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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資源法論文范文1
黑龍江省擁有即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伊春、大慶、黑河、五大連池、鐵力、等13個資源型城市,是全國資源型城市較多的大省。其中有著名的煤炭城市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中國第一個石油城市大慶和森工城市伊春、鐵力等。大多數城市是在進行礦業開發或林業開發過程中逐漸形成的。為了能加速礦業資源和森林資源的開發,國家在很短的時間內為這些地區進行人力、物力及財力上的投入,從而出現了像雞西,大慶這種依托自己資源的開發而在開采區附近興建起來的資源型城市,它們為黑龍江省及全國提供社會所需要的各種能源。但由于大多數資源是不可再生資源,根據經濟生命周期,黑龍江省的大多數資源型城市處在經濟的衰退期。資源型城市處于資源轉型的關鍵時期,這使資源產業經濟發展緩慢。煤炭資源、石油天然氣、森林資源逐漸衰減,可供開發量越來越少,使開發成本增加。因為比較單一的資源型產業結構,當開采量下降時,不能阻止資源開采量下降引起的各種資源的惡化。難以彌補采掘業下降帶來的增長缺口。資源型城市生態環境惡化,煤礦城市采煤沉陷區問題突出,油田植被和地質環境破壞嚴重,土地“三化”、水土流失加劇,林木蓄積量減少,森林生態功能減弱。同大多數資源型城市一樣,黑龍江省資源型城市面臨著資源危機、經濟危機和生態危機的局面。黑龍江省資源型城市發展存在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經濟結構不合理
黑龍江省資源型城市的發展過程中主要以自然資源開發為主,因而使資源型城市產業規劃不合理,產業結構比較單一,第一產業主要是傳統農業,其發展主要是粗放經營為主。第三產業以餐飲業和商業發展為代表,其發展相對較滯后,第二產業其產業鏈相對較短,主要依賴初級原料產品加工,經濟增加值較低;在資源型城市中,大型資源型國有企業在城市發展中處于主要作用,中小企業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這種情況阻礙了企業科技的發展和技術的創新不利于原有核心競爭力的保持和提高,城市各種產業相互關聯的程度較低,城市區域產業發展脫節,各種產業難以進行質量上的整合。
2.各種資源逐漸枯竭
由于自然資源是不可再生資源,不斷的開采,自然資源的存儲量會不斷減少,最終枯竭。那么資源型城市隨著開采量的增大,這種礦產資源的地理優勢將逐漸下降,礦產資源開采成本整體趨勢將上升,總的來說,黑龍江省資源型城市資源產業的全盛時代已經過去,資源型城市所擁有的資源產業整體正在以非常明顯的趨勢衰退。黑龍江省正從原來的資源輸出型大省逐漸轉變為資源輸入型大省,其經濟發展模式正在進入調整期和轉型期.
3.人才結構不合理
資源型城市人才結構不合理的原因:一方面,大多數的資源型城市產業發展較單一,多為勞動密集型企業,對專業技術人員的需要并不多,主要需要從事資源開采和開發的工人,它們大多數文化水平并不高,所以,在大多數資源型城市中,人才結構較為單一,隨著資源產業資源的枯竭,資源型產業的產業鏈條的延伸,資源型產業需要更多的有技術,會管理的專業復合型人才,但是,現有的企業人才發展模式不能滿足資源型轉型的需要,缺少相應專業人才,導致資源型企業向其他產業擴張和延伸較為困難,調整產業結構不能順利地進行的局面這不利于資源型城市的市場競爭力的提高,使資源型城市發展的后勁不足;另一方面,由于資源型城市大多數位于偏遠地區或欠發達地區,投資環境差,難以吸引人才,甚至還出現本地人才大批外流的現象,使得資源型城市人才更為緊缺。
4.環境污染嚴重
黑龍江是以礦產,森林資源為主的大省,在資源開發建設初期初始階段,企業的發展注重產能忽視環境保護,造成三廢———廢水、廢氣、固體物廢棄物的隨意排放,沒有注重環境保護,使環境污染變越來越嚴重。最終導致全球溫度升高,溫室效應加聚。同時由于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礦物資源被過度的開發與利用,地球上許多生物資源正在減少,甚至于有些珍稀生物處于滅亡的邊緣。
二、黑龍江省資源型城市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對策
循環經濟是黑龍江省建立新型工業化城市,同時使整個資源型城市作為一個動態的系統,達到人與人、人和自然以及人與社會和諧的相處,使整個社會在一個良性發展的狀態下向前發展。為了實現循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應本著“節約,環保,發展”的基本思路,把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作為黑龍江省資源型城市經濟增加的出發點,進而創造出“投入少、產量高、能耗低、排放少、可循環、能持續”的可持續發展的國民經濟節約型社會體系。
1.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規劃的制定
制定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規劃要使全社會都參與到循環經濟發展過程來,要讓各個部門,機關以及個人都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梢赃x擇一些重點行業和企業作為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試點,例如:在礦產開發、化工、機械制造等行業進行多元化經營,把深度開發主導產業和積極發展替代產業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過成立和發展一批循環型企業、工業園區、市縣,大力推進和發展節約能源、尋找替代能源、對能量進行梯級利用,以達到能源污染的零排放、發展綠色再制造等,對循環經濟發展中的一些技術瓶頸進行改進和突破。建立以循環經濟為主的經濟技術開發園區,對開發區的企業進行整合優化,尤其是對礦產資源,冶金、機械制造,生物化學、醫藥等產業鏈進行重點培育,對企業的產品所產生的廢物進行循環利用。加強對化工企業的循環經濟的治理,通過建立化工基地經濟工業園區進行循環經濟發展,建立和重點發展以靠高科技為主的生物以及精細化工和新材料循環經濟為主的產業鏈,使上下游之間以及不同產業之間的產業鏈能夠循環利用或交叉利用。同時應重點對循環經濟園區內相關行業進行重點管理,提高“三廢”綜合利用率,降低企業廢水,廢氣及固體廢棄物的排放,積極加強對廢水,廢氣的循環再利用,積極發展生物質能源,推廣沼氣工程;大力推廣無公害種植、生態漁業養殖和零污染飼養模式,發展生態農業。
2.大力提高各類資源的利用效率
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大力發展黑龍江省綠色產業,采用高效、無污染或少污染的設備及技術工藝來替代高消耗、高污染的技術裝備,用以改造那些傳統產業,逐漸建立起低消耗、高產能的產業體系。加強對高能耗的行業如電力、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的原料、能源及水資源的能耗管理,實現這些能源的梯級、高效和無污染或少污染的利用和循環利用體系,用以提高企業資源的產能效益。加大力度推進黑龍江省清潔化生產試點企業建設,指導和鼓勵鋼鐵企業、熱電企業、三大動力企業、礦物加工企業采用清潔化生產、積極進行ISOl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加強企業污染全過程的治理與控制。
3.積極開展廢舊產品的循環利用
運用生產—產品—再生資源的循環模式,大力推進固體廢棄物如廢機電產品、鋼鐵、垃圾等的回收利用,最大效能的提高產業的生態和經濟效益。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集中處理系統,加快建立黑龍江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工程建設,有效建立起一個集垃圾分類回收、加工處理、綜合利用集中在一起的綜合性體系。加快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及廢舊電子產品回收再利用循環工程建設;建立黑龍江省廢物轉換系統,如固體物回收再利用、廢舊物資回收系統、固廢集中處理系統、污水集中處理和中水回用系統等,大力開展循環資源產業建設,以使資源循環利用得以實現。
4.強化礦山等礦產資源的綜合運用效果
一方面,合理規劃黑龍江省礦業城市的礦產資源開發和利用,大力強化雞西、七臺河,雙鴨山等礦業城市的礦產資源的開采管理,加大力度對開采秩序進行整頓,對礦場資源如何進行利用與開發的方式進行改進,進而達到礦業資源規范化的管理與保護性開發的目的;另一方面,應積極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科技研發與攻關,使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對礦業資源深加工技術進行研發及推廣,增加礦業資源產品的附加值,積極開發與大力完善有利于黑龍江省礦產資源城市礦產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的“采,選,冶”的先進工藝,大力提升礦業企業對礦產資源的開采率和利用率。強化共生的礦產資源及由主產品生產中所產生的副產品的綜合開發與回收利用。加強礦業資源開發與冶煉的固體廢棄物等礦業副產品的開發與利用使其轉化為新型建材產品,最大效能的實現礦產資源循環有效的利用。
5.樹立全社會綠色消費的觀念
大力宣傳和積極引導,使全省人民重視循環經濟和綠色消費,引導全社會形成可持續發展的綠色消費觀念,從而使廣大群眾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向節約資源以及綠色健康環保方面發展。倡導全社會的群眾使用帶有節能環保標志的綠色產品,抵制或拒絕過度消費產品的消費行為。把節約資源和循環再利用的生活方式及消費行為變成每個公民的自發自覺的行為,達到全民綠色消費。
6.完善資源城市的資源保護政策
黑龍江省的資源城市已處于工業化的中后期,因而這一時期資源消耗量大,污染嚴重,因而應加強環境、土地資源的保護,注重提高土地資源的應用效率。根據環境、資源二者的相互關系,對資源的開發應本著有限性、有序性以及有償性等原則進行開發,加強和完善資源保護政策,對礦產資源的開采與環境保護要加強立法,注重礦產資源開采的安全性與效率性。制定較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注重單位面積的投入與產出的關系,提高礦產和水資源的節約和綜合利用水平,以期形成一個具有節能性的工業和具有節水性農業,同時在各行各業開展節約各種資源的活動,在各個領域各個環節減少資源的消耗。
7.推進“生態黑龍江”建設,建造舒心、安適的生態環境
環境資源法論文范文2
【關鍵詞】電子文件;管理原則;方法
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電子文件已大量涌現,各企業均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辦公自動化系統(OA),但由于電子文件對網絡系統的依賴性、易變性、電子文件信息與載體的可分離性,以及其操作方便、傳遞快捷、存儲空間小、信息容量大等特點,如何利用、保護電子文件和電子檔案工作已經成為企業管理中一個急待解決的問題。
一、電子文件的概念和特點
1.定義
指在數字設備及環境中生成以數碼形式存儲于磁帶、磁盤、光盤等載體,依賴計算機等數字設備閱讀、處理,并可在通信網絡上傳輸的文件。是數字信息和文件的組合體,包括內容、背景和結構三要素。國際檔案界電子文件專家認為,完整的電子文件由文件內容信息與元數據組成,并形象化地將文件與元數據比作信的內容和信封,文件是用元數據封裝起來的對象,元數據加上文件內容就構成了有證據作用的文件。
2.特點
(1)非直讀性。電子文件載體的非直讀性體現在很多方面:一是數字編碼序列記錄在載體上,人的眼睛無法分辨;二是載體上的信息記錄密度極大,即使在高倍顯微鏡下可以看到光盤記錄痕跡,但讀不懂那些痕跡表示什么;三是載體的數字信息往往是經過壓縮、加密處理,即使有設備,如果不解壓、解密,也不能讀取其內容。電子文件載體的非直讀性增加了電子文件保管及長期保存的困難性、復雜性。
(2)對系統、設備、標準的依賴性。由于電子文件從形成、傳輸到存儲都是通過計算機實現的,這就決定了電子文件對設備的依賴性。不同軟件環境形成的電子文件存儲在載體上,有時難以互換;電子文件加密后不解密就無法識別;技術設備更新時,不及時解決格式轉換問題,也無法讀取等。
(3)易更改性。信息容易變動可以不留痕跡,電子文件產生后不可能不改,為此要防止電子文件信息受到誤改或篡改,這成了解決檔案真實性問題的關鍵。
(4)信息的共享性與安全性。電子文件的共享性是其運作環境網絡化決定的。隨著網絡化的發展,對電子文件極為重要的網絡安全問題已日益突出,可以說網絡的不安全性已成為限制其發展的最大障礙。
(5)信息和載體的可分離性。電子文件信息可以毫無損害地從一種載體轉移到另一種載體上。為此對原件的概念提出質疑。檔案的真實性問題被提出討論,檔案管理僅依靠載體管理的方法已經不能達成預期目標。
(6)對元數據的依賴性。元數據是關于數據的數據,如電子文件上下文關系和結構的描述。電子文件的元數據必須特意附在文件信息中,否則將無法恢復電子文件的原貌。此外,電子文件的運作往往是在網絡上進行的,操作者互不見面,體現行政背景的元數據就不那么完整、詳細。如果不特意提供或補充這些元數據,那么就可能給電子文件保管和長期保存帶來問題。
電子文件技術的特點影響了信息的生成、處理、傳遞、保存,雖然利用方便快捷,但信息的真實、完整、可讀、安全遇到了挑戰。我國現正處于電子政務的初期,在這種環境下各級政府產生的文件已是電子版本,大部分都是通過網絡傳輸和處理。由此使以保管文書檔案為主的檔案部門的職能重點從實體管理轉向信息管理、知識管理,從物理控制轉向智能控制。
二、電子文件的管理原則
電子文件管理原則是在管理電子文件的過程中,為了保證電子文件真實、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而應遵循的行為準則。這些原則包括:
1.全過程管理原則
電子文件的形成、處理、收集、積累、整理、歸檔、保管和利用等各個環節,都有信息更改、丟失的可能性,建立并執行一整套科學、合理、嚴密的管理制度,從每一個環節堵塞信息失真的隱患,對于維護電子文件的原始性、真實性十分重要。維護電子文件真實性的管理措施涉及從電子文件形成、處理、收集、積累、整理、歸檔,到電子檔案的保管、利用的全過程,可以稱之為“電子文件全過程管理”。電子文件的全程管理原則應該體現在電子文件管理體制與模式的確定,管理系統的設計和運行,管理制度的內容和執行等方面,以保證電子文件在其整個生命周期受到嚴密的控制。
2.前端控制原則
在文件從形成到永久保存或銷毀過程中,文件的形成是前端,處理、鑒定、整理、編目等具體管理活動是中端,永久保存或銷毀是末端。傳統文件、檔案管理的特征是分階段、分環節控制,文件、檔案管理的全部目標和要求被分解到不同的階段、環節和步驟之中。前端控制則是對整個管理過程的目標、要求和規則進行系統分析、科學整合,把需要和可能在文件形成階段實現或部分實現的管理功能盡量在這一階段實現。前端控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其他管理環節對電子文件的損傷和破壞,確保電子文件真實可靠、完整安全、長期可讀,提高管理效率。
3.真實性原則
電子文件真實性是指電子文件的內容、結構、背景信息等經遷移、傳輸后須與形成時原始狀態一致。真實性是保證電子文件行政有效性與法律證據性的基礎,是電子文件反映歷史真實、具有價值得以作為社會記憶長久保存的前提。電子文件對信息技術的軟硬件有較強的依賴性,不同格式的文件轉換時可能造成信息失真,在進行電子文件遷移過程中也可能造成信息失真。因此電子文件管理必須遵循真實性原則。
4.完整性原則
作為企業活動真實記錄的電子文件的完整性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作為記錄企業活動真實面貌的具有有機聯系的電子文件及其他形式的相關文件數量齊全;二是每一份電子文件的內容、結構和背景信息沒有缺損。電子文件在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證不被偶然或故意增加、刪除、修改、偽造、亂序、重放等,也是文件完整性的體現。
5.可讀性原則
電子文件的可讀性是指電子文件經過存儲、傳輸、壓縮、加密、媒體轉換、遷移等處理后,應能夠以人可以識別、可以理解的方式輸出,并保持其內容的真實性。計算機軟硬件不同,生成的電子文件的格式也不盡相同。計算機軟硬件的更新換代,可能會造成對舊的軟硬件不兼容。電子文件對系統有很強的依賴性,脫離了賴以支持的軟硬件系統后,文件就變成了無法識別的“死文件”。另外,如果感染了病毒也可能造成文件信息的無法讀取。因此電子文件管理必須遵循可讀性原則。
三、電子文件管理的基本方法
1.始終保持電子文件的“原始性”
電子文件的上述特點使我們無法采用與紙質文件相同的標準和方法來判斷它的原始性,需要為這建立一個新的“原始性”概念。這種“原始性”概念與紙質文件原件的區別主要在于,它拋棄了文件形式上的原始性,即允許文件載體、字跡、格式等表現形式發生變化,僅以文件中所含信息的真實、準確,即內容的原始性為唯一標準。它將是電子文件轉化為電子檔案,全面行使“歷史記錄”和“社會記憶”功能的根據,是電子檔案“享有”與紙制檔案同樣憑證作用和法律效力的基礎。
2.大力推進文檔一體化
文件運動周期理論告訴我們,從現行文件到檔案是一個統一的、前后銜接的過程,將這樣一個有機聯系的整個過程納入一個統一的管理系統之中產生文件和檔案的一體化管理是理所當然的。所謂一體化,并非去抹煞不同運動階段文件管理的特點,而是要求在一個統一的系統之內,有統一的控制中心,統一的工作制度,統一的、前后各有特點又互相銜接的工作程序。也就是說對原來相隔在文書和檔案兩個工作部門,且相對獨立,但又有不少具體工作環節互相雷同和重復的兩個管理系統,真正從組織制度和工作程序上結合在一起,成為一個統一的管理體系。這樣就能從文件的形成時起對其運動的全過程進行比較全面、有效和統一地控制,既精簡了工作程序,減少了不必要的重復勞動,又能避免因現行文件管理不善致使檔案部門有可能收集不到系統、完整檔案的弊端,提高了案卷質量,達到了以較小的耗費取得較大的效益的目的。
3.積極探索電子文檔管理規范化
環境資源法論文范文3
環境法學作為一門新興的法律學科,是伴隨著環境問題的產生而逐步發展起來的,究其目的乃是人類為了應對自工業革命以來不斷升級的環境危機,彌合人與自然關系日趨緊張的態勢而設計的用以協調人與自然關系的法律機制。它是以環境法這一獨立的法律部門為主要研究對象的一門獨立學科,是有關環境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交叉學科、邊沿學科,也是綜合各種污染防治法、自然保護法、資源法、能源法、區域發展法、土地法的產物。
環境法學的每一次躍進,無不與時代之發展,社會之變革休戚相關,環境法學在當代進一步興盛的趨向也正是以生物時代、環境時代、信息時代的到來作為其演進的時代背景,如果我們回顧環境法學的發展歷史,就不難發現環境法學正是在不斷沖破傳統法學理論藩籬,努力鋪就一條獨特的體系之路中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環境法學的孕育,形成和發展根植于時代變遷的歷史土壤。二戰后,特別是20世紀50年代以來,許多工業發達國家都面臨著嚴重的環境危機,這些問題引起了有關學科和許多專家學者的注意。1954年,美國一批學者最早提出了“環境科學”這一名詞并成立了“環境科學學會”。不久,國際科學聯合會理事會于1968年設立了環境問題科學委員會。同時,環境問題的嚴重和環境管理的強化,也對環境立法提出了迫切的要求。20世紀60、70年代的民權運動、環保運動和反越戰運動,促進了新自然法學的發展。
在環境問題日趨嚴重、環境保護推波助瀾的態勢下,新自然法學的法律概念、正義論、權利論和民主論直接影響了環境法律概念、環境正義、環境民主和環境權理論的生成。論環境法學的形成和發展摘要:環境法學作為一門新興的法律學科,是伴隨著環境問題的產生而逐步發展起來的,其間環境法學經歷了形成、發展等諸多階段。本文力圖以時代背景為依托來透視環境法學的發展進程,回顧人與自然關系的變化格局,以此昭示其建制精神、體系架構及未來走向。為了適應環境立法的理論需要,在新興的環境科學帶動下,包括新自然法學派在內的法學家們開始研究對環境問題實行法律調控的理論,一些工業發達國家在六十年代興起了關于環境權理論的學術討論。
1971年,當代新自然法學派的代表約翰·羅爾斯教授發表了著名的《正義論》,一些環境法學家在《正義論》和其他自然哲學、環境倫理學觀點的影響下,相繼提出了環境正義、綠色正義、環境公平、環境權等主張,諸如《綠色正義》、《環境正義》等有關人與自然關系的環境法學理論著作的先后出版,現代環境法學理論在西方工業發達國家逐步形成。這種對環境權理論、人與自然環境關系理論的討論和研究,一方面促使許多國家開始形成以綜合性的環境保護基本法為中心的環境法體系:另一方面也造就了一大批研究、講授和從事環境法實務的專業環境法工作者隊伍,他們成立環境法研究機構、創辦環境法雜志、在大學開設環境法課程,紛紛出版、發表有關環境法的論文、教材和學術著作,從而促進了環境法學學科的發展。經過從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紀初這40年的發展,目前國內外法學界一般認為,環境法(或環境資源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環境法學(或環境資源法學)是一個獨立的學科。學術界的這種主張,目前已經獲得國家政府部門(如教育部門、科研部門等)和高等院校越來越多的承認和支持:一些國家和大學已經培養環境法學專業的學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環境資源法論文范文4
關鍵詞: 可持續發展 循環經濟法 特征
上世紀70年代“可持續發展觀”自提出以來,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積極的響應并成為影響人類社會最為深遠的理論之一。我國政府積極響應可持續發展理念,根據我國的國情,編制了《中國21世紀人口、資源、環境與發展白皮書》,首次把可持續發展戰略納入到我國社會主義建設長遠規劃之中來;十五大正式把“可持續發展理念”確定為我國“現代化建設中必須實施”的戰略,其中以“經濟可持續發展”、“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生態可持續發展”最為重要。
作為“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循環經濟理念”被系統地提了出來并廣泛實踐。循環經濟作為一種有效平衡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三者關系的經濟發展模式,首先在經濟發達國家推行,經過長期的實踐,一些發達國家(如德、日、美等)已經實現了將循環經濟法制化和社會化,運用法律規范推動和保障循環經濟的發展和循環型社會的形成。[1]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循環經濟法起步較晚,但是由于受到國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視,發展也比較迅速,“2008年頒布《循環經濟促進法》,便是我國循環經濟法律體系建設的一大進步”。[2]那么作為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實現途徑,循環經濟法究竟有何特征呢?
特征的分析源于概念的界定,我國學術界對循環經濟法的界定還存在多種意見。蔡守秋強調它與生態環境的關系,將其歸屬為環境法范疇:“循環經濟法雖然調整循環經濟活動或行為,但循環經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經濟,而是與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治理及其管理有關的經濟,即循環經濟是生態經濟、綠色經濟或環保經濟。與此相適應,循環經濟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經濟法,而是結合經濟活動的環境資源法?!保?]蔣亞娟則從其內容出發更強調其經濟法的特性:“在法域歸屬上,循環經濟法具有綜合性,并且兼有經濟法和環境法的部分特點,依照主要社會的內容和特色,循環經濟法應當歸屬于經濟法?!保?]也有學者將以上觀點綜合而論之,而陳泉生等人則認為,循環經濟法有其特定的調整對象,產生和發展的獨特原因以及特定的目的和任務,因此是一個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門的獨立部門。[5]我較為同意陳的觀點,從內容、體系和對象來說,循環經濟法都是獨立的法律部門,具有自己鮮明的特征。
一、突出的生態性特征
從產生背景來說,循環經濟法是人們在探索發展的過程中思考人與自然的關系的產物,當可持續發展成為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生存與發展的理念后,作為此理念實施的途徑,循環經濟法便應運而生了。可持續發展強調的是在不危及后展的前提下發展,要以自然環境的承載力為標準,實現發展與自然保護協調平衡。循環經濟法以可持續理念為核心,也注重強調人們必須在自然環境的承載力內發展經濟,把環境保護與社會經濟發展與人們的生存按照“生態、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性”統一起來,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由此可見,循環經濟法所體現的正是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生態平衡的理念。
二、法律的預防優先性
可持續發展理念最初應用在經濟領域,而后擴大至各種領域,尤其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它之所以能夠深入到這些領域,正是因為它包含著發展的超前性意識。人類世界如果仍以傳統的理念發展,不斷向大自然索取發展資源,繼續破壞生態環境,無疑是一種自斷后路的飲鴆止渴式的發展。可持續發展則要求人們以長遠的目光看待發展,不能危及后展,也不能過度破壞環境。循環經濟法與傳統法律相比有著很多不同的地方。傳統法律一般以當代人利益為中心,圍繞當代人的利益、權益和糾紛展開作用;而循環經濟法則秉承可持續發展理念,關注的是人類社會的長遠發展和長遠利益,兼顧當代和后代的當事人權益,“十分重視科學預測,強調和突出預防原則,這就使得循環經濟法無論是立法原則的確立,還是立法體系的架構,甚至是立法目的的確定都體現了‘預防優先’的精神”。[6]
三、強調科技性
現行的科技法是建立在傳統的追求最少投入最大收益的經濟理性思維基礎上的,具有十分濃厚的經濟至上的色彩。而循環經濟則是建立在可持續發展理性基礎上的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它以一種全新的思維重新分析了人于自然之間的關系,將人類社會至于自然整體的內部,人與自然是一種共榮共損的關系,從而改變了過去人與自然二元對立的格局。由此,它要求科學技術的發展必須符合人與自然的整體觀,為科學技術的發展指出了前進的道路。低碳經濟就是循環經濟的典型代表,而發展低碳經濟,要求必須發展低能耗和能源替代品技術,也只有技術層面的問題解決了,才有可能實現經濟的循環發展。
四、體系的綜合性
從上文不同學者對循環經濟法的不同界定我們可以得出,它不是一個單一的有關經濟或者環境方面的法律,而是一個高度綜合的法律體系。發展循環經濟涉及到社會的各個領域和各個階層,它要求多個法律部門和多種學科參與,具有典型的綜合性特征。循環經濟法既涉及經濟發展中的各種領域,又涉及環境保護領域的諸多方面,也引導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方向。目前,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在綜合運用各種部門法(如憲法、行政法、能源法、計劃法、農業法、環境法、貿易法、工業法、投資法、科技法、產業法、預算法等)對循環經濟的實施進行規范和調整。這些國家的做法也為我國完善循環經濟法提供了借鑒。
通過以上對循環經濟法基本特征的一些分析,可以得出結論:以可持續發展理念為指導的循環經濟法,作為一種有效平衡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自然環境三者之間關系的經濟發展模式,它必定是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最佳模式選擇。
參考文獻:
[1]孫佑海.循環經濟立法問題研究[J].環境保護,2005,(1):18.
[2]曾沉.經濟學視角下循環經濟法的不足和完善[D].武漢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3]蔡守秋.論循環經濟立法[J].南陽師范學院學報,2005,(1):3.
[4]蔣亞娟.循環經濟法:期待被開啟的生態“安全閥”[A].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與環境資源法的熱點問題研究――2006年全國環境資源法學研討會(年會)論文集[C].中國北京,2006:169.
環境資源法論文范文5
內容摘要:經濟法與傳統法律體系不同,它在承認現實人不平等的基礎上建立了自身的公平體系,賦予了全新的公平理念。
本論文得到遼寧省教育廳項目的資助。項目編號W2010028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傳統法律對公平的體現主要是通過外部形式完成的。但是外部保證形式在目前復雜的經濟格局中很難保證公平的實現。經濟法不同于傳統法律體系,它以社會為本位,著眼于社會整體,法的終極目標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是社會法的突出代表。為此,經濟法開誠布公的承認市場主體的差異性,強調經濟活動中要想實現公平,就必須區別每個社會成員的不同情況分別給予不同的待遇,以達到最終實現公平的結果。即經濟法公平體系建立的基礎是以承認現實人的不平等為前提,重點強調結果公平,社會整體利益公平,用形式上的不平等保證實質平等的實現,從而形成了經濟法框架下獨有的公平理念。
實質公平是經濟法公平理念的核心
對公平的追求是法的共性,當然也包括經濟法。任何法律中探討的公平都包括形式公平和實質公平。形式公平是實現實質公平的前提和基礎,實質公平是形式公平的體現和保障。我們應當看到,當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形式公平并不一定最后實現實質公平。行政干預的出現、權力經濟的施虐、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均衡、資源配置的不合理等等,這些都決定了實質公平不是可有可無的。經濟法作為規范、調整國民經濟的主要部門法,要對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給予關注,而不是對某個利益集團、某個特殊階層的關注,要求統籌兼顧國家、集體、個人,整體、局部的利益。
經濟法與傳統民商法不同,由于它強調的是實質公平理念,為此設置了與民商法完全不同的公平體系,表現為市場主體人格的具體化、處罰形式的特殊化以及承擔責任方式的明確化。經濟法在強調實質公平的前提下,沒有否定形式公平的合理性,它倡導市場主體在享有同等權力和承擔同等義務條件下展開競爭。盡管每個市場主體在市場參與能力上存在不平等的情況,但是,法律賦予每個市場主體行使權利的資格條件,參與市場行為的前提是完全平等的。不會因為參與的主體的不同,主體參與的時間不同而有所差異。公平理念的實現是通過市場競爭主體相互較量,不斷得到矯正最終得以完成的。
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市場主體呈多元化趨勢,隨之而來的就是經營方式的多樣化。在良好的法治環境下,經濟法賦予每個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鼓勵每個市場主體合法追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這里我們強調的是,經濟法不以結果公平否定起點公平,經濟法追求的結果公平,實質就是倡導和保護起點公平,從而實現起點公平與結果公平的良性互動。為此,經濟法框架下的公平是實質公平,實質公平是經濟法公平理念的核心。
社會公平是經濟法公平理念追求的目標
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人最低層面的需求是獲得安全保障和取得賴以生存的物質保障。依據經濟法公平理念的理論,這些最低層面的需求是每個社會成員對公平的基本要求,所以社會在分配這些利益時,必須秉承無差別對待原則,強調人人平等。實際上,經濟法對基本公平需要的無差別、無條件滿足,就是對基本人權的保障。經濟法對社會成員在基本生活領域獲得的物質利益的協調,是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而不是依靠社會成員間的競爭實現的。這個原則在社會保障立法當中體現的尤為明顯。經濟法對每個社會成員對公平的基本要求滿足的限度是依據他們所處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因為,這種滿足從某個角度說,是依賴剝奪收入較高的社會上流主體的經濟利益實現的,如果超過社會承載的限度,就會對上流社會主體造成新的不公平。
對社會而言,滿足每個社會成員基本生存需要只是一種手段,而為每個市場主體盡可能提供公平機會,讓他們平等參與市場競爭,最終實現個人利益的合法最大化則是更為重要的。因為,只有這樣,社會財富積累才會不斷增加,國家經濟實力才能不斷得到壯大。經濟法中的公平機會和傳統民商法等私法主張的公平機會不完全相同。傳統民商法強調的公平機會是在不承認主體之間存在具體差別的情況下的泛公平,即抽象公平。而經濟法中的公平機會是在承認主體之間存在具體差異的基礎上,采取必要調整措施縮小這種差異的存在,而最終實現的公平。所以,從表面上看,經濟法的公平機會是針對主體的不同情況采取了有區別的待遇,在法律制定上予以了適度的傾斜,從而使在社會中處于弱勢地位的社會群體同樣獲得了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這就保證了存在差別的主體都能夠獲得同等的機會,實現基本生活需要的滿足。做為以市場經濟為主要調整對象的經濟法,必須制定集中體現市場競爭的法律規則,調動每個社會成員參與市場競爭活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合理實現社會資源配置,充分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確保實現結果公平,結果公平是公平機會的體現和保障。市場經濟資源配置的原則要求是實現機會與結果的平衡,結果公平投入的越大,機會收獲的概率就越高。對于每一個市場主體依靠合法手段從市場獲得的各種物質利益,經濟法必須予以切實的保護,這是一個社會得以存在和獲得更好發展的推動力。為此,經濟法不反對每一個市場主體依靠自己的優勢獲得更多的物質利益,而且還鼓勵每一個市場主體利用合法手段獲取更多的物質利益,對于以合法行為方式形成的物質利益差別經濟法是倡導和保護的。
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統治者對每一個社會成員基本需要和競爭收益的滿足,都要做到社會自身價值取向與現實可能性的統一?,F實中,每個統治者都不希望,也不會放任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社會地位差距無限制擴大。因為,要想維護整個社會的穩定,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和文明進化,就不能讓“仇錢心理”和“仇權心理”滋生蔓延,而社會成員之間獲得的各種利益差距過大,無疑是滋生這種仇視心理的沃土。所以,實行市場經濟制度的各個國家都要運用法律手段,針對市場主體在市場活動中獲得利益差別情況,進行法律的、行政的調節,合理調整分配制度,努力使貧富差距控制在大多數社會成員都能承認和接受的范圍內,盡量達到社會公平。
社會公平是更高層次的公平,這種公平的基礎是經濟公平,同時在實踐中對經濟中的不公平進行必要的修正,以便實現最終的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實現社會公平是一個復雜動態的辨證過程,在任何歷史條件下,在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實現絕對的社會公平。經濟法要實現經濟領域內的社會正義,實現社會公平,必須依靠法律手段。社會公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個漫長的實踐過程,在不斷矯正、不斷努力、不斷探索的社會實踐中逐漸實現。社會公平還是整體的公平,盡管會出現局部不公平、局部不平等的情況,但從社會整體上看是公平的,是社會整體利益需要的,是有利于社會經濟發展的。所以,社會公平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平,是經濟法公平理念追求的目標。
分配公平是經濟法公平理念的關鍵
市場經濟鼓勵每個市場參與主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公平競爭,強調依靠自身能力,通過個人努力獲取相應的收入與報酬,即“每一個生產者,在作了各種扣除以后,從社會領回的,正好是他給予社會的。他給予社會的,就是他個人的勞動量”。強調每個市場主體獲得的收入與其在生產要素方面的付出數量和質量相對稱的目的,以保證和提高市場效率。對于這種公平競爭條件下,由于市場主體付出的能力成本不同形成的收入差距,市場主體是認同與接受的,它符合市場經濟中的經濟效益原則,能對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的積極性起到激勵作用。反之,對于通過種種行政強制手段或行業壟斷形成的收入差別,人們會產生強烈的不公平感。
專家指出“分配關系問題是整個人與人利益關系的核心問題,也即分配公平問題是整個社會公平問題的核心”。經濟法作為國家干預市場經濟運行的主要法律部門,在調整整個社會利益分配關系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市場經濟運行中,如果出現市場調節失靈的情形,就會產生社會分配不公平,這就要求經濟法必須參與分配過程、調整分配關系。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模式與經濟收入分配模式有交集存在,資源配置出現不公平時,必然帶來收入分配不公平。一般情況下,這種收入分配不公平,如果能夠控制在整個社會公平允許的限度內,是允許發生的。但是任何一個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通過市場經濟自身調節機制,難以有效保證和實現資源配置公平與經濟收入公平的實現。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配置與收入是相伴相生的一對矛盾共同體。這對矛盾共同體反映到法律制度上,就表現為傳統民商法在確認和保護市場經濟運行,進而實現資源合理配置時,必然會產生分配公平的缺失。而且,傳統民商法依靠自身的矯正機制難以克服這個弊端。
經濟法與傳統民商法不同,它以調整分配關系,矯正分配結果,最終達到分配公平做為關鍵任務。經濟法對分配調整的功能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社會財富的初次分配上,經濟法盡可能實現分配的公正性,最大限度的降低有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二是在社會財富的二次分配上,經濟法保障二次分配的公益性,關注全民利益的實現。為此,要想實現真正的公平,關鍵是要實現分配公平,分配公平是經濟法公平理念的關鍵。
可持續發展公平是經濟法公平理念的創新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影響人類生存的公害問題以及能源危機等問題大量出現。人們逐漸認識到科技發展是把雙刃劍,要想謀求人類發展與社會發展的統一,不能把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和環境發展割裂開來,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環境資源法論文范文6
論文摘要本文以黃山市城市總體規劃中環境保護規劃篇章為例,提出了城市規劃中環境保護規劃的主要內容,闡明了城市規劃中環境保護規劃的重要作用。
1城市環境問題產生原因及與規劃關系
1.1城市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
目前,環境問題已經成為了制約城市經濟及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在人類最為積聚的城市中。從現象上看,城市的環境問題主要表現在由于居住擁擠、公園綠地少所引起的生活質量下降上,這種質量的持續下降又最終導致了城市的衰落。從本質上看,這些都是由于城市發展過程中對于城市規劃的認識偏見所引發的,尤其是在城市規劃領域中對于環境保護問題的研究沒有引起充分的重視,往往片面的依照“人口-性質-規模-布局”的模式來規劃城市。
1.2城市規劃與環境保護的關系
我國于1989年12月26日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城市規劃的核心是解決一個空間環境問題,它是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所依托的載體,也是自然與人工相互結合依存的一個紐帶,城市規劃的目的就是使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也就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因此在城市發展中環境保護就顯得尤其重要。城市規劃對環境有重要影響,在規劃和決策初期,將環境保護進行綜合考慮非常重要.全面規劃、合理布局是我國環境保護的重要力針,也是防止污染的戰略措施,自然界是一個多層結構的系統,其發生發展遵循著一定的自然規律,我們只有通過科學的、有計劃地開發利用,才能真正成為自然界的主人,把原生的環境改造為適應人類社會發展的生存環境。
城市規劃法律制度的另一個發展趨勢就是將城市規劃和環境保護統一起來,尋求在規劃過程中的每一階段實現土地利用和環境保護的統一。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城鄉規劃法》中也明確環境保護規劃是城鄉規劃的必要內容。
2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環境保護與城市規劃結合
以城市環境容量和資源承載力為依據,制定城市發展規劃。從區域整體出發,統籌考慮城鎮與鄉村的協調發展;把合理劃分城市功能、合理布局工業和城市交通作為首要的規劃目標。
提高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水平,積極推進市場化運行機制。城市環境基礎設施是指與環境保護密切相關的基礎設施,是城市保護環境的重要手段。在繼續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要重視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積極推進投資多元化、產權股份化、運營市場化和服務專業化。
實施城鄉一體化的城市環境生態保護戰略。城市生態規劃也是城市環境保護規劃的重要內容。城市建設要遵循開發利用與保護恢復并重的原則,防止水土流失、破壞城市生態。
繼續深化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作為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基本手段,全面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3體現環境保護之黃山市城市總體規劃案例
黃山市城市總體規劃以建設國際旅游、生態城市為目標,在城市發展規劃中,堅持以人為本、自然和諧、持續發展的原則,以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為動力,以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為重點,保持城鄉及區域生態環境向綠化、凈化、美化的生態景觀發展,建立穩定持續的生態支撐體系;弘揚傳統文化,倡導生態文明,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態社會體系。
3.1通過資源承載力與環境容量分析核定規劃人口
資源環境承載力指標包括水環境容量、大氣環境容量、土地承載力、交通承載力與能源、資源總量及利用強度等;這些指標是規劃區經濟發展的基礎,可直接反映規劃區可持續發展能力。規劃通過水資源承載力、土地資源承載力與生態適宜度及環境容量與總量控制的具體分析得出環境承載范圍內的城市人口,并明確水資源保障措施,納污地區的土地利用規模與利用方式以及城市工業、服務業、居民用水指標及污水排放指標需進行適當控制。
3.2規劃布局環境影響分析
1)規劃空間結構有助于環保。在總體結構布局上充分考慮了土地生態適宜性和與周邊城市的相協調,提出了中心城區的“多中心組團式”布局結構,將利用風景區、河流、山林等自然條件,構筑網絡狀綠地及開敞空間系統,作為總體布局的主要內容,充分體現了黃山市山、林、城、田、水共存的生態環境特點和生態景觀特點,對綠地進行了不同類型的劃分,并相應提出了管制要點,從整體上構筑了黃山市生態城市建設的布局基礎,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整體思想。
2)用地功能調整有利于環保??傮w規劃在產業布局中提出工業外遷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削減了中心城區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尤其是工業粉塵、廢水和so2,對于居住環境的改善和生態城市建設起到了支持作用。重污染企業遷移到外圍地區,由于外圍地區的環境容量大,污染物的擴散能力強,污染相對較輕,這種布局的調整為生態城市的建設奠定了良好的產業基礎,同時也為產業的發展奠定了生態基礎。
3.3分區管制符合可持續發展的需求
分區管制有利于土地的合理使用,促進生態環境的保護和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實現。黃山市城市總體規劃綜合自然資源、工程地質條件、生態適宜性、文物保護等多方面因素,在市域范圍內原則劃定禁止建設地區、限制建設地區和適宜建設地區,提出市域空間管制措施及事權劃分。并以此為基礎進一步明確劃定中心城區以及市域各城鎮禁建區、限建區、適建區。
3.4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措施
通過對水資源、大氣環境、聲環境、固體廢棄物現狀分析提出防治目標,明確具體的環境保護措施。規劃充分考慮了黃山市工程性缺水的因素,從開源節流兩方面入手,通過修建水庫、中水回用的方式,開源節流并舉,通過循環經濟增加整體水資源。 提出結合各組團的發展,加強城市快速路及其他主要交通道路建設,優先發展公交交通,適時發展輕軌交通,引導居民合理出行,以緩解私家車快速增長而帶來的交通擁擠,噪聲和大氣環境污染問題,整體思路上符合建設生態城市的基本要求。
4結束語
城市規劃、環境保護的問題歸結起來都是相關于“人”的問題。規劃中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人口、資源、環境之間的關系,改善生態環境,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實現時間與空間的、歷史與地理的、城市與環境的和諧與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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