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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的認定范文1
一、壞賬及壞賬準備
壞賬是指已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由于已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不可能產生現金流,其已不符合資產定義,故應將其及時從資產中剔除,轉作損失、費用處理掉。否則有違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原則。
對于壞賬的確認國際上沒有一個統一的量化標準,而根據壞賬的定義,一般認為有確鑿證據或明顯跡象表明已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即為壞賬。在商業信用比較發達、信用比較有序、經濟環境比較穩定的情況下,壞賬產生的原因通常為:(1)逾期賬款數額太小而不夠用以支付收款費用;(2)未清償的數額源自公司和客戶之間的分歧,為了保持與該客戶的良好關系而將此部分記為壞賬。由此可見,在通常情況下,因壞賬而造成的損失應小于收賬費用或因放棄某筆應收賬款而造成的損失,或應小于這兩者之和。此外,當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遺產清償后仍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確認為壞賬。在判斷一項款項是否應轉作壞賬時,應看其是否具有以下特性:(1)債務關系已成立;(2)債務人已知;(3)金額確定;(4)債務被認為不能收回。其中,債務關系已成立,也就是說在業務發生時記賬是否正確,有否將不屬于債務關系的款項支出列作應收賬款。如果是這樣,則其發生時即注定其不能收回,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壞賬”。如地方興建大型項目或其他種種原因向企業的“集資”款。對于這樣一類款項的處理,我們認為可以分以下兩種情況:若將來建成后能擁有產權的,應作為對外投資處理;若將來不能擁有產權,則相當于贊助費支出,在支出發生時,即應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而不該放在應收賬款中反映,否則只會成為永遠收不回的陳年老賬。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類似款項常年掛賬的不在少數。因此,嚴格規范應收賬款核算內容不可忽視,以免造成日后不應是壞賬的“壞賬”。
壞賬準備則主要是針對有可能收不回的即有疑問的應收賬款,按照謹慎性原則而計提的一種損失準備。需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應具有以下特性:(1)這筆可能收不回的賬款的債務人未知,即不確知;(2)不能收回的金額是估計值,即尚未確定。
由此可見,壞賬和壞賬準備是有區別的:(1)處理的對象(即應收賬款)的性質不相同。前者是針對那些債務人確知、收不回金額確知的、已不具備資產性質的“應收賬款”;后者是針對可能收不回的應收賬款,到底是哪一筆,金額是多少均不確知。(2)它們所遵循的會計核算原則不同。應確認為壞賬的應收賬款,若不及時轉作壞賬損失處理,則違背了“真實性原則”。而對可能收不回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遵循的是謹慎性原則。
然而我國有關會計制度似乎對壞賬及壞賬準備未加嚴格區分。在《股份制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補充規定》(財會字〔1999〕35號,以下簡稱“35號文”)中規定: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收回,其他情況不能全額提取壞賬準備。也就是說,有確鑿證據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可計提100%的壞賬準備。這樣規定雖然對有關會計報表的最終結果沒有什么影響,但是,我們認為這有悖資產定義,也與我們上面所討論的“壞賬”與“壞賬準備”的性質和特點不吻合。既然有確鑿證據表明其不收回,即已不具備資產性質,為什么不將其轉作壞賬損失,從資產總額中剔除呢?此外,“35號文”中又提到: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公司預付賬款已不符合預付賬款的性質或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應將原計入預付賬款的金額轉入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這與上面的規定存在同樣的問題,既然有確鑿的證據表明不再具有資產性質,即應及時轉作損失費用處理,而將其轉入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意義何在?
二、我國關于壞賬的界定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在1993年開始實施的《兩則》、《兩制》中對壞賬的界定標準是:(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遺產清償后,仍然收不回的款項;(2)債務不逾期未履行償債超過三年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對于其中的第(1)點,完全符合國際公認“壞賬”定義。至于第(2)點,則是考慮到當前中國企業的現狀,許多企業賬面應收賬款常年掛賬,是事實上的“死賬”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而作出此項規定。就中國企業的現實狀況,此項規定的意義是積極的,但以“三年”為標準顯得有些武斷,由此而造成的消極影響將在下面討論。
但是,由于并未對符合壞賬定義而又不轉作壞賬的情形作出硬性規定及相應的處罰措施。因此許多企業,不僅不對符合標準(1)的應收賬款按規定程序轉作壞賬損失處理,更不用說符合標準(2)的應收賬款了。據我們審查的30家企業(均為國有企業)中,截止去年底,有10家企業三年以上賬齡的應收賬款占應收賬款的比重在60%以上,其中最高一家達82.87%.同時,該家企業中已有確鑿證據或明顯跡象表明收不回但仍未處理的應收賬款占三年以上賬齡應收賬款的51.7%,可見“應收賬款”的失實到了何種地步。
究其因,主要有:(1)報批程序復雜、環節多、相當麻煩,而且由于是陳年老賬,責任人往往難以查明或追究。(2)管理當局(廠長、經理)往往注重利潤指標。(3)國家擔心國有資產的流失。對于符合壞賬界定標準的應收賬款的核銷同時又作出了嚴格的規定。按《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國有企業在核定壞賬時,應報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需通過董事會審批或由CPA查賬認定。此后,財政部在1997的《關于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又強調:企業壞賬損失的處理必須嚴格遵循國家規定。對超過三年的應收賬款,不得擅自列作壞賬損失,特別是債務人臨時賬務狀況惡化或由于經濟秩序混亂互相拖欠造成的三年以上應收賬款,一律不得作為壞賬損失核銷。
我們認為,國家作出上述有關規定的初衷是積極的,但是,它與會計目標——提供真實、公允、相關的會計信息相悖,導致我國會計信息質量嚴重不實,而且也不便于加強對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現行規定的不足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由于國有企業對壞賬的認定、核銷必須經主管財政部門批準,在地方財政收入嚴重依賴當地國有企業的情況下,財政部門很可能為了地方短期利益或政績而不能客觀地審定批準壞賬的核銷?!皯召~款”信息的真實性難以得到改觀。新修訂的《會計法》規定企業必須如實核算費用和損失,而且企業的最高管理當局必須對企業信息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若仍由財政部門審批認定壞賬核銷,會使企業管理當局“無故”違反《會計法》。
2、以“三年”為標準進行界定顯得缺乏科學依據。欠款企業可能會故意拖延至三年以上,等待被核銷;而債權企業則會以“三年”為警戒線,認為三年以內的應收賬款尚屬正常,不用徹底清理從而放松對其的管理,而當超過“三年”這個警戒線時,再去關注,往往為時已晚,款項收不回往往已成定局?;蛞蜇撠熢搼召~款發生的責任人已調離而無法追究其責任,或欠款單位已破產。
3、由于應收賬款部分不具有資產性質,更多部分不符合流動資產的特性(一年內變現),因此,在進行財務分析時,仍采用國際通行的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指標已失去實際指導意義,不僅如此,還會誤導各類會計信息使用者。
三、改進建議
針對目前壞賬損失認定中存在的問題,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加強應收賬款日常管理,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對壞賬的認定由CPA查賬時根據壞賬的定義,按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加以確定。這樣做有以下幾點好處:(1)由于CPA的地位超然、獨立,以及查賬工作的全面、徹底,有可能而且有能力比較客觀、公正地判定哪些應收賬款應轉作壞賬損失。這樣可以避免由主管財政部門或董事會、股東大會、管理當局認定時的一些弊端。(2)由于由受托查賬的CPA按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認定壞賬,而沒有一個統一的年限標準,這樣債務人就難以有意拖延年限而鉆國家的“政策空子”。為了減輕CPA的工作量及審計風險,必須規定企業必須遵循“壞賬”的定義,對不符合資產定義的應收賬款應及時予以處理和揭示,并規定對那些明顯由于企業管理當局疏忽或出于某種目的不予揭示或處理的應收賬款達到一定金額或比例時,應按《會計法》有關條款對其進行處罰,并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這樣,促使企業管理當局必須時刻關注對應收賬款的分析和管理,盡可能地避免壞賬。
2、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實際核銷壞賬與理論上界定壞賬之所以未能一致,是因為國家擔心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造成資產的巨大流失。如果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就完全沒有必要有此擔憂。對不具備資產性質的應收賬款在賬面上核銷是為了如實反映企業資產、收益情況,并不意味著從此放棄了對該款項的追索,同樣也并不意味著放棄對責任人責任的追究。
3.加強有關責任人的離任審計。我國離任審計目前主要是針對單位或部門負責人,而應收賬款的發生往往與銷售一線員工直接有關,針對銷售員工作變動比較頻繁的特點,平時即應對應收賬款進行審計和追究責任,對銷售人員的業績考核,也應注意銷售收入指標及貨款回收指標的綜合平衡。
4、財務會計與所得稅會計的適當分離。從1993年實施《兩則》、《兩制》至1999年底的第35號文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中有關壞賬損失及壞賬準備的規定,似乎總在“提供真實、可靠會計信息”與“考慮國家財政承受能力”這兩個目標之間搖擺不定。事實上,這兩個目標是難以在同一財務會計體系下達到平衡的,可以分別由財務會計及所得稅會計來達到其各自的目標。我國于1994年即出臺了《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規定會計利潤可以與納稅所得不一致,從而使得長期以來會計圍著財務制度、稅法規定團團轉,而失去其應有獨立性、科學性的弊病略有改觀。但目前會計制度(包括有關補充規定)、財務制度、稅法各自的功能界定仍模糊不清。長期以來,我國財務與會計不分,因此,往往認為財務制度的規定也就是會計處理時應遵循的規定。從當前有關稅法的內容看,絕大部分就是財務制度的翻版,事實上,財務制度起著稅法的作用。這就導致會計人員總是以稅務部門的規定為“準繩”進行會計處理了。因此,從理論上理清會計核算處理有關規定(會計準則、制度、有關補充規定)及稅法(應將財務制度體現在稅法中,而取消單獨的財務制度)的功能非常必要。這樣會計核算完全按照真實、公正的原則,對不符合資產定義的應收賬款進行核銷及對可能收不回的應收賬款則根據各個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壞賬準備計提比例,而不必受稅法的限制。為考慮國家財政承受能力,則可于交納所得稅時按稅法規定(如必需有確鑿證據證明是壞賬時,才能核銷或計提壞賬準備均有一個統一的比例)進行調整。
應收賬款的認定范文2
在市場經濟不斷建立和不斷完善、市場競爭不斷加劇的時代,企業為了進一步的擴大銷售,降低存貨,因此有一部分企業迫不得已要為客戶提供商業信用,就是要以賒銷的方式或是其他優惠的方式來銷售產品,這就一定會產生需要收回的應收賬款。但是又因為市場上的商家信用信譽、經營能力和資信狀況都不一樣,所以就使得應收賬款的收回增添了很多不穩地的因素。所以為了避免給生產經營帶來一些不利的影響,企業就會采取計提壞賬準備這樣一種方式,綜上所述,探討分析建立一些可實行的理論研究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二、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及比較
1.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
在每年年度終了,企業都應對應收款項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并同時將各項應收賬款可能發生的壞賬準備預計出來,并且對這部分預計出的收不回來的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
核算壞賬準備的方法主要有備抵法和直接轉銷法。其中,直接轉銷法是指在將企業實際發生的壞賬直接轉銷應收款項中,并且計入當期損益中去,同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這一科目,并貸記“應收賬款”這一科目。一般在直接轉銷法下,企業是沒有必要設置壞賬準備這一科目的。雖然這種方法簡便易行,但它的缺陷是不符合會計核算謹慎性的原則。備抵法是指企業在期末檢查應收賬款并在其可收回的可能前提下,按預計的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若進一步地在某一部分或全部的應收賬款被確認為壞賬的情況下,企業應當沖減已經計提的壞賬準備,同時轉銷對應的應收賬款的一種核算方法。由于備抵法更符合會計核算謹慎性的原則并結合其他的各個方面,備抵法比直接轉銷法更適合當期我國的會計制度。所以我國現行的會計制度選取的是備抵法來處理企業產生的壞賬。
(1)余額百分比法
余額百分比法是指企業根據期末的應收賬款的余額乘以估計的壞賬率,所得數據就是當期應估計的壞賬損失,并據此提取壞賬準備的方法。企業可以按照以往的數據資料來確定估計壞賬率,也可以根據企業規定的百分率來計算。理論上講,一般都是按照壞賬占應收賬款的概率來計算這一比例,企業發生的壞賬越多,則對應的比例就越高;反之就越低。會計期末,如果企業應提取的壞賬準備大于其賬面余額的,就按其差額提??;如果硬提取的壞賬準備小于其賬面余額的,就按其差額沖回壞賬準備。在使用余額百分比法來計提壞賬準備時,因為會受到壞賬率和應收賬款余額這兩個因素的影響,對企業來講,應收賬款的余額是固定不變的,所以壞賬計提是否合理的唯一標準就是壞賬率。又因為會計人員的個人素質高低不一,所以就很難保證壞賬率是不是正確的。
(2)賬齡分析法
這是根據應收賬款入賬的時間長短來估計壞賬損失的方法。賬齡分析法的設計對計提壞賬準備來說應該比較科學,雖然應收賬款的收回情況不是完全取決于時間長短的,但通常情況下,客戶的賬款拖欠的時間越長,企業的壞賬發生的可能性就越大。也正因如此,企業應該將應收賬款的賬齡按長短進行分組,進而來分別確定不同的計提比例并按相應的比例來估計壞賬損失,在這種方式下算出來的壞賬損失會更符合客觀情況。
在同等情況下與銷貨百分比法和余額百分比法相比,賬齡分析法是更加準確的。因為這種方法考慮了賬款收回風險和欠款時間之間的關系,并在此基礎下將應收賬款進行分類,分別以不同的壞賬率來進行壞賬損失的計提。但是賬齡分析法又是有些片面的,因為這種方法只考慮到了賬齡和風險之間的兩者關系,并沒有站在欠款企業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同時用賬齡分析法來核算的期末應收款項也并不一定都是當期賒銷而產生的,所以這樣計算會使收益不那么合理。與余額百分比法不同的是,這種方法比較適合應收賬款在資產總額中比例較大,應收賬款戶數較多且金額較大的企業所使用。
(3)銷貨百分比法
銷貨百分比法是根據當期賒銷余額的一定百分比估計壞賬損失的方法。當企業的壞賬只和當期因撤銷發生的應收賬款有關系,而與當期的現銷收入是沒有關系的時候采用這種方法。一般來說,當期的賒銷業務越多,企業產生的壞賬損失就越大。所以,企業壞賬損失和賒銷金額兩者之間的比率可以由以往企業的經驗和有關資料參考得出。然后再以該比率乘以當期的賒銷凈額,來作為當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當然,企業也可以使用其他更合理的方法來進行估計。當采用此方法計算壞賬準備時,是不需要考慮壞賬準備原有的賬戶余額的,根據當期的賒銷余額來之間確定當期的壞賬損失就可以,但要嚴格遵守收入和費用的期間配比。
2.壞賬準備計提方法的比較
在會計實務中,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銷貨百分比法和賬齡百分比法是比較通用的方法。個別認定法和它們之間的差別是由于某項應收賬款的可收回性和其他應收款項,導致如果該項應收賬款也按照與其他應收賬款以相同的方法來計提壞賬準備的話,可回收金額將無法真實地反映出來。
在使用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的情況下,我們發現每個年度末的壞賬準備的余額和應收賬款的余額來進行配比的話,是都保持了一定的計提比率的,并且在資產負債表中是以凈額的形式來計入資產總額的。賬齡分析法是根據企業應收賬款的賬齡長短來進行規劃分組的,并且根據不同賬齡的長短來分別確定對應賬齡的計提比率從而來進行壞賬損失的估算,這樣做的話企業壞賬損失的計算結果就會更加的符合實際。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和賬齡分析法相同的地方就在于在計提壞賬準備時,都是先將賬戶原有的余額進行考慮然后再做出調整。這兩種方法都是站在同一角度?斫?行壞賬估計的,那就是站在資產負債表的角度,它們為了使應收賬款可以更加合理地依據變現價值來進行評價,注重比較多的內容就是期末壞賬準備應有的余額。銷貨費用和壞賬費用能夠比較好的進行配比,比較符合配比原則的原因之一就是這種方法是銷貨百分比法當期壞賬損失的估計是根據當期利潤表上的銷貨收入來計算的。于是,我們可以得出個別認定法與銷貨百分比法和余額百分比法的主要區別就在于兩個方面:一是根據客戶的償還能力和信用狀況來計提壞賬準備,而不再是根據銷貨或者賒銷的總額;二是根據依據信用狀況不同所對應的不同比率來進行壞賬準備的計提,也不再是依據所有的欠款客戶使用的同一個相同比率。企業將欠款客戶的償還能力和信用程度等因素考慮進去,從而做到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有利于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計提壞賬的數額在四種方法中最為準確。
三、對企業壞賬準備計提的幾點改進建議
1.靈活運用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
當前我國的壞賬準備是各個企業根據企業的自身情況選用的只是某一種計提方法,但隨著時代科技技術的更新換代,社會經濟也在不斷的成熟變化中,面對這樣的現狀,企業不應該簡單地使用直接轉銷法或備抵法,或備抵法中相應的某種方法,而是應該將幾種方法的精髓應用到一起。企業可以逐步的將直接轉銷法和備抵法結合在一起,或是將備抵法中的四種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選擇結合在一起,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具體使用。
2.合理確定壞賬計提準備的計提比例
企業對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不應該是一成不變的,應按一定的標準對每筆應收款項的風險和損失程度進行分類認定,按認定的損失程度確定計提比例,提取壞賬準備金,彌補和抵御已識別的損失。對于可以認定是無法收回的款項,則要計提100%的壞賬準備金,在經過所有必要的程序之后,仍然無法收回的,則予以核銷,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
應收賬款的認定范文3
商業保理概述
商業保理,指的是設立專門的商業保理公司,為企業提供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客戶資信調查與評估、應收賬款管理與催收、信用風險擔保等服務的一種商業行為。根據國際保理商聯合會(FCI)的定義,保理業務是指保理商以受讓供應商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而產生的應收賬款為前提,為供應商提供的綜合性金融服務。(陳霜華、蔡厚毅,《商業保理實務與案例》,復旦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1版,第1頁。)
商業保理的本質
即便是在暗保理的情形下,保理商與供應商之間仍有關于債權讓與的約定。(朱宏文,《國際保理法律與實務》,中國方正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54頁。)關于商業保理的本質,業內很多人士認為是應收賬款的轉讓。我認為則不然,筆者此處采取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田浩為先生的觀點,應收賬款轉讓只是商業保理的前提,不是商業保理的本質,商業保理的本質在于它的綜合l生。它是一項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的商業活動。如果一項商業活動僅僅是應收賬款的轉讓,那不可能被認定為商業保理。必須是在應收賬款轉讓的前提下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才能構成商業保理。而應收賬款轉讓可以說是商業保理的前提與核心,但是它本身并不能構成商業保理的本質。
商業保理業務模式
根據商業保理的資金鏈上下游結構可以將商業保理分為兩個階段分別討論各個階段的業務模式。資金鏈下游階段是應收賬款賣家向保進行融資,資金鏈上游階段t是商業保理企業的資金來源融資。
“X+商業保理”模式?!癤+商業保理”模式指的是位于資金鏈下游的應收賬款賣家向保理商進行融資的商業模式?!癤+商業保理”模式又分為商業保理一般模式、反向保理模式以及應收賬款池模式。
商業保理一般模式:商業保理一般模式,指的是日常經營中存在大量應收賬款的商業企業將全部或者部分應收賬款打包轉讓給商業保理公司進而融資的一種保理業務模式。商業保理模式是最典型也是最常見的模式。該種模式的交易結構存在兩個核心的法律關系。一是基礎合同法律關系。商業活動中買賣雙方以信用結算方式進行某種實質性商業交易,形成合格的應收賬款。二是保理合同法律關系。應收賬款原權利人將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進而獲得融資,并由保理商提供約定的金融服務。
實務中按照應收賬款的轉讓是否須通知債務人將此種模式分為明保理和暗保理。按保理公司是否可向賣方追償為標準可分為有追索權的保理和無追索權的保理。
反向保理模式:反向保理,是指在保理業務開展過程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不是應收賬款原權利人(基礎商業合同中賣方)與保理商,而是基礎商業合同中買方與保理商。此種保理模式下,主要是基礎商業合同中買方與保理商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保理業務的開展是否順利,核心在于買方的信用程度。
這種保理模式的出現是源于商業活動中存在買方規模很大而供應商數量多、規模小且分布分散的情況。保理商關注的核心在于買家的信用程度,進而形成應收賬款資金的回收預期。采用反向保理模式,眾多小供應商可以借助大買家的高信用程度來對應收賬款進行融資,進而既降低了小供應商的融資成本,也促進了商業交易活動中的資金的流動性。它可以確保大買家與眾多小供應商之間保持一種信用交易等低成本交易和高流動性的交易鏈條。
應收賬款資金池模式:應收賬款資金池模式,顧名思義,就是應收賬款原權利人將眾多的應收賬款進行打包分類,再轉讓給保理商的一種保理模式。主要應用于買方數目較多且較為分散的情況。該種模式免去的單筆保理業務的多重保理費用,且買方較為分散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分散風險。
“商業保理+X”模式?!吧虡I保理+X”模式指的是位于資金鏈上游的商業保理企業的資金來源融資模式?!吧虡I保理+X”模式又分為“商業保理+再保理”、“商業保理+理財產品”、“商業保理+資產證券化”三種模式。
“商業保理+再保理”模式:再保理,指保理商從應收賬款原權利人即賣方受讓應收賬款后,再以該應收賬款為標的向其他保理商或者具有保理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轉讓進行再次保理的一種商業模式。在這種模式下,保理商實質是充當一個信用中介的角色,其資金來源于再保理業務。
“商業保理+理財產品”模式:保理商和資產管理機構進行合作,將受讓的應收賬款進行打包分級,并通過一系列增信措施進行信用升級,并以此為基礎資產設計資產管理計劃等理財產品。后期再通過資產管理機構或者互聯網金融平臺進行銷售推廣進而融資。此處應當注意應收賬款期限與理財產品期限的匹配性。
“商業保理+資產證券化”模式:保理商受讓應收賬款后,與證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具備資產證券化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合作。將應收賬款的信用風險進行拆分、組合,輔以增信措施,使其符合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要求,進而發行資產支持證券進行融資。此處,作為基礎資產的應收賬款,除了應當滿足“合格應收賬款”的條件以外,還應注意應收賬款賬期與資產支持證券的期限相匹配,確?,F金流的順暢。
“合格應收賬款”研究
所謂合格應收賬款,是指什么樣的應收賬款可以作為商業保理業務開展之基礎的應收賬款。合格應收賬款應當具備以下幾個要件。
一是可轉讓性。作為商業保理業務基礎的應收賬款,必須具備可轉讓性。按照中國現行法律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約定不得轉讓的應收賬款債權或者是法律明文規定不得轉讓的應收賬款債權不得轉讓。也就是說,前述兩種應收賬款不具有可轉讓性,無法完成商業保理的前提即應收賬款的轉讓,不屬合格應收賬款。
二是權屬清晰。這里是說作為商業保理業務基礎的應收賬款,必須權屬清晰。如果應收賬款具有較大爭議甚至處于訴訟或者仲裁之中,保理業務中尤其是無追索權的商業保理中,應收賬款轉讓完成之后,應收賬款的報酬和風險瞬時移轉于保理商承擔,則保理商對于應收賬款的資金回收預期會大打折扣,這對于保理商極為不利,且保理合同的效力也有可能受之影響。
三是基礎商業關系真實。作為商業保理I務基礎的應收賬款,其本身的形成必須是基于真實、可靠的商業活動。因為只有是基于真實、可靠商業活動的應收賬款其資金才具有可回收性。若是基于商業欺詐形成的虛假應收賬款進而商業保理,則無疑是騙取保理商信任進而進行融資,這不但違反商業保理監管規定更是涉嫌觸犯刑法中詐騙罪之行為。
基礎合同對保理合同的影響
基礎合同約定禁止轉讓。應收賬款具有可轉讓性是作為“合格應收賬款”的必要條件,但是如果基礎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主合同之外另行書面約定或者口頭約定該應收賬款禁止轉讓,那么就有可能對保理合同的效力產生影響。
如果在保理合同簽訂、應收賬款轉讓過程中,應收賬款原權利人對此項禁止轉讓約定三緘其口,保理商在不知道相關事實的情況下,由于該禁止轉讓約定是基礎合同雙方的內部約定,該內部約定不應約束作為善意第三人的保理商。故而,此種情況下保理商仍可取得應收賬款的所有權,而應收賬款原權利人則需要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在保理合同簽訂、應收賬款轉讓過程中,保理商已經知道了禁止轉讓之約定,然而依然與應收賬款原權利人簽訂保理合同、完成應收賬款轉讓的,保理商與應收賬款原權利人之行為構成惡意串通,保理合同應屬無效。
應收賬款的認定范文4
關鍵詞:應收賬款 質押 貸款 期限
應收賬款一般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形成的,應向商品或勞務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各種運雜費等。
應收賬款原本是一個會計概念,企業會計賬中設計的應收賬款科目,是用來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后,未能及時收到的商品或勞務對價價款,以及代墊的運雜費和承兌到期而未能實現收款的商業承兌匯票等。因此,應收賬款可以用來表示企業在銷售過程中被購買單位所占用的資金,亦即因出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產生的,對商品或勞務購買方的債權。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特別是買方市場領域,賣方競爭日益激烈,賒銷成為了企業重要的競爭手段和市場戰略部署。賒銷策略雖然可以有助于企業搶占市場份額,培養下游客戶,但由于賒銷形成的應收賬款存在流動性差、信用風險較高等因素,極有可能對企業帶來損失。為了進一步獲取流動性,加速資金周轉,企業對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需求越來越旺盛。隨著金融服務體系的逐步完善深化,應收賬款融資逐步成為一種新的融資渠道,被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和企業接受。
2007 年9月,《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令〔2007〕第4號頒布實施,同時央行征信中心配套頒布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操作規則》,規范了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的登記程序,加速了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發展速度,各個商業銀行陸續開始經營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
目前,金融機構開展的應收賬款融資業務主要分為六類: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應收賬款資產證券化、應收賬款信保融資、應收賬款保理、應收賬款轉應收票據、基于應收賬款的信托貸款。
公司近年來也開始逐步探索應收賬款融資渠道,為成員企業提供應收賬款融資服務。目前來看,主要是以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形式為成員企業提供流動資金,以幫助其加速資金周轉,提高營運效率。
在辦理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業務的過程中,應收賬款到期日與貸款期限之間的關系是貸款審查的一個重點,也是控制該信貸產品風險的關鍵點之一。
所謂的應收賬款到期日與貸款期限之間的關系主要分為三種:
(1)應收賬款到期日早于貸款到期日;
(2)應收賬款到期日與貸款到期日相同;
(3)應收賬款到期日晚于貸款到期日。
目前,公司簽署的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合同框架中,選擇采用第三種期限關系,要求借款人提供的用于質押的應收賬款到期日晚于貸款到期日。
筆者認為,在發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具體操作中,如何選擇應收賬款到期日與貸款期限的關系,應該主要從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法律效力和業務面臨的實際風險來進行考量。要研究既符合法律實質,又滿足風險控制要求的期限關系,一方面保證業務的順利開展,一方面盡量降低業務的系統性風險,優化該業務的頂層設計。
一、應收賬款質押的相關概念和法律地位
(一)應收賬款
根據《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管理辦法》第四條對應收賬款的描述:“本辦法所稱的應收賬款是指權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貨物、服務或設施而獲得的要求義務人付款的權利,包括現有的和未來的金錢債權及其產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據或其他有價證券而產生的付款請求權。本辦法所稱的應收賬款包括下列權利:銷售產生的債權,包括銷售貨物,供應水、電、氣、暖,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等;出租產生的債權,包括出租動產或不動產;提供服務產生的債權;公路、橋梁、隧道、渡口等不動產收費權;提供貸款或其他信用產生的債權?!?/p>
筆者查閱了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應收賬款的界定基本可以歸納如下:“應收賬款系指權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貨物、服務或設施而獲得的要求義務人付款的權利,包括現有的和未來的金錢債權及其產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據或其他有價證券而產生的付款請求權”。
由此可見,應收賬款是權利人有權向義務人主張和收取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債權,其實質上為一種付款請求權。
(二)質押
《擔保法》第四章將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同時第七十五條對權利質押的范圍進行了劃定,即“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p>
對于質押的具體概念,應該參照動產質押部分,即《擔保法》第六十三條描述的“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p>
也就是說,當第七十五條范圍內的權利被用作質押時,債務人或第三人要將這些權利作為對債權的擔保移交給債權人,并由債權人占有。當債務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以占有的權利折價或者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三)應收賬款質押貸款
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是指企業將其合法擁有的應收賬款收款權向金融機構作還款保證以獲取信貸資金的融資行為。此類貸款,金融機構不承繼企業在該應收賬款項下的任何債務。
從應收賬款和質押的法律界定來看,普通應收賬款形成的債權由于缺乏權利憑證,在權利的公示、支付方式、期限等要素方面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其無法滿足作為質押標的的一般要求。但《擔保法》第七十五條第四款關于“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的規定,實際給普通應收賬款債權作為質押標的的合法性地位留下了理論上的可操作性。從國外的立法來看,將應收賬款作為普通債權來設定質押,也得到如德國、瑞士等許多國家的承認?!稇召~款質押登記管理辦法》頒布后,不僅確立了應收賬款的可質押地位,也明確了以登記形式實現其轉移占有的具體手段。因此筆者認為,無論將應收賬款作為債權還是作為請求權來說,都屬于《擔保法》第七十五條所列的可用作質押的權利范圍,應收賬款質押是一種比較典型的權利質押。
二、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期限問題的產生
從質押本身來說,如果質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減少,會損害到質押權人的利益,使得擔保的效力減弱,不利于保護債權人的權益。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是一種特殊形式的質押貸款,如前文所述,其質物應理解為應收賬款所附隨的權利。與普通的動產質押不同,作為質物的權利較普通的動產質物來說,缺乏相應的物理性質,而且權利的存續有一定的時間限制,不像普通動產質物一樣,在很大程度上不依賴于時間。因此,對作為質物的權利就必須考慮其存續期間對質押效力本身的影響。
(一)應收賬款到期日的影響
實踐中,發生購銷關系的民事法律主體一般會在購銷合同中約定付款期限,亦即銷貨方或服務提供方履行完畢貨物交付義務或提供完畢合同所約定的服務內容時,至貨物或服務的購買方支付相應價款時之間的期限。這個期限就應當認定為應收賬款的存續期間。目前,學界對應收賬款到期日的界定有一些討論中的標準,可大致歸納如下:
(1)合同有約定付款期的,以合同約定付款日為應收賬款到期日,其中應收質保金以合同約定的質保金到期付款日為應收賬款到期日;
(2)合同未約定付款期但設有信用期的,以信用期到期日為應收賬款到期日;
(3)沒有合同約定付款期或信用期的,以開票日加上正常的結算期為應收賬款到期日(結算期由集團根據不同企業的客戶群實際情況核定,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從以上資料可以看出,應收賬款應該是有明確期限的,有合同約定的,應該遵從合同約定,沒有合同約定的,也有信用期和正常結算期的約束。因此,一筆應收賬款不可能無限期的存續下去。正是因為這樣,當應收賬款期限屆滿時,會因為購貨方履行支付義務、銷貨方確認收入而自然滅失,或因為購貨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支付義務而形成壞賬損失。對于上述兩種情況,應收賬款都歸結于滅失,進而其作為債權擔保質物的價值自然也就消失了。
(二)訴訟時效的影響
我國民法通則確定的一般訴訟時效為兩年,即質押的應收賬款在到期日仍不能被償付時,應認定為出質人債權受到侵害,自此起兩年之內出質人可要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進行保護,而超過時效之債權將蛻變為自然債權, 喪失勝訴權, 得不到法院的保護或支持。
這就是說,用于出質的應收賬款在其約定的履行期屆滿后兩年內依然可以依法存續,并且根據相關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規定,應收賬款在法律意義上實際存續的期限將超過兩年,在此期間,應收賬款在法律意義上是存在的,并不能認定其滅失,其依然滿足質押擔保的條件。
三、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期限選擇及對比分析
如前文所述,應收賬款到期日與其擔保的貸款到期日的關系有三種,其中應收賬款到期日與貸款到期日相同的情形由于時間操作中難度過大,基本不會存在這種情況,所以在此我們不予討論,而專門對比討論應收賬款到期日早于貸款到期日和應收賬款到期日晚于貸款到期日的情況。
(一)應收賬款到期日早于貸款到期日的情況
從法理上說,應收賬款到期日早于貸款到期日時,應收賬款很有可能在其到期日時被正常支付。此時,貨物或服務的購買方依約定將應付款項如數向收款人進行支付后,應收賬款自然滅失,此時貸款的質押品消失,貸款處于無擔保狀態。
但應該注意到的是,此舉的好處在于貸款人可以有效判斷作為質押品的應收賬款質量。當應收賬款付款期屆滿,付款方及時履行了給付義務,作為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就應收賬款回收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質押品以擔保存續中的債務,可以充分降低債權面臨的違約風險。
(二)應收賬款到期日晚于貸款到期日的情況
目前,公司采用的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產品設計思路是用到期日晚于貸款到期日的應收賬款作為質押擔保。從法理上說,此舉好處在于,當貸款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按時償還時,應收賬款依然存在,此時貸款處于應收賬款的擔保之下,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時,公司作為貸款人可要求出質人收回應收賬款以償還借款人所欠債務本息。
但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出質人與應收賬款付款人之間的購銷合同未明確約定應收賬款到期日,且應收賬款到期日在貸款到期時仍處于合理信用期和款項回收期時,否則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零二條,貸款期限屆滿時若作為質押品的應收賬款并未到期,應收賬款的付款方完全有理由拒絕支付應收賬款。此時,雖然應收賬款有效存續,但其作為債務擔保的質押品并不能有效發揮擔保償債的作用,作為借款人只能等待其應收賬款到期或出質人催告付款方履行給付義務。這種情況的產生,使得借款人的債權面臨巨大的風險,若出質人怠于履行催告權或付款人到期并不履行給付義務,那么實際上貸款人的債權并不能得到有效清償,債權暴露在巨大的違約風險之下。
(三)期限選擇的對比分析
如前文所述,如果選擇應收賬款到期日早于貸款到期日,主要問題在于貸款到期日前質押物自然滅失導致貸款擔保消失。而如果選擇應收賬款到期日晚于貸款到期日,則金融機構一方面要面臨貸款到期仍不能及時行使質權的司法限制,另一方面還要面臨應收賬款無法回收導致質押實際失效,貸款成為壞賬損失的違約風險。雖然選擇應收賬款期限晚于貸款到期日的模式,從法理上更體現了應收賬款質押的特性,但從金融機構經營來看,這種模式設計面臨的風險更大,且無法通過設計合理的風險控制手段對風險加以控制。相比之下,選擇應收賬款到期日早于貸款到期日的模式,可以通過合同條款的優化設計,約定強化對風險的控制和對貸款人債權的保護。
四、風險控制措施設計
考慮到應收賬款到期日早于貸款到期日的具體情況,結合目前公司開展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具體業務實際,筆者認為還需采取以下幾個控制措施,以進一步規范業務運作,控制貸款風險。
(一)提前歸還貸款
從目前公司經營的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情況來看,出質人一般為借款人本人,而借款人舉債的根本原因是因為購貨方支付遲延、擠占了銷售方或服務提供方正常的營運資金,從而造成借款人經營資金流動性緊張。因此,當借款人的應收賬款被及時支付后,其自身的流動性應當得到緩解,借款人利用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緩解流動性的目的已經達到,正常收回的應收賬款應用于歸還所欠債務。因此,在應收賬款到期日屆滿,借款人已經按時收到交易對手支付的相關價款后,金融機構可以敦促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在簽署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合同時,應當設計相應條款,賦予債權人提前收回貸款的權利。
(二)替換應收賬款
當應收賬款到期日屆滿,借款人正常收到相關款項,但仍需繼續使用貸款資金直至貸款期屆滿,可以約定由借款人提供新的應收賬款作為質押品,替換原有應收賬款。此舉既滿足了借款人流動性的需要,又解決了應收賬款到期質押物自然滅失后貸款人的債權處于無擔保狀態的問題。但應當注意的是,如前文所述,用于替換原應收賬款的應收賬款,其到期日仍應在貸款到期日前。
(三)提存
參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條、《物權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貸款人可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當應收賬款到期日屆滿,借款人收到其債務人給付的價款后,若借款人不愿意提前還貸,也不愿意或無法提供新的應收賬款以替換原有應收賬款繼續履行質押,貸款人應當將借款人收到的款項提存,直至貸款期屆滿,借款人完全歸還本息。借款人歸還本息,可以使用提存的資金。
五、結論及業務建議
綜上所述,從充分降低信貸資產風險敞口的角度來考慮,筆者認為:在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經營中,應當選擇應收賬款到期日早于貸款到期日的產品設計。
首先,應收賬款到期日早于貸款到期日時,借款人可以通過觀察出質人回收應收賬款的情況有效判斷質押品質量,從而避免應收賬款到期日晚于貸款到期日的情況中,應收賬款不能及時回收,借款人無法真正實現質押權利而使得信貸資產面臨壞賬損失的被動局面。
其次,如果應收賬款到期不能按時收回,而此時借款期限尚未到來,作為貸款人可以通過要求借款人更換或補充質押品的途徑加強貸款擔保措施,減小貸款本身的風險暴露,從而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
最后,當應收賬款在付款期限屆滿時,貸款人通過判斷借款人的實際償債能力,可以將應收賬款進行提存,以保證債務在期限屆滿時被及時清償,或者要求借款人就應收賬款回收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總之,選擇應收賬款到期日早于貸款到期日的產品設計,再輔以相應的控制措施和合同條款設計,可以有效地控制該信貸產品的總體風險暴露,更好地保護債權人權益,從產品頂層設計上貫徹風險控制的原則和思想,為業務的具體實施和開展打下牢固的風控基礎。
附錄: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2)債權人下落不明;
(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物權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質權人的行為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務并返還質押財產。
《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五條: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于主債權到期的,質權人可以兌現或者提貨,并與出質人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零二條:以載明兌現或者提貨日期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其兌現或者提貨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只能在兌現或者提貨日期屆滿時兌現款項或者提取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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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的認定范文5
關鍵詞:海外應收賬款;風險防范
2007年初,美國爆發次貸危機,隨之而來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并最終引發了全球性的經濟危機。經濟危機導致了各國消費需求不足,市場日漸萎縮,銀行信貸急劇減少,企業出現嚴重的營運資金緊缺,相應出口企業的對外信用銷售的風險額度加劇。而與此同時,我國正值加入WTO,處于入世后的過渡期,與國際接軌的進程不斷加快。隨著我國經濟國際一體化程度的日益增加,關于個人、民營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出口權限逐漸被放開,由此我國的出口企業如雨后春筍,在全國各地涌現出來,因此出口的貿易額亦不斷增大。
在此背景下,我國企業由原來只面向國內市場轉變為了面向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兩個市場,因此,在銷售過程中形成的海外應收賬款逐漸占有了與國內應收款項同等重要的地位。而且,相對國內市場,國際市場環境更加復雜而且多變,加之出口企業對海外應收賬款存在風險的認識不足,缺乏應對相對風險的有效機制、手段和方法,海外應收賬款風險防范的滯后成為出口企業進軍海外市場、拓展海外市場并在海外市場立足的瓶頸。因此,研究我國出口企業海外應收賬款的風險防范及防范措施,是出口企業在拓展自己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規避金融風險,減少相應帶來的損失的重大選擇。
一、出口企業海外應收賬款的現狀
不斷加速的貿易全球化進程,促使中國的對外貿易迅猛發展。隨著我國的外貿出口額日益增長,出口企業目前的海外賒銷情況有了新的變化,主要表現為:海外應收賬款總額增加,并呈逐年增長趨勢;海外應收賬款拖欠時間長,無效成本高,壞賬風險大;海外應收賬款的結算成本高,壞賬損失巨大。另外,在我國對外貿易快速增長這一大背景下,信用銷售逐漸取代傳統銷售成為出口企業進軍國際市場,增強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力的重要手段,與此同時,企業海外賒銷的比例快速增大,由此導致海外應收賬款總額逐年增加。
二、海外應收賬款問題容易導致的經營風險
(一)資金周轉風險
從全國目前的狀況來看,海外應收賬款對我國出口企業造成的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延長了該企業的資金流入時間,增加了相應的進行資金周轉的風險,從而誘發企業的資金鏈發生危機。比如說,對于一個正處于成長期的我國出口企業,擴大自身的市場份額是很急切的任務,而主要的途徑就是通過相應的市場拓展,增加產值和相應利潤。由于要進行海外市場拓展,我國出口企業勢必要采取相對寬松的賒銷策略,來吸引海外客戶。而由此帶來的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加重了企業自身的資金鏈壓力,給企業的資金周轉帶來困難。具體地講,這樣做會給企業帶來兩個方面的影響:一方面是造成企業的海外應收賬款周轉周期的延長,進而降低企業的資金支付能力,使不良資產率在企業中的占有率上升;而另一方面則是相當程度的增加我國出口企業海外應收賬款的履現成本,使資金的流出加速,由此形成對企業現金流量相應的沖減。從這兩方面來看,我國在成長的出口企業與我國的成熟企業相比較,擴大市場份額的風險要比相應帶來的海外應收賬款的風險小的多。雖然我國目前出口企業的海外賒銷并沒有占有很高比例,但海外應收賬款的收賬期較長,變現性相對差,存在較大的壞賬風險。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的海外應收賬款回收期大概是125天,而美國的回收期僅為45天,可見我國應收賬款的回收期要高出歐美企業2—3倍。如果按照發達國家認定壞賬的認定標準來進行認證,即3—6月的回收期限,我國逾期未結算清楚的海外應收賬款壞賬比例將達到65%。
(二)壞賬損失風險
相對于上述資金周轉延遲所給企業帶來的風險,壞賬損失的風險給出口企業造成的危害是更加難以估量的。因為這不僅對我國出口企業短時期內資金調度帶來巨大的壓力,從遠期發展來看,更會致使企業本身總資產縮水、所有者所享有權益的減少,更為嚴重的是最終會對出口企業未來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帶來巨大的影響。一般意義上來說,海外應收賬款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企業選取了擴大市場份額的賒銷策略,具體來講,主要包括企業的生產成本、取得的毛利潤及相應的期間費用等因素。一旦壞賬損失經過確認,上述的所有因素即會變成沉沒成本,最終無法轉回企業。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壞賬損失在經過確認后必定會轉入企業的管理費用,因而對企業的當期利潤形成相應的沖減。這種對企業期盈利水平的巨大沖擊將對企業未來的穩定發展造成嚴重影響。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海外應收賬款中無效成本亦即壞賬損失、拖欠賬款損失及相關管理費用等三項費用就占到了企業全部收入的14%,相對美國企業無效成本比例僅占3%的將近5倍。
應收賬款的認定范文6
[關鍵詞]應收賬款 風險管理 信用管理 內部控制
隨著我國經濟的加速發展,向社會提供的產品數量越來越多,社會產品流動性過剩日趨嚴重,市場經濟已經進入了買方市場,市場競爭也更加激烈。在買方市場的條件下,一個主要的挑戰是銷售方式的改變。為了擴大產品銷售規模,提高市場占有率,許多企業采取賒銷措施進行促銷活動。應收賬款是企業現代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應收賬款周轉速度將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影響企業的資金利用效果,影響企業的資產質量,使企業的財務狀況變得不真實,加大了企業的經營風險。本文就這一問題展開論述,文章首先對應收賬款管理的內涵進行了簡單論述,并提出了現代企業應收賬款管理中還存在的一些問題及成因,最后提出了構建企業應收賬款管理體系的幾點對策。
一、企業應收賬款管理的內涵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而形成的流動資產性質的債權,是企業采用賒銷方式銷售商品或勞務而應向顧客收取的款項。應收賬款(又為應收帳款)于會計原理上,專指因出售商品或勞務,進而對顧客所發生的債權,且該債權且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書面承諾。
二、現代企業應收賬款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現代企業應收賬款的現狀
黃群慧(2002)認為過高的應收賬款將會導致企業不良資產的增加,降低了企業資產的盈利能力從而會引起企業相關利益者的高度關注,對他們的投資決策產生影響,因此很有必要對企業應收賬款進行研究。據調查,我國約有80%的企業不同程度地采取賒銷方式進行促銷活動。
表1-1列出的是2003年度1~12月部分地區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主要經濟標中的產品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狀況。
表1-1 2003年部分地區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主要經濟指標
根據有關部門統計,中小企業應收賬款占用資金居高不下,很多企業應收賬款占流動資金的比重達50%以上,遠遠高于發達國家20%的水平。企業之間相互拖欠貨款現象嚴重,造成許多企業應收賬款長期掛帳,難以收回,已成為制約企業資金流動性及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據專業機構統計分析,在發達市場經濟國家中,企業逾期應收賬款總額一般不高于10%,而在我國,這一比率高達60%以上。如此高額的逾期應收賬款,大部分已經形成實際的呆賬、壞賬,卻長期得不到處理,已經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
目前,在西方一些發達國家應收賬款風險防范機制比較好,他們主要依托于信用制度的良好實施與維護以及企業的先進管理制度,而我國在這方面卻顯得蒼白,這主要因為我國的市場經濟起步晚,各方面管理設施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雖然不少企業已經認識到建立應收賬款防范機制的重要性,也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還不盡如人意,逾期賬款及壞賬所占流動資金比例仍然很大。
2.現代企業應收賬款管理存在的問題
(1)應收賬款總額逐年增加
目前我國企業應收賬款總量呈逐年遞增趨勢,且賬齡老化、質量低劣。據統計,截至2008年8月27日,上海證交所上市公司應收賬款為3594.6億元,比上年同期的2907.5億元增加23.63%;深圳交易所為1775.2億元,比上年同期的1443.7億元增加22.96%。兩上市公司合計應收賬款5369.8億元,上年同期為4351.19億元,同比增加23.4%。使企業很多正常營運資金變為了沉淀資金,企業營運難以正常進行,同時整個社會的資金流通也受到了阻礙,社會再生產能力受到很大影響。
(2)應收賬款管理的企業內部職責不明確
大多數企業的應收賬款是由銷售部門或者負責銷售的相關人員來管理,這種管理模式會造成應收賬款回收不力;還有一部分企業是將應收賬款這一塊全權交給財務部門管理,但是由于相關的財務人員很難掌握賒購客戶的相關信息,然后進行應收賬款催收的過程中也不能嚴格的進行追蹤,因此這也不是一種很好的管理模式。
(3)管理制度不夠完善
①應收賬款信用管理體系不完善
我國企業一般沒有嚴格的信用審查制度,在應收賬款的管理上缺乏應有的系統性,科學性和規范性。銷售部門對客戶的一些信用信息了解的程度不夠深,有些根本就沒有這個環節,憑借個人經驗和私人感情對購貨方進行賒銷,以致于當賒銷行為完成時,賒購人實際上無法按時支付貨款,最后其中有一部分有可能將成為壞賬損失。
②應收賬款管理制度不完善
個人認為,不管主體是企業還是個人,做事首先要遵循三個原則:標準性、流程性和計劃性。就企業應收賬款管理這個問題來說,第一,客戶的信用信息至少達到一個什么標準才能被允許發生賒銷行為,這是標準;第二,企業每一方面的管理都要有固定的流程,對于可以進行賒銷的客戶,經過資信審查以后,以書面形式表達出來,并由高層進行逐級審核。不得出現先執行后審批、邊審批邊執行的現象,并制定相關的獎懲制度,這是流程;第三,比如說,企業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本年的應收賬款最適合保持在哪一個上限內,即將超出時,停止賒銷行為,以保證企業進行下一輪生產所需資金的充足。
(4)企業內部應收賬款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如果銷售部門和財務部門嚴格按照上述三個原則來執行,應收賬款的回收情況定會有所好轉。企業內部員工的銷售管理人員會因只顧自己的個人利益(個人業績),不惜虛增企業銷售利潤,增加企業收回應收賬款的風險;企業內部的會計人員在實務操作過程中,由于對應收賬款的管理政策領悟不透,對應收賬款這個科目會計處理出現不恰當。例如把應收職工欠款、應收債務人的利息等也作為應收賬款處理。會計上的應收賬款主要包含:一是指企業因銷售活動形成的債權;二是指企業流動資產性質的債權;三是指本企業應收客戶的款項。
三、企業應收賬款的形成原因分析
1.內部原因(企業經營環境的影響)
一方面是擴大市場份額的需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存在激烈的商業競爭,企業為了擴大銷售,提高市場占有率,而采用賒銷作為擴大產品銷售的重要手段,于是就產生了應收賬款;另一方面是很多企業故意拖欠賬款,社會普遍缺乏誠信。企業為了增加銷售額,往往只將工資報酬與銷售任務掛鉤,并未將回款情況納入考核體系,從而造成應收賬款的增加,給企業經營背上沉重包袱,影響了企業的資金周轉和經濟效益。
2.外部原因
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企業采用賒銷政策,通常是很難避免壞賬的產生的。比如一些施工行業的賒銷期通常都是較長的,一般要持續到建筑施工質保期結束,這部分尾款的追收難度主要來自于兩個方面:一方面,沒有較好地維護而產生的質量糾紛和業主變更后的付款延遲。施工企業的質保期通常只是對房屋的質量保證,但施工的正常運行并不僅取決于施工設備的質量;另一方面,合格的日常維護也是非常必要的,在施工質保期間,若房屋維修量較高,很大程度上與客戶的日常使用和保養不當相關。
四、加強企業應收賬款管理的幾條應對措施
說到對企業應收賬款管理的應對措施,主要從前面敘述了的三個環節來討論: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個人總結了以下幾點:
1.事前控制
(1)做好資信調查,制定合理的的信用政策
一是信用期限。信用期限是企業允許客戶延期付款的最長時間,信用期限過短,不利于吸引客戶前來購買企業商品,信用期限過長,不利于企業應收賬款的回收,風險增加,放寬期限所增加的收益可能會被催收應收賬款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所抵消,進而可能造成利潤的減少;二是做好資信調查,制定適當的信用標準。信用標準是指客戶獲得企業商業信用所應具備的條件,企業在制定信用標準前,應當對客戶進行廣泛地做信用調查和信用評估,詳細了解客戶之前的資信情況;三是采用適當的現金折扣政策,現金折扣是企業對客戶在商品價格上的扣減,企業提供現金折扣,一方面可以使老客戶為了享受現金折扣而提前付款,另一方面也可以招攬一批希望享受現金折扣的新客戶,擴大銷售。
(2)建立賒銷流程審批制度
建立賒銷審批制度,強化管理。企業可根據自身特點和管理方便,設立一個賒銷審批制度,規定在一定額度內的銷售由特定權力的人員批準,各經辦人員只能在各自的權限內辦理審批,超過限額的,必須請示上一級領導同意后方可批準, 金額特別巨大的,需報請企業最高領導批準。同時,應落實責任制, 各經辦人員經辦的業務應自己負責,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要求其對自己經辦的每筆業務進行事后監督,直至收回資金為止。
(3)提高員工的職業道德和個人素質
加強對企業員工職業道德的學習與培訓,提升員工的法律意識和信用意識,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修養,對于要實行賒銷的客戶的業務要謹慎防范。
2.事中控制
在這一環節,最重要的就是避免壞賬的發生。
(1)建立應收賬款的賬齡分析表
一般來說,拖欠的時間越長,款項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小,形成壞賬的可能性就越大。企業通過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結構,密切注意各種應收賬款的具體情況,實施嚴密的監督,以提高應收賬款收回的可能性應收賬款賬齡分析依據的原理是:若收回的某筆應收賬款與發生數存在對應關系或可以明確歸屬于某筆應收賬款時,除可按個別認定法確定應收賬款賬齡外。一般情況下,收回的應收款首先用于清償早期的欠款,當早期的欠款清償完成后,再用于清償隨后的欠款,即依時間先后順序,先清償舊賬然后再清償新賬,即先發生先收回的原則。一是要明確賬齡確認標準,賬齡認定只能有一個標準,也只能由統一會計制度來規定。這樣,才能使會計實務有章可循,會計信息口徑一致;二是要科學劃分賬齡段??蓞⒄諊H上的通行做法,將1年以內的應收賬款細分成30天以內、30-120天、120-360天三段。隨著賬齡的增加,再逐步加長各賬齡段的間距,使會計信息更合理、更真實。
(2)采用風險轉移機制防范與化解風險
一是將應收賬款轉化為應收票據。由于應收票據是書面字據,相比應收賬款而言具有更強的索取權,因此票據可在未到期時向銀行申請貼現,也可以背書轉讓,流動性更強。當不能及時回收賒銷款項時,可以考慮將其轉化為應收票據,這種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壞賬損失的發生,實行了風險轉移;二是進行信用保險。雖然信用保險僅限于非正常損失,而且保險公司通常把保險的金額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并要求被保公司自己承擔一部分壞賬損失,但是這種方式仍然可以把公司所不能預料的重大損失轉移給保險公司,使應收賬款的損失率降至最低;三是將應收賬款置換為有一定流動性的可變現的非現金資產。
(3)提取壞賬準備金
無論企業采用怎樣嚴格的信用政策,只要存在商業信用行為,就有可能發生壞賬損失。企業應建立完備的壞賬準備制度,保障企業穩定發展。企業應在期末分析各項應收賬款的可收回性,并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對已經確認壞賬的應收賬款一旦重新收回,應及時入賬。按照我國新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在處理壞賬時應采用備抵法下的應收賬款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或類似信用風險分組測試的方法。根據行業財務制度,建立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制度,按應收帳款的期末余額,提取3-5% 的壞帳準備金,年終清算,作為備抵發生的壞帳損失。
3.事后控制
(1)加強企業內部機制的執行力度
一是加強企業內部激勵制度,完善績效考核體系,獎罰分明,尤其是銷售部門,不僅要鼓勵銷售人員提高銷售業績,還應將應收賬款納入考評體系,銷售人員要對自己負責的應收賬款積極催收,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制度的激勵作用;二是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管理,做到權責分明,各司其職,規范員工的行為,對越權及未按流程處理形成的應收賬款和壞賬,要明確責任;三是加強企業應收賬款的催收力度,應收賬款反生后,應采取各種措施,盡量爭取按期收回款項。而對于逾期的應收賬款,通過分析,確定優先收賬的對象,盡量在發生欠款初期就采取有效的收賬措施。
(2)建立內審部及加強其監察力度
企業的內部審計對應收賬款的監督作用是不可估量、十分重要的。內部審計對應收賬款的審計主要應用在銷貨和收款流程,在銷貨流程應核查銷售業務適當的職責分離、正確的授權審批、充分的憑證和記錄、憑證的預先編號、按月寄出對賬單等方面;在收款流程主要應檢查收款記錄的合理性、核對應收賬款、分析賬款賬齡、并向債務人函證等方面。
(3)適時采用法律手段
對于債務人無理拖欠或企業破產或債務人死亡等、情況發生,應適時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以減少壞帳帶來的損失?,F階段國民素質偏低,法律意識也單薄,對這部分故意拖欠貨款的債務人,企業應當果斷趁早利用法律手段,及時收回應收款項,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提高業務人員的追款技巧
當賒銷業務發生后,接下來的追款環節也是不可忽視的。比如一般的施工企業的項目管理中,執行人員在成功追收賬款方面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強這些人員在追款技巧方面的培訓:運用常識,追討函件,豐富、完善的客戶資料檔案,讓對方寫下支付欠款的承諾函件并加蓋公章,與負責人直接接觸,錄音,豐富自己財務、銀行等方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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