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評估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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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估工作方案范文1

一、加強綜合協調機構和能力建設,提高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水平

(一)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改革,完善綜合協調機制

積極爭取市、區政府支持,加快推進區級以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改革,建立市、區、街道三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努力向人事部門爭取綜合協調機構編制力量。推動成立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和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加強對轄區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完善各項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制度,提高綜合協調工作的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強培訓,提高綜合協調工作能力

抓好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隊伍的培訓工作,重點加強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食品專業知識培訓,不斷提高綜合協調機構工作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培養一支優秀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隊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體系,增強食品安全風險防范能力

(一)制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工作方案

根據衛生部等六部門印發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規定(試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規定(試行)》、《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等規定和省有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的要求,結合深圳實際,制訂《深圳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管理辦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工作方案(年)》,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體系,開展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風險預警能力,開展轄區食品安全現狀和風險評估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苗頭。

(二)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機構和能力建設

落實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測與評估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19號)和省有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和體系建設的要求,依托現有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體系以及各監管部門資源,在本市建立起覆蓋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和各區、街道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風險的監測體系,對已知和潛在的有毒有害物進行檢驗和評價,對有關食品安全風險進行排查、識別、鑒定和評價,為開展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及風險交流提供支持。

(三)提高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能力

以我市食品檢測機構和高等院校為依托,加快培養本市掌握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交流方法的高水平專業人員,不斷提高承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重點,牽頭推進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一)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責任

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市政府機構改革后各部門的職責分工,進一步明確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監管職責,理清監管邊界,避免監管交叉和監管空白,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編制出臺《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白皮書》和《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總結和年工作要點》,對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總體部署,加強對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各部門和各區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責任。

風險評估工作方案范文2

食品行業年度工作計劃范文一

在20xx年剛接觸這個行業時,在選擇客戶的問題上走過不少彎路,那是因為對這個行業還不太熟悉,總是選擇一些食品行業,但這些企業往往對標簽的價格是非常注重的.所以今年不要在選一些只看價格,對質量沒要求的客戶.沒有要求的客戶不是好客戶。

20xx年的計劃.

一;對于老客戶,和固定客戶,要經常保持聯系,在有時間有條件的情況下,送一些小禮物或宴請客戶,好穩定與客戶關系。

二;在擁有老客戶的同時還要不斷從各種媒體獲得客戶信息。

三;要有好業績就得加強業務學習,開拓視野,豐富知識,采取多樣化形式,把學業務與交流技能向結合。

四;今年對自己有以下要求

1:每周要增加?個以上的新客戶,還要有?到?個潛在客戶。

2:一周一小結,每月一大結,看看有哪些工作上的失誤,及時改正下次不要再犯。

3:見客戶之前要多了解客戶的狀態和需求,再做好準備工作才有可能不會丟失這個客戶。

4:對客戶不能有隱瞞和欺騙,這樣不會有忠誠的客戶。在有些問題上你和客戶是一直的。

5:要不斷加強業務方面的學習,多看書,上網查閱相關資料,與同行們交流,向他們學習更好的方式方法。

6:對所有客戶的工作態度都要一樣,但不能太低三下氣。給客戶一好印象,為公司樹立更好的形象。

7:客戶遇到問題,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盡全力幫助他們解決。要先做人再做生意,讓客戶相信我們的工作實力,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務。

8:自信是非常重要的。要經常對自己說你是最好的,你是獨一無二的。擁有健康樂觀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務。

9:和公司其他員工要有良好的溝通,有團隊意識,多交流,多探討,才能不斷增長業務技能。

10:為了今年的銷售任務每月我要努力完成?到?萬元的任務額,為公司創造利潤。

以上就是我這一年的工作計劃,工作中總會有各種各樣的困難,我會向領導請示,向同事探討,共同努力克服。為公司做出自己最大的貢獻。

食品行業年度工作計劃范文二

14年我市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要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綜合協調機構和能力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體系,牽頭抓好食品安全整頓等重點工作,完善應急體系和信息體系,切實履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推動形成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合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

一、加強綜合協調機構和能力建設,提高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水平

(一)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改革,完善綜合協調機制

積極爭取市、區政府支持,加快推進區級以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改革,建立市、區、街道三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努力向人事部門爭取綜合協調機構編制力量。推動成立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和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加強對轄區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完善各項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制度,提高綜合協調工作的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強培訓,提高綜合協調工作能力

抓好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隊伍的培訓工作,重點加強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食品專業知識培訓,不斷提高綜合協調機構工作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培養一支優秀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隊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體系,增強食品安全風險防范能力

(一)制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工作方案

根據衛生部等六部門印發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規定(試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規定(試行)》、《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等規定和省有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的要求,結合深圳實際,制訂《深圳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管理辦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工作方案(年)》,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體系,開展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風險預警能力,開展轄區食品安全現狀和風險評估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苗頭。

(二)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機構和能力建設

落實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測與評估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19號)和省有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和體系建設的要求,依托現有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體系以及各監管部門資源,在本市建立起覆蓋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和各區、街道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風險的監測體系,對已知和潛在的有毒有害物進行檢驗和評價,對有關食品安全風險進行排查、識別、鑒定和評價,為開展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及風險交流提供支持。

(三)提高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能力

以我市食品檢測機構和高等院校為依托,加快培養本市掌握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交流方法的高水平專業人員,不斷提高承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重點,牽頭推進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一)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責任

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市政府機構改革后各部門的職責分工,進一步明確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監管職責,理清監管邊界,避免監管交叉和監管空白,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編制出臺《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白皮書》和《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總結和年工作要點》,對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總體部署,加強對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各部門和各區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責任。

風險評估工作方案范文3

一、食品安全標準工作

一是重點做好食品安全標準清理整合工作。2013年全面清理現行近5000項食品標準,2014年在標準清理結果基礎上,全面啟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工作。重點解決我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內容存在的交叉、重復、矛盾的問題。為做好標準整合工作,我委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以李斌主任為組長的整合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部門協調會商,解決標準整合中的重大政策性問題;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工作方案(2014年~2015年)》,明確了標準整合原則、方法和具體安排,落實標準整合項目工作任務;成立由37名相關學科領域權威專家組成的專家技術組,做好技術把關,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承擔標準整合的日常技術工作。二是加快重點和缺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修訂,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目前已制定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429項。三是不斷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管理和企業標準備案管理,組織編寫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工作程序手冊》,拓寬公眾參與和標準征求意見的渠道、方式,加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組織管理,做好審評委員會換屆工作。四是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標準的生命在于執行。制定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規范》,及時了解標準實施情況,組織起草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技術指南》,加強對標準跟蹤評價工作的組織管理和技術指導,推進標準的貫徹實施。

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

著力加強風險評估制度和組織機構建設,開展食品安全風險優先評估、應急評估、食物消費量調查,打牢食品安全標準的科學基礎,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科學支撐。已經完成30多項優先評估和應急評估項目,2013以來相繼在部分省份啟動了居民食物消費量調查工作,系統研究中國人膳食暴露和消費結構。及時修訂、完善新食品原料等安全性審查制度,加強源頭把關,印發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嚴格規范安全性審查的程序。制定食品安全相關產品評審專家管理辦法,加強評審專家庫及專家管理。2013年共審查通過了新食品原料18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37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8種。完成了食品包裝材料清理工作,公布第三批258種食品包裝材料用添加劑名單。

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國家年度風險監測計劃。在2142個縣區設置食品污染物監測點,2013年共監測42萬件食品樣品、涵蓋307項各類監測指標,獲得監測數據493萬個。監測結果表明,我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并不斷向好,其中,乳制品、面粉等食品中真菌毒素和微生物等污染情況趨于好轉,獸藥濫用以及非法添加情況有所遏制;同時監測也發現了因環境污染、生產環節控制不嚴、以及違法使用非食用或禁用物質等導致的食品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強食源性疾病防治,在全國設置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1600余家。全年共接到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報告1001起,救治患病人數14413人。監測顯示,化學性因素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有下降趨勢,致病性微生物仍然是主要病因,賓館飯店、食堂等集體供餐場所是主要暴發場所。此外,誤食有毒動植物和毒蘑菇中毒是主要致死原因。

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強化能力建設。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分中心建設,在全國32個省級疾控中心加掛“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省級)中心”牌子,作為國家風險監測的省級核心技術機構,同時確定6家有條件的機構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參比實驗室”。啟動地市級疾控機構風險監測設備配置項目,改善監測條件,加強人員培訓和質量控制,不斷提升監測水平和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國務院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食品安全標準方面。一是落實食品安全標準整合方案,通過2014~2015兩年的努力,使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框架、原則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基本一致,主要食品安全指標設置和控制要求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并適應中國膳食結構和食品產業國情。二是制定公布新的食用植物油、蜂蜜、糧食、包裝飲用水、調味品等一批重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一步滿足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產業發展需要。三是開展對《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等重點標準的跟蹤評價,掌握標準執行情況,分析標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全面收集監管部門、行業、消費者等各方意見和建議,為標準修訂提供依據。四是改進標準宣貫和服務工作。近期正在聯合相關部門印發《關于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宣傳和實施工作的通知》,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標準宣傳教育,推動標準貫徹實施。同時,為方便各方查詢和使用標準,開發了食品添加劑標準查詢軟件,將于近期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和我委網站開通啟用。

(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方面。一是強化評估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加強風險評估制度的頂層設計,完善配套工作規范。二是夯實評估科學基礎,有計劃推進食物消費量調查和總膳食研究、毒理學計劃工作,加強數據共享機制建設和評估方法學研究。三是加強能力建設,繼續細化年度風險評估計劃的同時,著手制定我國2016~2020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規劃。逐步建立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為龍頭,部門、相關科研院所和地方具備能力的技術機構為支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四是強化風險交流和科普性宣傳,發揮風險評估結論在食品安全科普宣傳中的引導作用。五是加強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國際交流,積極參與國際食品法典工作。

風險評估工作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標及基本程序

1、工作目標

1)建立風險分級清單

2)建立風險分級責任清單

3)完成西安區域風險防控手冊

2、基本程序

成立組織機構——編制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召開啟動會——初步培訓——收集資料——編制文件(指南、臺賬、記錄)——危害因素辨識培訓——辨識危害因素——風險分析——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措施逐級評審與審核——劃分管理責任——組織全員學習、落實控制措施——組織定期評審、更新風險信息——實施分級管控——實現持續改進。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負責人

副組長:XX負責人

成 員:各職能負責人、項目負責人、EHS專、兼職人員、項目專業口負責人

組長職責:

1.負責領導構建、實施“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負責提供構建、實施過程中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確定逐級責任,批準實施相關規章制度;

4.批準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5.督促并定期組織檢查“風險分級管控”構建、實施效果。

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完成“風險分級管控”構建工作;

2.擬定年度工作計劃;

3.具體組織“風險分級管控”體系構建、實施;

4.擬定構建、實施過程中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方案;

5.定期組織危害因素辨識及風險評估結果的評審、修改。

成員:

1.積極配合組長、副組長的工作,完成交代的任務;

2.積極組織各分管單位完成危害因素辨識;

3.統計、匯總各分管單位的結果并上報“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小組。

三、具體實施步驟

(一)籌劃部署階段

1、工作對接,制定標準,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委派專人與第三方機構完成對接工作,收集必要的資料,制定工作計劃。

2、召開啟動會,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組織召開公司風險分級管控構建工作啟動會,由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辦公室主任宣貫《風險分級管控構建工作方案》,要求方案切實可行,會議內容全員參與學習。

3、初步培訓,組織相關人員參與由第三方機構組織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風險分級管控”基本概念、構建辦法等基本理論,要求有通知、有簽到、有考評、有總結。

(二)風險分級管控體系構建階段

1、收集完備公司基礎信息,組織人員列出資料清單,并對現場進行勘察、收集資料。

2、在第三方機構指導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編制形成企業《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實施指南》。編制完成后,組織相關人員就風險辨識的相關方法、辨識要求進行培訓學習,要求有通知、有簽到、有考評、有總結。

3、選擇典型項目構建風險辨識分級管控機制

(1)選定兩到三個部門、項目成立示范點,由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指導,被選定的項目積極落實風險排查工作,要求建立安全風險基礎檔案。

(2)對排查出的風險進行評分、分級,建立風險辨識分級臺賬。

4、編制形成階段性工作匯總報告,西安區域組織其他項目對示范點進行觀摩,并在公司范圍全面推廣,要求各部門、項目全面開展落實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后將各自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方案及成果統一報至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風險評估工作方案范文5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司長孫廣宇也曾在全國?;泛蜔熁ū癜踩O管工作視頻會上提出,2015年發生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較大以上事故中有50%以上都發生在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環節。

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企業對特殊作業過程風險認識不足,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具體表現為:很多中小企業特殊作業管理制度缺失或不完善;作業票內容不全面,作業許可管理流于形式;管理職責落實和交接界面不清晰;檢維修作業隨意性較大,作業計劃性不足;檢修作業屬地管理不落實;檢維修作業中配套作業管理存在缺失;檢維修作業許可管理不閉環。

動火作業的分類

動火作業是指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工藝設備以外的禁火區內,可能產生火焰、火花或熾熱表面的非常規作業。如使用電焊、氣焊(割)、噴燈、電鉆、砂輪等進行的作業,是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風險最大的特殊作業之一。

企業生產過程中的用火分為生產動火、固定動火、臨時動火三類。生產動火是指鍋爐、加熱爐、焚燒爐等生產性設備用火。固定動火是指在生產廠區內的安全地帶,經批準后設立的固定動火區域內進行的動火作業。當企業需要進行固定動火作業時,應向安全部門提出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經安全部門審查并簽字后,報消防部門和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其固定動火有效期為6個月。

在進行固定動火作業時,需制定固定動火區域管理制度,指定防火負責人。固定動火區邊界外50 m范圍內不準有易燃易爆物品,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設有“固定動火區”標志,并標明動火區域界限,還要建立應急聯絡方式和應急措施。

臨時動火指能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臨時作業,根據動火部位危險程度分為三級:特殊動火、一級動火、二級動火。

在帶有可燃(助燃)、有毒介質的容器、設備、管線、工業下水井、污水池等部位不允許動火,確屬生產需要必須進行的動火作業,按特殊動火處理。特殊動火必須經單位負責人組織相關部門、屬地及動火作業單位共同進行風險評價,制定可靠的動火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并有效落實后方可動火。

一級動火作業是指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除特殊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廠區管廊上的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

對于裝置停車大檢修,工藝處理合格后經廠級單位組織檢查確認,并實施了第一次動火作業的裝置內的動火作業;運到安全地點并經吹掃處理合格的容器、管線的動火作業;在生產廠區內,不屬于一級動火和特殊動火的均屬于二級動火作業。

職責分工

屬地單位要向作業單位進行安全交底,說明動火作業現場及動火過程中的風險,組織作業單位共同開展風險識別,制定、落實風險削減措施,并提供現場作業安全條件。屬地單位還要審查作業單位動火作業安全工作方案,監督作業單位落實風險削減措施,監督現場動火,發現違章有權停止作業。

動火作業申請人負責提出動火作業申請并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動火作業的批準人要對動火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核查風險削減措施落實情況,審批動火作業許可證,組織異常情況下的應急處置,并對許可證合規性、有效性及作業全過程的安全負責。

動火作業監護人在動火作業前要確認作業相關許可手續齊全、作業現場風險削減措施全部落實并核實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在作業過程中,若發現違章行為應及時糾正和制止。當現場出現異常情況時立即終止作業,及時進行報警、滅火、人員疏散、救援等初期處置。

動火監護人還應佩戴明顯標志,在動火作業期間不得擅離現場,不得從事與監護無關的工作。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時,應要求作業人員停止作業,同時收回動火作業許可證。

在作業結束后,屬地單位監護人確認無余火和隱患后簽字,收回許可證交批準人,申請人與批準人簽字關閉許可證。

動火作業人要對作業安全負直接責任,執行動火安全工作方案和動火許可證的要求,做到“四不動火”(動火作業許可證未經簽發不動火;制定的安全措施沒有落實不動火;動火部位、時間、內容與動火作業許可證不符不動火;監護人不在場不動火)。在動火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或監護人提出停止動火時,應立即停止動火。在作業結束后,動火作業人還要負責清理現場,不得遺留火種。

氣體分析檢測

動火作業前,應對需要動火的設備和管線進行清洗或置換,并檢測動火點可燃氣體含量,達到許可作業濃度方可作業。在受限空間內動火的,還應進行有毒有害氣體和氧含量檢測,檢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方可作業。

可燃氣體分析應由有資格的分析人員進行。氣體檢測的位置和所采的樣品應具有代表性。取樣點應由屬地單位工藝負責人提出,并安排人員帶領分析人員到現場進行取樣。特殊動火的分析樣品(采樣分析)應保留到作業結束。

使用便攜式可燃氣體報警儀或其他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被測的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蒸氣濃度應小于其與空氣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使用色譜分析等分析手段時,被測的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蒸氣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時,其被測濃度應小于0.5%(V/V);當被測的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蒸氣的爆炸下限小于4%時,其被測濃度應小于0.2%(V/V)。

動火作業過程中的氣體檢測時間間隔不應超過2 h,并記錄監測時間和監測結果,監測結果不合格時立即停止作業。在分析合格超過30 min后動火,需重新采樣分析。動火作業中斷超過30 min及以上,繼續動火前,動火作業人、監護人應重新確認安全條件。

管理要求

除生產用火和固定動火外,動火作業應執行作業許可。動火作業前,作業單位和屬地單位應針對動火作業內容、作業環境、作業人員資質等方面進行風險評估,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制定相應削減措施,必要時編制安全工作方案。

在存有可燃或有毒有害物料的設備、容器、管道上動火,須首先進行退料及切斷各種物料的來源,加好盲板并掛牌(無法加盲板的部位,應采取其他可靠隔斷措施或拆除)。盲板應符合壓力等級要求,嚴禁用鐵皮及石棉板代替。

風險評估工作方案范文6

內部審計活動處于各種不同的和文化環境中,設立在各個目的、范圍和結構不同的組織之內,由組織內部或外部的人員來執行。在這千差萬別的環境中要完成內部審計師的職責,最根本的是要遵守《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準則》(以下簡稱《準則》)

本《準則》的宗旨是:

1、盡可能闡明內部審計的基本原理。

2、為內部審計增加價值的活動在最大范圍內實行和推廣提供一個框架。

3、為內部審計的執行建立一個可以考量的標準。

4、促使改進組織的動作。

本《準則》由《品質準則》(Attribute Standards)(1000系列),《執行準則》(Pveformance Standards)(2000系列)和《履約準則》(Lmplementation Standards)(nnnn.Xn)組成。《品質準則》闡述組織和個人執行的內部審計活動的特征?!秷绦袦蕜t》描述內部審計活動的性質并提供可以考量的標準?!镀焚|準則》和《執行準則》用于內部審計服務的一般準則?!堵募s準則》是用于特殊類型的約定審計業務的品質準則和執行準則(如,遵循性審計、舞弊調查、控制自評的策劃等)。[《履約準則》尚在制定中,公布后再譯出。譯者。]

《品質準則》和《執行準則》各為一套,而《履約準則》將有多套,即每一主要類型的內部審計活動都有有一套準則?,F已制定的《保證服務履約準則》(在本準則編號的后面,以“A”表示,例如,1130.A1)和《咨詢服務履約準則》(在本準則編號后面對“C”表示,例如,nnnn.C1)。

本《準則》是《職業實務準則》框架的一部分。這個框架由指南核心工作組擬定,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理事會于1999年6月批準。這個框架包括了《內部審計定義》、《道德準則》、《職業實務準則》和其他指南,指南核心工作組提議用新形式對其重新編排,并在核心工作組的報告《放眼未來》中提出了新形式的建議。

《詞匯表》對本《準則》所使用的術語作了注釋。

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在本《準則》制定的過程中曾廣泛地征求意見。為便于公眾評議,先前曾了國際性征求意見稿,對一些要點征求了專家或與有相關利益的各方進行磋商。準則開始是一個不斷的過程。本準則委員會歡迎協會成員和有興趣的人士參與,對需要制定的新準則或需要修訂的現行準則提出建議。

建議請寄: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

高級技術委員會

美特蘭大街249號

阿樂塔蒙特?斯普林斯,佛羅時達州32701美國

E-mail:standards@theiia.org

本《準則》在實務中如何貫徹,可參閱專業實務部發表的附加指南——《實務忠告》。

本準則將于2002年1月1日起生效,鼓勵提前采用。

品質準則1000——宗旨、權力和職責

內部審計活動的宗旨、權力和職責在內部審計章程中規定。章程應與本《準則》一致,并經董事會批準。

1100——獨立性和客觀性

內部審計活動應具有獨立性,內部審計師在執行他們的工作時應該是客觀的。

1110——組織的獨立性

內部審計主任應向組織中主管內部審計活動的領導報告工作。

1110.A1——內部審計活動在確定審計范圍、執行審計工作和報告審計結果時,應不受干擾。

1120——內部審計師的客觀性

內部審計師應保持無偏見、不偏不倚的態度并回避有利益沖突的情事。

1130——對獨立性和客觀生的損害

如是獨立性或客觀性實質上或形式上遭到損害,應該恰如其分地披露損害的詳情。該項披露的性質應依損害的性質而定。

1130.A1——內部審計師應該避免去評估他們以前承擔過責任的業務。如果審計師為他在一年前曾負責過的活動提供保證服務,就足以推定其客觀性受到損害。

1130.A2——如果保證是評估內部審計主任本人的責任,應由外部人員來執行。

1200——熟練性和應有職業謹慎

應以熟練和應有職業謹慎去執行審計約定(ENGAGEMENT)

1210——熟練性

內部審計師應該擁有執行職責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和勝任能力。內部審計部門(INTERNAL AUDIT ACTIVITY COLLECTIVELY)應該擁有或取得執行職責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和勝任能力。

1210.A1——如果內部審計人員缺乏執行全部或部分約定所需的知識、技能或勝任能力,審計主任必須給予足夠的指引和幫助。

1210.A2——內部審計師應該有識別舞弊跡象的足夠知識。但不期望他們具有專職調查舞弊人員所具有有專門知識。

1220——應有的職業謹慎

內部審計師應具有所期望的謹慎和技能。但應有的職業謹慎并非指不出差錯。

1220.A1——內部審計師運用應有職業謹慎時應考慮以下:

1、完成約定任務所需的審計范圍;

2、在資料具有相對復雜性、實質性或重要性時,對保證程序的要求;

3、風險管理、控制和管理過程的恰當性及其效果;

4、資料出現重大錯誤、不規范或零亂的可能性;

5、相關保證活動的成本效益。

1220.A2——內部審計師應對目標、經營或資源造成的

的重要風險保持警惕。然而,這僅僅是一個保證程序,即便執行了應有的職業謹慎,也不能保證識別出全部重要風險。

1230——后續職業開發

內部審計師應通過后續職業開發增加其知識、技能和勝任能力。

1300——質量保證和改進方案

內部審計主任必須開發并保持一個質量保證和改進方案。該方案應運用于內部審計活動的所有方面,并能控制內部審計活動的效果;應有助于為組織增加價值和改進其運作;應能保證內部審計活動與本《準則》和《道德準則》相一致。

1310——質量保證評估兩個部分。

內部審計活動應制定一個評估其整體效果的程序,以控制和評估其工作選質量。該程序應包括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兩個部分。

1311——內部評估

內部評估應包括:

1、對內部審計活動執行情況的實時檢查[ONGOING REVIEWS指事項進行中的檢查,亦可譯為事中檢查或日常檢查(譯者)].

2、內部審計部門定期進行自我評估或由組織內部具有內部審計實務和《準則》知識的其他人進行定期檢查。

1312——外部評估

外部評估應由資格的,獨立的人士或由外部組織的檢查小組來進行。這種評估至少每5年進行一次。

1320——質量評估報告

內部審計主任應向董事會提交外部評估結果報告。

1330——“品質與《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準則》一致”。但是,內部審計師發表這一電報聲明之前,應在質量保證評估中證明內部審計活動遵循了《準則》才行。

1340——違規的披露

雖然要求內部審計活動充分遵循《道德準則》,但未充分遵循的事也會有的。當未遵循的影響涉及內部審計活動的全部范圍或其動作時,須向高級管理層和董事會披露。

執行準則2000——內部審計活動的管理

內部審計主任應有效地管理內部審計活動,保證它為組織增加價值。

2010——計劃

內部審計主任應建立風險導向計劃,用以確定內部審計活動的優先次序,該計劃應與組織的目的一致辭。

2010.A1——內部審計活動的約定計劃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風險評估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制定計劃應尊重(Cinsiderde)高級管理層和董事會的意見。

2020——報告和批準

內部審計主任應報告內部審計活動計劃和對資源的需要,請高級管理層和董事會審查和批準。在計劃有重要變動時,亦應報批。內部審計主任還應報告資源不足的影響。

2030——資源管理

內部審計主任應保護內部審計資源對完成已批準的計劃是適當的、充分的和配置有效的。

2040——政策和程序

內部審計主任應制定指導內部審計活動的政策和程序。

2050——協調

內部審計主任應與內部和外部提供保證和咨詢服務的人員分享信息并協調行動,以保證審計范圍適當,將重復減少到最低限度。

2060——向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報告

內部審計主任應定期向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報告內部審計活動的宗旨、權力、職責和計劃的執行情況。報告應包括,重要風險及其控制、公司管理問題,以及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需要或要求招待的其他問題。

2100——工作性質

內部審計活動應評價和幫助改進風險管理、控制和管理過程。

2110——風險管理

內部審計活動應幫助組織識別和評價重要的風險暴露,并幫助組織改進風險管理和控制系統。

2110.A1——內部審計活動應監控和評價組織風險管理系統的有效性。

2110.A2——內部審計活動應評價與組織有關的管理、經營和信息系統的風險暴露。應注意:

1、財務和經營信息的可靠和完整;

2、經營的有效性和效率;

3、資產的保護;

4、對、規章和合同的遵循。

2120——控制

內部審計活動應評價控制的有效性和效率,并促使其不斷改進,幫助組織保持有效的控制。

2120.A1——依據風險評估的結果,內部審計活動應就組織的管理、經營和信息系統來評價內部控制的恰當性和有效性。

應包括:

1、財務和經營信息的可靠和完整;

2、經營的有效性和效率;

3、資產的保護;

4、對法律、規章和合同的遵循。

2120.A2——內部審計師應查明經營及其方案所建立的目的和目標的一致程度,以確定經營及其方案的執行情況。

2120.A3——內部審計師應查明經營及其方案的執行結果,與所建立的目的和目標的一致辭程度,以確定經營及其方案的執行情況。

2120.A4——評價控制所需的適當的標準。內部審計師應查明管理層建立的標準是否適用于測定目標和目的完成情況。如果適用,內部審計師在評價工作中應使用這些標準。如果不適用,內部審計師應配合管理層開發適當的評價標準。

2130——管理

內部審計活動應通過對(1)價值和目標的設立和報告;(2)目標的完成和監控;(3)責任的保證;(4)價值的保全等方面的評價和改進,為組織的管理過程效力。

2130.A1——內部審計師應審查經營及其方案,以保證它與組織的價值保持一致。

2200——約定計劃

內部審計師應為每項約定制定開發和記錄計劃。

2201——計劃的構思

在制定約定計劃時,內部審計師應考慮:

1、該活動的目標及其控制。

2、該活動的重要風險,它的目標、資源和經營,以及如何將風險的潛在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

3、該活動的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以及控制系統與相關的控制框架或模式的比較。

4、對該活動的風險管理和控制系統進行重大改進的可能性。

2210——約定目標約定目標應與所審活動的風險、控制和管理過程聯系起來考慮。

2210.A1——內部審計師制定約定計劃時,應查明所審活動的風險,并對其進行適當的評價。約定目標應反映風險評價的結果。

2210.A2——內部審計師在開發約定目標時,應考慮存在重大錯誤、資料不規范、未遵循準則和其他暴露的可能性。

2220——約定范圍

所設定的范圍應充分滿足約定目標的需要。

2220.A1——設定約定范圍應考慮相關系統、記錄、人員和物質財產。在第三方控制下的也應包括在內。

2230——約定資源分配

內部審計師應確定完成約定目標所需的適當資源。應依據對每項約定的性質、復雜程序、時間限制和資源可用性的估計來配備工作人員。

2240——約定工作方案

內部審計師應開發完成約定目標的工作方案,并作成記錄。

2240.A1——工作方案應擬定在約定期間識別、、評價和記錄足夠的信息。

2310——識別信息內部審計師應識別對完成的約定目標來說是足夠的、可靠的、相關的和有用的信息。

2320——分析和評價

內部審計師的結論和約定結果應建立在恰當的分析和評價的基礎上。

2330——記錄信息

內部審計師應記錄支持其結論和約定結果的相關信息。

2330.A1——內部審計主任應嚴格控制約定記錄。內部審計主任只有在事先得到高級管理層的批準和(或)法律顧問的同總,方可對外提供這些記錄。

2331.A2——內部審計主任必須開發保存約定記錄的制度。這些制度應與該組織的指南以及所有相關規章或其他要求相一致。

2340——約定的監督

約定必須得到恰當的監督,以保證完成目標、工作質量通訊人員的開發利用。

2400——報告結果

內部審計師應及時招待約定結果。

2410——招待的標準

報告應包括約定的目標和范圍,恰當的結論、建議和活動計劃。

2410.A1——最終結果報告就恰如其分,應包括審計師的全部意見。

2410.A2——約定報告應聲明執行符合要求。

2420——報告的質量

報告應準確、客觀、清楚、簡明、有建設性和及時。

2421——錯誤和疏忽

如果最終報告有重要的錯誤或疏忽,內部審計主任應向所有曾接受過報告的人員送交更正的資料。

2430——對約定未遵循《準則》的披露

個別是約定未遵循《準則》應在結果報告予以披露:

1、未完全遵循《準則》的項目;

2、未遵循《準則》的理由;

3、未遵循《準則》帶來的影響。

2440——通報結果

內部審計主任應將結果通報給適當的對象。

2440.A1——內部審計主任有責任向能夠保證對其結果給予適當重視的對象報告最終結果。

2500——監控進展

內部審計主任應建立和保持一個系統,以便監控管理層對已通報的結果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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