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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范文1
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就是企業在稅收法規、政策允許下,通過對企業相關涉稅經濟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對納稅方案進行詳細規劃,盡可能為企業減輕企業所得稅稅負,使企業獲取最大的稅收利益。
一、稅收籌劃概念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國家稅收政策導向的前提下,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以收益最大化為目的通過對企業經營活動、財務活動的事前規劃,利用稅法的優惠政策和給予的對己有利的可能選擇,選出合法、合情的節稅方法,從而使其稅負得以延緩或減輕的行為。它是企業得以良好運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通過采用合法和非違法手段進行稅收籌劃以獲得有利于納稅人的活動安排。
二、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主要方法
企業所得稅籌劃方法有很多,但歸納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合理選擇納稅人身份
稅法強調法人企業或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并將所得稅的納稅人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兩種,同時規范了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概念。居民企業承擔全面納稅義務,對其境內外全部所得納稅;非居民企業承擔有限納稅義務,一般只就其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納稅。如果企業不想成為中國的居民企業,就不能像過去那樣僅在境外注冊即可,還必須確保不符合“實際管理控制地標準”。
2、所得稅稅率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統一為25%。在此基礎上,為更好地發揮稅收對經濟的調節作用,國家還制定了一些低稅率的政策,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
(1)小微企業的稅收籌劃。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小微企業的所得稅率為20%,小微企業的標準為: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小型微利企業可通過參加公益、救濟性捐贈,或者增加其他期間費用來增加扣除項目,以此避免企業因增加應納稅所得而帶來的超額稅收負擔。為了防止稅負的增加,小企業應在平時的會計核算和業務安排中充分考慮上述政策規定,應盡量避免使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所得臨近點(30萬元)而適用更高級別的稅率,從而帶來稅負增加大于所得增加的風險。
(2)非居民企業的稅收籌劃。非居民企業境內所得與境內機構場所沒有實質聯系、或在境內沒有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的境內所得,所得稅的稅率為20%,減按10%征收。非居民企業可以利用這一稅收優惠政策對其所得進行籌劃。
3、稅前扣除籌劃
費用列支是應納稅所得額的遞減因素。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應盡可能地列支當期費用,減少應繳納的所得稅,合法遞延納稅時間來獲得稅收收益。
4、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
我國企業所得稅法中有許多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應積極利用這些政策達到節稅的目的。例如,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和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等。企業可以考慮適當增加該類支出的金額,以充分發揮其抵稅的作用,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5、利用收入確認時間的選擇開展稅務籌劃
收入是企業收益的體現,企業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銷售收入和勞務收入。企業在銷售方式上的選擇不同對企業資金的流入和企業收益的實現有著不同的影響,不同的銷售方式在稅法上確認收入的時間也是不同的。通過銷售方式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合理歸屬所得年度,可在經營活動中獲得延緩納稅的稅收效益。
三、企業所得稅籌劃存在的問題
現階段企業所得稅籌劃中還存在很多問題,但以下兩點問題顯得尤為突出。
1、缺乏稅收籌劃機制
目前,我國許多企業缺乏稅收籌劃機制,企業財務部門雖然比較健全,但沒有建立相應的稅收籌劃部門。稅收籌劃主要依靠企業財務人員兼職,缺乏經過系統培訓的專職稅收籌劃人員,呈現出稅收籌劃無計劃性、預見性,導致企業不能合理的利用相關法規政策節稅。
2、稅收籌劃意識淡薄
稅收是一個企業不可忽視的問題,而目前很多企業,對稅收籌劃認識不足,稅收籌劃意識淺薄。多數企業高、中層領導無視稅收籌劃工作存在的重要性,只關注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利潤的高低,意識不到稅收籌劃也是企業資金節流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工作不聞不問,僅僅依靠個別財務人員兼職此項工作,這必然影響相關人員不重視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工作,導致稅收籌劃意識淺薄。
四、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建議
1、注重企業所得稅籌劃的預見性和合理性
企業所得稅籌劃應具有合理性、預見性、計劃性、長期性的特點。企業應在現行稅收法規和相關政策范圍內,對企業目前的涉稅會計事項及以后可能新增的涉稅會計事項,有計劃性地進行企業所得稅籌劃,與此同時也應對政策法規的變動做出合理預判。需要注意的是,企業所得稅籌劃的目地不僅僅是為企業減輕稅負,它也是企業資金節流的重要手段,作為財務管理的一部分,其應符合財務管理的目標——企業價值最大化。因此,企業所得稅籌劃應具有長遠規劃,體現出長期性,避免短視行為。
2、提高稅收籌劃意識,積極構建稅收籌劃機制
成熟的企業領導者不能僅僅只關注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及收入、費用、利潤等淺顯的財務指標,也要重視企業所得稅籌劃工作,畢竟所得稅對企業的利潤有直接影響。因此,企業領導者應重視稅收籌劃工作,積極構建稅收籌劃機制,組建相應的稅收籌劃組織,配備具有專業稅收籌劃知識的專門人員及時收集相關稅收法規及政策,并結合企業自身特點,制定本企業一定時期內的最優稅收籌劃方案,使企業能夠從稅收籌劃中獲取收益,在做到節稅的同時,使大家認識到稅收籌劃的重要性,提高稅收籌劃意識。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企業應不斷提高對稅收籌劃的認識,并在此基礎上,積極構建企業稅收籌劃機制,在稅收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結合企業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有預見性的稅收籌劃方案,為企業創造出更大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 陳傳明.淺析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1.17.
[2] 雷孝妙.論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J].中國電子商務,2011.6.
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范文2
關鍵詞:所得稅稅收籌劃稅法
一、企業稅收籌劃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
從稅收籌劃的概念看出稅收籌劃以不違反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為前提,不亂攤成本費用,不亂調利潤,否則就構成了稅收違法行為,這也是稅收籌劃區別于偷稅、漏稅根本標準。
2.成本效益原則
成本效益原則是人類社會的首要理性原則,稅收籌劃要有利于實現企業的財務目標,要保證其因之取得的效益大于其籌劃成本,即體現經濟效益。
3.時效性原則
稅收籌劃是在一定法律環境下,在既定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下進行的,有著明顯的針對性、特定性。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經濟環境、稅收法律環境等各方面情況不斷發生變化,企業必須把握時機,靈活應對,以適應稅收的政策導向,不斷調整或制定稅收籌劃方案,以確保企業持久地獲得稅收籌劃帶來的收益。
4.整體性原則
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時,還要考慮與之有關的其他稅種的稅負效應,進行整體籌劃、綜合衡量,以求整體稅負最輕、稅后利潤最大,防止顧此失彼、前輕后重等。
二、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1.企業稅前扣除項目的籌劃
(1)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會務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項目。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比例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應當注意不能將會務費、差旅費等擠入業務招待費,否則對企業不利。因為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費,只要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均可獲得全額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
(2)嚴格區分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廣告費屬于時間性差異,而業務宣傳費屬于永久性差異,如果將廣告費混入業務宣傳費,對企業十分不利。企業應當在“營業費用”中分別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3)通過設立銷售公司分攤費用。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均是以營業收入為依據計算扣除標準的,如果納稅人將企業的銷售部門設立成一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將企業產品銷售給公司,再由公司對外銷售,這樣就增加了一道營業收入,而整個利益集團的利潤總額并未改變,費用扣除的“限制”可同時獲得“解放”。
(4)區分職工教育經費和職工福利費支出的扣除?!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第四十二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投資所得的納稅籌劃
投資人從被投資企業獲得的收益主要有股息(包括股息性所得)和資本利得。根據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相關法規的規定,企業股權投資取得的股息與資本利得的稅收待遇不同。納稅人可以充分利用政策差異進行籌劃。
3.對外捐贈、贊助的納稅籌劃
企業在一些必要的時候,對外捐贈可以為社會做出貢獻,同時也可以擴大企業的知名度,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和聲譽,為企業產品的銷售和市場的拓展都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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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同時,《公益事業捐贈法》第3條規定,公益性捐贈指企業通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或公益性社會團體(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用于下列公益事業的捐贈: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因此,企業可以合理的這些稅法條款,適當的進行捐贈,從而減少企業的所得稅額。
4.針對企業規模的納稅籌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新稅法的一個主要的亮點就在于此條——小型微利企業稅負的大幅降低。過去,大多數微利企業要按27%或33%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從2008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比標準稅率低5個百分點。所以,企業應當認清自己所處的地位,通過企業規模的區分,能夠使企業自身歸到小型微利企業行列中去,從而能夠達到合理節稅的目的。
三、結語
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范文3
關鍵詞:公立醫院;稅收籌劃;企業所得稅;減稅降費;天津
隨著公立醫院改革的推進,公立醫院業務種類呈現多元化趨勢。公立醫院不僅僅承擔醫療工作,還需要承擔科研與教學方面的任務。天津醫科大學眼科醫院(以下簡稱樣本醫院)下設眼視光學院及眼科研究所,分別承擔教學和科研工作。近年來,在品牌效應的影響下,應稅收入同樣呈逐年上漲趨勢。總體來看,應稅服務的增加,經營收入的上漲為公立醫院稅收籌劃提出了現實要求。因此,公立醫院稅務人員不能僅僅滿足于每月的抄報稅,而應該深入的學習稅務法規,準確解讀法規條文,在不違反政策的前提下,合法的為公立醫院做出稅收籌劃。
1公立醫院企業所得稅稅收工作現狀
1.1公立醫院企業所得稅申報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各醫院均無法準確核算企業所得稅經營成本,應稅支出與免稅支出無法合理劃分,有的企業從醫院整體成本中人為分配部分成本費用,作為經營成本與經營收入相配比,這種方法缺乏理論依據,在面對稅務稽查更是難以自圓其說。其次,缺乏稅務籌劃的觀念。個別醫院為了規避經營成本與醫療成本無法準確劃分的問題,選擇了核定征收,使用固定的征收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這樣做不利于醫院根據每年的實際業務情況做出合理的稅務籌劃,甚至會多交稅。
1.2公立醫院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中的難點
公立醫院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中的難點主要體現在經營支出混在醫療業務支出中,難以有效區分[1]。以公立醫院的實習進修費為例,根據天津市2014年的《天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規范非學歷教育和非強制性培訓及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津發改價費〔2014〕391號),公立醫院收取的實習進修費為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非強制性培訓和考試,屬于經營服務性收費。公立醫院在承擔本市及外地人員實習、進修任務時,可在自愿委托前提下收取實習費、進修費,具體收費標準實行雙方協商議定。根據文件要求,進修費應當開具增值稅發票。該項經營收入所對應的支出包括以下三個方面:(1)醫政科管理進修醫師的人員應擔負費用;(2)進修醫師轉科期間帶教人員根據帶教時間應擔負的人員費用;(3)進修醫師進修期間所產生的藥品及耗材費用。由于進修醫師進修期間以觀摩、交流為主,沒有專門的專家或團隊為其提供專門的進修培訓,因此進修費對應的經營支出難以與醫療支出劃分。還有各醫院目前都會收取的病歷復印費,根據天津市2016年的《天津市衛生計生委關于放開醫療機構病歷復印費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津衛財務〔2016〕128號),公立醫院醫療機構病歷復印費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醫療機構自主制定收費標準,因此,病歷復印費同樣屬于經營收入。病案室有專門的復印機提供復印服務,該復印機所產生的折舊費可以作為經營支出,但是并無指定專人維護該復印機,復印機的人員維護費用無法準確核算。
2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方法
2.1主動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爭取政策方面的優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將取得的非醫療服務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就其余額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這條優惠政策,企業申請認定后,可以合理合法的減免企業所得稅,上述提到的進修費和病歷復印費為例,如果這兩部分收入占總體經營收入比重不高,利用該政策爭取稅收減免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一旦減免,既直接減免了稅款,又間接地解決了應稅支出核算難題。但是該種方法的缺點是溝通困難,且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標準較難界定,現實中可能存在各個主管稅務機關對標準的理解有差異,可操作性不強。
2.2采用分攤比例法計算企業所得稅
根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國稅發〔1999〕65號)第七條規定,事業單位對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支出項目和免稅收入有關的支出項目應分別核算,確實難以劃分清楚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納稅人可采取分攤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確定。分攤比例法是根據事業單位的應納稅收入總額占該單位全部收入的比重作為分攤比例,分攤其全部支出中應當由納稅收入分攤的部分,計算方法:應納稅收入總額應分攤的成本、費用和損失額=支出總額×(納稅收入總額/收入總額)。對全部支出中應當由應納稅收入分攤的支出,一部分能夠劃分清楚,另一部分劃分不清的,可對劃分不清的部分按分攤比例法計算出的分攤比例,計算出應納稅收入總額應分攤的支出項目金額。以樣本醫院2019年二季度財務數據為例,病歷復印費及進修費劃分不清應稅支出與總支出,則對該部分采用分攤比例法計算對應的應稅支出,二季度病歷復印費及進修費收入總額為26500元,二季度收入總額為1054萬元,支出總額885萬元,則應稅收入對應的成本為8850000×26500/10540000=22250.94元。二季度應納稅所得額=26500-22250.94=4249.06元,二季度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以前年度可彌補虧損,則二季度該部分收入應繳納企業所得稅額為4249.06×25%=1062.26元。
2.3采用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稅發〔2008〕30號)第四條規定,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具體情況,對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核定應稅所得率或者核定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文件列舉的情形,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的情況,應核定應稅所得率。該種情形與公立醫院相符,可以依據此條向稅務機關申請核定應稅所得率。所以,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公立醫院所屬行業核定。天津市2018年的《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調整我市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7號)中,對天津市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進行了如下的規定:第一,調整了各行業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應稅所得率;第二,公告中同時明確,除另有規定外,各行業的應稅所得率按照范圍標準下限執行。公立醫院屬于生活服務業,屬于公告中的其他行業,根據公告要求,其他行業應稅所得率下限為10%,因此,選擇核定應稅所得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公立醫院應稅所得率應為10%。
3對公立醫院稅收籌劃的建議
3.1制作適合醫療行業的稅務文件匯編及案例集
建議由天津市規模較大、業務實力較強的醫院組織該工作,內容包括:(1)按稅種分類的與公立醫院相關的稅務文件,并且每季度組織人員進行實時更新,剔除作廢的文件或條目,補充新的政策法規;(2)優秀的稅務籌劃案例;(3)與稅務局成功的溝通案例。稅務籌劃不是企業單方面的行為,離不開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企業與稅務局的有效成功的溝通往往能間接的達到“節稅”的目的。
3.2組織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加強稅務籌劃方面人才儲備
鼓勵公立醫院財務人員考取稅務師證書,以考促學,提升理論水平,同時加強稅務人員實操經驗,組織行業內稅務領域的交流學習。此外,應橫向拓展稅務人員的專業知識,稅務人員不能僅僅研讀稅務文件,還應學習物價收費方面的政策、政府會計準則的應用,以達到工作中觸類旁通、舉一反三的效果。
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范文4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 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
在“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稅制改革思路下,探索新的稅收籌劃方法,及時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信息支持,有效地控制經營風險,已成為當務之急。本論文將基于國內外學者在稅收籌劃研究的基礎上,分析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的時代背景下,從企業的組織形式、稅率、稅基、優惠政策等方面進行的稅收籌劃方法的研究,并結合具體案例對新稅法下稅收籌劃方法進行探索,為納稅人進行合法節約納稅支出和經營管理決策提供參考,為推動稅收籌劃的研究提供可行性建議。
一、稅收籌劃的定義
什么是稅收籌劃?“稅收籌劃”一詞來源于英文的“Tax planing”?!癟ax planing”可以譯成中文的“稅收計劃”或“稅收籌劃”。如果所闡述的具體內容是稅務機關對稅收方案或目標進行預測、設計或安排,則可譯為 “稅收計劃”;如果所闡述的內容是納稅人對納稅方案或目標進行比較和選擇,則可譯為“稅收籌劃”。本文所述稅收籌劃特指后一種情形。在中國現階段企業是納稅人的主體,稅收籌劃更多的是企業的需要。
二、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法策略
(一)企業組織方式選擇中的所得稅稅收籌劃。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了我國對公司制企業和合伙制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實行不同稅制。稅法規定,合伙企業及個人獨資企業則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對其業主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與合伙經營相比,公司制企業的營業利潤在企業課稅環節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后利潤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給投資者,投資者又得將其分得的稅收利潤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存在重復征稅,稅負必然加重。如果單從納稅負擔的角度出發,在新組建企業時可以選擇設立為合伙制或獨資企業。
(二)基于稅基的所得稅稅收籌劃。計稅依據的確定較復雜,其籌劃空間較大,也是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重點。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因此,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的籌劃又可以分為收入的籌劃、扣除的籌劃。
(三)會計政策選擇的所得稅稅收籌劃。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采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政策的選擇不同,核算出來的結果會有不同,對納稅人的稅負產生較大的影響。在稅法規定范圍內有很多可供企業選擇的核算方法。
(四)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所得稅稅收籌劃。稅收優惠是國家根據一定時期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在稅收方面給予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各種優待,是政府調控經濟、促進社會發展的重要手段。結合企業自身特點,充分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主要也是運用最多的方法。
三、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一)強化企業稅收籌劃意識,依法籌劃。企業所得稅的籌劃必須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進行,不得與稅法規定相抵觸。新稅制實施以來,稅收對納稅人的要求越來越高,稅務部門的執法力度越來越大,企業因違反稅法而受到嚴肅查處的案例不勝枚舉。因此,企業要消除對稅收籌劃認知上的片面性,并要強化稅收籌劃意識,明確稅收籌劃對于企業理財的積極影響,制定具有相對穩定性和系統性的稅收籌劃機制,確保納稅籌劃的效果,從而掌握稅收籌劃的主動權。
(二)事先籌劃。稅收籌劃必須在涉稅經濟活動發生之前,預先對其進行計劃、決策,以達到減少稅賦、獲取節稅利益的目的。由于納稅行為相對于經濟行為而言,具有滯后性,如企業實現利潤要計算應納所得稅時,才想方設法采取措施規避和減輕納稅義務,就為時已晚了。
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范文5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 稅收籌劃
集團公司成員之間通常由于地域不同、稅收優惠政策等的不同,內部企業間的征稅稅種、課征范圍存在差異,稅率高低不一,特別是由于企業總部掌握著高、新、尖技術而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稅率、減免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也為集團公司的稅收籌劃創造了更多的空間。
一、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
針對目前廣泛存在的母公司為高新技術企業或享受減免稅政策,而眾多子公司由于受技術、規模等限制并無稅收優惠政策的情況,由于稅法對合并納稅的嚴格規定,很多母、子公司不具備合并納稅的條件,只能分別核算,分別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于這些不能合并納稅的母、子公司來說,其之間的收支如果不進行合理籌劃,就可能增加集團企業整體稅負,通過以下方式合理運用母子公司稅率差進行稅收籌劃將能降低集團整體應納稅額。
(一)市場化操作,增加子公司稅前扣除額
集團總部與子公司由于歷史沿革,管理模式,人員觀念等原因,母子公司名義上雖為獨立的法人主體,但總部與各子公司在人員、財產物資、成本費用等方面還沒有完全割裂,子公司成立之后仍無償或僅支付少部分費用占用母公司財產的現象非常普遍,比如各子公司占用母公司辦公樓只按折舊支付費用,物業費、電話費、審計費等由于歷史習慣等仍有母公司統一支付,集團總部人員兼任子公司高管等。
針對上述現象,一是集團總部可以通過向盈利子公司收取被占用資產市場公允價格的費用、劃清費用承擔界線,提供有償服務等方式減少母公司成本費用承擔;二是集團總部可以將兼職的總部人員的部分工資薪金、費用報銷等合理的分配至子公司,將共同為母子公司提供服務的部分服務型部門人員工資關系轉至子公司等,增加子公司稅前扣除額
(二)轉移定價,合理分配內部利潤額
由于受資質、業績以及商業習慣等影響,業主或者甲方更愿意與企業總部簽訂施工或購銷合同,再由集團總部分包至各下屬公司。
集團總部在與各子公司簽訂合同時,可以通過定價的轉移,按市場公允價格簽訂分包或委托加工合同,將更多的利潤保留在企業總部,只保留子公司合理的利潤空間,而不能因“一家人”的觀念,缺乏合理的稅收籌劃,在價格制定上對子公司進行額外的扶持。
二、利用子分公司的企業組織形式進行稅收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我國企業所得稅強調法人稅制,即規定只有構成法人主體資格,才能單獨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不構成法人主體的營業機構,應與總機構匯總納稅。因此設立分支機構,使其不具有法人資格,就可以由總公司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在分公司存在虧損而總公司盈利,或總公司虧損而分公司盈利的情況下,可以實現總分公司之間的盈虧互抵,合理降低企業總體稅負,同時在新設企業經營初期,往往會出現一些虧損,也可以先將公司設立為分公司形式。
三、設立銷售公司,增加稅前扣除額進行稅收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集團企業可以將內部銷售部門分拆為銷售公司,將產品至銷售公司,由銷售公司統一對外銷售,由于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企業所得稅以營業利潤作為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稅基礎,從集團整體考慮,新設銷售公司并額外增加增值額及營業利潤,對應納增值稅額、企業所得稅額不產生影響,而整體銷售(營業)收入的增長,導致費用扣除限額或當年扣除額的增加,從而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四、遞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范文6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實施條例
所謂稅收籌劃,又稱納稅籌劃,是指在國家稅收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的前期籌劃,盡可能地減輕稅收負擔,以獲取稅收利益。因此,稅收籌劃就是在充分利用稅法中提供的一切優惠的基礎上,在諸多選擇的納稅方案中擇其最優,以期達到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企業所得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對企業來說,它具有很大的稅收籌劃空間,現在我就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作一探討。
一、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概述
1、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概念
企業所得稅是以企業銷售收入額扣除成本、費用和繳納流轉稅金后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為征稅對象的一種稅,它與企業的經濟利益息息相關。因此,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享受現有稅收優惠照顧,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增加企業收益,成為每一個企業經營者慎重考慮的問題。這就是通常所指的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
2、稅收籌劃的特征
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逐步形成了稅收籌劃的規范化定義,即“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取得節稅(TaxSavings)的經濟利益。”這一定義表明稅收籌劃具有三個明顯的特征,即合法性、籌劃性和目的性。
①合法性。
表示稅收籌劃只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違反法律規定,逃避稅收義務,屬偷逃稅行為。征納關系是稅收的基本關系,稅收法律是處理征納關系的共同準繩。納稅義務人要依法繳稅,負責征稅的稅務機關也要依法征稅。
②籌劃性。
表示事先的規劃、設計、安排。在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通常具有滯后性。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是多方面的,稅收規定則是有針對性的。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性質不同,稅收待遇也往往不同,這就向納稅人表明可選擇較低的稅負決策。如果經營活動已經發生,應納稅額已經確定再去偷逃稅收或欠繳稅收,都不是稅收籌劃。
③目的性。
表示要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這有兩層意思:一層意思是選擇低稅負。低稅負意味著低稅收成本,意味著高資本回收率。另一層意思是滯延納稅時間(顯然不是指違反稅法規定的欠稅行為)。納稅期限的推后,也許可以減輕稅收負擔(如避免高邊際稅率),也許可以降低資本成本(如減少利息支出)。不管是哪一種,其結果都是稅收支付的節約,即節稅(TaxSavings)。
3、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意義
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利無償地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工具,稅收的本質特點無償性、強制性、固定性決定了稅收是財產所有權的單方向轉移,稅收單向性的特質使得稅收支出沒有任何的直接回報,是企業的一種沉沒成本,稅款一旦交出去就不再回來,對一個企業來說,稅款的支付是企業資金的流出。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節約稅收支出等于增加企業的凈收入。從納稅人角度出發,積極的進行納稅籌劃,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獲得節稅利益,這是與稅法的立法宗旨相符的,因此減少稅款支出是合理的,稅務籌劃是一種合理的避稅行為。稅收同時又是政府調節宏觀經濟的杠桿。稅收通過稅種的設置、稅率的確定、課稅對象的選擇和課稅環節的規定體現著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在稅法規定的前提條件下,納稅人面對不同的納稅方案,稅負的輕重程度往往不同。而稅負的輕重對投資決策起著決定性的影響。因此,可以說納稅人通過稅務籌劃,選擇不同的納稅方案,是實現國家稅收調控職能的必要環節。政府為了達到一定的經濟、社會的目標,需要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這樣才能使政府的投資導向發揮職能作用。
二、加強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重要性
1.從企業角度看,稅收籌劃的重要性。首先,企業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競爭能力。隨著我國加入WTO,關稅逐步下調,國內企業要和許多跨國企業競爭,而跨國企業經過多年的磨煉,尤其是稅收籌劃方面已經領先,這就要求國內企業要盡快掌握稅收籌劃方面的技能,以達到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提高自身競爭能力的目的。其次,企業發展需要加深對稅收籌劃的認識,并提升它的重要性。這就需要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把稅收放到一個不能忽視的地位。
2.從國家、政府角度看,稅收籌劃更有發展的必要。首先,稅收籌劃能最大限度地發揮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稅收籌劃就意味著納稅人對國家制定的稅收法律、法規的全面理解和運用,并且做到對國家稅收政策意圖的準確把握。其次,鼓勵進行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最后,如果從長遠角度看,企業稅收籌劃有利于納稅人涵養稅源,促進國民經濟的良性發展。所以企業應加深對稅收籌劃的認識,將企業稅收籌劃提升到重要地位。
三、我國目前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主要方式
(一)企業收人的稅收籌劃
1.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與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一致)。這就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在權責發生制下,銷售方式不同,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也相應不同。因此,出版企業要根據具體經濟業務發生的情況進行稅收籌劃。
2.不征稅收入的確認
新《企業所得稅法》引入了“不征稅收入”這一概念。其中一層含義指,對于一些國家重點支持的政策性補貼以及稅收返還等,為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根據需要有可能給予不征稅收入的待遇,但這種待遇應由國務院和國家財政、稅務主管部門來明確。
3.免稅收入的確認
新《企業所得稅法》還引入了“免稅收入”概念,可從兩方面解讀。首先,將國債利息收入、權益性投資收益和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作為“免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其次,權益性投資收益包括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收入。但出版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時間少于12個月的股息、紅利收入是不能免稅的。
(二)企業費用的稅收籌劃
1.限額范圍內充分列支
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毙隆镀髽I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進一步規定:“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2.招聘人員的稅收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另按100%加計扣除。”企業在招聘員工時,可結合實際,選擇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就業人員,既為社會作貢獻,又使企業受益。
3.固定資產折舊的稅收籌劃
對于企業而言,由于固定資產在其總資產中所占比例不大,而且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還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建議選擇直線折舊法。
四、現階段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企業收入能準確核算,但是成本費用不能核算的企業
案例:某公司2000年出資修建俱樂部,2001年11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供本公司職工使用的同時也對外營業。經統計,當月收入數為8.9萬元。而公司當月的增值稅應稅數額經計算為78.3萬元。按照稅法規定,如果納稅人從事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那末應分別核算并計算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如不分別核算,應一并繳納增值稅。公司在是否花費成本對俱樂部的經營進行獨立核算時產生疑問。我們來計算一下。如果獨立核算,公司應交納增值稅13.311(78.3×17%)萬元,應納營業稅為:8.9×10%=0.89萬元,因此企業共應納稅額為:13.311+0.89=14.201萬元。如果營業收入不分別核算,假定俱樂部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0,那末本公司本月應納增值稅為:(78.3+8.9)×17%=14.824萬元。企業如果可以以低于6230(14.824-14.201)元的成本花費人力物力核算營業收入,那末就可以取得節稅的效果。
2、企業收入不能準確核算,但是成本費用能核算的企業
案例:如某建筑業企業2000年施工一項工程,總造價1000萬元,年底未完工,預收工程款開出建筑安裝專用發票金額800萬元,工程完工進度50%。若按開出發票總金額確認收入應交納營業稅800×5%=40萬元,若按完工進度確認收入應交納營業稅1000×50%×5%=25萬元。雖然從長期意義看稅款不會減少,但選擇有利的確認收入方式可以使稅款后置,從而減小企業經營中流動資金的壓力
3、企業收入和成本費用都不能準確核算
案例:2000年,某公司自己組裝一輛自用的汽車,專門在本企業內部行駛,會計上作固定資產處理。在組裝過程中,自用了本公司的產成品5.75萬元(成本價),計稅價為6.2萬元。會計上所做的處理為:
借:在建工程6.804
貸:產成品5.7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54
如果做一下變動,把產成品的減少作為應稅收入處理,另一方面結轉成本,上一個分錄可以改為以下的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7.254
貸:主營業務收入6.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54
從上述案例看出,在建工程的價值增大,轉入固定資產的數額增加,計提的折舊增加,企業的成本費用增加,利潤額較少,可以起到抵稅的作用。也就是說,在該項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年限內,折舊額又要的抵減了所得稅。但應該注意的是,企業記作收入并結轉成本,中間有利潤差額,按會計準則要求計入利潤表并計算繳納所得稅。
五、現階段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企業收入能準確核算,但是成本費用不能核算的企業的原因
①納稅人自身的原因,不愿意納稅,納稅意識比較淡漠,②認為只要是企業開支就一定是能稅前扣除的,③會計人員的水平參差不齊,四是工作人員混事的多,老板們也只喜歡聽好話,在企業內部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加上國家目前就業形勢也嚴峻,你么樣說就么樣做。還有國家稅務工作者們也不象過去年代那么敬業,專管員過去是到所轄的區域轉,邦助企業解決問題,現在的專管員與過去不一樣,官不大,權蠻大,動不動就是罰款,馬天民太少,企業不太好做,另外由于商戶現在也多,一個專管員管好多戶,每戶查帳征收從專管員個體來講也查不過來,各種原因促成采取定額定率和查帳征收方式并存的方式。
2、企業收入不能準確核算,但是成本費用能核算的企業的原因
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包括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和定額征收兩種辦法。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是指由主管地稅機關按本意見的標準、程序和方法,預先核定納稅人的應稅所得率,由納稅人根據納稅年度內的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定額征收是指主管地稅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納稅人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由納稅人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的辦法。
納稅人具有下外情形之一的,應采取核定應稅所得率的征收方式征收企業所得稅:
1、收入總額及成本費用支出均不能正確核算,不能準確反映生產經營成果,不能向主管地稅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納稅資料,難以查實的;
2、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設置但未設置帳簿的;
3、帳目設置和核算雖然符合規定,但并未按規定保存有關帳簿、憑證及有關納稅資料的;
4、實行定期定額征收增值稅、營業稅和定額加發票開票額征收營業稅的。
對須采用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辦法的,主管地稅分局審核后報經市局征管科會稅政科批準,可采用直接核定納稅人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征收企業所得稅。
3、企業收入和成本費用都不能準確核算的原因
企業所得稅的征收一直是稅務機關的薄弱環節,特別是國稅,稅務機關一直在加強所得稅的征收力度,提高所得稅的收入,提高所得稅的有稅面。
這樣一來,原來是對不能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的企業實行核定征收,現在在一些地方的稅務機關有擴大化的傾向,有些地方甚至出臺文件,要求對所有長期虧損而不倒閉、微利的企業實行核定征收,對企業所得稅的有稅面進行考核。
從來沒有規定說一般納稅人就是查賬征收企業,一般納稅人的基本條件是帳務核算健全,能夠準確核算進、銷項,企業所得稅的核定征收呢,1、企業收入能準確核算,但是成本費用不能核算的企業,2、企業收入不能準確核算,但是成本費用能核算的企業,3、企業收入和成本費用都不能準確核算,等等。增值稅的核算健全和所得稅的核算健全是兩回事情。
你們虧損,稅務機關就對你們進行核定征收所得稅,多省事呀,收入上去了,虧損面下去了,有稅面上去了,考核分也上去了。說明他們可能無能、也有可能是懶。正常的做法應該是把你們做為納稅評估的重點,看看你們的核算是否真的沒問題。
所以你們如果核算真的沒有什么問題,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不服復議,可以行政訴訟。
工會經費?那是全國總工會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的文件呀,沒辦法的。
你可以不填這個表,也可以不交這個表,不過這樣解決不了問題吧。
六、強化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策略
1、企業收入能準確核算,但是成本費用不能核算的企業的策略
1、設立規范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專業的會計人員;2、按規定設置會計憑證和會計核算賬簿,且保管完整;3、按規定的核算內容設置會計科目,按規定登記會計憑證,會計賬簿;4、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和納稅申報表,能準確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供完整的納稅資料;5、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并預繳或繳納稅款。
二是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小企業,應采用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1、能設立收入明細賬,并正確核算收入項目,或能通過實地盤點及其他方法評測出其收入總額,但不能核算出成本費用的;2、能設立成本、費用明細賬,并正確核算成本、費用項目,或通過實地調查及其他方法評測出其成本、費用發生額,但不能核算出收入總額的。
三是對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中小企業實行定額征收方式:1、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設賬簿的或按照稅收法律法規應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2、收入總額及成本費用支出均不能正確核算,不能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納稅資料,難以查實的;3、賬目設置和核算雖然符合規定,但并未按規定保存有關賬簿、憑證及有關納稅資料的;4、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主管國稅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案例:張女士2008年1月份從單位獲得工資類收入1500元,由于單位工資比較低,張女士同時在甲企業找了一份兼職工作,收入為每月2500元。
方案一:分開納稅。如果張女士與甲企業沒有固定的雇傭關系,則按照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分開計算征收。這時,工資、薪金所得沒有超過基本扣除限額2000元不用納稅,而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為(2500-800)元×20%=340元,因而張女士1月份應納稅額為340元。
方案二:合并納稅。如果張女士與甲企業有固定的雇傭關系,則由甲企業支付的2500元作為工資薪金收入應和單位支付的工資合并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為(1500+2500-2000)元×10%-25元=175元,因而張女士1月份應納稅額為175元。
分析:在本例中,采用方案二合并納稅則每月可以節稅165元(340元-175元),一年則可節稅1980元。一般來說,在計稅收入較低的時候,將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合并有利于節稅,因為此時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稅率較低,即使將一部分勞務報酬所得合并進來仍然不會提高應納稅所得額和適用稅率。當然,勞務報酬所得要轉化為工資、薪金,關鍵在于取得的收入必須屬于工資、薪金收入,也就是個人和單位之間要有穩定的雇傭關系,并已簽訂有勞動合同。本案例中的納稅主體在收入較低的情況下采用了合并納稅方式就可以節約稅收。那么,當收入較高時,將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如何處理又更利于節稅呢?下面再來看看分開納稅是如何節約稅收。
2、企業收入不能準確核算,但是成本費用能核算的企業的策略
企業所得稅的申報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業務,由于對政策理解的深度和廣度不同,同一企業的經濟業務,百個人申報就會有百樣的結果。因此,確定專人負責納稅申報顯得尤為重要。由于財務全部集中到二級分行統一核算管理,全行費用全部都經過二級分行審核,因此,納稅申報工作宜由二級分行費用審核人員兼任,具體由其統一掌握費用發票的合法性審核,總結費用使用中存在的問題,規范費用使用行為。由其通過建立所得稅納稅申報臺賬,對調整項目進行全面的登記,從而達到提高納稅申報質量。
案例:陳先生2008年1月從單位獲得工資、薪金收入共15000元。另外,該月陳先生還為某高新技術公司提供技術服務,獲得收入20000元。
方案一:分開納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不同類型的所得分類計算應納稅額,因此計算如下:工資、薪金收入應納稅額為(15000-2000)元×20%-375元=2225元,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為20000元×(1-20%)×20%=3200元,該月陳先生共應納稅5425元(2225元+3200元)。
方案二:合并納稅。如果陳先生與該高新技術公司簽訂了雇傭合同,則不對這兩項所得分開繳稅,而是合并納入他的工資、薪金所得繳納,陳先生1月份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為(15000+20000-2000)元×25%-1375元=6875元。
分析:在本例中,采用方案一分開納稅則每月可以節省稅收1450元(6875元-5425元),一年則可節稅17400元。一般來說,在應納稅所得額較高的時候,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稅率比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稅率高,將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分開有利于節稅。另外由于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法實行分項目計稅,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分別可減扣一定的免征額,因此把收入項目分開申報納稅將會有利于節約稅收。
3、企業收入和成本費用都不能準確核算
企業所得稅申報質量的高低和籌劃效果的大小,都取決于具體經辦人員素質的水平,要開展企業所得稅籌劃工作,必須有準確、全面掌握企業所得稅法有關政策規定的專業人才。而現階段企業所得稅申報工作均由支行的財務部經理、市分行財務部的一般人員擔任,由于缺乏系統全面的學習培訓,尤其是如何開展籌劃、籌劃的方式、方法,票據的審核使用,向稅務部門申報的范圍和內容等實務方面專門知識,從上至下均沒有開展過針對性的培訓學習,與財務精細化管理存在著極大的差距。針對目前的現狀,迫切需要上級行組織聘請師資,對納稅申報人員進行金融業稅務知識培訓學習,從而提高申報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
例.A公司1996年1月1日購買B公司股票500000元,取得該公司表決權股份的30%。這一年B公司報告凈收益為160000元,B公司所在地區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
A公司若采取成本法核算股票長期投資,則會計分錄如下:
1.長期投資入賬:
借:長期投資500000
貸:銀行存款500000
2.B公司將A公司應得股利48000元于1996年底分給A公司:
借:銀行存款48000
貸:投資收益48000
3.若B公司將A公司應得股利48000元保留在B公司之內,即A公司于1996年末未實際收到應得股利,則A公司不作任何帳務處理。
A公司若采取權益法核算股票長期投資,則會計分錄如下:
1.長期投資人賬:
借:長期投資500000
貸:銀行存款500000
2.B公司1996年底實現凈收益160000元,A公司應得股利48000元(160000×30%),則應相應調整長期投資賬戶:
借:長期投資48000
貸:投資收益48000
3.A公司收到股利48000元:
借:銀行存款48000
貸:長期投資48000
綜觀成本法和權益法,成本法在其投資收益已實現但未分回投資之前,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賬戶并不反映其已實現的投資收益,而權益法無論投資收益是否分回,均在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賬戶反映。這樣,采用成本法的企業就可以將應由被投資企業支付的投資收益長期滯留在被投資企業賬上作為資本積累,也可挪作他用,以長期規避部分投資收益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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