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基金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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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投資基金

股權投資基金范文1

(一)雙GP現象的委托成本及經濟后果

1.干擾成本

第一,在私募股權基金中,LP大多由實業出身,對于基金的運作經驗不足,專業知識相比GP欠缺。LP的重心應該放在現有企業的管理上,而不是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去干擾GP的管理運作。第二,LP相比于GP更注重短期利益,在實業中,LP通常3年左右就可以收回投資,所以他們會以同樣的要求約束GP,而一般私募基金回收期在3到5年,更久可達7到8年,LP介入私募基金的管理中,會干擾GP的投資決策。一個好的長期投資項目可能會由于LP的干擾而被迫放棄,造成利益損失。在GP選擇投資行業方面,LP可能會更加偏好房地產等高盈利高風險行業,忽略新興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行業。以上兩個原因會導致GP的決策發生偏差,使私募基金的投資收益下降。雙GP現象非但不能使私募基金更好地運作,反而會干擾投資,形成干擾成本。

2.資源錯配的成本

LP與GP是委托關系,LP付給GP薪酬,但現在LP介入GP的運作管理,相當于降低了GP的使用效率,對LP來說,花費過多時間去管理已有專業GP的私募股權基金是一種人力資源的浪費,是資源的錯配。對LP來說,介入私募基金的管理運作,不僅僅不能提高收益,而且還會造成資本的貶值。

3.溝通成本

對于私募股權基金而言,LP并非唯一的出資人,大大小小的出資人很多,所有的出資人即LP共同委托GP對私募基金進行管理,但目前的現象是出資額大的LP介入基金的管理,這對于其他LP來說,是一件不公平的事。因為人是GP而不是LP,少數的LP并不能代表全部LP的意見。LP內部之間存在較大的溝通成本,同時這種成本又加劇了LP和GP之間的溝通成本。LP和GP對項目有不同的意見,產生了分歧,需要較大成本對此進行溝通。溝通成本降低了私募基金的整體運營效率,對LP和GP來說,都是一種利益損失。

(二)降低“雙GP”現象造成的委托成本的建議

1.優化協議內容,分期續訂協議

LP與GP在簽訂協議的時候,應該明確各自的職責范圍,并以書面的形式條文化,采取與法律相近的方法來維護各自利益,使雙方對權利和義務達成共識,實現控制風險,提高私募基金內部管理效率目的。同時,應分期續訂協議,最初協議應該是階段性的,如果LP對GP滿意,可以續訂,如果不滿意或者投資前景不佳,可以選擇“用腳投票”。

2.GP向LP承諾保底收益等條款

我國金融市場尚未成熟,金融工具不很豐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尚未進入全面組合各種金融工具的階段,GP承擔無限責任只是針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負債,而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內部投資失誤。從而,GP應約定向LP承諾保底收益等條款,是GP向LP提供風險保障的一項有效措施。相應地,LP也可對GP設計更合理的根據項目進行動態調整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或額度條款,以控制總體風險。

3.分散投資不同種類的私募基金,以有效分散風險

組建更大規模的基金,對眾多項目進行足夠數量和規模的分散投資,是一種空間上的風險分散策略。有大型LP因其背景相似,風險承受方式和程度相似,因此LP無需僅局限于一家自有資金,可以通過強強聯合形成巨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既可與外資巨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抗衡,也可形成投資的規模效應,還可實現風險在多項目中的有效分散。相對應也需建立相應的LP投資風險監管制度,發展相應的風險監管技術。

二、結語

股權投資基金范文2

關鍵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創業投資

中圖分類號:D922.2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428(2012)08—96 —02

近幾年,我國股權投資市場發展迅猛,2011年2月22日,國家發改委正式試點地區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和備案六大要點,其中要求資本規模在5億元以上的股權投資企業必須申請備案并接受備案管理。業內人士分析指出,這意味著我國正式啟動對股權投資基金的強制備案管理,對股權投資基金的監管開始邁入新階段。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概述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所規范的證券投資基金相比,有兩個大的區別,一是資金籌措渠道不同,二是投資對象不同。前者通過私募籌措資金,后者一般通過公募籌集資金;前者主要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通過企業股權上市而獲利,而后者主要投資上市交易的股票、債券。因此,對于股權投資基金的規范而言,與證券投資基金也有著很大的不同。

我國發改委起草的《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中把產業投資基金定義為“一種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和提供經營管理服務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制度,即通過向多數投資者發行基金份額設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資產,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資產,從事創業投資、企業重組投資和基礎設施投資等實業投資?!庇捎诠蓹嗤顿Y基金在運作和資金籌措上和一般證券投資基金不同,因此,如何對其監管成為立法者考慮的重要問題。

二、我國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監管的探索

我國對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規范經歷了較長時間的醞釀,第一個階段是從1996年到2001年,一方面對創業投資基金實行備案管理,同時又進行產業投資基金的試點。該辦法確立了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制度,備案并非強制性要求,凡遵照該辦法規定完成備案程序的創業投資企業,應當接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投資運作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未遵照本辦法規定完成備案程序的創業投資企業,不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不享受政策扶持。而且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社?;鹬荒芡顿Y到在國家發改委備案的投資資金。國家發展改革委在開展產業投資基金(即股權投資基金)試點的同時,還根據國務院有關批復精神,自2008年6月開始,先后在天津濱海新區和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開展了股權投資企業備案管理的先行先試工作。從效果看,備案管理的模式,符合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的發展特點,得到業界積極評價。2009年年底以來,國務院又先后批準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長江三角洲地區也可享受股權投資企業備案先行先試政策。

2011年1月份國家發改委了《關于試點地區股權基金試點和備案的通知》,這是我們國家第一部關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基本性法律文件?,F在由天津、北京、上海、江蘇、浙江、湖北、四川、重慶、湖南等省市的股權投資企業,都可以到國家發改委備案。該文件從六個方面了提出了規范性要求:(1)規范股權投資企業的設立、資本募集與投資領域。要求股權投資企業應當遵照《公司法》和《合伙企業法》有關規定設立,且只能以私募方式向具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對象募集資本,不得通過公告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向不特定的公眾進行推介。股權投資企業的投資領域限于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投資過程中的閑置資金只能存放銀行或用于購買國債等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2)健全股權投資企業的風險控制機制。包括實行適度的分散投資、對關聯投資實行投資決策關聯方回避制度、建立業績激勵機制和風險約束機制等。(3)明確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的職責,以規范其管理運作行為。(4)建立股權投資企業信息披露制度。除應向投資者披露投資運作信息外,還應向備案管理部門提交年度業務報告和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在投資運作過程中發生重大事件的,應及時向備案管理部門報告。(5)完善股權投資企業備案程序。除按照“抓大放小”原則,明確了股權投資企業備案管理范圍外,還明確了股權投資企業的備案程序,以及應當提交的文件和材料。(6)構建適度監管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三、目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存在問題分析

總的來說,我國股權投資基金方興未艾,正以越來越快的速度向前發展。但是,對其規范不力、監管不嚴、規范性文件立法層次低的缺點也越來越得到暴露。實踐中,股權投資基金的運作往往存在這樣一些問題:(1)資本募集不規范。目前我國一些股權投資企業通過舉辦論壇和變相廣告的方式進行募集,使一些不具備基本風險鑒別能力和承受能力的公眾投資者也被卷入其中。(2)管理運營不規范。股權投資作為一種長期投資方式,需要建立業績激勵機制和風險約束機制,以激勵管理團隊勤奮敬業,并保障投資者權益。但是,目前股權投資企業的業績激勵機制和風險約束機制普遍不夠健全。(3)投資運作不規范。一些股權投資企業介入了證券投資和房地產投資,蘊含了一定的潛在風險,也有不少股權投資基金涉足高利貸。更有不少機構假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名義,行非法集資之實。(4)從現實來看,地方政府往往重視對給予股權投資機構種種優惠以達到招商引資的目的而對已經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和機構往往放任不管。

四、加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監管對策研究

針對實踐中出現的眾多問題,筆者認為應當從提升股權投資基金法律層級、提高效力、完善監管、增加透明度、落實優惠等方面著手,提升對股權投資基金的規范水平。

首先,由于目前我國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的規范性文件全部是部委規章,法律層次太低,因此,要盡早出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法。筆者認為,私募股權基金的立法監管應尊重客觀現狀。在私募股權基金的立法監管方面,我國有關部門已經出臺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辦法》和《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并有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的配套稅收立法。如果強行把私募股權基金納入《證券投資基金法》,必然面臨和現有立法的沖突和銜接問題。因此,私募股權基金不宜放在證券投資基金法里,而更宜單獨立法。

其次,應盡快設立全國股權投資基金行業協會,進行行業自律監管。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向行業協會登記備案,定時報告有關基金運作的財務資料,接受其檢查、監督,最終以構建證監會統一行政監管、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協會自律監管、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自我監管三方面結合的立體監管體系。

再次,要重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我國企業誠信文化建設相對比較滯后,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又具有非公開的特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的風險和道德風險難以防范。因此,規范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非常必要。

從各國實踐來看,政府對股權投資基金的政策扶持和優惠也相當重要,目前,我國的政府部門對股權投資基金的扶持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1、稅收優惠;2、提供引導資金;3、分擔投資失敗形成的虧損。目前,由于股權投資基金仍然屬于一個新生事物,政府對其扶持往往還體現在書面上,有必要通過實踐來進一步深化和落實。

股權投資基金范文3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內容摘要:隨著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飛速發展,股權投資已成為金融業體系的一部分,股權投資的研究也逐漸成為金融學體系的一部分。但隨即產生的一些易混或尚不規范的概念逐漸泛濫。本文對此一一規范,依次界定投資基金、投資管理、私募基金、股權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對核心概念展開分析,最后將主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概念框架清晰而系統地展開。本文為金融學領域PE分支學科的建立與完善提供理論借鑒。

關鍵詞:投資基金 股權投資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概念框架

引言

這幾年,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F)在中國發展飛快,股權投資的文獻也相應增多。本文筆者之一親歷親為股權投資的理論與實踐二十多年,同時參與股權投資基金的立法工作。股權投資已成為金融業體系的一部分,并成為金融學研究的熱點。統計局最新出版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把2002年版本中“商務服務業”的“資產管理”歸入資本市場的“基金管理服務”。這意味著投資管理屬于金融業范圍。在一個學科形成的過程中,專業術語的準確稱謂與定義這一基礎性工作非常重要,也是其走向成熟的標志。良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后續的理論與實踐由此順利展開。長期以來,一些易于混淆的概念頗為流行,較不規范的概念主要有產業投資基金、資產管理等。本文依次規范這些概念,給出并解釋準確的稱謂,以全面解析股權投資基金的概念。

投資基金

(一)基金

何謂投資基金或基金,有投資組織說、投資工具說、投資方式說、投資集合說等。從財務會計的角度理解基金,它是一個比投資基金更基礎的概念,是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公共資金或賬戶,屬于一種特定的會計主體。這個角度易被經濟學界和法學界忽略。在美國,“基金”概念多為政府會計和公共財政所用,被指按特定法規、限制條款或期限,為從事某種活動或完成某種目的而設立的一個相對獨立的財務和會計主體,依靠一套自我平衡的科目來核算不同用途的財務資源。

中國新會計準則規定了第19號準則企業年金基金,規范了該類基金,也為其它基金會計作了示范。作為一個在中國只有10多年歷史的新行業,證券投資基金行業很快對新準則做出了反應。2006年11月,證監會頒布《關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證券投資基金執行的通知》,并于2007年7月1日起執行。2007年,中國證券業協會也按照新會計準則制定《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證券公司的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信托計劃等都有自己的會計核算方法。股權投資基金沒有專門的會計準則,本身可以借鑒很多其它基金的會計準則處理核算問題。中比基金在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設計和指導下,制定了嚴格規范的會計核算體系——《中國-比利時直接股權投資基金資產管理會計核算辦法》。綜上,只有從會計主體的角度,才能準確理解基金的含義。但是,會計主體不一定都是基金。企業、政府與非營利組織主要從事經營活動,一般不屬于基金。

(二)投資基金

投資基金是以營利性投資為主要活動之一的基金。具體指外部投資,分為金融投資與珍貴物品投資,但不包括控股投資與存款性機構(銀行類)的貸款投資??毓赏顿Y是集團公司對下屬子公司的投資,屬于一種母公司的管理模式,而不是投資基金。投資基金歸類為證券業,保險企業與非強制性社會保險機構不是投資基金。同樣,一般的企業、非營利性組織雖然也會有對外投資,但主要從事經營業務,而非投資基金。總之,投資基金一般分為企業性(營利性)與公益性投資基金。

從經濟上看,投資基金是一個會計主體,屬于獨立性或附屬型,擁有獨立資產和專門賬戶,須獨立核算。從法律角度而言,投資基金屬獨立型的投資基金,包括法人或實體。機構是投資基金的主流。目前,各類股權投資規范與法規文件都沒有關于附屬型投資基金的表述。本文也從這一角度認為投資基金是獨立型,屬于一個實體或機構。投資基金有公司型、合伙型與信托型。信托是財產,還是合同或企業?中國的《信托法》更多采用合同理論。在學術界,信托應為何種形式是一個關鍵問題。筆者認為信托(特別是商事信托)應該是實體或者是企業,屬于一種法律實體。信托只有是實體,才能解決信托組織獨立對外交易,獨立擁有信托資產,獨立信托銀行賬戶,獨立成為訴訟主體等問題。但公益信托屬于非營利性組織。投資基金包括了金融機構的理財計劃或資產管理業,這些一般認為也是投資基金。

社?;鹗钦男磐谢?,不屬于政府所有。其核算方法包含:合并全國的社保基金統一核算,或者根據經營它們的政府層次分類,與相應政府部門合并核算。依據上述信托的獨立性,將社?;鹂醋鳘毩C構,屬于廣義的基金會及公益性投資基金。同樣,很多基金會的投資只是組織的活動之一,它們也是公益性投資基金。借鑒《信托法》的思路,《信托法》不僅規定了一般的信托,還規定了公益信托。所以,這些公益性的,把投資活動作為主要活動之一的機構,一般都屬于公益性投資基金。目前,這些公益性的投資基金成為股權投資基金發展最快的一個領域。

另外,有一類母基金(fund of fund,基金中的基金),大量投資于其它投資基金的投資基金,也可以直投證券或者股權。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性不同的是,母基金不需要控制被投資企業。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并以證券等金融工具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鸸芾砣撕桶l起人往往通過非公開的溝通方式,向一些機構投資者或富裕個人推銷并募集資金。私募基金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并且一般無須在監管機構登記、報告、披露信息,同時,外界很難獲得私募基金的系統性信息。與證券的私募發行有很多相通的概念,如證券的非公開發行、定向募集、定向發行等。

盡管按照一般行規對私募有很多監管手段,包括合格投資者準入、投資者數量控制、基金規模控制等。但是,私募基金重在投資者與管理者的私下溝通。私募是一個社交過程,因而可以擴大到很多非經濟行為,包括私底下協商公益活動、慈善事業。社會上很多私募基金、私募管理人與私募投資人高調的宣傳活動,是不符合私募的商業精神,長遠看不易取得最大的勝利。其私下溝通的特性決定了“聲譽機制”是掌控該理念的隱形之手。

股權投資

目前,我國投資基金主要是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同為投資基金,但兩者投資對象不同,相應的投資管理運行、財務管理等也不一樣。而且,兩種基金在我國的發展歷史也很不一致。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只是狹義上的股權。較之股權投資基金或產業投資基金更為妥當的叫法是筆者在資產運營理論框架下提出的實體資產投資基金。一般認為,實體資產的外延是人力資源、實物資產、股權資產。它們的共同特點是長期持有,而非作為以公允價值計價的交易性資產(證券資產)。交易性股權資產與交易性債權、交易性衍生品是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皩嶓w投資基金”的叫法更有利于將PE和實體資產的證券化(比如REITS)在某種程度上統一起來,從而促使“經濟人”更深刻地體會紛繁復雜的金融工具間的相通性,更高效準確地理解金融工具。另外,針對現實出現的投資現象,本文在“協議投資”中專門討論了人力資源、準債權等特殊形式。

私募股權投資介入被投資企業,參與企業管理,與企業共同發展,強調對股權的長期持有,具有不易流動和參與管理的屬性。其融、投、管、退四個環節充分說明了這一點。擴大來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除了投資未上市股權外,當然也可以投上市股權,比如PIPE (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 PE機構投資已上市公司),具體指私募基金以市場價格的一定折價率購買上市公司股份以擴大公司資本的一種投資方式。后文中將詳細說明股權投資基金的各種投資對象,依次是企業份額權投資、珍貴物品投資和協議投資。

(一)企業份額權投資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主要是股權或企業份額權。企業份額權泛指以公司股權、合伙企業份額等的名義投資,甚至以協議或其他安排參與企業,共擔風險與收益。相對于債權投資而言,股權投資的回報不確定,而且在企業進行清算時,優先考慮債權。

至于優先股,有限合伙企業中有限合伙份額、信托份額等優先份額,它們介于股權與債權之間,但風險與收益的不確定性使得它們偏向于股權,因而被視為股權更準確。信托份額指委托人出資份額與受益人的受益權的加總,需要把信托理解為一個企業實體才能容易理解。如果委托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那么信托份額類似于優先份額權;如果委托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那么可以采取“合并”處理,把出資份額與受益權加總為完整的份額權。所以,優先份額權像優先股權、有限合伙份額權、信托份額權也是股權資產,也是可以成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

股權投資也可以分為交易性股權投資、經營投資與非經營投資。股權資產根據持有目的來劃分,而且持有目的一般是不能變化的,也是要根據資產持有情況來判斷資產類型,比如持股比例、資產期限等。本文的廣義股權投資不包括交易性股權投資與經營股權投資,交易性股權投資屬于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經營股權投資屬于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投資。

(二)珍貴物品投資

實物資產里只有珍貴物品可以成為股權投資對象。珍貴物品國際核算標準(SNA)中有專門的規定。SNA中生產資產下面分為固定資產、存貨和珍貴物品。珍貴物品包括貴金屬、寶石、古董和其他藝術品,珍貴物品基本上不用于生產與消費,但它們具有顯著價值,預計能夠保值或至少不下降,一般作為貯藏價值的手段。

但是,很多企業都有對外投資倒賣實物的經歷。甚至是一些企業采取設立空殼企業,空殼企業里持有大宗商品或者房地產之類,通過倒賣企業來間接倒賣實物。因而,對外直接和間接的實物投資都是應該嚴厲禁止的。當然,國家應管制企業對涉及國計民生一般實物的投資行為(即是囤積行為)。允許企業有一些非預料的對外轉讓實物資產;允許企業采取風險管理的方式,來適當囤積一些投入品,但不是以倒賣為目的。投資者一般不得實際經營珍貴物品,而是為了轉讓收益。珍貴物品分為三大類,依次分析如下:

1.奢侈品。大型股權投資基金直接持有奢侈品進行投資,或是各類資產管理人發行奢侈品投資計劃,直接持有奢侈品,待價而沽。以投資名酒為例,投資紅酒的方式有三種:紅酒基金、期酒和現貨。期酒,類似期貨,即消費者與酒商預先簽訂合同、預先付款購買指定酒,但需等待一段時間后才能實際拿到酒。期酒與現貨的價差越大越好。名酒投資的高技術性和素養要求,令投資者更傾向于通過銀行中介的幫助,即購買紅酒信托理財產品。目前,國內工行、中信銀行、建行、招行等4家商業銀行已推出5款紅酒理財產品。

2.收藏品。如何對藏品進行科學分類是一個亟待解決的課題,因為它對收藏學的發展至關重要。藏友們一般分為文物類、書畫類、陶瓷類、玉器類、珠寶、名石和觀賞石類、錢幣類、郵票類、文獻類、票券類、模型類、徽章類、商標類及標本類。以藝術品投資為例,藝術品投資幾乎是發展最快的珍貴物品投資基金。2007年6月,民生銀行推出了一款高端理財產品—“非凡理財藝術品投資計劃1號”,標志著藝術品投資開始納入金融市場的視野。2009年6月,國投信托聯合建設銀行和保利拍賣推出國內首款藝術品信托理財產品—“國投信托·盛世寶藏1號保利藝術品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3.特殊實物證券。一般情況下,奢侈品與收藏品作為珍貴物品可以成為投資對象。然而,有些時候,一些非珍貴的實物(特別是實物證券)也可以成為投資對象,比如門票、倉單、貨單等。這些特殊情況的實物投資,同樣不能擾亂宏觀經濟,需要必須經過特別的審批才能進入投資。當然,為求統一,我們還是把這些可以進行的實物投資統稱為珍貴物品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應包括珍貴物品投資基金,兩者的共性大于異性。與股權投資相比,珍貴物品投資規模相對較小。所以,股權投資協會應該包括珍貴物品投資分會;股權投資立法應該包括珍貴物品投資立法。

(三)協議投資

目前,中國不允許企業之間資金拆借,所以,一般而言,普通債權不是企業投資的對象。就算是發生了很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債權投資,但這些只是一般企業之間發生的投資。本文研究的投資對象是股權投資基金或者說“實體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不是企業之間容易發生的應收賬款等債權投資,而是準債權投資。但是,實務中也會存在一些債權投資,比如太平洋資產管理公司發起設立“太平洋-武漢天興洲公鐵兩用長江大橋債權投資計劃”,“太平資產-南水北調工程債權投資計劃”也獲得通過,近4000億元規模的保險投資有望進入到基礎設施投資。本文認為,這些是債權,不屬于廣義股權投資基金。

企業可通過協議購買項目未來利益權的方式來投資。未來利益權可以分為是收入權和物權。它可以有很多種細化的方式,比如可以是項目現金流產生的收入權,項目所在企業的利潤分配權,項目所在企業股東的分紅收益權等。如果項目是一個人力資本,那么經濟主體還可以是與該人力資本簽訂合約,通過現在投資人力資本,分享人力資本未來的收入。

這種未來收入權其實不是債權也不是股權投資。但是,它類似股權投資,更類似債權投資,比如高速公路收費權、公園門票收入權、股票分紅權、音樂人唱片的未來收入權等。針對實務與學術情況,筆者認為把它稱為是準債權投資為妥,主要有產出收入分配權、利潤分配權、股東紅利分配權。

投資者只要沒有影響收入的產生,沒有強迫消費者與購買者提高購買成本,將來的收入就是可以轉讓的。它也符合廣義股權投資特點:長期持有、不易流動,但是一般不參與管理。同時,準債權投資者沒有加入企業成為股東,所以,準債權投資屬于協議投資。

最后提出,是否可以投資勞動?投資勞動意味著被投資方將來以勞動為給付。筆者認為,意義不大。雖然,現實中有主體之間勞動債的關系,但是,很少有企業有應付勞動或者應收勞動。勞動不宜作為穩定的價值目標來投資。但是,投資方可以以協議的方式來投資勞動者的勞動。以合同的形式投資,就是沒有采取企業組織的形式,類似于目前的合伙協議(非合伙企業)。契約中可以約定勞動者計時或者計件的勞動成果,這是一種未來資產,它能期待性的帶來收益。例如,可以投資某個科學家搞科研,與他約定研究成果的專利權,然后可以通過拍賣專利權的方式退出。

一般而言,準債權與合伙協議等協議投資形式,一般沒有登記,屬于最私募的形式,在法律保障與轉讓獲利上會比較不方便。事實上,所有這些協議投資都可以轉化為真正股權投資的形式。利弊此消彼長,取決于投資者與被投資者的博弈。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可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意思是“私募發行的,投資企業份額權為主的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的說法,10多年前就在我國使用,主要指政府主導的、側重于某一產業或某一區域的發展基金,并不代表私募股投資基金的主流。鑒于“產業投資基金”這一說法易造成地方政府或行業部門的誤解,將其視為政策性發展基金,變其為自己掌控的另類“投資機構”,容易重現當年各省辦信托投資公司造成國家巨大經濟損失的風險。同時,產業投資基金給人的印象就是政府行為,而且是按照行業劃分基金。實際上,基金一般來講是不分行業的,很少專門做某個行業,而不做別的,基金主要是掙錢工具,追求利益最大化。因此,應該將“產業投資基金”正名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避免以偏概全、誤導方向。

筆者一直倡導用“股權投資基金”的概念取代“產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開始以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名字出現,至于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的說法可以在業界保留,而在法律等正式文件中應該以“股權投資基金”作為名稱。

本文建議股權投資基金應分成兩大類。第一類叫做產業投資基金,或者叫政府引導基金,政府可以以產業投資基金的概念把引導基金包括進去,也可以以引導基金的概念把產業投資基金包括進去。這一類基金有三個特點:經過政府批準、政府推動出資、政府引導投資方向。第二大類為非國有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第一類的產業投資基金又可細分為幾個小類:第一種是國家財富基金,應納入股權投資基金的監管范圍,引導其健康發展;第二種是準產業投資基金,比如中比基金、中瑞基金等,這需要以兩國政府的合作為基礎;第三種是中央各政府部門設立的產業投資基金,比如國家發改委在抗震救災方案里提出,成立抗震救災產業投資基金;科技部的產業投資基金“火炬計劃”;第四種是地方政府的引導基金,現在不僅津、京等地設立了這種基金,有不少地市級政府也在做。這源于地方政府的積極性,中央政府要對其進行規范,防止其衍變成追求政績的工具,產生新的不良資產。

(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體系

前面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從獨立的基金來分析,另一個層次的投資基金是指一個基金體系,可以認為投資基金是一種制度,是一種包括了投資基金本身、投資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在內的體系?!吨袊C券投資基金法》中的“基金”就是廣義上理解的基金,規定了所有這些主體的運作規范。我們在各種語境中可以方便地區分各個層次的不同點,同時也要區別投資基金本身、投資人及基金管理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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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投資基金范文4

關鍵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式 金融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rivate Equity Fund(簡稱PE),是指主要通過私募方式募集、投資于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各階段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權益性投資基金。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優化社會資源配置、幫助國家調整產業結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和推動地方經濟建設等幾個方面多具體重要作用,因此自誕生以來發展迅速,已經成為繼銀行信貸和資本市場IPO后的第三大融資方式。

一. 退出對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重要性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一種階段性投資,其投資持股的目的不是掌握控制權或經營權,而是在持股若干年后完成退出變現。退出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獲利和實現收益的主要手段。

首先,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的本質來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以較低的成本進入創業企業后,通過參與被投資企業經營管理使其增值,之后在恰當的時機退出所投資項目或企業,獲取高額收益。

其次,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流動性來看,退出才能保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流動性。退出既是過去投資行為的終點,也是新的投資行為的起點。順利退出才能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將賬面增值進行兌現,套現的資金才能投入需要扶持的新的成長性企業。

再次,對于投資人來說,投資私募股權基金是為了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如果不能退出,不僅意味著沒有收益,而且會影響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今后的募集。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整個運作過程中,募集、投資、管理、退出,環環相扣,而退出是決定回報大小和基金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一環。

二、主要退出方式及其利弊比較

(一) 股權上市轉讓(IPO)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注入被投資企業后,經過幾年的經營,被投資企業達到上市標準,獲準在境內外發行新股上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鎖定期滿之后通過二級市場減持退出。該方式為目前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主流方式。

股權上市轉讓的優點是能以較高的價格退出。Bygrave和Timmons(1992) 研究發現, 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方式中, 以IPO方式的價值最大,收益程度最高,其投資回報率往往大幅度超出預期。

股權上市轉讓的缺點是被投資企業上市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限售股股東,通常有1年以上的限售股鎖定期。

境內外上市分別來說,境內上市的優點包括:同類公司在境內上市的發行市盈率較高;境內上市的承銷、保薦費用和中介費用較低;企業的信息披露成本較低;上市后再融資的難度較小。A股市場的高流動性和高市盈率在使企業獲得更高的股票定價的同時也使企業融到更多的資金,因此統計數據顯示自2010年三季度以來,八成以上具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背景的創業企業選擇在境內上市。

但同時也應注意到境內上市的缺點:上市額度有限、審批時間較長;政策風險較大,例如2008年股權分置改革之后一段時間內曾一度終止新股IPO發行;境內增發、配股等再融資的門檻較境外高;境內上市對企業的財務資質要求較高,例如關于股本總額的要求,即使是創業板也要求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人民幣。

同樣,選擇境外上市也需要考慮以下問題:一是理解和熟悉不同國家證券監督管理的成本,以及與境外監管機構、中介機構的溝通成本;二是境外的危機公關和媒體監控成本;三是境內外不同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導致的會計報表轉換成本以及信息披露成本等;四是境外上市的承銷費用、保薦費用和支付給法律、審計等專業機構的中介費用等可能高于境內上市;五是境外再融資發行成功的難度較大。

(二) 股權協議轉讓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過與股權受讓方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也可以實現股權退出。股權協議轉讓又可以分為轉讓給第三方、轉讓給合作股東方等方式。

在國外,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權交易市場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最重要的退出出口之一,但國內由于OTC市場(場外交易市場)、新三板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缺失或者不完善,股權轉讓方式還處于起步摸索階段。此外,國內的產品交易機構繁多,存在多頭管理、市場分割、各自為政的狀況。以天津濱海新區為例,天津股權交易所和天津濱海國際股權交易所盡管設立之初存在定位差異(天津股權交易所目標定位為中國全國區域的OTC 市場,是美國NASDAQ 市場的中國版本;天津濱海國際股權交易所是專業從事企業股權投融資信息交易的第三方服務平臺),但實際結果是存在相當程度的同質化競爭。這種現象在各地爭先設立產權交易所的過程中同樣存在。

盡管該方式處于發展初期,還不能成為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主流方式,但后續發展潛力巨大。其優點是退出周期短,效率高,雙方自愿合作,靈活度較高。但協議轉讓存在尋找交易對手方的問題,且由于交易雙方存在信息不對稱,退出的回報低于股權上市轉讓方式。

(三) 兼并收購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快, 越來越多的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入中國市場,其中不乏實力較強者。對規模較小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來講, 將部分項目直接賣給國外戰略投資者是現實的退出方法之一。此外,盈利能力較弱的股權基金被實力較強的股權基金收購,也是可行的退出辦法之一。

并購的前提條件是要有發達的收購與兼并市場和成熟的金融中介機構,而我國的中介機構還缺乏為私募股權基金服務的經驗。因此目前情況下該方式也不能成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主流方式。目前國內市場上各種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多達500家,如果行業重新洗牌,并購方式預計將會迅速發展。兼并收購也是實現行業優勝劣汰,整合行業資源的重要途徑。

(四) 回購安排

回購安排是指被投資企業上市完成融資后,被投資企業或其母公司利用現金交易等方式,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處購回其原先投入的股權。回購是股份轉讓的一種特殊方式,被投資企業回購或被投資企業母公司回購均可以實現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采用此種退出方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投資時通常會要求所投資企業,承諾在上市后以事先確定的價格和轉讓方式回購其所持股份。

回購安排一般是由被投資公司的母公司作擔保進行, 或者母公司直接承諾回購。使用這種回購安排來退出關鍵在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對被投資企業母公司的贏利水平有一個比較全面的評估。在退出形式上往往通過逐步回購的方式來退出。

(五) 清算

破產清算當然可以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人盡快退出, 但它卻不利于一般合伙人今后的募集和運作,是投資各方最不愿意采用的一種方式。但是該方式也有其優點:可以保證收回一定比例的投資額,減少繼續經營的損失,使資金盡快退出并重新投入更具成長性的項目中。在美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的企業有32%會進入清算程序,其所占比例與IPO 的比例大體相當。

清算方式的缺點是耗時較長,要通過繁瑣的法律程序,退出成本較高。

三、退出方式選擇建議

(一)對于處于成熟期的企業,適合選擇股權上市轉讓方式退出。成熟期的企業特點包括:項目投資規模較大、與產業投資者聯系緊密、項目技術成熟、市場已經初步打開、生產規模有望逐年擴大、經濟效益穩步上升。此類創業企業有望通過幾年的發展,使各項財務和經營指標達到上市融資標準。

另外也有部分企業其盈利能力暫時還不強甚至虧損,但依然適合通過上市實現退出。

(二)對于發展較為成熟、特別是預期投資收益現值超過企業市場價值的企業,對于那些急需資金周轉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以選擇股權協議轉讓或兼并收購模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將創業企業包裝完善,出售給另一家私募股權基金,從而得以實現投資退出,獲得風險收益。該方式在一級市場發行情況不佳、上市難度較大等情況下,特別對于那些本身實力不夠強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以及缺乏與監管機構、中介機構溝通能力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比較適用。

(三)對于部分上市后依然希望掌握公司控制權、不希望股權過于分散或不希望轉讓股份給第三方的創業企業??梢圆捎没刭彴才?。

(四)對于被投資企業成長緩慢或者市場出現較大波動、項目上市或并購等因素不再成立時,選用清算的方式可以保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損失最小化,并及時為下一個項目準備好資金。

以上退出方式各有其適用的情況和范圍,要視具體情況權衡利弊,斟酌使用。

四、相關政策建議

以上各項退出方式的使用依賴于相關政策的完善,具體來說有以下幾點:

(一)整合、完善現有法律法規

盡管原外經貿部于2003年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十部委又于2005年11月聯合出臺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分別對外資和內資的創業投資企業進行了規范。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運作和退出可依據的法律法規依然缺失。既沒有系統的針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設立、運營、管理、退出的框架性規定,也沒有規范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專項通知或規定。

建議在現有的《公司法》、《合伙企業法》、《證券法》、《信托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整合和修訂,例如修訂《基金法》或者制定專門的《私募股權基金法》,并在其中明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相關條款。

(二)明確私募股權投資的監管機構

目前的創業投資企業中,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證監會、人民銀行、外管局等各參與其中,多頭管理現象明顯,需要高層領導明確監管思路,統籌業務監管模式,減少行政程序,提高效率。

(三)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提供多種退出渠道和機制供選擇。

下一步應在繼續發展主板市場和中小板市場的基礎上,完善創業板市場,構建場外交易市場,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提供多樣化的退出選擇。

(四)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過程中加入第三方監管機制。由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處于“跑馬圈地”的起步階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運作各環節出現了一些不規范的行為,退出環節的不規范影響到了投資人的利益。建議參照證券投資基金的模式,引入商業銀行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托管,切實保障退出過程中投資人的利益。

參考文獻:

【1】伍先敏我國私募股權基金退出機制研究 宏觀經濟觀察2009/11 總第404期

股權投資基金范文5

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省委“兩創”總戰略,堅持“政府引導、產業導向、市場運作、管理規范”的原則,圍繞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積極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及股權投資管理公司,不斷優化企業融資結構,切實增強金融業整體實力以及保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總體目標:推動組建一批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范扶持一批成長型企業股權投資基金,培育壯大一批創業投資基金,引導鼓勵一批省外、境外知名投資基金管理機構來浙設立法人機構。到2012年末,力爭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管理的社會資金規模達到500億元以上,股權投資在我省企業融資總額中的占比明顯提高,對我省經濟結構調整的促進作用明顯增強。

二、充分認識促進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省經濟得到快速發展,中小企業迅速崛起,投資創業活躍,資金需求旺盛。但是,長期以來,我省企業融資結構不盡合理,一方面,銀行間接融資占比過高;另一方面,民間資金充裕,民間融資難以合理引導和規范等結構性問題仍然突出。股權投資基金作為直接融資的重要途徑之一,能將分散的可投資資金有效轉化成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資本金,是拓寬融資渠道,規范民間資金的重要工具。發展股權投資基金,有利于提高社會資本配置效率,優化企業股權結構,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促進企業自主創新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應用,對于我省構建結構合理、功能完善、富于彈性的地方金融體系,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三、構建多層次的股權投資基金體系

(一)產業投資基金。政府聯合或推動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側重投資回報穩定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或者參與大型骨干企業的戰略性并購重組,培育和扶持支柱產業。

(二)成長型企業股權投資基金。推動行業龍頭企業、有資金實力的企業發起設立成長型企業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投資于中后期成長型企業特別是未上市公司股權,或者投向一時困難但發展前景好的成長型企業。

(三)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是由政府設立的政策性、引導性基金,通過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的發展,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引導基金主要通過階段參股和跟進投資等方式實施投資運作,以基金管理機構的資本金形式存續,逐年投入。

(四)創業投資基金。推動有行業背景和專業特長的“天使投資人”、法人機構及專業投資管理機構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主要投資于種子期、成長初期的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

四、加大對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的政策支持

(一)鼓勵發展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對在我省設立的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經省金融主管部門確認并報經地稅部門批準,可給予減免。對從省外、境外新引入成立的大型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報經地稅部門批準,可給予三年內免征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水利建設專項資金。對在省內注冊資金1億元以上、管理基金規模超過10億元且對當地經濟帶動作用大的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經批準可享受金融機構總部相關政策,所在地政府可以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加強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方向的引導。引導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積極參與大型骨干企業并購重組,加大對暫時困難成長型企業的投資力度,所在地政府應給予相應支持。支持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加大對高新技術、業務和商業模式創新等企業的投資力度。股權投資管理公司以股權方式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兩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兩年的當年抵扣該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三)支持股權投資管理公司拓展業務。鼓勵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為企業提供先進管理經驗和其他增值服務。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權益性投資損失,可以按稅法規定在稅前扣除。符合居民企業條件的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可作為免稅收入,不征收企業所得稅。省及具備條件的市、縣(市、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在加強對創業投資基金引導的同時,也可引導和支持符合我省經濟發展方向的成長型企業股權投資基金。對股權投資管理公司重點投資的成長型企業,符合上市條件的,積極推薦上市。支持引導股權投資管理公司通過產權交易所等要素市場轉讓其持有的投資企業股份,拓寬股權投資退出渠道。此外,鼓勵引導我省企業引進省外、境外股權投資基金參與技術改造、產業升級等項目,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搞好服務,并在核準手續、要素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

(四)積極培育和吸引股權投資管理高級專業人才。對引進急需高級專業人才而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補貼、安家費等費用,經批準可據實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高級人才,可由引進地政府另行給予適當資助或補貼。

五、創造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良好環境

(一)規范管理。省政府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綜合協調工作,具體工作由省金融辦負責。省發展改革、財政、科技、稅務、工商、證監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通力合作,采用聯席會議制度形式,研究制訂并完善促進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對未納入國家管理范圍的成長型股權投資管理公司,要制訂相關備案管理辦法并履行日常管理職責。省工商局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工商登記管理辦法,做好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工商登記工作,統一登記流程,規范機構名稱。

(二)優質服務。各級政府要將培育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及股權投資管理公司作為完善地方金融體系、拓寬直接融資渠道的重要內容,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切實有效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杭州、寧波要將吸引省外、境外知名投資管理機構作為推進金融集聚區建設的重要工作內容,對引進的省外、境外知名投資管理機構,優先納入省級備案管理,優先入駐金融集聚區,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對納入省級備案管理的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省級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為其提供投資項目信息,推進項目合作。

股權投資基金范文6

關鍵詞信息化;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國際化

中圖分類號:F830.59文獻標識碼:A

Abstract Over the past few years, China's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quity funds is very fast.But in China some private equity funds' cash flow chain management is terribly poor. Therefore, International practice of limited partnership or of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system by international laws of China's private equity funds is necessary to prevent the break of the cash flow chain.

Key WordsInformation Technology;Limited Partnership;Private Equity Fund; International Practice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理論與研究基礎

Private equity--PE是指通過非公開的形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以非上市企業股權為主要的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它是由private equity firm(私人直接投資公司)管理的,以策略投資者(strategic investor)的角色積極參與投資標的企業的經營與改造。它投資未上市的新興企業,期待靠投資標的企業的首次公開招股(IPO 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大賺一筆,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就是以那些陷入經營困境的上市公司為目標,取得這類上市公司的主導權,然后通常會將之私有化(下市),放手改造,優化管理,再重新上市大賺一筆,然后退出的投資基金。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起源于美國,簡稱私募基金或私募股權基金。1976年,華爾街著名投資銀行貝爾斯登的三名投資銀行家合伙成立了一家投資公司KKR,專門從事并購業務,這是最早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公司。迄今,全球已有數千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公司,KKR公司、凱雷投資集團和黑石集團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中國國內的一些學者吳敬璉、吳強、石勇進和張瑞彬等開始運用現代經濟管理理論,對PE的投資運作機理、契約關系和制度環境進行了研究,對于PE投資的作用和政策研究在近幾年形成了熱潮[1],但大都不涉及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國際化出路相關的問題。對國外股權投資基金的研究側重于微觀層面和“技術“層面,也出現了一些尚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傾向,例如夸贊PE管理者具有超人的鑒別能力是違反實證研究的,而且過分強調了PE支持高科技產業化的“歷史責任“[1]。其實,這是中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和研究沒有實現國際化,中國股權投基金資管理的理論和實踐與國際接軌還有一段距離。

二、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處于合法與非法的真空

中國加快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條件已經初步具備。2006年到2008年是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黃金擴張時期。2006年以來,《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訂和管理辦法的出臺,為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建立了一定的法律環境,為股權投資發展提供了旺盛的市場需求和融資的法律基礎。據統計,截至2006年底,中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共對129家中國及相關企業進行了投資,參與投資的私募投資機構數達到75家,投資總額達到129.73億美元。但現有融資工具和金融服務仍然無法滿足企業的需求,儲蓄向投資轉化的效率仍然不高,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立法方面滯后了。中國對于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缺乏法律規范,沒有與外國接軌。目前中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政策法規還不完善,退出機制尚不健全,市場準入有待明確,監管體系不夠成熟等,導致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還不適應產業創新的需要,在整個金融結構中所占比例過低,發展的深度和廣度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嚴格來說,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法律上沒有正式的地位。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還沒有相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這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都以各種形式存在于地下,管理主體往往介于合法與不合法之間。他們只能以各類改頭換面的形式存在,即以各種委托的方式操作著巨額資金[2]。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要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上重要的機構投資者,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三、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過去幾年中,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迅速發展,卻沒有遵守有限合伙制的國際慣例。例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自律不夠,遵守法律法規不夠;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風險防范做得不夠;在美國金融危機背景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公司的資金鏈管理出現了一些問題。

要在借鑒國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經驗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的方向,制定或完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相關法律法規,減少不必要的融資壓抑和金融壟斷,以與國際化接軌的金融法律法規,規范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有效運行。

(一)遵守國際慣例以法律法規的完善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規范化

按照國際化要求,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由有限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s)和普通合伙人(GP-General Partners)組成,其集合資金的方式包括基金制和承諾制兩種?;鹬朴赏顿Y者在加入時繳納其全部出資;承諾制不需在加入時交納全部出資,投資者只需要承諾一定的份額,在找到合適的投資項目時,再交納出資即可。[3]所以,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要加快立法,爭取與外國先進國家的相關法規接軌。

1.明確界定各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目的性和組織法規

從法律上確保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禁止新加入的PE,為了拉客戶,給企業報價過高,不懂行業自律,破壞了商業氛圍。減少和禁止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實踐中出現的各種給企業胡亂報價的現象。在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樹立正確的收益觀和科學的利潤觀,嚴格限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財務報表管理,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現象。

2.盡快制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法》

從改革和完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制度入手,完善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激勵制度。大部分在美國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出于稅收方面的考慮采取有限合伙制和有限責任公司制,確保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沒有多個層次的稅收負擔或雙重征稅,[3]采用私募股權投資融資的新型資本促進中國高科技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和中國高科技產業化。

3.建立公開、公正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程序進行投融資管理并積極促進高利潤的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做大規模

以嚴格合理的程序和法律的形式,明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體的各項權能,逐步建立與完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制度,確保投資者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過程中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對相關企業選擇的發言權,力爭協助和發現管理良好的各類優質企業到股票市場發行上市股票融資,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變為股票上市的大型公眾公司。

(二)強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融資風險防范

新加入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的金融公司,忽略了風險,投資失敗率增高。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的融資風險防范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生存和發展的關鍵。一個健康發展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業的發展不但要充分利用好已經募集的資金,而且還應從外部科學、有效地吸引更多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不要為了增加利潤,增加了股權投資的風險,在負債結構中,中國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范圍應該更廣,嚴禁保底承諾下組建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避免成為地方債的替代品[4]。為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健康發展,降低和防范對相關企業的融資風險就尤顯重要。

(三)加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私募投資的資金鏈管理

美國金融危機,導致中國私募投資在資金鏈出現了問題。要預防集資詐騙,拓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定向募集資金的渠道[5],用法律界定養老基金、捐贈基金、銀行控股公司、個人投資者、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等,都可以投資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6],因而加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資金鏈管理,是指使得現金--資產--現金增值的循環不斷延續,維系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正常生產經營運轉所需要的基本循環資金鏈條不斷裂,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經營的良性循環的過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要維持運轉,就必須保持這個循環不斷良性地運轉。

(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運作人才的國際化

積極探討國際化人才培養模式,加強校企合作,培養適合社會需求的國際化雙語人才。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所有人或其代表進入管理層參與國內國際企業管理,引進高級管理人才,積極普及“培養雙語國際化人才”的理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斷促進著中國國際化人才培養事業的發展。

(五)采取有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科技創新措施

加快私募股權投資信息化建設,建議采取有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科技創新措施,促進其運行信息化,采取規范化的法律制度,通過推動私募股權投資管理信息化科技創新與技術進步,引領金融科技化和信息化潮流,促進私募股權投資的信息化科技創新,提高私募股權投資服務水平和效率。

四、結論

2009年開始,最近三年里中國的PE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可能會重新洗牌,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法律按照國際慣例采用有限合作形式很有必要。無論如何,中國PE在未來數年內依然是全球范圍內的投資圣地。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我們相信,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中國一定會有大的發展空間,一定會為中國公民的經濟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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