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稅收入管理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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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稅收入管理論文

非稅收入管理論文范文1

一、非稅收入概念的提出

非稅收入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屬于財政資金范疇。廣義地說,非稅收入是指政府通過合法程序獲得的除稅收以外的一切收入,具體來看,主要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社會保障繳款、財產經營收入、出售商品及服務收入、罰款和罰沒收入、贈與收入、特許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及其它收入等。

長期以來,我國一直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概念和口徑。在國家正式文件里,最早出現“非稅收入”一詞是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即財庫[2001]24號文件中。其后,《關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提出要“確實加強各種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2009年5月的《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部、審計署關于加強中央部門和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通知》的(財綜[2003]29號)文件中,第一次對 “非稅收入”概念提出了一個較明確的界定:“中央部門和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或取得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款和罰沒收入、彩票公益金和發行費、國有資產經營收益、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等屬于政府非稅收入。” 這種從“預算外資金”到“非稅收入”的轉變,標志著我國在建立公共財政體系、規范政府收入機制上認識的深化。

非稅收入與預算外資金相比,既有區別又有聯系。非稅收入是按照收入形式對政府收入進行的分類;預算外資金則是對政府收入按照資金管理方式進行的分類?,F在提非稅收入概念,表明隨著預算管理制度改革(部門預算和綜合預算的實施)和政府收入機制的規范,可以逐漸淡化預算外資金概念。目前非稅收入的主體還是預算外資金,但有相當一部分非稅收入已經被納入預算內管理,今后的改革目標是要隨著部門預算和綜合預算的深入推進,將預算外資金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二、我國非稅收入的現狀、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 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非稅收入數額大、征收主體多元化、管理欠規范

建國初期,我國預算外資金主要是為數較少的稅收附加和零星的收費收入。1953年,預算外資金只有 8.91億元 ,相當于預算內收入的 4.2 %.改革開放前的1978年全國預算外資金為347億元,相當于預算內收入的 30.[,!]6 %;在體制轉軌和財政分權改革的過程中,我國預算外資金迅速膨脹,非稅收入在整個政府收入體系中的地位由“拾遺補缺”,演變為占據“半壁河山”,成為與預算內收入、稅收收入并駕齊驅的財力資源。1992年預算外資金為 3855億元 ,相當于當年預算內收入的 97.7% .1993年調整口徑后,預算外資金收縮到相當于預算內1/3左右,但增長仍迅速, 1996年預算外資金決算數為 3893億元 ,仍相當于財政收入的一半。

根據下表反映的情況,我國非稅收入由1978年的960.09億元增長到2000年的4640.15億元,增長了4.83倍。 由于轉軌過程中,還存在大量的既非預算內也非預算外的灰色財力(制度外收入),但是考慮到其法律地位的不合理性,此估算結果中并未將其納入“非稅收入”規模。

即使這樣,根據上表數據,我國非稅收入占財 政性資金的比重在1985年為42%,1990年達到了50%,世紀之交也在接近40%的水平。

我國非稅收入超常規膨脹的問題,突出表現在地方層次。例如湖南省2009年非稅收入總額達到278億元,相當于同期地方財政收入的1.36倍;而且從增長速度也超過地方財政收入,1998-2001年,該省非稅收入分別較上年增長15.25%、9.22%、13.22%,比同期地方財政收入的增幅分別高出5.33、3.01和6.89個百分點,比同期各項稅收的增幅分別高出10.55、4.76和6.46個百分點。廣東省2009年預算外資金收入達499.42億元 ,比上年增長36.6%,占一般預算收入的41.56%,但考慮到非稅收入的口徑比預算外資金的概念要大,其非稅收入所占的比重要也要超過50%.非稅收入大于稅收的情況,在經濟發達的地區一般要平緩一些,這可能是因為經濟發達地區政府地方稅源相對充裕,不必像欠發達地區的政府那樣,要更大程度上依賴非稅的途徑籌資。

地方非稅收入的過度膨脹和無序混亂有其直接的體制背景。收費主體多元化、管理政出多門?,F行地方收費主體主要有地方財政部門、交通部門、國土管理部門、工商部門、衛生監督部門、

公安、司法、檢查、城建、環保、教育等管理部門,每個部門都有收費名目,而且一個部門收取多種費,同時管理上職權分散,亂收費的現象較為嚴重。盡管經過多年對收費項目的清理、減并、撤銷,根據財政部綜合司的有關數據,2000年全國性的收費項目仍有200多項,2009年為335項,地方每個省的收費項目平均在100多項目以上,其中仍不乏有不合理和欠規范的收費項目。此外,更嚴重的是,盡管中央三令五申,向企業和居民的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仍然屢禁不止,秩序混亂,有的地方和部門的收費罰款甚至沒有基本的標準,由具體執行人員掌握,收多收少、收與不收彈性大,隨意性強。再有,盡管有關收費規定對收入的用途有明確規定,但由于監管上的疏松薄弱,許多費用存在收用不符。 (二) 原因分析

體制轉軌是我國非稅收入膨脹的大背景。非稅收入(尤其是預算外非稅收入)的產生以是以統收統支財政管理體制的打破為背景,其發展則以體制轉型時期各類經濟主體釋放其長期受到抑制的自主性與創造性的強烈需求為依托,其無序膨脹則是以轉軌時期監督和約束機制薄弱為基本條件。

在轉軌過程中我國政府收入來源渠道多元化、非稅收入迅速增長的原因相當復雜,其中既有體制性因素,也有非體制性壓力。歸納起來,成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分權式改革連帶出了事權財權化意識,激活了原先受壓抑的局部利益,中央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機構總是試圖通過多渠道籌資來落實自己擴展了的事權。改革過程中自上而下逐步把經濟管理權分散給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其目的在于充分調動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促進發展的積極性并加快實現區域經濟結構的升級優化。與此同時,政府各部門也強化了自己的事權。中央政府在向地方、部門分散事權的同時,相應大大降低了自己的資金分配能力。一方面,由于預算內稱之為收入上解或支出補助的轉移支付存在較嚴重的非客觀性而苦樂不均、“鞭打快?!?因而地方政府就不再把更多的希望寄托在預算內資金的轉移支付上,而是走“自力更生”的道路,擴張預算外資金和非預算外資金,走非規范之路來落實資金以履行職能(職能合理與否姑且不論)。另一方面,由于各部門并不愿僅通過政策的制定、調整權來樹立自己的威望,而是希望利用實實在在的資金分配權來強化自己的地位,因此,各部門的預算外資金和非預算外資金也快速膨脹。事權趨向于演變為財權,財權反過來又支撐事權擴大。

第二,各級政府間彼此戒備,盡可能擴大不納入體制約束的資金。轉軌時期,我國先后進行過四次較大的財政體制改革(1980、1985、1988、1994年),每次改革的目的都包括規范政府間財政資金分配原則并強化各級政府的協調。應當看到,改革效應是遞增的,初始目的的實現程度逐步加深,但也必須承認,各級政府間的彼此戒備和算計從未消除。其根源在于,“一級政府、一級事權”規則的存在勢必促使各級政府維護本級利益并盡可能擴張收入,而已有的制度規范遠不足以保證上下雙方利益邊界的清晰和穩定。在確定政府間財力分配時,決策中往往是上級說了算,下級只能提建議,并沒有實際決策權。這樣,下級政府 干脆就把資金劃到預算外乃至制度外。正是因為政府之間的資金分配尚未走入法治化和客觀、公正、合理的道路,各級政府盡可能通過擴張預算外收入和非預算收入來不斷加大自己的可支配財力。當然,這種情況在經歷了1994年比較徹底、具有突破性的財稅改革之后,已有所改變。

第三,“正稅”的稅源流失較嚴重,導致預算內資金增長乏力,迫使各級政府通過非規范之策籌措預算外、體制外資金。我國的名義稅率始終遠遠高于實際稅率,各種納稅主體都在通過多種辦法規避稅收,稅收征管機構依法治稅水平和努力程度也低于合理標準,因而偷漏稅和越權、濫行減免稅普遍存在,預算內收入難以隨經濟發展同步增長。這也使各部門、地方政府傾向于通過收費和自主政策來籌措所需資金來緩解收支矛盾。

第四,政府系統各部門、各權利環節在本位利益驅動下,通過擴張可供他們掌握支配的預算外收入和非預算收入,來尋求其福利最大化。在市場經濟大潮沖擊下,政府系統及財政供養的事業單位幾度出現“創收”,其方式手段五花八門,除創辦出來的經濟實體要以種種方式對政府部門的權力環節上交部分收入之外(這種情況即使在名義上雙方“脫鉤”之后,仍普遍存在),也包括巧立名目直接收取各種“費”,以“辦公(辦案、辦事等)需要”為名索要錢物,等等。所有這些政府系統創收而來的收入,一部分歸入預算外,另外相當可觀的一部分,曾歸入“制度外”。在非稅收入在部門、單位收支掛鉤的情況下,利益驅動尤甚。收費資金收支掛鉤大致有兩種形式:一是差額返還。收費單位將收費資金實行專戶儲存之后,財政部門扣除10%一30%的比例,分批返還給收費主體,收得越多,返還的越多;二是全額返還。財政部門根據收費單位編制用款計劃將專戶儲存的收費資金分批撥付給收費主體。近年在推行“收支兩條線”改革之后,還有不少暗中的“掛鉤”關系。這種收支掛鉤的收費體制,使收費的多少與單位的福利水平、個人收入息息相關,這是收費過多過濫、膨脹不止、企業和居民不堪重負的重要動因。

第五,在我國經濟轉軌變型時期市場、技術和體制諸條件發生較大變化的情況下,必然發生某些公共產品向“半公共產品”乃至私人產品的轉變,使公共產品邊界模糊漂移,進而公共服務與商業邊界相應模糊漂移,不同性質的收費魚龍混雜,于是原本就具有擴張非規范收入動機的政府部門及權力環節,更借勢巧立名目增加收費,擴張這類收入。

第六,根據現行政策規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中央和省級兩級管理,按隸屬關系分別由國務院和省級物價、財政部門組織實施。其中項目管理以財政部門為主會同物價部門;征收標準以物價部門為主會同財政部門;涉及到農民利益的重點收費項目需報經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政府基金則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在一些相關文件中還賦予了地方政府審批附加費、建設費的職權。這種相互交叉、多頭控制的運行機制,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執行起來漏洞很多:一是把收費項目和標準管理分開,收費管理和政府性基金分開,人為地割裂了收費管理的內在聯系;二是行政性收

費和事業性收費按同一原則進行調控,不利于區別對待加以合理化;三是管理收費的不同部門,由于所處地位不同,認識和處理問題的出發點存在差異,加之法律約束乏力,導致一些在中央得不到審批的收費項目就分散到地方審批,在一個部門得不到批準就轉移到另一個部門審批,以某種名目得不到批準就換個名目審批,因而成為導致非稅收入無序擴張的一種體制性因素。 第七,政出多門競相收費的機制,與行政體制改革的長期滯后有關。政府行使職能上“缺位”與“越位”并存,政府與市場得分工界定模糊不清,各級政府的事權劃而不清,界而不定,政府部門之間職責交叉嚴重。因而在體制轉軌和政府職能轉換的過程中,每次體制變革都容易衍生出一些靠收費“吃飯”的部門,行政機構陷入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惡性循環之中。預算內財力無法滿足政府規模龐大的日益增長的開支需要,于是非規范的非稅收入就成了支撐政府運轉的一種選擇。

非稅收入管理論文范文2

論文關鍵詞:環境成本,核算,障礙,對策

一、企業環境成本核算的重要意義

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我國經濟步入了快速發展軌道,但是,資源環境也日益受到破壞。強化企業環境成本核算與控制對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1 是社會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環境為企業提供了生產的資源,同時環境質量的優劣又影響著企業的生產經營方式。離開了生態環境系統的支持,社會經濟活動將無法進行。社會經濟在發展中創造大量財富,同時又使生態環境系統發生結構和質量變化??沙掷m發展是在經濟增長、生態環境和資源儲備三者間尋求發展的均衡,它以“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為原則⑴。進行環境成本核算,以環境成本為尺度對生態環境系統進行補償是社會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前提。

2 是實現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贏的需要

合理準確地核算環境成本是對其進行有效控制的基礎。確認環境成本核算范圍,對其進行計量,形成成本報告,從而進行嚴格控制是環環相扣的過程。企業主動追求生態效益,獲取綠色比較優勢,是企業順應綠色潮流,擴大出口,參與國際競爭,獲得生存和發展的重要途徑。環境成本核算不能單純以降低環境成本來獲取“成本比較優勢”成本管理論文,亦不能僅僅為了獲取“綠色比較優勢”而制定過高的環境標準,應當權衡分析二者對企業競爭力的影響,最終實現的是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

3 是彌補傳統成本理論缺陷、完善環境成本理論的需要

傳統的成本理論只反映生產中的直接消耗,反映能夠以貨幣計量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耗費,而環境的消耗破壞沒有計入成本。這不僅導致了利潤的虛增和稅收的虛夸,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導向企業注重短期利益、用犧牲環境和透支未來以換取經濟的增長⑵。環境成本理論認為,環境資源是稀缺的,理應賦予一定價值并進行損耗補償。將環境成本理論補充到傳統成本理論中,使商品的市場價值較為準確地反映由于經濟活動所造成的資源環境的代價,有償開發使用環境資源將會使資金的流向集中到環境成本較低的方向。

二、企業實施環境成本核算的障礙分析

我國實施環境成本核算己經具有了一定的理論基礎,實施環境成本核算不僅是必要的,而且非常迫切,但我國的壞境成本會計實踐還非常少,當前我國還存在諸多障礙,制約了環境成本會計在我國的發展與實踐。

1 觀念障礙

(1)地方政府官員錯誤的政績觀與發展觀

“唯GDP論英雄”是不少地方政府工作的指導思想,綠色GDP沒有獲得地方政府普遍支持,2004年全國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為5118億元,占當年GDP的3.05%。綠色GDP作為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的一個重要指標,需要有微觀的企業環境會計核算作為基礎⑶。不少地方政府官員認為,經濟發展不上去,餓著肚子談環保就是一句空話,先污染后治理,已經被西方國家反復論證了許多年,要發展工業都逃不過這一劫。這種觀點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2)企業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忽視環境生態效益

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經濟組織,在收入既定的前提下,成本越低,利潤就越大。而如果企業考慮環境成本的話,總成本就會提高,利潤就會降低,企業的經營者當然不愿意考慮環境成本了。企業經營者為了保證經營業績實現,企業的經營者可能也會忽視環境問題。

對實施環境會計核算也缺乏動力。

2 制度障礙

(1)環境資源市場尚未建立

環境資源要充分發揮其價值,就要通過環境資源市場配置于最能發揮其作用的行業。環境資源市場的建立,將為企業獲取環境資源提供了最佳場所和途徑,同時也為以成本和價值為確認和計量對象的環境會計的推行奠定了基礎。但是,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環境資源市場,這與可持續發展戰略構想是格格不入的成本管理論文,這不僅有礙于全社會環境資源的合理配置,而且也不利于環境成本核算的有效實施。

(2)環境(成本)會計法律制度還不健全

我國開展環境成本核算的研究起步比較晚,直到20世紀80年代末才引進環境會計理論。90年代,我國逐漸開展了對“綠色GDP”的研究,進而延伸至環境(成本)會計理論與方法。我國現行的會計準則、財務通則、行業會計制度、財務制度以及中國證監會的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執行的信息披露規則和準則,總體看來,這些法規對環境成本問題基本上沒有涉及。

3 技術障礙

(1)環境成本的確認障礙

會計核算系統的首要問題是會計確認問題。環境成本基本確認標準可以參考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第5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中對基本確認標準的描述,如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和可靠性等。但是由于環境會計要素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很難借鑒。我國目前還沒有制定《環境會計準則》,資源、環境、生態方面的法律法規也不很很完善,全國范圍內只有廢水、廢氣排放物等幾項國家標準,雖然有關部委己下達通知要求盡快制定有關環境資源的規章制度,推進“三綠工程”,但這與環境成本核算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因此環境成本要素的確認具體標準就是缺失的。

(2)環境成本的計量障礙

會計計量是根據被計量對象的計量屬性,選擇運用一定的計量基礎和計量方法對符合會計要素的事項進行貨幣量化的過程,其目的是確保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計量屬性和計量單位的選擇取決于外部經濟環境、人們對會計計量作用的認識程度、經濟管理對會計信息的需求,以及計量技術手段的發展等條件⑷。在環境會計中,由于環境成本和環境收益不能通過市場進行交易,因此也就沒有市場交易價格,所以,單純以交易價格為前提就不能作為環境會計計量屬性。目前環境成本計量的方法有歷史成本法、防護費用法、恢復費用法、法院裁定法、比例法等等。由于環境成本計價方法多種多樣,計量對象的多變性也使得在計量方法的選擇上有時會帶有較強的主觀性。

(3)環境成本報告的障礙

環境成本披露的模式和內容的不確定形成了環境成本報告的障礙。環境成本報告的模式有兩種主要觀點:一種是環境成本信息與現行會計報表合并披露,另一種則是編制環境成本報表或者環境成本報告書的方式單獨披露環境會計信息。對于這兩種披露模式的選擇和設計,目前會計界還存在許多爭議,尚未達成共識。就內容而言,不論哪種形式,應包含哪些項目,哪些是必須披露項目,哪些是選擇披露項目,也未形成統一的標準。

三、加強企業環境成本核算的建議

1 對政府官員加強科學的政績觀和發展觀教育

科學的政績觀就是既要看政績給眼前帶來的變化,又要看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影響,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和后人的評判,其實質是用可持續發展的標準評價政績,對社會和歷史負責。貫徹科學發展觀,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成本管理論文,必須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放在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落實到每個單位,要完善有利于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續發展體制機制。

2 對企業的管理者加強企業的社會責任觀教育

社會責任觀是以社會為著眼點,企業的目標除了追求經濟利益外,還應盡可能地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企業不能因為片面強調社會責任而忽視經濟責任,企業也不能因為片面強調經濟責任而忽視、逃避社會責任。2000年全球18個跨國公司制定了“社會約束”的生產守則(即社會責任標準),其中保護環境就是企業社會責任的主要內容。中國企業要進入世界經濟市場并和國外企業經營接軌,就必須在理性共識的基礎上認同該標準所體現的核心理念,并積極參與其中,從而,應對全球范圍內企業社會責任運動所帶來的挑戰。

3 充分發揮資源市場的調節作用

政府應抓緊建立健全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環境資源市場,徹底改變傳統的環境資源使用模式,優化環境資源配置。健全的環境資源市場,可以促使環境資源配置于社會最急需又適合的行業和部門,最大限度地發揮環境資源的價值,促使環境資源自身價值的完全實現和社會價值的增值,最終實現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4 加強和完善環境會計立法

環境成本核算是環境會計的主要內容之一。要實施環境會計核算,必須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環境會計的地位和作用,使環境會計有法可依,使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有統一的標準。借鑒丹麥等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我們應該采取的做法是:第一,將環境會計核算和監督列入《會計法》,以法律形式確定環境會計的地位和作用。第二,制定環境會計準則,將涉及環境的內容列入會計要素,擴充報表體系。第三,設立環境會計制度,即依據會計準則所規定的有關環境原則設計會計制度,使環境會計具有實際可操作性。

5 明確環境成本的確認標準,合理計量環境成本

環境成本是依照對環境負責的原則,為管理企業活動對環境的影響而采取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業執行環境目標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包括污染補償成本、環境損失成本、環境治理成本、環境保護維持成本、環境保護發展成本等。從環境經濟學角度把環境成本分為外部環境成本(社會成本)和內部環境成本(私人成本)⑸。

環境成本的計量單位不能僅限于貨幣,必要時可用非貨幣比,如實物來計量;環境成本的計量基礎既可以用傳統的歷史成本,還可以用機會成本、邊際成本、替代成本、公允價值等;其計量方法要考慮環境資源具有效用性、稀缺性、替代性、非交易性等特點。環境成本由于所涉及的內容復雜,其不確定性更為突出成本管理論文,因而要做到絕對精確是比較困難的。環境成本的數據雖然有一定的模糊性,但并不排除它對決策的有用性。隨著計量技術的發展,隨著它反映和控制的內容性質界定越來越清晰,它提供的信息將會越來越精確。

6 完善環境成本信息披露模式

環境成本信息批露宜采用編制壞境會計報表或者環境成本報告書的方式單獨披露環境成本信息,而不是環境成本信息與現行會計報表合并披露的方式。如果采用與現行會計報表合并方式披露環境信息,可能會出現有些企業利用環境信息調整企業利潤,以達到避稅或者上市等目的,而且環境信息和財務信息合并報送容易引起混亂,導致報表使用者對財務會計信息的錯誤理解。

四、結束語

我們對企業環境成本的研究,分析環境成本核算存在的各種主觀、客觀障礙,提出各方面的解決對策,就在于要引導、監督企業自覺地保護環境,減少污染,培養企業環保意識,通過對環境成本形成過程中各因素的控制,合理利用資源、減少資源耗量、減少廢棄物排放量,進而減少環境成本,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協調企業發展與環境效益之間的關系,實現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環境效益的雙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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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李建發:《現代環境會計問題、概念與實務》第一版[M] 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⑸付曉利,企業環境成本核算與控制體系研究,[D].河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非稅收入管理論文范文3

關鍵詞:財政主導型制度;價格水平決定的財政理論;自主性貨幣政策;貨幣主導型的李嘉圖制度

中圖分類號:F015;F822.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1-6260(2008)06-0008-06

一、引言

1995年3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法》的頒布和實施,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最重要的一次貨幣制度改革。其改革動力源于對中國通貨膨脹周期的深刻反思和向國外貨幣政策理論和實踐的學習。當時,研究中國通貨膨脹和產出增長周期的經濟學家一致認為,貨幣創造的變動是通貨膨脹周期的直接原因,而貨幣創造的變動是源于彌補財政赤字的需要(Deng,1994;Leroy,1994;Shahid,1994;World bank,1995)。因此,根據上述理論邏輯,似乎必有如下政策建議:若要保持價格水平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必須實施獨立的貨幣政策。我們認為,盡管理論邏輯沒錯,但是綜觀對制度變革前通貨膨脹周期的經驗研究,我們發現,他們并不是以一個充分體現該邏輯并有著豐富內涵的跨期理論框架――財政主導型制度為基礎的。

二、經過修正的財政主導型制度及其檢驗框架

(一) Brandt等的基本邏輯及局限

Brandt等(2000)認為,非充分的經濟分權和中央政府對國有企業就業增長的承諾之間的矛盾是導致通貨膨脹周期的制度根源。他們的理由是:一方面,市場化改革允許非國有企業進入。但由于沒有承諾的硬預算約束下的非國有企業相比有承諾的軟預算約束下的國有企業有著明顯的效率優勢,因此,享有金融分權的國有銀行就有激勵把貸款貸給非國有企業,從而放大了非國有企業和國有企業之間的產出增長率缺口。這樣,為了維持對國有企業就業增長的承諾,中央政府就必須給予國有企業轉移支付。但是,由于財政分權導致中央政府財政收入下降,而金融分權又剝奪了中央政府分配信貸資金給國有企業的權力,因此,中央政府不得不求助于貨幣創造。正是貨幣創造直接導致了通貨膨脹的增加。另一方面,通貨膨脹之所以下降而出現通貨膨脹周期,是因為對貨幣創造存在最大值的考慮和出于對惡性通貨膨脹的擔憂,中央政府不得不重新收回控制信貸資金配置的權力。貨幣創造減少,通貨膨脹下降。我們認為:這個解釋框架的最大局限在于沒有意識到中央政府發行國債也是彌補轉移支付的一種有效方式,因而也就忽視了中央政府在國債、信貸、財政收入、財政支出和貨幣創造之間進行跨期選擇的可能以及這種選擇對通貨膨脹周期的含義。另一個不可忽略的局限在于,沒有對引起貨幣創造的因素進行徹底的分析就不能充分地解釋通貨膨脹周期。因為,除了給國有企業的轉移支付會導致財政赤字外,還存在其它導致財政赤字的因素,這些因素都有可能導致貨幣創造。綜合以上考慮,我們認為,政府跨期預算方程才是解釋通貨膨脹周期的最有效工具。

(二)經過修正的財政主導型制度及其檢驗框架

財政主導型制度首先由Sargent等(1981)提出,他們展示該制度的工具是政府跨期預算方程。經過簡單推導,就有了如下有用的等式:政府上期期末的負債實際值等于基本盈余的現值和鑄幣稅的現值之和。 其含義是,給定政府上期期末的負債實際值,跨期預算方程展示了如果基本盈余的現值減少,那么,鑄幣稅的現值就必須增加以保證跨期預算方程成立?;蛘哒f,給定基本盈余的現值,如果貨幣當局試圖降低今天的通貨膨脹和鑄幣稅,那么未來的通貨膨脹和鑄幣稅肯定要上升。但是,在解釋中國通貨膨脹周期時,為什么還需要對跨期預算方程進行修正呢?理由是前面所討論的制度背景賦予了銀行信貸作為彌補財政赤字的一種方式的合理性。經過變換,我們容易得出如下的經過修正的跨期預算方程:政府上期期末的負債實際值等于基本盈余加銀行信貸的現值和鑄幣稅的現值之和。 其含義是,給定政府上期期末的負債實際值,如果基本盈余和銀行信貸的現值減少,那么,鑄幣稅的現值就必須增加以保證跨期預算方程成立?;蛘哒f,給定基本盈余和銀行信貸的現值,如果貨幣當局試圖降低今天的通貨膨脹和鑄幣稅,那么未來的通貨膨脹和鑄幣稅肯定要上升。

從歷史上看,通貨膨脹是否是赤字的后果?既有文獻專注于對赤字對貨幣增長的影響做經驗估計。但是否存在財政主導性,正反兩方面的證據都有(沃升,2004)。有一種反對此類實證文獻的觀點認為,將貨幣增長對赤字做簡單回歸,或者使用不加限制的VAR分析來評估格蘭杰因果關系(即赤字是否含有對未來貨幣增長的預測信息),這都忽視了跨期預算平衡所蘊涵的關于稅收、債務和鑄幣稅長期行為的信息??缙陬A算平衡表明,基本赤字和債務存量之間存在協整關系。赤字成分和債務存量之間的這種聯系限制了開支、稅收和鑄幣稅的時間序列行為,而這表明對這些變量行為的實證建模應當采用向量誤差糾正模型(VECM)。一個可借鑒的文獻有Bohn(1991)。不過該文獻考慮的是政府支出、政府收入(政府稅收和鑄幣稅之和)和上期期末實際債務之間而非赤字、鑄幣稅和上期期末實際債務之間的協整關系,因此,就不能直接顯示政府赤字和鑄幣稅或通貨膨脹的關系??紤]到實際需要,我們認為,只要構造經過銀行信貸修正的赤字、鑄幣稅和上期期末實際債務三變量向量誤差修正模型,即VECM,并在此基礎上進行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就可以檢驗經過修正的財政主導型制度對中國1981―1994年期間通貨膨脹周期的解釋力。需要指出的是,之所以選擇1981年作為考察期的始點,是因為這一年是中央政府恢復發行國債年。

三、FTPL的經驗合意性、檢驗策略及其制度變革的方向

(一)價格水平決定的財政理論(FTPL)及其相關概念界定

第一種:Leeper意義上的FTPL

Leeper(1991,1993)認為,通貨膨脹永遠只是一種貨幣現象只在特定的條件下才成立,這個條件就是積極型貨幣政策與被動型財政政策的組合(簡稱為AM/PF)。在近期,Davig等(2006a)對Leeper中的政策性質作出了如下具體的定義:積極型貨幣政策(active monetary policy)是指名義利率對通貨膨脹的反應系數超過1,否則是被動型貨幣政策(passive monetary policy);[JP]積極型財政政策(active fiscal policy)是指稅收對債務的反應力度不足以支付實際利息成本,否則為被動型財政政策(passive fiscal policy)。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定義取決于Leeper的模型結構,對于不同的模型,政策性質的具體定義將會有所區別。在上述組合下,財政政策只是起到平衡政府現值預算約束的作用,對價格水平的決定不起任何作用;但是若是被動型貨幣政策與積極型財政政策的組合(簡稱為PM/AF),則通貨膨脹不完全是一種貨幣現象。其中財政政策在價格水平的決定中起著重要作用,而貨幣政策以非傳統理論所預期的結果在起作用指緊縮性\擴張性貨幣政策所導致的未來高\低通貨膨脹現象。這是一種傳統理論所無法解釋的“價格之迷”(Price Puzzle)(Davig ,et al,2006b)。,這就是Leeper意義上的FTPL。以上兩個組合是在可使一個模型經濟獲得局部惟一理性預期穩定均衡的意義上定義的,又常被稱為“政策誘導性均衡”(policyinduced equilibria)(Favero,et al,2005)?;蛟S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第一定義比下面的第二定義更加適用于政策分析。值得一提的是,還存在一種更為激進的觀點,Creel等(2006)認為即使貨幣政策是積極的,積極型財政政策依然影響著價格水平,只不過是以爆炸性的方式在起作用。因此,我們可以獲得一個經過擴展的Leeper意義上的FTPL:只要財政政策是積極的,它都將在價格水平決定中起著重要作用。

第二種:基于政府現值預算約束的定義

若認為政府現值預算約束不是約束,而是均衡條件常被表示成政府債務或政府負債(政府債務加基礎貨幣存量)期初的名義值與價格水平的比值等于政府實際基本盈余加鑄幣稅的現值。,則該理論就是FTPL或被稱為非李嘉圖制度(Woodford,1995;Canzoneri,et al,2001)。需要指出的是,FTPL成立的一個隱含前提是貨幣政策必須是自主的。Woodford(1996)認為,所謂自主的貨幣政策就是不直接對財量作出反應,而是直接對非財量作出反應。否則,貨幣政策就從屬于財政政策,這樣,現值預算約束完全可以通過當前或未來的鑄幣稅來平衡,這就意味著通貨膨脹依舊是一種貨幣現象Sargent 等(1981)曾對此情形加以探討。。因此,沃升(2004)依然把它歸為李嘉圖制度的范疇即上文中的財政主導型制度和下文中的貨幣主導型的李嘉圖制度都屬于李嘉圖制度。?;谝陨峡紤],FTPL所探討的正是自主性貨幣政策下的財政政策決定價格水平的機制(Woodford,1996, 2001)。當實際基本盈余外生變動時,政府現值預算約束得以實現的機制有三(Woodford,1996; Davig,et al,2006a)必須指出的是,他們僅在上述Leeper被動型貨幣政策的意義上給出FTPL的三個機制。我們給出的機制更具一般性。即也可在積極型貨幣政策意義上來探討FTPL的三個機制?;蛟S,從這個角度也可以看出第二定義比第一定義更具一般性。更詳細的比較參見Woodford (1995)的注腳12和30。:其一,貨幣政策內生變動貨幣存量―創造鑄幣稅,以使貨幣供給等于貨幣需求盡管在自主性貨幣政策的隱含假定下,Woodford(1996)量化了每個機制的相對重要性,并發現了第一機制不重要的證據。然而,我們不應試圖以比較三個機制的相對重要性來懷疑財政政策在價格水平決定中的重要性,因為第一機制只是內生于由財政擾動所影響的價格水平,而不是相反,這一點受啟發于Woodford(1995,2001)。;其二,財政沖擊導致的不可預期性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可以減少(或增加)未清償的政府負債的實際值;其三,政府債務應付實際利息成本的變動。

若認為政府現值預算約束是個必須滿足的約束,則價格水平由自主性貨幣政策決定,而財政政策只是被動地滿足這個約束,這種情形常被稱為貨幣主導型的李嘉圖制度(Woodford,1995;Canzoneri,et al,2001)。

若從Leeper(1991,1993)政策搭配的角度理解,則上述的FTPL或非李嘉圖制度可由兩類搭配構成,第一類是被動型貨幣政策與積極型財政政策的搭配,第二類是積極型貨幣政策與積極型財政政策的搭配。它們將分別實現惟一理性預期穩定均衡解和爆炸性理性預期均衡解。同樣,貨幣主導型的李嘉圖制度也可由兩類搭配構成,第一類是積極型貨幣政策與被動型財政政策的搭配,第二類是被動型貨幣政策與被動型財政政策的搭配。它們將分別實現惟一理性預期穩定均衡解和不可決定性理性預期均衡解(Leeper,1991,1993)。

經驗上,只要真實世界中出現被動型貨幣政策與積極型財政政策的搭配和積極型貨幣政策與積極型財政政策的搭配中的一種,則FTPL將被證實,否則被證偽,此時貨幣主導型的李嘉圖制度將被證實。

(二)FTPL的經驗合意性

之所以認為FTPL而不是貨幣主導型的李嘉圖制度具有經驗合意性,是基于如下事實的邏輯推理:第一,1995―2006年是中央銀行實行自主性貨幣政策時期,而FTPL所探討的正是自主性貨幣政策下的財政政策決定價格水平的機制。這是FTPL成立的基本前提(Woodford,1996)。第二,1995―2006年是中央銀行執行被動型貨幣政策時期,而使具有惟一理性預期穩定均衡解的FTPL成立的一個必要條件,就是中央銀行執行被動型貨幣政策(Leeper,1993;Woodford,1996)。1995―2006年是中央銀行執行被動型貨幣政策時期的正式依據為:謝平等(2002)和蔡輝明(2005)認為在1992―2001年間中央銀行執行的是被動型貨幣政策;樊明太(2004)給出了1992―2003年間以三大利率工具(銀行間拆借利率、存款利率和貸款利率)估計的貨幣政策反應函數為被動型貨幣政策。第三,張茵等(2005)通過1985―2000年真實工業產出增長率和通貨膨脹兩變量的SVAR發現,總需求的一個正向沖擊也生成了通貨緊縮現象。這與Kim(2003)識別FTPL的條件完全一致。下面將給出Kim的識別條件。第四,與制度成熟的美國相比,用FTPL解釋中國宏觀經濟現象風險最小。Woodford(2001)、Cochrane(2006)和Davig等(2006a)認為,美國1979年之前的不穩定性通貨膨脹,可以不用太陽黑子均衡來解釋,建議用FTPL來解釋。因為在積極型財政政策和被動型貨幣政策搭配下,可以實現惟一理性預期均衡解,而不必通過太陽黑子均衡去獲取一個自我實現性預期均衡。其中用太陽黑子均衡(被動型貨幣政策與被動型財政政策搭配的結果)解釋那段歷史的典型學者是Clarida等(2000)、Lubik等 (2004)。就中國而言,在主要以經濟增長速度指標作為考核地方官員業績的政治激勵模式下,中國地方政府行為自然更多地表現為擴張沖動,進而傾向于選擇積極型財政政策,而這正好滿足Cochrane(2006)、Davig等(2006a)所期望FTPL成立的另一個極為重要的必要條件。再結合被動型貨幣政策,可以實現惟一理性預期均衡解,借以解釋我們所觀察到的宏觀經濟現象。但遺憾的是,中國學術界至今還沒有進行過這方面的努力。

若以上基于事實的邏輯推理還不足以令人信服的話,下面基于正式檢驗策略所給出的正式經驗證據,將強化我們的信念。

(三)檢驗策略與正式經驗證據

方紅生(2008b)認為局部制度模擬的視角是現有檢驗策略中最好的一種,這方面的代表性論文還有Sala(2004)和Kim(2003)。Sala(2004)的識別條件是,若在一個系統中一單位正向稅收沖擊造成了實際利率的顯著正向反應,則該系統所依賴的政策搭配是積極型財政政策和被動型貨幣政策的搭配, FTPL從而被證實;若為顯著負向反應或不顯著反應,則該系統所依賴的的政策搭配是積極型貨幣政策與被動型財政政策的搭配,貨幣主導型的李嘉圖制度從而被證實。他所采用的實證方法是五變量VAR,其變量分別是實際GDP、實際財政收入、實際政府支出、實際聯邦基金利率和實際政府債務;所用樣本為美國1960年第1季度―2003年第2季度的季度數據。實證發現FTPL在1960―1979年具有適用性,而貨幣主導型的李嘉圖制度在1990―2003年具有適用性。Kim(2003)的識別條件是,若一單位總需求的正向沖擊或一單位總供給的負向沖擊造成通貨膨脹的逆轉現象(reversal)(指先高于穩態然后低于穩態的現象),即先為通貨膨脹時期后為通貨緊縮時期。則該系統所依賴的政策搭配是積極型財政政策和被動型貨幣政策的搭配, FTPL從而被證實,否則為以積極型貨幣政策與被動型財政政策搭配為基礎的貨幣主導型的李嘉圖制度。他所采用的實證方法是兩變量結構向量自回歸(SVAR),其變量分別是產出增長率和通貨膨脹率;所用樣本是美國1947年第1季度―2000年第4季度的季度數據。實證發現是,FTPL在20世紀40年代和50年代最具有適用性,而貨幣主導型的李嘉圖制度在1960―1982年和1983―2000年兩個樣本期間最具有適用性。雖然上述兩位學者在他們共同的考察期內的發現并不完全相同,但是他們基本肯定了20世紀90年代是貨幣主導型的李嘉圖制度最可能存在的時期。因此,同時采用以上兩種方法是鎖定制度類型所在時期最穩健的方法。

基于上述Sala(2004)的五變量VAR和Kim(2003)的兩變量SVAR方法,方紅生(2008a)發現了以下從不同角度支持價格水平決定的財政理論在中國適用的正式經驗證據:(1)在絕大部分時間里,實際利率對于一單位的實際稅收正向沖擊的反應為正;(2)不僅顯著存在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的交替脈沖反應過程,而且還顯著存在產出擴張和衰退的交替脈沖反應過程。由于數據限制,我們的考察期間僅為1996年1月至2006年10月。

(四)第二次制度變革的方向

基于以下三點理由,我們認為,中國第二次制度變革方向是基于積極型貨幣政策與被動型財政政策搭配的貨幣主導型李嘉圖制度:第一,根據Kim(2003)的研究,在生成惟一理性預期穩定均衡解的政策搭配中,只有被動型貨幣政策與積極型財政政策的搭配才生成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并存的現象;第二,Woodford(2003)通過嚴密論證后發現,只有貨幣主導型李嘉圖制度指積極型貨幣政策與被動型財政政策的搭配。才可實現價格水平穩定;第三,我們在經驗上證實,中國現有的政策搭配模式是被動型貨幣政策與積極型財政政策的搭配。

四、結論與政策建議

本文認為,經過修正的財政主導型制度和價格水平決定的財政理論可以分別對1981―1994年和1995―2006年兩個時期的通貨膨脹史進行解釋,其中前者源于對既有經濟學文獻的綜合分析,后者源于以事實為基礎的邏輯推理和最新正式經驗研究。本文的一個重要現實政策含義是,要實現價格穩定和可持續經濟增長,中國務必要進行第二次制度變革,其方向是以積極型貨幣政策與被動型財政政策搭配為基礎的貨幣主導型的李嘉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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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Feasible Framework to Explain Inflation in China: 1981-2006

FANG Hongsheng

(Economic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School,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Hangzhou 310018)

非稅收入管理論文范文4

一、關于中國特色會計討論的簡要回顧

早在1980年中國會計學會成立時,就有人提出“建立一套符合我國國情的中國式的會計方法體系,是會計研究中急待解決的一個重大課題”。1982年婁爾行教授等在中、美比較會計研究報告中,就有關制度對會計的、會計的任務、假設、概念和原則等問題進行了比較具體的,了我國當時會計的獨特之處。1983年中國會計學會曾經明確提出,“在本世紀末,中國會計學會組織和開展學術理論研究活動的目標,是創立具有中國特點的以講求經濟效益為中心的會計理論和方法體系”,第一次給出了建立中國特色會計理論和方法體系的時間表。兩年后,在中國會計學會1985年年會工作報告中,楊紀琬教授總結了兩年來關于創立具有中國特色的以講求經濟效益為中心的會計理論、方法體系的研究情況,進一步肯定了“在四化建設實踐中產生的會計理論、方法體系,必然具有中國特色”。1986年便有人提出建立中國式管理會計問題,1988年又擴展到不同國家會計差異的研究,指出“盡管美國和西歐在體制、經濟體制和文化背景方面具有許多共同之處,但他們的會計慣例在許多方面卻存在著巨大的差異”(黃世忠,1988)。1990年閻達五教授在《會計理論研討十年回顧》一文中,針對有些人對“中國特色”不太理解的情況指出,“事實上‘中國特色’是指會計理論與方法必須與一個國家一定時期的生產力發展水平、民族文化、水平相適應,必須與該特定環境中的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相適應這一客觀在我國的具體運用”,“實踐已經和必將繼續證明,拋棄‘中國特色’,我國的會計理論研討就不可能健康地發展”(閻達五,1990)。

在此之后的十年間,我國會計學者對此進行了長期不懈的研究探索,分析了對中國會計有重要影響或決定其特點的主要因素;分析了不同法律體系下的會計模式;開始研究會計理論體系的基礎理論與起點理論問題;探討了會計理論結構、會計理論體系問題、會計文化問題,探討了制定和實施具有中國特色的會計準則問題,尤其是探討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環境下中國會計的特色問題。一些專家認為,中國的會計是會有中國的特色的,“不但過去有,今天有,甚至以后,一個兩個世紀,也許還會有。也不止中國如此,世界各國,莫不如此。”(楊時展)關于何為中國特色,有一定代表性的觀點是,中國特色是中國會計與他國會計的顯著差別。這些差異可以采用某種方法縮小甚至消除,從長遠看,會計的國家特色可能會逐步縮小,剩下的是一些非原則性、非根本性的差異,舊的差異被協調的同時又會不斷產生新的差異,最終差異會越來越小,并認為中國特色是一個發展的概念,只要國家間經濟、文化、社會發展差別存在,必然是會計的國家化與國際化并存,而會計的國家化與國際化并不矛盾。“方法差異以及具體經濟業務會計處理的區別并不等同于特色,而特色主要在于一國整體會計框架、會計運行機制或者重大方面的差別?!倍鲊巍⒔洕?、法律、教育、文化等會計環境的差異是人所共知的,正是這些差異使得各國會計具有了各自的特點,會計的中國特色即源于此(劉玉廷,2000)。在1999年12月和2000年12月兩次“中國特色的會計理論與方法體系專題研討會”上,絕大部分代表肯定了會計的中國特色這一命題。筆者同意這一看法,但在這一問題的探討上,認為有以下幾點值得我們進一步反思。

二、關于研究因素與研究范圍

從所得到的資料看,我國會計學者對影響各國會計差異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種不同觀點:

四因素論:政治、經濟體制、文化傳統、國際經濟交往(朱元午,1991);

五因素論:政治、法律、經濟、教育、文化(曲曉輝,2000);

六因素論:一是經濟、法律、政治、社會、教育、歷史傳統(孟凡利,1994),二是政治、經濟、法律、制度、教育、文化六個因素(劉玉廷,2000),三是法律、政治、經濟、稅收、文化、教育(陳信元,1999);

十因素論:社會制度、政治制度、經濟制度、經濟發展水平、技術發展水平、社會文化發展水平、整體管理水平、企業領導對會計管理的重視程度、企業會計人員的素質、企業會計管理制度的完備程度(錢嘉福,1996)。

綜觀各種觀點,人們對政治、經濟、文化因素的影響具有共同的認識,大部分人對教育、法律的影響表示贊同,而對國際經濟交往、稅收、、社會、歷史傳統、企業內部環境等因素則有不同的意見。

筆者認為,影響各國會計差異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六個:政治、法律、經濟、教育、文化、歷史傳統。因為:第一,國際經濟交往的不斷加強,一方面促進了跨國公司的發展、促進了各國之間的經濟聯系進而推進了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另一方面也促使各國加強國際會計方面的研究,盡可能實現會計的國際協調,以減小會計的國際差異,但這恰恰是縮小會計差異的因素,而不是相反。其次,稅收對會計的影響主要是通過稅法實現的,而稅法又是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所以稅收因素仍可歸屬于法律因素。第三,一般來講,科技水平代表了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發展水平又是科技水平的反映,因而科技因素最終表現為經濟因素。第四,“社會”一般是指由一定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構成的整體,或泛指由于共同物質條件而相互聯系起來的人群,很顯然“社會”是其他各因素的集合體,不必要也不可能單列為一個獨立的影響因素。第五,企業整體管理水平、企業領導對會計管理的重視程度,既是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函數,也是國民教育水平的外在表現,會計人員的素質更是如此,只有具備高素質的管理人員、會計人員,才可能有高水平的完備的會計管理制度,因此企業內部環境因素實際上是經濟與教育兩個因素的延伸。第六,這里的“歷史傳統”是指世代相傳、具有特點的社會因素,包括風俗、道德、思想、作風、、制度等,這恰恰是文化等因素無法包容而又對會計具有重要影響的因素之一。

至于各個影響因素中是否存在主導影響因素或關鍵影響因素問題,上述觀點中并未提及。我認為,雖然各國會計差異是各個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但不同國家、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確實存在著主導影響因素,例如,改革開放前我國會計與西方會計的差異主要決定于政治因素,改革開放后則主要決定于經濟因素,西方國家的會計差異有的決定于法律因素(加普通法系國家與大陸法系國家),有的決定于稅收因素(如法國、德國的會計制度趨同于法律制度,不分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而其他大陸法系國家則大多是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分離)等。西方還有一種“文化決定論”,認為文化是一個國家會計制度形成中的重要決定因素,無論是會計理論與會計方法的選擇、會計模式的形成,還是對各種會計現象的認識和解釋以及會計實務的發展方向等,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于會計所處的文化環境(郝振平,1997)。

上述各項影響因素必然在特定對象、特定時期、特定環境下發揮作用,研究中國會計特色離不開參照物,這就涉及到研究范圍問題。從我國會計制度體系上考察,會計準則居于會計法之下、會計制度之上的中間環節,具有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正因為此,近年來我國對會計準則的研究力度遠遠大于對會計法和會計制度的研究力度。但會計法是我國會計工作的根本大法,會計制度是我國會計工作的直接依據,因此對會計法、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的研究不可偏廢,以便更好地從總體上把握中國會計特色的理論體系、方法體系、實踐體系。此外,從公開媒體上的研討情況來看,我國會計準則的參照對象主要是北美、歐洲國家以及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家的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從廣泛借鑒意義上說,有必要對除了日本之外的亞洲國家、非洲國家加大這方面的研究投入。

三、關于研究視角與研究方法

一事物區別于它事物的根本標志在于其質的規定性不同,如果從不同角度考察,將呈現出不同的特征,中國會計特色亦是如此。我們不妨從以下視角進行研究與總結:

靜態與動態。從靜態角度看,各國會計理論及會計實務可能呈現出不同的差異;從動態角度分析,這些差異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有所改變或形成新的差異。僅就我國建國后的會計發展歷史看,有人將其劃分為蘇聯階段、“破除迷信”階段和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會計體系階段(楊時展),也有人將其分為初步形成階段、停滯發展階段、全面發展階段和深入發展階段(陳信元),顯然,不同時期的會計研究重心、會計制度、會計方法、會計實踐等均有所不同甚至截然不同,與同期的其他國家比較,也表現出不同的特點,同樣其他國家的會計理論與實務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因此既要從靜態角度總結我國會計特色,又要從動態角度、發展角度認識這些特色,特色既是可變的,同時也是可以把握的。

總體與個體??傮w作為個體的集合,隱含著個體的某些特征;個體作為總體的構成細胞,是總體特征的基本源泉。一個國家實務方面的特征,除上述宏觀方面的因素外,還來自于會計實務方面的創造力,而會計上的特征又源于會計實務,如以我國50年代試行的內部核算制為基礎,于80年代模擬市場調節辦法設立的內部銀行,以及90年代以邯鋼為代表的模擬市場、成本否決制的施行,創立了具有特色的多種責任會計制度及預算控制制度的理論。中國會計總體特色的,不應該、也不能脫離個體會計實踐的和。

全面與局部。是指全國與地區的關系,即中國會計整體特色的總結應注意同局部地區先進經驗的提煉相結合,如邯鋼的預算管理經驗、湖北的會計局經驗、各地的會計委派制經驗等,如何使之與中國會計的特色相聯系,如何構筑相關的特色理論與等,值得我們認真研究探討。

整體與分層。這里的分層是指會計、審計、財務等不同領域,、農業、商業、業、運輸業、郵電業等不同行業,租賃會計、集團會計、外幣折算會計、破產會計等特殊業務的層次劃分。不同層次會計的中國特色,也是中國會計整體特色的組成部分,加強不同層次會計的中外比較研究、構筑這一層面的特色理論與方法,也是特色研究的重要之一。

關于特色的研究方法,雖然未見專文論述,但已有大量關于會計研究方法的論文或論著,主要包括規范研究與實證研究、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宏觀研究與微觀研究、歸納與演繹、經驗與邏輯、分析與綜合等各種方法或各種方法的結合運用,但應注意可變因素與不可變因素的關系、變化與穩定的關系、本質與現象的關系、內容與形式的關系、必然與偶然的關系等,以防以偏概全。

四、關于中國會計特色的內涵與外延

中國會計的特色既然表現為中國會計的獨特之處、表現為與它國會計的差異,我們可從“人無我有、人有我無、人有我有”三個方面進行的、現實的、未來的考察。其中“人有我有”在具體內容、理論依據、實務方法等方面也可能有所不同甚至大不相同,而這些差異既有理論上的也有實務上的,既有理論體系方面的也有方法體系方面的,既有靜態的也有動態的。強調特色、欣賞特色,并不等于抱著特色不放而人為地“塞入”會計制度中,而是要在條件許可情況下使之逐步地、有意識地與國際接軌,以便使我們的會計更全面更深入地走向世界,盡量縮小與它國的差異,促進國際會計的真正協調。協調不等于同一,世界各國不可能采用同一會計理論、會計模式、會計方法以至會計理念,因此差異或特色是絕對的,同一是相對的,某些舊的差異縮小或消失了,但又會產生新的差異,各個差異的形成或縮小,決定于各國會計環境的變化。因此,中國會計特色將是一個永恒的主題,差別在于特色范圍的大小、內容的多少以及如何認識和理解這些特色。

從目前我國的、、經濟、、文化、歷史傳統等環境分析,我國的會計特色主要表現為:

1、會計管理體制的垂直性。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地方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形成“國家財政部?。ㄖ陛犑?、自治區)財政廳(局)縣(盟)財政局”的垂直會計管理體制,其他任何部門和團體無權管理會計工作。

2、會計規章的層次性。表現為“會計法基本會計準則具體會計準則行業會計制度”的縱向法規體系和基本會計法規與行業會計法規以及綜合會計法規與專業會計法規的橫向法規等。

3、會計制度的強制性。會計法規定,各公司、企業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確認、計量和記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成本和利潤,不得脫離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4、會計實務的先進性。一方面,企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必須以會計制度為依據;另一方面,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和日漸成熟,實際工作中必然會出現制度中尚未規范的經濟業務,如五花八門的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2001年3月放開一級證券市場帶來的會計問題等等。這些均表明會計實務較會計制度的超前性,這雖然是世界各國所面臨的同樣問題,但不能不看到在我國的顯性化更強一些。

5、會計工作的矛盾性。由會計制度的剛性要求與會計實務的多樣性、靈活性所決定,我國會計工作中必然會出現一些“合法的不合理、合理的不合法”的現象,只要保持會計制度的上述特征,這一局面將是長期的。只有在制度與實務的博奕中、在制度的不斷修訂完善中逐步協調,才可使這一矛盾減少到最低限度。

6、會計人員的依賴性。由上述所決定,企業單位會計人員不得不依賴于會計制度。另一方面,我國歷史悠久,形成了較為穩定的傳統文化,同時也就造就了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文化環境。會計人員出于傳統文化觀念,自然樂于接受風險較小、不確定性較小的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進而產生對制度的依賴性。1993年會計制度轉軌以來我國會計人員的表現,以及最近財政部根據我國實際情況,著手研究和制定更詳細的全國統一會計制度的舉措,是對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關系爭議的最好回答,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7、會計手段的雙重性。目前我國會計工作仍然處于手工操作與機操作并存的階段,這種會計手段的雙重性,造成會計信息披露及時性、披露詳細程度以及會計信息利用廣度與深度等方面的差異。

8、會計教育的抽象性。盡管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引進了一些西方教育思想、教育觀念、教育方法等,介紹并實施了案例教學、討論式教學等多種教學方法,建立了會計繼續教育的職業教育制度,但由于“私塾”等傳統教育方式和教育觀念的深刻影響,“滿堂灌”的教學方式、抽象和范式的教學內容以及實踐教學不足等,仍然是目前會計教育的主流,即便是實踐性很強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等,也仍未能擺脫這一框框的束縛。

非稅收入管理論文范文5

【內容摘要:】近年來,隨著我國現代化企業制度的推行和公司改革的深化,委托問題和資本結構改革成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中的兩個關鍵問題,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本文作者將針對當前資本結構在我國特殊重要的地位,針對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將這兩方面結合起來進行研究。作者希望通過對資本結構和委托問題涵義的介紹,對委托問題與資本結構理論發展的分析,針對我國企業的現狀,對委托問題和資本結構之間的關系進行探討,從而得出優化資本結構,降低成本,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的結論。

一、引言

近年來,隨著我國現代化企業制度的推行和公司改革的深化,委托問題和資本結構改革成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中的兩個關鍵問題,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目前我國學術界在委托問題研究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多的成果,對資本結構的討論更是如火如荼,但大多數只是針對其中的一個問題進行討論,將二者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的研究還是比較欠缺,因此本文作者將針對當前資本結構在我國特殊重要的地位,針對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將這兩方面結合起來進行研究。作者希望通過對資本結構和委托問題涵義的介紹,對委托問題與資本結構理論發展的分析,針對我國企業的現狀,對委托問題和資本結構之間的關系進行探討,從而達到優化資本結構,降低成本,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中,一向作為中國經濟中流砥柱的國有經濟首當其沖,國有企業的轉制,以及上市公司中國有股的減持,同時又要防止在改革過程中國有資產的流失等等一些問題,都涉及到國家這個委托人與企業受托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同時深層次講必將影響到企業資本結構以及產權結構的改變。國家在探索優良的改制途徑,企業力求取得優良的績效,這兩方面都與本文的主題有莫大的聯系。

而一向作為中國經濟生力軍的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其中尤為突出的是蘇南模式鄉鎮企業在20世紀90年代后期的沒落。追根求源,關鍵在于企業經營體制的陳舊,以及政府機制過多干預,家族制企業的管理體制的局限。這種種情況無不涉及產權機制的不夠明了,關系的疏落,資本結構的不合理。

二、委托問題

(一)委托關系

1.委托關系的涵義。當我們開始認識委托問題,也就是通常我們所說的理論的時候,我們不可避免的得從委托關系說起。委托問題實質就是理論所要解決的問題,而理論則分析了委托人-人關系。利益關系人對公司的求償權可描述為委托人-人關系,其中人是代表委托人行為的。其實,現實社會中包含著很多的委托人-人關系。從短期資本經理、律師以及在不動產、旅游、保險等等方面的人這些情形,最容易看出來明確的委托人-人關系。許多其他環境也可用委托人-人關系來描述,即使一方并不是另一方的人,也可把雙方看成好像是委托人和人。實際上,幾乎任何環境,只要其中的一個人或集團的決策權能影響到他人,都可用委托人-人關系來描述。例如,雖然大多數雇員并不能被明確地劃歸為雇主的人,但從某種角度上看他們是作為人而行為的??偠灾诘湫偷默F代企業制度下,產權各項權能通過系列分解形成了兩個層次的委托關系:其一,全體股東通過公司董事會與經理之間形成的委托關系以及債權人與股東之間的委托關系;其二,企業內部經營的委托關系,這種關系實際上只涉及經營者內部的管理控制問題,不屬于本文討論的重點,如下圖所示。

2.委托問題存在的原因:人和委托人在利益上存在潛在的沖突。而其直接原因則是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究其本質原因在于信息的不對稱。

(1)從委托人方面來看,第一,股東或者因為缺乏有關的知識和經驗,以至于沒有能力來監控經營者;或者因為其主要從事的工作太繁忙,以至于沒有時間、精力來監控經營者。第二,對于眾多中小股東來說,由股東監控帶來的經營業績改善是一種公共物品。對致力于公司監控的任何一個股東來說,他要獨自承擔監控經營者所帶來的成本,如收集信息、說服其他股東、重組企業所花費的成本,而監控公司所帶來的收益卻由全部股東享受,監控者只按他所持有的股票份額享受收益。這對于他本人來說得不償失,因此股東們都想坐享其成,免費“搭便車”。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加強監控有利于公司績效和總剩余的增加,即社會收益大于社會成本,但只要每個股東在進行私人決策的時候,發現其行為的私人收益小于私人成本,他就不會有動力實施這種行為。

(2)從人方面來看,第一,人有著不同于委托人的利益和目標,所以他們的效用函數和委托人的效用函數不同。第二,人對自己所做出的努力擁有私人信息,人會不惜損害委托人的利益來謀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即產生機會主義行為。

因此,現代公司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股東與經理人員之間委托-關系的產生,會造成一種危險:公司經理可能以損害股東利益為代價而追求個人目標。經理們可能會給他們自己支付過多的報酬,享受更高的在職消費,可能實施沒有收益但可以增強自身權力的投資,還可能尋求使自己地位牢固的目標,他們會不愿意解雇不再有生產能力的工人,或者他們相信自己是管理公司最合適的人選,而事實可能并非如此。

(二)成本

1.成本的涵義。存在委托-關系,就存在成本。對成本的理論解釋是:假設信息是完全對稱的,人的努力程度可以觀察到,那么,即使是在不確定的條件下,委托人也能在保證人得到其保留效用和努力激勵的約束下,找到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對于人的支付方案。如果信息不對稱,也就是人的努力程度觀察不到,那么,在存在不確定性的情況下,由于工作績效不僅取決于人的努力,而且取決于表示環境條件的不同的自然狀態,在這種情況下求解支付方案便遇到了最優風險分擔和最優激勵之間的兩難選擇。要使經理有動力采取合乎股東心意的行動,則報酬是與業績掛鉤的,而業績又不完全取決于經理的努力,所以股東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而通常都認為,股東對待風險是采取回避態度的,因此,這在風險分擔的安排上就不是最優的。反之,如果要滿足最優風險安排,把風險留給風險中性的經理,即在合同中最能承擔風險的一方,同時也將風險收入給予經理人員,委托人的效益就不能最大化,通常這種情況下的支付方案被稱為次優方案。次優方案與最優方案的偏離,就構成了所謂的成本。成本是讓作為人的他人替代自己工作所產生的凈增成本。在一個完善的世界里,支付給人的報酬是完全公平的,沒有任何浪費。在我們這個不完善的世界里,成本是制度中固有的一種浪費。

2.成本包括三種類型。第一,直接的合約成本,包括訂立合約的交易成本,例如銷售傭金和發行債券的法律費用;各種制約因素強制產生的機會成本。這些制約因素使本來會是最理想的決策被排除在外。如因為存在一項限制性的債券契約條款而不能進行某項正凈現值投資;激勵費用,例如雇員的獎金。向人支付此類費用,為了鼓勵他們采取與委托人目標一致的行為。第二,委托人監督人的成本,如審計費用。第三,盡管存在監督,人仍會有不當行為,如雇員用途不明的過量開支,此時,委托人的財富會遭到損失。

找到能使委托-關系的總成本最小的決策,是主要目標。在某些情況下周期性的行為不當所產生的成本,比進行監督所需成本要小。但在多數情況下,最理想的解決辦法需要對三種組成成本中每一種都加以注意。

(三)產生利益沖突的環境

在我們做出最優化決策的過程中,找出那些自然產生利益沖突的環境是很重要的。當然,消除所有的潛在沖突是不可能的。下面分析幾種易于產生這類沖突的重要關系及環境。

1.股東-經理沖突

上文中已具體闡述了股東-經理關系產生的原因,即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在企業中,一般情況下,具體的財務行為表現為:

(1)在籌資行為中,經營者對增資持積極的態度,因為雄厚的資本可以使經營者更為充分地行使其經營決策權,同時許多非貨幣收益也隨之實現,而所有者對增資則持慎重態度,因為產權融資涉及“稀釋效用”,債券融資意味著財務風險的增大,兩者的權衡和妥協促成了以杠桿利益為核心的籌資決策技術的形成和應用,以尋求籌資成本、風險、收益三者的均衡點。(2)在投資行為中,委托人從自身利益出發,要求投資收益率必須高于社會平均的或預期的資本報酬率,而人除了考慮這一條件外,還要綜合其他目標,如擴大市場份額、形成集約化規模優勢、經營者任期內的績效等。因此,投資者在將投資權授予經營者行使的同時,會在委托過程中設置一些決策流程、分權監控制度或利益掛鉤約束體系來制約經營者的投資行為。(3)在收益分配行為中,為了在資本保值增值的同時使既定的委托關系在擴大的基礎上進一步延伸,公司所有者除了要求支取一定比例的利潤外,還得將其中的相當一部分利潤留存在公司以備擴大再生產和其他用途。董事會會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在對股東現實利益與未來預期收益權衡的基礎上,決定支取紅利和留存收益之間的比例關系。另外,委托人往往會讓渡一部分剩余索取權給經營者,以促使經營者從長遠的角度為委托人的利益服務。(4)財務信息公開制度。干擾委托關系效率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是信息不對稱。人掌握著企業內部大部分的財務信息,委托人的信息需求全部來自人的披露和報告,這容易導致人隱匿實情、虛報陳報,誘發道德危機。因此,必須實行財務信息公開制度,建立有關財務信息的披露政策與質量約束機制,以實現委托雙方在財務信息了解方面的均衡。

從具體原因分析,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發現問題的所在。

(1)股東和經理兩者目標的分離。財務理論認為股東的目標在于使自己投資的現值最大。同樣根據自利行為原則,財務理論允許經理的目標不同于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

(2)雇員職務待遇。道德風險是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雇員做出的會影響個人利益即職務待遇的決策。職務待遇包括直接好處和間接好處,前者如使用公司的轎車或辦私事時用公費開支,后者如過分花哨的辦公室裝飾品。在這類事上花費過多的錢,對股東來說就是損失。

(3)雇員的努力。一些雇員希望不做出任何努力就得到報酬。據說,20%的人能干80%的工作。這種不使出全部勁兒的難題被稱為規避義務。

(4)人力資本的不可分散性。個人獨有的能力和專長被稱為人力資本。通常,人力資本受雇傭約束,雇員只能把自己的大部分精力用于一家公司。因此,雇員不容易將自己的人力資本分散化。他們在自己所服務的公司里和在自己的崗位上是專家。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即人力資本的不可分散性。它直接影響到資本投資的選擇。大的上市公司的股東在金融投資組合里,通常持有多種不同股票。因此,對于某家公司價值的偶然波動,他們并不過分在意。原因在于多種不同股票間價值的偶然波動會相互抵消。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公司價值的一次偶然波動,足可將其經理“消滅”。

因此,投資時股東和經理的激勵因素可能會有很大不同。但是,通常做出公司投資決策的人當然是經理。激勵因素的背離導致投資決策中存在偏見。因為雇員在非常壞的結果中失去的更多,所以他們對公司進行高風險投資會產生偏見。而且由于這種偏見是基于風險(而不是報酬),因此,即使投資會帶來很大的正凈現值,仍然會存在這種偏見。

人力資本的不可分散性對成本的另一個影響,牽涉到公司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性質。如果產品和服務是專用的(相對于普遍的),那么雇員人力資本的分散化程度甚至會低于一般水平。高度專業化的雇員可能只能在這家公司工作,因為在這一行業中并不存在其他公司。這種情況下,股東不得不向雇員支付額外報酬,以對雇員在工作上缺乏選擇性進行補償。畢竟,能夠做更常見的工作的雇員能選擇其他公司工作。

總之,資本選擇權問題和資產的專用性問題從不同方面產生強制成本。與資本投資選擇有關的成本是放棄正凈現值投資的可能性,因此是對新投資的選擇產生影響。與專用資產相關的成本是為了使雇員為公司工作而支付更高的工資,因此是對現存投資產生影響。

2.債權人-股東沖突

在債權人和股東之間的關系中,股東的角色由股東和經理關系中的委托人轉變成人,而債權人則是這一關系中的委托人。債權人希望自己不受人(股東)行為的侵害,而股東又是通過公司經理來制定決策的。

(1)資產替換難題。

在債權人和股東關系中我們首先遇到的是資產替換難題。資產替換最簡單、最常見的例子就是用現金購買設備或原料。實際上,在每項投資中都是以一些資產替換另一些資產。謹慎的經理會權衡投資的風險和報酬。我們知道,如果一項投資的風險越高,那么投資者要求的投資報酬率就越高,這樣該項投資的現值就會越小。所以當存在風險性負債時,會促使股東用風險更高的資產來替換公司現存資產。當用風險更高的資產來替換公司現存資產,以此從債權人手中謀取價值時,就出現了資產替換難題。資產替換難題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因為股東可選擇違約,而這種選擇權是有價值的。要實現資產替換,可以通過進行新投資或通過售出某些現存資產并購入新資產。雖然公司的總價值可能不變、上升或減小,但由于違約可能性增大,債權人求償權的價值會減小。因為在求償的兩方之間存在零和博弈的情況,所以債權人價值的下降會引起股東價值有一個剛好相抵的增加額。

(2)投資不足難題。

投資不足在本質上是資產替換難題的相反面。當存在未清償的風險性負債時,若公司進行低風險投資,那么股東會損失價值。而且,即使該投資凈現值為正,股東還是會受到損失。所以投資不足的情況是,股東會拒絕從事一項效益好(凈現值為正)但風險低的投資,使財富不會從自己這里轉移到債權人手中。當然,雖然風險變化會帶來損失,股東還是可以從一項投資中獲利——只要該投資的正凈現值足夠大。然而,如果由于降低資產風險導致的股東價值的減少額,超過了該投資的正凈現值,股東就會拒絕從事該項投資。

(3)通過股利政策進行求償稀釋。

支付大量現金股利會稀釋現有債權人的求償權。支付股利同時減少公司的現金額和股東權益總量。權益總量的減少,會使公司的負債融資比例提高,從而增加了負債的風險并降低了負債求償的價值。這不過是不同形式的一種資產替換。替換后,公司除了現金額減少之外,其余方面是相同的。因為現金是無風險資產,減少部分現金(支付給了股東)會提高剩余資產的平均風險?,F在你可以知道,由此提高的風險會降低公司未清負債的價值。

(4)通過發行新債進行求償稀釋。

負債的大規模增加也會稀釋現有債權人對公司資產的求償權。如

果新債使不能向現有債權人償還承諾金額的可能性增大,那么就存在求償稀釋。同資產替換的情況一樣,風險的增加降低了公司未清負債的價值。再一次,因為是零和博弈,而且股東有或有求償權,所以股東會在債權人價值損失時得到收益。

(5)資產的專用性。

一般來說,若公司資產用途是專用的,指其適用于特定的經營領域,當必須進行處理時,處理這些資產的風險會更大。因此,這類資產提供給債權人的擔保價值較低。雖然這類資產由于其專用性會受到青睞,他們同時也可能由于專用性變得一文不值(或者甚至要花巨資去處理)。當然,實質還是風險-報酬權衡。所以,在其他條件相同時,擁有專用資產的公司必須付出較高的利息成本,以補償債權人增加的風險。

三、資本結構

資本結構即以債務、優先股和普通股權益為代表的企業的永久性長期融資方式組合。我們研究資本結構,就是要優化資本結構,確定合理的資本結構,使企業資金達到良性循環,降低資金成本,減少財務風險,提高企業償債能力和經濟效益。有關資本結構的理論,我們知道有傳統的資本結構的理論、理想狀態的M-M理論以及存在所得稅和市場缺陷條件下的M-M理論。在本文中我們不再對這部分進行詳細的闡述,我們考察資本結構并不是就其本身理論進行詳細的研究,而是要探討資本結構對研究委托問題、研究資本結構與委托問題的關系的重大意義。因此,我們研究的著眼點不同,導致了我們研究的重點放在資本結構與問題交叉的部分,也即資本結構中涉及理論的部分。下面簡要回顧一下幾種資本結構理論。

(一)傳統的資本結構理論

資本結構和估價的傳統方法認為存在一個最優資本結構,而且管理當局可以通過適當的使用財務杠桿來增加企業的總價值。該方法認為企業在開始時可以通過增加財務杠桿降低它的資本成本并提高總價值。

(二)M-M理論

莫迪格利安尼和米勒的有關資本結構的理論,簡稱為M-M理論。M-M理論認為企業所有證券持有人的總風險不會隨企業的資本結構的改變而變化。因此,不論企業的融資組合怎樣,企業的總價值必然相同。簡單來說,M-M理論是基于這樣一種想法:無論你將企業的資本結構在債務、權益和其他組成部分之間如何劃分,總是存在一個恒定的投資價格。也就是說,由于公司的總投資價值取決于它的基本的獲利能力和風險,對于資本結構的改變,企業的價值保持不變。因此,如果不存在稅收和其他市場缺陷,企業的價值在被分成債務、權益、和其他證券時不會發生改變。

對這一觀點的支持是根據這樣一個想法,即投資者能夠用個人的財務杠桿來替代公司的財務杠桿。因此,投資者通過借款能夠達到企業可能采用的任何資本結構。由于企業不能夠為它的股東做他們所不能做的事(指利用財務杠桿),在M-M所假定的完全資本市場世界中,資本結構的改變沒有價值。因此,僅在資本結構方面有差別而在其他方面完全相同的兩家企業必然具有相同的價值。否則,套利就成為可能,而套利的發生又會使這兩家企業最終在市場上按相同的總價值出售。換句話說,套利使完全可以相互替代的東西不可能在同一市場上按不同價格出售。

(三)存在公司所得稅條件的M-M理論

M-M理論突破理想環境,考慮繳納公司所得稅條件下資本結構對企業價值的影響,他們的結論歸納為:

1.負債公司的價值等于無負債公司的價值加上稅蔽的現值。

2.負債公司的普通股權益資本成本等于無負債公司的權益資本加上財務風險增益。而財務風險增益等于負債權益比率、1減去稅率和無負債公司的資本成本與負債利率之差三因式的乘積。

而當我們考慮個人所得稅的時候情況就變得更復雜了。將債務和股票收入的公司稅與個人稅結合起來考慮,上述結論中稅蔽現值可能會降低。最終的避稅利益的數量是一個存在很大爭論的經驗性問題。但是,一般都同意個人稅只會減少,但不會消除與債務有關的公司稅的好處。結果是最優的杠桿策略仍要求公司持有很大比例的負債。這一結論是考慮到了在極端的財務杠桿下,避稅利益的不確定性可能減少稅的“凈”影響這一事實。由于總的來說公司的財務杠桿并不是很高,所以我們必須尋找在公司改變它的資本結構中的債務比例時會影響公司估價的其他因素。

(四)市場缺陷對M-M理論的影響

對于完全資本市場來說,套利作為論據可以證明M-M理論的觀點,即企業的資本成本與總的估價和它的資本結構無關。但是,當我們考慮到市場存在缺陷的時候,情況就不一樣了。

1.破產成本。如果存在破產的可能性并且與破產有關的處理及其他成本很重大,使用財務杠桿的企業可能就不如沒有財務杠桿的企業那么對投資者有吸引力。在完全的資本市場中,我們是假定破產成本為零的。如果企業破產,它的資產就可按經濟價值出售,而不會發生清算費用或法律費用。然后按照對資產的請求權的優先順序進行分配。但如果資本市場是不完全的,就可能存在處理成本,而資產就可能不得不按照低于經濟價值的價值進行清算。在債務和權益持有人看來,這些處理成本和清算價值相對于經濟價值的短缺就代表整個系統的流出。

2.成本。對資本結構和價值產生影響與破產成本密切相關的是成本。在下文中將著重闡述問題與資本結構的關系,也就是企業的財務關系。

3.機構性的限制。對投資行為的限制可能會阻止套利過程的進行。許多機構投資者,如養老基金和人壽保險公司等,都受到一定的限制,導致機構投資者需求的減少,而這種減少就可能對該公司的金融工具的市場價值產生不利影響。

4.交易成本。交易成本也會限制套利過程。套利只有在交易成本所施加的限制之下才會進行,在此之后套利就不再有利可圖。因此,使用財務杠桿的企業的總價值就會比理論上稍微高或低一些。這種缺陷的凈效果的方向是不確定的。

四、資本結構和委托問題的關系及解決

以上我們明確了委托問題和資本結構的理論,下面我們切入本文的關鍵點,委托問題和資本結構到底有什么關系?首先,我們必須明確為什么要討論這個問題,即我們討論這個問題的目的,那就是通過優化資本結構來降低成本,或者通過降低成本來優化資本結構,兩者是相互作用的,從而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資本結構的選擇決定了企業的控制權約束機制。同時資本結構決定了企業的財務風險。這就是資本結構和委托問題的關系。而解決該問題可以通過以下途徑。

(一)公司不同權益要求者之間的沖突必須以某種方式解決??赡艿脑?,可以通過簽訂協議來解決這些沖突。比如,可通過限制性協議(如對杠桿比率的限制)來避免潛在沖突。當不能通過簽訂協議來解決某一沖突時,投資者們便會以他們自己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他們通過降低他們所愿支付給債務的價格來避免未來財富損失的風險。當公司發行證券時,證券的成本是所有特殊協議(如債券限制性協議。這種協議成本極高,因為他們限制了公司選擇的余地。)的成本之和再加上其他潛在沖突導致的降價。

(二)公司資本結構也會影響與公司勞工協議有關的成本。請回想人力資本的不可多樣化問題。為一個行將破產的公司工作的雇員為了找到新工作更可能發生尋找成本,而且這些成本各公司不盡相同。雇員找工作的預期成本取決于公司產品和勞務是否具有專用性。執行大眾化工作的雇員相對于從事專用性工作的雇員,前者的預期尋找成本較低。人力資本反映了這種差別。因此,當其他條件一樣時,與人力相關的成本對于提供相對專用化產品和勞務的公司而言更高。由于較高的杠桿比率會產生較高的成本,所以這很可能意味著公司產品和勞務的專用化程度將影響公司對資本結構的選擇。

(三)債務籌資也可能會減少公司的成本,如債權人監督股東的成本和股東監督經理的成本。只要公司發行新債,潛在債權人就會仔細分析公司情況以確定該債務的公平價格。于是每發行一次新債,現有債權人和股東就免費享受了一次對公司的外部“審計”。這種外部審計降低了為確保人(公司經理)盡職盡責而花費的監督成本。

(四)另一種通過利用債務來執行監督功能的辦法是利用償債基金條款。通過償債基金,公司可以滿足每期除付息之外支付的需要。如果難于建立償債基金,則它可能是一個較早的信號,預示著公司可能陷入了財務困境。如果無法按要求建立償債基金則意味著公司可能到期無法償付。顯然,這種監督功能有益于債權人,也有利于股東對公司經理的進一步監督。

(五)在降低債務成本時,利用有形資產抵押來確保還款也可扮演著重要角色。帶抵押的債務減少了債權人在債務人破產時的潛在損失,因而也就限制了股東侵占債務人財富的數額。用于抵押償債的資產在未得到債權人或破產法庭許可前不得出售。

(六)解決問題,達到優化資本結構,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財務監督和會計監督,以及其他監督手段,其實財務環境中的許多因素均可作為監督手段,在常規的經營程序中,人們公開地提供并尋求信息,他們還通過自身地行為傳遞信息,政府執行法律法規時也會披露信息,甚至公司的聲譽和結構也會傳遞信息。常見的監督手段有:

1.財務報表。經過審計的會計報表是對股東-經理關系、債權人-股東關系的監督手段。財務報表提供了一個預警系統。

2.現金股利?,F金股利可以從兩方面充當監督手段。首先,公司未能宣布期望金額的現金股利會產生警報。雖然這也許是或也許不是負面信息,但會促使投資者進一步探究。他們必須弄清未能發放預計金額的股利意味著什么。其次,發放現金股利會迫使公司更頻繁地尋求外部籌資,上面已經提到外部籌資地監督作用。

3.債券評級。由穆迪或標準-普爾公司之類結構進行地的債券評級在債券發行時提供了監督,而且在債券的整個償還期里也提供了程度略低的監督。

4.債券條款。債券條款提供了一種預警系統。

5.政府法規。政府用于保護公眾利益的監督手段在不斷發展。例如證券交易委員會等機構都可對公司進行監督,防范種種違法行為。

6.整個法律制度。盜竊、詐騙以及許多其他形式的人不當行為都是非法的。法律制度為每一個人都提供了種種監督形式。

7.聲譽。聲譽及其所含的一般信息是一種監督形式。建立和維持良好的聲譽是有價值的,這會促進提供準確信息的動力,而準確的信息又便利了監督。

8.多級別組織。一個公司中,如果考察和評價各個決策需要通過眾多權限級別,那么也提供了一種結構上的監督形式。當你的不當行為需要許多人配合才能做到時,就會困難得多。在這樣的公司里,一項計劃要取得批準,必須經過廣泛的討論。大群體中可能存在著各式各樣的人,并非每一個人都能保守秘密。

五、結論

從委托關系的角度而言,資本結構的重要性,表現為債務相對于股權融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經理的過度投資。相反,債務也會增加委托成本。這種成本增加效應主要地表現為債務會導致經理傾向于投資高風險高收益的項目。資本結構對經理的經營激勵也具有影響。而同時債務也導致由于從聲譽角度出發考慮問題,公司或經理傾向于選擇相對安全、能保證還清債務的項目,而不是真正價值最大化的項目。資本結構對于公司的清算或產業退出和收縮具有影響。同時,債務融資還會產生另一種成本,即在公司近期可能破產時,即便有好的可以導致價值增加的項目,股東也不會有激勵去投資。因此從整體上看,資本結構對于解決委托問題是一個雙向的作用。

總之,將資本結構和委托理論交叉起來進行研究,具有很大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雖然現在還處于發展階段,但是現有的研究成果已經在公司經營和治理方面發揮了巨大的功用。隨著該項研究的深入,一定會實現本文再三強調地目的:降低成本,優化資本結構。更好地指導企業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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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稅收入管理論文范文6

知識經濟在世界范圍內的全面增長,是當代人類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組織結構所面臨的一次嶄新的革命。進入90年代以來,以信息技術產業、通信產業等為主導的高新技術產業、知識型產業成為世界經濟增長的主要支撐力量,世界經濟增長在表現出日趨全球化的同時,又表現出知識化、技術化、網絡化和虛擬化等重要趨勢。究其原因,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宏觀化、社會化、全球化和政府功能化乃是當代知識經濟崛起的重要條件,也是各國綜合國力競爭的關鍵因素。以高新技術產業化創新活動為主要特征的知識經濟擴張模式越來越受到當今世界各國的普遍重視,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政府功能也正在得到強化,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化中政府的組織、規劃、政策引導功能已迅速增強。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的客觀存在,表明政府在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創造和市場創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一方面,高新技術產業政府管理需求迅速提高,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正在成為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功能強化必須成為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的主體。在很大程度上,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乃是一國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作用的核心。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不僅有彌補“市場失靈”的特別功能,而且對高新技術產業化中政府功能缺陷的校正也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從長遠分析,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提高是改善和優化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的重要條件,也是促進它發展成為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可持續發展的一個不可低估的重要力量。本文具體研究了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本含義、特點,并對發達國家強化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具體做法進行比較全面的分析。

1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基本含義和特點

1.1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本含義。

(1)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與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當代高新技術產業化實踐表明;一方面,市場機制是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的主要動力所在。這是高新技術產業化在世界各國經濟增長、國際競爭力提高、綜合國力增強和國家整體形象設計等方面能發揮并且正在發揮出巨大的能動作用和主體作用的基本條件;另一方面,要普遍和縱深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除了必須塑造企業行為主體外,還必須有政府相應功能的支撐與服務。這是高新技術產業化所以能對當代人類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產生變革性作用的必要條件。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所以能長期在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國際競爭中始終處于牢固的壟斷地位,與這些國家政府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有效的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說,西方發達國家經濟增長模式中對政府功能的作用尚有不少異議的話,而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領域,它們幾乎都作為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一個重要職能來實施。這表明,在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模式方面,發達國家的政府職能與傳統產業管理職能發生了巨大的分離,正在發生重要的調整。高新技術產業化對經濟增長、充分就業、抑制通貨膨脹和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等方面都發揮出了重要作用,并且這種作用還有進一步提高的趨勢。這是發達國家政府長期以來不懈地提高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重要啟示。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為例,其高技術產業的增加值已占整個制造業增加值的25%,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1996年7月,美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提出的《為了國家的利益發展技術》報告中強調,技術進步是決定經濟能否持續增長的一個最重要的因素,技術和知識的增加占生產率增長總要素的80%左右。由高技術產品的開發而形成的帶有高技術含量的服務業的出口額已占商品出口額的40%。1996年5月的西方七國首腦會議上確定,由歐盟部長理事會支持召開的“在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中產業的競爭力——政府的作用”研討會,探討了高新技術產業化新經濟發展模式中政府功能及其政策問題。顯然,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競爭力,是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建設的基礎和核心所在。

發達國家新經濟實踐表明,強化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是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政府經濟功能轉型和創新的重要方向。一般而言,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功能的實現主要有三個途徑:一是政府本身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的直接參與行為,如把財政資源投入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去。二是政府通過建立一系列優惠政策體系去推動、引導、促進、調整和規范全社會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創新活動的持續、有序化發展。三是通過建立和完善高新技術公共基礎設施來提高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化的供給能力,提高科技創新資源的配置效率。因此,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功能的形成和作用也相對復雜。這表明,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并不像傳統產業那樣簡單明了。

(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本含義。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反映政府政策、法規、規劃與計劃等促進和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增長、扶持和規范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加快高新技術企業成長的競爭實力。它是指一定經濟體制下的政府經濟功能在高新技術產業管理中所表現出來的綜合競爭力。

國際經濟競爭的加劇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知識經濟的迅速崛起,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問題提出的重要背景。

從理論淵源上分析,古典經濟學的比較優勢理論和相對比較優勢理論是競爭力存在和作用的基礎。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一國綜合國力競爭優勢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的主要實施方式,因此,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就成為決定一國社會整體創新能力的重要內容。

從政府經濟學的觀點分析,政府經濟功能的發揮是彌補“市場失靈”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一國工業化和現代化速度不可替代的力量。而政府功能的產生和發揮,除了政府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之外,還必須輔之以產業政策。即從強化政府產業管理競爭力的角度,增強政府經濟功能對國民經濟作用的效果,盡量減少“政府功能失靈”。

從發展經濟學的觀點分析,發展中國家必須把消除“二元經濟結構”作為工業化發展的主要目標。這不僅使政府經濟功能的強化成為必然,而且使政府經濟功能的重點有了戰略性調整的必要。為此,必須把政府經濟功能集中在工業化發展的國際競爭力上,進而形成一套能促進政府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政府政策體系。

從世界經濟論壇和瑞士洛桑國際管理開發學院的觀點分析,一國國際競爭力取決于以下五種不同因素的組合:變革素、變革過程、環境、企業自信心、工業序位結構等。由此形成兩方面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競爭力,一方面是企業競爭力,另一方面是環境優化競爭力。在很大程度上,環境優化競爭力成為制約企業競爭力、國際競爭力的主要因素。而環境優化競爭力又與政府經濟功能作用形成和效果密切相關。從發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實踐分析,要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的效果,必須以強化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為關鍵。

從理論上分析,一國或一地區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一國或地區高新技術產業規模、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能力與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效果之間的乘積。即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高新技術產業規模×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能力×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效果。

1.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特點分析。

(1)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強化和改善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的主要內容。

(2)決定和影響一國或一地區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有三個方面:

高新技術產業規模因素。這是影響一國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本因素。一方面,只有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后,國家政府才有對其實施產業管理的必要和可能;另一方面,高新技術產業規模的擴大,使其對政府財政收入增長的貢獻提高,從而奠定了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必要性、主動性、積極性。

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能力因素。它主要包括:政府高新技術產業財政投入力度指標、政府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財政投入力度、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扶持力度、高新技術產業政府管理機構設置和功能作用、高新技術產業市場行為主體利益矛盾的政府規范力度等。

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效果因素。其衡量指標主要包括:一是高新技術產業增長幅度指標;二是高新技術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支柱產業地位的形成和擴散程度指標;三是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指標;四是高新技術企業規?;l展指標;五是高新技術產業對國家財政收入貢獻率指標;六是高新技術企業就業貢獻率指標;七是高新技術產業國際競爭力指標;八是高新技術產業在推動國民經濟產業結構調整中的帶動作用指標等。

(3)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雖然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一定經濟體制的影響,但經濟體制變量對高新技術產業增長的影響只能限制在一定限度內。其主要原因如下:

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已由過去的單純企業化、個體化和小額化向目前的政府化、社會化和巨額化方向發展,尤其是政府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的投入規模與實力已成為決定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知識經濟國際競爭的核心因素。這是在不同經濟體制下政府投入功能都能得到充實的體現。

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知識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量是技術重大創新和技術、知識在資源配置與利用中的功能成為主要決定力量。由于技術、知識與經濟體制、經濟制度的相關性極小,因此,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和知識經濟的發展一般與經濟體制因素關系并不特別密切。

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及其知識經濟發展中,經濟體制變量對其影響主要通過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措施、手段等體現出來,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也成為經濟體制變革和制度創新的重要內容。

經濟體制對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政府行為的要求主要體現在如何重新認識政府在國家經濟職能中的作用,如何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政府功能的“最大化”和“最滿意化”。

(4)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提高一國產業素質的重要條件。首先,政府通過相對超前和富有戰略性的優惠政策體系對高新技術產業進行扶持,客觀上能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增長速度和規模;其次,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主要從國民經濟產業結構升級的戰略高度考慮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全局性問題,因此,對推動和加快國民經濟產業結構優化調整、高級化調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再次,政府通過必要的、一定規模的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財政投入、高新技術企業投入等手段,能促進高新技術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進程,進而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力;最后,政府通過制定一定的產業保護和產業開放政策等手段,可提高產業發展素質。

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目標和主要條件

2.1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目標體系:促進和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增長;扶持和規范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加快高新技術企業成長;刺激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改善和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化有效供給;建立和健全適應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的市場結構與市場體系;建立和強化具有自主開發能力和知識產權形式的高新技術產業體系;建立和完善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的企業家才能供給和研究與開發人才供給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和保障體系;保障國家經濟安全。

2.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條件。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既是一個多重目標體系,更是一個客觀過程。作為一個社會系統工程,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建設必須具有條件體系的支撐與服務。具體地,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條件有:

(1)國家規劃和戰略支撐條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劃和戰略成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需求條件,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充分條件。

(2)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模和實力條件。這主要要求高新技術產業的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化、高新技術產業的國際化、高新技術產業對財政貢獻率提高等條件。

(3)有效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和不足的條件。在市場結構改善、提供市場信息和改善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基礎設施條件等方面,發揮政府經濟功能的主體作用。從發展趨勢看,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必須針對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市場失靈”的可能方面。

(4)需求引導和刺激條件。引導和刺激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和創造相關需求既是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的主要支撐條件,又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形成和強化的基礎和核心。

(5)高新技術企業有序競爭條件。調和企業行為主體和居民戶行為主體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的利害沖突和利益矛盾,提高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法規監管能力和水平,進而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對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宏觀調控能力。

(6)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整體能力條件。強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整體能力建設,實現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目標,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充分條件。

這是從根本上確保一國國家經濟安全的終極手段。

2.3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對傳統經濟體制下政府經濟功能的一種超越。國家和地區經濟增長既是一個社會日益增長的最終產品和勞務供給能力的持續增長過程的方式,也是經濟管理體制、新興產業管理方式和體制的不斷調整、轉換和創新過程。由于高新技術產業化是一種新型生產力的載體,由于產業生命周期的作用,由于產業增長的國際因素影響,由于政府功能、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個對傳統經濟體制下政府功能轉換和創新的必然過程。

(1)提高政府產業管理競爭力是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創新的主要內容。

(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是對傳統經濟體制下政府功能形成和作用模式進行重大的轉換和創新。

(3)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必須把刺激和放大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作為關鍵。這既有助于縮短高新技術產業增長的起步階段周期,又能極大地加快重要高新技術產業的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化和戰略產業化發展進程。為此,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必須強化對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的引導和改善,進而使一定時期的產業供給結構和產業結構得以順利調整。即在產業不同的生命周期通過某種、某些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的創造和刺激,去調整高新技術產品市場價格,促進廠商調整生產方向,促進生產要素的重組,實現有限資源的優化配置。必須通過創造有效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去引導社會總需求的變動方向,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在促進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充分就業和國際收支平衡等方面的功能,使高新技術產業化成為支撐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力量。

(4)強化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指導方針是,既要能消除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市場失靈”障礙,又要能強化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力,進而提高社會整體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力。

(5)建立和健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政策,促進政府產業政策的完善,并強化其對國民經濟宏觀調控功能。這可通過形成以扶持高新技術產業化為重點的產業政策,實現對國民經濟的超前調節,提高國民經濟主要支柱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使國家或一地區能在某一或某些高新技術產業方面形成國際競爭優勢。這是發展中國家構造國際競爭的后發優勢的關鍵。實踐表明,這既是發展中國家政府功能轉換和創新的關鍵,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核心。

(6)形成有效的政府高新技術及其產品市場管理的新模式,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可持續發展。這方面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市場競爭環境的建設;二是市場競爭主體的塑造;三是政府與企業產權關系;四是政府對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宏觀管理模式;五是對高新技術市場壟斷的管制和規范能力等。

(7)要創造全面提高社會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的動力機制。必須強調,長期以來,在政府經濟政策目標中,需求政策占據了絕對地位,而供給政策則被大大弱化了。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由于其資源構成和各種資源在高新技術產業化中的地位和權重已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科技創新人才資源、創業人才資源和新型企業家人才資源等已成為高新技術產業化可持續發展的最主要決定因素。而這些新型要素在全球范圍內都是供不應求的。而且,在發達國家,由于高新技術產業化相對超前,因此,普遍存在著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不足問題,并且這些新型要素供不應求程度會更明顯。因此,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就成為發達國家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升的關鍵。

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的基本思路主要有:一是借助優惠政策條件體系來有效降低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風險;二是通過提高政府高新技術基礎設施供給規模來形成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的多元化機制。這都要求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要以控減高新技術產業化風險為基點。眾所周知,高風險是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顯著特征之一。因此,高風險是影響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風險控制就成為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重要目標。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風險控制方式主要有:一是為高新技術產業化提供稅收減免政策支持;二是政府財政直接投入戰略性關鍵高新技術及其產業,提高一國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安全性;三是政府提供科技創業孵化條件體系,降低科技創業人才高新技術產業化成本和風險;四是提供政府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供給能力,加大高新技術產業化新型人才資源的供給水平;五是利用國際科技合作來分散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風險。

必須指出,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風險控制能力與一國政府財政收支能力直接相關,與該國高新技術產業在其國民經濟增長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關,與該國高新技術企業成長狀況相關,也與高新技術產業國際競爭力有關。因此,在新技術產業化的起步階段,可通過制定和實施一定的優惠政策,來提高政策高新技術產業化風險控制能力。這既能增強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政策導向功能,也能大大降低企業市場行為主體風險度,有助于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主體多元化機制的形成。對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而言,由于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行為的不到位,由于受其國民經濟發展階段所限,其政府在高新技術產業化制度創新供給能力上與發達國家的存在著很大差距。這絲毫不比其與發達國家在技術創新供給能力上的差距小。同時,由于發展中國家政府在提供高新技術產業化制度創新條件方面的認識不到位,它在這方面的供給職能存在著很大的缺陷。因此,為了縮短與發達國家在新經濟發展中的巨大差距,發展中國家政府必須從戰略高度重視高新技術產業化制度創新供給條件和行為建設的重要性,為高新技術產業化創造最佳的發展環境。而在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起飛階段或成熟階段,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風險控制的手段也要進行全面調整和創新,不能再單純依賴于優惠政策條件,而要通過建立制度創新的比較優勢,來提高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風險控制效率。

因此,強化政府制度創新供給能力,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礎條件。制度創新供給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基本功能。與其它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品種相比,制度創新供給的主要承擔者是政府主體。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國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行為績效的高低和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高低很大程度上主要取決于其為高新技術產業化提供的制度創新條件。21世紀美國經濟優越的競爭優勢,與其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有巨大密切相關。一方面,而對新經濟競爭日趨激烈的世界背景,作為世界第一科技強國的美國也在及時調整其科技發展戰略和政策,如科技移民政策和降低國防R&D經費支出的政策等。國防R&D經費支出在美國科技投入中所占比例從20世紀90年代就呈現下降趨勢,由1990年的63%下降到目前的50%左右;另一方面,為了推動高技術產業化,美國政府積極為企業高新技術產業化創造有利的制度創新條件。如2000年聯邦政府放寬對人類胚胎細胞研究的限制。美國是一個宗教保守勢力較強的國家,政府經費一直被禁止用于有關人類胚胎細胞的研究。2000年,克林頓在其總統任期最后一年中終于取消了這項禁令。由于聯邦政府經費在醫學等基礎研究領域占有最大份額,大大推動美國在胚胎細胞方面的研究進程。為了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美國加強了相關法律環境的規范建設。2000年6月30日,克林頓總統簽署了《全球和國內商務之電子簽名法》,確認了電子簽名在簽訂合同、使用和存儲文件時的法律有效性,規范了電子商務的法律環境。這為電子商務發展創造非常有利條件,如該法案承認了電子商務網站中大量存在的格式合同的有效性。為了規范信息產業的發展,2000年5月,美國和歐盟達成了“信息安全港”的協議,使隱私權問題正式進入美國科技制度創新范圍。由于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使廠商獲得了強大的消費者私人資料收集能力,直接威脅到消費者個人隱私和利益,因此有必要對廠商進行相應約束。雖然美國企業界一直不愿加強隱私權保護,但美國政府還是力排眾議,對隱私權保護提供立法保障。這得到了HP等著名公司的積極支持。

(8)改善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干預水平。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全球化趨勢是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這使政府協調行為成為影響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各國政府加快本國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預期和責任都非常強烈;另一方面,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不能脫離經濟全球化發展的大背景。因此,在經濟全球化中,國家政府必須在新型國際分工中獲得有利競爭地位,在技術、信息、管理、新產品和服務等配置競爭中處于主動。這要求政府必須對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實施適當干預。這要求國家政府產業政策的設計和操作的開放化要以培植本國高新技術產業化競爭與合作機制優勢為關鍵,利用國際科技合作來提高有限科技創新資源的配置效率,在此基礎上提高科技創新資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研究表明,發達國家產業全球化競爭能力是與其高新技術產業成長能力密切對應的。因此為了提高一國在產業全球化中的競爭能力,必須以提升高新技術產業國際競爭力為前提。為此,發達國家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干預功能不斷強化,主要表現在:一是制定和實施國家級中、長期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提高有限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效率。這在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爭先恐后地制定跨世紀科技發展戰略和計劃中有突出的表現;二是強化國家財政能力對研究與開發的扶持,引導社會科技投入規模和結構,提高社會科技投入供給水平;三是加大政府對知識和技術基礎設施的供給能力;完善科技創新環境和條件體系;四是實施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財政政策,創造國內高新技術產業化有效需求,帶動國民經濟產業結構高級化調整;五是加大政府采購力度,扶持高新技術企業迅速長大;六是拓寬國際科技合作渠道,提高對全球科技創新資源的配置能力。

雖然我國各級政府有干預經濟的傳統,但這種傳統模式與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促進行為相差甚遠。①我國政府傳統的干預功能過多側重于行政功能,與市場經濟要求正好相反;②我國政府傳統的干預功能最突出地表現在組建國有企業,進入國民經濟諸多行業。而在新技術產業化中,政府能直接參與的行業是非常有限的,這使得我國政府傳統的經濟干預功能難以實施;③我國政府傳統的干預功能往往導致很多的投資失誤,導致重復建設。而在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如果國家干預導致了投資失誤,可能會從根本上擴大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周期,加大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成本,進而加大我國與發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競爭的國際差距。這比傳統經濟下我國政府干預失靈的危險要遠大得多;④我國政府傳統的干功能沒有與相應的制度創新有機結合。發達國家政府干預高新技術產業化,不僅有行政手段,還有與之相輔相成的法律手段。客觀上,在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起步階段,高新技術產業化所需要的制度創新條件難以有效供給,此時借助行政手段的干預功能能彌補制度創新不足和滯后的缺陷。而在高新技術產業化進入到成長階段后,單憑行政手段所能實現的制度創新功能就十分有限,同時過多的行政手段可能導致新的制度瓶頸。因此,這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承擔全部制度創新功能。從我國情況分析,政府在干預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方面的功能還十分有限。實際上,現行公司法、投資法和稅法對高新技術創業的限制還很多。

收稿日期:2002-03-2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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