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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年度總結范文1
根據市文化局的統一安排,全系統的年度工作總結和考核工作已經開始,為全面盤點我所一年來的工作,總結職能業務目標的完成情況,并開始謀劃明年的工作,現將200x年度工作總結和明年工作計劃的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關于各科室的工作總結
1、在認真回顧工作的基礎上撰寫總結報告,全面、客觀地反映一年來的工作實際,內容要翔實,數據要準確。
2、主要內容要包括所里賦予的業務職責、本科室正常業務工作(分門別類)完成情況、與其他科室聯合完成的業務工作、完成所里和領導交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情況、參加所里的各種集體活動情況、開拓性(自主安排的)工作、本科室隊伍建設和人員業務素質提高情況、撰寫學術文章和業務報告(含宣傳性文稿)及其發表情況、本科室人員執行紀律和遵守規章制度情況、年度內人員獲各類獎項情況等。
3、要明確總結應當完成但未完成的工作項目,說明原因,并查找自身存在問題和差距。
4、總結報告要有頭有尾,條理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泛,字數應不低于1000字,用a4紙打印。
5、各科室的總結報告要于12月7日前完成,經主管所長審閱認可后上報所里。
二、關于個人的工作總結
1、在認真回顧工作的基礎上撰寫個人總結,全面、客觀地匯報一年來的工作實際,內容要翔實,數據要準確。
2、主要內容要包括所和科室賦予的業務職責、正常業務工作的完成情況、完成所和科室領導交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情況、參加各種集體活動和公益性活動情況、個人業務學習計劃完成及業務素質提高情況、撰寫學術文章和業務報告(含宣傳性文稿)及其發表情況、執行紀律和遵守規章制度情況、能否正確處理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關系、出勤情況(含全勤、加班和請病假、事假天數)、年度內獲獎情況等。為黨員的應正確評價先鋒模范作用發揮情況。為科室負責人的還要單獨設項,總結自己謀劃科室業務、領導和協調工作、團結和帶領員工共同完成任務的能力表現等情況。
3、要查找出自身存在問題和差距并分析原因。
4、總結的最后,要對自己的表現作出總體性評價,提出是優秀、合格、基本合格還是不合格的自我評價。
5、總結行文要條理清楚,字數應不低于800字,用a4紙打印。
6、個人總結要于12月15日前完成并報各科室,經科室主要負責人審閱并簽字認可后上報主管所長。
三、關于明年的工作計劃
1、各科室要在總結今年工作的基礎上,于12月底之前作出200x年的工作計劃。除常規工作外,要特別注意謀劃一些開拓性工作。對科室的發展,也要有前瞻性的思路和建設性的意見,包括對全所工作的建議。其它內容要求請參照本通知第一部分第2條列出的工作方面來制定。
律所年度總結范文2
為加強對2014年度我單位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領導,特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領導組,組成人員如下: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2014年度考核工作主要以個人的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內容。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崗位職責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水平。
勤是指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學習進取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遵章守紀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我辦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公務員,共計27人,其中公務員13人,事業編制公務員14人。
四、考核辦法及程序
采取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每月機關干部績效管理考核和年終主管領導評鑒、群眾測評為主要依據,平時考核占40%,年終考核占60%。具體程序如下:
1、個人總結(述職)。被考核人按照崗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個人年度總結,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
2、群眾測評。組織群眾測評會,村兩委、直屬單位負責人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參加,被評議人員作書面述職報告。
3、分管領導評鑒。分管領導根據個人述職、平時考核記錄和群眾測評等情況,實事求是的提出評鑒意見。
4、確定考核等次。街道黨工委負責最終審核。主要依據被考核人考核得分情況,確定考核等次。機關公務員的年度考核等次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事業編制公務員的考核等次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總分100-90分為優秀等次分值,總分89-65分為稱職(合格)等次分值,總分64-60分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分值,總分59分以下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分值。對考核優秀人員要在本單位公示5天,對公示有異議的要重新審核。
5、考核結果反饋??己私Y果確定后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記表》的本人意見欄簽字。
五、優秀比例確定
考核評優比例以本單位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為基數,優秀比例控制在本單位參加考核總人數的15%以內。我街道辦事處今年參加考核干部人數為27人,其中公務員13人,事業編制14人,評定優秀等級人數為4人。
律所年度總結范文3
作為一名執業時間不長的法律服務工作者,我認真學習并遵守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誠信、盡責執業,忠實履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職業使命,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認真完成法律服務所指派的各項任務?,F就2019年的執業情況,總結如下:
一、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執業行為規范
本人在2019年度執業過程中,能夠積極主動的服從法律服務所的監督和管理。在訴訟活動中嚴格遵守法庭紀律,尊重法官,按時提交法律文件、按時出庭。在辦案過程中從未做過以不正當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不偽造證據或慫恿證人提供虛假證據。與同行之間,本人能夠積極團結、互相幫助,不做詆毀同行聲譽的事??傊趫虡I紀律方面,本人能夠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為自己遵章守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依法、誠信、盡責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本人在2019年度做到了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規定完成委托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對委托事項可能產生的風險能夠如實告知委托人,從不故意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做不恰當的或虛假的承諾。對委托人支付的費用能夠做到合理開支。對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夠嚴格保密,不損害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社會服務及其他社會公益活動
本人積極參加法制宣傳、提供法律幫助等公益活動。積極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婦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數次參加鄭州市金水區杜嶺街道辦事處組織的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2019年度為轄區群眾免費解答法律咨詢50余次。
四、能遵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職業紀律,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本人能夠嚴格遵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行業規范和準則;虛心認真地接受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積極承擔金水區杜嶺街道辦事處司法所委托的工作。本人一直嚴格遵守著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兢兢業業,沒有一起違規案例。
在2019年度,本人改變以往傳統等當事人上門咨詢,解答的咨詢解答方式,積極參與公益法律咨詢,配合杜嶺司法所開展廣場宣傳的方式為轄區的咨詢者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服務,義務免費為轄區部分社區制作法律展板內容。
五、存在的不足,
律所年度總結范文4
各位領導、同志們:
經局黨組研究,并經陳縣長同意,決定今天下午在這里召開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系統2006年工作會議暨2005年度工作先進表彰大會。參加今天會議的有局機關各科室、縣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技工學校、就業管理處、保障所的干部職工,共人。
今天會議的議程主要有以下幾項內容:
1、黨組書記、局長作2005年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工作總結并部署2006年工作任務;
2、副局長、紀檢組長XXX傳達縣委、縣政府有關會議精神;
3、黨組成員、編辦副主任XXX宣讀2005年度工作先進表彰文件,并頒獎。
下面,在進行第一項議程之前,請允許我代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宣布一下會議紀律,請與會的各位同志把自已的手機、小靈通等通訊工具的聲音調至無聲或震動狀態,以免影響會議氛圍;請負責會議簽到的同志做好會議遲到、未到及請假人員的統計工作,會后交由局辦公室按規定進行處理。
現在,我們進行第一項議程,請XXX局長作2005年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工作總結并部署2006年工作任務,大家歡迎;
下面,進行第二項議程,請副局長、紀檢組長XXX傳達縣委、縣政府有關會議精神,大家歡迎;
下面,進行第三項議程,對2005年度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工作先進個人和優秀個人進行表彰,請黨組成員、編辦副主任XXX宣讀表彰文件,并頒獎。
律所年度總結范文5
一、組織領導
年度考核工作在局黨組領導下進行,成立由局主要領導及各科室推薦一名工作人員代表組成的考核工作小組,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考核時間
考核總體于2016年1月25日開始。
三、考核對象、內容和結果
1、考核對象:局全體人員(含執法大隊)。
2、考核內容:圍繞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以履行職責和完成工作目標任務情況為主要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履職盡責、干事創業情況。
3、考核結果: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事業單位人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1、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
(2)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3)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4)工作實績突出;
(5)清正廉潔。
2、確定為稱職或合格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2)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3)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4)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5)廉潔自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或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2)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3)工作責任心較差,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5)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2)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3)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5)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一般掌握在本機關參加年度考核總人數的15%以內。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一般掌握在參加年度考核總人數的20%以內。
四、考核程序
1、總結述職。被考核人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年度工作總結,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于2月15日將述職報告(含電子版)交局辦公室,局各科室分別組織本科室人員進行集體述職,原則上各科室在2月18日前總結述職結束。
2、綜合評測。測評采取綜合評測,以民主測評為主,全面考量干部工作實績,將干部年度獲得表彰獎勵等情況納入評測范圍。由考核工作小組統一組織民主測評,全體工作人員參加,以參加考核人員填寫的《公務員年度履職盡責工作項目清單》為主要內容進行測評,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參評進行民主測評。其中,對打不稱職或不合格等次的必須說明理由,否則視為廢票。民主測評結束后,由考核工作小組人員收回、匯總、統計。
3、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己斯ぷ餍〗M結合各科室工作任務完成及綜合評測得分等情況,按優秀比例不超過考核總人數的15%的規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報局黨組審定。
4、確定考核等次。召開局黨組會議,聽取考核工作小組對2016年度考核等次建議,在確定年度考核等次時,充分結合平時考核情況,研究確定考核等次。
5、公示。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在機關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結束后,確定考核結果。
律所年度總結范文6
第一條為了正確評價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規范公務員考核工作,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員考核,是指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考核。對領導成員的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公務員考核應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第二章考核內容和標準
第四條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第五條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以及出勤情況,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寫工作總結、專項工作總結、考勤等方式進行,由主管領導予以審核評價。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12月至翌年2月進行。
第六條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第七條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高;
(二)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四)工作實績突出;
(五)清正廉潔。
第八條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二)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四)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五)廉潔自律。
第九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二)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三)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五)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二)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三)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五)當年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五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十個工作日;
(六)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第十一條各考核單位可以將考核內容和等次標準進行細分和量化,結合本單位特點,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公務員制定具體的、便于操作的考核辦法。
第十二條公務員年度考核應嚴格堅持標準,實事求是。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應當掌握在本機關參加年度考核的公務員總人數的百分之十五以內。
機關當年在綜合性評比中被授予榮譽稱號,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給予“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的,該單位優秀等次的人數可控制在實際參加考核總人數的百分之二十以內。
優秀等次名額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機關內各職務層次人員中合理分配。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條公務員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進行,由本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機關在年度考核時設立考核委員會,由本機關領導成員及從事公務員管理、紀檢監察工作、其他有關部門的人員和公務員代表組成。
考核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制定考核工作計劃;擬定考核的具體標準和方法;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本機關各部門的考核工作;審核主管領導對公務員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見;受理本機關公務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請。
考核委員會的具體事務由本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承擔。
第十五條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年度總結,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二)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被考核公務員的個人總結,進行綜合分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三)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考核委員會對主管領導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議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五)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被考核公務員簽署意見。
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核,必要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
第十六條公務員對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的,可自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機關申請復核,復核期間,申請復核的公務員不得提出申訴;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復核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規定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本機關的上一級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也可以不經復核,自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直接提出申訴。對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申訴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再申訴。
第十七條各機關應當于翌年3月底前將本單位公務員年度考核總結(含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人員情況說明)和優秀等次名冊、《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備案呈報表》送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各機關應當將《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公務員本人檔案,并及時按照考核結果兌現有關待遇。
第四章考核結果的使用
第十八條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第十九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符合晉升工資條件的,晉升工資;
(二)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三)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
(四)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一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并按規定調整其工資;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四)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第二十二條對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而又無職可降的公務員,應予降低一個以上級別;無級別可降的,應予降低一個以上級別工資檔次;如果其職務、級別、工資檔次均處于最低狀況,則不再降低,但須給予嚴肅批評教育。
第二十三條經確認屬考核不實的,應重新確定考核等次,并及時更改有關待遇和獎勵。
第二十四條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所在機關應根據考核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公務員進行培訓。
第五章相關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第二十六條調任、轉任的公務員,由其調任、轉任的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任、轉任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掛職鍛煉或參加扶貧、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等專項工作的公務員,時間半年以上的由掛職、扶貧或服務單位進行考核并提出確定等次的建議??己瞬牧霞敖ㄗh送派出單位,由派出單位研究確定考核等次,可不占派出單位優秀等次名額。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
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公務員,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主要根據學習、培訓表現確定等次。其學習、培訓的相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
當年的軍隊轉業干部,由接收安置單位根據工作表現和轉業時的鑒定確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七條當年退休的公務員不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除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期間的情形外,年度獎金按本人當年工資及當年實際工作月數計發。
第二十八條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務員,不進行考核。
第二十九條公務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第三十條受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二)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第三十一條公務員不進行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的情形外,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工資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