為防范審計風險打好基礎。

四、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方法。

現有的審計風險,抽樣審計方法和分析性復核方法貫穿于整個過程中,審計結果必然有一定的風險。風險導向審計是將審計風險概念全面應用于審計過程的一種審計模式,它通過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來確定審計風險是否控制在可以容忍的范圍內。它主要運用分析性復核的方法,不僅對客戶的控制風險進行評價,同時更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因素(主觀的和客觀的)進行分析和評價,以確定實質性測試的范圍和重點,這樣就使審計風險與整個審計過程密切聯系起來,起到降低風險的作用。

五、加強內部審計報告的規范。

審計報告是指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計劃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就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所出具的書面文件,是內部審計風險的最終載體,內部審計人員對審計報告真實性、合法性負有審計責任。審計報告應當以分級復核后的審計工作底稿為基礎,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審計報告在對被審計事項進行評價時,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

內部控制工作方案范文5

企業內部審計在本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領導下,為促進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和經營管理的加強,對企業內部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評價、審計后發表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審計意見會出現不恰當或不正確的問題,從而導致產生內部審計風險的可能性。

L、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大多數大型國有企業在改制、重組中建立了企業集團,包含母公司、子公司和孫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和孫公司在經濟上都實行單獨核算,投資的多元化,經營的多樣化,關聯交易增加,經濟往來日趨復雜,加之內部經濟關系有的尚未理順,內部審計制度不夠完善等,使得內部審計人員判斷問題缺少依據,獲取正確審計意見的難度增加,審計風險加大。

2.內部審計在企業內具有相對獨立超脫的地位,發揮高層次的內部監控作用。內部審計涉及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涵蓋的內容廣,審計信息和審計結果應用的層次高,范圍廣。如:某些專項審計結果及審計信息,為企業高層領導提供決策依據;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提交的審計報告,是企業領導及干部管理部門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各單位年度經濟責任制考核兌現審計的結果是企業對各單位領導獎懲和子公司經營者的年薪收入及職工工資獎金發放的依據;對二級核算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結果是領導及財務部門作為財務檢查和考核的重要依據;基建工程決算審計結果是核實工程造價并作為財務結算的依據等等。審計信息和審計結果應用的層次越高,范圍越廣,審計的影響越大,相應審計風險也隨之增大。

3、內部審計與企業同呼吸共命運,其獨立性和超脫性是相對的,在提出審計意見時既要符合國家利益和政策,又要維護企業合法利益;既要考慮合規性,又要注重合理性,還要考慮企業的經營環境及實際情況等。此外,在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需到外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時,內部審計缺乏相應的條件和手段。這些都會使發表審計意見不恰當或不正確的可能性增大,形成審計風險。

4.有的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會計核算不規范,發生財務錯弊的可能性增大,在此基礎上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存在問題;內部審計人員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對所有的經濟事項進行全面審查,容易出現審計疏忽和審計遺漏,得出的審計結論容易出現偏差,產生審計風險。

5.企業領導及有關部門對內部審計十分重視,對審計信息和審計結果的依賴程度不斷增強,期望值高,希望內部審計在加強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能提出有價值的審計建議,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能查清查實,對離任及接任領導的經濟責任能劃分得清清楚楚。總之,對審計提供的審計信息及審計結果要求質量高,可靠性強。而實際工作中很難達到期望要求,因而產生了期望差距,形成審計風險。

6.審計人員如果專業技術能力不強,對復雜的問題就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對審計事項就不能選擇科學先進的審計方法,運用必要的審計程序完成審計任務。由于審計人員素質的影響,容易出現審計疏忽、差錯審計判斷不正確、審計方法不當及程序不到位等問題,導致審計信息失真及審計意見不正確而形成審計風險。

二、控制和降低內部審計風險的主要途徑

l、內部審計在審計前,必須制定全面、科學、合理的審計工作方案。對被審計單位的情況進行了解,對其內部控制制度、經營管理。經濟效益、財務管理以及以往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等情況進行分析,對審計風險進行評估。通常經營規模大,經濟關系復雜,內部控制不力,財務管理基礎薄弱,經營管理問題較多,經營效益起伏大,審計次數少的單位,產生審計風險的可能性大。對審計風險大的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可拒絕接受,避免承擔風險。而內部審計是根據領導批準的審計工作計劃,無選擇地按計劃進行審計。為加強內部管理、特別是對下屬子公司的管理,往往將審計風險大的單位作為審計重點,以期通過審計促進其改進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內部審計人員在評估審計風險的基礎上,對產生審計風險可能性大的單位,在確定主審人選、投入審計人員力量、審計時間安排等方面要予以充分考慮,周密安排,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風險。俗話說“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在制定審計工作方案時,注重分析評估審計風險,可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

2.嚴格執行科學合理的審計工作程序是圓滿完成各項審計任務,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手段。從審計任務的下達審計工作方案的編制,到實施審計、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整個工作流程必須有一套規范程序。審計人員應按規范的程序操作,一環扣一環,并且對每個環節進行控制。各項目審計工作應從嚴格執行審計程序上進行控制,將審計風險隱患消滅在審計的各個環節。

3.原始的證據越多,證據的證明力越強越充分,審計的風險也就越小。審計人員應堅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和實事求是的態度,收集詳實的審計證據,防止主觀臆斷,保證審計證據的客觀性。對于審計中的難點和疑點,要深入調查,分析取證,既要收集實物和文件證據,又要找人談話調查取得被調查人簽字認可的調查記錄等證據。對審計出的問題必須從各個方面進行驗證,以取得足夠的有充分證明力的證據來支持審計意見,避免因證據不足產生審計風險。

4、防范和控制出具審計報告的風險,應把好審計工作底稿質量關。首先,項目主審在編制審計報告時,必須仔細認真地審查工作底稿,對審計證明材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進行分析,對不符合要求的審計工作底稿要求重寫或補充完善。其次,必須分清審計責任和被審計單位責任,被審計單位要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審計人員僅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再次,文字表述應持謹慎態度。注意掌握以下幾條原則:不在審計時間范圍的審計事項,審計報告中不出現;審計僅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在審計后發表意見;對審計結果,要說明是采用某種審計方法計算或分析得出的;經審計核實后,能定量反映的問題定量反映,對無法定量的,以定性的方式反映存在的問題;對確因各種因素所限,無法核實的問題,審計報告也應如實反映,并說明導致對某一問題無法審計查清的原因。

內部控制工作方案范文6

結合某國有企業對其所屬的二級單位開展的內部審計若干實踐案例,總結、剖析內部審計從業人員入門常見的工作失誤,并就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提出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

內部審計;工作失誤;對策

根據北京國家會計院2013年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內部審計從業人員85%以上是從其他業務部門調入,且60%以上的人員從事內部審計工作年限在5年以內。我國內部審計無論在機構規模、從業人數、還是發展進程上,都與西方國家存在較大差距。保證審計項目質量的決定因素在于內部審計從業人員的專用勝任能力。如何盡量避免審計從業人員工作中的失誤,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質量,需要廣大內審從業人員總結經驗,集思廣益。本文結合某國有企業對其所屬的二級單位開展的內部審計實踐案例,分析內部審計從業人員入門常見的工作失誤,并提出應對措施。

一、內審從業人員對內部審計認識上的偏差,造成內審工作被動

傳統內部審計模式普遍存在著“重監督輕服務、重合規輕效益、重查處輕建議、重獨立輕互動”等問題。內部審計從業人員如果始終將被審計單位置于“被檢查”、“被監督”的位置,不注重溝通的態度和技巧,則易造成以下局面:被審計單位與審計組形成對立,采取消極、被動的配合態度,有意識的拖延送審資料提交時間,分批次提供某項被審查業務中的細節性過程資料,內審工作效率低下,審計工作底稿質量平平,審計報告中缺乏建設性的提升管理水平的建議。如果內部審計從業人員牢固樹立“內審即服務”的工作理念,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工作的“內向性”,幫助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梳理企業內各項業務流程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以提高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和管理效率為目的,將監督寓于管理服務之中,注重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互動,在發揮內部審計對企業治理“免疫系統”功能的基礎上,提供管理服務與管理評價功能,則可有效化解開展審計工作的被動局面,促進審計組與被審計單位達成“雙贏”。

二、審前準備工作不充分,造成內審工作質量不高

企業內部審計在工作過程中普遍存在“時間緊、任務重”的問題,究其主要原因還在與審前準備工作的充分性不足。某國有企業對其外省的一家高新產業全資子公司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為例,項目限期為10個工作日。第一天下午飛抵后召開進點會,安排食宿。第二天審計組召開碰頭會,組長對各成員進行了分組、分工,當天審計組按照高新產業工藝流程參觀了該公司的生產車間,由于大部分審計人員初次涉足該行業的審計,現場參觀時間較長。第三天審計組各成員根據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列出需要初步審查的資料清單,匯總后提交給被審計單位。第四天被審計單位陸續提交相關送審資料。由此,審計工作實際被壓縮為了不到7個工作日。該次審計項目質量未達到預期,部分業務點到為止,未及深入。如果審計組重視并加強審前準備工作,則可有效緩解“時間緊、任務重”的問題。針對上述案例,審計組出發前可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提前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交本單位基本情況匯報材料、圖文并茂展示生產工藝的PPT、審計期間內的合同臺賬、制度框架及文本、內部控制自查報告、上級公司批復的預算指標、下達的經濟、技術指標等電子版資料。

2.組織審計組成員,討論審計工作方案,優化原定的工作分組、分工,熟悉被審計單位審前提交的資料,審計組成員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列出初步審查的資料清單,匯總后發送被審計單位,令其在進點會前完成相關迎審資料的準備工作。

3.審計組各人員根據分工的審計事項,結合被審計單位行業特點,搜集準備相關審計標準、依據,如法律法規、國家行業標準、集團公司的制度、被審計單位的制度、上級公司批復的各項指標等。以此審前工作為基礎,則可提高現場參觀的效率和效果,并提高現場查看的針對性,且審計組在第二個工作日下午即可正式開展審計工作,可比案例中增加1.5個審計工作日。

三、由于審計人員在事項審查過程中未及時取證,底稿完成后統一整理審計證據時疏忽了留取相關證據,造成與被審計單位就審計工作底稿交換意見時審計組處于被動局面

以某公司對旗下某分公司開展財務收支審計為例,某審計人員審查一項外委維修業務,發現合同為續簽,故向前追索,發現第一份合同為立項方式為直接委托,合同約定服務期限是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而乙方單位營業執照中注明的成立時間為2009年12月23日,經對各年度的業務發生情況進行抽查,發現該業務確實自2009年四季度已經有少量發生。對此,審計人員定性被審計單位違規簽訂合同。但該審計人員在底稿完成后,整理相關證據時只復印了合同文本及附件,未對2009年四季度發生的維修業務原始單據進行取證,僅存儲了乙方單位提供的一份記錄自2009年四季度以來的維修項目、費用電子版統計表用于計算維修總費用。在審計工作底稿交換意見時,被審計單位指出第一份合同約定是服務期限為筆誤,應該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乙方所提供的維修項目統計表中2009年四季度的若干維修項目登記也是筆誤。審計人員再要求調取所有的維修單據,被審計單位未提供2009年維修單據。查結算、付款情況,發現2009年該維修未發生結算(當時乙方單位尚未成立)。故無法充分證明底稿中認定的違規簽訂合同的審計結論,審計組最后取消了該結論。如果審計人員養成隨手拍照取證的工作習慣,并在審計組內部溝通、審查底稿時,時刻考慮證據鏈的連貫性、充分性,審計證據寧多勿缺,即可避免上述問題,在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時,審計組即可始終處于有理有據的地位,避免被動的局面。

四、結語

對于剛涉足內部審計工作的從業人員而言,工作失誤是在所難免的,對于工作中的失誤,審計從業人員應當辯證的、積極的看待,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歸納提煉,避免在今后的內審工作中再次發生類似的失誤。

作者:成律 單位: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審計內控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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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慶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職業通用勝任能力框架設計研究——基于問卷調查的分析[J].會計研究,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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